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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干部值班管理制度

车间干部值班管理制度

根据分公司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车间干部值班管理,将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⒈值班时间:白班为8:00 至17:30;夜班为当日17:30至次日8:00,值夜班者当日下午和次日休息。

⒉值班人员由车间主管领导负责安排,每班不少于1人。值班人员因病、因公等不能值班,由主管领导负责安排人员替班。

⒊值班人员必须由车间领导、技术人员、白班班长或备员担任,能够果断、正确指挥处理安全生产及其它问题。

⒋值班干部职责:

⑴遵守值班纪律,准时到岗,坚守岗位,不得脱岗。

⑵全面掌握值班当日车间的安全生产、设备运行情况,并对其负责。

⑶负责准确、及时地传达上级指示,对本单位所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按规定向有关领导及处室汇报。

⑷按时收集各点油尺、做好记录,强调工作重点,搞好当班职工的安全教育。

⑸按规定定时定点巡检,对岗位人员执行操作纪律、工艺纪律、劳动纪律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纪现象要严肃批评教育并记录,值班干部夜班检查情况须当班班长签字予以确认。

⑹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⑺分公司检查发现车间职工违反劳动纪律,除对违纪者按规定进行处罚外,另按规定对值班干部进行处罚。

⒌值班人员白班(节假日)在8:30前、夜班在19:30前向总值班室报到,电话:24572。

⒍干部值班考核由车间领导负责,具体按总厂、分公司《干部值班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落实分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结合车间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用火的申请和用火作业许可证的签发

(一)要严格执行分公司有关用火手续的各项规定;

(二)用火作业许可证必须现场签发,严禁在办公室办理;

(三)用火作业许可证期限按分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事故的处理

(一)上报事故类

1、凡发生上报股份公司重大及其以上事故的,每起事故加扣事故班白班班长、班长年奖金的10%,并否决当月全部奖金;扣相关管理人员年奖金的5%,并扣当月奖金50%。

2、发生上报股份公司一般事故的,每起事故加扣事故责任班白班班长、班长年奖金的5%,并扣当月奖金的50%;扣相关管理人员年奖金的2%,并扣当月奖金20%。

3、发生报分公司级事故或严重未遂事故,每起事故加扣事故责任班白班班长、班长年奖金的1%,并扣当月奖金20%。

4、发生一般质量事故(造成损失20万元以下的),每起加扣事故班白班班长、班长年奖金的0.5%, 并扣当月奖金10%;扣相关管理人员年奖金的0.5%。

5、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损失20万元及以上的),每起加扣事故班白班班长、班长年奖

金的2%,并扣当月奖金10%~30%;扣相关管理人员年奖金的1%,并扣当月奖金10%。6、发生污染事故,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如人畜中毒、死亡、影响饮用水等)除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加扣责任班白班班长、班长年奖金的1%~5%,并扣当月奖金10%~50%;扣相关管理人员年奖金的2%,并扣当月奖金5%~20%。

7、因班组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生产装置切断进料一次或生产装置憋压一次的扣白班班长、班长月奖5%,两次的扣白班班长、班长月奖10%,三次及以上的依此类推;因车间管理原因而造成一次切断进料或生产装置憋压一次的,扣相关管理人员月奖5%,超计划两次的加扣月奖10%,超计划三次及以上的依次类推。

8、出现安全、生产、设备、管理问题,查不出原因或找不到主要责任人的,扣相关管理人员月奖5%~20%。

9、管理人员对被考核班有问题不提出,扣该管理人员月奖5%~10%。

10、管理人员对被考核班组考核不力,调查不深入,考核结果出现偏差,扣该管理人员月奖5%~10%。

11、发生上报事故后,车间领导按分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二)车间处理事故类

1、发生事故报分公司备案未作上报事故处理的,对责任者扣款800元,并扣年奖金的5%~10%,一年内不得安全类单项奖;每起事故扣事故责任班班长年奖金的0.1%~1%,并扣当月奖金10%~20%,一年内不得安全类单项奖;扣事故责任班白班班长年奖金的0.1%~1%,并扣当月奖金10%~20%,一季度内不得安全类单项奖。

2、发生报分公司级以下事故,视情节轻重,每起事故加扣事故责任班白班班长、班长年奖金的0.1%~1%,并扣当月奖金10%~20%。

3、车间级事故对责任者扣款400元,每起事故另扣事故责任班白班班长50元、班长100元。

凡隐瞒事故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等以及不按《事故管理制度》要求及时上报事故信息的,视情节轻重每起事故加扣事故发生班白班班长、班长年奖金的0.5%~5%,并扣当月奖金10%~50%。

车间级事故范围:

1、发生事故报分公司备案未作上报事故处理的。

2、换罐时以约定时间为准,不按规定操作程序进行的。

3、开错油罐阀门、装车带水、脱水跑油、原油泵抽空、管线冻凝的。

4、串油未造成质量事故的。

5、不及时放压憋漏垫片的。

6、稀释各种添加剂冒罐的。

7、憋压未造成损失的。

8、污水冒池。

9、接班未按时检前尺,如发现油尺异常,由当班者承担责任,否则由上班操作工承担责任;当班白班不动罐复尺,发现油尺异常,由前一天白班操作工负责;各种油品送蒸馏装置、装车、换罐、倒油前不检前尺,发现油尺油量异常,由该操作者负责。

10、其它应该作为车间级事故处理的。

(三)班组处理事故类

由白班班长和班长自行处理,但对责任人的扣款不能低于30元,并报车间备案。

第三条关于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一)工伤事故的确定按分公司统一规定处理。

(二)发生报工伤事故后,事故责任者或班长要立即报告车间领导,由车间领导安排安全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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