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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危险品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

港口危险品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
港口危险品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的健康、人身安全,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制度。 2、[范围] XXXXXXX公司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出入库、储存、运输与使用管理,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 3、[定义] 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质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和腐蚀品。4、[职责] 4.1、总经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使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4.2、供应部:负责对供应商的资质审核,负责与供应商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如:运输、相关资料的提供)范围。 4.3、仓库:管理第一负责人是危化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作业人员和辖区所有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全面负责。配备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并报至人力资源部、保卫部和安全监察部。 4.4、危险化学品使用部门:生产(管理)第一负责人是危化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作业人员和辖区所有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全面负责。配备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人员,并报至人力资源部、保卫部和安全监察部。 [正文] 5.1、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5.1.1 、必须向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 5.1.2、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1.3、禁止采购国家、上海市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 5.1.4、定期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危险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并归档备案。 5.1.5、向供方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2危险化学品出入库 5.2.1危险化学品入库前应按入库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 a、数量(数量与来单数是否相符); b、包装(物料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仓管员入库时必须仔细检查包装是否残破、锈蚀、渗漏、包装不严或遭受水湿、雨淋等情况); c、危险标志(检查物料是否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志); 经核对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入、出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楚时不得入库。 5.2.2、油料进入厂区必须随车过磅全程跟踪,每批油品到货须附质检报告单,在卸油时先抽取适量油样贴上标签并封存(标签注明:名称、型号、到货日期等)。 5.2.3、瓶装气体到货后要清点数量,并及时检测气压和称重量,要求送货司机签字确认,罐装气体进厂卸货后应随车过磅,凭磅单签送货单。 5.2.4、危险化学品入库后应及时入库、登记卡片,做到“三清”(规格清、型号清、数量清),确保帐、卡、物一致。 5.2.5、物资在储存时应明确标示危化品的失效日期,经常对物资的有效期和包装容器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5.2.6、危险化学品必须由专人领用,领用人和使用人必须经培训,全面了解其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及紧急处理措施等。 5.2.7、危险化学品领用必须经工段长及总调主任审批,并经仓库确认登记后方可发放。(登记内容:领用日期、数量、领用人、联系电话等)。 5.2.8、物资在发放时必须按批次发放,做到“先进先出”,防止变质、过期失效等。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9年第34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9年11月20日经第2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 2019年11月28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作如下修改: 删去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2017年9月4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19年1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货物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港口法》《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货物的港口建设项目和进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适用本规定。 前款所称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包括在港区内装卸、过驳、仓储危险货物等行为。 第三条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港口经营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港口危险货物安全行业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省、市、县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货物的港口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应当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未通过安全条件审查,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六条省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下列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 (一)涉及储存或者装卸剧毒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 (二)沿海50000吨级以上、长江干线3000吨级以上、其他内河1000吨级以上的危险货物码头; (三)沿海罐区总容量100000立方米以上、内河罐区总容量5000立方米以上的危险货物仓储设施。 其他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条件审查。 第七条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

化学危险品管理持续改进

化学危险品管理持续改 进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d2496198.html,work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mpany.2020YEAR

化学危险品管理持续改进 1、定义 化学危险品事故是指一种或多种化学危险品或其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故。化学危险品事故大体可分为六类: 1.化学危险品事故----火灾事故 2.化学危险品事故----爆炸事故 3.化学危险品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 4.化学危险品事故----灼伤事故 5.化学危险品事故----泄露事故 6.其他化学危险品事故 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原因很多,危险化学品种类繁多,所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后果也大不相同,可引起爆炸和燃烧,或中毒,因而常常危及人们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带来不可估量的严重后果,是检验科重点防范监管严禁发生的一种事故。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持续改进

危险化学品管理持续改进实例 1、改善主题:危险化学品管理持续改进 2、现状把握 经调查,目前检验科危险品的管理存在如下问题,见表1。 表1、危险化学品改善前状况 编号存在问题 1 无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2 科室无危险化学品管理员 3 无完整的危险化学品清单 4 无危险化学品的相关警示标志 5 无危险化学品统一存放仓库 6 无危险化学品出入库记录 7 无危险化学品使用记录 综上表所述,目前危险化学品和管理较为混乱,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3、影响目前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可能原因分析: (1)人员:无危险化学品管理员,没有实现专人专管。 (2)设备:无危险化学品存储仓库,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3)材料:无完整的危险化学品清单,导致危险化学品的没有目的性。(4)流程:没有危险化学品出入库记录,以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记录。(5)其他:无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宏观把握度不高。 (6)为什么危险化学品管理不完善——原因型特征要因图,见下图1。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 15603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 15603-199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出、入库,贮存及养护。 2 引用标准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13690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 定义 3.1 隔离贮存segregated storage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 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3.2 隔开贮存cut-off storage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 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3.3 分离贮存detached storage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 内的贮存方式。 3.4 禁忌物料incinpatible inaterals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 4 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4.1 贮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4.2 化学危险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贮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贮存仓库。 4.3 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4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5 化学危险品按GB 13690的规定分为八类: a.爆炸品;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07-26批准1996-02-01实施 b.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c.易燃液体; d.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e.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f.毒害品; g.放射性物品; h.腐蚀品。 4.6 标志 贮存的化学危险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 190的规定。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4.7 贮存方式化学危险品贮存方式分为三种: a.隔离贮存;

(完整版)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检验科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化学危险品的储存和使用的管理,预防和应急火灾、爆炸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学危险品的储存和使用的管理。 3.职责 3.1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化学危险品购置的管理。 3.2各使用部门负责化学危险品使用和储存的管理。 4.工作程序 4.1化学危险品范围主要包括检验用的化学试剂等。 4.2在购买化学危险品时,应要求供应商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有防止泄漏、倾倒的预防措施。 4.3采购化学品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化学性能方面的资料,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配送到储存室。 4.4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管理 4.4.1仓库管理员职责 a.防火、防泄漏安全的管理; b.化学危险品入库、发放的管理; c.废弃化学危险物品处置的管理。 4.5化学危险品的储存 4.5.1化学危险品必须存放于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箱内,进行分类存放,文字标识清楚。 化学药品贮存室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有防火、防雷、防爆、调温、消除静电的安全措施。室内环境应干燥、通风良好,温度一般不超过28℃,照明应是防爆型。 4.5.2化学药品贮存室应有专人保管,并有严格的账目和管理制度。 4.5.3室内备有消防器材。

4.5.4贮存化学危险品应符合下列要求: a.化学药品应按类存放、特别是化学危险品按其特性单独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存放。 b.遇火、遇潮、易燃易爆、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药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低洼容易积水的地方存放。 c.受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药品和桶装、瓶装的易燃液体,应当在阴凉通风的地点存放。 d.化学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药品不准同室存放。 e.氧化剂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库存放。 f.剧毒性危险化学品应放于专用的保险柜内,并执行双人保管制度。 g.仓库和现场的化学品应有仓库管理员定期、定点检查。 4.6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和使用 4.6.1在化学品的运输和使用时,应注意不要洒落、碰撞并戴好防护用品。如有洒落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方法处理好现场。 4.6.2在化学品使用完毕后应密封放于指定位置。 4.6.3化学危险品使用现场应有化学品性能资料,便于查阅。 4.6.4作业人员要根据需要使用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用具。 4.6.5剧毒性化学危险品的使用要执行双人领用、使用制度。 4.7化学危险品应急、预防措施 4.7.1防火与防爆 物质起火的三个条件是物质本身的可燃性、氧的供给和燃烧的起始温度。一切可燃物的温度处于着火点以下时,即使供给氧也不会燃烧。因而控制可燃物的温度是防止起火的关键。 a毒害物品分为剧毒物品和有毒物品。毒害物品应锁在固定的铁柜中,由专人负责保管,每次取用有严格的用量登记。 b 腐蚀性物品对人体的皮肤、粘膜、眼、呼吸器官和金属等,有极强的腐蚀性。应放置在用抗腐蚀性材料制成的架子上贮存。 c放射性物品人体受到放射线过量照射或吸入放射性粉尘能引起放射病。所以放射性物品应放在专用的安全贮藏所。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南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南 (2016年9月5日交办水〔2016〕122号) 1 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机构、人员、检查方式和频次、检查方法、检查程序、检查内容及相关要求,以规范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行为,指导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履职尽职。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细则。 本指南适用于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实施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监督检查的活动。其他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督检查活动可参照执行。 按本指南要求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还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指南。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指南。

《港口法》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 《港口设施保安规则》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 《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JT 397) 《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JT/T 947) 《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港口安全设施目录》等。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3.1 监督检查人员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取得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实施安全监督检查的人员。 3.2 隐患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不利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3.3 一般事故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4 重大事故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

交通运输部令年第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名称: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部 27号 发文日期:2017年09月14日主题分类:交通运输部部门规章 索引号:2017-00843主题词:交通运输部令;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已于2017年8月29日经第1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0月15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 2017年9月4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货物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港口法》《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货物的港口建设项目和进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适用本规定。

前款所称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包括在港区内装卸、过驳、仓储危险货物等行为。 第三条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港口经营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港口危险货物安全行业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省、市、县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货物的港口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应当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未通过安全条件审查,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六条省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下列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 (一)涉及储存或者装卸剧毒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 (二)沿海50000吨级以上、长江干线3000吨级以上、其他内河1000吨级以上的危险货物码头; (三)沿海罐区总容量100000立方米以上、内河罐区总容量5000立方米以上的危险货物仓储设施。

港口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管理办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港口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管理办法正式 版

港口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管理办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港口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港口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港口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港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装卸、过驳、储存、包装危险货物,以及对危险货物集装箱进行

装拆箱的港口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港口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是指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专项验收。 港口建设项目,未通过安全条件审查的,不得立项;未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不得开工建设;未经安全设施专项验收合格的,不得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管理工作,安全审查实行分级管理。 国务院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或经交通运输部审批的港口建设项目,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安全审查。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证公司财产和员工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指的危险化学品,系指公司生产的氯酸钠、氯酸钾、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四丁基脲、2-乙基蒽醌、重芳烃,及其配制的生产双氧水工作液、压缩氢气、瓶装氧气、乙炔、分析化验用药品等。 第三条生产、使用、储存、运输(搬运)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单位,必须制定安全生产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及各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第四条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单位,应指定专门安全贮存地点。 第五条公司内部各有关部门应按照规定的职责和权限,负责对生产、使用、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 第六条公司对各部门和车间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实行统一控制,严格管理。 第七条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车间,应制定原料、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理化性能,对储存、运输(搬运)、包装的技术要求,工业卫生、安全和环境保护,及处理灾害性事故的应急措施。 第八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车间,须经县(市)化工、公安、环保、劳动等部门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九条公司应根据需要,建立消防和应急救援组织。 第十条对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车间和部门,应根据危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并保证各种设施完好,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生产危险化学品的车间,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工业产品质量责任的法规,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二条公司生产危险化学品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压力容器和设备的规定,并经常进行维护和监测。 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和标志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质管部门(或中心化验室)应加强对包装质量和包装材料的监督检查和定期测试。 第十四条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各项消防、安全

常见化学危险品对人体的危害途径

常见化学危险品对人体的危害途径 在化学事故中,化学毒物经大量排放或泄漏后污染空气、水、地面、土壤或食物,可经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或黏膜进入人体;一部分中毒是由毒物通过创口直接吸入血管中,引起严重中毒或死亡。另外,一些有毒的化学危险品可以直接伤害眼睛,燃烧爆炸引起人员损伤等。 (一)、经呼吸道、肺吸入中毒呼吸道、肺吸入是化学泄漏事故引起中毒最危险、最常见、最主要的途径。凡是有毒气体、液体蒸气、化学品燃烧产生的有毒气体以及工业生产中意外释放有毒化学成分的烟、雾、粉尘等均可经呼吸道进入人体内。人的呼吸系统从鼻到肺泡都具有相当大的吸收能力,尤其肺泡的吸收能力最强。由于人体肺泡总面积大,约为55120平方米,肺泡壁薄,壁上有丰富的毛细血管,毒物一旦进入肺脏,很快就通过肺泡壁进入血液循环而被送至全身。毒物在空气中的浓度影响呼吸道吸入中毒的最重要的因素,空气中毒物浓度越高,呼吸的量越大,吸收越多,中毒越重。有毒气体的泄漏,往往在短时间大范围形成高浓度毒物环境,其中的人员因为吸入的量多,在极端的时间内造成严重伤害,有时仅一次所吸进的毒气就会造成肺水肿、失去知觉甚至死亡。水容性气体和蒸汽如氨等可直接引起上呼吸道损伤,而不溶于水的气体或蒸气如少量的盐酸也会损伤肺内组织、刺激气管、支气管和肺泡,造成水肿而使呼吸道损伤,有毒气体也可经呼吸道损伤处入血。 (二)、通过皮肤吸收中毒在化学事故中,通过皮肤吸收引起中毒的情况也比较常见。化学毒物可通过表皮、毛孔、汗腺等管道渗透进入人体。一些脂溶性毒物经过表皮吸收后,还需要有一定的水溶性才能进一步扩散和吸收。如沙林、苯、有机磷农药、绿化烃等神经毒害物,可经过皮肤毒害人的神经系统。经皮肤中毒的过程不比呼吸中毒那么快,但严重时可使人失去知觉。无法呼吸甚至死亡。腐蚀性化学危险品(如强酸)喷溅到人体皮肤上,会引起皮肤的腐蚀性灼伤,其灼伤程度及引起的危险一般与化学品浓度以及与皮肤接触的时间长短有关。有些化学品(如石油液化气的液体)虽然不具有腐蚀性,但若接触人体会迅速汽化而急剧吸热,使人体皮肤产生冻伤,即冷灼伤。 (三)、消化道吸收中毒化学事故发生后,如果处置不当,消洗不彻底,致使有毒物质扩散,污染空气和水源或者化学品(安全急救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7d2496198.html, )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致使有毒物质直接污染水源或食物(如粮食、蔬菜、水果等),当使用被毒物污染的食物和水时便会通过消化道吸收引起中毒。这种中毒方式在化学事故现场一般是不多见的,也是完全可避免的。 (四)、眼睛灼伤大多数有毒有害化学物品接触眼睛,一般都会对眼睛造成伤害,引起眼睛发痒、流泪、发言疼痛,有灼伤感,甚至引起视力模糊或失明。 (五)、燃烧爆炸引起伤害很多有毒有害化学物品都有可燃可爆性,如石油液化气、氨气等,在燃烧或爆炸的过程中可直接造成人体伤害。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 规定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已于2012年11月27日经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 2012年12月11日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港口危险货物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货物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港口内进行装卸、过驳、储存、包装危险货物或者对危险货物集装箱进行装拆箱等作业活动(以下简称“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列入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和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或者对环境造成危害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的港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该港口的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工作。 港口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管理的港口,由市、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该港口的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工作。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负责港口危险货物管理工作的部门统称为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第二章港口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1977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加强危险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化学危险品的运输装卸 1、运输危险品时,必须按有关危险货物运输规定办理。 2、运输装卸危险品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2)禁止用绝缘软管进行导液工作。 (3)碰撞、互相接触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式互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 (4)遇热、遇潮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

常见危险品种类

常见危险品种类 我国按危险特性将危险品分为八大类: 第1类:爆炸品 爆炸品的概念:是指固定或液体物质或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撞击、摩擦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气体和热量,导致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从而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或仅产生热、光、音响或烟雾等一种或几种作用的烟火制品。 常见的爆炸品有:TNT炸药、黑火药、电雷管、火雷管、拉火管、导火索、硝酸铵、硝酸钾、氯酸钾、硝酸思、硝酸钠、烟花爆竹、气体打火机等。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概念:是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储存于耐压容器中,在一定受热、撞击或剧烈震动的条件下,容器的内压力容易膨胀引起介质泄露,甚至使容器破裂爆炸,从而导致燃烧、爆炸、中毒、窒息等事故。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界定值:在通常0-50度之间,容器内的压力超过0.25兆帕(MPA)的(自然界的大气压为0.1兆帕),为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危险品。(作简要说明:压力和钢壁厚之间的原理) 常见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有:甲烷、乙烷、丙烷、丁烷、含氧的氧气瓶、各类灭火器、装气的液化气瓶、充气加压的钢瓶、空气清新剂、杀虫剂等。 第3类: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的概念:是指在闭杯实验条件下,其闪点等于或低于61℃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 常见的易燃液体有:汽油、酒精、二甲苯、煤油、油漆、磁漆、清漆、虫胶漆、胶黏剂、快干胶、香精、指甲油、洗甲水等。 第4类: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的概念:本类分为以下三类加以解释。 第一类易燃固体:是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 常见的易燃固体有:红磷、碳粉、煤粉、羊毛、刨花、木屑、棉花、亚麻、黄麻、樟脑(无色或白色半透明结晶或粉末状)、赛璐珞、金属镁、金属钛、金属锰、金属锆、火柴、漆片、漆布等。 第二类自然物品:指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 常见的自然品有:黄磷、钙粉、铝粉、钛粉、三氯化钛、油布、油纸、漆布、棉籽、菜籽、未加抗氧剂的鱼粉等。 第三类遇湿易燃物品:指鱼水火受潮时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并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其特点是:遇水、酸、碱、潮湿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放出可燃气体和热量。当热量达到可燃气体的自然点火接触外来火源时,会立即着火或爆炸。 常见的遇湿易燃物品有:锂、钠、钾、钙、镁、铝、锌、锆粉、金属氢化物、电石、金属铁屑、硅铁等。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性物品的概念:是指具有较强的氧化性能,分解温度较低,遇酸碱、潮湿、强热、摩擦、冲击或与易燃物、还原剂接触能发生分解反应,并引起着火或爆炸的物质。氧化性物品的危险性是由于其他物质作用或自身发生化学变化的结果表现出来的。其中有机过氧化物较其它氧化物品具有更大的危险性。所以,这类物品按其典型的分子结构分为:氧化剂和有机过氧

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行业资料:________ 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5 页

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性质,在运输、装卸、生产、使用、储存、保管过程中,在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化学物品。它品种多,性质复杂,一般特征都是化学稳定性差,在外界条件的作用下,如日晒、雨淋、温湿度变化或相抵触的物品互相接触,就会引起事故。而大多数事故原因几乎同出一辙,都是由于操作、保管、运输人员对危险品性质缺乏了解所致。那么,夏季如何预防化学危险品发生燃烧、爆炸呢? 经营危险品的商店、门市部,应认真检查,因为在高温高热的作用下,固体易分解自燃,盛装易燃液体的铁桶易发生鼓桶炸裂,遇火源或静电火花而起火。所以严禁在店里超量存放危险品,使用明火或者电热设备,严禁在门市部销售带气钢瓶,更不许将带气钢瓶堆放在店门前和人行道边,使其受阳光曝晒,造成瓶内温度过高,气体体积膨胀而使瓶体破裂,使气体遇明火或静电火花而发生爆炸,给经营者、顾客、过往群众造成严重威胁。加油站属经营油料的工作场地,油气的存在是必然的,尤其夏季的高温使油气挥发量更大,要杜绝加油站事故发生,必须在火源管理上狠下功夫,特别是搞好接地装置,防止静电、雷电的危害。 危险品仓库保管员应了解库内物品的性质,严格执行各项防火制度,落实防火措施。夏季要掌握每天气候情况,库内温度应控制在28℃以下,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潮降温措施,每天早晚进行通风降温。此外性质相抵触的物品要分开储存,严禁混存、混放。xx年8月5日,广东省深圳市清水河安贸危险品仓库就因危险品混存造成数亿元的损失。8月 第 2 页共 5 页

港口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港口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管理办法示范 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港口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管 理办法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港口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 管理,保障港口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符合 国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 章,结合港口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港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 建,装卸、过驳、储存、包装危险货物,以及对危险货物 集装箱进行装拆箱的港口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以下简 称“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港口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是指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专项验收。 港口建设项目,未通过安全条件审查的,不得立项;未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不得开工建设;未经安全设施专项验收合格的,不得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管理工作,安全审查实行分级管理。 国务院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或经交通运输部审批的港口建设项目,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安全审查。 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港口建设项目,由省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审查。 其他港口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审查。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港口建设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Word版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出、入库,贮存及养护。 2 引用标准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13690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 定义 3.1 隔离贮存segregated storage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3.2 隔开贮存cut-off storage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3.3 分离贮存detached storage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3.4 禁忌物料incinpatible inaterals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 4 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4.1 贮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4.2 化学危险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贮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贮存仓库。 4.3 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4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5 化学危险品按GB 13690的规定分为八类: a.爆炸品; b.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c.易燃液体; d.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e.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f.毒害品; g.放射性物品; h.腐蚀品。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细则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细则1 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害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在采购、运输、保管和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标准对公司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和使用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18218《重大危险源辨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6944《危险物品分类与品名编号》 4 定义和术语 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5 职责 5.1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储存和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

5.2 采购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实施监控管理。 5.3 物资供销公司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有资质的运输单位的选择、储存及发放。 5.4 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和使用的安全管理。 6 活动描述 6.1 公司主要危险品有以下两类: 一是汽油、柴油、机油、各种油漆、稀料、聚氨酯涂料、聚苯乙烯、聚氨酯发泡保温材料等化学危险品; 二是氧气、乙炔气、液化气、天然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6.2 采购部应确保危险化学品的供方必须是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生产的正规厂家或指定的产品供应商,其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标识和完整的安全技术资料。供货方必须提供产品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6.3 采购部门要与供方签订环保协议书,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危险品要将环保要求纳入合同条款,同时明确由材料供方回收废旧容器。 6.4 物资供销公司应在公司规定的合格供方中购买危险化学品,在购买剧毒化学品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6.4.1 采购前应当向当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购买凭证,凭购买证购买。 6.4.2 临时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证明,向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凭准购证购买。 6.4.3 物资供销公司每季将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名录汇总后上报安全环保部。6.5 运输搬运 6.5.1 油料、油漆及化学危险品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或在地上滚动,同时检查密封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人员部分机考试题

判断题 1.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2.事故隐患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当及时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3.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的识别由车间(队)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成。(√) 4.在危险货物裤长管理中,该安全标志表示禁止倒车。禁止叉车通行 5.安全技术状况评价包括装卸工艺及设备设施安全性评价。(√)

6.口对口人工呼吸,放在前额的手拇指和食指掐紧鼻孔,将口包住病人的口,先深呼吸一口,然后吹2次气,吹气时不要用力过猛。吹气后,病人胸部有起伏说明人工呼吸有效。(√) 7.硝酸铵化肥(UN 2071)在无法阻止分解的情况下(例如天气恶劣),会对船舶结构立刻造成危险。(√) 8.应急准备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科学、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 9.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0.港口内有关行政管理机构办公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港口总体规划,规模较大的办公设施建设费用可以向港口经营人少量摊派。(×) 11.未经许可,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当按照举办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和数量,

确定危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12.在危险货物库场管理中,该安全标志表示必须穿防护服。必须穿救生衣 13.进口的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安全管理,依照《港口法》有关规定执行。(√) 14.危险货物的衬垫材料应具备缓冲、吸附和缓解作用。(√) 15.不鼓励志愿者参与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应急处置实际需要鼓励志愿者参与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 16.燃烧三要素可以简单地表示为燃料、氧和火源。(√)

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

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的界定及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公司所使用的油品、化学品、焊接用气体、染料及添加剂等易燃易爆、化学品、危险 品的采购、运输、贮存、使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 2 职责 2.1 总务系负责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贮存过程的管理。 2.2 缝制系负责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2.3 缝制系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3 管理内容 3.1 化学危险品的界定 3.1.1 公司使用的下列物品被认定为本公司的化学危险品,应按本规定要求进行控制: a. 易燃易爆药品、气体、液体; b. 可燃气体、液体、油漆等; c. 酸性腐蚀品; d. 碱性腐蚀品; e. 有毒化学试剂; f. 氧化剂; 3.1.2 被识别为化学危险品的物品,由总务系列入《化学危险品一览表》。当公司有新的化学危险品时,总务系根据所收集或提供的信息,及时修订《化学危险品一览表》,并对仓管员进行相应培训,了解各种 化学危险品的特性。 3.2 化学危险品的标识 3.2.1 生产课应对其生产中接触的化学品进行危险性鉴别,并对其进行标识,挂贴“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以下简称安全标签),标明其危险性。 3.2.2 各使用部门应对盛装、输送、贮存危险化学品的设备,采用颜色、标牌、标签等形式,标明其危险 性。对进口危险化学品,应在包装上加贴中文安全标签。 3.2.3 危险化学品在贮存和使用期间若发现新的危害特性,在发现新的危害特性后的一月内,生产课必须 修改安全标签,并提供给经营、运输、贮存和使用人员。 3.2.4 使用部门对购进的化学品需要转移或分装到其它容器时,应标明其内容。对于危险化学品,应在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贴安全标签。 3.2.5 使用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清除化学废料和清洗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废旧容器,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 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原安全标签。 3.3 化学危险品的采购 3.3.1总务系应选择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表现较好的供方进行采购。 3.3.2 有条件时,要求制造商提供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数据表或有关化学品的性能说明书及有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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