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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交通安全意识调查

农村居民交通安全意识调查.txt我自横刀向天笑,笑完我就去睡觉。 你的手机比话费还便宜。路漫漫其修远兮,不如我们打的吧。农村居民交通安全意识调查
近年来,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 广大农村地区的道路交通条件日益改善, 乡村道路发展迅速, 有些地区已实现村村通公路, 但由于种种因素,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 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逐年上升, 并呈现高发态势, 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与损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问题却是令人担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究竟存在哪些问题, 原因何在, 如何进行有效治理, 以下作一些简要调查。

在农村众多的交通事故当中,大部分都是因为车速过快导致躲闪不及发生的。我们村已经有好几个年青人因为骑摩托车车速过快而失去鲜活的生命,血淋淋的教训告诉我们虽然农村的汽车比较少,但正是由于车少才导致很多开车的人在乡道上一路狂奔,由于路窄岔路多,一旦出现紧急状况很难刹车,很多人不按交通规则强行超车,转弯时不打转向灯,加上车辆破旧等诸多原因,农村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
一、造成目前我国农村交通安全问题的原因
1、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理念滞后、制度缺乏
目前,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重化趋势,弱管、漏管、失管现象突出,其原因之一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理念滞后,管理制度资源不足。(1)重建轻管。近几年来,农村道路越修越多。但是,重建轻管、只建不管的现象非常突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各项措施落实不到位,县乡两级组织基本没有专门人员也没有专门经费投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上。(2)体制不顺、缺乏有效机制。县乡政府未能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不明,协调配合不到位,未能形成合力,村委会、学校和企业等未能发挥其应有的预防和教育功能。出现交通问题就找交警这种单一性管理思维与模式还十分普遍。 (3)缺乏科学、合理的警力配置机制。长期以来,城市道路与农村道路上的警力资源分配严重失衡。目前交通管理的警力资源主要都投放在国道、省道等主干道和城市道路上,虽然乡镇道路线长面广,交通管理任务艰巨繁重,但是交警部门是鞭长莫及,力不从心。
2. 许多村民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规范的交通习惯
在农村,由于文化素质等众多原因,许多交通参与者对现代交通的特点认识不足,交通安全意识十分淡漠,对用血的教训制定出来的交通法规不知道、知道也不遵守,在交通行为上我行我素,陋习依旧。农村地区的交通事故大多是因为我们的一些村

民自己违法行车走路,随意横穿公路造成的。部分农村机动车驾驶人因年龄、职业、文化程度的差异,驾驶素质难以适应复杂的交通环境,且缺乏职业道德,驾驶技术不良,交通违法现象环生。尤其是那些被人们称为“马路杀手”的低驾龄驾驶员,他们无视自己驾驶经验缺乏的事实,“半路出家”做“黑驾驶员”,刚放下锄头就握着方向盘,因此对道路上各种情况的估计、判断能力不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更为可怕的是,由于交通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是一种连续缓慢的变化过程,许多村民对此习以为常,甚至近乎麻木。这是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的巨大障碍。
3、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投入不足
就政府而言,以政策调整为主线,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农村的支持与反哺力度,这是我国经济发展到今天,实现社会和谐的必然选择,是实现农村社会治理良性运转的基本保障,也是还历史对农村和农民的欠账,其中理应包括农村道路交通所需的必要经费。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尽力筹集资金扩建、改建农村道路。但是,农村道路建成后的养护、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交通事故急救等投入严重不足,没有形成有效稳定的财力保障机制,使农村交通事故及致死率不断上升。
二、目前我国农村交通安全问题特点
1、农村道路交通流量时间、地点上的规律性
农村道路沿线村镇大多有集市, 每逢赶集或有庙会等其他民俗活动时,交通流量大, 人员比较集中, 交通违法现象突出, 在平时和农忙时交通流量则相对较少; 沿途有学校的路段在上下学期间交通流量集中, 其它时间少。地点上的固定性往往在集市所在地及周围路段交通流量大, 沿途有村镇的路段交通流量大, 拖拉机、农用车、报废车多, 交通违法行为突出。
2、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
由于农村道路上交通参与者主体的法制意识淡薄, 自我保护意识差, 职能部门参与管理的力量相对薄弱, 客运车辆相对较少, 使得拖拉机、农用车等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客、报废车上路行驶、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 行人不遵守交通法规、随意横穿公路, 集市占道、乱摆摊设点、夏收期间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等交通违法行为成为县乡道路上交通违法的主要形式。
3、农村道路交通交通事故的特点
近年来,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机动车辆大幅增加, 人员流动性加大, 随之而来的是道路交通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农村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带有普遍性和规律性, (一)农用车、报废车、摩托车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主体。(二)驾驶人驾驶技术不过关, 交通安全常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三)交通弱势群体忽视交

通安全,不遵守交通法规, 是交通事故的最大受害者。(四)由于我市特有的地形地貌, 县乡道路多集中在山区, 道路里程长, 路况差, 沿线乡镇多, 人口集中, 交通状况复杂, 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又一成因。(五)农用车、报废车发生事故后赔偿能力差, 经营车辆大多未参加保险, 又缺少经济来源使得受害方得不到及时的救治和相应的赔偿, 事故处理难度加大。(六)受害方法制观念淡薄, 不相信法律, 不相信办案人员, 无理取闹, 将怨气转嫁到办案人员身上, 加大了事故处理的难度。

三、对我国农村交通安全存在问题的对策研究
1、 建立和完善社会化管理新机制
要在已建立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新机制的基础上, 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道路社会化管理新机制, 并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包括公安、交通、农业、安监、教育、卫生、工商质监、民政、新闻媒体以及各村两委和企事业单位等在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
2 、 对相关法律的宣传
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力度,注重用典型案例教育群众。并把宣传教育活动的重点放在机动车驾驶员、客运车业主、企业法人等重点人群上,抓好源头教育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3 、 对乡道、村道的建设投入
增加对乡道、村道的建设投入,特别是尽快加大对现有乡村道路上危险路面的加固维修、养护工作,对危险路面增设警示标志标线,加快对边远地区道路的建设投入,以解决人民群众行路难的问题,对已有的乡村道路按照地域管辖的原则落实好道路养护责任制,保证乡村道路畅通。
4、 对农村交通的管理
农机管理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和督促整改。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责任制度,发现交通安全隐患,及时向责任单位发放整改通知书,及时向政府安监部门汇报情况,不整改绝不放过。

总之, 只有规范和完善与农村交通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村交通建设的投资,执法手段进一步丰富、合理,切实加强对农民的交通安全教育,从严查处严重违法行为,努力使农民做到不驾无牌、无证车、不违法行车,使广大农民群众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为村民出行创造安全便利的条件。只有这样, 农村县乡公路交通管理才会得到有效提高,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能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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