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规章制度:中共XX省委党校关于全省党校系统精品课评选的实施办法

规章制度:中共XX省委党校关于全省党校系统精品课评选的实施办法

中共XX省委党校关于全省党校系统精品课评选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着力推动全省党校“授课精品化”建设,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构建充分体现党校特色的精品课制度体系为目标,制定更加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评价办法,鼓励教师高质量完成干部教育培训任务,促进全省党校优秀教学人才脱颖而出,努力打造党校教学“品牌”工程,为推动一流党校的创建作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标准

1.坚持党校姓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理论问题的研究与传授方面紧密结合实际,关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2.具有学术建树与科研含量。讲课有完整的学术框架、坚实的科研基础、独到的学术建树,能给学员提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理论参照;把握学术研究的最新动态,并对有关问题有深入研究,充分体现本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

3.具有理论维度与现实维度。能较好地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要求,贴近学员工作和思想实际。

4.具有国际视野与历史参照。能进行古今中外对比分析,提供国际经验和历史借鉴。

5.恰当教学方法与良好教学效果。能灵活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语言精练、生动,表达准确,有较强的感染力。能充分调动学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员参与度高,教学效果好。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作为全省党校系统精品课评选的推荐对象,必须是在主体班次讲授的马列经典著作导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性教育、改革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及领导干部执政能力提升等课程。

2.申报课程教学评价成绩为优秀,市委党校、大企业党校和省委省直机关党校教师须承担3个以上(含3个)主体班次的课程,县(市、区)委党校教师须承担2个以上(含2个)主体班次的课程。教学任务达不到以上标准的,不能作为推荐对象。

3.授课采用1人独立讲授的方式。

4.同一教师的同一专题在5年内不重复参加精品课评选。

(二)评选组织及名额

全省党校系统精品课两年评选一次,省委党校负责组织;市委党校负责各市党校系统精品课评选;大企业党校和省委省直机关党校负责本校精品课评选。各市、大企业党校和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在各自评选的基础上各推荐1名人员参加全省党校系统精品课评选。

(三)评选程序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