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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最新)

加快推进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X〕27号)精神,按照省政府《X省加快推进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X政发〔X〕5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需求为导向,加快建设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规范服务标准,整合系统资源,优化办事流程,促进信息共享,推动业务协同,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为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设内容

按照“市级统筹、统分结合”原则,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由市政务服务平台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业务办理系统组成。市政务服务平台是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总枢纽和市级政务服务事

项的具体办事服务平台,市政府有关部门业务办理系统是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具体办事服务平台。

1.市政务服务平台。市政务服务平台按照“市级统建”原则建设,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市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县级(含)以下政府不单独建设政务服务平台。市政务服务平台是全市政务服务的总入口,具有相对独立的服务界面和访问入口,以省政务服务平台门户为总门户,与省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办理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服务业务。

2.市政府有关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不动产登记、住房公积金管理等具有市级业务办理系统的有关部门要统筹整合本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实行统一管理,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的公共支撑系统,统筹利用政务服务资源,办理本部门政务服务业务。按照“谁建设系统、谁负责对接”的原则,与市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推动权限归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政务服务事项,通过市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业务,依托市政务服务平台办理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服务业务。原则上,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依托市政务服务平台门户提供服务,不保留独立的政务服务门户。

市政务服务平台是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总枢纽,各有关部门业务办理系统,要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与市政务服务平台做好对接,内容深度融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发布、服务集中提

供、数据汇聚共享、业务协作协同。市、县(市)区政府要依托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各类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和资源,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鼓励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依托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开展个性化、有特色的服务创新。

(三)工作目标

建成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形成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与省、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高度融合。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互通,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办理,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一网通办”,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X年底前,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地方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要求和标准,完善优化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各项功能,市、县(市)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与省、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对接。

X年底前,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进一步强化,各有关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市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外,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应上尽上,100%网上可办,全市政务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X年底前,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更加完善,全市范围内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与省、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高度融合,全面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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