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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一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试行)

浙江省第一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试行)
浙江省第一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试行)

浙江省第一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审批的目录(试行)

浙江省第二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审批的目录(试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流程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 1、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2、行政许可程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进行分类审批管理,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分三类:环境影响登表、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书。 Ⅰ类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少,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实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管理。列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应报批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 ? Ⅱ类项目:对环境有影响,须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以消除或减少项目对环境的污染或破坏的,实行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管理。列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应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 Ⅲ类项目:从事区域性开发或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管理。列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应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委托有资质的环境技术评估单位对报告书提出评估意见。 其中,改建、扩建、技改项目,若新、老污染源均可达标排放,排污量全面减少,并且环保问题较为简单的,经环保部门确认可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 需办理立项的项目,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程序相同。 业务申报流程图 ? 3、需提交的资料、证件 Ⅰ类项目: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 ?(1)《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两份 ??? (2)工商局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一份(复印件)。已领工商执照的,提交其复印件;属申办分支

保险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前公示

保险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前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保险柜生产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宁波朝友精工机械有限公司 4、建设内容 宁波朝友精工机械有限公司投资784万元,向宁波泰佳安全设备有限公司租用其位于北仑大碶普陀山路28号的厂房,从事保险柜的生产,投产后可达年产保险柜25000台。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仑发改备【2015】30号”文件对该项目备案登记。 二、本项目对周围环境主要影响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刮灰废气、喷塑粉尘、烘干固化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生活垃圾;噪声主要为生产及辅助设备运行噪声。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 焊接烟尘:在各焊接工位上方配置移动式吸尘罩,焊接烟尘经收集后统一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确保焊接烟尘排放浓度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限值。 打磨粉尘:主要成分为金属尘屑和磨料的纤维尘,基本在操作工位附近自然沉降,经收集后与金属边角料一起外售。 刮灰废气:①干燥有机废气:加强车间通风。②打磨粉尘:加强粉尘的清扫收集工作,减轻粉尘对车间环境的影响。 喷塑粉尘:将喷塑线及固化炉布置在独立密闭的车间内,喷塑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喷涂室自带的滤芯回收系统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确保粉尘排放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固化炉固化有机废气:主要影响车间内环境,烘道产生的有机废气应经收集后经由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天然气燃烧废气:天然气属清洁能源,燃烧后产生少量二氧化氮、烟尘等大气污染物,

建设项目环评流程

建设项目环评流程附件1

附件2 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建设项目 环保审批工作程序说明 “环评”执行情况检查 局监察大队对辖区企、事业单位历年来“环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对未履行“环评”手续的违法单位依法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对限期不履行的单位和私营、个体业主,依照法律程序予以行政处罚,并督促其补办“环评”手续。 窗口申请受理 建设单位申请审批需提供下列资料交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一、申请报告(内含建设单位名称,拟建设地址、总投资、主要生产产品、规模等基本情况);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环保篇章); 三、有关部门的立项批文。 现场勘察 窗口受理申请后,当日反馈到新项目办,新项目办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察。勘察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选址、选项、布局是否符合区域、流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二、对处于环境敏感区,可能严重影响所在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建设项目,须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项目确认 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和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及设备制度,由新项目办确认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报分管局长审批认可后,由窗口通知建设单位领取项目确认单。对不宜建设的项目,写出书面通知,由窗口通知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 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国家资质的“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或《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建设单位填报)。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应包含下列内容: 一、项目概况; 二、周围环境现状(人文、经济、遗产、文物保护、水文、气象、环境质量现状等); 三、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四、环境保护拟采取的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 五、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六、评估结论。 环境风险评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 (一)环境违法行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同意, 擅自开工建设的。 (二)违反法律、法规条款: 1、《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 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 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建设单位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

境影响登记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应当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三)适用罚则条款: 1、《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责审批该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和难点

. 精品 序号 重点 难点 1 对于不同的环境影响,编制不同分栏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全面评价或专项评价。 2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中要求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3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避免与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相重复。 4 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的机构应获得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审查合格和资质证书并对评价结论负责。 5 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不得与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 6 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公众参与力度不够,论证会、听证会等流于形式。 7 对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地区间责任和义务和划分。绝大部分环评问题都与跨行业有关。 8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9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检查,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应当查清原因、查明责任。 后续的跟踪检查监督及责罚仍然缺乏。 1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质量参差不齐,项目可研深度不够。 11 有些可研编制文本质量较差,环评关注的问题没有交待清楚,具体工作不规范,环评工作未能达到《环评法》要求,不注重实质,流于形式。 12 环评业务量较大,环评从业单位及人员较少,专业人才稀缺,挂靠严重,部分环评工程师业务能力缺乏。 13 新环评导则环评精度提高但仍有空间。 14 不注重实质,流于形式。部分环评文件的这部分内容是东抄西凑完成的,不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流于形式。 15 违法成本仍较低,奖惩制度待改进。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审批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审批办事指南 目的 为提高全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水平,对建设项目和规划环评报告审批工作全过程进行控制,确保此项工作做到依法管理、科学规范、便民高效。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区环境保护局对中站区行政区域内,依据《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规定》,属于县级审批的新、改、扩建项目(包括焦作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县区环保局审批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审批工作(已列入委托县区环保局审批的项目除外)。 工作职责 行政事项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负责本审批事项的政策咨询;负责对行政相对人提出的申请材料受理、公示和审查;负责对审批材料出具受理单和审批意见;负责审批意见的付印、送达和存档和移交工作。 工作程序 工作流程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审批的工作流程见下图 不合格 不同意 说明原因 初审 受理、公示 提出审批意见 书面说明 发文、公示 行政相对人申请 资料存档 拟批复、公示 首席代表签发

程序说明 行政相对人需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报批版,含专家签字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表》)(纸件份和电子版份);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纸件份)。 行政事项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对行政相对人报送的材料进 行初审:一方面对照技术评审意见检查环评报告修改落实情况;另一方面检查专家签字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表》是否落实。 行政相对人递交的资料齐全后,行政事项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进行受理,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受理公示。 建设项目环评办理事项,由行政事项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具体承办,提出审批意见,并进行环评报告拟批准公示(公示期一周),公示期满后,报首席代表审批。 首席代表签字审批后,进行环评报告批复后公示。 行政事项服务科将审批意见回复行政相对人。 将审批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归档入库,并移交相关科室。 审批条件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 .符合报批要求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版)、报告表(报批版)或环境影响登记表。 承诺时限:受理之日起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办理此项目不收费。 依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精华!西安市报建指南-环保局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登记表项目)

3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登记表项目) 2、受理窗口:市政务中心综合窗口、环保局窗口 3、受理范围: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4、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5、窗口电话:86785158 二、收费名称、依据、标准:不收费 三、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 2、《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市政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后,到综合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属于并联审批事项的,按并联程序办理受理和审批手续。 2、不属于并联审批事项的,由综合窗口转环保窗口受理,按以下程序办理; 3、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4、审核申报资料; 5、首席代表签署审核意见,报局领导签发; 6、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在环保局窗口领取批复文件。 五、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两份及电子版。 2、备案、审批项目需附发改委许可文件。 3、核准项目需附规划部门初步选址意见书。 4、特殊项目需附其它部门出具的许可文件。 六、备注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可在环保部、省环保厅或市环保局的门户网站上下载。 2、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3、请妥善保存总台发号通知单,以备办件查询或办件投诉使用。

七、办理流程(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向综合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书》,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 不符合申报条件, 出具《不予受理通 知书》,说明不予受 理的理由。 3、首席代表审核签署审核意见。(1个工作日) 责任人:赵元伟电话:86785244 4、分管领导审定签发(1个工作日) 责任人:颜昊联系人:赵元伟电话:86785244 5、窗口发放审批文件。(0.5个工作日) 责任人:袁杰电话:86785158 经审核,属于并联 审批事项的,综合 窗口按并联程序办 理受理手续。 不属于并联审批事 项的,到环保窗口 办理受理手续。 1、符合受理条件,窗口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0.5 个工作日)责任人:袁杰电话:86785158 2、审查申报材料,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提出拟办意见。 (2个工作日) 责任人:孟晨赵旭东电话:86785244 86785241 需要整改的,申请 人根据意见限期整 改。(办件计时暂 停)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报审批流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报审批流程

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书 : 我局对你单位申办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3.《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 二、许可条件 1.必须符合国家、福建省和厦门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国家及地方淘汰或禁止范围; 3.必须符合厦门市环境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4.必须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5.必须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6.必须满足国家和厦门市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能够改善或维持区域环境质量。 三、受理权限 我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1、环境影响登记表; 2、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3、实行告知承诺制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 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向厦门市环保局申请。跨行政区的项目以及国家另有规定应报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遵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需提交的材料: 1.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以□内打勾的项目为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三份; □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实行立项备案管理的项目提交备案通知书);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国土资源与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筑权属的有效文件(租赁场所的项目提供); □设备清单; □总平面布置图; □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建设项目提供征求公众意见材料。 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以□内打勾的项目为准) □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式五份; □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实行立项备案管理的项目提交备案通知书);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国土资源与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筑权属的有效文件(租赁场所的项目提供); □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建设项目,提供征求公众意见材料;

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

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 一.基本报批程序 项目建议书审批(发改部门)———选址意见书(规划部门)———用地预审(国土部门)———环评报告书(环保部门)———方案会审及批复(规划部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利部门)———建筑初步设计评审及批复(发改部门)———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供地(国地部门)———施工图纸审查(审图机构)———人防审查(人防办)———工程设计消防审核(消防部门)———防雷设计审核(气象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开工报告审批。 二、具体程序细分如下: (一)、项目建议书审批(由当地发改部门审核): 1、项目建议书;委托相关单位做项目建议书,对项目建设的理由和依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总投资框算和资金来源渠道、原材料及水电气配套条件、三废情况及处理措施、项目达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进行分析,然后拿出建议; 2、总平面规划图;需要说明的是,这个总平面图是拿来报废的,因为规划部门的设计任务书还没出具; (二)、选址意见书和选址通知书核发(当地规划部门) 1、附项目建议书批复; 2、按控规核发项目地块相关设计指标,即选址通知书; 3、建设单位根据规划部门的规划要求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方案设计招标,选择建筑方案和设计单位;

(三)、用地预审(国土部门) 1、用地农转用手续相关资料; 2、在用地现场公示,相关街道、村居出具证明; (四)、环评报告审批(环保部门) 1、委托相关单位写环评报告书,花钱的,然后由环保部门安排评审会,作修改后上报环保部门; 2、环评公众调查表; 3、环评报告项目现场公示程序;没有不良反映的话,再作环评批复; (五)、建筑方案会审及批复(规划部门) 1、规划建筑方案设计招标;中间过程很长,发布标书到开标30日,顺利的话选择好设计单位及方案,然后进行修改,再由规划部门组织相关10多个单位进行评审,出具会议纪要; 2、设计单位根据会议纪要作修改; 3、图纸到审查中心做日照分析,如有不合规定,重新调整到满足为止; 4、交通影响评价分析;业主委托专业设计单位作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成果交由公安的交警部门来会审并提出意见后修改;若车位不足或者车道等不满足当地要求,则总平面又得重新调整,到全部满足后再报批; 5、规划建筑方案上报待批复,需要说明的是,审查时间都是前置的,等他们审查后认为可以上报才会接件,这时间不纳入部门办事承诺时段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 1、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2、行政许可程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进行分类审批管理,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分三类:环境影响登表、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书。 Ⅰ类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少,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实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管理。列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应报批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 Ⅱ类项目:对环境有影响,须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以消除或减少项目对环境的污染或破坏的,实行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管理。列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应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

Ⅲ类项目:从事区域性开发或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管理。列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应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委托有资质的环境技术评估单位对报告书提出评估意见。

其中,改建、扩建、技改项目,若新、老污染源均可达标排放,排污量全面减少,并且环保问题较为简单的,经环保部门确认可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 需办理立项的项目,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程序相同。 业务申报流程图

3、需提交的资料、证件 Ⅰ类项目: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 (1)《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两份 (2)工商局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一份(复印件)。已领工商执照的,提交其复印件;属申办分支机构的,提交上级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Ⅱ类项目: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表》一式三份;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还应同时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或生产经营简要可行性分析复印件一份。 (2)《环境影响报告表》一式五份; (3)《环境技术评估意见》一式五份;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办事指南 许可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 事项实施机关监督管理室 设定政策依据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或重新审批各地方法律法规。 实施机关办理 程序、监督管理室受理、技术评估、审查、公示、审批、出件 实施机关办理 时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日、报告表日、登记表日 收费依据不收费 申请人需提交 的 全部申请资料 目录、政府部门对该项目作出的会议纪要;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拟选址坐标; 、经济部门对该项目作出的前期备案 函; 、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初审意 见;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具体程序 一、建设项目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需资料 、政府部门对该项目作出的会议纪要;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拟选址坐标; 、经济部门对该项目作出的前期备案函; 、环保部门对该项目拟选址意见及初步审查意见函; 、备齐以上资料后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受理与审批程序 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报环保行政部门项目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进行评估将评估意见和建议反馈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进行修改修改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环保部门监督管理室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审查及批复意见(审查不合格的,需要重新收集报批材料)在政府网上进行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项目开工建设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向环评审批部门提交试生产(运营)申请经现场检查后,出具试生产(运营)审查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

创作编号:BG7531400019813488897SX 创作者:别如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 计价格[2002]125号 一、环境影响咨询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环境影响咨询内容包括: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委托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估机构负责对评价报告进行技术评估工作。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从事环境影响咨询业务的机构应根据本通知规定收取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环境影响评价和技术评估机构与委托方以本通知附件规定基准价为基础,在上下20%的幅度内协商确定。 四、环境影响咨询收费以估算投资额为计费基数,根据建设项目不同的性质和内容,采取按估算投资额分档定额方式计费。不便于采取按估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的,也可以采取按咨询服务工日计费。具体计费办法见本通知附件。 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业务,必须符合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的总体规划和功能区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编制环境评价大纲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确定评价范围和敏感保护目标,选定评价标准,阐述工程特征和环境保护特征,识别和筛选

污染因子、评价因子、设置评价专题,确定评价重点,选定监测项目、点位(断面)、频次和时段,确定预测评价模式和参数等。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建设项目概况,周围环境现状,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预测,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环境保护措施经济损益分析,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设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七、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初步确认项目选址、选线的环境可行性是否正确,评价等级、评价范围、评价因子、评价方法和预测模式选用是否准确,敏感目标、监测布点、监测时间和频率选择是否合理,评价内容是否全面和评价重点是否突出等基本内容。 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源强和物料平衡是否准,工艺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环境影响预测参数选择是否合理和预测结果是否正确,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是否完善可行,经济指标是否适当,总量控制指标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要求,选址、选线环境可行性结论是否明确,评价结论是否可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技术导则、规范等。 八、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咨询服务;服务成果达不到合同的定的,应当负责完善,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应将部分或全部服务费退还委托方。 九、委托方应遵守本通知规定和项目合同约定,为接受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机构提供履约必须的工作条件和资料。因委托方原因造成咨询业务量增加或延期的,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机构可与委托方协商加收费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用计入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十、委托方和环境影响咨询服务机构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附件: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调整系数 三、按咨询服务人员工日计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前公示

宁波市鼎力气动液压有限公司年加工11万件气动元件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前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年加工11万件气动元件建设项目。 2.工程性质:已投产。 3.建设单位:宁波市鼎力气动液压有限公司。 4.建设内容:宁波市鼎力气动液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是一家集液压件、气动元件、五金配件等制造、加工为一体的企业,位于奉化区溪口工业园区综研路20号。企业现主要生产气动元件,年生产规模为11万件。企业总投资300万元,总占地面积为2661m2,总建筑面积为2941m2。由于公司成立之初未做环评,本环评对本项目现状进行评价。 二、本项目对周围环境主要影响 项目营运期的环境影响,其排放因子如下: 废水:生活污水; 噪声:设备噪声; 固废:废金属边角料、废皂化液、生活垃圾。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主要为营运期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等。 本项目无生产废气产生,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噪声、固废及员工生活污水。 (1)废水治理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经宁波市奉化区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县江,对附近水环境影响较小。 (2)噪声治理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噪声源主要是位于数控车间、机加工车间等各类机械设备在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级在65-90dB之间。项目地处工业聚集区,企业通过隔声降噪、消声措施及距离衰减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噪声限值,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治理 根据工程分析,下料等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皂化液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要求企业分类收集装袋或桶装后存放于固定场所,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集中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本次环评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宁波市鼎力气动液压有限公司年加工11万件气动元件建设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奉化区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区域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基本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采取本报告中所述的环保要求和治理措施并落到实处,能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只要建设单位认真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本建设项目在建址实施,从环保角度论证是可行的。

环评现场踏勘流程

环评现场踏勘流程及技术交流要求 一、现场踏勘流程 1、目的与作用 现场踏勘就是环评工作工作的基础,以此获得第一手资料与直观认知并辨识建设项目选址与周围环境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同时对环评工作的进一步开展确立基本前提。 2、踏勘方式 a)查阅资料,去现场前查阅资料,对拟踏勘地点有初步了解(电子地图、三维地图、Google Earth以及附近做过项目图件)。 b)现场察瞧,自己在现场实地观察,测量,必要时进行拍照、摄影(工具:测距仪、相机)。 c)与业主座谈交流,了解相关信息(如项目附近村名、组名,河流名称,周边空地规划用途等)。 d)走访农户、项目所在地地方官员等,掌握相关资料(区域规划、环保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资料)。 3、项目现场踏勘主要内容 a)项目地点、厂界范围、建设规模、性质等。 项目地点,指项目所在地州市、县(市)、乡(镇)、村或开发区行政所在地名称; 厂界范围,指项目规划建设区域的长宽范围与四至。范围要在确定主要参照物(定点)的基础上,依据现状或地形进行确认; 建设规模,包括项目建设总规模与分期规模、发展规划 项目性质指新、改、扩、迁建等,原有项目所在区域地点; 项目周围其它企业情况,其她工业企业所处位置、名称、生产销售何种产品、规

模、排污情况。 b)了解项目区域产业定位、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环保规划。 c)项目规划建设区域的自然条件:包括规划建设区域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土壤等。水文地质踏勘应主要了解项目规划建设区水源保障情况,项目取水来源、排水体制、纳污河流;并对主要水源进行实地察瞧,了解周围主要水体及纳污水体的水文特征、重要水工设施的运行规律等(闸口开闸、闭闸及泵站开关情况),水源保护区范围、水源取水口位置、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取水量等。 关于涉及到新设置排污口项目,还需得到河道管理部门及水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d)土地利用现状:包括土地利用类型、性质,土地利用结构,土地开发利用程度等。土地利用现状应以最新变更的数据为依据,有定点图、相关规划文件。 e)项目区域规划建设的基础设施:包括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已有的水利、交通、电力、林网、污染集中处置、集中供热等基础设施的现状,以及正在建设或拟建且落实了建设资金的基础设施的情况,规模、能力等信息;因分期建设,规划要求的暂未配建的计划建成时间、规模等;与项目有关的设施目前及拟有的能力、余量等信息。需要了解集中供热及供热管网建设方案与计划、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与服务范围、污水收水管网建设进度。借助其环评报告、验收监测报告了解基本及运行情况,明确现状用量、余量。 f)项目周围其她主要设施等的建设内容:包括主要的工业企业、居住、学校、办公等工程情况,农田水利工程、基本农田情况,田间道路工程与其它工程等,必须记录具体名称、距本项目距离、范围、规模、有关污染情况等基本信息。周边建筑物、施工场地的隔离设施。 g)交通状况:主要了解项目规划建设区内与项目规划建设区附近的道路、航道级别,车流量以及就是否属于交通干线等情况。 h)林网建设状况:主要了解项目规划建设区内与项目规划建设区附近的林带类型、绿化方案,林网密度、绿化带长度、宽度等范围,林带及绿化规划等情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收费依据和标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收费依据和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收费依据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环境保护部(及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关于降低畜牧业生产建设项目环评咨询收费加强环评管理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具体规定请登录: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01052365.html,/jsxmhp/gldt/201104/t20110419_209388.htm查 询。 表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环评) 估算投资额 (亿元) 咨询服务 项目(万元) 0.3以下0.3~2 2~10 10~50 50~100 100以上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5~6 6~15 15~3 5 35~75 75~110 110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表 1~2 2~4 4~7 7以上 注:1. 表中数字下限为不含,上限为包含; 2. 估算投资额为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估算投资额;

3. 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对应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4. 以本表收费标准为基础,按建设项目行业特点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乘以调整系数,确定质询服务收费基准价,调整系数见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报告书编制行业调整系数表和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报告书编制收费环境敏感程度调整系数表; 5. 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的费用不含专家参加审查会议的差旅费,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技术评估费用占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估费用的40%; 6. 本表所列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收费标准为不设评价专题的基准价,每增加一个专题加收50%; 7. 本表中费用不包括遥感,遥测,风洞试验,污染气象观测,示踪试验,地探,卫星图片解读,(需要时)动用船、飞机等的特殊监测等费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调整系数,见表2和表3。 表2 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报告书编制收费行业调整系数 行业调整系数 1.2 化工、冶金、有色、黄金、煤炭、矿产、纺织、化纤、轻 工、医药、区域 石化、石油天然气、水利、水电、旅游 1.1 1.0 林业、畜牧、渔业、农业、交通、铁路、民航、管线运输、 建材、市政、烟草、兵器

完整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流程完整版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流程 (完整版)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X环发[2010]156号)(以下简称《意见》),规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办事效率,确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高效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操作程序。 本程序所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在县行政审批大厅环保局窗口统一办理。 一、预申报与审查 (一)项目建设单位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平面布置图、地理位置图、企业名称核准书(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填写《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申报表》;上级审批的,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预审申报表》。(二)环保部门进行现场勘验,写出现场勘验报告。 (三)环保部门通过预审对项目是否属于限批和禁批范围、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审查。同意做环评的,对项目的环评文件编制提出初步意见,便于环评工作的开展;不同意做环评的,说明理由。

二、申报. 建设单位应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或登记表(纸质版一式6份);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提交的其他文件(纸质版1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环评机 构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建设单位自行填写。 三、审查与审批 开发科标科科长组织对建设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主要把握以下要点: 1、是否符合《意见》规定的建设项目审批的六条原则和违反建设项目“禁批”、“限批”的具体规定; 2、是否符合国家环保部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环评等级的要求;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 4、按照分级审批权限规定,申请事项是否属于县级环保部门审批的权限范围。 5、报送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是否符合技术导则的要求; 6、是否影响本县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 7、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是否完善可行,经济指标是否适当。 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开发科标科负责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完

环评及环保验收所需资料和程序

环评及环保验收所需资料和程序 一、环评报批所需资料: (1)国家环保总局审批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直接向国家环保总局报送《环境影响登记表》或者委托有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的单位编制并通过国家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2)省环保局及以下审批的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申报时,建设单位需报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和项目批准立项或备案文件、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意见。 环评报批时,建设单位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审查意见的要求,报送《环境影响登记表》或者委托有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的单位编制并经组织审查后修改完善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 二、环保验收审批所需资料: (1)验收申请(文字中应包括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环境保护措施是否按批准的环评和设计文件的要求落实;环保设施防治污染能力是否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环保设施安装质量是否符合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是否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包括:经培训

合格的操作人员、健全的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原料、动力供应落实,符合交付使用的其他要求;污染物排放是否达到环评文件提出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等)。 (2)《验收申请报告》、《验收申请表》或者《验收申请卡》。(分别对应环评时的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 (3)委托环保验收监测单位编制的《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表》(污染型建设项目)或《生态调查报告》、《生态调查表》(生态影响型),编制《验收申请卡》的项目可不提供。 三、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办事程序: (一)国家环保总局审批的建设项目 1、建设单位委托持有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证书的单位,按照国家对建设项目分类管理的规定,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可自行填写。 2、建设单位向国家环保总局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 (二)省环保局及以下审批的建设项目 1、建设单位填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向环保部门申报建设项目。 2、在收到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后,环保部门提出审查意见,确定环评等级,分别要求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试行)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开力度,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制定本指南。 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主动公开范围 (一)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程序。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作出的审批决定。 (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受理情况、拟作出的验收意见、作出的验收决定。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信息,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受理情况、审查情况、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基本情况、业绩及人员信息。 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删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 —2—

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内容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主动公开方式 (一)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将主动公开的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通过本部门政府网站公开。 (二)有条件的部门可采取其他多种公开方式,如通过行政服务大厅或服务窗口集中公开;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传媒公开。 三、主动公开期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信息的主动公开内容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项目的审批信息公开按下面要求执行,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的审批信息公开由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一)受理情况公开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后向社会公开受理情况,征求公众意见。公开内容包括: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建设单位;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5.受理日期;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 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其中,对按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建设项目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 1、申请与受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向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申请书; 2、有关部门批复的项目建议书或其它有关部门有效的立项依据; 3、符合环评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简本(含电子文档);4、经行业预审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有行业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 5、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初审意见; 6、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7、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技术评估意见; 8、项目对周边环境或公众安全影响重大的,需提交当地政府的相关意见;(9)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环保部门对建设单位提出的申请和提交的材料,根据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5 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三)按照审批权限规定不属于本部门审批的申请事项,不予受理,并告知建设单位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2、审查

环保部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后,主要从下列方面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一)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标准或者要求。(三)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布局是否符合区域、流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四)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是否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标准或要求。(五)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否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六)是否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是否提出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减缓措施。(七)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能否有效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3、批准及期限 环保部门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报批材料齐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16个工作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查结果,分别作出相应的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重新审核的建设项目,各级环保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流程 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技术评估、受理审批三个阶段。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需要较长的时间,主要是因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环节比较多,所需的相关文件及数据资料要很长时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阶段一般为2个月左右,编制时间长短主要是企业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备;技术评估阶段一般为20个工作日;受理审批阶段一般为20个工作日,整个程序需要4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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