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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有害气体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气体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气体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气体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范围

为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方针,防止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窒息、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防护管理。

二、管理职责

生产车间负责有毒有害气体安全防护的日常管理考核;生产工序及相关岗位严格按照有毒、有害气体预防措施组织实施;生技部负责有毒有害气体防护的技术指导;安环部负责有毒有害气体安全防护管理的监督检查。

三、防护范围

1.有毒有害气体是指有毒并对身体有害的气体。通常分为刺激性气体和窒息性气体两类。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有毒有害气体主要是在生产反应过程中可能存在飘散的二氧化硫和砷化氢以及煤气站和闪焙存在的一氧化碳气体。

2.公司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主要存在以下作业过程或环境。

1) 浸出原料浆化罐投料反应作业;

2) 中酸浸及一二净做罐操作;

3) 闪焙和煤气站工序涉及煤气操作作业区;

4) 质检中心原料检验及工艺试验环节;

5) 其他反应类临时作业(一净辅料、水处理剂添加等)。

3.浸出原料浆化岗位,煤气站操作岗位,闪焙巡检岗位为公司有毒有害气体防护重点岗位;浸出原料浆化罐区以及闪焙煅烧区域是防护重要部位。

四、防护措施

1.警示标识。生产区域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危害的岗位必须现场悬挂职业健康危害告知卡,说明可能存在的危害,应采取的防护措施,正确的防护方法;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牌,警示提醒。

2.岗位培训。生产车间各工序及质检部对涉及有毒有害气体岗位员工上岗前应进

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掌握各种急救器具的使用方法及急救知识。对重点岗位操作工应定期开展岗中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

3.现场通风。生产操作及质检中心化验区域不得设置为封闭区间,各工序主要操作场所靠河堤窗户应打开保持通风;浸出工序反应操作集中区域及质检中心应安装风机等辅助设施加强通风置换;进行正常做罐生产和相关化验时,浸出净化工序及化验室配置的酸雾处理设施必须按照要求启动操作。

4.劳保穿戴。公司按照各岗位工艺操作特点和工作环境安全防护要求配置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车间应建立发放台账按期配发,各岗位尤其是重点岗位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过程要求规范穿戴,切实做好防护。

5.空气监测。有毒有害气体重要防护部位和重点岗位实施监测预防,排除风险。

1) 煤气站操作室安装设置一氧化碳固定报警器一台,对煤气站操作室和煤气管线重点部位进行实时监测;闪焙操作间安装设置一氧化碳固定报警器一台,对室内煤气管线进行实时监测。

2) 煤气站和闪焙工序结合固定报警器监测,另行配置手持式报警器各一台,定期由操作工对工作环境或危险作业场所空气进行检测,及时发现、排除隐患。

3) 浸出工序配置手持砷化氢报警器一台,由浸出带班长在每罐投料作业前对原料区域作业环境空气进行检测,在确定安全后方可通知岗位进行操作。

4) 配置的安全检测器具由所在工序负责保管维护,工序班长为保管责任人;应妥善保管正常使用,出现故障及时排除;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需照价赔偿。

5) 监测应做好原始记录,认真填写检测数值;闪焙和煤气站固定监测每班数据记录不少于1次;手持检测不少于1次;浸出原料区每罐投料前必须检测,二楼操作区域检测每班不少于1次。

6) 闪焙及煤气站安装的固定式一氧化碳报警装置均设置为上限报警,一旦出现报警应立即撤离现场人员,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车间,组织相关人员排查泄露原因,进行消除,待隐患排除,现场煤气限值恢复安全浓度后方可恢复正常操作。

7) 生产车间建立固定式和便携式报警器具台账。定期检查工序保管使用情况。

6.应急救援。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出现有毒有害气体飘散,造成身体不适,应迅速脱离现场,到通风处采取相应措施,情况严重的应报告相关部门,及时送医治疗。

有毒有害气体飘散时应首先确保人员健康,同时加强现场通风,采取措施消除气源产生,划出警戒范围,严禁人员进入;情况严重的及时启动响应应急救援预案。

五、管理要求

1.外来人员进入生产车间现场,必须经公司安全主管领导同意,在相关管理人员陪同下,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后方可进入,并做好登记。

2.煤气站煤气输送管线应定期巡检,确保安全正常;在煤气管线及附近进行的各类作业应上报车间管理人员同意。

3.因工作需要,进入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区域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预防常识及急救办法临时培训,配戴并使用相应的防护用具,作业设置专人监护。

4.在有毒有害气体重点防护区域进行的动火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按照要求办理作业许可证,采取防护措施。设置专人监护方可进行。

5.生产车间辅料存放区域和库房危险化学品存放区域应安装辅助设备进行通风,保证空气流通。

6.质检部必须加强化学试剂库管理,进出试剂库房存取试剂必须保证空气流通后按照要求穿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7.接触有毒有害气体作业的人员,应按相关要求定期参加公司组织进行的职业健康体检,第三方检测机构每年对生产区域职业健康危害进行评估。

六、检查考核

有毒有害气体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由生产工序、质检中心组织实施、严格执行;生产车间、质检部负责日常管理;安环部定期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未按照安全管理要求执行的工序和个人必须按照公司安全环保日常考核办法实施处罚。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安环部提出修订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按文件修订程序公布实施,解释、修订、废止权归公司。

生产作业环境有毒有害气体监(检)测记录

JL-7.5.1-22

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和使用管理规定

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和使用管理规定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2002年4月30日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2002年5月12日国务院令第352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保证作业场所安全使用有毒物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中毒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劳动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按照有毒物品产生的职业中毒危害程度,有毒物品分为一般有毒物品和高毒物品.国家对作业场所使用高毒物品实行特殊管理. 一般有毒物品目录、高毒物品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标准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四条 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不得在作业场所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物品或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 用人单位应当尽可能使用无毒物品;需要使用有毒物品的,应当优先选择使用低毒物品.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预防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六条 国家鼓励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预防、控制、消除职业中毒危害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限制使用 或者淘汰有关职业中毒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加强对有关 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有关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 第七条 禁止使用童工.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和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 第八条 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职业病防治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 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产生严重职业中毒危害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采 取防护措施,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采取强制性措施;发生职业中毒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建议用人单位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用人单位应当立 即作出处理.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据各自的职责,监督用人单位严格遵守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有害气体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有害气体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有害气体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总则 1.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防止有害气体中毒、窒 息、着火、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1.2在有害气体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和维修 中凡涉及安全事项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1.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2 基本要求: 2.1凡有害气体(如:城市煤气、城市燃气、氢气、氮 气、氨气、氦气、二氧化硫等)的工艺、设备、管网及附 属安全装置等的设计方案、安全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 准、规范的要求。 2.2有害气体工艺、设备、管网施工工程必须制订安全

措施,做到无措施、无计划不准许施工。 2.3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如有修改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施工完毕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使用单位存档。 2.4新建、改建和扩建有害气体工艺设备管网必须做到劳动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即“三同时”),并经装备部、生产部、武装保卫部会审。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产。 2.5有害气体的生产、使用、操作、检修和维护的岗位必须有完善、健全的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2.6有害气体的生产和使用的各单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培训和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工作。 2.7有害气体管网压力必须保持稳定,严禁超压运行,严禁设备管网带病运行。 2.8有害气体的生产和使用单位应严格服从生产部动力

有毒有害物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对公司的原辅料有害物质的控制,通过公司使用的化学品正确使用和有效管理,防止原辅料中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防止在使用、贮存、废弃化学品等过程中对产品质量安全产生不良的影响,控制半成品和成品中的毒有害物质。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辅料的采购、化学品采购及使用、贮存到废弃的全过程管理。 3.职责 3.1采购部负责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辅料、化学品的购买。 3.2仓库负责可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辅料、化学品贮存、收发。 3.3各使用部门负责在用化学品贮存管理,负责化学品废弃的收集管理,保证正确使用化学品。 3.4质检部负责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辅料、化学品的验收对储存、使用过程的监督、检查。 4.控制程序 4.1公司使用可能性含有毒物质原辅料及化学品的种类。 4.1.1公司使用的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原辅料包括涂料、电镀后的五金材料、粘合剂等。 4.1.2公司使用的化学品范围主要包括各种消毒剂、清洁剂、熏蒸药品、杀虫剂、鼠药等。 4.2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原辅料及化学品的采购 4.2.1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原辅料的采购按《采购控制程序》要求执行。 4.2.2公司使用的化学品根据实际的需要,报质检部批准后,由采购部统一采购。采购过程中,应要求供方在运输供方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具有防止泄露、倾倒等预防措施。 4.3采购部对含有毒有害物质及化学品的验收 4.3.1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原辅料的验收应查验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原辅料有毒有害物质检测合格报告,并至少每年一次要求供提供由资质机械出具的有毒有害物质检测合格报告。 4.3.2化学品的验收 应要求供方提供化学性能方面的资料、合格证、使用说明,并有明显的标识。 4.4对使用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原辅料的成品的检测。

有害气体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59465 有害气体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有害气体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总则 1.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防止有害气体中毒、窒息、着火、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1.2在有害气体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和维修中凡涉及安全事项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1.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2 基本要求: 2.1凡有害气体(如:城市煤气、城市燃气、氢气、氮气、氨气、氦气、二氧化硫等)的工艺、设备、管网及附属安全装置等的设计方案、安全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2.2有害气体工艺、设备、管网施工工程必须制订安全措施,做到无措施、无计划不准许施工。 2.3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如有修改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施工完毕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

预防有毒有害气体危害的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预防有毒有害气体危害的 措施(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315-80 预防有毒有害气体危害的措施(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加强通风,将各种有害气体浓度稀释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标准以下。 ⑴机电队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主要通风机运行情况,确保主要通风机连续运转。主通风机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启动备用通风机。 凡因机电事故而突然停电造成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必须及时启动《兴通煤矿事故应急预案》,将无风区内的所有人员撤至全风压进风巷中,并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恢复通风必须按规程及措施规定进行,严禁无风作业、无风放炮。 ⑵通风队对矿井通风系统、通防设施等要建立巡查制度,通防队每旬至少全面检查测定一次矿井、主要进回风巷及采掘工作面等地点风量,保证矿井通风

系统合理,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用风地点的风量必须满足煤业公司、作业规程和措施的要求。 ⑶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井下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及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并自动切换。 ⑷煤矿井下实施爆破时,局部通风机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5m,加强通风增加工作面的风量,及时排除炮烟。人员进入工作面进行作业前,必须把工作面的炮烟吹散稀释,并在工作面洒水。爆破时,人员必须撤到新鲜风流中,并在回风侧挂警戒牌。 2.加强个体防护,佩戴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品。 3.加强采空区管理。工作面采空区应及时予以封闭,设立警示牌,需要进入时,必须首先进行有害气体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需要进入闲置时间较长的巷道进行作业的,必须先通风、后作业。盲道或废弃巷道应及时予以密闭或用栅栏隔断,并设立警示牌。 4.加强瓦斯排放和巷道贯通管理。杜绝盲巷,停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最新范文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 第 1条凡生产、使用、经营、运输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并建立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对不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第2条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铁路运输适用本)、(铁运[1987]802号文公布)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 3130)中的有关规定。 第3条使用和运输放射性物品,尚须执行《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 4792)中的有关规定。 第4条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190)的规定印贴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数据(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运输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第5条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第6条凡使用爆炸物品,必须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加工后的起爆炸药,必须单独存放,严禁个人自带、私存炸药和雷管,不得将炸药和雷管用于非生产活动。 第7条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

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1.安全技术措施 (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逸)散。 (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2.个人防护措施 (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2)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剧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3.对中毒人员的抢救,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8 条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他物质窜入。 第9条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有毒有害气体防治管理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422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有毒有害气体防治管理制 度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有毒有害气体防治管理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0目的 为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为强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保障员工生命以及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有毒有害气体的采购、运输、验收、储存、使用和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 2.2 本公司所有有毒有害气体包括:一氧化碳气体、二氧化硫气体、硫化氢气体、氨气等气体。

3.0 职责 3.1 供应部负责对公司所用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采购; 3.2 物资部负责对仓存有毒有害气体的保管; 3.3 安全部负责定期对物资部仓存和使用部门所使用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查和培训工作。 4.0 有毒有害气体的理化特性和中毒症状 4.1 一氧化碳气体 4.1.1特性:一氧化碳(carbon monoxide, CO)纯品为无色、无臭、无刺激性的气体。分子量28.01,密度0.967g/L,接近于空气密度。冰点为-207℃,沸点-190℃。在水中的溶解度甚低,但易溶于氨水。空气混合爆炸极限为12.5%~74%。 4.1.2长期接触一氧化碳气体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有影响:

有毒有害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生产使用的消毒剂、清洁剂、润滑油等有毒有害化学药品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工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工厂安排专人管理有毒有害物品。 第三条严格奖惩,确保食品安全。对执行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好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思想麻痹,不遵守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必要时追究当事人经济和刑事责任。 第二章采购 第一条各使用单位按工作需要提出有毒有害物品申购计划,部门领导对申购品种、数量应认真审核并签字认可,报工厂领导批准后,按实际需要安排采购,临时追加计划也同样办理。第二条质检员负责审查有毒有害物品申购计划,指定专人采购。 第三条采购来的有毒有害物品,须立即办理验收手续并交专人妥善保管,不准放置在临时存货地点。 第三章保管 第一条有毒有害物品的保管。 1、设专柜贮存,并实行专人保管制。柜内附有毒有害物品卡片帐。 2、专人保管,物品入柜存放和配发时,应及时登记,并追踪使用过程。 3、保管人员在配发有毒有害物品时,要按药品的不同化学性质进行防护、操作完毕要清洗用具。 4、必须分门别类保管,不准与其他物品混放。 5、有毒有害物品的瓶签要鲜明、醒目,防止搞混,发生事故。 第二条在有毒有害物品移交时,凡不是原包装或是已启封的,必须称量实重,不得估量。第三条保管人员工作结束离开前要对有毒有害物品存放专柜进行安全检查。 第四条有毒有害物品要加强保管,一旦发现缺损或丢失,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 第五条质检员每年检查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一次,必要时进行抽查称量。 第四章使用 第一条各使用部门领取有毒有害物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要严格手续,领取人要当面点清品种、数量,并在领取凭证上签收,不准疏忽大意。 第二条各使用部门应根据具体需求,精确计算用量,做到需要多少领多少,未用完的立即归还库房,严禁在工作场所存放过夜。 第三条使用有毒有害物品时,必须有二人以上在场,并按规定填入使用登记簿。用过的空容器、器皿、废溶液等要严格按规定处理,严禁乱扔乱放。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本办法由质检部负责解释。 第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9年度煤矿有毒有害气体防治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2019年度XXXXX)煤矿 有毒有害气体防治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 合的原则,加强有毒有害气体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保障员工生命以及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 2.2本公司所有有毒有害气体包括:瓦斯气体、一氧化碳气体、二氧化硫气体、硫化氢气体、氨气等气体。 3.3瓦斯气体防治管理详见《煤矿瓦斯超限报警分级处置管理办 法》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及防突预警分析处置制度》。 3.0职责 3.1防治有毒有害气体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机运副总经理,通风、地测、 安全、生产副总师 成员:通防部,安监部,生技部、人资部、物管部主办以上人员,矿调值班人员,各采掘辅助队队干及救护队全体。

日常的防治有毒有害气体技术、内业及日常管理工作分别由通防部、生技部、安监部主办以上、采掘辅助队队长等具体负责。 3.2领导小组的职责 (1)指导和参与研究、制定防治有毒有害气体技术方案、设计及措施。 (2)定期抽查防治有毒有害气体制度、技术方案、设计、措施落实情况,对执行不到位的有权责令其停产整改。 (3)组织对矿井防治有毒有害气体工作的检查、验收和考核。 3.3各单位的职责 (1)通防部负责组织防治有毒有害气体设计、措施的编制、验收等工作。 (2)生技部负责防治有毒有害气体措施的贯彻执行、组织施工,同时将安全技术措施一并完善。 (3)安监部负责定期对防治毒有害气体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以及措施的培训工作。 (4)人资部、物管部负责对防治毒有害气体措施所需的人、财、物进行调配,满足防治措施的需要。 (5)施工队负责组织对所管辖区域内的人员贯彻防治有毒有害气体的规定、措施、批复,加强基本知识教育。施工中发现异常要及时向矿调汇报。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的防治有毒有害气体相关仪器、仪表、工具、材料等物品的现场保管。瓦斯检查员必须每班向矿调汇报工作面有毒有害气体变化情况

有毒有害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有毒有害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 为确保从业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有效控制生产作业中有毒有害因素对人体的侵害,防止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性有害因素(粉尘、毒物、高温、低温、噪声、放射线等)的控制。 2引用标准\文件 无 3职责 3.1安管部 3.1.1检查有毒有害场所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有权停止对人员健康构成一定危害危害的作业。 3.2其他部门 3.2.1负责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及作业人员的管控。 4定义 4.1生产性有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和劳动能力可能产生危害作用的,称为生产性有害因素。 4.2生产性粉尘:在生产中产生的,能较长时间飘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4.3毒物:在一定条件下,可与生物体相互作用,引起生物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的化学物质。

4.4高温作业:在高气温或高气温合并高气湿或在强热辐射的不良气象条件下进行的生产劳动。 4.5噪声:物体呈无规律地、无周期性振动所发出的声音,称为噪声。 5管理程序 5.1生产性粉尘预防措施 5.1.1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降低粉尘扩散,改善劳动条件。 5.1.2当密闭舱室进行有粉尘产生的作业时应采取机械通风措施,以稀释舱室内空气中粉尘的浓度。 5.1.3为保证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防止外界有害物质侵入人体,应给施工人员配备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等各种保护器具。 5.2中毒预防措施 5.2.1在生产过程中避免使用有毒物质,以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或高毒物质。 5.2.2生产环境中存在有毒物质时,应从工艺和设备方面采取措施,对于在舱室内施工的应有通风排毒措施,降低空气中含毒物的浓度,施工人员应有个体防护用具并正确使用,尽可能减少毒物进入人体。 5.2.3严格遵守工艺和安全操作规程,消除和减少误操作。 5.4加强对生产作业现场的管理,根据生产性质、特点,其工艺不仅要满足生产上的要求,还应有可靠的安全生产措施。

使用有毒物品环境管理措施实用版

YF-ED-J6292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使用有毒物品环境管理措 施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使用有毒物品环境管理措施实用 版 提示:该解决方案文档适合使用于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在进行中紧扣进度,实现最大程度完成与接近最初目标。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为了保证作业环境安全使用有毒物品,预 防、控制和消除职业中毒危害,保护劳动者的 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必须加强 对作业环境安全使用有毒物品的管理。作业环 境安全使用有毒物品的管理应按国务院20xx年 颁布的《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 例》(第352号令)及其它有关生产性毒物的 管理规定和标准进行。 为了确保通风系统的安全运行,推动防 尘、防毒工作,一定要建立严格的检查管理制

度或设置专职的防尘、防毒小组。 必须加强通风设备的维护和修理,以便取得良好的通风效果。定期测定产尘点和产毒点空气中有害物的浓度,作为检查和进一步改善防尘、防毒工作的主要依据。对生产过程中接触尘、毒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以便发现情况,采取措施。根据国家规定,严重危害工人身体健康,长期达不到卫生标准要求的工作岗位或车间,有关部门可勒令其停止生产。 按照有毒物品产生的职业中毒危害程度,有毒物品分为一般有毒物品和高毒物品。国家对作业场所使用高毒物品实行特殊管理。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不得在作业场所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物品的或者使用不符

有毒有害物质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物质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化学品及危险品从采购、运输、入库、储存、使用、废弃物的收集和处理的全过程实施控制,以达到工业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之目的。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使用的所有化学品的管理。 适用于公司内所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腐蚀品以及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3.定义术语 化学品:化学品是指各种元素组成的纯净物和混合物,无论是天然的还是人造的,都属于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GB13690所规定的8类化学品(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和易燃物、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本程序统称危险品。 4.职责 4.1 采购科:负责化学品的采购;收集化学品的安全资料。 4.2 仓管科/品保科:负责建立本区域化学品的使用、、化学品的储存及进出仓管理、保管及废物的收集分类的要求;建立MSDS。 4.3 其他部门:负责本部门化学品的使用、保管及废物的收集分类。 5.工作程序 5.1 化学品的采购 5.1.1采购科采购化学品按《采购控制程序》要求进行。 5.1.2采购科采购时必须要求化学品供货商在供应新物料时提供以下资料: 1)化学品的MSDS-如:特性、有害成分、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急救措施等资料; 2)生产(经营)许可证等。 5.1.3化学品的包装 化学品必须有正确的包装标志,外包装必须符合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的要求,能经受运输过程中的碰撞、颠簸以及温度变化等外界干扰而不发生危险事故发生的要求。 5.1.4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化学品供应商在运输批量危险品时,要遵守有关法规要求。 (1)运输车辆应有危险品运输证。 (2)驾驶员应接受过相应的知识的技能培训。 (3)应根据不同危险品的MSDS的规定进行操作。 (4)化学性质、防护或灭火等互相有影响的化学物品,绝对不允许混合装运。 5.1.5采购员应将化学品的相关说明资料确认后,将相关资料分发至使用该化学品的部门及保管部门。 5.2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及搬运 5.2.1在搬运危险品时,先检查其容器包装物是否泄漏之后方可搬运。 5.2.2搬运及装卸时,轻拿轻放,不准拖拉,防止撞击及倾倒。

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的管理,及时发现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防止人员中毒、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公司涉及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车间及相关管理部门。 3、职责 3.1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所在生产车间是仪器日常使用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管理仪器及被监测系统(控制点)的正常运行,保管和看护好安全设施;对日常泄漏点及时检查,对报警后泄漏点处理负责,对轴流风机保养、维护、备用更换负责。 3.2安全生产部是组织协调并监督处理的责任单位。接到报告后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到现场检查处理,监督检查并负责具体落实。 3.3安全生产部及动力设备部是仪器技术业务管理的责任部门。对仪器的准确性、可靠性负责,对仪器、线路及附属设备防爆有监管检查责任。定期和不定期校验,建立校验检查档案,确保仪器可靠准确,每周对仪器巡检不少于一次,并在仪器室填写巡检记录,负责定期对岗位人员、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3.4安全生产部是仪器使用和被检测点(系统)的检查监管责任部门。每天检查一次,并对仪器是否正常使用和正常维检,被检测点是否处于可控状态行使监管权和考核权。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仪暂时停止运行,拆除维修必须报安全生产部审批后方可进行。

3.5相关岗位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懂得固定式探测器和便携式报警器的性能、会操作使用,并及时记录、反馈和处理各种报警事件。 4、内容 4.1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设置要求 (1)在线的报警器完好率应达到100%。 (2)报警器设置的地点、数量、方式,执行《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设计规范》有关规定。 4.2选择报警器应满足以下要求 (1)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符合国家法定要求。 (2)取得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3)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 (4)受其它气体的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 (5)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4.3报警器安装现场所应注意事项 (1)被测气体的密度不同,室内探头的安装位置也应不同。被测气体密度小于空气密度时,探头应安装在距屋顶30cm外,方向向下;反之,探头应安装在距地面30cm处,方向向上。 (2)露天探头的安装可根据被测气体的密度而选择安装高度浼特别注意的,一点式探头应安装在下风侧。 (3)周围环境(雨水、清扫水)及有毒有害、可燃气体对检测 元件的影响。

隧道有害气体检测管理制度

隧道有害气体监测管理制度 各单位: 为了防止金鸡岭和田坪岭两条隧道在施工过程中,有害气体超限带来危险。避免因有害气体含量高,对施工人员身体健康、隧道工程安全造成毁灭性灾害。切实保护人身、机具和工程安全。特制订隧道有害气体检测及通风管理制度,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监测内容 瓦斯是隧道施工中,从煤层、岩层和隧道围岩中逸出的各种有害气体(其中主要成份是俗称沼气的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氮、重烃及其化合物,包括乙烷、丙烷、丁烷等气体)的总称。是大量植物沉积埋藏在地下深处,在缺氧情况下经地层高温高压的作用下在进入煤的变质碳化过程中产生的气体。 瓦斯通常在碳质岩内或者附近发现,尤其在煤层、页岩和含油层以及其他产生瓦斯的岩石上的多孔地层,另外在泥炭、有机粉砂和有机体在潮湿环境下腐烂的地方也会有瓦斯存在。瓦斯可以沿断层、节理或者多孔岩石横向通过相当一段距离。如果被覆盖的不渗水地层限制,瓦斯会在湖和水下累积。 瓦斯通常以气压袋形式存在,当气压袋被刺破(如钻眼)后,由于稳定的渗入、严重散发或者突然涌入,在开挖区域将有瓦斯出现:伴随一定煤层中的地质扰动,瓦斯也会以强烈爆发的形式(通常含有大量煤尘)产生。溶在地下水中的瓦斯气体进入隧道后,气体会从水

中释放出来,进入隧道空气中。 根据金鸡岭隧道、和田坪岭隧道有害气体的实际情况,瓦斯(CH4)、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O2)、硫化氢(HS)作为主要监测对象,而把一些含量低、浓度小的有害气体作为辅助监控对象。 二、人员配置 各隧道工区成立以架子队队长为组长的隧道施工有害气体管理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的有害气体管理工作,强化对施工现场的监管。 各工区至少配备2人进行全天24小时的有害气体监测。(建议各工区领工员或技术员),分白班与夜班。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保证有害气体监测的及时性及精确度。一发生情况直接,撤离作业人员并向有害气体管理组领导汇报。 隧道作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该接受相应的瓦斯隧道安全施工基本安全知识培训。制定并落实隧道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用火安全制度,不得在隧道内抽烟、携带火种等,加强用电安全管理,提供电力安全防范等级。项目部安质部应定期(每周一次)和不定期对隧道安全施工进行检查,及时处理暴露的安全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隧道施工任务安全顺利完成。 三、气体监测与分析 1、监测频率及位置 因本隧道为非瓦斯隧道,因此监测频率较瓦斯隧道少,(但考虑不同断面偶尔出现煤矸石的状况),故在围岩变化时必须进行监测,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2055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 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正 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 1条凡生产、使用、经营、运输化学危险物 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 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并建立化学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对不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范 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均应 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第2条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 运输规则》(铁路运输适用本)、(铁运[1987]802 号文公布)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 3130)中的有关规定。

第3条使用和运输放射性物品,尚须执行《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 4792)中的有关规定。 第4条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190)的规定印贴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数据(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运输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第5条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第6条凡使用爆炸物品,必须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加工后的起爆炸药,必须单独存放,严禁个人自带、私存炸药和雷管,不得将炸药和雷管用于非生产活动。 第7条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监测管理制度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监测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生产场所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监测与管理,最大限度降低职业危害以及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罐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等各类气体浓度检测及固定式报警仪的使用、维护保养、校验及管理。3职责 3.1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制定,各部门严格依照本制度执行。 3.2安全环保部负责使用移动式检测仪对甲醇罐内、甲醚罐区可燃气体检测。 3.3仪控部负责现场固定式检测报警装置的建档、校验、检查和维护保养等。 3.4各使用部门负责区域范围内现场固定式监测报警装置的监督管理。 3.5各部门的移动式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器,由安全环保部登记建档,各使用单位自行维护保养。 3.6质检部负责对各部门所送气样按要求分析,并及时反馈结果。 3.7甲醇罐所在单位负责定期对罐内介质取样、送检,并将检测结果报安全环保部存档。 4规定要求 4.1罐区的可燃气体浓度检测 4.1.1甲醇罐区可燃气体浓度检测 (1)甲醇罐区的可燃气体浓度检测采用移动式检测仪自动检测和采样人工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安全环保部负责用检测仪自动检测,质检部负责对各部门所送气样按要求分析,特殊情况可由车间进行检测。 (2)罐区可燃气浓度检测频率为:4月-10月为每周二

取样分析、检测1次, 11月-3月为每月中旬1取样分析、检测次。雷雨天气时应增加检测次数。 (3)检测结果超标时,安全环保部应及时与储罐所在单位联系,所在单位应及时查找原因、与制氮机组联系、对充氮阀进行调整,做好充氮保护等安全措施。 4.1.2甲醚罐区可燃气体浓度监测。甲醚罐区的可燃气体浓度检测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环保部对甲醚罐可燃气浓度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测,检测结果超标时,及时与灌装车间联系,灌装车间查找原因,并及时做好对泄漏的阀门进行更换等措施。 4.1.3安全环保部需要对罐区可燃气取样分析时,质检部负责分析并及时反馈结果。 4.2生产现场固定式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维护与管理 4.2.1仪控部负责生产现场固定式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校验、维护工作。 (1)报警仪的定期检定按照《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要求执行。 (2)仪控部应对生产场所各检测报警仪定期校验,校验周期为每季度进行1次,将校验结果记录存档,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3)校验所用标准气体、校验仪器应符合计量检定规程要求,校验人员应取得计量检定员证书。 (4)仪控部人员应每天对各岗位气体检测报警仪进行检查,发现报警仪不能正常工作时,应立即进行维修处理。对暂时不能处理的,应说明原因,将具体情况告知所在生产部室、安全环保部。 (5)仪控部应根据检测报警仪使用情况及时提出报警仪的更新计划、拆除、停用意见等,报安全环保部。 (6)仪控部应指定专人负责检测报警仪的校验、维护工作,检查报警仪运行的技术性能状态,健全档案资料。

有毒有害气体防治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有毒有害气体防治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0186有毒有害气体防治制度 Toxic and harmful gas prevention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0目的 为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为强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保障员工生命以及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有毒有害气体的采购、运输、验收、储存、使用和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 2.2本公司所有有毒有害气体包括:一氧化碳气体、二氧化硫气体、硫化氢气体、氨气等气体。 3.0职责 3.1供应部负责对公司所用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采购; 3.2物资部负责对仓存有毒有害气体的保管;

3.3安全部负责定期对物资部仓存和使用部门所使用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查和培训工作。 4.0有毒有害气体的理化特性和中毒症状 4.1一氧化碳气体 4.1.1特性:一氧化碳(carbonmonoxide,CO)纯品为无色、无臭、无刺激性的气体。分子量28.01,密度0.967g/L,接近于空气密度。冰点为-207℃,沸点-190℃。在水中的溶解度甚低,但易溶于氨水。空气混合爆炸极限为12.5%~74%。 4.1.2长期接触一氧化碳气体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有影响: 神经系统:头晕、头痛、耳鸣、乏力、睡眠障碍、记忆力减退等脑衰弱综合征的症状比较多见,神经行为学测试可发现异常,多于脱离CO接触后即可恢复。 心血管系统:通过调查资料,结合动物实验研究,提示在低浓度CO的长期作用下,心血管系统有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4.1.3中毒症状:接触CO后如出现头痛、头昏、心悸、恶心等症状,于吸入新鲜空气后症状即可迅速消失者,属一般接触反应。

有毒有害物品保管制度

江苏南通二建集团东凯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保管制度 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保护公共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保管制度: 第一条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火灾预防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迅速报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第二条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可根据需要而设立专用储存仓库,其储存限量可依据当地主管部门与公安部门规定设定。 第三条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仓库应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隔离存放。如炸药、雷管、乙炔、氧气、汽油和柴油、各类油漆等按规定单独设立专用储存仓库,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防温、消除静电、围挡防护等安全设施。 第四条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必须建立专库专帐,设专人管理,并严格出入库检查登记手续。 第五条仓库的物品应当分类、分规格存放,标识清晰,帐、物、卡相符。

第六条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第七条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的指定地点存放。 第八条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是重点防火部位,必须做到严禁吸烟,严禁烟火,严禁擅自动用明火作业,违者按本企业《消防工作管理制度》第六章规定给予处理。 第九条存放易燃有毒、害的仓库不得动用明火,必要时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有关部门领导同意开具动火证,并在专人监护下方能动火。 第十条库存照明灯炮不得大于60W,灯头高出货架50cm以上距离。第十一条各仓库应设置防火岗位管理制度、防火须知和防火警示牌,库院内不得小于3.5m宽的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无堆放物料。 第十二条项目部安设科人员负责监督检查,专职防火管理人员负责定期防火安全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 西城区国库统一支付中心项目部 2004年7月1日

有毒有害物品管理规程

1目的:规范管理化学危险物品储存、装卸、运输、使用等管理内容。 2范围:本标准适用公司各使用部门。 3术语与定义 危险化学品 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对人员、设备、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的化学品属危险化学品。 毒品(和感染性物品) 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4 职责 行政人事部负责培训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毒品管理法规、规章; 采购部负责严格危险化学品、毒品的仓库管理人员操作规程和领用; 各使用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毒品的安全储存和使用安全管理; 5 危险化学品、毒品的范围与毒品的分类 范围 危险化学品及毒品的范围系指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爆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危化品、毒品的分类 根据化学组成和毒性大小可分为: 5.2.1 无机剧毒品:如氰化钠、氰化亚铜、氯化汞等。 5.2.2 无机有毒品:如汞、碘化钾、氯化钡、亚硫酸氢钠、硫氰酸胺、液氨等。 5.2.3 有机有毒品:如四氰化碳、苯胺、草酸、三氯乙烯、三氯甲烷、对苯二酚等。 5.2.4 有机剧毒。 6 危险化学品、毒品储存的安全与环保要求 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要求 6.1.1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库房,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避雷装置和消防器材齐全完好,电器设施必须是防爆型,采取隔热通风设施,保证库房内干燥凉爽,减少可燃气体聚集,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防火措施。 6.1.2 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能引起燃烧和爆炸的危险化学品,应隔离贮存。 6.1.3 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分柜、分库贮存,每种物品都要标有名称、燃烧特性、灭火方法,并保持一定的间距,不得超量储存危险化学品。 6.1.4 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而易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危险品,

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管理制度(试行)

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公司 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管理制度(试行)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Q/MW(Q)3760(SB)03 版序: A 分发编号: 持有人: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管理制度 1.总则 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是从事电石和聚乙烯醇(PVA)产品生产的大型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可燃、有毒气体产生,为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预防中毒和火灾事故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实际情况,实现规范运作气体检测报警器的选型、安装、使用、检查维护和检定等流程的全过程控制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公司各单位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 3.规范性引用文件 JJG693-201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JJG915-2008《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GB50493-200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 GB15322-2003《可燃气体探测器》 SH3063-1999《石油、化工企业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GB16808-1997《有毒、有害气体报警控制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4.主要技术指标 4.1术语 4.1.1可燃气体 指能够与空气(或氧气)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均匀混合形成预混气,遇到火源会发生爆炸的,燃烧过程中释放出大量能量的气体。4.1.2有毒气体

就是对人体产生危害,能够致人中毒的气体。 4.1.3职业接触限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OEL) 是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机体不引起急性或慢性有害健康影响的容许接触水平。化学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可分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最高容许浓度和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三类。 4.1.3.1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Time Weighted Average,PC-TWA)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小时工作日的平均容许接触水平。 4.1.3.2最高容许浓度 (Maximum Allowable Concentration,MAC) 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均不应超过的有毒化学物质的浓度。此数值亦称上限量。 4.1.3.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Pemissible concentration-Short Term Exposure Limit, PC-STEL) 指一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次接触不得超过的15分钟时间加权平均的容许接触水平。 4.2符号 4.2.1LEL爆炸下限,指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时、在着火点条件下 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 4.2.2TLV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值, 阈限值。 4.2.3mg/m3,质量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所含污染物的质量数。 4.2.4PPm,体积浓度,一百万体积的空气中所含污染物的体积数。4.3检测器的选用 4.3.1检测可燃气体的测量范围:0-100%LEL; 有毒气体的测量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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