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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假牌处罚质疑《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改

从假牌处罚质疑《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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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假牌处罚质疑《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改

辽宁省阜新市开发区交警大队吕洪来

交通处罚是交通管理的重要手段,其意义在于增加交通违法行为的违法成本,进而达到让交通参与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参与交通、不再违法的目的,通过管理逐步提高交通文明程度。

在交通管理中,违法成本的高低与违法数量的多少成反比。“醉驾入刑”后,全国范围内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大幅度下降,其效果远远超出入刑前对酒后驾驶的多次专项整治行动,根本原因就是酒驾成本的大幅度增加。

《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后,《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做出相应修改,并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后于5月1日起施行。修改的目的是通过增加一些严重违法行为的成本,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加大对于假号牌相应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是其中重要一项。

在交通参与中,行驶证是车辆的有效身份证明,而号牌则是管理中区分不同车辆的“脸面”。有了号牌,同一车型的车辆才能在外观上进行准确区分。而合法车辆之所以有人使用假号牌或者不悬挂号牌,为的就是掩盖车的真实身份,达到逃避监控摄录的非现场处罚、交通肇事后逃逸等非法目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修改后,对于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驾驶证一次记满十二分,可以说相当严厉。但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整体法律体系上看,单一的法条修改是有漏洞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大大提高使用假号牌违法成本的同时,对于不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处罚却维持原标准不变,依旧是罚款二百元、驾驶证扣六分。很容易看出,两者的处罚力度相差太大,如同一个单位对职工的管理,迟到罚款五千元,而旷工却只罚款二百元。这种处罚偏差造成的后果就是任何人迟到后也不会上班,而选择旷工。回到交通管理中,如此巨大的处罚偏差,让使用假牌的违法行为人选择了不使用号牌。这样既能达到使用假牌的违法目的,又能大大降低违法成本。

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中,追查假牌还多少有迹可寻,而对于无牌车辆,几乎没有有效的查找手段。所以仅提升使用假牌违法成本,并不能实现立法初衷。就象有两个缺口的木桶,单单修好一个,结果就是水都从另一个缺口流失。

个人认为,应将不悬挂号牌违法行为的处罚提升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的高度,这样才能实现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整体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点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点内容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 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一事不二罚 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减轻或从轻处罚情形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二年内不追究 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五)处罚前告知义务和当事人申诉权 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六)处罚程序 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法重点法条

行政许可法(04) 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第十五条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第二十三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的组织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法学习重点及复习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96年3月1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1996年3月1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填空、选择】☆☆☆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填空、判断、选择】☆☆☆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填空、选择】☆☆☆ 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简答题、多选、判断】☆☆☆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简答题、多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填空、单选】☆☆☆ 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填空、单选】☆☆☆

行政处罚法复习试题及答案

行政处罚法复习试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试题 1、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 )行政处罚。 A、不予 B、减轻 C、应予 2、行政机关作出( )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A、责令停产停业 B、行政拘留 C、没收10000元以上财物 3、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可以由()设定。 A、法律 B、司法解释 C、部委规章 D、地方性法规 4、()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A、收容教育 B、强制戒毒 C、拘役 D、行政拘留 5、()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 A、没收违法所得 B、责令停产停业 C、罚金 D、罚款 6、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该行政处罚行为的后果的法律责任应该由()承担。 A、委托行政机关 B、受委托的组织 C、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的组织共同 D、委托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7、下列选项中,效力最高的为() A、法律 B、行政性法规 C、部委规章 D、地方性法规 8、违法行为在()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六个月 B、一年 C、二年 D、三年 9()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A、不满十四周岁 B、不满十六周岁 C、不满十八周岁 D、不满二十周岁 10、()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A、已满十周岁不满十四周岁 B、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 C、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六周 岁D、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 11、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A、三日 B、七日 C、十日 D、三十日 12、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A、乡镇级以上 B、县级以上 C、地市级以上 D、省级以上 13、以下哪一个不是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必备条件() A、违法事实确凿 B、有法定依据 C、符合当场处罚的范围 D、当事人对当场行政处罚无异议 14、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对行政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 A、由先受理的行政机关管辖 B、由级别高的行政机关管辖 C、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制定管辖 D、由级别低的行政机关管辖 15、对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内提出。 A、三日 B、七日 C、十日 D、三十日 16、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A、三日 B、五日 C、七日 D、十日 17、对当事人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 A、警告 B、罚款 C、拘留 D、责令停产停业 18、行政执法人员对个人作出()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A、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罚款 B、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C、警告或者3日以下拘留 D、警告或者5日以下拘留 19、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行政处罚法基本知识测试题库及答案

行政处罚法基本知识测试题库及答案 《行政处罚法》基本知识测试题库 一、判断题 1、行政机关制发的文件,凡是带有行政处罚内容的,都应向社会公开。() 答案:正确 2、监察局给某公务员行政记过处分属于行政处罚。() 答案:错误 3、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案:正确 4、在行政处罚听证会上,应当当场做出处罚决定(结束后,根据规定作出决定)。()答案:错误 5、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行政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答案:正确 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是处理每个行政处罚案件的必经程序。() 答案:正确 7、当事人对当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错误

8、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都可以自己(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9、没有法定依据或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答案:正确 10、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答案:错误 11、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答案:正确 1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答案:正确 13、执法人员当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答案:正确 14、县、乡两级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也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答案:错误 15、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答案:正确 16、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有权实施行政处罚。() 答案:错误

17、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18、强制戒毒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答案:错误 19、法律和行政法规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只能由法律设定)() 答案:错误 20、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答案:正确 21、执法人员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答案:错误 22、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答案:正确 23、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答案:错误 24、对行政处罚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答案: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行政处罚中的警告属于( D)。 A.剥夺权利的处罚 B.限制权利的处罚 C.科以义务的处罚 D.影响声誉的处罚 2.有关行政主体所制定的行政规章( B)。 A.应报经国务院批准 B.应报国务院备案 C.经国务院批准后才能生效 D.经国务院备案后才能生效 3.许可证一经(D ),即获得法律效力。 A.公证机关公证 B.行政机关批准 C.申请人申请 D.行政机关颁发 4.某市税务局的(A )是外部行政行为。 A.征收税款的行为 B.购买办公用品的行为 C.租用办公用房的行为 D.分配内部公用车辆的行为 5.行政机关吊销任职资格证书的行为,属于(B ) A.人身罚 B.行为罚 C.执行罚 D.行政处罚 6.对执行人拒不执行已生效的( C)的行为,可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A.开除决定 B.任命令 C.罚款决定 D.免职令 7.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产,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C )。 A.赔偿、罚款 B.补偿、行政处罚 C.赔偿、行政处分 D.补偿、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行政处罚无效的原因是(A )。 A.没有法定依据或不遵守法定程序 B.行政违法行为不严重 C.当事人无财产 D.当事人态度很好9.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处罚的范围是( A)。 A.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B.只有警告 C.只有罚款 D.没收非法所得 10.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范围是( C)。 A.拘留 B.劳动教养 C.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D.没收非法所得 11.某市交通部门在整顿机动车辆的管理活动中可以作为作出行政处罚的根据的是( D)。 A.该市交通部门制定的有关机动车辆使用的规定 B.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机动车辆管理定 C.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有关机动车辆管定 D.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省交通厅制定的动车辆管理的规定 12.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应当是(A ) A.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B.事业组织 C.企业集体 D.律师事务所 13.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是( D)。 A.拘留 B.罚款 C.当事人承认有违法行为的 D.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14.法律、法规授权而实施行政处罚的的组织是( A) A.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B.事业组织 C.社会中介机构 D.企业组织 15.行政处罚由下列哪个地方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B)。 A.违法行为危害结果发生地 B.违法行为发生地 C.行政行为地 D.规章制定机关所在

行政处罚法考试重点

行政处罚法 一、行政处罚: 概念: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的相对方,给予行政制裁的行政行为。 主体: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或其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对象:违反了行政法律法规、应当给予处罚的行政相对人,不同于行政处分。 目的:教育相对人并纠正行政违法行为。 二、行政处罚基本原则: 1.行政处罚法定原则(处罚的设定、依据、主体、程序) 2.处罚公开、公正、过罚相当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 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表现为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4.保障相对人权益原则(“无救济即无处罚”原则) 5.监督制约、职能分离原则(罚款决定机关、收缴罚款机构分离。听证主持 人、调查检查人员分离。当场处罚决定向行政机关备案。) 6.一事不二罚(款)原则(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处罚;可以 依法给予两种以上的行政处罚;违反国家数个法律可给予不同处罚,罚款处罚不得重复。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的,可以对其实施两个以上处罚。) 三、行政处罚种类:

国务院规定:对非经营活动中违法,罚款不超过1000元。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有违法所得的,罚款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最高不超过30000元;无违法所得,罚款不超过10000元;超过限额的,当报国务院批准。 五、行政处罚与行政许可在实施主体上的比较 六、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 《行政处罚法》2年;《税收征收管理法》5年;《治安管理处罚法》6个月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七、适用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 1.必须查明违法事实,对于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处罚; 2.在做出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 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3.允许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听取当事人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 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八、简易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试题(共150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试题(共150题) 一、单项选择题 1.行政处罚的功能在于:()。 A.预防 B.惩罚与教育 C.杜绝 D.警示 2.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行使。 A.人民法院 B.公安机关 C.国务院 D.人大常委会 3. 下列事项中,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不必告知当事人的是哪一项?() A.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和理由 B.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 C.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D.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4. 黄州市交警大队以赵某违章停车为由,依有关规定,决定暂扣赵某1个月的驾驶执照。这一行为属于下列哪个选项?() A.行政强制执行

C.行政处罚 D.行政强制措施 5.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是行政处罚法基本原则中的哪个内容?() A.权利保障原则 B.公开原则 C.行政处罚法定原则 D.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6. 下列关于行政处罚中“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一个违法行为不能进行多种行政处罚 B.两个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规范给予当事人两个罚款的处罚 C.对一个违法行为已由一个行政机关依法进行了罚款,其他行政机关不能再对其进行罚款 D.一个违法行为,多个处罚主体不能根据不同的法律规范作出不同种类的处罚 7. 某工商局在办理完毕某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1年之后,发现办理登记的工作人员由于工作疏忽未认真核实有关材料,导致作出了错误的变更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工商局应当如何处理?() A.撤销变更登记,恢复到原来的登记状态 B.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撤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于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予以适当赔偿 D.注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给予企业适当补偿 8. 某市欲制定一项地方性法规,对某项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该法规不得创设的行政处罚措施是() A.罚款

(完整word版)行政处罚法基本知识测试题库

《行政处罚法》基本知识测试题库 一、判断题 1、行政机关制发的文件,凡是带有行政处罚内容的,都应向社会公开。() 答案:正确 2、监察局给某公务员行政记过处分属于行政处罚。()答案:错误 3、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案:正确 4、在行政处罚听证会上,应当当场做出处罚决定(结束后, 根据规定作出决定)。() 答案:错误 5、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行政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答案:正确 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是处理每个行政处罚案件的必经程序。() 答案:正确 7、当事人对当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不能申请行政

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错误 8、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都可以自己(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答案:错误 9、没有法定依据或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答案:正确 10、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答案:错误 11、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答案:正确 1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答案:正确 13、执法人员当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答案:正确 14、县、乡两级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也可以设定行政许 可。() 答案:错误

15、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答案:正确 16、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有权实施行政处罚。() 答案:错误 17、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答案:正确 18、强制戒毒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答案:错误 19、法律和行政法规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只能由法律设定)() 答案:错误 20、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答案:正确 21、执法人员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答案:错误 22、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试题及答案

行政处罚法测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10×2分) 1、行政处罚的功能在于()。 A.预防 B.惩罚与教育 C.杜绝 D.警示 2、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行使。 A.人民法院B.公安机关C.国务院D.人大常委会 3、下列关于行政处罚中“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一个违法行为不能进行多种行政处罚 B.两个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规范给予当事人两个罚款的处罚 C.对一个违法行为已由一个行政机关依法进行了罚款,其他行政机关不能再对其进行罚款 D.一个违法行为,多个处罚主体不能根据不同的法律规范作出不同种类的处罚 4. 某工商局在办理完毕某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1年之后,发现 办理登记的工作人员由于工作疏忽未认真核实有关材料,导致作出了错误的变更登记。 在这种情况下,工商局应当如何处理?() A.撤销变更登记,恢复到原来的登记状态 B.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撤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于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予以适当赔偿 D.注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给予企业适当补偿

5. 某市欲制定一项地方性法规,对某项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根据有 关法律规定,该法规不得创设的行政处罚措施是() A.罚款 B.没收违法所得 C.责令停产、停业 D.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6.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以下哪种行政处罚() A.限制人身自由的人身罚 B.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C.警告 D.没收违法所得 7. 下列各项措施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有() A.撤职 B.扣押 C.责令停产停业 D.开除 8. 李某自1997年4月起开始非法聚众赌博,至次年1月停止。1998 年8月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发现了李某的违法行为。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对李某违法行为不进行追究 B.公安机关应对李某予以处罚 C.李某系主动停止违法行为,可以从轻处罚 D.若李某配合查处违法行为,应当减轻处罚

行政处罚法试题问答题

《行政处罚法》竞赛复习题 1、简述什么是行政处罚? 答: 就是公民个人或单位违反了有关规定,影响了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行政机关对违法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财产或停产停业等处理,这就是行政处罚。 2、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必须坚持哪些原则? 答: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必须坚持以下五项原则:第一,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定依据的原则;第二,行政处罚必须遵守法定程序的原则;第三行政处罚应遵循公正、公开原则;第四,行政处罚应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第五,行政处罚应保护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合法权益的原则。 3、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必须符合那些条件: 答:(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4、行政机关调查取证时,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对证物进行登记保存? 答: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能以取得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应当采取对证物进行登记保存措施。 5、在什么情况下,行政机关可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答:对于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有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情况下,可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第一,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第二、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第三,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6、实施当场行政处罚时,行政机关在什么情形下可当场收缴罚款? 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行政机关可当场收缴罚款:第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的;第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法行的。第三,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执法人员依照程序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的,并经当事人提出的。 7、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什么? 答: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8、行政机关对于重大、复杂、较重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怎样进行决定? 答:行政机关对于重大、复杂、较重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并记录在案。 9、哪些行政处罚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要求听证? 答:(1)责令停产停业;(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较大数额罚款()。 10、《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实施办法规定什么情形的罚款

行政处罚法复习提纲

行政处罚法复习提纲 第一部分基本知识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下使称机政机关)在管理社会事务活动中,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对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实施的惩戒和制裁。是我国法律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主体有效地进行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保障法律贯彻实施的一个重要手段。 1996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是各类行政处罚的“母法”。 2、特征 (1)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行为; (2)行政处罚的对象一般为被认为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行政处罚只适用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是指违反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4)行政处罚是违法者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一种表现形

式,是一种以制裁为内容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该法的“四大亮点”。 1、不服可申辩。主要表现为听证制度。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你单位执举的行政法律法规有哪些行政处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举行听证的权利。《行政处罚法》首次正式将听证制度引入我国,在我国行政程序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听证的内涵是“听取对方的意见”。 2、罚我先通知。主要表现为告知制度。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行政处罚法设定的告知程序作为实施行政处罚的重要程序,掌握以下几点: 一是关于告知的时机:第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进行告知。首先是告知执法身份,其次是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不告知,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三是告知相对人的权利:如陈述权、申辩权、要求听证权。;四是告知处罚结困,即机关给予什么样的处罚。五是听取当事人

行政诉讼法重点法条释义

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与轻微违反法定程序但不影响当事人实际权力的情形不同,此处为严重程序瑕疵)(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释义】本条是关于撤销判决和要求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判决的规定。 本条是原法第54条中独立出来的一条,并作了一处重要修改,增加了“明显不当”情形。在修改过程中,对程序违法也作了多次调整,最后采用了折中方案,仍将程序违法作为撤销情形,同时将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情形作为确认违法判决的适用情形。 撤销判决是行政诉讼中重要的判决形式,其法律后果是行政机关承担败诉责任,依照判决撤销被诉行政行为。判决被诉行政行为撤销的理由是行政行为违法,本条列举了六类违法情形。被诉行政行为只要存在一类违法情形,就应当判决撤销。撤销分为全部撤销和部分撤销,行政行为中部分违法的,应当撤销违法部分,保留正确部分。 一、主要证据不足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应当认定案件事实并有相应的证据证明。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需要审查被诉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是否属实,证据是否充足。判断证据是否充足,涉及证明标准问题。行政诉讼既要查清事实,又要兼顾行政管理特点和实际情况,其证明标准介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之间,比刑事诉讼中排除合理怀疑标准要低,比民事诉讼中优势证据标准要高,有观点将之归纳为“清楚而有说服力”标准。由于行政诉讼情形很多,特别是被诉行政行为多样化,很难有一个统一的证明标准,因此本条保留了原法中“主要证据不足”的表述。主要证据不足,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缺乏事实根据,导致认定的事实错误或者基本事实不清楚。主要证据不足这个判断标准有很大包容性,在遵循基本含义的基础上,需要结合司法实践和行政管理实际情况,作出更为细致的规定,如有关对当事人权益影响较大的处罚、许可等案件,应当遵循更严格的证明标准,有关证券类行政案件,证明标准就没有那么严格了。需要指出的是,这个证明标准与二审审查标准、再审条件是一致的。 有的意见认为,证据确凿与主要证据不足的逻辑不周延,主要证据充足但次要证据有所欠缺的,并不能称之为证据确凿。这涉及对证据确凿的理解,考虑到主要证据包括证明案件基本事实的证据和其他事实的主要证据,行政行为所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确实、充分的,就可以认为行政行为的证据确凿。证据确凿是主要证据确实、充分的另一个表述。因此,证据确凿与主要证据不足是可以相对应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2019最新行政处罚法试题(共150题及答案)

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试题(共150题)一、单项选择题 1.行政处罚的功能在于:()。 A.预防 B.惩罚与教育 C.杜绝 D.警示 2.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行使。 A.人民法院 B.公安机关 C.国务院 D.人大常委会 3. 下列事项中,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不必告知当事人的是哪一项?() A.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和理由 B.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 C.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D.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4. 黄州市交警大队以赵某违章停车为由,依有关规定,决定暂扣赵某1个月的驾驶执照。这一行为属于下列哪个选项?() A.行政强制执行

C.行政处罚 D.行政强制措施 5.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是行政处罚法基本原则中的哪个内容?() A.权利保障原则 B.公开原则 C.行政处罚法定原则 D.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6. 下列关于行政处罚中“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一个违法行为不能进行多种行政处罚 B.两个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规范给予当事人两个罚款的处罚 C.对一个违法行为已由一个行政机关依法进行了罚款,其他行政机关不能再对其进行罚款 D.一个违法行为,多个处罚主体不能根据不同的法律规范作出不同种类的处罚 7. 某工商局在办理完毕某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1年之后,发现办理登记的工作人员由于工作疏忽未认真核实有关材料,导致作出了错误的变更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工商局应当如何处理?() A.撤销变更登记,恢复到原来的登记状态 B.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撤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于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予以适当赔偿 D.注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给予企业适当补偿 8. 某市欲制定一项地方性法规,对某项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该法规不得创设的行政处罚措施是() A.罚款

行政处罚法案例分析

行政处罚法 第一部分命题规律与应试技巧 一、命题基本情况分析 题型 年份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总分 1999年0 2 3 0 5 1998年0 3 1 1 5 1997年0 4 1 0 5 1996年0 1 1 0 2 二、命题重点分析 行政处罚法的考核重点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 1行政处罚的主体 2行政处罚的程序 3行政处罚的设定 4当事人的程序权利 5裁执分离原则 三、选择题命题规律与应试技巧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以来历年律师资格考试的出题范围来看,选择题命题的基本规律是: 1考核的重点在行政处罚的设定及行政处罚的程序。 2因该法较新,主要以记忆性题目为主。 根据以上对行政处罚法考核中选择题命题的基本规律的分析,考生在应试时应掌握以下技巧: 1因为考核的重点在行政处罚的设定及行政处罚的程序,因此,对于处罚的程序及设定方面的内容应非常清楚。《行政处罚法》对于处罚的设定及处罚的程序均有专章规定,对这两章内容应该重点识记。其中对于处罚的设定应结合行政法律规范的几种渊源形式加以记忆,这些法律规范的形式在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等考核内容中也会经常出现,可以结合这些内容加以记忆。 2因该法较新,主要以记忆性题目为主,因此,应着重对《行政处罚法》的条文有所了解,在上述基本内容之外,对于裁执分离原则、行政处罚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等,也要有所了解。因为这些内容都是该法中独到的对中国行政法治的新贡献。 3行政听证程序是《行政处罚法》立法活动中最精彩的篇章,但一直未见出题,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已于上年度生效实施,而其中也有有关听证方面的规定,建议考生结合这两部法的规定,适当准备有关听证程序方面的题目。在准备时应该记住,听证程序在渊源上是从司法听证产生的,其中很多规定与司法程序,即诉讼程序,特别是庭审程序,有很大关系,如应试时实在想不起来了,答司法程序的内容也可以,但千万记住听证主持人是行政机关的人。 四、案例题命题规律与应试技巧 目前尚未出现过案例,但因行政处罚涉及广泛的行政管理领域,如治安管理、价格、环保、森林、渔业等,并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关系密切,因此,与这些部门法联合出题的可能性很大,而且对于考查考生的综合运用行政法律规范的能力效果十分明显。建议考生在学习《行政处罚法》的条文时,结合自己对行政法其他部门的了解,自我设计题目,防患于未然。

行政处罚法重点法条精读

第一章总则 【重点法条】 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相关法条】本法第5~6、28条。 【意思分解】 以上几个条文关于行政处罚原则的规定,应予注意者: 1、处罚法定原则。该原则包括四个基本要求:处罚设定法定,实施处罚的机关法定,实施处罚的依据法定,实施处罚的程序法定。这里强调实施处罚的依据法定和实施处罚的程序法定。违反这两个要求的,行政处罚无效(第3条第2款)。 2、处罚公正、公开原则。处罚公正原则体现在实体与程序公正两方面。实体上的公正,要求行政处罚无论是设定还是实施都要过罚相当,即处罚要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序相当(第4条第2款)。 处罚公开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设定与实施要向社会公开,它有两项基本要求:一是对违法行为给予处罚的规定要公开;二是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的程序必须公开。未经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第4条第3款)。 3、一事不再罚原则。该原则是指针对行政相对人的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给予多次处罚。其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针对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给予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同一种类的行政处罚,具体包含两层意思,首先,针对一个违法行为,一个处罚主体或者多个处罚主体不能根据同一个法律规范

《行政处罚法》解读

《行政处罚法》解读 先谈一下行政执法人员要提高执法水平,必须具备“四种能力”的问题。 一是学习能力。 二是话语能力。 三是思维能力。 四是适应能力。 行政执法人员具备上述“四种能力”,对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来说,显得非常重要。“四种能力”中,学习能力是基础,话语能力是途径,思维能力是关键,适应能力是保障。“四种能力”环环相扣,缺一不可。只有加强对这些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才能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也才能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落实。 下面,我讲一下《行政处罚法》,在讲之前,我先简要谈一下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处罚也称“行政罚”,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对被认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给予的一种制裁。 行政处罚是国家法律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主体有效地进行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法律贯彻实施的一个重要手段。它属于行政法律制裁,与刑事法律

制裁、民事法律制裁一样,都属于国家制裁制度。一般来说,只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拥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就应当对其实施行政处罚,以维护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 行政处罚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1、决定并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为特定的行政主体。对于行政处罚主体,我将在后面进行详细阐述。 2、行政处罚只适用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这里的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是指违反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3、行政处罚的对象一般为被认为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即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外部相对人,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4、行政处罚是违法者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一种表现形式。行政法律责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既包括行政主体因违法或不当行政而应承担的责任,也包括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而因承担的责任。 5、行政处罚是一种以制裁为内容的具体行政行为。它以直接限制或剥夺相对人的人身权、财产权为内容,是由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并由特定的行政主体实施的带有强制性的国家制裁措施,是一种可以惩戒性义务的行政处理决定。

2020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复习讲义:行政处罚法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政处罚法》复习讲义(重 点版)含真题 本法常见考点包括行政处罚的种类及各种立法文件的设定权限、行政处罚的实施、行政处罚的适用、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和行政处罚的执行等。另外《治安处罚法》的内容附于相关内容,便于联系掌握。 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 【快捷记忆】没有依据不程序,行政处罚无效(力) 【重点法条】 第四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 的行政处罚。 以上几个条文关于行政处罚原则的规定,应予注意以下几方面: 1、处罚法定原则。 2、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3、一事不再罚原则。该原则是指针对行政相对人的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给予多次处罚。其内容包括两个方面:第一,针对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给予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同一种类的行政处罚,具体包含两层意思,首先,针对一个违法行为,一个处罚主体或者多个处罚主体不能根据同一个法律规范再次作出处罚;其次,针对一个违法行为,一个处罚主体或者多个处罚主体不能根据不同的法律规范作出同一种类的处罚。依据第一层意思,比如按照某法规的规定,针对某企业的一个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了罚款的处罚后,技术监督部门不能再按此法规作出罚款处罚。依据第二层意思,比如针对某企业的一个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本部门规章作出处罚决定后,技术监督部门则不能根据其他规章作出

行政复议法重点法条

第一章总则 【重点法条】 第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相关法条】本法第30条;《行政诉讼法》第37条。 【意思分解】 本条处于行政复议法之枢纽位臵,定要深入理解。 在行政法学理论中,行政复议被视为一种具有行政与司法双重性的活动,即行政复议以准司法的方式来审理特定的行政争议。从根本上说,行政复议属于行政救济制度的范畴。行政复议的首要宗旨,应该是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此,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行政行为相比较,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复议机关作为独立于争议双方之外的第三者,以准司法程序来审理特定的行政争议。既然同为行政司法程序,就牵涉到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关系了。 第5条概括规定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在程序上的衔接。从我国现行立法来看,二者衔接模式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选择型。即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自由选择,在选择了行政复议后如对复议决定不服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我国绝大多数法律、法规,包括列入司法考试范围的法律、法规大多是这样规定的。这种模式坚持了司法最终裁决原则。 第二,选择兼终局型。即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由选择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但选择了行政复议后即不得再提起行政诉讼,如《公民出入境管理法》与《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法》即是如此规定的。该模式部分构成了司法最终裁决的例外。

第三,必经型。即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又称复议先行(前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如不服行政复议,再行起诉,未经复议不得起诉,如《游行示威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本法第30条第1款即是这样规定的。该模式坚持了司法最终裁决原则。但须注意的,复议前臵必须由法律、法规作出决定。 第四,复议终局型。即以行政复议决定为终局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能申请复议,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且行政复议决定产生最终的法律效力。如本法第30条第2款的规定,即属此种模式。该模式是对司法最终裁决原则的彻底例外。此模式必须由法律作出规定。由于行政复议是行政系统内部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由此,它与独立于行政机关以外的法院解决行政争议的行政诉讼存在许多区别,其中有两点是需注意的: 1 审查范围不同。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审查其是否适当;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且还要审查其是否适当。行政诉讼是“不告不理”,行政复议则是“有错必纠”,这就意味着复议的范围不局限于申请人的申请,因此行政复议的审查范围要大于行政诉讼。 2 受案范围不同。人民法院所受理的行政案件,只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 法权益的案件,而复议机关所受理的则既有行政违法案件,也可以有行政不当案件。换言之,凡是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而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未必能够提起行政诉讼,如复议终局型的行政争议解决。关于这一点区别,详见下条分解。 【不要混淆】 复议前臵、复议终局均属特殊情形,前者须由法律、法规规定;后者必须由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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