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广东土地信访问题成因与对策_肖莉

广东土地信访问题成因与对策_肖莉

广东土地信访问题成因与对策_肖莉
广东土地信访问题成因与对策_肖莉

2003年1月至2004年3月,全省各地群众

到省委、省政府集体上访1600多批4.5万人次,其中因征地拆迁问题所引发的群众集体上访共

608批次16176人次,批次和人次分别占上访总

数的30.7%和30.5%,征地拆迁问题所引发的群众集体上访占全省上访总数的三成。截止2005年3月,全省因征用土地问题上访宗数,仍占全省信访总量的1/4,仅省国土资源厅就收到来信用252封,接待来访203批817人次(其中集体访43批

451人次),第二季度土地信访各项指标又再度回

升,土地信访形势严峻。

广东土地信访呈现出信访量特别是集体上访量增势猛,信访反映的问题非常集中,信访地区相对集中,组织化倾向明显、跨地区垮部门串联聚集上访增多,情绪容易激动、

行为有所失控的特点,成为影响广东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分析广东土地信访问题成因,探索解决土地信访问题对策,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广东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广东土地信访问题的成因分析

土地信访是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中,人民内部矛盾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是由于在征地

拆迁过程中出现利益冲突而引发的。造成这种利益矛盾产生的原因,主要是:

(一)征地法律法规不完备是导致土地信访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

目前引发土地信访的法律层面问题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一是无法可依。法定征地缘由模糊,导致基层政府强征滥征土地。我国土地征用的有关法律规定缺乏对公益性要件的实质限制,任由各级行政机关自行解释,从国防军事、交通通讯、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到个体私营企业等建设项目,大都动用了政府征地权,这种征地权因法律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的表述模糊,导致了征地权被强征滥用,拥有土地的农民被剥夺了应有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引致失去土地的农民持续不断的上访。

二是有法难依。现行《土地管理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人的规定不明确,是村、社、组还是农民个人,由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农民的土地财产权,也没有明确土地的生产、就业、保障功能及农民在承包土地被征用中的发言权,因而使集体土地管理缺乏强有力的监管,直接导致了集体土地处置的随意性以及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配不公等问题,也是引发农民上访的一个重要原因。

广东土地信访问题成因与对策*

肖莉(执笔)

要:土地信访是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中人民内部矛盾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解决解决土地信访

问题,是落实贯彻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广东的社会基础工作。造成土地信访的原因,既有法律法规的不完备,也有征地补偿制度的不合理,土地信访体制不完善及少数群众依法维权意识淡薄。因此,建议完善征地法律政策,从源头防止土地信访问题出现;建立征地补偿工作长效机制,解决土地信访的核心问题;创新信访工作机制,确保土地信访问题解决;教育引导群众理性有序表达意愿,疏通土地信访问题解决渠道。

关键词:土地信访问题;征地法律法规;征地补偿制度;土地信访体制中图分类号:D63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949-(2006)01-0078-05

收稿日期:2005-11-28

*课题组成员:省委党校2005年第3期县处二班第12课题组(肖莉执笔)。

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JournalofGuangdongInstituteofSocialism

Vol.22,No.1January.2006

总第22期第1期2006年1月

第1期

三是有法不依。“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国家对土地用途实行严格的管制制度和严格的审批程序。但有些地方为建树政绩,不依法征地,未批先用、少批多用、边用边报批、越权批地等违法行为,使很多开发区“开”而不“发”,“圈”而不“用”,导致粮田荒芜、土地闲置,群众怨声载道,造成了大量的群众上访,引发了系列的社会矛盾。

(二)征地补偿制度不合理是导致土地信访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

长期以来,农民祖祖辈辈靠土地生活着。一旦土地被征用,土地补偿费便成为失地农民维持生活的保命钱。由于补偿问题集中了征地关系中的主要矛盾,因而征地补偿费问题成为信访的主因。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

——

—保障措施不配套。现行政策是征地拆迁农民转为居民,领取了劳动安置费,就视同安置就业,因而领不到待业证,无法进入劳动市场,由于这部分人文化、技能等方面的弱势,在外打工、找工作难。这种征地补偿标准只考虑被征地的原用途和原产值,没有考虑土地预期收入,所以法定的征地补偿标准不足以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和解决长远生计。而“买断式”一次性给付补偿方式,难保被征地农民座吃山空。就业和安置失范使部分农民陷于种田无地、就业无门、社保无缘的“三无”困境,农民的近忧远虑更激化了征地中的矛盾。

——

—补偿标准偏低。丧失土地的农民期望通过补偿方式解除失地之后的生活之忧,但目前的征地补偿制度实质上已演变为对农民利益的掠夺行为:①征地补偿标准太低,而且按倍值计算依据不足。②按三年平均产值测算不合理也不科学,它没有综合考虑土地的各种因素。③安置方式简单。对被征地农民习惯上只考虑给予经济上的补偿,而对失地农民的居住安顿、重新就业、生活观念和生活习惯转变等问题却考虑不多。④土地补偿费和土地收益分配不合理,使得原本就严重偏低的征地补偿款最后到了农民手中就少得可怜,这种分配格局难以体现农民的土地权益。

——

—征地补偿不到位。按照法律规定,征用土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把土地补偿金发放给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个人只能得到安置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这就等于把绝大部分补偿费留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手中。由于基层民主不健全,补偿金被拖欠、截留、甚至挪用、拖欠情况严重,补偿安置费用不到位,贪污现象严重,有不少土地补偿款被乱投资打了水漂。1999年实施新的《土地管理办法》后的广东,就拖欠征地补偿费用19.29亿元,导致农民集体利益受损而持续上访。

——

—征地补偿标准不统一。由于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土地利用更新与土地利用现实性间存在差异,同一地类不同区域的地块可能导致同类不同价,这在农村征地中极为突出,不同时期的补偿标准不一样,不同地区不同项目的补偿标准更不一样;乡与乡、村与村,甚至于同一个村的同类地块也不一样,造成群众间相互攀比的失衡心态,并引发了不少纠纷。

(三)土地信访体制不完善是导致土地信访问题久拖不决的直接原因

土地信访工作作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民意社情、品鉴政策得失的重要渠道,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伴随利益主体越来越多元化,利益矛盾越来越复杂多样的发展趋势,土地信访工作的体制性缺陷凸显。

1、信访资源分散,信访机构陷于“人要回去”困境。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政府以及政府各个部门均设信访机构,但人手不足,力量分散,且任务繁重,导致土地信访工作终日处于“救火救急”的被动应付状态。同时,部门林立,职责交叉,经常出现互相推诿局面,难以形成统一协调、合力解决的系统机制。

2、信访机构权威不足,难以发挥“事要解决”成效。信访工作机构并不具有行政的职能和权力,也不是单独序列的国家机构,其处理信访事项的权能有限,不可以也不可能去解决本应由负有一定职责的国家机关办理的社会事务,法律没有赋予信访机构相应的执法权力去查处征地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农民的合法利益。导致信访率高居不下。

3、化解信访能力不足,致使问题上缴和矛盾激化。基层政府对土地信访的两种态度均无法解

肖莉等:广东土地信访问题成因与对策79

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6年

决问题。一种是未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对土地信访问题不重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久拖不决,使本应也可以在基层可以解决的问题,最终跑到省里和北京上访,导致重复信访率升高。另一种是视百姓上访如临大敌,不是围追堵截,就是动用司法机关变相羁押上访人员,促使矛盾激化,既堵塞了上级机关与百姓连接的通道,也使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化和难以解决。

(四)少数群众依法维权意识淡薄是土地信访群体性事件上升的重要因素

在征地拆迁中遇到利益冲突时,少数群众不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是在“小闹小得利、大闹大得利”的心理驱使下,通过群体、越级上访,采取堵门、堵路、围攻等方法,阻挠机关正常办公,制造扩大影响,向政府施加压力。也有极少数人凭藉工作人员在操作中不当或失误,漫天要价,更有甚者,炒作历史遗留问题,尽量使矛盾复杂化,给处置增加难度。

二、关于解决土地信访问题

的对策思路

土地信访问题是新形势下经济利益矛盾而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关系,认真解决土地信访中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问题,是落实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高处理利益关系能力的要求,也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广东的社会基础工作。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完善征地法律政策,从源头防止土地信访问题出现

土地征用拆迁是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的必然趋势,而要妥善解决和预防土地信访问题,就必须从源头上抓起,首先完善国家和广东征地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土地征用拆迁提供更科学的依据,使征地拆迁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1、尽快修改《土地管理法》,改革和完善土地征用制度

一要限定土地征用范围,严格区分公益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方可征用土地,不得为经营性用地动用征用权,不得通过征地牟利。二要进一步明确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三要制订规范化的征地程序,明确征地时间,审批阶段,征地跟踪监督。除“公益性”用地征地外,其它建设项目征地价格尽可能按照市场规律办事,让农民在土地征用中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四要完善对土地征用的监督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土地管理办法》的宣传教育,确保国土基本国策成为政府依法执政的科学依据。完善监察、审计以及上级机关对下级政府征地行为的监督机制,加强人大对征地工作的监督,重点是保障司法机关对征地纠纷解决的公正性和最终性。同时,应由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征地机构、用地单位、被征地农民代表和集体经济组织,并邀请地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评估,检查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是否得到有效维护。

2、结合省情加强立法,规范广东省处理征地拆迁和补偿问题

一是尽快制定集体土地房屋征地拆迁管理办法,规范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用拆迁行为。首先明确规范征地、拆迁工作的主体,不能盲目动用行政权力进行拆迁;其次是规范行政行为(包括抽象行政行为)。二是尽快修订《广东省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制土地各项补偿管理办法》,建立分区域、统一的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使补偿安置标准计算更加准确、科学、合理,增强可操作性,减少扯皮现象。逐步实现以接近市场地价作为征收土地补偿的标准,避免土地征用与地产经营中出现过大差距而引发的滥用土地征用权的现象。从而保证政府依法行政,做到征地规范化、拆迁合法化、补偿标准化,从源头防范土地信访问题出现。

(二)建立征地补偿工作长效机制,解决土地信访的核心问题

征地是集体土地产权的转移和土地收益的重新分配,建立科学的征地补偿工作长效机制,全面依法清理兑现被拖欠的土地补偿安置费,保护农民和尊重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是解决土地信访的核心问题。

1、妥善解决遗留问题。一是在2004年底全省全额清兑1999年以来拖欠农民征地补偿款19.29

80

第1期

亿元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拖欠农民征地补偿款兑付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工作疏漏;对因土地权属或补偿争议等造成征地补偿款尚未兑付到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的,抓紧调处,防止工作留下“死角”。二是加紧解决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前发生的各种拖欠、截留和挪用征地补偿款问题。三是全面清理检查各地有关征地补偿和补偿费使用管理的政策文件,坚决废止或修改违反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土办法”,并及时公告社会。

2、完善征地补偿工作制度。一是建立预存征地补偿款制度。征地单位在征地报批前,须在指定专用帐户预存征地补偿款,并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出具预存征地补偿款到帐凭证,否则一律不予受理。征地获批准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征地补偿预存款;征地获批准后,征地单位须在3个月内足额兑现补偿款,否则不得使用被征土地。二是建立征地补偿款实名支付制度,三是建立征地安置补助专项资金制度。省、市、县政府从本级留用的土地出让金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作为征地安置补助专项资金,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困难补助。四是建立和完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探索其它征地补偿安置方式,积极筹措资金(政府、集体和个人各负担一部分),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按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将城市规划区内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转非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行列。按征地面积10-15%比例,给被征地单位划出留用地作为生产发展用地。五是建立强化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制度,增强失地农民的可持续就业能力。

(三)创新信访工作机制,确保土地信访问题解决

1、整合资源,建立大信访体系。一方面,发挥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作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信访工作合力;另一方面,整合现有信访资源和合并现有分散的信访机构,建立大信访局,作为人大的重要工作机构,发挥人大法律监督的作用,对信访问题进行综合处理。

2、赋予职能,确保土地信访问题解决。一是赋予信访部门相关职能。建议转变目前信访工作转办交办职能,明确信访机构在信访问题的分级处理权,督办督查权和责任追究权,确保“事要解决”落到实处;二是重视基层信访工作。土地信访的源头在基层,信访工作的重点在基层,解决问题的关键和减少群众越级上访的关键都在基层。因此,要建立健全基层信访工作机构,建立基层调解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基层信访干部队伍,提高基层信访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以及运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初访阶段。

3、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一要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领导包案处理信访大要案制度、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日和领导干部下访制度。鉴于我省征地拆迁的矛盾和纠纷较为突出,领导干部尤其要切实做好因征地拆迁引发群众上访的工作,亲自出面做思想疏导工作,并认真研究,妥善解决。二要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排查机制,及时掌握信息,发现上访苗头及时调查处理,把问题解决在上访之前,将矛盾化解在当地。三要建立信访责任追究制,严肃追究因信访工作失职、不力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四要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解决纠纷的工作机制,组织相关的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运用咨询、教育、协商、听证等方法,疏通多种渠道解决土地信访问题。五要建立督查督办机制,提高土地信访办理的效率和质量。

(四)教育引导群众理性有序表达意愿,疏通土地信访问题解决渠道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涉及千万家户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由此而提出各种各样的利益诉求是必然的。而目前我国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尚属初级阶段,权利意识觉醒初期的无序在所难免,公民的权利意识觉醒后的正确行使尚待引导。对此建议:一是建立畅通有序的利益诉求机制,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加强教育,合理引导,维护其合法权益。二是教育引导公民正确处理个人、集体与国家利益的关系。加强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实施征地的意义宣传教育,减少群众的疑虑和误解,有效降低土地信访问题发生。三是要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要认

肖莉等:广东土地信访问题成因与对策81

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6年

真贯彻国务院新《信访条例》,加大《条例》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群众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做到依法有序上访。

参考文献:

[1]国务院.信访条例[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第1版.[2]公安部.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2005-8-18.

[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编.国土资源管理法规文件汇编,

2004.

[4]杨正午.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提高构建和谐社会能力[J].求是,2004(22).

[5]彭建忠.农村群体事件的原因分析及应对措施[J].理论前沿,2003(21).

[6]齐援军.中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回顾与前瞻[J].经济研究参考,2004(13).

(责任编辑:成晓星)

82

土地利用与土地覆被变化翻译

毕业设计(论文) 文献综述 题目土地利用与土地覆被时空动态变化分析学院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 专业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班级0701 学生杨慧荣 学号0710010111 指导教师竞霞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土地利用与土地覆盖变化 摘要:文章概要介绍国际地圈-生物圈(IGBP)的核心计划之一——土地利用与土地覆盖变化(LUCC)的科学计划。阐述了该计划的形成历史、科学目标以及主要研究内容。指出LUCC研究目的是改善对全球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变化动态过程(或动力学)的认识,以着重提高规划土地覆盖变化的能力。 关键词:土地利用土地覆盖国际地圈-生物圈(IGBP)计划全球变化 1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的形成历史 全球环境变化组织逐渐认识到土地利用与土地覆盖变化的重要性,也意识到对土地利用与土地覆盖这一课题跨学科研究的迫切性。全球环境变化组织对这一课题的重视目的在于提高我们对这种变化的模拟和研究的能力,这也吸引了国际地圈与生物圈计划”(IGBP)和“全球环境变化人文计划”(HDP),探索对这一课题研究的合作的可能性,他们目的在于改变人们对全球土地利用与土地覆盖动态变化的原始理解。这两大国际组织委托研究土地利用/土地覆盖变化的“核心项目计划委员会”和“研究项目计划委员会”(CPPC/RPPC LUCC)拟定一个关于共同发起土地利用与土地覆被核心项目的科学计划。这项计划由“核心项目计划委员会”和“研究项目计划委员会”(CPPC/RPPC LUCC)联合一个大的研究组织通过多次的研习会和探讨会拟定并最终于1996年4月29-31在美国阿姆斯特丹展开讨论。 2就全球环境变化下的土地利用/覆被的目标 LUCC研究的目标是在全球范围内提高人们对LUCC动态变化的理解,提高人们对LUCC动态变化的研究能力。由于人们对土地利用方式的不同引的变化起了全球行的土地利用与土地覆盖的变化,所以LUCC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土地利用与土地覆盖的变化导致了地圈和生物圈之间的交互作用、生物多样性的遗失,而且也是影响可持续发展和人类对这种全球变化做出反应的主要因素。因此,洞悉土地利用与土地覆盖变化的机制对模拟和评估环境方面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对于土地利用与土地覆被的一个明确理解对于理解全球环境改变是不可或缺的。进一步说,洞察土地利用与土地覆被变化的机制需要选择人类能够进行干预的可行路线,通过改变需要和数量来改变全球土地利用(与土地覆被)的转变。LUCC的研究能够提供与土地利用、土地资源、环境政策与规划相关的资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知识问答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知识问答 1、我国土地利用的基本国策是什么? 答:《土地管理法》第三条规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2、临时使用的土地能否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的土地期限是几年? 答:《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3、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非法转让土地或者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擅建的,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超过批准数量占有土地,多占的土地如何处理? 答:《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5、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6、对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造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法律有哪些规定? 答:《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

土地管理法知识问答

土地管理法知识问答 1 什么是土地法? 是调整以土地为客体而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体地说,就是调整在土地的规划、管理、保护、利用、监督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是何时颁布实施的? 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于1998年8月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1999 年1月1日起施行。 3 土地管理法的立法目的有哪些方面的内容? 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二是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三是切实保护耕地;四是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五是根据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使土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纳入法制轨道,依法得到加强。 4 什么是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后,我国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逐步确立,形成了全

民所有土地,即国家所有土地;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土地,即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这样两种基本的土地所有制形式。 5 什么是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形式? 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土地所有权,即土地所有者对其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我国土地公有制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国有土地所有权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 6 土地所有权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土地所有权的主要特点是具有排他性,也就是同一块土地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存在,而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的所有权。 7 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为什么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国有土地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是指国务院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法律上规定国务院是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代表,一是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是国有土地所有权代表,无权擅自处置国有土地,只能依法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处置国有土地;二是赋予中央人民政府行使国有土地资产经营管理的职能;三是明确国有土地的收益权归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有权决定国有土地收益的分配办法。

土地利用变化研究进展

土地利用变化研究进展 侯鹏程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松江:201600) 摘要:土地利用是自然条件和人为活动的综合反映,它的变化可以引起许多自然和生态过程的变化。 关键词:土地利用;土地覆盖;进展 一、土地利用变化的概念及研究意义 (一)土地利用的概念 土地利用变化是人类与地球环境进行物质、能量交互作用的重要表现。发生于任何时空尺度,它不仅影响陆地生态系统的地理分布格局及其生产力。客观反映人类改变地球生物化学循环、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及产品和服务的供应,而且还再现了陆地表面的时空变化过程[1]。土地利用是指人类有目的地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的一切活动,如农业用地、工业用地、交通用地、居住用地等都是土地利用的概念;而土地覆盖则是指地表自然形成的或者人为引起的覆盖状况,例如:与前面所述各种用地相关的物质现状包括各类作物、森林、草地、房屋、水泥及沥青路面等则为土地覆盖的概念。土地利用与土地覆盖有着密切的关系,可以理解为事物的两个方面,其中一个是发生在地球表面的过程,另一个则是各种地表过程(包括土地利用)的产物[2]。无论是在全球的尺度还是国家或者区域的尺度上,土地利用的变化在不断地导致土地覆盖的加速变化。 总之,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是两个既有密切联系又有本质区别的重要概念。土地利用一般是指人类为获取所需要的产品或服务所进行的土地资源利用活动,是人类对土地自然属性的利用方式和利用状况,包含着人类利用土地的目的和意图。 (二)土地利用变化的定义 土地利用/土地覆盖的变化(Land-use and land-cover change 简称为:LUCC)是国际地圈生物圈计划(IGBP)与全球环境变化的人文因素计划(IHDP)的核心研究计划之一,是全球环境研究的热点和前沿问题[3]。土地利用/土地覆盖变化之所以受到人们的关注,是因为土地利用/土地覆盖变化是全球环境变化和陆地生态系统对全球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最重要的响应之一。 土地利用/土地覆盖变化由于影响到了人类生存与发展的自然基础,如气候、土壤、植被、水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等,影响到地球生物化学圈层的结构、功能以及地球系统能量与物质循环等方面,与全球的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的减少、生态环境演变以及人类与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可持续性等密切相关[4]。而且土地利用与土地覆盖作为一种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也是人类对全球变化所做出的反应的一种方式。总而言之,土地利用与土地覆盖变化是所有与可持续发展相关问题的核心,可以说是“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开拓计划,土地利用与土地覆盖变化的作用是全球变化的关键,是自然与人文科学领域的“桥梁工程”。 [收稿日期]2007-08-21

土地管理法知识一百问

土地管理法知识一百问 一、总则 △制定《土地管理法》立法目的是什么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修订《土地管理法》的核心和重点是什么 修订《土地管理法》的核心是保护耕地,重点是推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我国实行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有哪两种形式 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分为哪几类 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农用地包括哪些 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在土地管理中,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和权利是什么 和批准日期。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不足公顷( 5亩) 或者其他耕地不足1公顷(15亩)或者 其他土地不足2 公顷(30亩)的,给予什么行政处分 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在土地管理中,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和权利是什么 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目的是什么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今年全国第十个土地日的主题是什么

保护耕地──为了美好的明天。 △《土地管理法》共几章几条 共8章86条。 △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国策应如何表述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和切实保护耕地。 二,耕地保护 △何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时间上、空间上所作的总体的、战略的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 △何谓基本农田 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呼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何谓土地整理 是指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何谓基本农田保护区 是指对基本农田衽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 区域。 △何谓土地复垦 是指对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 △何谓未利用土地开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知识竞赛(20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知识竞赛 一、填空题(共10题,每题3分) 1.维护土地的()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立法的首要目的。 2.十分珍僧和()每寸土地,切实()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3.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成者()并()。 4.国务院()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5.国土空间规划是对一定区城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做出的安排,包括()规划、 ()规划和相关()规划。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建()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采石、采矿、()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衣田发展林果业和()。 7.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或者(),严禁未经审批违法违规占用。

8.农用地转用制度是指,将农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报批后转变为()的行为。 9.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长远生计()。 10.本次修法对宅基地的审批权限和管理部门进行了调整,一是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二是宅基地管理部门由原来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调整为()部门。 二、不定项选择(共15题,每题4分,错选少选均不得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原则是什么?() A.坚持土地公有制不动播 B.坚持农民利益不受损 C.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D.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2.以下哪些是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增加的新内容?() A.将征用改为征收或征用 B.确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C.允许集体经营建设用地人市

常见土地违法行为及法律依据

土地违法行为的类型与法律责任土地违法行为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 土地违法行为主要涉及五大类,即非法转让土地类、非法占地类、破坏耕地类、非法批地类、其他类型的土地违法行为; 常见土地违法行为及法律依据、责任一览表 违法 行为 种类 违法类型法律依据法律责任 违法转让土地类未经批准,违法转让、 出租、抵押以划拨方式 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 权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 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 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 四、四十五条; 涉及房地产转让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 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理法》第七十三条,《中华 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 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中华 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 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 例》第四十六条; 涉及房地产转让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 理法》第六十七条 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 件,违法转让以出让方 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 用权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第二条; 涉及房地产转让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 法》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理法》第七十三条,《中华 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 施条例》第三十八;涉及房 地产转让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 六十六条; 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 地的使用权非法出让、 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 农业建设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第二条、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理法》第八十一条;《中华 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 施条例》第三十九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 违法转让土地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理法》第七十三条;《中华 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 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苏州市土地利用变化研究

苏州市土地利用变化研究 发表时间:2019-04-22T11:28:08.363Z 来源:《知识-力量》2019年7月中作者:陆雯钰 [导读] 苏州作为江苏省的新一线城市,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生产总值列全省第一,人口也快速增长,人地问题突出,土地利用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通过查找分析2005、2010和2015三期的相关统计资料,对苏州市土地利用的变化进行统计分析。结果表明:2005-2015年苏州的耕地面积有所减少,林地面积 (江苏师范大学) 摘要:苏州作为江苏省的新一线城市,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生产总值列全省第一,人口也快速增长,人地问题突出,土地利用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通过查找分析2005、2010和2015三期的相关统计资料,对苏州市土地利用的变化进行统计分析。结果表明:2005-2015年苏州的耕地面积有所减少,林地面积,水域和建设用地面积持续增加,园地相对减少,未利用地持续减少。最后,本文提出要改善城市发展模式和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建议。 关键词:土地利用;变化情况;苏州市 1 引言 1.1 研究背景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快速发展的城市地区已成为区域土地利用变化研究的热点。学者们关注土地利用的状态、城市扩张所产生的土地利用变化、分析土地利用的时空演变规律以及驱动力,并进行情景模拟。遥感技术作为一种数据源获取的方式,也越来越多地被应用于该领域的研究。以苏州为例,苏州近年来的经济发展十分迅速,其作为我国经济最强的地级市,江苏省人口和经济第一大市,在长三角地区具有重要的地位。李一琼[1]、周钧[2]、周伟苠[2]等都对苏州的土地利用进行了研究,通过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对苏州土地进行总体评价,运用层次法分析求得权重构建模型,定量化反映土地集约利用现状及潜力。[2] 1.2 研究意义 苏州位于长江三角洲中部,作为江苏省的新一线城市,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生产总值列全省第一,人口快速增长,人地问题突出,土地利用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依照数据分析展示了近些年来苏州市土地利用现状,通过更近一步的分析,对产生的问题进行阐述并且提出相应的问题以及建议。 2 处理方法与实证分析 本文数据来自于《2017苏州统计年鉴》[3]、《苏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以及苏州国土资源网。根据2005年、2010年和2015年3期数据,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切合研究区的实际情况,将苏州土地利用类型划分为耕地、林地、园地、水域、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6大类。搜集土地利用现状的数据在EXCEL中进行进一步的数据统计分析。 3 土地利用结果分析 表1 各土地所占面积 从表格中的数据计算结果可以看出各面积的变化情况。得出以下结论: 3.1 耕地面积变化 在2005-2015年中,耕地面积变化不大,相比2005年,2010年的耕地面积增加了285.55公顷,2015年减少472.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6.35%。粮食是人民生产生活的基础,要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按照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战略,确保省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科学制定基本农田的保护空间,提高质量、稳定布局。[4] 3.2 林地面积变化 15年间林地面积在持续增加,从2005年的11248.10公顷到2010年的14488.28公顷再到2015年的16413.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近20%。森林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维持生态平衡、调节气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等作用。林地面积的增加对保障生态用地,加大生态环境整治力度,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都有很大帮助。[5] 3.3 园地面积变化 2005年,园地面积为24773.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2%;2010年,园地面积为26672.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4%,增加了1899.07公顷;2015年园地减少了2346.28公顷,减少为24326.09公顷,这一期间园地面积下降幅度较大。 3.4 水域面积变化 2005年水域面积为307867.30公顷,2010年减少为305037.90公顷,仅仅变化了0.33%,但在2010-2015期间面积增加迅速,增加到385295.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5.39%。 3.4 建设用地面积变化 2005年建设用地的面积166990.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67%;2010年建设用地面积增了10088.21公顷,增加了1.19 %;2015年建设用地面积增加到193289.9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77%,相较上一阶段增加较快;总体来说,2005年~2015年间苏州建设用地面积一直在

农村公共基础知识

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应试者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将所选项字母标号按要求填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错选、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15分,每小题1分) 1、“三农”问题在中国的改革开放伟大进程中一直是“重中之重”,中共中央自1982年起至2009年2月1日共发布了11个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作出了重大部署。最新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是(D )。 A.《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B.《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C.《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D.《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 2、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在民生事业的建设方面强调了五个重点,下面哪项不是重点方面(C)。 A.农村的电网建设B.乡村道路建设 C.三农支持保护体系建设D.农村沼气建设 3、《农业法》于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2003年3月1日新《农业法》正式实施,对原法做了较大调整、充实和完善,新增了(D )章 A.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B.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 C.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D.农民权益保护 4、国家在农村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教职工工资由(C)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发放,校舍等教学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经费由()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安排。 A.市级县级B.县级市级 C.县级县级D.市级市级 5、《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一部关系九亿农民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进一步完善我国村民组织制度的重大立法措施。该法规定有( A )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A.十分之一B.五分之一C.三分之一D.二分之一 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林地的承包期为(C )。 A.30年 B.30-50年C.30-70年D.50-70年 7、在我省,高效农业是指般亩均效益在( D )元以上. A.500元B.800元C.1000元D.2500元 8、除法律规定外,森林资源属于(A)所有。 A.国家B.集体C.私人D.县政府 9、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C )以上。 A.百分之百B.百分之九十C.百分之八十D.百分之七十10、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A)。A.土地B.田地C.非耕地D.林地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所称的水资源包括(A)。 A.地表水和地下水B.井水和湖水C.雨水与雪水D.河水与海水12、经济林是指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B )为主要目的林木。

土地利用规划名词解释

土地利用规划名词解释 一土地利用:是指由土地质量特性和社会土地需求协调所决定的土地功能过程。 二规划:是指对客观事物和现象未来的发展进行的超前性的调配和安排。其重要特性是未来导向性。 三土地利用规划:是对一定区域未来土地利用超前性的计划和安排,是依据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的自然历史特性在时空上进行土地资源分配和合理组织土地利用的综合技术经济措施。 四契约地租:主佃双方通过契约形式规定佃户按期交给物主的租金 五经济地租:又称纯地租,指利用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或因素所得报酬扣除所费成本的余额即超过成本的纯收入。 六地租:是直接生产者在生产中所创造的剩余价值被土地所有者占有的部分,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地租的实体是剩余劳动的产物。 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在一定的规划区域内,根据地区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国民经济发展要求,协调土地总供给与总需求,确定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用地布局的宏观战略措施。核心是确定和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用地布局,具有整体性,长期性,战略性和控制性 八社会经济发展计划:是对一定区域在未来一定时期内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安排,土地利用规划应根据这种计划来合理地确定土地利用的方针、目标,土地资源的开发整治,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的调整等,以保证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并与土地的供给协调一致。 九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最基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它作为一个规划层次,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下单独进行编制,但最好能与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起来同步进行。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任务是落实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十预测:是指预先或事先的推测或估计。是人们利用已经掌握的知识和手段、预先推知和判断事物未知状况。 十一城市化:最通俗的概念是农村人口向非农人口的转化,农村生活方式向城市生活方式的转变的现象。 十二土地利用现状分析评价:指在一个区域的自然、经济、社会条件下,从总体上对全区域的土地利用历史变化和土地利用结构、布局、程度和效益等方面所作的分析。 十三土地质量:土地相对某种特定用途表现出效果的优良程度。 十四土地质量评价:是针对某种特定用途,对土地的适宜性能或价值作出评估或判断,包括适应性评价,经济评价,生产潜力评价和人口承载力评价。 十五土地适宜性评价:是评定土地对于某种用途是否适宜以及适宜的程度,它是进行土地利用决策、科学地编制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依据 十六土地生产潜力评价:是在一定的技术条件投入条件下,土地所具有的潜在生产能力和提供效用的能力(综合分析法,土地评价法,高产地块推算法,农业生态区域法)

土地管理法讲稿

土地法制讲稿 定义: 指对国家运用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土地财产制度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所进行管理活动予以规范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立法目的: 我国制定土地管理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主文: 1、我国土地分为哪几类? 分为:(1)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2)用于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3)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2、属于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有哪些?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使用权: 1 、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可以依法出让、划拨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单位或者个人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和限度内行使其使用权。 2 、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确定给个人使用,同时,也可以确定给单位使用。这一规定使我国农村普遍存在的乡镇企业使用集体所有,为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和农村经济的振兴提供了法律保障。 3、《土地管理法》对于土地所有权的确权是如何规定的?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4、《土地管理法》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确权是如何规定的?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5、哪些情况,需要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国内几种土地利用变化模型述评

国内几种土地利用变化模型述评1 黄秋昊1,蔡运龙2, (1, 2北京大学资源与环境地理系土地科学中心,100871) qhhuang@https://www.wendangku.net/doc/7e3273715.html, 摘要:土地利用变化是全球环境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研究内容,受自然、人文要素在不同时间、空间尺度的相互作用。本文通过对国内主要的土地利用变化模型(马尔可夫链模型、多元统计模型、类似杜能模型、系统动力模型、CLUE模型和CA模型)的回顾分析,指出还存在土地利用驱动力的模型化、土地利用数据的融合、土地利用变化的驱动力尺度、土地利用变化的自然反馈机制模型化等四方面问题,并展望了以后的研究方向。 关键词:土地利用变化 模型 问题 解决途径 1. 前言 土地利用变化是全球环境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研究内容[1],受自然、人文因素在不同时间、空间尺度上的相互作用[2] 。而综合研究模型是深人了解土地利用变化过程、机理和环境影响的重要手段[3]。作为IGBP和IHDP联合拟定的研究项目,土地利用/覆被变化(LUCC)旨在揭示土地利用变化的状况、原因、效应等科学问题[4]。土地利用变化模型的研究能增进土地利用变化机制和原因的理解;预测未来土地利用变化的速率,并支持政府制度相关政策。本文结合前人的研究成果[5],[6],总结了应用较为广泛的几种土地利用变化研究模型,指出模型中存在的问题,并展望了以后的研究方向。 2. 几种主要的土地利用变化模型 Lambin认为:土地利用变化模型一般以回答以下问题为目的[7]: 1)影响土地利用变化的环境与社会经济因子——为什么(why)? 2)土地利用变化的具体地点——何地(where)? 3)土地利用变化的速率——何时(when)? 针对上述三个问题,目前国内有下面的几个模型运用较为广泛(表一)。 2.1 马尔可夫链模型 土地利用变化能利用线性、随机方法来进行模拟。由于土地利用变化过程复杂,所以有时能将变化过程视为随机过程进行模拟。马尔柯夫分析是利用某一系统的现在状况及其发展动向预测该系统未来状况的一种概率预测分析方法与技术。在马尔柯夫过程中,较简单和常 1本课题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40335046),教育部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基金(20040001038)资助。 - 1 -

土地管理法知识问答

一、总则(土地管理法知识问答) △制定《土地管理法》立法目的是什么?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修订《土地管理法》的核心和重点是什么? 修订《土地管理法》的核心是保护耕地,重点是推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我国实行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有哪两种形式? 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分为哪几类? 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农用地包括哪些? 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在土地管理中,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和权利是什么? 和批准日期。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不足0.33公顷( 5亩) 或者其他耕地不足1公顷(15亩)或者其他土地不足2 公顷 (30亩)的,给予什么行政处分? 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在土地管理中,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和权利是什么? 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目的是什么?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今年全国第十个土地日的主题是什么? 保护耕地──为了美好的明天。 △《土地管理法》共几章几条? 共8章86条。 △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国策应如何表述?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和切实保护耕地。 回目录 二,耕地保护 △何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时间上、空间上所作的总体的、战略的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 △何谓基本农田? 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呼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何谓土地整理? 是指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何谓基本农田保护区? 是指对基本农田衽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何谓土地复垦? 是指对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 △何谓未利用土地开发? 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对未利用的土地进行整治、加工和配套建设,使其变为可供建设或农业使用的土地。 △何谓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几种土地利用变化模型的介绍

几种土地利用变化模型的介绍 1马尔可夫链模型 马尔可夫理论是一种用于随机过程系统的预测和优化控制问题的理论,它研究的对象是事物的状态及状态的转移,通过对各种不同状态初始占有率及状态之间转移概率的研究,来确定系统发展的趋势,从而达到对未来系统状态的预测的目的[1]。马尔可夫链是一种 随机时间序列,它在将来取什么值只与它现在的取值有关,而与它过去取什么值无关。这种性质称为无后效性。 马尔可夫链模型的建立过程: ①确定系统状态:研究某一地区的土地利用/覆被变化,首先确定当地的土地利用类型,植被类型,确定其土地利用状态。 ②建立状态概率向量:设马尔可夫链在tK 时取状态E1、E2、?、En 的概率分别为P1、P2 ?Pn而0≤Pi ≤,1则向量[P1、P2 ?Pn]称为t K时的状态概率向量。 ③建立系统转移概率矩阵: 一步转移概率:设系统可能出现N 个状态E1、E2 ?En,则系统由T K时刻从Ei 转移到T k+1 时刻Ej 状态的概率就称为从i 到j 的转移概率。p ij p(E i E j ) 状态转移概率矩阵:在一定条件下,系统只能在可能出现的状态E1、E2 ?En 中转移, 系统在所有状态之间转移的可能性用矩阵P 表示,称P为状态转移概率矩阵。 P p ij N N,其中p ij P{E i E j} P11 ?P1n ??= [ ? ??] P n1 ?P nn N p ij 1 i 1,2, N j1p ij0 i, j 1,2, N 为了运用马尔可夫模型对事件发展过程中的状态出现的概率进行预测,还需要再介绍一个状态概率 πj(k) :表示事件在初始( k=0)状态为已知的条件下,经过k 次状态转移后,在第k 个时刻处于状态E j的概率。∑j n=1πj(k) = 1 从初始状态开始,经过k 次状态转移后到达状态E j 这一状态转移过程,可以看作是首先经过( k-1)次状态转移后到达状态E i(i = 1,2 ? ,n),然后再由E i经过一次状态转移到达状态E j。则有:πj(k) = ∑i n=1 πi(k - 1)P ij (j=1,2, ?,n) 如果某一事件在第0 时刻的初始状态已知,则可以求得它经过k 次状态转移后,在第k 时刻处于各种可能的状态的概率,完成对这一事件未来发展的预测。 目前,一阶马尔柯夫模型多应用于较小空间尺度的植被变化与土地利用变化中,如预测 草原退化格局的变化、预测城市土地利用变化以及模拟土壤侵蚀变化信息等。在更大空间尺度的应用还很少。此外,由于土地利用主要是受社会经济的驱动,土地利用变化数据固定不

2020年新《土地管理法》知识测试试题

2020 年新《土地管理法》知识测试试题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20分) 1. 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数量___ 、质量___。(答案请用逗号隔开)[填空题]* (_答案:平衡,相当) 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审批。[填空题]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答案:分级) 3.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批准。[填空题]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答案:国务院) 4.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 “ ,”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答案请用逗号隔开)[填空题]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答案:占多少,垦多少,耕地开垦费) 5.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审批手续。[填空 题]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答案:农用地转用) 6.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填空题]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答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7.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 布确定。[填空题] * (_答案:区片综合地价)

土地利用覆盖变化生态环境效应

§7.3 土地利用/土地覆被变化的环境效应研究 一、土地利用/土地覆被变化的生态环境影响 ㈠对区域气候及大气质量的影响 1.对区域气候的影响 土地表面性质发生变化时引起能量的重新分配,从而影响气候的变化。 土地利用/土地覆被变化改变了地表反射率,从而影响温度和湿度的变化。增加反射率,使更多的能量返回到大气中,使对流层温度增加,大气的稳定性增强并减少对流雨。如西非的沙化。 土地利用/土地覆被变化对气候的影响还在于土地表面是温室气体和痕量气体的重要来源。 人类大规模地破坏植被,还可能引起更严重的后果,即它有可能破坏全球大气中的氧循环。人们知道,在距今20亿年以前的原始大气中是缺乏游离氧的,只是在绿色植物出现后才产生了游离氧。而绿色植物愈发展,则通过光合作用产生的游离氧也愈益增多,并逐步达到占大气圈总容积的21%。由于绿色植物特别是森林在氧循环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如果没有森林大量造氧,则大气中氧的循环就可能遭到破坏。 2.对大气质量的影响 土地利用/土地覆被变化可以改变大气中气体的含量和组成,从而影响大气质量。 人类活动对化学元素迁移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大大加速了地表化学元素迁移规模。人类从地壳开采出许多矿物元素(最多的是碳,其次是钙、铁、铝、氯、硫、氮、磷等),制造许多新的物质(化肥、农药以及“三废”等),并把它们散布到地球表面,又通过种植各种农作物和经济果木等从土壤中直接取走各种元素(碳、氮、钾、钙等等)。每年随生物物质一道从土壤取走的各种矿物质有几千万吨。每公顷收获物一年从土壤中取走的基本物质约为300一700kg,其中每公顷小麦平均从土壤中取走的氮为70kg;磷为30kg;钾为50kg;钙为30kg;每公顷玉米从土壤中取走氮为90kg;磷为30kg;钾为160kg;钙为76kg。一般中等肥力的土壤,大约经过15—20年,矿物养分就会丧失殆尽。矿物质平衡最不稳定的是湿润气候和强烈风化条件下形成的灰化土和砖红壤。这类土壤在开垦之后养分丧失更快。此外,由于人类通过各种途径增强了物质的重力迁移和机械搬迁,所以更扩大了化学元素的迁移量。二是增加了元素迁移中的有害物质,如硫化物、氟、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这些物质比自然状态下的循环速度加快。进入人为循坏系统中的元素的迁移是非常复杂的。其中有许多元素在循环系统的各个环节中逐渐消失,主要是逸散到大气中去了。气态环境的流动性大,人为的抛出物大多扩散到广大的空间因而逐渐改变着大气的组成。监测结果表明,大气中的二氧化碳、甲烷、氟氯烃、氮氧化合物和一氧化碳等气体正在逐年增加,有的地区每年增加竟高达7%。参与大气循环的某些化学元素,又随降水落到土壤里,渗入到地表水和地下水之中,进人食物链,特别是那

地质地貌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地质地貌对土地利用的影 响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一.名词解释 地质,泛指地球的性质和特征。主要是指地球的物质组成、结构、构造、发育历史等。 地貌,是指地势高低起伏的变化,即地表的形态。分为:高原、山地、平原、丘陵、盆地五大基本地形(地貌形态)。 土地利用,是指人类根据土地的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有目的的长期改造、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的一切人类活动,如:农业用地、工业用地、交通用地、居住用地等。 二.地质地貌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1.以北京小西山及周边地区为例 (1)地质构造:早侏罗世及中侏罗世早中期,北京西山曾发生过大规模的断裂活动。该凹陷区具有山间凹陷盆地的沉积特点。西山及东部地区形成了向斜和谷积山背斜以及一系列逆断层。 (2)地貌条件:研究区地貌类型以构造地貌、流水地貌、岩石地貌为主。

(3)土地利用情况:此区域在低山区阳坡分布有以荆条、酸枣为主的灌木丛,但由于干旱以及土层较薄,导致植物生长不良,覆盖度较低,一般在30%~65%之间。在一些有观赏价值的林地地区,发开出了以林地为背景的斑块状旅游用地,例如饭店和旅馆等旅游设施。根据实地调查,妙峰山桃花溪自然景观优美,现已开发成设施齐备的旅游用地。在林区开发有果园,范围较小,零星的分布在海淀区温泉乡一带。 土地利用现状图:

(4)相关分析: ○1由于妙峰山一带,岩性主要为安山岩、安山质火山角砾岩和火山碎屑 岩。主要矿物成分为石英、正长石、斜长石和云母,化学成分为SiO2、Mg0、CaO、FeO,这些火山岩中含有丰富的矿质元素,还含有一些具有特殊价值的微量元素。由妙峰山母质形成的轻壤质山地棕壤,孔隙度大,能够保持足够的水分供给植物生长,并能形成较厚的土层厚度,为妙峰山玫瑰良好品质的形成起到了关键作用。 ○2海淀区建设用地的分布位置与冲洪积平原大致是一致的。平原地区地势 平坦,土地整理的工程量小,方便人们的居住和出行,一般土壤贫瘠的平原地区都用作建设用地。 ○3九龙山、香山均为构造山地,坡度大、水分条件差,主要是用作林地; 妙峰山大部分也适宜用作林地,但由于其土壤是由含了一些特殊的矿质元素的母岩发育而来,并且较高的海拔也使得妙峰山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小气候,这种气候条件恰恰有利于玫瑰的生长,因而妙峰山有一小部分土地为玫瑰园地,生产出闻名遐迩的含油量高的玫瑰;洪积扇上根据地下水的埋藏出露,从扇顶至扇缘依次为林地、果园、农田;平原区地势高低起伏小,土地平整的工作量小,便于人们的生活和生产,一般用作建设用地。 2.以天津市蓟县为例 (1)在微缓起伏到中起伏度之间和平地到中坡之间土地利用类型变化较大,而中起伏到高山起伏之间和中坡到陡坡之间变化相对较小。表明在低起伏度和低坡度区域,土地利用类型变化频率快,而随着地形起伏度和坡度增加,土地利用受人类活动的影响减少,土地利用变化较慢。 (2)在微缓起伏上,居民地增加最多,其次是水域; 而林地减少最多,未利用地减少最少。在低起伏区,居民地增加最多,耕地减少最多。在中起

土地管理基础知识试题

土地管理基础知识试题(1) 一、判断题(共10题,题号1-10,请判断各题说法正确或错误,并将答题卡相同题号对应的符号涂黑,正确涂“√”,错误涂“×”。每题1分,共10分。判断错误每题倒扣1分,最多扣至判断题总分为0) 1.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 答案:√ 解析: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2.1987年,颁布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城镇土地有偿使用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 答案:× 解析:1990年,颁布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城镇土地有偿使用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3.粗放型土地利用方式,是指依靠增加物质和劳动投入来提高土地收益的利用方式。( ) 答案:× 解析:粗放型土地利用方式,是指依靠外延扩张,通过增加土地面积来满足获取土地收益的方式。集约型土地利用方式,是指依靠增加物质和劳动投人来提高土地收益的利用方式。 4.对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图的比例尺大多是大于1:1万的;而对于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布局调整大多是在大比例尺上进行,其比例尺通常小于l:1万。( )答案:× 解析:对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图的比例尺大多是小于1:1万的;而对于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布局调整大多是在大比例尺上进行,其比例尺通常大于l:1万。 5.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只能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用地。( ) 答案:× 解析:《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2款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用地。因此并非“只能”。 6.因为土地使用权划拨的特点是无偿无限期使用,所以支付了土地征用补偿、安置等费用的土地不属于划拨土地。( )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