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二0 0一年年度报告
二○○二年四月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程树乔、郭俊陆因公出差,未出席审议2001年度报告的
董事会会议。高玉文同志也未能出席此次会议。
目 录
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3第二章 会计数据与业务数据摘要…………………………… 4第三章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6第四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7第五章 公司治理结构………………………………………… 9第六章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10第七章 董事会报告……………………………………………11第八章 监事会报告……………………………………………16第九章 重要事项………………………………………………17第十章 财务报告………………………………………………18第十一章 备查文件……………………………………………40
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SHANXI XINGHUACUN FEN WINE FACTORY CO.,LTD.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玉文
三、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郭志宏
联系地址: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
电 话:0358─7229381 7220255
传 真:0358─7220394
电子信箱:363guo@sina.com
四、公司地址: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
邮政编码:032205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783304615.html,
公司电子信箱:info@https://www.wendangku.net/doc/783304615.html,
五、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中国证监会指定登载年报的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783304615.html,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董事会秘书处
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山西汾酒
股票代码:600809
七、其它有关资料
1、公司注册登记日期、地点:
日期: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地点: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400001002828
3、税务登记号码:142334112359966
4、公司未流通股票托管机构名称: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5、会计师事务所:山西天元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太原市水西门街国税大楼21层
电话:0351—4211597 4211608
第二章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本年度利润指标情况(金额:元)
利润总额36301331.42净利润28707277.4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5127039.93主营业务利润138853093.23其他业务利润6562714.43营业利润35949272.79投资收益285059.00营业外收支净额66999.6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0033363.6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4665917.19[注]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涉及金额3580237.49资金使用费3512900.00
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1090.09
赔偿金违约金收入39956.37
其它收入28471.21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2001年2000年1999年
调整后调整前
主营业务收
入433472307.87372471598.72372471598.72303288197.33
净利润28707277.4210853776.1112726091.114647301.43总资产1103927431.321119077113.071137407064.401106784925.21股东权益
(不含少数
780469920.24777738090.80790844295.80778118204.69股东权益)
每股收益0.070.0250.02940.0107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每
0.060.01760.02190.0039股收益
每股净资产1.80281.79651.82681.7974
调整后每股
1.69251.69851.72881.7418净资产
每股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
0.21-0.01-0.010.04金流量净额
净资产收益
3.561.401.610.60率%
加权平均净
3.621.391.620.59资产收益率
三、利润表附表
报告期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全面摊薄加权平均全面摊薄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17.2217.530.320.32营业利润4.464.540.080.08净利润3.563.620.070.07
扣除非经常性
3.223.180.060.06损益后净利润
四、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项目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股本43292.41--43292.41资本公积29924.20--29924.20盈余公积4151.55430.81-4582.36法定公益金1711.49143.60-1855.09未分配利润405.642439.932597.54248.03股东权益合计77773.802870.742597.5478047.00
变动原因:
1. 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本期增加数为税后利润提取。
2. 未分配利润本期增加数为200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数,减少数为应付股利数。
第三章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表
数量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328240000328240000其中:国家拥有股份328240000328240000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份28000000280000003.高管持股
4.优先股或其他
其中:转配股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356240000356240000二、已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7668413376684133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7668413376684133三、股份总数432924133432924133
二、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报告期前三年内公司没有发行股票或任何衍生证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安排上市公司转配股分期分批上市流通的通知”,经本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安排,转配股5184122股已于2000年11月6日获准上市流通。
三、股东情况介绍
1、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41929户。
2、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年末持股占总股本%类别
1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公司32824000075.82国有法人股
2晋泉涌贸易公司104497002.41法人股
3义泉涌酒业股份有限公司17367000.40法人股
4山西省糖酒副食公司12400000.29法人股
5汾酒集团公司进出口公司11000000.25法人股
6太原汾酒大厦10000000.23法人股
7北京市糖烟酒公司5000000.12法人股
8魏英3956000.09流通股
9竺大可3730850.09流通股
10宋新有3000000.07流通股
注:汾酒集团公司系代表国家持有股份的单位;晋泉涌贸易公司、义泉涌酒业公司、汾酒集团公司进出口公司、太原汾酒大厦系汾酒集团公司子公司。
除控股股东外,公司无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
3、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玉文
成立日期: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注册资本:41492.40万元
股权结构: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主营生产销售汾酒、竹叶青酒、白玉酒、玫瑰酒及其他酒、饮料,兼营生产销售酿酒设备、包装配套产品,新产品的开发试制及技术信息咨询服务。 本年度内股份无增减变动,所持股份无质押情况。
第四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年末持股数量高玉文董事长男6330郭双威副董事长、总经理男5335500程树乔董事、副总经理男5936050武兴俭董事男6030安智海董事、副总经理男5332200李志龙董事男4730席金龙董事、总会计师男4830郭俊陆董事男5030
赵严虎监事会主席男5230韩建书监事男4030任正权监事男5130王秋玲监事女4530武鹏程副总经理男5230高占山副总经理男4930杨寿元副总经理男5331430刘 力副总经理男4730
(二)年度报酬情况
1、2001年度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总额为535000元;其中金额最高的前三名董事的报酬总额为225000元,金额最高的前三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总额为225000元。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高玉文、武兴俭、李志龙、郭俊陆、赵严虎、任正权、武鹏程未在公司领取报酬,其余人员年度报酬6—9万元7人,3万元以下2人。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高玉文任汾酒集团公司总经理,武鹏程、高占山任汾酒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作出决议:张德胜同志因退休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离任事项;无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事项。
二、公司员工情况
截止2001年底,公司员工总数为3521名。其中:高级技术职称12名,中级技术职称89名,初级技术职称154名。
专业构成:生产人员2513名,销售人员113名,技术人员170名,财务人员41名,行政人员58名。
退休职工324名。
第五章 公司治理结构
一、 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上市后,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目前正按照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2002年1月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研究修改公司章程,并制订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议事规则,以进一步明确“三会”职责。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自觉接受监管部门和广大股东的监督,使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整体运作日趋成熟、规范。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依法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规范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并尽可能地让更多的股东参加股东大会,行使知情权和表决权。
2、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全体董事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加有关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3、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全体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是否合法合规进行监督。
4、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处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受股东来函来访和咨询;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二、 独立董事情况
我公司尚未设立独立董事。
三、 公司的“五分开”情况
我公司与集团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方面已分开,具有独立完
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
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与股东单位完全分离,公司人员管理做到了制度化;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资产产权明晰;公司设有独立的财会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在银行独立开户;公司与控股股东各自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各自拥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及各自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部门,各部门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运作。
根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我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际状况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表现在:公司章程中尚有一些内容未及时修改;公司还没有建立起完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等。公司将在以下几方面不断地完善和加以改进: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和完善公司相关制度;
2、根据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范要求,准备起草相关规则,物色独立董事;
3、完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
第六章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于2001年6月26日在公司酒都宾馆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13名,代表股权数34273.1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16 %。
一、 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 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和2001年财务预算报告。
4、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报告。
二、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原建民、孙水泉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股东大会决议刊登于2001年6月2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第七章 董事会报告
一、公司本年度经营情况
公司所处食品酿酒行业,经营范围包括:汾酒、竹叶青酒及其系列酒的生产、销售;酒类高新技术及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应用;投资办企业及相关咨询服务。
(一)主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党的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按照“调整机制、科学营销、运营资本,创新环境”的年度经营计划,紧紧围绕提高经济效益这一中心,突出市场营销工作和产品生产工作两个重点,努力转变营销观念,理顺营销机制,调整产品结构,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售后服务,拓展市场占有;不断强化的生产经营的全过程管理;进一步完善质量体系,强化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监督,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大力推进企业的技术创新,产品的升级换代,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推进人本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经过一年的努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全国消费市场低迷、白酒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情况下,公司经济效益出现了逆势增长的良好态势。
2001年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43302.18万元,同比增长16.48%;销售总量完成13134千升,同比增长14%;实现利润3630万元,同比增长150.52%。
公司主导产品为中国名酒汾酒、竹叶青酒,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9.45%左右,占利润总额的100%。公司主要产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产品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销售收入销售成本毛利%
汾酒39316.3014345.7739316.3014136.5764.04
竹叶青酒3746.20-547.553746.203220.8214.04
其它231.9448.01231.94112.2551.60(二)主要控股公司经营情况及业绩
山西牧童广告有限公司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设计、代理及发布广告等业务。2001年资产总额1501520.19元,营业收入450480元,营业利润26043.01元,净利润21774.27元。
(三)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1、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材料情况
全年主要原材料粮食采购总金额为3304万元,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的采购金额
为229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69.58%。
全年包装材料采购总金额为5422万元,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的采购金额为3187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58.78%。
2、前五名经销商销售额情况
公司全年销售总额为43302.18万元,前五名经销商的销售总额为32830.09万元,占公司销售总额的75.74 %。
(四)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全国酒业竞争态势有增无减,公司产品销售虽有较大提高,但仍有
相当的生产能力闲置,固定资产占用资金较多,影响经营的大幅增长与扩张;白酒
供大于求的市场形势,国家产业政策、税负政策的调整,消费者口味的变化、促使
白酒业进入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向品牌整合、向名酒集中的阶段;自2001年5 月1 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新的白酒消费税政策后对我公司的主营业务生产与销售也产生
了一定的影响;假冒我公司产品现象异常猖獗。
1、为应对税负上升的影响,公司一方面压缩低档白酒产销量,调整市场销售布局,另一方面实施品牌创新战略,加大了中高档白酒新品牌的市场开发。
2、提升品牌价值,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在注重产品文化宣传的同时,引入新的机制,倡导“面向市场、服务商家”的市场开发原则,导入“双赢”理念,采取工商联手开发,发挥经销商机制灵活和强大的市场网络优势,与汾酒品牌优势互补,实现共赢。目前运行成效十分显著。如10年陈酿老白汾系列,从过去单一包装,发展到18个不同类型包装,极大的改变了汾酒品牌形象,深受消费者青睐,全年销量增长108%;30年陈酿青花瓷瓶汾酒全年销量增长也达24%。中高档品种的增长不仅提升了汾酒品牌的价值,而且提高了公司的经济效益。
3、公司在2001年把巩固本省市场、拓展省外重点市场作为基本策略,主要营销措施一是对现有成熟品牌实行总代理;二是加强自营网络建设,直接面对消费者,成立汾酒专卖店30多家;三是对省外重点市场集中有限资源拓展。
4、始终把科技创新作为汾酒快速发展的根基,以公司的省级技术中心为依托,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酒业,收到显著效益;有针对性的选用防伪技术,加大打假力度,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假冒伪劣的冲击。
5、加强财务管理,对各部门进行动态考核、严格控制,坚持分月分季进行经济活动分析,为经营决策层提供可靠的资金信息;继续执行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附材
料采供招标议标,体现了年初提出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严格规范维修项目外委行为,控制成本费用”,可比产品成本降低率6.56%。
6、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健全质量机制,推行全天候质量工作法,全面提高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为质量上档升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公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募集资金情况和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延续到本报告期内的情况,也没有非募集资金新投资项目和对外投资情况。
三、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分析
项目期末数上年数增减变动%总资产1103927431.321119077113.07-1.35
长期负债---
股东权益780469920.24777738090.800.35
主营业务利润138853093.23108143528.5228.40
净利润28707277.4210853776.11164.49
增减变动原因:
1、本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增长0.35%,系提取公积金、公益金以及未分配利润增加和分配股利所致;
2、主营业务利润增加28.40%,净利润增长164.49%,主要是由于优化产品结构,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四、酒类产品消费税调整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 84号)规定,从2001年5月1日起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计税办法,粮食白酒、薯类白酒计税办法由从价定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办法调整为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对每斤500 克白酒在从价征收25%消费税的同时再从
量征收一道消费税,即对每斤(500 克)白酒再按0.5元从量征收一道消费税,同时取消现行的以外购酒勾兑生产的企业可以扣除其购进酒已纳消费税的抵扣政策。
随着本公司产品销售数量的增长,按新的税负政策执行后,公司总体税负水平将有所上升,从而影响公司利润。
针对白酒类产品税负政策的调整,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提
高优质品率,增加高附加值的产品,满足市场对优质高档白酒的需求,从而努力降低和消化因税负政策调整对经营业绩所带来的影响。
五、公司2002年发展计划
2002年公司将按照既定年度经营方针,以管理创新、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发展的高速度、工作的高效率、产品的高质量、经营的高效益为统揽,继续规范运作,大力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加强科学管理,推进科技进步,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扩大市场占有,保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实现全年各项生产经营的目标。
公司2002年的生产经营目标是:销售收入50000万元,费用支出11710万元,成本计划20885万元,商品酒生产总量14600千升,饮料酒生产总量7239千升。
为实现上述目标,公司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落实机构调整、各项机制调整、资本结构调整、品牌结构调整、市场资源调整等工作。
2、坚持围绕市场抓管理,以经营目标责任书为龙头,实施全方位综合整治;坚持以销定产,科学指挥,确保生产系统的稳定运行和生产秩序的高度稳定。
3、严格执行高于国标的内控标准,健全各级质量责任制度,实行质量否决,强化质量检验;加大基础应用项目的研究,加强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
4、加强市场调研,搞准产品定位,着力于清理整顿品种结构,逐步淘汰一批市场占有低、规模小、不盈利的老产品、老品种。同时结合产品结构的调整,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加快开发进度,加大科技含量。
5、实施大营销策略,保证营销决策的正确、快捷和营销运转的协调高效。对不同的市场采取相应的对策,保证营销资源的合理投放,提高营销竞争力。
6、加强广告宣传,搞好促销活动。在广告宣传方面注重整体策划,对企业形象和品牌进行整合重组,使消费者从不同媒体渠道获得清晰一致的汾酒品牌信息;在促销活动方面,充分利用春交会、秋交会等大型会展和五一、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的契机,展示自身形象,提升汾酒地位,带动销售的攀升。
7、加强公司产品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继续下大力气打击假冒,净化市场,同时科学规范、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工商联合开发品牌,使之健康有序地发展,增强市场扩展的后劲。
8、不断挖掘品牌的文化内涵,重视品牌的传播扩张,公司要在继“杏花村”商标被认定为国家驰名商标后,尽快配合国家工商局搞好“竹叶青”商标的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目前“竹叶青”商标申请认定的前期申报工作已基本完成)。
六、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
公司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1年2月25日召开。
1)研究审议公司“十五”规划及2001年经营计划;
2)研究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通报了山西省上市公司工作会议情况。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1年4月6日召开。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根据会计制度和税收政策中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公司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5)审议批准了公司200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6)因山西晋元会计师事务所和山西中元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审议通过了续聘合并后成立的天元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
7)张德胜同志因退休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
决议于2001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1年5月17日召开。
1)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2)决定于2001年6月26日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于2001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1年6月19日召开。
1)研究审定2000年度股东大会各项报告;
2)通报股东大会筹备情况;
3)传达山西省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座谈会精神。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1年8月6日召开。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等四项减值准备内控制度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商标摊销期限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决议于2001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董事会能够依法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做到诚信尽职,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
各项管理制度,全力维护公司企业形象,保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正当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也未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02年利润分配政策
1、200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28707277.42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2872034.19元,5%法定公益金1436017.1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056432.12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共计28455658.25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研究决定: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0.6元现金红利(含税),不实行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方案需提交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作如下计划:
公司拟在2002年结束后分配利润一次,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为50%以上,以前年度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50%,分配主要采用派发现金方式。具体分配方式依据公司当时情况确定,董事会保留根据公司实际对该方案进行调整的权利。
八、其他事项
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第八章 监事会报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年度监事会在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保证股东大会决议的实施和维护股东权益等方面继续充分发挥了自己的监督职能。监事会对公司2001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进行了审议,未发现有失实和违背公司章程现象。
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了二次会议,全体监事参加了会议。另外,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董事会的各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于2001年4月6日在公司召开。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监事会报告;
2、审议同意公司200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决议于2001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
第二次会议于2001年8月6日召开。形成如下决议:
1、董事会通过的《关于固定资产等四项减值准备内控制度的议案》、《关于变更商标摊销期限的议案》两项决议符合我国新会计制度规定和公司实际;
2、《2001年中期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上半年经营情况,财务报告无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3、公司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财务实际状况和公司长远利益。
决议于2001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1、2001年度,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规,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持了企业的正常良性运行,并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了定期、临时及各种信息的披露,维护了公司信誉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年度执行公司职务时能认真履行职责,决策程序合法,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山西天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1年度会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我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本年度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无内幕交易现象发生。
4、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商业行为,公平合理,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九章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无任何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三、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详见财务报表附注
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托管、承包、租赁资产的情况;本年度为了增加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充分发挥公司品牌优势,公司与有经济实力的经销商联手开发新产品,并由经销商独享使用本公司的品牌进行市场销售。为了维护本公司的品牌形象和经济效益,由本公司根据所联手开发品牌产品的市场销售规模和经销商独享品牌的经销期限,向经销商收取一定的品牌使用费。2001年度收取品牌使用费691.6万元,其中:广东汕尾华侨工贸公司340万元,山西光大公司78.54万元,石家庄桥西糖烟酒公司149.83万元,内蒙古双剑公司45.18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担保行为。
五、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公开披露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未在指定报纸和网站上披露承诺事项。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任山西天元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单位。本年度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总额为200000元,无其它费用。
七、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八、2002 年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执行的所得税率为33%,按照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晋地税所发(1999)37号文“关于对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
知”,本公司享受所得税先征33%再返还18%的优惠政策,该政策执行到2001 年12 月31 日止。从2002 年1月1日起,公司将不再享受该项所得税优惠政策。
第十章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附后)
二、会计报表(附后)
三、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概况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1993年经山西省体改委晋经改(1993)12号文批准设立,1993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3)37号批准,发行社会法人股与社会自然人股共计7,800万股,总股本为37,640万股。 1995年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对国有法人股股东及社会公众股股东每十股送一股红股,对社会法人股股东每十股送一元红利,同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配审字(1996)5号文批准,公司对全体股东每十股配三股,配股价3.5元/股,送配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32,924,133股,并于1996年11月21日换领了营业执照。
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及销售汾酒、竹叶青酒及其系列酒并提供广告服务。
二、主要会计政策
1、 会计制度
股份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2、 会计年度
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 记账本位币
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4、记账原则与计价基础
采用借贷记账法,按权责发生制核算,以历史成本作为计价基础。
5、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