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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三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三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负责人。证券事务部具体负责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证券事务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证券事务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秘书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重大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重大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六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都应做好重大信息的内部保密工作。

第七条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重大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重大信息,不得进行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重大信息的含义与范围

第八条重大信息是指为内部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证

券事务部尚未在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事项。

第九条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通知;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

(三)各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并作出决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的声明、意见及报告;

(五)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六)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及公司内部重大投资行为;

(七)提供财务资助;

(八)提供担保;

(九)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十)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十一)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十二)债权、债务重组;

(十三)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四)转让或者受让研究和开发项目;

(十五)关联交易;

(十六)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七)变更公司名称、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及董监事、主要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

(十八)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十九)变更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

(二十)出现致使公司面临重大风险的情形;

(二十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十二)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盈利预测及相关修正;

(二十三)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

(二十四)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澄清事项;

(二十五)回购股份;

(二十六)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重大事项;

(二十七)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事项;

(二十八)股权激励事项;

(二十九)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政策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十)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改正;

(三十一)证监会规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章内部人员的含义与范围

第十条内部人员是指任何由于持有公司的股票,或者公司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由于其管理地位、监督地位和职业地位,或者作为公司职工,能够接触或者获取重大信息的人员。

第十一条内部人员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五)公司从事证券、财务、审计、核算等工作的人员;

(六)公司其他知情人员。

第四章保密制度

第十二条公司重大信息尚未公布前,内部人员对其知悉的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报道、传送公司的有关信息。

第十三条内部人员在获得重大信息后至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买卖公司证券,也不得推荐他人买卖公司证券或通过其他方式牟取非法利益。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在公司的信息公开披露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第十五条公司应保证第一时间内在证监会指定报刊和网站披露信息。在其他公共传播媒体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证监会指定报纸和网站。

第十六条公司存在或正在筹划收购、出售资产、关联交易或其他重大事件时,应当遵循分阶段披露的原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七条如果公司重大信息泄露(如出现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等),公司除追究泄露信息的内部人员责任外,应立即向交易所报告说明情况,并采取立即公开披露的方式予以补救,将该信息向所有投资者迅速传递。

第十八条非内部人员应自觉做到不打听重大信息。非内部人员自知悉重大信息后即成为内部人员,受本制度约束。

第十九条内部人员应将载有重大信息的文件、U(磁)盘、光盘、录音(像)带、会议记录、决议等资料妥善保管,不准借给他人阅读、复制,禁止交由他人代为携带、保管。

第二十条由于工作原因,经常从事重大信息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有利于重大信息的保密和方便工作的前提下,应具备独立的办公场所和专用办公设备。

第二十一条工作人员应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电脑储存的有关重大信息资料不被调阅、拷贝。

第二十三条工作人员印制有关文件、资料时,要严格按照批示的数量印制,不得擅自多印或少印。印制文件、资料中,损坏的资料由监印人当场销毁。

第二十四条重大信息公布之前,工作人员不得将载有重大信息的文件、U (磁)盘、光盘、录音(像)带、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文件、资料外借。

第二十五条重大信息公告之前,财务、审计工作人员不得将公司季度、中期、年度报表及有关数据向外界泄露和报送。在正式公告之前,前述重大信息不得在公司内部网站或其它公共网站上以任何形式进行传播和粘贴。

第五章处罚

第二十六条内部人员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本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分别按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员分别给予处罚。

第二十七条内部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后果,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公司员工保密管理制

公司员工保密管理制度1 公司员工保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保密意识、明确保密责任,维护公司整体、长远利益,使公司能够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合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权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起草、员工保密义务确定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3.2全体员工:根据本制度中的相关保密条款作好保密工作及举报泄密行为。 四、定义 公司秘密是指一切关系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人员知悉的事项。对公司秘密的知晓范围执行压缩控制的原则,员工只在管辖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知晓相关的公司秘密。 五、作业内容

5.1公司秘密的范围 5.1.1 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5.1.2 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5.1.3 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1.4 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5.1.5 客户档案、合同及公司营销网络的有关资料; 5.1.6 公司重要会议决议、重要决定中的秘密事项; 5.1.7 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5.2 密级分类 5.1.8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秘密 (1)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如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1.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及其载体; 2.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其载体、正式合同及协议 文书、成本及利润率;

3.公司内部重要决定及重要会议纪要; 4.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资料。 (2)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到 1.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对员工的绩效考核材料; 2.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来往情况及其载体; 3.财务专用印签、帐号,保险柜密码,月、季、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 财务统计报表,计算机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磁带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4.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技术秘密、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 5.公司薪酬体系; 6.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7.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8.公司总监以上管理人员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9.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资料。 (3)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经营、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

信息保密制度

信息保密制度 总则 为保证公司正常商业运作,维护公司权益,有序开展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中所指保密内容涵盖:已确定为秘密或尚未定型或不宜公开的公司任何信息及数据。比如: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经营部署、投标标底、财务或证券信息等。员工间的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性收入及资料等。根据领导要求,必须遵循保密的绝密内容等。 第一条各级领导和各部门都应加强对证券、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学习,切实加强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 第二条公司建立保密责任人制度。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最高机密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公司各项绝密内容有绝对的保密及监督责任。自其以下各级管理层及涉猎公司保密内容的管理层人员及员工都必须及自觉遵守保密协议及互相监督。 第三条遵守公司对于信息系统管理规定,规范上网,文明上网,不得随意或恶意私自下载或安装各类软件。 第四条不得借用任何媒体或媒介公开或不公开的散播公司内部保密内容。 第五条凡是涵盖公司保密内容的员工不得在至少未经部门领导知会的情况下利用移动存储介质(包括硬盘、移动硬盘、软盘、U盘、

光盘及各种存储卡、笔记本等各种存储介质)将界定涉密或重要保密内容私自带出。 第六条公司全体人员不得在公开或未公开场合私自谈论公司机密,对于任何打听或询问公司机密内容的人员抱有高度警惕性。做到不泄露、做防范、有警惕、勿松口。 第七条一旦发现或怀疑泄露公司机密或相关保密内容的人员应及时与告知保密性的告知方及时联系汇报领导,及早做到有问题找补救,有防范有补救的方案。 第八条凡涉及公司保密内容的员工不得私自复印相关资料带出公司或复印、传真、扫描等一系列活动将公司资料外泄。 第九条员工人事档案、工资级别、福利等敏感性资料均属于保密范围内容。人力资源部必须坚持原则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将公司员工资料私自泄露至外界或员工。员工间禁止相互打听福利、工资待遇等问题,各自也应对于自己的相关内容存有保密的义务。 第十条本制度中未详尽但属于公司保密范围的内容均包含遵守此制度。并且全员皆有保密及监督、防止外泄或积极补救挽回的义务。 第十二条凡公司人员违反《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按照有关规定,分别按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员给予以下处分: 1、通报批评 2、降职降薪

保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81803

保密工作各项制度

目录 一、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3) 二、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 (7) 三、定密工作制度 (11) 四、秘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13) 五、涉密会议保密管理制度 (18) 六、涉密会议保密工作方案 (20) 七、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23) 八、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25) 九、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26) 十、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度 (28) 十一、涉密载体销毁管理制度 (29) 十二、在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31) 十三、保密承诺书 (34)

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单位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全面规范单位的保密工作,跟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涉密人员分类和等级界定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的涉密人员是指在工作中产生、掌握、管理和大量接触国家秘密的人员。 第三条在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核心涉密人员;在涉及机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重要涉密人员;在涉及秘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一般涉密人员。 第四条单位根据涉密人员工作任务、工作岗位和职责范围的实际涉密情况综合界定其涉密等级。 第五条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界定,由有关部门根据承担工作任务人员的实际涉密情况,提出名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确定后,报送单位领导审批并存档备案。 第六条单位对涉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涉密人员所在部门根据涉密人员实际工作岗位、工作任务、职责范围的变化,及时

提出调整涉密等级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单位领导审批并进行调整。 第三章涉密人员审查与保密责任书签订 第七条单位对承担涉密任务,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审查情况记载备案。重点考评其现状政治表现、工作表现、学习及遵守保密法规制度和纪律的情况。 第八条所有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和管理 第九条单位按照各级政府有关保密教育制度对涉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 第十条单位对涉密人员遵守保密制度和纪律以及接受保密教育的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建立健全保密监督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五章涉密人员流动管理 第十一条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实行脱密期管理制度,应清退所有涉密文件、资料及物品,并不得解除相关秘密。脱密期一般为:核心涉密人员3年;重要涉密人员2年;一般涉密人员1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必要时可适当延长涉密人员的脱密期。 第十二条涉密人员退休后,在其相应的脱密期内仍由单位按在职涉密人员进行管理。借调、返聘人员在涉密岗位工作的按照在职涉密人员进行管理。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范本

第1章总则 第1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管理制度准则》及具体情况,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数据人员、业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2章公司秘密的范围 第3条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文件,如设计、程序、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运营策略内容等。 第4条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5.客户及其网络的有关资料。 6.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3章密级分类 第5条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6条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

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2.按《数据保护条例》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3.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第7条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事行政部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 2.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科研人员的来往情况及其载体。 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电脑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大事记。 5.按《数据保护条例》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6.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7.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8.公司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第8条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经营、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未来新产品的市场预测情况及其载体。 2.广告企划、营销企划方案。 3.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运营部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 4.运营、财务部门的安全保卫情况。 5.按《数据保护条例》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6.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4章保密措施 第9条各密级知晓范围 1.绝密级 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1、营业厅信息保密制度

1、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六十六条明文规定:“电信用户依法使用电信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电信内容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电信内容进行检查。”“电信业务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电信用户使用电信网络所传输的内容。”确立营业厅保密制度,以保证上述《条例》相关规定的正确贯彻执行。 2、范围 所有自有营业厅的信息管理工作。 3、职责 营业厅所有工作人员均应按本制度规定严格执行。 4、内容 4.1、公司信息保密守则 4.1.1、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人人有责; 4.1.2、不得把公司商业秘密擅自带出工作区域; 4.1.3、不得在各类媒体、互联网上擅自披露公司商业秘密;

4.1.4、不得在非保密通信工具上探讨公司商业秘密; 4.1.5、不得在私人信函中涉及公司商业秘密; 4.1.6、不得在公开场合中谈论公司商业秘密; 4.1.7、不得在个人交往中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4.1.8、不得为他人提供公司商业秘密; 4.2、客户信息保密守则 4.2.1、客户信息: 个人客户信息包括: 4.2.1.1非通信内容信息: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码、职业、所属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家庭成员信息等),位置信息,服务密码,账单和清单,等等; 4.2.1.2通信内容信息:客户通过语音网络、短信、彩信、飞信、电子邮箱、数据线路及我公司提供的其他个人通信手段所传递的信息内容。 以上均属于客户的私人资料,严禁交易和泄露。 4.2.2、客户信息保密规定 4.2.2.1营业厅内有关客户资料的所有原件记录和电脑记录,只能作为核对机主身份、受理申办业务和联系客户的资料,不得泄露他人。 4.2.2.2客户档案登记资料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录入电脑后要及

党政机关保密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党政机关保密制度 篇一:《机关保密制度》 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传输的保密 管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杜绝内部信息外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是指不用来存储、传递、国家秘密信息的移动储存介质。它包括移动硬盘、软盘、u盘、光盘、磁带及各种存储卡。 第三条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禁止以任何形式传输涉及 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信息。 第四条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信息发布、传输的保密管理工作坚持“谁上网谁负责”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向网站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 第五条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的保密工作由各单位负责,并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该项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由芜湖市编办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执行。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网保密管理制度规定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二、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包括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经审查、批准与境外特定对象合法交换的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三、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向国际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办审查批准。 四、凡以提供网上信息服务为目的而采取的信息,除在其它新闻媒体上己公开发表的,组织者在上网发布前,应当征得提供信息单位的同意;凡对网上信息进行扩充或更新,应当认真执行信息保密审核制度。 五、凡在网上开设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的单位和用户,应由相应的保密工作机构审批,明确保密要求和责任。任何人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面向社会开放的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开办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文件发放范围:单位领导层、所有部门 文件内容 一、目的 ------------------------------------------------------------------------------2 二、适用范围 --------------------------------------------------------------------------2 三、职责 ------------------------------------------------------------------------------2 四、定义 ------------------------------------------------------------------------------2 五、相关文件 --------------------------------------------------------------------------2 六、内容 -----------------------------------------------------------------------------3 七、历史修订记录和原因 --------------------------------------------------------------11 八、附录 -----------------------------------------------------------------------------12 【目的】明确各有关部门信息系统保密的职责,理顺相关业务流程,规范工作行为。【适用范围】适用于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监控系统、软件系统、网络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售饭系统等软硬件)的保密及安全管理。 【职责】 1.计算机中心职责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汇编.

保密管理制度 1保密机构与职能 第一条公司保密负责人是负责保密工作的专门人员,主管公司的保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决定;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依法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管理。 2.定期召开保密会议,分析保密工作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措施;制定保密工作计划,组织检查落实,总结交流经验,并向上级保密部门报告工作,完成上级保密部门交办的工作。 3.依法制定和修改公司的保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4.组织公司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的确定、变更和解密工作。 5.向上级保密部门报告泄密事件,并进行查处。 6.负责有关事项的保密审查。 7.负责公司各项保密事项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并协助处理涉外事项、机要档案及对外宣传中的保密工作; 8.负责公司涉及国家秘密的通讯、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含互联网)的数据安全和保密管理。 第二条保密负责人领导下的委员分工负责制,各委员应把保密工作纳入其职责范围,依据保密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和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做到业务工作与保密工作融为一体,同步进行。 第三条公司保密负责人,负责公司各项保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保密负责人指定其他兼职人员三人。 第四条公司在每年预算中,设立保密工作经费,用于公司保密管理工作和设备配备及设施建设。

2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按照国家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涉密工作岗位来界定涉密人员,即“以岗定密”。 1.核心涉密人员:含专职保密干部、绝密级项目负责人及核心骨干。 2.重要涉密人员:档案室负责(或具体工作)人、兼职保密干部、机密级项目负责人及核心骨干。 3.一般涉密人员:秘密级项目负责人及核心骨干。 涉密人员的确定、增减和变动,由保密负责人根据岗位的实际情况批准确定。涉密人员确定后,与公司签订《保密义务责任书》。新增涉密人员在进入涉密岗位前,必须对其进行相应的保密教育。 第二条根据最小化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根据项目重要性设立保密级别。 1.保密级别的确定、增减和变动,经保密负责人审核决定。采取“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由拥有保密项目的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密工作。 2.未经项目负责人(或保密负责人)批准,无关人员不得参与。 3涉密技术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涉密技术的范围包括: 1、国家长远科学技术规划和重大研究项目及其进展情况、科技政策、规划、指南、计划中需要保密的部分; 2、国防、军工研究项目及成果; 3、上级部门或公司根据国家规定的职责范围和审批权限划定密级的科技保密项目; 4、科研项目结题前或对外公开前的原始资料,包括选题分析报告、课题任务书、调研论证报告、试验报告、研究报告、图纸、配方等; 5、具有较高技术、经济价值且尚未公开的科技成果(包括:产品、材料、

网络安全和信息保密管理规定

1、为了保证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地稳定运行及网络数据地安全保密,维持安全可靠地计算机应用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2、凡使用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地员工都必须执行本规定. 3、在公司保密工作小组领导下,由办公室负责接入网络地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办公室落实具体技术防范措施,负责设备、信息系统地安装调试和维护,并对用户指派信息维护员专门负责各部门地信息安全维护工作. 4、对接入公司网络系统地计算机及设备,必须符合一下规定: 1)凡接入公司网络系统地计算机,只在需要使用光驱和打印机地网络管理员计算机上安装相关设备,其他计算机不得安装和使用光驱、软驱、USB卡、磁盘、磁带、打印机等输入、输出端口一律屏蔽和禁用. 2)凡接入公司办公网络地计算机,禁止使用任何网络设备,将计算机与国际互联网联结. 3)各部门地计算机均不得与其它办公系统相联结,如有信息传输地需要,可使用软盘、光盘、USB盘或活动硬盘等数据介质盘片,由网络管理员在装有相应外设地计算机上进行数据传输. 4)在未经许可地情况下,不得擅自对处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地硬件部分进行修改、改装或拆卸配置,包括添加光驱、软驱,挂接硬盘等读写设备,以及增加串口或并口外围设备,如扫描仪、打印机等. 4)非我公司地计算机及任何外设,不得接入我公司地网络系统.

5)严禁私自开启计算机机箱封条或机箱锁. 5、凡使用公司网络系统地员工,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批准,严禁非本公司工作人员使用除计算机及任何相关设备. 2)对新上网使用办公网络系统地员工,由办公室负责上岗前地计算机网络设备系统安全及信息保密地技术培训工作. 3)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中凡属于国家保密资料或商业秘密地任何文件、图形等数据(如地形图等),未经批准,任何人严禁将其以任何形式(如数据形式:Internet、软盘、光盘、硬磁盘等;硬拷贝形式:图纸打印、复印、照片等)复制、传输或对外提供. 4)任何员工均不得超越权限侵入网络中未开放地信息,不得擅自修改入库数据资料和修改他人数据资料. 6、公司办公网络系统及相关数据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安全及政府办公自动化系统地有关法律、法规地规定和要求.各部门应自觉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保密和信息安全工作. 7、任何经由我公司外网接入国际互联网地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8、凡使用公司网络系统地员工,必须配合网络管理员做好防病毒工作. 1)由办公室负责网络防病毒工作.信息维护员负责实施防病毒地日常管理工作.

最新机关单位保密管理制度范本

最新机关单位保密管理制度范本 一、把保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日常保密工作,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检查。 二、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保密纪律,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 该记录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私人交流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和处理国家秘密;不在没有保障的地方存放国家秘密;不通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传真、电报、邮政、电子设备传递、擅自翻印、复印秘密文件;不准任意携带密件外出,避免丢失、被窃。工作人员调动时,要及时办理密件移交手续,做好防范工作,堵塞失、泄密漏洞。 三、召开具有一定密级内容的会议,会前要对会场的录音、扩音设备进行保密检查,禁止使用无线话筒代替有线扩音设备。 四、会议中使用的秘密文件、资料严禁乱发,会议上的讲话未经领导本人同意不得随便印发,召开带秘级会议,要指定专人记录管 理处理秘件,需要发文的要通过机要发送。 五、秘书在起草文件时,如涉及到保密内容的文件不论是草稿,还是正式文稿,应标明秘密字样,不得擅自抄录和摘记秘密文件资料,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电、资料。 六、在印刷秘件时要进行登记,严禁个人保留和抄录外传。 七、在机要科室、部位配置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备,确保党和国家机密的安全。 八、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收发涉密文件有登记,查阅涉密文件档案有手续,妥善保存涉密公文和档案,涉密公文办完或档案查阅后,要及时整理立卷、归档。 一、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

二、计算机操作人员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内部信息和资料以及用户名、口令等内容。 三、网络设备必须安装防病毒工具,并具有漏洞扫描和入侵防护功能,以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检测。 四、计算机操作人员对计算机系统要经常检查,防止漏洞。禁止通过网络传递涉密文件,软盘、光盘等存贮介质要由相关责任人编 号建档,严格保管。除需存档和必须保留的副本外,计算机系统内 产生的文档一律删除,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样品等必须立即销毁。 五、具有互联网访问权限的计算机访问互联网及其它网络时,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发布违法信息;严禁接收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 六、对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定期复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储工具损坏造成数据丢失。备份工具可采用光盘、硬盘、软盘等方式,并妥 善保管。 七、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应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移交给其它工作人员,调离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接替人员应对 系统重新进行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名、密码。 八、对于违反本规定,发生泄密事件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一、根据《保密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XXXX市的保密组织和 工作制度,开展相应的保密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设立XX市XX局保密委员会,负责对XX局系统(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保密工作实施全面管理,保密委员会由一名局领导任 主任,成员包括办公室、行政处、监察室、对外处、规划计划处的 负责司志,并实行按业务线分管保密工作。 三、保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保守国家秘密和内部工作秘密的领导。

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有效保护公司的设计成果等知识产权,防止公司的核心商业秘密泄露或被剽窃,防止不正当竞争,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信息保密范围 公司所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所有的产品规划、创意、设计方案、设计文件(含图纸及文档资料)、讨论结果结论;所有的资质认证的资料;所有的开发项目和进度;所有的技术资料和程序代码;所有的技术文档资料;所有的供应商资料;所有的采购数据;所有的客户资料及联络方式;所有的销售报表;所有的人事资料;所有的财务资料等。其他所有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商业、技术、管理资料等公司认为需要保密的信息。 信息保密规则 第三条各部门人员使用的所有办公用电脑,必须设置开机密码,密码除了使用人应牢记外,应向各部门经理上报备案。电脑使用人员变更密码应及时向各部门经理报告。 第四条未经总经理(包括其授权人)或各部门经理批准,公司任何人不得开启其他员工电脑,不得查阅和拷贝其他员工电脑中的资料和信息。 第五条未经公司网管人员同意,公司任何人不得打开电脑机箱、拆卸、更换板(卡)。 第六条未经总经理(包括其授权人)或各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员工不得将上述属公司商业秘密范围的资料设置为共享文件的形式。 第七条各部门日常联络工作文件通过内部邮件系统进行沟通传递,尽量避免打印及复印。各电脑使用人员必须每半天接收一次内部邮件,并按信息级别由相应主管审批后方可以发布或传递。邮件要定期进行备份。 第八条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刻录公司信息资料,必须经部门经理和管理部主管共同批准,否则一律不得刻录。 第九条办公电脑中的资料要定期整理、清理和备份。各电脑使用人员应每周将本周重要工作文件整理备份一次。 第十条研发部与供应商的设计资料传递,由各设计小组长负责,普通设计人员不得使用外部邮件传递。设计人员应将相关资料用内部邮件传给各设计小组长,由小组长审核后再转发相关供应商。 第十一条营销部、产品部或市场部收到客户的设计信息,原则上只能把该信息发送给项目负责人。如确有需要,经部门经理发送给该项目的主要经办人。收到设计信息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客户的设计信息对外泄露,也不得转发给无关的技术人员。 第十二条新产品通过公司网站对外发布,应事先将该产品的功能、结构和技术性能等报总经理或其指定授权人批准,经批准后方可发布。应避免信息泄露过早,造成他人的模仿或拷贝。 第十三条公司电脑网络管理人员可以使用各种办法(包括对公司服务器的搜索)对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进行监控。如发现员工私自使用个人电子信箱发送属于公司保密范围的任何资料,有权进行制止和举报。公司将根据奖惩管理办法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十四条公司外人员需要动用我司电脑或查阅相关信息,必须有我司员工陪同。凡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数据信息,一律不允许浏览。也不得拷贝、打印、复制,特殊情况下需由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方可提供相关部分的数据。对擅自提供信息者,一经发现,予以辞退并追究法律责任。

企业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企业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1.目的作用 企业内部的“信息流”与企业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均为支持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最基本条件。可见信息与人、财、物都是企业的财富,但信息又是一种无形的资产,客观上使人们利用过程中带来安全管理上的困难。为了保护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需要加强对信息的保密管理,使公司所拥有的信息在经营活动中充分利用,为公司带来最大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由于企业的信息贯穿在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所以信息的保密管理,除了领导重视而且需全员参与,各个职能部门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公司信息保密制度,公司督察部具体负责对各部门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3.公司文件资料的形成过程保密规定 拟稿过程 拟稿是文件、资料保密工作的开始,对有保密要求的文件、资料,在拟稿过程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初稿形成后,要根据文稿内容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在编文号时应具体标明。 草稿纸及废纸不得乱丢,如无保留价值应及时销毁。 文件、资料形成前的讨论稿、征求意见稿、审议稿等,必须同定稿一样对待,按保密原则和要求管理。 印制过程 秘密文件、资料,应由公司机要打字员打印,并应注意以下几点:要严格按照主管领导审定的份数印制,不得擅自多印多留。 要严格控制印制工程中的接触人员。 打印过程形成的底稿、清样、废页要妥善处理,即使监销。 复制过程 复制过程是按照规定的阅读范围扩大文件、资料发行数量,要求如下:复制秘密文件、资料要建立严格的审批、登记制度。 复制件与正本文件、资料同等密级对待和管理。 严禁复制国家各种秘密文稿和国家领导人的内部讲话。

绝密文件、资料、未经原发文机关批准不得自行复制。 4.公司文件资料传递、阅办过程保密规定 收发过程 收进文件时要核对收件单位或收件人,检查信件封口是否被开启。 收文启封后,要清点份数,按不同类别和密级,分别进行编号、登记、加盖收文章。 发文时要按照文件、资料的类别和文号及顺序号登记清楚去向,并填写好发文通知单,封面要编号并加盖密级章。 收发文件、资料都要建立登记制度和严格实行签收手续。 递送过程 企业内部建有文件、资料交换站的,可通过交换站进行,一律直送直取。 递送外地文件、资料,要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递送。 凡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外出,一般要有两人以上同行,必须装在可靠的文件包或箱内,做到文件不离人。 递送的秘密文件、资料,一律要包装密封,并标明密级。 阅办过程 呈送领导人批示的文件、资料、应进行登记。领导人批示后,要及时退还或由经管文件部门当日收回。 领导人之间不得横向传批文件、不得把文件直接交承办单位(人)。凡需有关部门(人)承办的文件、资料,一律由文件经管部门办理。 绝密文件、资料,一般不传阅,应在特别设立的阅文室内阅读。 秘密文件、资料,不得长时间在个人手中保留,更不能带回家或公共场所。 要控制文件、资料阅读范围,无关人员不能看文件、资料。 5.公司文件资料归档、保管过程中的保密规定 归档过程 秘密文件、资料在归档时,要在卷宗的扉页标明原定密级,并以文件资料中最高密级为准。 不宜于保留不属于企业留存的“三密”文件、资料,要及时清理上交或登记销毁,防止失散。 有密级的档案,要按保密文件、资料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保密过程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信息保密制度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信息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董事会办公室尚未在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事项。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常设综合办事机构,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董事会办公室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或董事会办公室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含义与范围

政府机关保密工作制度

政府机关保密工作制度 篇一:机关单位保密制度范文 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 二、计算机操作人员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内部信息和资料以及用户名、口令等内容。 三、网络设备必须安装防病毒工具,并具有漏洞扫描和入侵防护功能,以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检测。 四、计算机操作人员对计算机系统要经常检查,防止漏洞。禁止通过网络传递涉密文件,软盘、光盘等存贮介质要由相关责任人编号建档,严格保管。除需存档和必须保留的副本外,计算机系统内产生的文档一律删除,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样品等必须立即销毁。 五、具有互联网访问权限的计算机访问互联网及其它网络时,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发布违法信息;严禁接收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 六、对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定期复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储工具损坏造成数据丢失。备份工具可采用光盘、硬盘、软盘等方式,并妥善保管。 七、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应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移交给其它工作人员,调离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接替人员应对系统重新进行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名、密码。 八、对于违反本规定,发生泄密事件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09年7月10日 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涉密计算机的管理,切实做好涉密计算机的安全保密,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涉密计算机的管理。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的管理由保密办公室按工作职责分别管理。涉密计算机由办公室统一定制涉密计算机标识牌,并建立涉密计算机管理台帐。 第四条涉密计算机的使用部门应负责本部门涉密计算机的日常保密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涉密计算机的使用部门应按本规定对涉密计算机进行定期的保密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备案。 第六条涉密计算机中的涉密信息应标明密级,其密级应与正文相符。 第七条涉密计算机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涉密计算机的正常运行和管理,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或问题,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向部门负责人报告,以便妥善处理。 第八条涉密计算机必须分别设置CMOS口令和WINDOWS登录用户口令进行身份鉴别,口令长度不得少于10个字符,一般应是大小写英文字母、数字、特殊字符中两者以上的组合。 第九条严禁无关人员操作涉密计算机。 第十条涉密计算机上必须安装防病毒等安全软件。 第十一条涉密计算机应与国际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禁止与其它非涉密计算机进行单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模板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模板

企业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概念和范围 第三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到公司的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四条公司全体成员都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第五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六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及改进保密方式、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者职员实施奖励。 第七条公司保密信息界定: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合作意向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会议记录以及公司的商务谈判资料、报价等信息。 4、公司财务预决算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的人事档案、薪资待遇、劳务性收入及相关信息。 7、公司市场营销管理制度、结算办法等系列制度;以及公司各部

门录入K3系统的数据(包含生产数据、财务数据、销售数据、技术数据等公司运营数据)。 8、公司内部流通文件、集团来文(外来文件)、行业内文件。 9、公司生产技术资料(工艺标准、技术指标、技术参数等项目)。 第三章秘密界别的划分 第八条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力和权益遭受到特别严重的损失; 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权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失; 秘密是一般公司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权益受到损害。 第九条对于公司密级的界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例如:报价等信息); 2、公司的规划资料、财务报表、统计资料(包含营销、生产、技术、设备等资料、部门的各类数据材料)、会议纪要、公司经营情况、规章制度等内部流通制度文件视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待遇、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四章保密措施 第十条属于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的规定标明密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办法

为保护机关单位的秘密,落实保密工作,应制定规范的机关单 位保密工作制度。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 家有帮助。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篇 1 第一条本单位设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保密工作的副秘书长 ( 副主任 ) 、机要局长、保密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办公室保密工作实施统一组织领导。 第二条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保密法规、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任何情况下都不准泄漏党和国家秘密。 自觉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三条做好涉密文电、资料的管理工作。 凡存放文件的场所,应按规定采取安保措施,防止失密、窃密 ; 存储在各种介质中的涉密文电、资料由专人负责签收、拆封、登记、 处理,工作调动时,必须把自己经管的文件,全部移交清楚 ; 按规定控 制传阅范围,不得随意扩大 ; 外出开会、办公不得携带涉密文件,确属 工作需要的须经领导同意批准,指定专人管理并履行登记签字手 续;密级文件和资料,要在规定场所阅读,不准将涉密文电、资料带出 办公室,离开办公室时要将其锁入保险柜内 ; 须送负责同志住所的

密级文件,阅后应及时收回,不得让文件在办公场所之外过夜 ; 不准私 自复制、抄录和保存涉密文电、资料,确需复制、抄录的,省委秘密级 以下文电、资料要经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批准,省委机密级以上及中 央文电要经省委办公厅或发文机关批准。 第四条做好涉密文电、资料的清退和销毁工作。 各科室收到的涉密文电资料,要按规定定期清退。 销毁涉密文电、资料要经分管秘书长、主任批准,逐件核对清楚、履行登记手续后,由市公文资料监销中心统一销毁,禁止未经批准私 自销毁涉密文电资料,禁止向废品收购单位出售文件、内部刊物和资料,禁止将涉密文电资料送销毁工作机构和指定的承销单位以外的单位 销毁。 第五条不准以私人通信、普通电话、无线电话、对讲机、明码电报 等方式传递涉密事项; 严禁密电明传,明密混用; 不准在互联网上存储、传递、涉密信息和处理内部资料。 第六条不准在家属、子女以及其他人员面前谈论涉密事项。 第七条召开涉及秘密事项的会议,必须要有保密措施,对音响、录 音等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以及会议文件的印发和保管,均应严格按照保 密规定进行操作 ; 会议文件的印发、保管、记录、传达要严格按保密规 定办理 ; 与会人员范围不得随意扩大 ; 会务人员要经过认真审查。 第八条制发各类文件、资料等要按《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 的规定》标明密级 ; 如属摘录、复制原始涉密文件,必须保持原定密级,不得擅自改变。

员工人个信息保密制度(新).

佛山市XXXXXXXXX五金电器制品有限司 员工个人隐私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目的:为切实加强公司人事信息保密工作,提高防范和杜绝人事泄密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此人事信息保密管理制度(以下称“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 施行日期:2017年4月20日 一、包含的保密内容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对以下人事信息予以保密: 1、公司员工的个人信息,如学历、工作履历、联系方式、家庭住址、 公司内部职务等信息。 2、公司内部人员岗位调动、工作分工、薪资待遇等信息。 3、公司不予公布的招聘渠道、招聘方式及拟挖掘的意向人才等信息。 4、公司培训的课程名称、课程内容以及外聘培训讲师的个人信息、 外聘费用等信息。 5、公司员工的健康体检状况、体检资料等信息。 6、公司针对员工奖励,违规事项的纪律处分等信息。 二、违反公司人事信息保密制度的行为 公司全体员工出现以下行为可视为违反人事信息保密制度,需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1、在公司内部讨论或向外界透露本制度《规范事项》中第一条款所约束信息的行为。 2、直接向外界用人单位推荐公司员工或间接协助外界挖掘公司员工 的行为。 3、发现有员工违反公司人事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未进行劝阻或未向 公司相关部门举报的行为。

4、其他违反人事信息保密制度的行为。 考核条款: 1、违反本制度《规范事项》第一条款约束内容的员工,如果属于人 事行政部门内部员工,立即调离相关工作岗位并予以局面警告。 2、直接向外界用人单位推荐或间接协助猎头公司推荐人才的员工, 查证属实的,立即调离该岗位,并扣除绩效考核分5分处理。 3、对于举报他人违反人事信息保密制度行为的员工,经查实后,公 司将根据《行政考核办法》相关奖励条款予以激励。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制度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制度(经2008年3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常设办事机构,经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第四条董事会办公室统一负责证监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或董事会办公室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需经董事会或董事会办公室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六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内幕信息的含义与范围第八条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董事会办公室尚未在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事项。第九条内幕信息的范围: 1、公司经营方针或者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之事项为“重大”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100 万元。 5、公司发生重大债务或未能清偿到期的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6、公司季度、中期及年度财务报告; 7、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8、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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