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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合同管理办法

陕煤集团神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管理,防范和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结合神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预控管理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经济合同、协议,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合同、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地质勘测测量合同、工程监理合同、运输仓储合同、供电(水、气)合同、融资合同及其他有关对外经济行为合同或协议。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公司、中心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的职责划分

第四条企业管理部是合同的主管部门,计划经济部、生产技术部、财务部、安全部、市场营销部是合同的职能管理部门,合同的具体执行单位或部门是合同的承办单位。同时,党群工作部负责监督合同项目招标、合同议标、谈判、比价等价款审定h 环节和履约过程中的纪律监督检查等

第五条合同主管部门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合同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拟定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检查、指导各部门、中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二)参与公司重大项目的法律可行性研究、招投标、合同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

(三)对合同文本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法律审查,对不符合合同法要求的条款有权要求修改完善。

(四)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参与合同纠纷的处理。

(五)管理公司合同专用章,负责建立本公司的合同台账,负责合同报表的统计、综合分析。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有关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六条合同职能管理部门职责

合同职能管理部门以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公司有关计划、财务、基建、工程、安全、生产机电技术业务、审计、监察等制度为依据,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对合同进行专业审核和管理,并对审核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一)计划经济部重点审核合同项目的立项、专项资金来源及使用、合同标的、数量及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时间及履行期限等内容。

(二)财务部重点审核税金、资金来源、支付方式等内容。

(三)生产技术部重点审核合同项目中的生产、机电等方面的质量、技术要求。

(四)安全部审核合同项目中的生产、安全等方面的质量、安全管理等要求。

(五)市场营销部是公司对外战略框架协议、神南矿区内部搬家到面、设备维修、救护协议、设备托管、工程质量监督及自有掘进总包合同的承办部门;同时,市场营销部是公司外拓市场业务的管理部门,应协助各中心办理合同的起草、报批工作,积极协助承办单位办理业务结算。

第八条合同承办单位(部门)职责

(一)负责合同相对方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的调查和审查,并对合同相对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负责。

(二)负责合同的谈判和合同文件的起草,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履行合同报批手续。

(三)负责合同履行,及时了解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包括经营异常变动、重要管理人员变动、违约、重大经营隐患和财务风险等,并及向时合同主管部门报告,由合同主管部门会同合同管理部门及时处理合同纠纷。

(四)负责对本单位所签合同的变更、解除、组织验收、办理业务结算,并及时向合同主管部门反映合同执行情况。合同履行完毕后,及时与合同主管部门核销。

(五)发生争议的合同应及时向合同主管部门和有关领导汇报,参与争议处理,及时提供处理争议的有关证据。

(六)负责合同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七)负责向合同主管部门报送合同统计报表和相关资料。

第七条合同承办单位(部门)根据合同管理工作的需要,指定合同管理专员,负责合同承办单位(部门)的合同管理职责。

第八条合同管理人员应掌握相关的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和合同管理知识。

第三章资格预审

第九条资格预审是指在合同草案起草前对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由合同承办单位(部门)负责调查、审查。审查合同的主体资格、经营范围、经营能力及履行合同能力等有关情况。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及所属各公司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或个人。

第四章合同起草

第十条合同文件的起草由合同承办单位(部门)负责。合同文本的内容应包括:

(一)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证明文书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二)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

(三)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四)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封存地点。

(五)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履行地点应当明确。

(七)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当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八)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

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九)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十)合同联系制度

履行期限长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确立联系人。

(十一)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违约约定,在约定要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十二)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应选择诉讼,而且应约定在本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十三)其他事项

1、合同生效的时间和条件;

2、合同正副本份数和双方持有状况;

3、附件名称及数量;

4、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的签名、盖章;

5、签约时间和地点;

6、其他。

第十四条谈判对方坚持使用其合同文本作为谈判基础时,可以采纳。但应将文本中未列入的我方认为合同应涉及的事项列入谈判内容。

第十五条公司制定与推广常用合同的指导文本。其中商务与法律条款由企业管理部负责,技术附件由合同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管理部统筹。

第五章合同的审查和批准

第十六条对拟签订的基本建设合同,大额采购合同,对外合资、合作合同等重大合同项目,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应提前编制、撰写可行性研究和立项申请报告,经批准后实施。合同的价格、质量和技术要求应按照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招标、投标、议标、谈判或比价,以确定合同价格及安全、技术、质量、售后服务等内容。

第十七条合同签约各方对合同主要内容达成一致后,合同承办单位(部门)草拟合同文本,填报合同审批表(参考格式见附表一至四),将合同及有关文件先送到各职能部门进行专业审核,再送合同主管部门进行法律审查。

第十八条需要送审的合同文件质料应该是原件。主要有:(一)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二)有关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资信文件的证明文件;

(三)合同附件。主要包括立项审批文件、合同招、议标、合同谈判、比价、技术协议、安全协议、售后服务协议等项目前期审批资料原件。重大合同还应包括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

第十九条合同专业审核和法律审查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一)确认该合同项目已经按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或者其他有关制度履行了规范的谈判程序,并且该谈判结果已经公司同意。

(二)确认合同条款记载了合同谈判的全部成果,且能够满足公司通过本合同拟实现的目标。

(三)确保合同及其附件规定的质量、规格、技术、安全性能、进度及其他技术条款等准确、清晰、合法且能够满足公司通过该合同拟实现的目标;审核合同应当确认该合同的资金渠道,并就是否同意签订本合同提出明确意见。

(四)合同是否属于公司有权签订的合同。

(五)对方签约的主体资格:

1、签约方为自然人的情形。对自然人的资格审查,即了解自然人的经营状况、个人信用、工作成果等信息,确定其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签约方为法人的情形。对法人的资格审查,包括审查对方的营业执照及年检的情况和经营范围;

3、签约方为其他组织的情形。对其他组织的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且其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在登记许可的范围内;

4、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合同项目,要根据合同内容审查对方的资质现状,即有否获得相应资质及目前效力情况。

(六)合同的内容审查:

1、审查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如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的情形;是否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条款;

2、审查合同主要条款是否完备、明确。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安全管理、技术要求、履行期限、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的承担等主要条款;

3、合同文本中的文字表述准确、清晰,无歧义;

4、全面审查合同文本中约定的公司权利义务条款;

5、审查合同是否存在重大法律风险,是否在合同中已采取措施控制法律风险。

6、是否符合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审批文件;是否符合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各级标准及规程、规范;是否符合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业内习惯;认为应该审查的其他内容。

7、合同主管部门和合同职能管理部门的审查修改意见应当具体、明确;发现重大错误、遗漏、不妥时,应单独提出修改要求,待其修改完善后再出具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应明确、具体,不得只签名,不签署审查意见;禁止使用“原则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性语言,一旦使用视为对合同文本的否定。

第二十条合同职能管理部门应在1个工作日内对合同审查完毕或提出修改意见。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应保证给合同主管部门预留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合同审查时间,其中,重大合同不少于3个工作日。

第二十一条合同审查通过,报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审批用印。

第六章合同签订和履行

第二十二条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也可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代理签订。

(一)代理签订合同,应持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见附表五),在授权的范围内签订合同;未经授权的不得签订合同。

(二)合同承办人应在合同及其附件的页脚逐页小签(或加盖骑缝章),单独形成的技术文件由技术审核人小签(或加盖骑缝章)。

第二十三条公司的职能部门和内部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对外签订、变更和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公司合同原则上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但劳动合同、与政府签订的合同等需要加盖行政印章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合同签订后,合同承办单位应将生效的合同正本一份送交财务部、合同主管部门等。

第二十六条合同签订后,公司应当全面履行合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掌握合同条款,并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包括履行我方的合同义务,监督对方合同义务的履行等。

(二)根据合同规定及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向财务部门申请办理合同付款。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承办人应正确行使《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各种抗辩权利,全面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负责合同档案的收集、移交。

(五)负责定期、不定期收集、反馈合同履行相关信息,包括在发生合同纠纷或对方履行能力下降、履约方重大变革,有违约行为时,应及时通知本部门和合同主管部门,需停止付款的,应在第一时间通知财务部。

(六)协助解决合同纠纷,包括索赔、诉讼、仲裁等。

第七章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二十七条合同如果发生违约或纠纷,合同承办单位应及时通报合同主管部门和合同职能管理部门,并负责收集与纠纷有关的证据、材料,会同合同主管部门和合同职能管理部门研究解决合同纠纷的处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合同纠纷处理完毕,合同承办单位应将有关材料(调解协议书、仲裁裁决书、法院判决书等)汇总、归档。

第二十九条公司实行合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发生合同纠纷,应当按照纠纷形成的具体原因和经办人主观过错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八章合同专用章和合同档案

第三十条对外签订合同应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启用后,合同文本上不得加盖其他印签代替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一条合同专用章由合同主管部门制定专人负责保管。凭经批准的《合同审批表》或《合同变更(解除)审批表》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二条合同档案管理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合同承办单位应有合同专员负责管理合同档案。合同档案包括:合同文本及附件,立项批复文件,《合同审批表》、《授权委托书》及与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合同纠纷处理等有关的各种材料。合同履行完毕,合同档案移交公司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室保存。

第三十三条公司建立合同台账,台账由合同主管部门指定专人登记。

第三十四条合同承办单位于每年6月5日和1月5日前向合同主管部门汇总报送半年和年度合同统计报表。

第九章考核与奖惩

第三十五条公司各部门、中心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企业管理部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一)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表彰或以奖励。

(二)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对合同承办直接责任人及承办单位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经济损失的,对责任人及承办单位负责人予以

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并负部分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1、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2、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3、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4、因工作明显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5、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6、遗失重要证据;

7、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8、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9、对对方的信誉、履约能力审查不全面,致使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10、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

1、合同审批表

2、委托授权书

3、合同变更(解除)审批表

附表一

陕煤集团神南产业发展公司

合同审批表

合同编号:

合同简介

合同名称

签约主体

履约期限合同标的额

对方资信简介(请在本表后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承办单位

承办单位名称承办人

承办单位负责人意见:

意见+签章+时间

职能部门审核01.生产技术部意见:

意见+签名+时间

02.安全部意见:

意见+签名+时间03.计划经济部意见

意见+签名+时间

04:财务部意见

意见+签名+时间

合同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签名+时间

承办单位分管领导批示:

签名+时间法定代表人批示:

签名+时间

注:本表适应物资采购、基建工程、各类服务、外委项目等我公司作为甲方的合同。附表二

陕煤集团神南产业发展公司

神南矿业公司内部业务合同审批表

合同编号:

合同简介

合同名称

签约主体

履约期限合同标的额项目情况简介:

承办单位

承办单位名称承办人

承办单位负责人意见:

意见+签章+时间

职能部门审核01.安全部意见:

意见+签名+时间

02.生产技术部意见:

意见+签名+时间03.计划经济部意见:

意见+签名+时间

04.财务部意见:

意见+签名+时间

合同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签名+时间

承办单位分管领导批示:

签名+时间法定代表人批示:

市场拓展业务合同审批表合同编号:

合同简介

合同名称

签约主体

履约期限合同标的额

1、合同项目介绍:

2、履约财务风险说明:

承办单位

承办单位名称承办人

承办单位负责人意见:

意见+签章+时间

职能部门审核市场营销部负责人意见:

意见+签章+时间

01.生产技术部意见:

意见+签名+时间

03.安全部意见:

意见+签名+时间02财务部意见:

意见+签名+时间

04.计划经济部意见:

意见+签名+时间

合同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签名+时间承办单位分管领导批示:

签名+时间法定代表人批示:

劳动服务合同审批表合同编号:

合同简介

合同名称

签约主体

履约期限用人人数

1、用人原因:

2、应具备的专业技能要求:

承办单位

承办单位名称承办人

承办单位负责人意见:

意见+签章+时间

职能部门审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意见:

意见+签章+时间安全部意见:

意见+签名+时间

合同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签名+时间承办单位分管领导批示:

签名+时间法定代表人批示:

签名+时间

附表五

委托授权书

(副本)

合同编号:

代理人姓名:性别:部门(单位):职务:

代理事项及权限:与签订合同(协议)代理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止

法定代表人:

签发时间:

字[ ]第号

委托授权书

代理人姓名性别部门(单位)职

代理事项及权限与签订合同(协议)合同编号

代理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止

法定代表人:

签发时间:

附表六

合同变更(解除)审批表

合同简介签约主体名称:

合同名称:原合同编号:合同标的额:履行期限:

原合同履行情况及变更(解除)原因:

合同承办单位:承办人:电话: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查意见:

合同职能管理部门审查意见

计划经济部:财务部:生产技术部:机电设备管理中心:安全部:党群工作部:合同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分管领导批示:

法定代表人批示:

第十条合同订立的程序

1、顾客提出要约邀请的合同订立程序

资信审查—→接受要约邀请—→合同填写—→审查—→批准—→签章。

2、我方提出要约邀请的合同订立程序

对方资信情况审核—→要约邀请—→要约信息反馈—→合同填写—→审查—→批准—→签章。

3、通过招标订立合同的程序

市场调查—→标书制作、发放—→接收投标—→评审—→定标—→订立合同—→审查—→批准—→签章。

4、设备、材料、物资买卖合同的订立程序

计划准备—→考察小组对标的咨询(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资信审查—→技术或商务谈判—→草拟合同文本—→审查—→批准—→签章。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提要: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项目部有关对外合同(包括出具的担保和承诺)的订立、变更、转让、解除、履行、终止和管理等活动控制行政公章的除外;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项目部有关对外合同(包括出具的担保和承诺)的订立、变更、转让、解除、履行、终止和管理等活动控制。 本条所称合同即书面合同,是指采用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相关文件 1、《管理手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三、实施职责 1.本制度由经营部负责合同订立、管理; 2.财审部负责执行情况中的财务与审计监督; 四、工作流程 1、合同分类: <1>工程合同:公司经营经营预算部负责管理;

<2>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公司工程部负责管理; <3>劳务合同:公司经营部负责管理; 2、合同主管部门职责: <1>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2>领导、协调合同的订立、履行及管理工作; <3>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组织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 <5>决定对合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6>决定对合同管理工作中疏于管理,玩忽职守,违法乱纪者,未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处罚; <7>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合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3、合同条款、合同申请单位和合同执行单位 3.1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当事人名称、住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开户银行、账户; <2>标的(指货物、劳务、服务等)名称、型号、规格等; <3>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 <4>价款或者酬金及付款时间、方式;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6>违约责任; <7>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条件; <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9>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

合同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267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合同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合同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总则 1.1 为了规范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根据《合同法》和《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管理办法。 1.2 本合同管理办法适用于XXX局XXX港XXX港区滨江综合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工程项目分包、设备物资采购,各部门在处理相关事宜时,均应按本办法执行。 2、分包合同划分 分包工程按技术复杂程序和规模不同,分为一般性分包项目和重大工程分包项目。

3、合同评审方式 一般分包合同评审可采取传阅或会审方式;重大分包工程合同应采取会审方式,并作好会审记录。 4、分包合同评审内容 对分包人资质、资信、技术、设备、材料、主要人员组织、相关工程经济、财务能力方面进行评审,是否满足工程条件。同时对合同涉及到项目部的工作内容、条件,项目部是否满足,给予评审。 5、分包合同评审程序 5.1 根据现场需要确定分包项目。 5.2 提交分包报告并获得项目部批准。 5.3 对有资格的分包商邀请或公开招、议标。 5.4 合同部根据程序文件制度评审内容和表格。

5.5 组织召开标书评审会议。 5.6 合同部作评审记录。 5.7 归纳、提交评审报告。力量 5.8 项目部领导成员讨论审批。 5.9 确定分包单位。 5.10 合同谈判。 5.11 合同会审。 5.12 合同签署。 5.13 合同履行。 5.14 合同文件归档。 6、合同评审部门及人员组成 6.1 一般分包工程合同由合同部组织评审,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协助评审。 6.2 重大分包工程合同由项目部组织评审,由项目部有关领导成员参加和主要职能部门参加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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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称: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二.制定目的: 为了更好的配合公司营销战略,顺利开展销售部工作,加强公司销售过程的基础管理,减少因销售合同保管不当给公司带来的损失,明确销售部销售助理(暂时)保管销售合同的岗位职责,做到有据可查。特制定以下销售合同管理制度。三.适用范围:营销中心 适用人员:大区经理、区域经理、办事处人员、客服专员、前台 四.制度总述: 1.销售合同文本的管理; 2.合同评审; 3.合同的签订; 4.合同的执行; 5.对已签署合同文本及相关文件记录的保存;共计五部分。 五.制度细则 1.销售合同文本的管理 ①标准销售合同文本的提出和使用 (1)标准销售合同文本的提出 A销售部负责根据需要制作《标准合同模板》,并组织对标准合同模板的评审。B需用部门可以向销售部提出制作《标准合同模板》的需求或本部门制作《标准合同模板》草稿后交销售部审核后,组织评审。 C对《标准合同模板》的评审应由销售部组织财务部、产品部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讨论通过后即为《标准销售合同模板》。 (2)《标准销售合同模板》自发布之日起使用。 ②非标准销售合同的提出和使用 (1)非标准销售合同使用条件:当标准销售合同模板不能满足销售的实际需要时,销售部应根据实际需要拟制销售合同。签订合同人(销售人员)应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非标配的申请。 (2)非标准销售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买方和卖方的名称、地址、货物名称、数量、质量、货款金额、付款时间/期限、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地点、争议解决、货物验收标准、售后服务、合同生效时间、运输费承担等。附加变更条款写在合同模板的其他项中。 (3)非标准销售合同必须由合同制作人与产品部及相关单位负责人沟通后方可使用。

项目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某大桥项目的管理,规范工程履约行为,保证合同依法、有效地执行,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签订的所有对外合同(人事聘用合同除外)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公司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搞好合同管理工作,对于项目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第四条合同管理原则: (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2)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严禁签订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3)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对外合同的分类 第五条公司签订的所有对外合同(人事聘用合同除外)共分十一类,范围如下: (1)特许权协议――由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的相关合同。 (2)设计合同――由公司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的相关合同。 (3)施工合同――由公司与具体从事施工的承包商签订的合同。 (4)监理合同――由公司与具体从事工程监理的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 (5)监测合同――由公司与具体从事工程监测、试验检测等单位签订的合同。 (6)科研合同――为从事某项科学研究,由公司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或其它科研项目合作等单位签订的合同。 (7)招标咨询(代理)合同——由公司与具体从事招标咨询(代理)工作的咨询单位签订的合同。

(8)协调合同――为工程实施需要,由公司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所签订的合同协议,如征地拆迁、堤防、水利、海事、航道等方面的合同协议。 (9)财务合同――由公司为融资或其他财务需要与银行或其他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及其他财务合同。 (10)行政事务合同――由公司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为满足公司行政事务需要的合同协议,如公司办公场所租赁合同、软件购买协议等。 (11)其他合同――上述十类合同之外的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由公司与保险公司等单位签订的各类对外合同。 三、签订合同的程序、权限和范围 第六条所有合同必须以公司的名义签订,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或授权书)的法定委托人(或法定授权人),在委托(或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人委托人(或法定授权人)均无权对外签约。 第七条合同的签订程序 (一)合同的策划、起草 合同的策划、起草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文本应做到条款清晰、标的准确、责任分明。对外合同由要约事件的责任部门委派专人负责起草,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提交有关部门会签。 (二)合同的会签 1、合同提交领导批准前,必须实行严格的会签制度,未经会签的合同文件不得提交领导审批和对外发送。 2、合同会签制度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程序,会签部门应认真审阅合同文本,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合同起草部门在收到不同会签意见后,应认真研究,并将研究结果通知会签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能合同的签订。各部门会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24小时。 3、由合同另一方起草的合同文件在签订合同之前,仍应执行本办法规定的会签制度。 (三)合同的批准 公司所有对外合同必须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批准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方可生效。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在对外经济合同中签字,不得在未经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word模板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能。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和其他直属单位。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依据法定程序执行。 3 定义 3.1所属单位:特指集团公司所属各全资企业、其他直属单位,以及依照法定程序应当执行本制度的集团公司控股企业。 3.2合同:是指除劳动合同外,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成员企业及其他直属单位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以及集团内各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3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4管理体制、组织形式与相关规定 4.1 合同管理实行分级归口管理与有限的集中控制相结合的管 -2- 理体制,具体组织形式包括: 4.1.1 所属单位下列合同,如果是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由集团公司

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非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以及其他属于集团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管理的项目,需经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签订,并由审核或直接办理单位报集团公司备案。其中,需由集团公司提供担保的项目合同,应当经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签订: 4.1.1.1 电力项目利用外资合同。 4.1.1.2 投资、借(贷)款及其他融资、企业财产保险、资产转让、出售、收购、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除外)。 4.1.1.3 集团公司直管所属单位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电厂运营、机组检修合同。 4.1.1.4 企业合并、兼并、联营合同,以及担保合同。 4.1.1.5 限额以上的买卖合同。 4.1.1.6集团公司或具有管理权限的所属单位认为有必要审核或备案的其它合同。 4.1.2 集团公司本部各类合同,以及所属单位除4.1.1规定范围以外的其他合同,由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分别按本办法关于单位内部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1.3 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对4.1.1规定事项,按《公司法》 -3-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及程序办理。 4.2 管理规定 4.2.1签订合同,除即时清结外,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2.2 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机构或者法律顾问所在的综合管理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62957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对合同的内部控制,避免或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二、范围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公司市场营销部的销售合同审批及订立行为。 三、职责 3.1市场部是销售合同的承办部门 3.2财务部协助市场营销部和综合管理部归口管理销售合同档案 四、内容 4.1销售合同订立的形式 投标的项目,先由市场营销部门业务人员,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相关文件投标,其他部门提供协助,如投标文件中需投标保函的部分,由财务部根据业务部门提起的申请备忘录,向银行提起开具保函的申请。 框架协议下的订单,由市场部根据协议和客户谈判订立。 4.2销售合同的格式: 正式订立的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客户提供的格式条款合同和根据公司销售产品的特点制定的一般销售合同版本。因情况特殊或条件限制等因素未能及时签订书面形式合同的,应当在事后采取补签手续。对常年有业务往来关系或框架协议下的客户订单也可视为简易合同。 4.3销售合同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9)合同双方如有特殊要求或情况,可另签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10)合同的附录(包括具体的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和详细的付款条件)也属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4销售合同的评审 业务经办人填制“合同(协议)审核会签表”,附合同草案连同对方当事人资信证明材料等,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同意后,通过公司OA系统送其他各相关职能部门(公司法务,研发技术部,生产部,运营项目部和财务部等)领导评审会签。 4.5销售合同的订立 经评审同意签订的合同,由公司授权的业务员与用户签订正式合同,双方需签字加盖单位合同专用章。 4.6销售合同的归档 合同订立后,市场部应及时下发合同,将合同正本的扫描件,合同评审,投标报价,项目管理模板,分项报价和付款计划下发给财务部,运营项目部和综合管理部等。市场部负责保管合同的正本,财务部和综合管理部负责副本的归档。 4.6销售合同的履行 4.6.1市场营销部应应当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严格履行合同内容。 4.6.2财务部门协助市场营销部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建立合同台账,工号的开立等。 4.6.3合同履行的内容: 4.6.3.1市场营销部应负责投标,合同订立以及预付款的收取。 4.6.3.2运营项目部负责合同项目的交付(包括协调设备的生产和安装,交付计划的制定和调整,到货,安装进度以及验收节点的回款等)。 4.6.3.3服务中心负责项目在质保期内的保修以及质保金的回款。 4.6.3.4其他部门协助业务和运营项目部完成合同的履行。 4.7销售合同变更、解除

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项目合同管理 (一)合同管理机构及分工 1、物资设备部:负责材料、设备的采购及租赁合同及协议的起草、洽谈、组织传阅、报批及签定,并负责合同文件的发送、保管、执行及结算工作,参与劳务、分包、机械及其他合同及协议的洽谈及评审工作 2、信息部:负责劳务、分包、机械及其他合同及协议的起草、洽谈、组织传阅、报批及签定,并负责合同文件的发送、保管、执行及结算工作,参与材料合同的洽谈及评审工作,编制土建专业合同成本分析,审核水电专业成本分析 3、财务部:收录并保管各类合同及协议,负责合同执行后的支付工作 4、技术部:负责提供合同文件中的技术条款,参与合同洽谈及合同评审,水电专业主管负责编制相应专业合同的成本分析,参与并监督各类合同的执行及结算工作 5、工程部:参与合同洽谈及合同评审,负责劳务、分包、机械及其他合同及协议的执行工作,负责办理合格劳务队审批表及合格分包商审批表,参与并监督各类合同的执行及结算工作 (二)合同的管理 1、成本经理全面负责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合同文件及相关资料原件由成本经理统一保管,具体执行人员可执有副本或复印件。 2、各业务主管人员以合同为日常管理的依据,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追踪,并及时做好记录。 4、各业务科室主管向成本经理提供施工班组和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情况及相关证据。成本经理在进行工费、材料费等费用支出结算时,一律以合同的履行情况为依据。 (三)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管理 1、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让各业务人员都清楚地认识到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了解甲方的工期和质量要求。 2、做好合同变更的管理工作。 3、做好甲乙双方重要的会议纪要,并签字确认。

供应合同管理办法

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1.为规范公司对采购合同的管理事宜,做好采购合同的编制、签订、执行、修改等工作,使 其符合采购管理的要求及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对采购合同管理的相关事宜。 采购合同的编写 1.供应部是采购合同的对口管理单位,负责公司采购合同的编制、签订、执行、控制等管理 事项。 2.公司一次性采购物品金额高于元,必须签订采购合同;外地采购(XX市外)必 须签订合同。 3.采购合同的编写程序。 1)选择供应商。必须是公司认可合格供应商。 2)进行谈判。供应部应与合适的供应商展开谈判,谈判内容包括采购物料的价格、数量、 质量、供货方式、货款支付等方面的谈判,并根据谈判所形成的方案选择对公司 最有利的供应商。 3)拟定草案并评审。供应部应根据谈判所形成的方案拟定采购合同草案,高价值原料、 单批量价值≥40万元报送集团法律顾问审核后,按公司签批流程上OA进行签批。 4)拟写正式的采购合同。供应部应根据各相关部门、法律顾问及各级领导的意见对采购 合同草案进行修订,并据此形成正式的采购合同。 4.正式的采购合同必须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双方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2)采购物品的单价、总价。 3)采购物品的数量与规格型号。 4)采购物品的品质和技术要求。 5)采购物品的履约方式、期限、到货地点。 6)采购物品的验收标准和方式。 7)付款方式和期限。 8)售后服务和其他优惠条件。 9)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5.采购合同的条款内容必须齐备、明确、具体,表达必须严谨。

采购合同的签订 1.与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并以其自己的名义签订采购合同,如果 委托别人代签,供应部应审验其委托证明。 2.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他任何形式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3.对于金额在40万元以下的采购合同,可以采用传真的方式进行签订,即公司将合同拟订 好后传送给供应商,供应商进行盖章签字后回传,公司盖章签字后发给供应商回执,视为合同成立。 4.签订后的合同由供应部保管。 采购合同的执行与控制 1.合同签订后即具有了法律约束力,供应部应及时向供应商发送订货单,使供应商及时准备 公司所需的物品。 2.供应部应配合使用部门做好采购物料的进厂验收工作,当所采购的物料不符合合同所约定 的质量要求时,供应部应积极联系供应商进行处理。 3.供应部应建立合同履约的管理台账,对双方的履约进程逐次、详细地进行书面登记,并保 存好能够证明合同履约的原始凭证。 4.对于供应商需要按照样品或图纸加工的物料,如果存在加工过程周期长、变数多、监控过 程比较复杂的现象,要求供应商提供进度安排,供应部根据进度安排与供应商进行联络,进行积极的协商,确保物料能够及时运送到公司。如果供应商提供的物料将延缓公司的生产,供应部应减少在供应商处的采购数量并与其他供应商联系,增加采购数量。 5.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供应部要处理好与供应商的关系,将供应商视为公司的战略发展伙 伴,便于在生产旺季加大物料采购时能够及时供应,在生产淡季时能够缩减或取消物料采购的数量。 6.供应部应本着经济型的原则做好物料的采购进度控制工作,既保证仓库中的采购物料库存 最低,同时还能保证采购物料满足生产的需求。 采购合同的修改与终止 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供应商的原因造成无法按量供应的采购物料,供应部经调查核实, 可与供应商签订新的采购物料的数量规定,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进行执行。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外部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例如原材料价格或市场行情出现上涨或下 跌,)供应部可与供应商进行协商,签订新的供货价格的条款,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执行。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不可抗力导致供应商无法按时交货,供应部经过核实后,可与供

计划合同部管理办法(样本)

计划合同部管理办法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永古高速公路YG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〇〇九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4 第一条适用范围――――――――――――――――――――――――4 第二条编制依据――――――――――――――――――――――――4 第三条编制目的――――――――――――――――――――――――4 第二章计划合同部主要职责――――――――――――――――――――4

第三章计划统计管理制度―――――――――――――――――――――5 第一条编制目的――――――――――――――――――――――――5 第二条施工计划的编制和实施-―――――――――――――――――6 第三条统计管理――――――――――――――――――――――――7 第四章合同管理制度―――――――――――――――――――――――7 第一条合同管理的目的―――――――――――――――――――――7 第二条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制―――――――――――――8 第三条合同的签订制度―――――――――――――――――――――9 第四条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10 第五条合同监督检查―――――――――――――――――――――12 第六条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12 第七条处罚措施―――――――――――――――――――――――13 第八条其他―――――――――――――――――――――――――14 第五章验工计价管理办法――――――――――――――――――――14 第一条总则―――――――――――――――――――――――――14 第二条对局指挥部验工计价管理――――――――――――――――14 第三条对作业队费用的管理―――――――――――――――――-15 第四条对机械租赁费用支出的管理―――――――――――――――15 第五条对上验工计价各部门职责――――――――――――――――16 第六条对下验工计价各部门职责――――――――――――――――16 第六章作业队管理办法―――――――――――――――――――――17 第一条编制目的――――――――――――――――――――――――17

规划编制服务合同

规划编制服务合同 篇一:规划编制合同 城市规划编制合同 项目名称:汾阳市文峰东街棚户区改造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项目地点:山西省汾阳市 委托人:汾阳市规划局 设计人:广东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设计证书等级:城乡规划乙级 合同编号:GDBS13-021 签订日期:XX年2月20日 委托人(甲方): 设计人(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编制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 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等。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城市规划编制、管理、审批的法规和规章。 1.3 山西省汾阳市规划局设计委托(地块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城市规划编制项目的基本内容: 2.1 项目名称: 2.2 项目范围:,规划范围内占地面积约为公顷。 第三条规划设计内容及深度: 上述范围内的,须符合建设部对于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和深度 编制要求。 第四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以下基础资料:第五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成果文件内容: 第六条项目进度: 6.1 第一阶段:乙方踏勘现场、收集基础资料,并对各项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完成基础资料汇编。 基础资料不齐时,应自行组织测量地形图及相关市政情况。本阶段工作时间为个工作日。 6.2 第二阶段:乙方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全面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完成规划全部内容的初步成果。甲 方对本阶段成果进行确认并组织专家评审会,对该规划成果提出专家评审意见。本阶段工作时间为个工作日。 6.3 第三阶段:乙方根据专家评审会提出修改意见的会议纪要对规划成果进行修改、完善,提交最终成果。本阶段工作时间为收到总体规划专家评审会修改意见会议纪要后工作日。

6.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西北电建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管理暂行办法》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公司在各种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建立起依法经营的企业管理制度,通过明确合同管理职责及责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合同管理,结合公司和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按授权代表公司作为一方合同主体与其他法人、经济组织、个人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 1.3 项目部合同实行分类管理原则和归口管理办法。 2 管理部门与职责 项目综合管理部是项目部合同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其职责如下: 2.1 制定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 2.2 监督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 2.3 监督合同履行,负责合同归档管理; 2.4 负责合同项目款项支付时合同履行进度及结果的审核; 2.5 组织合同项目谈判、合同预算构成审查及必要预算的控制; 2.6 负责合同另一方主体资质及相关文件的审查; 2.7 起草合同文本、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 2.8 审查合同中的财务收支事项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3 合同的分类 3.1 建设工程合同。 3.1.1 建设场地征用、借用、拆迁、补偿、复耕安排、地下地上附着物、管线的迁移等合同的洽谈和执行工作。 3.1.2 施工准备的通讯、电源、水源、道路、监建设施等合同。 3.1.3 工程前期地灾、水保、环保、规划、压矿、地震、文物评估等委托合同。 3.1.4 其他施工合同。 3.2 采购合同。

3.2.1 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采购。 3.2.2 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 3.3 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3.3.1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提供技术咨询、专题技术调查、造价咨询、标书编制等合同。 3.3.2 公司委托的设备材料技术协议。 3.4 劳动合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 3.5 其他合同。与项目部办公、管理有关的其他合同。譬如委托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租赁合同、供用电、水合同等。 4 合同的审核 4.1合同审核实行层级会签制度,并执行会签单制度。 4.2 建设工程合同、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和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正式签订前,先由承办人员、综合管理部主任和工程管理部主任初审,最后由项目经理签批。 4.3 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低值易耗品采购合同、劳动合同及其他合同正式签订前,先由综合管理部主任初审,最后由项目经理签批。 5 合同的签订 5.1 签订合同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2合同承办部门应当根据合同项目指定合同承办人,对合同的订立、履行的程序和履行情况全过程负责。 5.3 在合同订立时,合同承办部门应负责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进行审查。承办人组织合同签订前的谈判,重要的或标的额较大的合同谈判,合同承办部门应组织相关经济技术专业人员参加。 6 合同的履行 6.1 合同一经正式签约后,合同承办人应全过程检查监督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履行中的问题,重要情况要作书面备案,并及时向项目部主管领导汇报。 6.2合同变更和解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承办处室必须查明原因,并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内向签约另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理由,共同协商达成一致书面意见后经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不得因单方修改、废止或随意口头变更、解除合同给企业带来违约损失。 7 合同的付款

合同管理细则

合同管理规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三章合同谈判及拟定 第四章合同审核 第五章合同签署 第六章合同履行 第七章合同变更与解除 第八章合同争议处理 第九章合同归档 第十章奖惩措施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的合同管理,适应集团及下属公司发展的需要,使合同谈判、签订、履行、监督的过程和程序科学化、规范化,保障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合法权益,规避和防范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任何公司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参与合同谈判、审查、签订、履行的人员或知悉合同内 容的公司员工,均负有保守合同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补充协议(含会 议纪要、备忘录)及其它与合同有关的承诺函、签证、函电等形式 的书面文件。关于劳动合同的管理,另行制定办法规范,本办法不 对该类合同进行调整。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本公司为总公司、分公司以及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非控股的参股公司可以参照执行。劳动合同的管理按国家及各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六条任何公司和个人一律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担保协议或为担保行为。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管理指本公司对所签订合同进行拟定、审查、监督、登记、归档等处理。具体包括资信审查、意向接触、商务谈判、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等全程的管理。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八条本公司合同综合管理工作由财务中心、法律事务部负责。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合同的拟定、洽谈由本部门负责人委派专人负责,具体负责本部门合同日常管理、跟踪、维护工作。 第十条财务中心的合同管理职能: 1、负责本公司合同专用章、公章的保管,并按规定使用相关印章。 2、负责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对合同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合同文本、相关文件、重要数据及材料。 3、对合同进行财务层面监督、审查。 4、对各职能部门合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协助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等手续。 6、指导配合各部门办理合同报批、鉴证和公证的事项。 第十一条法律事务部合同管理职能: 1、制定、完善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办法和合同审查流程,并组织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实施。 2、负责本公司格式合同的制订、修改、审批 3、负责合同签署前置工作法律保障,负责对各类合同文本进行法律审核,组织重大合同事项专业联合审查。 4、参与重大合同、法律文件的谈判、起草,并提供法律意见,为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5、对各职能部门合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美轮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17年制订) 讨论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 第三章合同的管理权限 第四章合同的订立 第五章合同的审核 第六章合同的签约权限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八章合同的检查 第九章合同的纠纷处理、 第十章合同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章奖惩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把风险控制到最低限度,切实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各项目部在开发建设和商业、商务活动过程中的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合同、协议(以下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具体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委托合同、采购合同、借款合同、监管合同、保险合同以及其它各类民事合同等。 第四条各部门和各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落实合同管理工作。 第五条签订和履行合同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从事违法活动,扰乱公司经营管理秩序,损害公司利益、国家利益或社会公众利益。 第六条公司合同的管理、承办、审核、履行和档案管理人员等,对合同负有保密义务,严禁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公司设立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负责合同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和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公司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协助总经理做好各专业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合同管理的领导工作,主要负责指导有关合同管理制度的制订和监督执行,研究审定公司合同,审核合同管理奖、惩建议。 合同主办部门、管理部门和法律顾问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履行合同管理职责。 公司的合同管理,实行合同综合部门管理、专业职能部门、承办部门和履行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八条公司集团办是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合同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拟订公司合同范本,并推行使用。 (四)参与重大合同、重要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 (五)审核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

销售合同管理规定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明确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范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本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授权(《公司章程》、《合同管理制度》等)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称销售合同是指本公司为了确定与客户(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销售供应关系而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章销售合同格式的使用 第3条本公司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公司销售部经理会同法律顾问 共同拟定,经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后统一执行。 第4条公司销售合同格式按照版本号由销售部和公司法律顾问分别保管,供查阅和使用,已作废版本应予以注明。 第5条公司销售合同格式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二)产品名称、质量标准、单价(价格审批)。 四)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五)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六)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七)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八)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第6条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应尽量采用公司经审批的统一格式; 一)若客户要求使用客户公司的范本,合同需先经公司法律顾问及销售经理审核,经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执行。 二)若客户不愿意签订销售合同,由客户经理填写《免签销售合同申请单》,报销售部经 理审核,经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免除签订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应按“销售订单 评审流程”中“ XX条款”执行。

第7条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 调整,但调整后的销售合同应报经销售部经理审核,并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三章销售合同审批与签订 第8条与客户签订不含金额的销售合同,客户经理应填写《合同签订申请单》,报销售经理审核,经本制度第6条、第9条规定权限审批后,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第9条与客户签订含有金额的销售合同,客户经理应填写《合同签订评审表》,结合“销售订单评审管理流程”和本制度控制要求签订。 第10条,销售合同审批权限规定: 一)签订不含确定金额的销售合同,即供货协议,依据以下权限审批: (1)上一年度年销售额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合同,由主管销售员制订,销售经理及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署; (2)上一年度年销售额100-500万元(含100万元)的合同,由主管销售员制订,销售经理审核,主管销售副总经理签署; (3)上一年度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下的及新增客户合同,由主管销售员制订,销售经理审批签署; (4 )与关联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按照《关联方交易管理规定》执行。 二)签订含有具体金额的销售合同,依据以下权限审批: 第11条销售合同订立后,客户经理将合同正本交销售助理归入该客户的档案盒,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销售助理应将销售合同扫描成电子档归入电子档客户资料。 第四章销售合同变更与解除 第12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原因,销售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条款,合同变更由客户经理填写《合同变更申请单》,按照本制度第二章和第三章合同审批权限规定报相关权限人审批。 第13条当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发生时,销售合同自动解除,销售部客户经理与客户协商是否续签合同,不续签合同的应出具《客户流失报告单》说明缘由和后续管理措施,报销售经理审核,上一年度销售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或合同约定金额超过50万元的客户,《客户流失报告单》销售经理审核后应报总经理确认。 第14条未发生合同解除条件需要解除合同的,客户经理填写《销售合同解除申请单》按订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签署《销售合同解除协议》,解除协议审批前均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为了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管理行为,避免法律风险和纠纷,保证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公司合同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只适用于工程项目管理部负责签署的施工合同的管理。 第一章签订工程项目合同的原则 1. 合法原则 《合同法》规定:“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要求”。 2. 诚信原则 甲乙双方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3. 计划原则 在订立和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必须服从和维护公司计划,保证公司计划的实现。 4. 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地位是平等的,在平等的基础上,就合同的主要内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二章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是根据法律、政策和生产经营计划的要求,运用指导、组织监督等手段,促使当事人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保证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中职责的划分 (一)合同员职责 1、审核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签订原则的条款。 2、审核有无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者利益的条款。 3、审核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必要条件。 4、检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详尽准确。 (二)计划员职责 1、审核项目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是否批准。 2、审核项目和投资是否列入上级部门批复计划。 3、审核工程承包范围。 4、审核工程开工和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日期是否符合总体布置的要求。 (三)预算员职责 1、审核合同价款是否符合合同法规定的确定方式。 2、审核各种取费标准是否合理。 3、审核预结算及工程款拨付办法。 4、审核奖励与惩罚条款是否合理。 5、审核违约索赔事项及有关结算事宜的补充条款。 6、审核违约责任以及争议条款。 (四)施工人员职责 1、施工人员要按照合同约定条款,管理乙方施工。 2、审核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XXXX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XXXXX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第三章合同的签署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六章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七章合同档案的保管 第八章合同管理信息化 第九章检查与考核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有效控制和防范法律风险,提高公司依法治企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施工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在施工生产活动中,以公司名义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或协议,包括经济合同、技术合同、涉外合同、招标投标文件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即时清结者除外。 劳动合同管理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直属项目部、公司本部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监督和管理。包括合同立项、合同谈判、合同起草、合同审查会签、合同

签署、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及解除、合同纠纷处理、合同归档、合同备案及其他与合同相关的事项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实行责任把关,最大程度防范和控制合同风险。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第四条合同管理实行公司分管领导主管、法律事务室统管、各部门分管、合同承办人专管的合同分级管理制度。 法律事务室为公司合同归口管理机构,合同承办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管理合同,并建立健全相关机制。 第五条公司法律事务室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一)贯彻实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合同管理法律知识,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二)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工作; (三)负责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 (四)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审查制作授权委托书; (六)协助合同争议的解决; (七)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制订、修改、发布并指导适用合同示范文本; (八)组织对合同管理人员及合同承办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 (九)建立健全合同台帐管理,对合同文本(包括协议书、有关电报、图表、信函等)进行登记、备案和汇总统计; (十)负责同XXXXXX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进行业务联系;

合同管理办法制度范本格式

合同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合同的管理,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维护经济秩序,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与其他法人或组织签订的经济合同、技术合同等,公司参股、控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应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合同管理办法。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Q/GDCF A101.001-2003 《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手册》 Q/GDCF A202.002-2003 《采购管理控制程序》 4 职责 4.1 合同管理实行业务管理原则和法律归口管理的原则,公司范围内各种经济活动中,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均应签订经济合同。 4.2 物资部、综合管理部以及计划部是合同主要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商务谈判、起草合同、组织评审及提交公司领导签订合同等。 4.3 工程部或生产准备部负责提出或审核有关合同中工程技术质量要求、设备的规格型号和质量要求以及工程及物资的验收标准等。 4.4 计划部对合同经济条款进行审核。 4.5 财务部可参与重要合同的商务谈判,并进行财务审核。 4.6 综合管理部(审计)或委托审计事务所对公司经济合同条款等进行审计。 4.7 综合管理部(法律事务)或委托法律顾问对合同与协议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查。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计划部、物资部以及综合管理部负责承办合同的范围: 5.1.1 物资部负责承办的合同,包括: ——设备、原辅材料购销合同; ——生产性低值易耗品采购合同; ——非标设备加工承揽合同; ——货物仓储保管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保险合同; ——行政管理所涉及的形成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品的货物采购合同。 5.1.2 综合管理部负责承办的合同,包括: ——劳动合同; ——专业技术培训合同; ——法律咨询合同; ——审计事务采购合同; ——广告、宣传合同; ——后勤管理合同; ——绿化维护合同; ——行政管理涉及的不形成固定资产的非生产性低值易耗品的货物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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