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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统计、地籍档案管理之间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土地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统计、地籍档案管理之间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土地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统计、地籍档案管理之间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档案管理常见的80个问题要点

档案管理常见问题(一) 1.在平时的档案管理中,如何避免在查阅和利用时才发现没有要查 找的文件资料? 答:这个貌似没法彻底避免。只要不移交齐全就有这样的现象。而要移交齐全需要我们不断的提醒配合部门,配合人员。要他们的资料清单或者台账。当他们移交档案时一一核对。这样一般可以避免你说的这个问题。但是,也不能完全保证没有任何遗漏。说到底是档案意识的强弱。 2.房地产开发公司,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合同、资料,管理混 乱,收集不全咋办?怎样实现统一有效管理? 答:分类:文书类档案(政府公文、公司文件)公司内部资料类档案(公司注册信息、证照;公司人力资源档案;公司管理文档)、资质证书类档案(公司各类资质证书、公司人员资质证书、其它证书)、合同类档案(工程类合同;设计类合同;材料设备类合同等)编号:可按照“公司名+档案大类+分类细项+日期+顺序号”来进行分类的。 3.多份会议记录可以归为一件吗?

答:如果你不是很会起文件题名,我建议还是各归各的。如果文件题名可以准确的反映文件内容。那就可以。不过,文书一般以件为单位。我觉得还是分开的好。 答:也可以,你的题名一定要准确反映归档内容。 4.09年一月完成的2008年度的统计表放在哪一年啊? 答:放在09年里。为什么这样做呢。因为一般情况下,上一年的统计表,下一年才能做出来。而放在08年里日期是不符的。 5. 基建和设备档案归档时间大概都是什么时候呀? 答:负责基建类档案归档管理的部门,指定专(兼)职人员在平时做好基建项目材料的收集、积累,按竣工年度归档。但施工时间短的,在基建项目验收后两个月内,按立卷要求分类整理装订;施工时间跨度长的,可采取分阶段归档。房屋产权档案在每户办理完手续后一个月内按立卷要求整理装订。 设备档案:一般的办公设备应随时归档,设备仪器安装调试完成后即可归档。 6.单位的档案是什么时候移交?是每个部门集中一起每年一次移交,还是任何时候都可以啊?

(档案管理)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档案数字化管理信息系统方案

、 XX市国土资源局 国土资源档案数字化管理信息系统方案 (V4)

§1. 项目背景 随着我国档案管理体系的逐步完善以及信息管理数字化进程的日益发展,国土资源系统将面临越来越多信息资料管理问题。因而,如何将成千上万的文档信息归档保存,如何使办事人员、相关单位、个人快捷地查询到所需资料等问题,已经摆在我们面前。 国土资源系统肩负着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开发等重任,拥有大量的国土资料,以往国土资料的存贮介质主要是纸张,辅助的存储介质有磁带、影像带,黑白照片、彩色照片和部分电子文档资料。这样管理手段落后,占用大量库房面积,管理成本高,保管查阅时易损坏,档案管理难度很大,而且查询和利用很不方便,从而大大制约了这些国土资料的社会化利用程度,与当前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是不相适应的。 现在,人们将电子影像技术、海量存储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于档案管理,成功地解决了上述档案管理面临的问题。首先,通过先进的高速文档扫描仪或者数码照相机将纸张文档转换成电子影像;然后根据一定的归档机制,建立影像文件的索引数据库,形成一个方便可靠而又完整的电子档案库;最后用户可以通过网络对档案进行查询、调阅、打印等操作。 采用磁盘阵列、光盘库等存储技术,原纸张档案可以塑封起来集中保管,不必采用柜橱保存方式,避免了档案受潮、虫蛀情况的发生,从而大大减少了档案的占用面积,降低了档案对环境的要求,节省大量管理成本。档案的查询和利用完全基于档案的电子影像。用户通过计算机可以从电子档案库中智能地检索到某一档案的详细信息,并且可以多人同时访问相同档案,顺利地解决了档案查询速度、档案共享、人为毁损档案原件等问题。查询系统的应用更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扩展到无限的空间。 总之,国土资源档案数字化系统的应用,可以提高管理的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质量,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国土资源档案数字化系统,不仅从根本上解决传统手工作业方式所带来的诸多问题,而且能更好的促进我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化建设的快速发展,保障土地档案信息的有效管理利用。

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安徽省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土地登记代理行业管理,规范土地调查和土地登记代理行为,根据《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是指依法批准成立,并且具有土地登记代理资质的独立法人。 第三条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注册执业范围分为全省范围执业和所在市、县(市)范围执业,从业范围包括:(一)办理土地登记申请、指界、地籍调查、领取土地证书; (二)收集、整理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与土地登记有关的资料; (三)宗地界址测绘和土地勘测定界; (四)为土地权利人办理解决土地权属纠纷的相关手续; (五)查询土地登记资料; (六)查证土地产权; (七)提供土地登记及相关法律咨询; (八)办理与土地登记业务相关的其他事项。 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具体从业内容,由机构从上述范围内分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确定,填入《土地登记代理机构资质证书》。

第四条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实行执业注册制度。凡在我省范围内从事土地登记代理活动的机构,应按本办法向安徽省土地登记代理行业主管机构申请执业注册,领取《土地登记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在其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业务。其中,申请的从业内容中包含界址测绘的,除应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持有具有地籍测绘作业范围的《测绘资质证书》。 第五条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独立法人; (二)申请在全省范围执业土地登记代理的,机构中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并经登记注册的土地登记代理人不少于3名。 申请在市、县(市)级范围执业的,机构中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并经登记注册的土地登记代理人不少于2名。 (三)具有一定数额的注册资金。其中,申请在全省范围执业土地登记代理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申请在市、县(市)级范围执业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万元; (四)具有从事土地调查登记代理业务相应的工作条件和日常管理制度。 (五)无违反行业自律行为的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申请程序

2016年土地估价师:土地估价报告的归档和档案管理

2016年土地估价师:土地估价报告的归档和档案管理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我国土地评估机构的资质管理由__负责。 A.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B.政府房屋行政主管部门 C.政府工商行政主管部门 D.政府人事主管部门 2、进行开发项目的财务评价时,如果项目动态投资回收期小于计算期,则财务净现值.【2002年考试真题】 A:<0,项目不可行 B:>0,项目可行 C:<0,项目可行 D:>0,项目不可行 E:土地 3、根据估价期日的人工和建筑材料价格,并按照目前的材料、标准与设计,建造功能相同的建筑物所需的建造成本称为__。 A.房屋纯收益 B.房屋重置价 C.房屋现值 D.房屋成新度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企业盈余公积金应依一定比例从中提取.【2004年考试真题】 A:税前利润 B:税后利润 C:营业利润 D:利润总额 E:土地 5、有一比较案例2004年5月20日的土地价格为300元/平方米,同一城市此类地价指数以2004年1月20日为基数,以后每月平均上涨1个百分点,如果其他条件不变,则该比较案例于2004年lO月20的评估价格为元/平方米(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A:314.3 B:314.4 C:315.0 D:315.3 E:时间因素 6、下列属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当遵循的原则的是__。 A.优先保证居民住宅用地 B.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相平衡 C.城镇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脱离

D.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住宅用地总量,保护耕地 7、某房地产开发商取得一宗商业用地法定最高年限土地使用权,预计2年完成开发建设,经调查测算,项目建成后的商场房地年净收益可达到400万元,综合还原率为7%,则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价值为万元。【2009年考试真题】 A:5333 B:5277 C:4804 D:4754 E:时间因素 8、我国城市中的居住用地一般可分为居住区、居住小区与。 A:组团 B:街坊 C:社区 D:生活区 E:土地 9、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划区定界,由__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A.国务院 B.市级人民政府 C.县级人民政府 D.乡级人民政府 10、农用地分等的技术路线是,依据全国统一制定的,以指定作物的光温(气候)生产潜力指数,通过对土地自然质量、土地利用水平、土地经济水平逐级订正,综合评定农用地等别。 A:分等单元 B:标准耕作制度 C:基准作物 D:标准样地 E:合法性 11、初始土地登记工作可分为5个阶段,其中最基本的环节是__。 A.申报 B.权属审核 C.地籍调查 D.注册登记,颁发证书 12、目前各国通常采用的减轻或免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主要有__。 A.扣除法 B.低税法 C.抵免法 D.递减法 E.免税法 13、新旧程度折旧法适用于需要__进行估价的场合。 A.对单个建筑物 B.同时对少量建筑物 C.同时对大量建筑物

国土资源局档案数字化项目解决方案

档案数字化解决方案

1立项背景 在市县级政府各部门中,国土资源局是设立较晚的一个部门,然而国土资源部门目前承担的管理职能,使其产生了大量的各类档案需要管理。传统县级国土资源档案管理采取手工方式,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保管、利用、编研等工作都主要以手工为主,这中间包括建立全引目录本、索引卡等。这种方式工作效率较低,国土资源档案得不到充分利用。 部分国土资源部门的档案管理信息化采用了一般的条目管理方式的方案,这种方式对于纯粹的档案管理来说促进了档案管理的现代化,但对于国土资源部门来说,大量的档案是通过办事流程产生的,与以档案馆档案管理模式开发的档案管理系统在模式上存在显著的不同。 另外现有的地籍系统、土地利用系统和土地交易系统的数据分散三个独立的系统中,数据格式多样,给土地归档工作带来了不便,急需把各个部门各个系统的相关数据进行同一归档管理。 所以建立优质、高效、具有国土资源特点的档案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国土资源局数字档案室,不仅从根本上解决传统手工作业方式所带来的诸多问题,而且能更好的促进国土资源局信息化建设的快速发展,保障土地档案信息的有效管理利用,还为今后逐步建立国土电子政务系统打下良好的基础。 2核心任务和根本目的 国土资源局数字档案室建设的核心任务是档案信息的数字化。一方面将现有档案,包括各种纸质档案、照片档案、声像档案等进行数字化处理;另一方面收集整理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大量的电子文件档案,这种收集可以是文本、图形、图像、声音、视频等各种形式。并将档案信息与国土资源局的办公业务相关联,同时实现档案库房温湿度的自动监测。 数字档案室建设的根本目的是利用虚拟化的网络优势、智能化的检索手段和先进的GIS技术,将档案信息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实现档案和图形的相互查询,

浅谈如何提高基层国土资源档案管理

浅谈如何提高基层国土资源档案管理 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具有凭证价值和法律效力,为我们提供各种历史资料、数据,对揭开历史遗留问题起了很大的作用。码头镇国土资源所历年来各项用地数据都十分重要,它详细记录了各项目建设占用土地的情况,土地分类的变化及每一宗房地产的土地权属来源,交易变化过程,是土地确权、土地权属管理、土地利用规划、耕地保护和执法监察等国土工作的科学依据,与镇政府的工作和群众的生活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因此研究和探讨如何规范、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一、码头镇国土资源档案管理工作现状。 (一)国土资源档案利用成功案例 国土资源档案信息量大,种类繁多,既有综合类档案,又有地籍管理、建设用地、土地利用规划、国土资源监察、地矿档案等几大类。在新的形势下,国土档案工作只有紧贴国土中心工作,转变传统观念,拓宽服务领域,延伸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机制,研究把握档案管理工作规律,最大限度地开发挖掘档案信息资源,才能充分发挥国土档案独特的服务功能,使之真正成为增强国土工作发展后劲的基础业务工作。近几年来,码头镇国土资源所利用档案信息为决策及保护用地者的合法权益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1、2006年3月,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向码头镇国土资源所提出了"关于要求明确化工二期项目容积率并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报告"。由于该地块涉及合同改签、股权变更和转让、面积变化、土地使用者更名、容积率多次调整,以及工作人员的变动,致使许多情况都不明。通过调查档案,逐渐解开了层层谜团,了解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了有力的依据,使事情圆满解决。 2、某单位在办理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时,发现原土地证上没有该幢建筑物,某公司擅自建造并出售给甲,由于以前制度方面的松懈,致使用户甲办理了产权证。现用户甲转让给用户乙,因公司擅自增加了建筑面积,且未对提高的容积率补交土地出让金,不能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导致许多矛盾的产生。于是我们通过对档案的查询,清楚了解了该宗地的情况,对甲乙用户做了合理的解释,最后通过协调,使事情得到解决。 (二)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对档案管理工作岗位的偏见 档案管理总是默默无闻的工作,甚至有人认为是十分清闲的岗位,无业务知识可言。我曾听人说"档案管理嘛,只要领导找资料的时候能够及时找到就行了",在外人看来,档案工作就是"安置型"工作。其实这都是外行对档案管理岗位的误解。档案管理工作其实是非常复杂、烦琐,而且业务性很强的专业性工作,需要人的细心、耐心和安心。 2、档案收集欠齐全过程 码头镇国土资源所是业务性较强的单位,领导往往只重视业务质量,

国土资源数字档案管理规范-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国土资源数字档案管理省级规范 (Digital Archives of Land and Resources Management at the Provincial Level Specification)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前言 为规范国土资源数字档案的归档、接收、保管及利用工作,推动国土资源数字档案规范化管理,制定本规范,《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已明确规定的文书类电子档案不再列入本规范范畴,测绘、海洋管理数字档案规范另行规定。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略。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略。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国土资源数字档案的归档、整理、保管及利用的一般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土地、地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国土资源数字档案的管理与技术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8894-2002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GB/T3792.1-1983 文献著录总则 DA/T 18 档案著录规则 DA/T15—95 磁性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 DZ/T 0431—2005 矿业权档案立卷归档规范 GB/T 11822-89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GB/T20988-2007 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 3术语和定义 3.1国土资源数字档案 figure file of land and resources 本规范所指的国土资源数字档案是在国土资源调查、评价与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归档电子文件及相关的元数据。以下简称数字档案。 3.2归档电子文件 Archival electronic records 指经鉴定的具有参考和利用价值并作为档案保存的电子文件。 3.3元数据Archival electronic records Metadata 指描述组成数字档案的归档电子文件的背景、结构信息及整个管理过程的数据。 3.4归档 filing 指把数字档案集中下载到可脱机保存的载体上,向档案部门移交的过程。

[地籍,档案管理]地籍档案管理研究

地籍档案管理研究 [摘要]土地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生存的重要基础,也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尤其是 在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土地管理已经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措施之一。而土地的有效利用与管理离不开地籍档案管理,它是土地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加强土地地籍档案管理,是用好国土资源、管好国土资源的关键,是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经济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基于此,就地籍档案管理进行研究。 [关键词]地籍;档案管理;档案建设 1 “三个保障”提升地籍档案基础管理水平 为保证地籍档案工作有人管事、有人干事、有钱办事,国土资源部门应该把地籍档案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从人、财、物三个方面给予保障。一是组织保障。把地籍档案管理列入当前国土资源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国土资源部门应该成立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1名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为成员的“干部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并层层签订干部档案管理责任书。二是经费保障。国土资源部门应该加大资金投入,对档案室进行装修改造,安装了铁门、铁窗等,配备铁质档案密集柜,更新冷暖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照相机、录音机、灭火器、温湿度计,不断完善防火、防盗、防光、防尘、防潮、防蛀等设施。三是人员保障。选配年纪轻、思想品质好、工作认真负责的党员干部担任档案室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在地籍档案审核要求上牢牢把握“严”“细”“全”“准”“精”“实”六字关口,对手续不全和不完整、不真实并有疑问的材料,坚决不准归入地籍档案。同时,要选拔重用档案管理干部,坚持选拔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知识水平高、服务态度好、原则性强的年轻干部从事地籍档案管理工作,并把这个岗位作为人才培养、成长的平台。注重抓好地籍档案管理人员教育提高和选拔使用。 2 “四化管理”加强地籍档案建设 一是规范化管理。根据《档案法》和《土地登记规则》对土地登记文件资料管理的相关规定,抓好土地登记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充实人员,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培训,有效提高地籍档案管理人员的管理技能、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地籍方面的培训内容通常包括地籍信息系统建设、土地变更调查、地籍管理和实务、地籍管理工作交流、地籍调查、更新维护数据库、土地登记等。档案方面的培训内容通常包括档案工作交流、档案立卷操作、部门立卷、档卷展评、档案信息化、归档文件整理等。二是环节化管理。对土地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更新环节分派专人管理,定岗、定责,定期安排工作人员交叉审核,确保土地登记档案收集的及时性、整理的明晰性、保管的严密性、利用的有效性和更新的现势性。三是信息化管理。不断完善土地登记档案信息化进程,对整理归档的土地登记档案,扫描形成电子档案图片。保持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的同步性,实时更新信息系统。四是实效化管理。按宗地、街区对地籍档案分类、编号、存放,立卷清晰;利用信息系统对已登记的土地档案进行查阅、查询,确保随时可以为业务办理提供第一手准确、详实的地籍材料。档案管理人员务必确保归档地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这样就能够为地籍档案的查阅起到很好的向导作用。

国土局档案工作总结

国土局档案工作总结 1、国土所工作小结 一年来,我所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以切实保护国土资源为重点,以增强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认真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能,全面贯彻落实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国土所工作总结。坚持保护与利用、服务与管理并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思路,完成了XX年年各项工作,被区政府评为先进国土所,被X镇、梧台镇评为支持地方建设先进单位,为下一步更好抓好国土工作,现将XX年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将耕地保护落到实处 在辖区广泛深入开展了土地法制宣传教育,广大农村广泛刷写耕地保护标语,让广大农民群众对耕地保护政策有充分了解,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规定做到了家喻户晓,使辖区内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牌达到完好无损;认真抓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在辖区内形成了耕地保护的强大声势,营造了浓厚的耕地保护气氛,有效促进了全民保护耕地意识的增强;积极参加了区局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配合镇政府积极探索旧村改造的新路子,其中梧台镇温家村、X镇朱东村总体规划已完成,正在实施过程中X生活区正在扩建中,大大提高了村民的居住水平,使小城镇初具规模。

二、矿产资源管理与地证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本辖区内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区局抓好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工作,辖区粘土砖厂关停15家、沙场4家;对辖区内无手续勘探进行全面查处。对辖区铁矿实行按期汇报、汇总,杜绝超层越界及各项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强本辖区内存量土地管理工作,对本辖区的存量土地进行全面调查,积极配合区局在管好存量土地的同时,探索存量土地管理的新路子。对辖区内XX年、XX年的违法占地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工业项目及低效闲置用地进行了调查、测量,实事求是的填报了有关统计报表。为各级政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三、规划用地工作 现场勘察了陈营村、朱西村、薛家村土地复垦材料、照片、图纸等,三个村需要复垦的土地面积11亩,并按要求上报了有关材料;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配合用地科做好建设用地的初审工作,协助污水处理厂、齐峰集团等六个单位完成了手续办理工作,确保项目用地资料真实、齐全、上报及时。 四、地籍管理工作 对XX年10月至XX年年10月以来辖区内的土地变更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及时上报了调查表;协助区局地籍科、审批大厅等对大夫村砖厂、王营村砖厂进行现场勘察。配合测

国土[籍]字[1990]第93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的意见》

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 国家土地管理局、测绘局、物价局、财政部 1990年7月 21日 1990 国土 [籍]字第93号 国土[籍]字[1990]第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帽土地(国土)管理局(厅)、测绘局(处)物价局(委员会)、财政厅(局):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保护土地所有者、土地使用的合法权益。加强土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进行调查、登记和发证。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一次性解决土地登记所需经费,特制定本办法。 一、收费原则 土地登记费的收取本着“收费适度,负担合理,保证工作需要”的原则,既考虑用地单位和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又能保证土地登记工作的需要。 二、收费范围 凡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者,均按本办交纳土地登记费。

三、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 1、党政机关、团体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宗地收200.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00元,最高不超过700.00元 2、企业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O平方米以内加收40.O O元,最高不超过40,00O.00万元。 3、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党政机关、团体收费标准;差额预算管事业单位土地用面积在 5,000平方米(含 5,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300,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00万元;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企业收费标准。 4、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3.00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0 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 5、农村居民生活用地面积在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5.00元,200平方米以上每宗地收10.00元。 6、凡有土地利用详查成果资料的村家民集体所有土地,国营、林、牧、园艺、养殖、茶场等用地(不包括内部非农业建设用地),水利工程、矿山、铁路公路、国家储备仓库、

探索国土资源档案管理的规范和提高

探索国土资源档案管理的规范和提高(作者: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 认真做好国土档案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1、建立集中统一的档案管理网络 加强对国土档案工作的集中统一管理、是国土档案齐全、完整、规范的重要保证。我们遵照统一领导、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的原则。成立了国土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档案管理工作。由分局工作人员,兼职国土档案员,在师局专职档案员的帮助下,形成了全系统的档案管理统一模式。同时,完善档案制度建设,修订档案岗位责任制及档案管理制度,做到职责分明,层层把关。无论是在师国土局发的文件,都能从上保证文件材料不疏漏、不散失、使档案管理工作达到了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 2、转变观念,超前管理 长期以来、我们对国土档案内容和工作范围的理解偏于狭窄。思想不够开阔,工作不能创新。对于各类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没有一种超前管理的意识、没有很好地和师局档案员联系。没有将国土档案工作渗透到各个环节之中。导致各类业务和档案管理长期以来各自为

政、档案资料积累残缺不全、给档案的整理归档带来了困难。06年来,我分局意识到档案工作不是临时性工作、开始逐步转变观念,制定措施,对国土档案进行超前管理。 3.国土档案特点,拓宽档案收集渠道 从实际情况看、国土档案是比较复杂的。它分类为九大部分,从每个部分的内容比较来说层次不齐。建设用地类的报批经历时间长、稍有疏忽、就可能遗漏。声响材料类形成的文件数量不多,不易引起档案人员的足够重视。为了保证档案资料收集齐全、完整,我们档案人员将需要存档的文件建立了档案收件簿,档案管理人员首先了解各类业务工作存档的分类程序和流程,对哪些档案资料、资料的内容、数量做到心中有数。 4.制定规范,及时立卷 根据国土资源档案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档案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建立起档案管理分类大纲。归档范围。保管期限,档号分类方法等,将国土档案共分为九大类:(1)综合类;(2)计划财务类;(3)地籍管理类;(4)土地利用规划类;(5)建设用地类:(6)土地监察类:(7)宣传科技类;(8)声像材料类;(9)矿产资源类;并在每一类中确定了基本归档范围。把应该收集归档的文件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可以装订成正规卷的、及时把它们装订成正规卷、使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 5、强化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客观上对国土档案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事国土

土地登记的程序步骤

土地登记的程序可分为五步骤: 1、土地登记申请 2、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 4、注册登记 5、核发证书 土地登记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是土地权利人或土地权利变动当事人按照规定向土地登记机关 申请其土地权利状况或权利变动事项,请求在土地登记簿上予以注册登记的过程和行为。 2、土地登记申请人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注:土地登记申请书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以宗地为单位填写;土地登记机关在对土地登记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审查确认无误后,应在事先准备好的《土地登记收件单》上进行登记、编号、装袋入案。 地籍调查 地籍调查是土地登记的前期基础性工作,是土地登记法律行为的重要程序。其目的是依照有关法律程序和技术规程,查清每一宗土地的位置、界限、面积、权属、用途以及等级等基本情况,以满足土地登记的需要。 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勘丈。 权属调查主要是查清宗地权属、界址位置、用途等。地籍勘丈是测量宗地界址点的平面位置、宗地形状、面积等。地籍调查的基本单元是宗地。 权属审核: 是土地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资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土地登记机关的审核意见,决定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利和权利变动事项,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权属审核是土地登记的核心环节。 土地登记人员将土地登记申请和地籍调查的有关内容记录到《土地登记审批表》的相应栏目,以备审核时使用。 权属审核应达到的标准是:权属合法、界址清楚和面积准确。 权属审核是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审核,对宗地自然状况的审核,对宗地权属状况的审核。 经土地管理部门土地登记审核人员审核批准后,即可直接生效,作为土地登记人员在《土地登记卡》注册登记的依据。 注册登记 注册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对批准土地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进行登卡、装簿、造册的工作程序。土地登记经办人和审核人必须由获得土地登记上岗资格,熟悉精通业务和有关法律法规的人员担任,并实行专人负责制度。

土地登记档案的特点与管理

土地登记档案的特点与管理 土地登记档案是土地管理档案的一种,它为党和国家宏观决策,增进国家税收,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和法律凭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作为土地档案管理工作者,就土地登记档案的特性及管理措施谈一点认识。 一、土地登记档案的一般特性 土地登记档案是土地登记制度(亦是法律制度)的一种体现。它是土地管理部门代表政府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有关法定程序所建立的反映有关土地位置、面积、用途、使用条件等情况的图纸、簿册等文件材料。它具有区域性、政策性、公正性、可变性等不同于其它专业性档案的特性。 1、区域性。《土地登记规则》第四条”土地登记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组织进行。”显然,土地登记具有极其鲜明的区域性。土地登记的两个主要内容:一是土地权属的状况;二是相邻宗地的相互关系。也就是说:土地登记档案是在基层土地管理部门实际工作中形成,按照区域特定编码而整理装订成卷的。 2、政策性。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做出确定的档案资料,都是经过土地管理人员,严格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依据国家不同历史时期有关土地政策、法规,在工作中运用的结果。也可以说,它是不同时期国家关于土地政策在实践中具体真实的记录。 3、公正性。土地登记档案必须有申请人、相关人和经办人表达正确意见的书面形式的载体。由土地权利人主动向土地管理机关申请,经土地管理工作者权属调查、实地测量,其结果以公示的方式并由审核机关核准终结。 4、可变性。与其他档案文件资料不同,土地登记文件资料中的一部分需随着土地权属和主要用途的变更而经常变化。如土地登记卡,地籍二底图等这些文件、图册资料的内容,要在变更土地登记中不断变化,如不及时更改已经发生的土地登记文件资料,将使国家多年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所形成的地籍资料失去准确性和保存价值这一特点,决定了其特殊的管理方法。 5、产权的不可移动性。土地作为一种固定财产,其土地权利人不可能像对其他商品那样随意搬迁,移动。档案中将土地权利的主、客体内容记录在册,土地权利人所取得的所有权、使用权及他项权利只能在依法确定的范围内行使自主权,不能随意向周围(四至)相邻宗地实施主观意向。 二、土地登记档案的管理措施 (一)应提倡规范化统一管理。

国土资源局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国土资源局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国土资源局各单位对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利用等,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档案是指市局各单位在过去和现在从事各项专业工作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机构人事档案、计划财务档案、建设用地档案、地籍管理档案、土地利用规划档案、地质矿产档案、法规监察档案等。 第五条市局档案室应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档案部门对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制定市局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集中统一管理市局各单位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档案,负责做好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统计、移交、销毁和提供利用等工作,为本单位工作和社会提供服务。 严守保密制度,严格按规定办事。

组织档案管理专职人员学习、交流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第六条档案立卷归档 市局各单位在完成一切工作中所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价值的资料、材料应全面收集、鉴别和整理,按规定立卷。 文书档案由文书处理部门立卷归档,业务档案由各业务部门立卷归档。 外来文件按年度、除尘组织机构立卷;自产文件实行两套制;业务档案按业务项目立卷,超过厚度的可分册立卷。 为保证归档文件的齐全和完整,市局各单位和个人保存具有归档价值的文件,包括调查汇报、会议材料均应初步立卷,及时向档案室移交,个人不得据为私有。 确保档案案卷质量,严格按照《档案法》,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做到归档及时,分类科学,组卷合理。 第七条档案移交保管 市局各单位对本单位形成的各类档案应在次年3月份以前收集齐全,初步整理,交由市局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市局各单位按规定向档案室移交档案,档案室按规定向市档案局移交档案,并填写移交登记表两套,由移交双方签字或签章,方能生效。 改善保管条件,库房要坚固,设备要齐全,努力使温度控制在24℃以下,湿度在70%以下。

国土资源业务档案整理办法

国土资源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国土资发〔2015〕175号国土资源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国土资源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档案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 为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相关要求,结合国土资源业务档案形成规律和特点,国土资源部、国家档案局共同制定了《国土资源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土资源部国家档案局 2015年12月30日 国土资源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国土资发〔2015〕175号国土资源部国家档案局 12月30日发布 2015年12月30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加强国土资源业务档案管理,确保国土资源业务档案真实、完整、安全与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土资源业务档案,是指在国土资源专项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国土资源业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分为土地管理类、地质矿产类、地质环境类、不动产登记类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与行政复议诉讼类等五类。

第三条国土资源业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国土资源业务档案工作,依法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家档案局制定全国国土资源业务档案工作制度,编制相关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经验交流与学术研究,并对本系统档案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等。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会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本地区国土资源业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组织经验交流与学术研究,并对本地区档案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等。 第四条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土资源业务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档案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保证档案工作用房和经费,配备适应档案管理现代化要求的技术设备。 第五条国土资源业务档案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档案机构集中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已有或擅自销毁。 第六条国土资源业务文件材料实行形成部门立卷归档制度。在办理国土资源专项业务过程中,应当按照《国土资源业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附件)要求,及时收集和整理国土资源业务文件材料;档案机构应当做好归档指导工作,确保国土资源业务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第七条国土资源专项业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当结合业务工作实际,进行定期或实时归档。 在国土资源专项业务活动中形成的电子文件,应当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厅字〔2009〕39号)和《电子文件归档和管理规范》(GB/T18894)的要求进行整理归档,并对归档电子文件的形成机构、技术特征、内容结构及其管理过程等背景信息与元数据进行相应归档。 第八条国土资源业务档案应当按照形成规律和特点进行组卷,采用“类别—年度—保管期限”的方法对国土资源业务文件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和排列,并及时编制归档文件案卷目录、卷内目录、备考表等。档案机构应当对接收的档案及时进行核查和入库管理。 第九条国土资源业务档案保管库房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具备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潮、防尘、防光、防虫、防磁和防有害气体等保管条件,以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规划-规范-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的意见(国土资发[2012]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是规范土地登记行为,提高土地登记公信力,保障土地交易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全国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土地登记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但仍不同程度存在不规范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根据《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土地登记办法》,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格划分宗地 土地以宗地为单位进行登记。宗地应当依据合法的土地权属来源材料,结合实际使用情况,按照地籍调查程序划定。宗地的地号应当依据宗地代码编制规则编写。 宗地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宗地确需分割、合并或调整边界的,应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同意。 二、准确界定土地登记用途 土地登记的用途应当严格依据合法的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二级类填写。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地批准文件等,依法批准的用途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二级类不对应的,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二级类重新确定归属地类,按照新归属地类办理登记,同时在土地证书“记事栏”内标注批准用途。 三、规范土地出让年限起算时点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的起算时点应当依据出让合同的约定确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实际交付土地日期确定,实际交付日期以交地确认书确认的时间为准;对违法用地补办出让手续的,以违法用地处理意见确定的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算。 四、规范储备土地登记 按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储备土地登记的机构应为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隶属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承担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事业单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其他单位申请储备土地登记的,不予受理。 土地储备机构申请登记土地的,应当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资料、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政府批准的储备计划、批准纳入储备的文件、相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等材料。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对产权清晰、申请资料齐全的储备土地,可办理登记,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储备土地登记的使用权类型统一确定为“其他(政府储备)”,登记的用途应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能够细化到《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二级类的,应当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二级类填写。未确定规划用途的,不予登记。 五、规范土地抵押登记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取得《金融许可证》的金融机构、经省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等可以作为放贷人申请土地抵押登记。 以部分宗地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不予受理。规划用于社会公益设施

国土资源数字档案管理规范

精品 国土资源数字档案管理规范(Digital Archive of Land and Resources Management Standards)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目次 前言 (2) 1 范围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术语和定义 (3) 4 总则 (4) 5 元数据 (4) 6 归档 (5) 6.1 归档范围 (5) 6.2 归档要求 (5) 6.3 保管期限 (6) 6.4 归档格式 (6) 6.5 归档登记 (7) 7 整理 (7) 7.1 分类编号 (7) 7.2 整理编目 (8) 8 保管 (8) 9 利用 (9)

前言 为规范国土资源管理数字档案的归档、接收、保管及利用工作,推动国土资源管理数字档案规范化管理,制定本规范,《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已明确规定的文书类电子档案不再列入本规范范畴,测绘、海洋管理数字档案规范另行规定。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略。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略。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国土资源数字档案管理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国土资源数字档案的归档、整理、保管及利用的一般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土地、地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国土资源数字档案的管理与技术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8894-2002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GB/T3792.1-1983 文献著录总则 DA/T 18 档案著录规则 DA/T15—95 磁性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 DZ/T 0431—2005 矿业权档案立卷归档规范 GB/T 11822-89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GB/T20988-2007 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 3术语和定义 3.1国土资源数字档案 figure file of land and resources 本规范所指的国土资源数字档案是在国土资源调查、评价与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归档电子文件及相关的元数据。以下简称数字档案。 3.2归档电子文件 Archival electronic records 指经鉴定的具有参考和利用价值并作为档案保存的电子文件。 3.3元数据Archival electronic records Metadata 指描述组成数字档案的归档电子文件的背景、结构信息及整个管理过程的数据。

国土资源数字档案管理规范

国土资源数字档案管理规范(Digital Archive of Land and Resources Management Standards)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目次 前言 (2) 1范围 (3)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术语和定义 (3) 4总则 (4) 5元数据 (4) 6归档 (5) 6.1 归档范围 (5) 6.2 归档要求 (5) 6.3 保管期限 (6) 6.4 归档格式 (6) 6.5 归档登记 (7) 7 整理 (7) 7.1 分类编号 (7) 7.2 整理编目 (8) 8 保管 (8) 9 利用 (9) 1

前言 为规范国土资源管理数字档案的归档、接收、保管及利用工作,推动国土资源管理数字档案规范化管理,制定本规范,《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已明确规定的文书类电子档案不再列入本规范范畴,测绘、海洋管理数字档案规范另行规定。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略。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略。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2

国土资源数字档案管理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国土资源数字档案的归档、整理、保管及利用的一般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土地、地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国土资源数字档案的管理与技术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8894-2002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GB/T3792.1-1983 文献著录总则 DA/T 18 档案著录规则 DA/T15—95 磁性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 DZ/T 0431—2005 矿业权档案立卷归档规范 GB/T 11822-89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GB/T20988-2007 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 3术语和定义 3.1国土资源数字档案 figure file of land and resources 本规范所指的国土资源数字档案是在国土资源调查、评价与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归档电子文件及相关的元数据。以下简称数字档案。 3.2归档电子文件 Archival electronic records 指经鉴定的具有参考和利用价值并作为档案保存的电子文件。 3.3元数据Archival electronic records Metadata 指描述组成数字档案的归档电子文件的背景、结构信息及整个管理过程的数据。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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