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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公司驻外人员补贴管理办法

建筑企业公司驻外人员补贴管理办法
建筑企业公司驻外人员补贴管理办法

建筑企业公司驻外人员补贴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促进公司区域化发展战略的实施,调动外派人员工作积极性,为他们异地顺利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结合公司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就公司外派在区域化发展板块基层单位、投资公司工作人员驻外津贴、伙食补贴、休假补贴等费用报销标准予以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大连建筑企业工程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基层单位。

3 引用文件

3.1连港人字[2010]177号《关于设立集团派出人员驻外津贴的通知》。

4 管理内容

4.1驻外津贴标准

驻外津贴按行政区域和岗位确定:

4.1.1公司在长江以南区域的基层单位

基层经理:120元/日

基层副经理:80元/日

其他岗位:50元/日

4.1.2公司在长江以北区域(不含省内单位)的基层单位

基层经理:100元/日

基层副经理:65元/日

其他岗位:45元/日

4.1.3公司在省内的基层单位(不含市内四区、旅顺口区、保税区、金州区)

各岗位:38元/日

驻外津贴按公司派出人员每月在基层单位所在地的日历天数,从工资总额列支,原则上该驻外津贴含工作所在地所有相关规定的补贴项目。

公司综合部每月对各基层单位上报的日历天数及补助金额进行审核,并将审定的补助金额统计汇总后,经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4.2驻外就餐补贴标准

4.2.1公司在长江以南区域的基层单位

4.2.1.1未自办食堂或提供统一供餐的驻外单位,外派人员伙食补贴可按外派人员驻外天数(含往返路途),每人每天补贴50元,驻外天数由公司综合部审核,并在“成本费用--差旅费”中列支。

4.2.1.2设有食堂或单位出资聘专人做饭统一供餐的驻外单位,外派人员伙食补贴可按外派人员驻外天数(含往返路途),每人每天补贴30元,驻外天数由公司综合部审核,并在“成本费用--差旅费”列支。

4.2.2公司在长江以北区域的基层单位(不含市内四区、旅顺口区、保税区、金州区)

4.2.2.1未自办食堂或提供统一供餐的驻外单位,外派人员伙食补贴可按外派人员驻外天数(含往返路途),每人每天补贴40元,

驻外天数由公司综合部审核,并在“成本费用--差旅费”中列支。

4.2.2.2设有食堂或单位出资聘专人做饭统一供餐的驻外单位,外派人员伙食补贴可按外派人员驻外天数(含往返路途),每人每天补贴20元,驻外天数由公司综合部审核,并在“成本费用--差旅费”列支。

驻外人员到外地出差期间,执行《关于出差乘座交通工具及报销标准的管理办法》,不再享受上述午餐补助标准。

4.3驻外人员定义

由公司派出在上述指定区域设立的基层单位工作,社会保险账户仍保留在公司总部的在岗职工属于驻外人员。基层单位在所在地或其他地区聘用的、或社会保险账户在投资公司、基层单位的人员不属于外派人员。

4.4驻外休假补贴

4.4.1公司在长江以北区域(外省)的基层单位,每二个月休假一次,每次七天(含周六、日),报销往返路费一次。应休未休人员,按路费全价票的50%金额以补助形式发给个人,不再补休。

4.4.2公司在长江以南区域的基层单位,每三个月休假一次,每次九天(含周六、日),报销往返路费一次。应休未休人员,按路费全价票的50%金额以补助形式发给个人,不再补休。

4.4.3省内区域的基层单位(不在大连市区范围内的),每一个月休假一次,每次三天(含周六、日),报销往返路费一次。应休未休人员,按路费全价票的50%金额以补助形式发给个人,不再补休。

4.4.4大连市区域内的基层单位(不含市内四区),每二周休假一次,每次二天(含周六、日)。

4.5出差及休假乘座交通工具报销标准及相关规定

4.5.1出差及休假乘座交通工具报销标准执行《关于出差乘座交通工具及报销标准的管理办法》。

4.5.2东北三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北、北京、天津地区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原则上只允许选择动车、高铁作为交通工具,否则,需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

4.5.3驻外地区人员休假应提前一个月作好规划,订打折机票,原则上不超过全价票的七折,如超标,需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

4.6本通知由公司总部综合部负责解释。

公司员工外派培训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外派培训管理 规定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优耐达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培训目的 通过外派培训,使优耐达公司人员学习业界先进技术、专业技术技能。 第三条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特殊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课程;各种取证考试;海外交流考察;国内外MBA进修培训,企业经理人进修培训等。 第四条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分为全脱产、半脱产。 第五条培训计划 优耐达公司人力行政部应于新年度开始前提出外派培训计划并报批核准。临时外派项目,申请人需按正规的程序提出申请,经部门领导、人力行政部经理、主管副总审批后执行。 第二章外派培训人员资格 第六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的人事关系应在优耐达公司。 第七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应为有长期服务于优耐达公司的意愿。 第八条根据外派项目的具体要求,制定对外派人员关于学历、能力等方面的资格要求,必要时进行考试选择。 第三章外派培训处理程序 第九条外派培训人员分为指定、推荐及个人申请三种情况。

第十条凡参加外派进修培训人员均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附培训通知),由人力行政部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第十一条学历教育须根据优耐达公司人才培训计划和工作需要,按照专业对口或相关专业的原则,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附《招生简章》),由优耐达公司人力行政部进行资格审查及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方可报名参加,并签定员工培训协议书。 第十二条外派培训人员与优耐达公司签订培训合同后,其人事关系归人力行政部管理,工资待遇按合同执行。 第十三条外派培训结束后,外派培训人员应于返优耐达公司七日内将外派培训期间所填写的学习日志交公司人力行政部。参加培训学习结束后,须持结业证、考试成绩或其他证明材料到优耐达公司人力行政部备案登记。 第十四条外派培训人员的费用报销须在返公司七日内汇总填写明细,由人力行政部审核登记后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章外派培训工资 第十五条进修人员若申请半脱产、全脱产进修,期间的薪金发放标准依优耐达公司相关薪金制度执行。

XX公司建筑企业公司驻外人员补贴管理办法

建筑企业公司驻外人员补贴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促进公司区域化发展战略的实施,调动外派人员工作积极性,为他们异地顺利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结合公司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就公司外派在区域化发展板块基层单位、投资公司工作人员驻外津贴、伙食补贴、休假补贴等费用报销标准予以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工程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基层单位。 3 引用文件 3.1连港人字[2010]177号《关于设立集团派出人员驻外津贴的通知》。 4 管理内容 4.1驻外津贴标准 驻外津贴按行政区域和岗位确定: 4.1.1公司在长江以南区域的基层单位 基层经理:120元/日 基层副经理:80元/日 其他岗位:50元/日 4.1.2公司在长江以北区域(不含省内单位)的基层单位 基层经理:100元/日 基层副经理:65元/日

其他岗位:45元/日 4.1.3公司在省内的基层单位(不含市内四区、旅顺口区、保税区、金州区) 各岗位:38元/日 驻外津贴按公司派出人员每月在基层单位所在地的日历天数,从工资总额列支,原则上该驻外津贴含工作所在地所有相关规定的补贴项目。 公司综合部每月对各基层单位上报的日历天数及补助金额进行审核,并将审定的补助金额统计汇总后,经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4.2驻外就餐补贴标准 4.2.1公司在长江以南区域的基层单位 4.2.1.1未自办食堂或提供统一供餐的驻外单位,外派人员伙食补贴可按外派人员驻外天数(含往返路途),每人每天补贴50元,驻外天数由公司综合部审核,并在“成本费用--差旅费”中列支。 4.2.1.2设有食堂或单位出资聘专人做饭统一供餐的驻外单位,外派人员伙食补贴可按外派人员驻外天数(含往返路途),每人每天补贴30元,驻外天数由公司综合部审核,并在“成本费用--差旅费”列支。 4.2.2公司在长江以北区域的基层单位(不含市内四区、旅顺口区、保税区、金州区) 4.2.2.1未自办食堂或提供统一供餐的驻外单位,外派人员伙食补贴可按外派人员驻外天数(含往返路途),每人每天补贴40元,

驻外人员补贴管理办法

驻外人员补贴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促进公司区域化发展战略的实施,调动外派人员工作积极性,为他们异地顺利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结合公司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就公司外派在区域化发展板块基层单位、投资公司工作人员驻外津贴、伙食补贴、休假补贴等费用报销标准予以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建筑企业工程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基层单位。 3 引用文件 关于设立集团派出人员驻外津贴的通知。 4 管理内容 … 驻外津贴标准 驻外津贴按行政区域和岗位确定: 4.1.1公司在长江以南区域的基层单位 基层经理:/日 基层副经理:元/日 其他岗位:元/日 4.1.2公司在长江以北区域(不含省内单位)的基层单位

基层经理:元/日 ~ 基层副经理:元/日 其他岗位:元/日 4.1.3公司在省内的基层单位 各岗位:元/日 驻外津贴按公司派出人员每月在基层单位所在地的日历天数,从工资总额列支,原则上该驻外津贴含工作所在地所有相关规定的补贴项目。 公司综合部每月对各基层单位上报的日历天数及补助金额进行审核,并将审定的补助金额统计汇总后,经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驻外就餐补贴标准 4.2.1公司在长江以南区域的基层单位 、 4.2.1.1未自办食堂或提供统一供餐的驻外单位,外派人员伙食补贴可按外派人员驻外天数(含往返路途),每人每天补贴50元,驻外天数由公司综合部审核,并在“成本费用--差旅费”中列支。 4.2.1.2设有食堂或单位出资聘专人做饭统一供餐的驻外单位,外派人员伙食补贴可按外派人员驻外天数(含往返路途),每人每天补贴30元,驻外天数由公司综合部审核,并在“成本费用--差旅费”列支。

公司驻外办事处管理办法Word版

公司驻外办事处招聘人员管理办法: 一、目前,国内大多数的公司对驻外办事处都采取的是办事处负责 人负责制。即办事处负责人直接对公司负责,同时负责本办事 处的人员招聘、工资发放、日常考核等,对驻外办事处招聘人 员总公司拥有监管权,被聘人的个人资料及办事处对他的考核 方案必须报总公司人事部门备案,财务监督执行。总公司对办 事处的主要考核在于业绩考核,根据业绩决定办事外日常的费 用开销。而对于其它方面的管理,如福利、社会保险等,若对 公司利益和对外形象没有影响的话,总公司一般不过多参与。 但对于售后则一般由总公司来做,这样有利于客户资料及市场 资料的收集,不会产生走了一个办事处负责人而丢失一片市场 的情况。 二、另一种方法就是由总公司派人员到驻外办事处工作,派出去人 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均由总公司负责,同时给予外派人 员一定的业务提成。这样,外派办事处人员直接由总公司管理,即人事管理和业绩考核由总公司负责考核管理,而对于日常的 考勤等管理由办事处自行考核。 针对以上两种情况,各有利弊: 有利点: 方法一, 1、由于办事处负责人有绝对的领导权,因此,在日常的管理上总

公司就不需要

再投入过多的精力,总公司要做的就是找到一个优秀的办事处 负责人。 2、由于办事处负责人对当地情况比较熟悉,能够较好的结合当地 的情况对办事处进行管理,特别是人员招聘、工资评定及考核。 3、因公司主要根据业绩决定日常的开销,在费用上更容易控制。方法二: 1、由于办事处人员均为公司外派出去的,因此相对于在外招聘的 来讲,稳定性较好,客户资料及市场也就相对来说比较稳定。 2、此种方法的办事处人员由于各项福利、社会保险待遇都由总公 司负责,各项费用比较好控制 弊端: 方法一: 1、同样,由于办事处负责人拥有绝对的领导权,因此,如果办事 处负责人挑选的不好或办事处负责人离职,会给公司带来较大 的损失。 2、由于采用此方法的话由业绩的决定日常的开销,因此业绩提成 的核算就比较重要,若核算不好的话容易影响到员工的工作积 极性。 方法二: 1、因各地情况不一样,同样外派出去的员工可能会因为所派地区 的业务开展难易程度不同而产生调换工作区域的想法。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 篇一: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切实保障公司的各项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XXX有限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外派人员”,是指由公司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向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和高管(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院长、副院长)。第二章外派人员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外派人员必须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熟悉本公司和派驻单位所经营业务,具有经济管理、法律、技术、财务等专业知识;3.公司认为担任外派人员须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外派人员: 1.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情形;2.有中国证监会、XXX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情形;3.与派驻单位存在关联关系,或有妨碍其独立履行职责的其它情形。 第三章外派人员的任免程序

第五条外派董事、监事由公司董事局主席提名,外派高管人员由公司总裁办公会提名。上述提名须经董事局主席办公会批准。 第六条董事局主席办公会批准外派人员人选后,董事局办公室负责起草委派文件,由董事局主席签发,作为推荐委派凭证发往派驻单位。派驻单位依据《公司法》、派驻单位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第七条外派人员的任期根据派驻单位章程执行。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外派人员任期未满,派驻单位不得无故罢免其职务。 第八条外派人员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变更外派人员,并向派驻单位出具变更外派人员的公函: 1.外派人员本人提出辞呈; 2.外派人员工作调动或调整; 3.公司对外派人员进行考核后认为其不能胜任的; 4.外派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并对派驻单位或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 第九条变更外派人员时,须按本办法规定的外派人员任免程序,重新推荐外派人员,完成剩余任期。 第四章外派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外派人员的责任: 1.忠实执行公司的各项决议和要求,坚决维护公司的利益; 2.审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法》和派驻单位《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权,遵守并督促派驻单位遵守中国证监会、XXX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各项规定。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3.按公司的有关要求及派驻单位章程相关规定,出席派驻单位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

外派人员补贴标准暂行办法

公司外派人员补贴标准暂行办法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的需求,保证公司驻外人员、出差人员在外基本工作生活需要,规范公司管理,现制定本暂行办法。 适应范围及定义: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委派的长期驻外人员及短期出差人员。 2、长期驻外指被公司派往以外的地点工作。 3、短期出差指单次出差时间不超过5天,当日出差超过8小时以上的人员。 第一部分员工差旅费补贴 一、差旅费范围:包括自出差出发地至到达地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补助费及出差奖励费等。 二、审批权限 (一)出差审核权限 1、期限核定: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予以核定。 2、出差核准: 1)当日出差:当日可以往返的,报部门负责人核准。 2)远途国内出差:普通员工出差2日内往返的,由部门经理核准,2日至10日的由副总核准,10日以上的由总经理核准;经理出差2日内往返由副总核准,2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副总级以上人员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3)国外出差的,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交通工具选择标准 1、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2、远途出差:员工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公司副总以上人员可选择飞机作为交通工具。 3、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三、差旅费管理办法 (一)出差申请与报告 1、员工出差必须提前提交“出差申请表”(见下表),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并将“出差申请表”送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留存,作为记录考勤之依据。 员工出差申请表

2、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时,应打电话向上级领导请示,不得因私事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3、员工出差完毕后应立即返回公司,并于3日内向部门经理汇报工作,提交“出差报告”。于一周内凭有效日期证明(如机票、车票、住宿等)到财务部办理费用报销、差旅补贴等手续。 4、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相关说明: 1、往返交通费:包括火车票、火车票订票费、机票、机场建设费、乘坐飞机的人身

公司市场营销部驻外办事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及工作流程juyuana

公司市场营销部驻外办事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及工作流程juyuana 1

市场营销部驻外办事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及工作流程(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驻外办事处财务管理工作流程, 保障各项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有效地发挥公司提供的资源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会计法规, 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制定本实施细则及工作流程。 一总则 1、办事处的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 即收入上缴和预算费用的下拨采用两个不同的帐户分别管理; 2、办事处费用在每月预算范围内进行列支; 3、各办事处之间严禁发生资金往来, 严禁发生资金调拨, 省区管理中心主任可根据市场工作需要进行资金调拨; ( 填写付款申请单, 经省区会计和省区主任签字) ; 4、办事处负责人为办事处财务管理第一负责人, 在权责范围内行使权利。办事处设咨询出纳员岗, 办事处负责人原则上不能兼任咨询出纳员, 归属办事处负责人管理( 岗位职责见ISO9000相关规定) , 主要负责办事处的日常财务收支业务( 现金日记账、收支日报及办理报销手续) 及向省区会计报送有关财务资料及报表, 并在与财务相关的业务上接受财务部的指导。咨询出纳员及办事处负责人均应在总部与公司签署《经济担保书》。 二收入的管理 1、收入的上缴 ( 1) 由办事处负责人在各省区会计处领取”盖有公章的培训费专用收据”, 办事处负责人和咨询出纳员对所领取的收据负有保管责任, 办事处每日收取的学员报名费须开具收据并按规范填写收据, 收据中第一联是存根; 第二联交公司; 第三联交学员; 在报名完成的当天( 旺季最迟不超过两天, 淡季最迟不超过七天, 以不影响开班为原则) 收据第二联与相应的银行存款回单要邮寄回至省区会计处; ( 2) 每日下班前办事处咨询出纳员必须将当日收入存入银行, 若咨询出纳员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中肯实业集团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效激发员工干事创业的激情,切实保障公司利益,积极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增强公司的凝聚力,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非洲中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各区域、各项目(简称“区域(项目)”)。 第三条公司原则上实行人力资源属地化管理制度,当地人力资源不能够支撑业务发展需要时,可选择派驻员工方式进行。 第四条派驻人员是指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或由区域派驻到项目工作、且已经办理完结正式入职手续的人员。 第五条适宜于派驻的人员是指: (一)上述公司总部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的人员; (二)上述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由总部临时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的人员。 第三章驻外时限及岗位调整 第六条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派驻区域(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确定派驻人员工作时限,原则上不超过四年,公司在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的基础上予以安排。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驻外人员更换驻外地点的,其驻外时间累计计算。 第四章驻外人员委派工作程序 第八条驻外员工的外派,统一由集团公司行政人事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业务部门、区域(项目)配合。 第九条外派严格执行以下流程执行: (一)由各业务部门、区域(项目)根据业务发展与项目进度需要向公司提出驻外人员需求;

(二)集团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审定其项目人员编制; (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派驻人员的推荐; (四)分管领导审核、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 (五)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对外派决定进行公告、并开具《外派人员报到通知书》,标明姓名、 职务等信息; (六)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督促员工在发布公告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 (七)由公司行政人事中心组织协调各业务部门对派驻人员实行派驻前岗位培训。 第五章派驻人员的管理方式 第十条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对派驻人员的管理 (一)派驻人员应接受公司业务管理部门重大事件安排,需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二)派驻人员定期参加公司业务管理部门例会和业务交流,需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三)派驻人员及时向公司业务管理部门汇报工作进展(例行工作汇报不得低于每月一次), 反映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和紧急情况; (四)派驻人员的入职、离职手续、人事调动、劳动合同关系由公司行政人事中心统一审核、 办理; (五)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对派驻人员的薪酬管理、职位晋降实行统一管理; (六)派驻人员出差必须报经派驻区域(项目)审批后执行,审批权限参照《差旅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派驻公司(项目)对派驻人员的管理 (一)派驻人员接受派驻区域(项目)直接领导的日常工作安排并对其负责; (二)派驻区域(项目)对派驻人员的薪酬调整、职位晋降有建议权; (三)派驻区域(项目)负责派驻人员绩效考核,每季一次上报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具体见《绩效考核体系》); (四)派驻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等各项费用由派驻区域(项目)承担。 (五)派驻人员在项目服务期间,项目奖金结算方案另行约定。 第六章纪律约束 第十二条派驻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及派驻区域(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且不限于: (一)派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二)派驻人员必须同时遵守派驻区域(项目)的工作流程、办公管理制度及考勤制度;

(完整版)外派人员补贴制度

外派人员补贴制度 1.总则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的需求,保证公司外派人员在外基本工作生活需要,规范公司管理,特制订此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及定义: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委派的长期驻外人员。 (2)在外连续30天以上的人员。 3.外派和出差的区别: (1)外派是指:因公需要,被公司派往其他工作地点,需要超过30天以上,到原工作地以 外地区完成上级指派的工作。 (2)出差是指:因公需要,到工作地以外地区完成某项上级指派的任务,当天不能返回需在 外住宿,且连续时间一次不超过30天(含)。 注:出差管理办法详见员工手册。 4.外派审批: 外派由公司决定后,由被派往人员填写《外派审批单》,并送至人力资源部、行政部和财务部备案。如情形特殊事前无法及时填写《外派审批单》,应邮件申请并走邮件审批后方可报销费用。 5.发放形式:项目以每月在工资中以津贴形式发放。 6.外派津贴标准 (1)城市划分:根据员工手册出差制度城市划分为准。 (2)外派补贴标准:外派补贴含餐费补贴、市内交通及通讯费,其他因公产生的费用采取实 报实销的原则,具体细则如下: i.员工被派驻在外地30天(以上),应按照本规定在当地租房。如特殊情形须总监以 外派津贴 城市级别住房津贴 (含交通、通讯、餐费补贴) 一线城市4000元/月3000元/月 二线城市3000元/月2500元/月 三线城市2000元/月2000元/月 ii.以上津贴形式在工资中统一发放,外派时间中超过30天但其中某个月不足30天的按实际外派天数发放相应津贴; iii.外派的员工薪酬里不再提供额外的午餐补贴。 iv.初次外派人员可享有实际购买生活用品费用最高可报销2000元,作为一次性安置补贴购买生活必备品,并凭发票报销。 7.交通工具的选择

驻外办事处管理办法

浙江XX科技有限公司 驻外办事处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商务工作,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有效提升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于公司驻处办事处各职员。 三、分公司/办事处管理: 3.1设置原则: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设置前提,一般确定为公司目前业务重心或今后一段时间内业务发展重要目标地。 3.2选址租房:根据公司目前实际,原则上不设专用门店并做全国统一的规范性装修设计,应选取交通便利,且方便业务开拓及售后服务的区域,如车站、市公安局或司法部门等附近的住宅小区单元房,以简装修为主,方便于日常办公和食宿共用,以年租形式合同签定。 3.3人员配置:一般由区域经理1人,业务员1-2人(有一定的当地人脉资源或本行业渠道)即可,售后人员在业务大区管理上原则上应配置1人,但根据实际情况也可简省,由公司本部临时派遣,以不影响客户产品能够在响应时间内及时得到维修为前提。 3.4驻外部门职责: 3.4.1负责当地市场招投标业务工作,并开拓新的业务渠道、开发客户资源。 3.4.2负责老客户的业务管理及维护,产品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相关的各项事宜。 3.4.3负责企业和产品形象维护,在当地进一步扩大行业内的市场影响力或区域优势。 3.4.4根据合同规定,配合财务做好投标保证金、合同预付款和应付款等资金回笼、开立票据等事宜。 3.4.5负责日常考勤、工作纪律、差旅安排、办公资产管理等事务。 3.4.6负责分公司或办事处各项办公费用的成本管控,每月配合财务做好审查、核对等事宜。 3.4.7建立本区域内“客户档案表”,明确“客户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络电话、乘车路线、枪柜数量、弹柜数量、枪弹一体柜数量、验收日期、质保年限”;同时建立对应的“售后维修记录”,明确“客户名称、报修人、联络电话、报修日期、报修内容、接单维修人、维修日期、维修工时、更换配件、客户验收人”等内容,详见附表二“客户档案表”和附表三“售后维修记录表”。 3.4.8每月要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拟订计划,布置任务,由分公司或办事处经理负责编写部门月度工作总结及下月计划,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示(次月3号前)。 3.4.9每周内部召开工作例会,隶属公司的全职人员需上报个人周工作总结及下周计划,详见:附表一“周工作总结和计划”。

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三明市扬晨食品有限公司 驻外业务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明确驻外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驻外联络机构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对公司一切驻外销售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均适用。 第三条人员配置 1、公司根据区域大小不同,在各区域设立联络处。 2、基本设置:联络处业务主管一名,全面负责该区域销售工作;业务人员若干名,接受业务主管的领导,负责与客户开展业务工作,维护及开拓市场; 3、根据各区域大小、工作量的轻重差异,公司将适当进行人员的增减。 第四条资源配置及使用 1、公司为每个联络处配置办公或住宿房屋一处,传真机一部等相关办公用品。 2、公司配置的设备必须用做办公用途,不得用于私人用途。设备的使用应遵守公司相关的制度规定。注意节约开支,使用费用公司实行限额报销制度,超出部分由驻外人员自行负责。 3、费用规定明细: (1)联络处房屋租赁费用、电话传真费用公司负责。煤水电等日常生活费用自行负担。 (2)联络处所租房屋若无床铺,热水器等生活必需品,则在当地

购买,公司支付费用。 (3)电话费按照公司限额规定报销。超额部分自付。 (4)出租车费用、饭费报销均需注明事由。 (5)正常交通费用公司实报实销,但需说明去往地址,所办事由。 (6)其他费用等报销均需开具正规发票,说明用途。 (7)各项费用统一于每月月底报公司财务人员计算费用。要求驻外业务人员提供正规发票,需要说明事由的费用列清明细,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发票,由部门主管审核确定后签字交付财务部门。 第五条业务工作原则 1、驻外员工开展业务工作应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对发生的退换货等程序均应符合公司有关规定。 2、业务员统一使用公司经销合同与客户签定销售合同,每做一笔签一笔。客户必须将货款汇到公司指定帐户。公司根据经销合同上的指定的送货地点,按照合同规定送货。业务员将订货情况下定单传回公司,变更货物需求内容时业务人员应该及时通知公司业务部门。 3、驻外业务人员薪资待遇与公司本部业务人员相同,具体规定见公司《业务人员薪资管理制度》。驻外业务人员每月领取出差补助300元。 4、驻外业务人员如果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销售任务,公司将考虑调离业务人员岗位,直至解聘。

华为驻外人员携带配偶的管理办法 (1)

华为公司驻外人员携带配偶的管理办法 暂行规定 公司各部门: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扩展,有关驻外人员携带配偶的问题已提到日程上,为便于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驻外人员配偶允许常驻的范围和条件 1. 驻外机构主要指驻海外代表处、合资企业、独资企业、科研机构等;常驻人员指公司驻外机构的常驻外派人员,不含市场拓展、项目调研、项目工程实施等; 2. 合资企业: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特批的业务骨干; 3. 驻外代表处:首席代表、代表、副代表、特批的业务骨干; 4. 驻外人员配偶允许常驻的条件是须在外工作二年(由于公司工作需要例外)。在外工作半年以后可申请配偶陪同。驻外市场及合资企业管理人员在外工作每二年续一次。 二、配偶的聘用 1. 有专长、有工作需要者可以聘用;不具备条件可不聘; 2. 受聘人员主要从事具体业务工作,不承担财务、采购、管理及决策工作; 3. 配偶可以从事一些辅助性工作,公司给予一定的补助。 三、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根据具体聘用情况确定,未被公司聘用或未在外工作的配偶,按公司出国人员规定的生活补贴标准的二分之一支付家属津贴。

四、医疗费用及保险 驻外人员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国的医疗及保险,由公司代理购买。其本人在公司的医疗保险基金不足部分,由公司支付。途中的医疗及保险按公司有关文件处理。 五、往返旅程及回国述职 外派人员每年回国一个月述职,其中包括半个月休假,回国时间尽量与当地国长假时间相吻合。从中国派遣到工作地点的机票、每年回国述职的往返机票和任期届满的回程机票由公司负担。休假中配偶的驻外生活补贴停发。 六、探亲问题 有资格携带配偶的人员,如其配偶愿前往陪同长驻,配偶的首次出国及归国机票由公司承担;如不愿陪同前往,在派遣人员在境外工作满一年后,配偶可前去探亲。每年一次,时间为三个月;其往返国际机票由公司承担,在国外期间,其驻外生活补贴与常驻配偶相同。超过三个月部分,不享受驻外生活补贴。 配偶出入境的证件由公司外事部统一办理,回国之后由公司统一管理。 七、驻外人员不允许事项: 1、不许在外申请境外永久居留权; 2、不许泄密,配偶不允许在所在国到同行业或相关行业工作; 3、不许有违反道德的行为; 4、不携带孩子; 5、不许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允许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在国外生 小孩;

驻外办事处管理制度

XXXX驻外办事处管理制度(试用版) 随着集团的高速发展,已陆续在北京、山东、陕西、新疆、湖北等地设立办事处,今后还将逐步扩大到东北、广东等地。作为公司营销系统中重要的一线市场业务平台,目前办事处的管理工作未能达到集团可持续快速发展的要求。为规范办事处管理,充分发挥其市场职能和内部管理职能,实现集团对办事处的有效管理和监督,特订立本制度。 一、办事处概述 1、设立的条件 ★所处区域经济总量大,环保市场需求旺盛 应选择在特定的经济圈附近城市设立办事处,该办事处的业务辐射到整个经济圈,该经济圈具有长期的环保市场需求,起码保证在办事处设立之后的3~5年内该区域的环保市场需求保持较高的增长。 ★具有可供整合的资源 主要考虑两方面,即相关的政府关系特别是环保高层方面关系的资源和合适的人力资源,合适的办事处负责人人选是非常重要的。 当以上两方面的条件都成熟时,可考虑设立集团驻外办事处。 2、办事处的业务 根据公司业务的特点,办事处主要从事烟气环境治理(工业除尘和火电厂脱硫、脱硝业务)和水处理业务。至于有机废气治理、生物质能发电和节能服务等方面的业务,办事处获得相关业务信息后转到

集团,由集团相关业务部门继续跟进;集团每年将根据办事处所提供信息的数量和价值给予一定的奖励。 3、办事处的职能 ★根据集团制订的年度营销方案,完成集团下达的销售任务,并将销售任务分解到办事处的相关业务人员。 ★办事处负责当地市场的开拓、客户资源开发、管理和联系协调,在项目营销和实施过程中负责协调当地的关系和资源,并与集团财务、商务、技术和工程等部门很好对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工程款的回收。 ★办事处负责对当地职能部门的联系、协调,处理好当地的公共关系,确保营销活动的顺利进行。 ★负责收集、整理、反馈当地的市场信息及主要竞争对手的动态。 ★对办事处的财产具有使用、保护和管理权,并负责办事处的财产安全。 4、办事处的硬件配置 集团将根据办事处的规模在当地购置或租赁合适的办公场所。 办事处的硬件配置由办事处主任根据当地情况和业务需要,提出配置方案,上报费用预算,经集团审批后方可购置。 当完成年度销售任务达到2000万元以上,并预期下一年度的销售任务完成指标增长将超过50%时,可配置业务用车。 二、日常管理

外派人员补贴标准暂行办法

大连兆赢置业外派人员补贴标准暂行办法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的需求,保证公司驻外人员、出差人员在外基本工作生活需要,规范公司管理,现制定本暂行办法。 适应范围及定义: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委派的长期驻外人员及短期出差人员。 2、长期驻外指被公司派往以外的地点工作。 3、短期出差指单次出差时间不超过5天,当日出差超过8小时以上的人员。 第一部分员工差旅费补贴 一、差旅费范围:包括自出差出发地至到达地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补助费及出差奖励费等。 二、审批权限 (一)出差审核权限 1、期限核定: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予以核定。 2、出差核准: 1)当日出差:当日可以往返的,报部门负责人核准。 2)远途国内出差:普通员工出差2日内往返的,由部门经理核准,2日至10日的由副总核准,10日以上的由总经理核准;经理出差2日内往返由副总核准,2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副总级以上人员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3)国外出差的,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交通工具选择标准 1、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2、远途出差:员工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公司副总以上人员可选择飞机作为交通工具。 3、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三、差旅费管理办法 (一)出差申请与报告 1、员工出差必须提前提交“出差申请表”(见下表),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并将“出差申请表”送人事行政管理中心留存,作为记录考勤之依据。

2、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时,应打电话向上级领导请示,不得因私事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3、员工出差完毕后应立即返回公司,并于3日内向部门经理汇报工作,提交“出差报告”。于一周内凭有效日期证明(如机票、车票、住宿等)到财务部办理费用报销、差旅补贴等手续。 4、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驻外办事处管理办法

迈瑞科驻外办事处管理制度 第一章工作职能与岗位职责 一、组织架构: 办事处主任 文员业务人员服务人员 二、编制设置原则: 办事处:办事处主任、文员、销售代表

三、办事处工作职能 办事处是迈瑞可的驻外机构,是企业向市场延伸的重要窗口。办事处代表公司的利益履行如下职能: 1、基本职能 (1)、办事处根据公司的年度营销计划,承担公司下达的年度销售任务,并组织代理商、经销商及直营团队的二次任务分配。 (2)、办事处负责规范代理商、经销商与直营团队的营销行为,同时做好协调工作。 (3)、办事处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和负责各款项催收工作。 (4)、办事处负责管理当地代理商、经销商和直营团队的信息报备,定期与公司反馈报备的信息和跟踪进度。 (5)、办事处根据公司的任务指标,可按要求报人员招聘计划,经审批后,由办事处负责组织、招聘、培训所需要的业务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6)、办事处行使对公司在当地财产的保护管理权,确保公司的财产安全。 2、市场运营及维护 (1)、办事处负责当地市场的开拓、客户资源开发和管理; (2)、办事处负责组织、策划、执行公司在当地市场的产品宣传、品牌宣传、企业形象宣传,提升品牌和企业在当地的知名度,同时协助代理商和经销商做好公司 产品宣传活动。 (3)、办事处代表公司负责与当地客户的联系协调、租赁业务、广告业务的往来。 (4)、办事处负责对当地职能部门的联系、协调,处理好公司在当地的公共关系,确保销售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5)、负责收集、整理、反馈当地市场信息及同行竞争品牌的营销动态,及代理商和经销商的市场信息。 (6)、办事处负责对代理商、经销商车辆服务人员组织服务培训。 (7)、办事处负责开展针对特定订单的政策申请及资格审核。 (8)、办事处负责对所辖区域爱居服务车的维护服务,处理客户和用户的投诉。 (9)、办事处负责对代理商、经销商和直营团队反馈的维修信息审核、确认,并安排服务人员及时维修。 (10)、办事处负责对租赁方车辆使用情况不定期监督检查,保证每辆车每半年至少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11)、办事处负责对租赁车辆建立档案,做好相关维修记录,并具可追溯性。 (12)、办事处负责对租赁合同、维修记录及各种规章流程等做好整理存档工作。3、广告运营及维护 (1)、办事处负责爱居服务车广告业务的开展及客户关系维护。 (2)、办事处负责进行销售预测,制定销售计划,参与媒体发展的研究,完成并超越公司设定的销售任务。 (3)、办事处负责广告业务的市场分类、定位、选择。 (4)、办事处广告代理公司的招标、定标、协议签订。 (5)、办事处负责对广告代理公司刊登广告审核、制作及维护。 (6)、办事处负责监督广告公司的广告运营,保证广告业务的有序拓展。 (7)、办事处及时妥善处理客户需要解决的各种问题,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及信誉。 (8)、办事处负责收集租赁方的广告反馈及相关信息收集。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外派人员的管理,创造良好的资源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多赢局面的形成,加强公司对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外派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外派人员是指: (一)编制内:由公司派遣并常驻于政府部门或下属企业的各类管理、技术人员(常驻是指驻在时间一般不少于三个月); (二)编制外:公司派驻到出资公司任专职的董事、监事、经营班子成员(原则上派驻时间为三年,如有特殊情况再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第三条外派人员代表公司形象、传递公司文化,在公司与派入单位之间起到桥梁纽带的作用。其中外派到政府部门的人员应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促进相互资源及信息的充分利用与共享,不断推进公司业务在派入单位的开展;外派到下属公司的人员应本着立足于完成派入单位本职岗位工作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和管理理念,强化相互资源及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不断提升公司系统的管理水平;外派到出资公司的人员应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代表公司行使股东权利。 第四条工作职责 (一)全面完成派入岗位的工作职责。 (二)全面完成公司交办的任务及工作指标。 (三)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形象。 (四)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及派入单位秘密。 (五)遵守公司和派入单位的各项管理规定及相关要求。 第五条外派到下属公司人员的工作职责应建立职位说明书,由公司的归属部门与派入单位按照公司统一的标准共同协商确定。各外派人员除自觉履行派入单位的岗位工作职责外,应根据自身岗位特性和公司对外派人员的任务要求,履行其相应职责。 第六条公司向所属各公司派驻的董事、监事以及总经理助理(含)以上行政人员一律由公司任免或推荐,以正式文件发布上述人员的任免或推荐决定。公司向参股企业派驻的上述人员,以函件方式进行推荐,由参股企业正式任免。 第七条编制内的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隶属于公司,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和社保关系由公司统一管理;编制外的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隶属于派入公司,与派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和社保关系由派入公司管理。 第八条对公司派驻的人员,派入单位如果认为不胜任,无权自行更换或调整,应书面向公司提出更换或调整申请,由公司核实情况按规定程序决定调配。公司因工作需要,可在征求派入单位意见后,对外派人员进行调配。 第九条外派人员的考勤管理按照派入单位的考勤管理规定执行,派入单位应负责外派人员的考勤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登记,保留完整的考勤记录,编制内的外派人员应由派入单位按规定

驻外办事处管理办法

辽宁森普礼品销售有限公司 驻外办事处管理办法 第一章财务管理 一、基础工作 1、建立帐目 建立现金帐(费用支出明细帐)、保管帐,并以“日清日结”方式,依据原始凭证准确、真实记帐。 2、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⑴、完整保存原始凭证,每月25日,将本月各类原始凭证邮寄公司财务部。 ⑵、每月2日前,将上月如下各类报表E-mail至公司财务部: 《月销售商品统计表》 《现金账明细表》 《费用支出明细表》将所发生的费用合计 《库存商品盘点表》(除首次报表,之后报变动部分的即可) 3、每年1月15日前结转完毕上一年度财务帐,并将上一年度各帐本上交公司 财务部。 二、货币资金管理 1、现金收支必须有据,做到日清月结,帐款\账实相符。票据需两人以上签字。 2、货款回笼: 办事处按照公司《销售管理办法》关于货款回笼的规定执行。 货款汇入开发票的公司帐户,公司财务查收到货款后,通知办事处。 现金回款,业务人员收款当日即交财务汇入公司指定帐号。严禁业务人员留存、不交或迟交货款。严禁挪用货款用于费用支出。 电汇,要求客户直接办理,要求客户将复印件传真公司财务部。 汇票,业务人员取回当日,交财务登记入帐,并于当日邮寄公司财务部。 三、费用项目 1、办公费:办公用品,根据办事处实际需要,凭票据入帐,下月核销。由销 售内勤负责购买,控制发放,节约使用。购买金额在200元以上

必须经公司批准. 2、快递费:非必须情况下,不得以快递方式邮寄物品。凭票据核销。 3、电话费:使用IP电话,长话短说,禁止打私人电话。私人话费,从其工资 中扣除。 4、手机费:业务人员,公司提供补贴300元/月。 5、交通费:市内交通打车费不予核销,公交及地铁车票按车票实报实销。公 司派驻员工如有急事返沈,经审批给予报销,每月一次。 6、生活补助费:每人补贴10元/天(含米、油、菜、卫生纸、洗洁精等生活 用品)。伙食补贴不发放给个人,由财务建帐统一管理、使用。 填写《生活补助费日支出表》。月末生活补助费有剩余,平均 分配给外出办事人员。办事人员中午在外就餐不予报销。每 月餐费不足部分,个人补足。 7、招待费:应提前申请,经核准发生的招待费依据票据报销。 8、短途运费、水电煤费: 凭票据核销。运费报销单据必须有货运站的签章和联系电话。 办事处人员要负责办公室电源开关等,杜绝常流水、常明灯现象。冬季节约使用热水,夏季控制中央空调使用,避免浪费。 9、样品采购费: 样品由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提供的,公司直接计入办事处费用。办事处本地采购或外地邮寄样品,依据票据核销。 10、采购款:办事处财务填写订货确认单,传真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由客户服 务中心负责采购,经签字后,交由财务部办理汇款。 11、特殊返款及礼品采购: 办事处人员无权自行决定对客户的特殊返款及礼品采购等,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核准。否则,费用由经办人自行承担。 12、工资及提成: 按照公司工资标准及提成规定执行。 四、费用申请与核销要求: 1、每一项费用的收支,必须履行财务手续,要有办事处经理、财务、经办人 签字。 2、借款必须填写借款单,详细说明用途及金额,并按照规定办理签章手续后, 财务部方可支付款项。 3、当天发生费用,当天凭票据核销,不得拖延。办事处财务做好监督工作。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

外派人员暂行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明确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档案、薪酬福利、考核等制度,确保XXXX与调入、调出单位之间的工作能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XXX(下称“XX”)下派到合作企业或合作企业外派到XXXX的管理层、骨干职员、一般职员。 三、定义 外派人员:因工作需要,由XXXX外派至调入单位的人员。 类别: 1、支援人员:XXXX外派到合作企业挂职锻炼、学习、调研、支援的员工,且外派时间为3个月以内(含)的; 2、常驻人员:XXXX外派到合作企业任职的员工,且外派时间为3个月以上的; 3、调派人员:合作企业派员工到XXXX任职。 四、职责 XXXX综合部负责制定外派人员的政策标准和流程的拟定、修改、监督及解释,调入单位对接部门负责外派人员政策的执行。 五、管理规定

1、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 支援人员和常驻人员的劳动关系保留在XXXX。调派人员的劳动关系保留在合作企业。外派人员的人事档案原件由调出单位保存,调入单位留存复印件或传真件。 2、外派人员的手续办理 外派人员到合作企业或XXXX任职,必须按流程进行审批,具体流程表格见附件。外派时间以综合部发布的任命时间为准。外派人员必须要经过劳资双方同意,并且在审批结束后,签订外派协议。 3、外派人员的薪酬福利政策 (1)薪酬福利标准:外派人员的薪酬标准(包括工资、奖金、补贴、社保、住房公积金)均按照XXXX的薪酬福利执行。福利标准:如生日金、节日礼品等按派出单位标准执行。特殊情况,需经双方公司协商一致。 (2)薪酬福利的支付:外派人员的薪酬福利由调出单位继续支付和发放。调入单位不得发放任何薪酬福利费用。 (3)薪酬费用结算: 支援人员:支援人员的薪酬费用统一由XXXX支付,调入公司不需要向XXXX支付费用。如支援人员实际支援时间超过三个月的,超过三个月部分的薪酬费用按常驻人员费用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常驻人员:常驻人员在外派期间的工资、奖金、补贴、社保、公积金等费用由调入公司于每年12月一次性支付给

企业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企业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国门,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寻求最优资源配置。与此相对应的是大量外派人员被派往其他国家或地区,以开拓市场,协调分子机构与母公司之间资源和信息的流动。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企业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企业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一、外派对象 1、集团总部及各成员单位优秀管理干部;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可塑性大学生; 3、业务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它各类管理人员。 二、外派任务 1、筹建新单位开业与经营; 2、组建培养一支属地化优秀员工团队; 3、聚集品牌商品、开发新项目、倡导星级服务和现代管理理念,实现利润最大化; 4、创建具有友谊特色的优秀企业。 三、外派纪律

1、必须贯彻落实集团的经营理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必须把集团利益放在首位,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体现出友谊人的奉献精神与优良品质; 3、必须服从领导,执行决定,严格执行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显示出友谊集团的严明纪律; 4、必须忠于职守,和-谐团结,展现出友谊集团的团队精神。 四、外派管理 1、集团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集团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各经营单位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各单位总经理批准,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 2、外派人员由派往单位负责管理,安排日常工作及生活,并实施有效地监督检查。并拥有外派人员提职、降职或处分的建议权。集团中层以上外派干部提职、降职或处分由总部政工部负责;其他外派人员的提职、降职或处分由派出单位负责。 3、外派期间,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晋升;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按集团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外派待遇 1、外派人员按所任职务级别由派出单位支付工资,并享受保险及相关福利。费用由其派往单位负担。 2、外派人员医疗保险规定:对外派人员因病异地治疗采取市内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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