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婚姻冲突与儿童问题行为关系研究的理论进展

婚姻冲突与儿童问题行为关系研究的理论进展

婚姻冲突与儿童问题行为关系研究的理论进展

池丽萍1,2 王 耘1 

(1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研究所,北京100875) (2中华女子学院学前教育管理系,北京100101) 

摘要大量研究指出婚姻冲突与儿童问题行为紧密相关,但在二者关系的解释上有不同观点。其中代表性的理论有社会学习理论、间接作用观点、认知-背景理论和情绪安全假设等。文中详细介绍了4个理论的基本观点并分析了其优缺点。综合这些理论,作者在理解婚姻冲突和儿童问题行为时应该坚持如下3个观点:第一,系统和生态的观点;第二,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观点;第三,情感和认知并重的观点。

关键词婚姻冲突,问题行为,认知-背景理论,情绪安全假设。

分类号B844.1

问题行为指违反社会公认的正常儿童青少年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以及在情绪或社会适应方面不成熟的行为。研究者发现儿童问题行为除受社会环境(如,社区环境的质量、经济结构、居住条件等)、父母因素(父母个性特点、抚养行为)和儿童自身的社会心理因素(气质特征、性别等)影响外,与家庭环境因素,如家庭结构、家庭功能、家庭气氛、父母关系等因素存在密切联系,尤其是父母关系中的消极方面,如父母间的冲突对儿童问题行为的影响更为突出[1-3]。

父母间的冲突即婚姻冲突,主要指夫妻之间由于意见不一致而引起的言语或身体的攻击与争执,它可由冲突发生的频率、强度、内容、风格(公开的/隐蔽的)及冲突是否得到解决等特性来描述。许多研究表明,经常发生的公开婚姻冲突与儿童的多种问题行为(如攻击性、不服从、反社会行为、抑郁、退缩及自我概念发展障碍等)有关。最近,研究焦点开始转向探讨这种联系的发生机制。对机制的探讨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问题,更有针对性地设计干预方案,对需要帮助的家庭进行更有效的治疗,帮助那些处于不利发展环境中的儿童健康成长。很多学者提出各种理论模型来解释婚姻冲突与儿童问题行为之间的关系,但这些理论之间存在较大的分歧,理论整合的工作远远没有完成。在众多关于两者间作用机制的理论中较完整、影响较大的4个理论框架是:社会学习理论(the theory of social learning)、间接作用观点(the ideas of conflict as family system disruption)、认知-背景理论(the cognitive-contextual framework)和情感安全假设(the emotional security hypothesis)。?

1 社会学习理论 

Bandura的社会学习理论[4]是最早被用来解释婚姻冲突和儿童问题行为之间关系的理论。1981年,Belsky提出充满暴力攻击的婚姻冲突为儿童提供了一系列不良的人际交往模式,儿童通过观察父母的行为及其后果,获得有关人际交往的知识和不恰当的攻击性冲突解

收稿日期:2001-10-15 

决策略[5]。该理论强调,父母在冲突中的行为和后果间接强化了儿童的错误观念:攻击行为是一种解决矛盾的可行方法,这种错误观念导致儿童问题行为。研究者发现在婚姻满意度没有显著差异的家庭中,发生在儿童面前的婚姻冲突(即公开的婚姻冲突)比隐蔽的冲突更可能导致儿童的问题行为。Cummings等人[6]的实验研究也发现,目睹成人激烈争吵后儿童对同伴的身体攻击或言语侮辱行为增多。这些说明,在公开的婚姻冲突中,儿童对父母冲突行为的社会学习比婚姻满意度更能精确地预测儿童问题行为;而且,公开冲突发生的频率越高、儿童进行观察学习的机会越多,其产生问题行为的可能性就越大。

社会学习理论不是专门用来解释婚姻冲突和儿童问题行为之间关系的,它只是社会学习理论在具体问题上的演绎,针对性不强。社会学习理论强调个体学习的结果与榜样行为模式间的一致性,而不强调榜样和学习者之间的关系,也不强调父母的冲突关系对家庭系统和儿童的影响,即父母成为儿童的行为榜样只是因为他们与儿童存在时空上的接近性。所以,社会学习理论是一个不涉及情感只体现外在行为表现的理论,对于发生在有着密切情感联系的家庭中的冲突,它不能给出完整的解释。但不可否认它可以对婚姻冲突与儿童外部问题行为产生联系的过程做出其他理论无法相比的明确解释。当然,社会学习理论提供的通常是一种后验的解释,在预测问题行为的有效性上还需要进一步检验。

2 间接作用观点 

有些研究者认为婚姻冲突是通过破坏亲子关系,间接导致儿童的问题行为的[3 ,7]。持这一观点的学者深受系统论的影响,将家庭看作一个系统,认为婚姻冲突通过破坏家庭系统中的夫妻子系统,导致系统中其他子系统和关系——亲子关系的破裂,从而使整个系统破裂,最终导致儿童问题行为。从严格意义上讲,间接作用观点不能称之为理论,它只是用系统的观点看待婚姻冲突和儿童问题行为之间关系的一种研究潮流。持这一观点的研究者们在婚姻冲突如何跨系统地影响亲子关系导致儿童问题行为这一环节上提出了不同看法,可大致分为3类:

第一,父母教育观念、教育行为的不一致在婚姻冲突和儿童问题行为间起中介作用。Jouriles等[8]认为,婚姻冲突消极地影响着父母教育目标、规范、策略、期望的一致性,使儿童无所适从,导致问题行为的产生。而且,教养观念的不一致可能导致更多有关教育行为的公开婚姻冲突。这类冲突与儿童有直接关系,它对儿童发展的影响比那些与儿童无关的冲突更大。实证研究也发现,在这类冲突中儿童表现出更高水平的自责、羞耻和恐惧[9]。

第二,婚姻冲突的消极后果会“外溢”到亲子关系中,破坏正常的亲子交往模式。这种破坏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冲突双方(父母)的攻击行为直接指向儿童,或者通过更曲折的途径破坏亲子关系,如冲突中的一方可能联合儿童反对另一个父母,使儿童成为父母争吵的缓冲器或者父母将婚姻压力转嫁给儿童,让儿童承担冲突带来的压力[10]。儿童卷入冲突后,被攻击的可能性必然增加,这就使得婚姻冲突很容易转化为亲子冲突。

第三,婚姻冲突通过破坏父母和儿童间的情感联系而影响两者间的关系。Goldberg等认为,在长期的婚姻冲突中,父母的情感和精力被耗尽,从而降低了对儿童情感需要的敏感性和反应性,使亲子间不易形成安全的依恋关系[11]。亲子关系的质量会影响儿童对婚姻冲突的评价,缺乏安全、稳固的亲子关系的儿童更容易将婚姻冲突视为对家庭和个人发展的主要威

胁,因此承受更大的心理压力。

有研究者指出虽然亲子关系与婚姻冲突有一定相关,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亲子关系是婚姻冲突和儿童问题行为之间发生作用的中介,婚姻冲突仍可以作为一个独立自变量来预测儿童问题行为[12]。本质上,这种观点只是系统论思想在发展心理学研究中的一种体现,为我们提供了从各种家庭关系的互相作用角度考虑问题的思路,并没有就具体问题提出明确的观点和理论。尤其是,这种观点过分强调间接作用,完全割裂儿童和婚姻冲突的直接联系,使儿童成为各种家庭关系的“牺牲品”,他们深陷在各种家庭关系中却缺乏对各种关系的认识,只能被动地感受亲子关系的情感变化,没有体现出儿童作为认识主体的主动性和作为特殊客体所具有的反作用能力。

3 认知-背景理论 

1990年,Grych和Fincham综合以往有关婚姻冲突和儿童问题行为的研究,提出了这一领域中第一个真正的理论:认知-背景理论[13]。该理论认为,儿童是一个积极的认识主体和问题解决者:他会根据自己以往的经历努力理解并应对父母间的冲突带给他的压力;对冲突的不恰当归因和应对失败带来的压力是导致儿童问题行为的主要原因。

该理论强调儿童认知和背景环境的作用,即认知是在环境中发生并受以往冲突经历的影响。对冲突的认知过程分为初级加工和次级加工两个阶段。在初级加工(primary processing)过程中,儿童感知冲突的发生、感受到冲突带来的压力并渴望减少压力。面临冲突,儿童立刻对冲突情境做出评价。评价受儿童性别、气质特点、过去的冲突经历及家庭气氛等稳定性因素影响,同时也受对冲突过程的期望、当时的情绪等情境性因素影响。儿童对婚姻冲突的评价将决定其感受到的压力水平。进入次级加工(secondary processing)阶段,儿童开始思考冲突为何发生、自己应做出怎样的反应,即对冲突做出归因、对自己的冲突解决能力及解决方式提出期望。次级加工过程也受上述背景因素的影响。

理论在强调儿童认知作用的同时,很重视环境变量,如儿童当时所面临的发展任务及其他压力源对儿童的影响。它几乎囊括了儿童生活中各种相互作用的力量,认为儿童对这些力量的感知是理解婚姻冲突与儿童适应问题的核心。

虽然认知—背景理论以过程定向理解儿童社会认知的作用,但其两个阶段的划分过于笼统,对初级加工过程只一笔代过,忽略了认知加工的基本编码问题。作者及其他研究者[9]以此理论为基础所进行的研究也都忽略了儿童编码能力的差异,但有研究证明儿童对社会信息的编码能力因其年龄、注意品质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异[14]。所以认知—背景理论对认知加工过程的研究并不能体现完整的认知加工的作用。

不可否认,认知-背景理论在婚姻冲突与儿童问题行为的研究中已经取得很大成功,但也有研究者提出该理论过分强调儿童认知加工的作用,而对情绪加工的作用却未给予重视。据此,有研究者从情绪情感角度提出了另一种假设,即情绪安全假设。

4 情绪安全假设 

1994年,Davies和Cummings提出“情绪安全假设”强调儿童情绪在感知、解决婚姻冲突中的核心作用[15]。该理论以依恋理论[16]和认知—背景理论为基础,提出婚姻冲突可能

通过直接和间接两种途径威胁儿童情绪安全导致问题行为,其引发机制集中在儿童的情绪上。一方面,婚姻冲突引起儿童的长期情绪压力,尤其是经常出现的、对家庭具有破坏性的冲突会增加儿童的消极情绪和不安全感。这会影响儿童情绪调节和表达,儿童可能会持续经历自己无法控制的消极情绪,导致各种问题行为。另一方面,长期的消极情绪状态不利于儿童对婚姻冲突做出恰当归因,也会导致儿童问题行为。除了这种直接影响外,婚姻冲突也可能破坏亲子关系而间接地引起儿童问题行为。通常,父母间严重的冲突会导致离婚或父母生理、情感上的精力匮乏,并将婚姻冲突中未能疏导的敌意迁移到亲子交往中,从而威胁儿童情绪安全,或者冲突使父母忽略了儿童的生理和心理需要,敏感性降低,导致儿童的不安全依恋,引起问题行为。

情绪安全假设认为情绪不安全感会表现在儿童对婚姻冲突和家庭关系的认知、情感和应对行为等不同环节上,在任何一个环节上过大的压力都会导致儿童问题行为。但这3个环节不是完全独立的,它们会彼此联系共同调节婚姻冲突对儿童的影响,例如儿童在长期生活中已经形成了对婚姻冲突和家庭关系的一般认识,当儿童面临冲突情境时,有关父母关系、家庭关系的表征使儿童立即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现出恐惧、痛苦、警戒和明显的敌意等情绪反应,如果这种消极情绪反应长期持续下去则会导致抑郁、焦虑等心理疾病。为了减少、消除冲突带来的消极情绪,儿童会主动调节婚姻冲突在自己面前的暴露程度。但缺乏情绪安全感的儿童可能对冲突暴露程度进行过分调节,如儿童过分卷入冲突,成为被攻击的对象;或者逃避冲突以减少冲突带来的消极后果,增加安全感[17]。

情绪安全假设虽然也强调儿童的情感安全和亲子间依恋关系的重要作用,但它与传统的依恋理论又有着根本区别。这种区别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传统的依恋理论强调情感安全是形成亲子依恋关系的基础,而情绪安全假设提出保持和增加情绪安全感是儿童发起行动的主要目标。第二,传统依恋理论从习性学角度出发,认为个体形成对抚养者的依恋是保证个体发展的本能,是种系进化的结果;而情绪安全假设把情绪安全感作为儿童与环境相互作用所要达到的目标而不单纯强调进化和习性学对安全感的解释,拓宽了情绪安全的研究模式,同时,它强调儿童不仅能从单个照顾者(个体)身上,而且能从父母关系的背景(关系)中获得安全感[15],将个体发展置于一个相互作用的生态系统中。

情绪安全假设只是对认知—背景理论的补充,还不能算是一个完整的理论。它假设在认知加工发生的同时还有一个情绪加工过程。诚然,当儿童面对婚姻冲突时确实既有认知加工又有情绪活动,但两个过程是相互交织、相互配合的;剥离情绪作用的认知加工是不真实的,没有认知的情绪调节是不完整的。因此,任何一个完整的理论都应既包括认知过程又包括情绪过程。

5 简评与启示 

上述4个理论针对它们的研究重点而言,我们无法说它是错误的,但是偏颇和不完善之处却是普遍存在的。在分析每个理论的优缺点的基础上,我们抽取其中具有启发意义的观点进行综合评价,得出在理解婚姻冲突和儿童问题行为的关系时应该坚持的3个观点。

第一,研究婚姻冲突和儿童问题行为必须从系统和生态的角度出发,也就是说把家庭作为一个生态系统,从亲子关系或家庭关系的角度来研究家庭变量对儿童的影响。在已有的4

个理论中,社会学习理论强调个体学习的结果与榜样行为模式间的一致性,在这里儿童所观察到的不是具有社会意义的婚姻冲突而是两个个体间(父母)的攻击性行为。父母和儿童之间仅是单纯的被模仿者和模仿者的关系,父母成为儿童观察学习的榜样并不比其他人(影视角色、教师、同伴等)有更多的特殊性,只是因为他们与学习者之间存在时空接近性。所以,虽然社会学习理论讨论的是家庭成员间行为模式的相似性,但它这种相似是基于行为的,并未考虑行为发生的环境和行为者与模仿者之间的特殊关系——家庭这个特殊的系统、父母这种特殊角色对儿童除行为模仿外的重要影响。而间接作用观点从系统的观点出发,尤其强调家庭中各子系统间的相互作用,指出发生在夫妻子系统中的冲突会通过各种途径间接影响其他子系统的平衡及其中个体的发展。作为专门讨论婚姻冲突和儿童问题行为的理论,认知—背景理论和情绪安全假设将研究焦点投向家庭中个体和关系的维持和转化上,认为这种影响一方面可能是夫妻子系统中的个体(父母)将婚姻冲突的消极后果带入亲子子系统中,破坏亲子关系,导致儿童问题行为;另一方面也可能是由于儿童(亲子关系中与婚姻冲突没有直接关系的成员)目睹或介入父母系统(即夫妻子系统)、卷入父母的婚姻冲突,而直接引发儿童问题行为。儿童生长在家庭中,家庭成员、家庭关系会对儿童发展产生影响,但这种影响绝不仅仅局限在行为榜样和模仿与被模仿关系中;确切地说,夫妻关系、亲子关系赋予儿童的社会属性可能在这种影响中起的作用更大。儿童生长在家庭这种环境中使得他的行为发展必然带有家庭的烙印。所以,任何脱离关系、脱离环境对个体行为的理解都是极不完整的。

第二,研究婚姻冲突和儿童问题行为必须坚持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观点,强调儿童和冲突事件的相互作用。以往研究将儿童作为一个被家庭环境、抚养方式、婚姻冲突被动影响的角色,忽视了儿童作为认知主体对各种影响因素的反作用。儿童是一个能够接受、加工和应用社会信息的认识主体,他能够从家庭生活经历中获得对婚姻、家庭的一般认识,这种认识会帮助儿童解释所面临的冲突情景并做出应对反应。

在已有的一些理论中我们可以看到客体信息是如何作用于认知主体,经主体加工后又如何反作用于客体,并在反作用的过程中表现出主体认知加工的问题和偏差。例如,在社会学习理论中,儿童从父母的冲突中获得了一般人际交往的信息和技能,并以它指导自己的交往模式而表现出问题行为。认知—背景理论和情绪安全假设更强调这种相互作用,将儿童看作积极主动的认识主体,儿童根据自己以往对类似情境的经验对目前不断变化的冲突信息进行积极的认知加工或情绪加工并尝试做出应对反应、修正或强化先前的认知、调整应对策略和行为,揭示出儿童对婚姻冲突的某些错误认知和应对方式可能导致其问题行为。但是,间接作用观点则过分强调夫妻关系、亲子关系的恶化、抚养观念和行为的不一致对儿童的影响,而不强调儿童是如何看待这一系列变化、面对这些变化又是如何主动应对的、怎样的应对行为可能导致儿童问题行为的出现。在这种情况下,研究的焦点——儿童,在我们面前是一个“黑箱”,我们只能通过施加在他身上的压力和他的发展结果来猜测他对事件的心理加工过程。所以,我们期望在研究婚姻冲突和儿童问题行为时要坚持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观点,强调儿童和冲突事件的相互作用,采用社会认知的研究范式,从儿童这个主体的角度看待婚姻冲突和儿童发展的关系。

第三,研究婚姻冲突和儿童问题行为必须综合考虑情感和认知的作用。婚姻冲突对儿童

问题行为有影响,这或许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这种影响究竟是如何实现的,我们认为可以从两个角度来分析:一个是考虑情感的影响,一个是考虑认知的作用。间接作用观点从家庭关系破裂的角度来理解婚姻冲突对儿童的影响,在体现系统论思想的同时,却忽视了儿童对家庭关系和父母冲突的认识,认为儿童只是被动地感受父母对自己的情感变化,没有体现出儿童作为认识主体所具有的认知加工和情感加工能力。它展示给我们的是一个缺乏认知能力、情感体验模糊、被动接受各种刺激、做出反应的个体,我们无法了解儿童接受了哪些刺激,经过哪些心理加工过程才出现这样的发展结果。社会学习理论和认知—背景理论都是从认知加工的角度来理解婚姻冲突对儿童的影响,却忽略了情感所起的作用。但认知加工和情感加工两个过程是相互交织、不可分割的,情感加工的结果可能会影响认知加工,进而改变儿童的应对行为。例如,社会学习理论把婚姻冲突与儿童问题行为的关系看作简单的学习过程,忽视了婚姻冲突对儿童的特殊意义,以及儿童对这种事件的情感反应。认知—背景理论虽然考虑到婚姻冲突对儿童问题行为的影响可能是直接或间接发生的,但其研究重点仍然是儿童对冲突的认知。事实上,情绪活动可能会在很大程度上改变认知加工的重点、方向、速度和效率,使儿童的认知过程、行为发展并不像我们各种理论预期的那样按程序进行。这充分说明剥离情绪作用的认知加工是不真实的。情绪安全假设从情感调节的角度来理解婚姻冲突对儿童发展的影响,但却忽视了儿童对具体冲突的认知加工。其实,儿童的任何情绪活动都是以初级的认知加工为基础的,抽离了最基本的认知加工过程,情感调节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认知加工为情感调节提供了目标、方向和方法,正是有了对婚姻冲突逐渐深刻的认识,才使得儿童的情绪活动丰富多彩、使得儿童能够通过情绪调节改变自己对冲突的看法,做出能使自己重新获得情绪安全感的行为,避免出现情绪障碍等问题行为。由此可见,没有认知的情绪调节是不完整的。总之,面对婚姻冲突儿童在认知加工的过程中不断进行着情感加工,当认知加工的结果符合情绪调节的目标时,就形成了对冲突的一种态度或应对行为。儿童就是在认知和情绪相互交织、配合的加工过程中对婚姻冲突和各种社会信息做出判断和反应的。因此,任何一个完整的理论都应该既包括认知过程又包括情绪过程。

参考文献

[1] Hetherington E M, Cox M, Cox R. Effects of divorce on parents and children. In: Lamb M E ed. Nontraditional families: Parenting

and child development. Hillsdale, NJ: Earlbaum, 1982. 233-288

[2] Kelly J B. Children's adjustment in conflicted marriage and divorce: A decade review of research.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Child and Adolescent Psychiatry, 2000, 39: 963-973

[3] Kitzmann K M. Effects of marital conflict on subsequent triadic family interactions and parenting. Developmental Psychology, 2000,

36: 3-13

[4] Bandura A. Aggression: A social learning approach. Englewood Cliffs, NJ: Prentice-Hall, 1973

[5] Belsky J. Early human experience: A family perspective. Developmental Psychology, 1981, 17: 3-23

[6] Cummings E M, Iannotti R J, Zahn-Waxler C. Influence of conflict between adults on the emotions and aggression of young children.

Developmental Psychology, 1985, 21: 495-507

[7] Cox M J, Paley B. Families as systems. Annual Review of Psychology, 1997, 48: 243-267

[8] Jouriles E N, Pfiffner L J, O’Leary S G. Marital conflict, parenting, and toddler conduct problems. Journal of Abnormal Child

Psychology, 1988, 29: 940-950

[9] Grych J H, Fincham F D. Children's appraisals of marital conflict: Initial investigations of the cognitive-contextual framework. Child

Development, 1993, 64: 215-230

[10] Snyder J R. Marital conflict and child adjustment: What about gender? Developmental Review, 1998, 18: 390-420

[11] Goldberg W A, Easterbrooks M A. Role of marital quality in toddler development. Developmental Psychology, 1984, 20: 504-514

[12] Peterson J L, Zill N. Marital disruption, parent-child relationships, and behavior problems in child. Journal of Marriage and the

Family, 1986, 48: 295-307

[13] Grych J H, Fincham F D. Marital conflict and children's adjustment: A cognitive-contextual framework. Psychol ogical Bulletin, 1990,

108: 267-290

[14] Dodge K A, Price J M. On the relation between social information processing and socially competent behavior in early school-aged

children. Child Development, 1994, 65: 1385-1397

[15] Davies P T, Cummings E M. Marital conflict and child adjustment: An emotional security hypothesis. Psychological Bulletin, 1994,

116: 387-411

[16] Bowlby J. Attachment and loss. Vol. 2: Separation. New York: Basic Books, 1973

[17] Davies P T, Cummings E M. Exploring children’s emotional security as a mediator of the link between marital relations and child

adjustment. Child Development, 1998, 69: 124-139

THEORETICAL ADVANCE ON THE RELATIONS BETWEEN MARITAL CONFLICT AND PROBLEM BEHAVIORS IN CHILDREN

Chi Liping, Wang Yun

(Institute of Developmental Psychology,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Beijing 100875)

Abstract: A number of studies suggest that there is close relationship between marital conflict and problem behaviors in children. There have been various ideas proposed about the pathways linking marital conflict to problem behaviors in children. Four main theoretical frameworks, including theory of social learning, ideas of conflict in family system disruption, the cognitive—contextual framework and the emotional security hypothesis which have emerged in this field were introduced. The shortcomings and advantages of the frameworks were analyzed, and then some conclusions abou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arital conflict and problem behaviors in children were drawn, such as the ideas of system and ecology, objective-subjective interaction, emphasis on both cognition and emotion.

Key words: marital conflict, problem behavior, cognitive-contextual framework, emotional security hypothesis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