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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农村土地城市化的比较研究

国外农村土地城市化的比较研究
国外农村土地城市化的比较研究

国外农村土地城市化的比较研究

陈 霞

(武汉工业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

摘 要 对日本、美国、新加坡三个国家在农村土地城市化过程中的具体操作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比较、分析,并总结出了他们各自的特点。

关键词 农村土地 城市化 比较研究

中图分类号 F311

城市发展对土地的扩张性与土地有限性的矛盾并不仅仅只有中国才面临,世界各国都如此。如发达国家中的美国、西德和比利时,从1950~1970年,非农用地的面积分别增加了25%、35%、55%。在60年代,意大利、加拿大、法国的非农用地也分别增加了31%、18%、11%。发展中国家非农用地的扩大也很迅速,如,印度的德里区,其工商、住宅和办公用地由1958年的3807.5万hm2增至1981年的16870万hm2。埃及从1960~1980年因城市扩大占用的农田将近50万hm2。

面对相同的问题,各国采取的措施却不一样,我们不妨比较一下日本、美国和新加坡农地城市化的具体措施,分析他们的特点,对我们会有很大启发。

1 日本

日本国土狭小、总面积仅约37.7万hm2,人口密度高达322人/hm2,为世界人口密度的8.9倍。日本领土3/4为山地与丘陵,其余1/4为台地、低地与平原。日本土地利用的变化明显受土地资源不足尤其是耕地资源贫乏的约束。以建设用地的增加为例,1965~1984年共增加87万hm2,年均增加4.6万hm2。相比之下,美国建设用地的增加迅速得多,1969~1982年城市用地和交通用地共增加599.5万hm2,年均增加46.1万hm2。资源贫乏使日本政府十分重视土地的开发、利用和整治工作,战后制定了大量与土地开发、利用有关的法规和计划,这些法规和计划的实施,对于控制建设用地的扩大和对耕地的保护无疑是很有成效的。

日本是土地私有制的国家,日本土地65%为私人所有, 35%为公地,且多为不能用于农业、工业或住宅的森林地和原野。因此,解决公用事业建设的用地问题,必然要靠私有地。日本国宪法既有在公共需要时可以征用私人财产的规定,也有保障私人财产的规定。日本政府于1951年制定了《土地征用法》,规定重要的公共事业都可以运用土地征用制度,如:根据城市规划确定的道路、公园建设,根据河川法进行的堤防建设,根据港湾法进行的港湾建设等。征用土地一般程序如下:①申请征地;②登记土地和建设物;③起业者与地权人达成征购协议;④申请征用委员会裁定;⑤让地裁定;

⑥征用终结。

由上可见,日本政府在征用土地过程中,往往需要取得私人财产或对其利用方法进行限制。因此他们认为,当征用这种行政措施直接给私人财产权造成损失时,就得既照顾公共利益又尊重私人财产权,对私人财产权等的损失要进行赔偿。日本人认为,政府征用土地都是为了公共事业,所以从理论上讲,应向受益于这些公共事业的全体社会成员征用土地,但是,在现实中却无法这样做。因此为了兴办起这些公共事业,只得让某些财产所有者做出牺牲。至于对这些财产所有者造成的损失,则用税收和这些公共事业的利用费所形成的公共财源来赔偿。日本征用土地的赔偿有以下5种:①征用损失赔偿:公共事业征用特定者的财产时,按被征用财产的经济价值即正常的市场价格计价赔偿,就是征用损失赔偿。②通损赔偿:在日本,征用土地是无视权利者的意志强制进行的,因此,还需对征用土地而带来的损失进行赔偿。通损赔偿主要包括对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设备、树木等固定在土地上的物体的搬迁费用的赔偿,以及对搬迁建筑物时发生的其他费用损失和动产等搬迁费用的赔偿。③少数残存者补偿:少数残存者因生活共同体被破坏而遭受损失,所以要支付适当的赔偿以维持生活。④离职者赔偿:这是赔偿土地权利者的雇佣人员因土地被征用而失业时发生的损失赔偿制度。⑤事业损失赔偿:这是一种在公共事业完成开工后造成的噪音、废气、水质污染等损害的赔偿。

综观日本土地征用制度,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特点:第一,日本为公共事业需要而征用土地时,必须经过管理部门审批,必须符合《土地征用法》,以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第二,征用土地的价格是土地的经济价值,即市场价格。第三,除了支付土地的市场价格外,另外对一些直接或间接损失也必须进行赔偿。

2 美国

美国幅员辽阔,国土面积936.3万hm2,人口密度25.4人/km2,境内平原面积显著大于山地面积,海拔不足5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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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ENCE&TECHNOLOGY PROGRESS AND POLICY

的地区约占56%,超过2000m的只占11%。美国农用地资源十分丰富,1985年人均耕地0.80hm2。同日本相比,美国土地利用的变化受土地资源不足的约束很小。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生活方式和交通方式相应变化,城市用地面积不断增加,1959~1969年为15.4万hm2,1970~1974年达到30.3万hm2,而在1975~1982年则增至63.8万hm2。这种递增趋势与日本在70年代后宅地增加显著减缓的情况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其原因,一方而由于美国人口增长相对较快,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美国人均城市用地不断增加。后者又与美国较高的收入、较高的地价,尤其是和家庭数、户均用地的较快增长以及小城市的迅速膨胀等有关。但是美国非农用地面积的增加对农用地的影响较小。虽然各项建设每年要占去大量耕地,可耕地资源仍处于富余状态,即使如此,美国仍采取一些办法来限制农业用地向城市用地转化。因为美国较早认识到了土地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密切联系。半个世纪以来,特点是近10、20年,由于世界人口呈几何级数递增和土地资源掠夺性的破坏,使人类的生存空间日益狭小恶化,使土地支持人类生存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受到严重破坏,越来越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美国较早对土地管理体制进行变革,使土地管理体制日益成为土地资源的“保护神”和“减灾器”。如美国自1776年独立,联邦政府将土地收归国有,之后,大部逐步卖给私人。为办理土地登记和管理土地买卖,于1812年成立了联邦土地办公室。早期美国大量开垦土地,以发展农业生产。由于对土地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缺乏合理规划和有效的管理,滥用土地、乱伐森林,造成水土流失,生态失衡。严重的恶果使美国政府认识到保护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的重要。体现在土地管理体制上是于1846年联邦内政部将原土地办公室撤消,成立了主管联邦土地并对州和私人的土地利用行为进行协调的土地管理局。1973年美国俄勒冈州通过了州《土地利用规划条例》,其主要目标是保护农业用地。该条例提出“农场专用区”概念,并规定,凡按土地等级被划定为优等或有价值的所有农地,必须作为农场专用区。此外,该条例还规定,所有小于4hm2的地块只有符合农业土地利用政策时,方可进行交易,以此来控制对土地的零碎分割。此外,在地产税、遗产税及其他方面给农场专用区的农场许多优惠条件,以补偿对他们的限制,该州的条件得到了公众的强有力支持。事实证明,即使在经济和人口显著增长时期,它也能阻止农业用地向城市用地的转换。另外,美国的纽约州、新泽西州、马里兰州等地在80年代开始仿照英国过去实行的土地发展权转移的办法,实行由政府监督实施的发展权转移。该办法作为限制农业用地向城市用地转换的一项重要措施,其具体内容是:首先须建立仅允许农耕活动的农业保护区,之后,根据其发展潜力,换算为一定数量的发展权,分配给所有在保护区内的农田所有人。指定保护区内的土地所有者能将他们的发展权出卖给指定开发区的所有者,指定开发区的土地所有人只有在拥有一定数量的发展权后才可进行土地开发。另一种办法是政府收购发展权,然后将土地出租给农民使用。

由上可见,美国的土地征用制度有以下几个特点:①作为土地资源较充足的国家,仍采取种种手段限制农地向非农地转化,这与他们对土地资源的珍惜是分不开的;②美国一向认为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所以一旦私人土地所有权在某种范围内受到限制时,被限制人就能从税收等许多方面享受着优惠,以至达到补偿的目的。

3 新加坡

新加坡在历史发展上曾是英国的殖民地,沿用的是英国的土地制度,国有土地的数量约占国土总面积的60%左右,新加坡独立以后,为适应经济和建设发展的需要,国家通过强行征用人个土地的办法扩大了国有地产,用于国家建设。因此全国私人占有的土地面积已由独立前的40%下降至20%左右。在土地征用制度上也有自己的特征。新加坡的土地征用法规定,凡是为了公共目的而使用所需的土地,政府都可以进行强制性的征用,然后由政府和法定机构进行开发和建设。一般说来,征用的往往是大片土地,这样使大面积的土地得到及时清理,便于成片开发和建设。这种强制征用私人土地的办法对土地所有者无疑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是个十分敏感和有争议的问题。为了防止滥用土地征用法赋予的权力,政府规定了非常详细的征地程序。政府部门和法定机构提出土地征用建议前,必须经过充分的调查和研究,充分论证开发项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征用土地的正当理由和合理要求,搞清同项目开发相关的一切技术问题。查清被征土地的权属关系及其他状况,在此基础上提出土地征用建议。建议呈报给规划审查委员会审核,得到同意后,经国家发展部部长呈交给内阁和总理最后批准,并在政府的征用土地宪报上予以公布。自宪报公布之日起,征地过程就开始了,征地机构办理具体的手续和工作。

关于征用土地的补偿。1973年修订的土地征用法规定,凡是按照土地征用法征用的土地,或按1973年11月30日的市场价格支付补偿费,或按征用土地宪报之公布之日的市场价格等支付补偿费,两者取其低者。所以征地补偿价格较低,同时不受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此外,所征土地以征用时的用途和分区为基础进行计价。例如,土地功能分区中规定为“农业”用地,就严格地按这些用途作价。至于被征用后新的用途,以及产生的更高价值,则不作考虑,结果,无疑使征用补价格偏低。为此,被征土地者之间往往地价而发生矛盾和争执,甚至提出上诉。

所以,新加坡的土地征用制度,一方面政府根据需要强制征用,而另一方面补偿费偏低甚至只有市场价格的1/10,这样必然导致征地者与被征者之间的矛盾,并且这种矛盾愈演愈烈。

纵观各国的土地征用制度,虽然各有自身的特点,但我们可以得出如下几条结论:第一,征用权的唯一主体是国家;第二,征用法规严密,以确保农地不随便被吞噬;第三,征用补偿一般以市价计算、个别国家补偿较低,引起争端。

(责任编辑 慧 超)

收稿日期:200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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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 第17卷 第6期 科技进步与对策 (总第110期)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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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已占据我区地方经济的主导地位。特别是近年以来,滨海新区的建设带来的招商引资、开放开发、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不但带动了全区的社会经济的腾飞,更加速了全区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 二、城市化面临的问题 1.农村城市化的改造和拆迁因没有建设好的园区入驻,产业的拆迁、外迁,有的甚至消亡,既建设了集体的收入,影响税收,又对招商引资和现有企业的扩大经营造成了较大的影响。近年来,一些乡村由于重点工程项目占地,使不少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大批退出第一产业或者自谋生路。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就是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和农民养老问题等关乎社会保障与稳定的问题日益严重。同时,由于农村补偿款不到位,导致农民上访不断的情况时有发生,引发了社会不稳定的因素,这些值得我们这些干部和政府部门引起足够的重视。 2.随着我区城市化建设的迅速发展,我区城中村在地域上已是城市的一部分,但在外在形态,管理体制,生活方式等方面仍受着农村模式的影响,体制的不合理也不适应城市化、市场化、现代化的发展要求。与城市发展极不协调,各种社会问题日益突出。例如,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社会治安问题复杂;居住环境因为没有合理规划及自身的原因,存在着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土地资源缺乏统一全面的规划,

2019年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现状与发展趋势预测-15页文档资料

2015-2022年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现状调研分析及发展趋势报告 报告编号:1577590

行业市场研究属于企业战略研究范畴,作为当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咨询服务,其研究成果以报告形式呈现,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一份专业的行业研究报告,注重指导企业或投资者了解该行业整体发展态势及经济运行状况,旨在为企业或投资者提供方向性的思路和参考。 一份有价值的行业研究报告,可以完成对行业系统、完整的调研分析工作,使决策者在阅读完行业研究报告后,能够清楚地了解该行业市场现状和发展前景趋势,确保了决策方向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中国产业调研网Cir基于多年来对客户需求的深入了解,全面系统地研究了该行业市场现状及发展前景,注重信息的时效性,从而更好地把握市场变化和行业发展趋势。

一、基本信息 报告名称:2015-2022年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现状调研分析及发展趋势报告 报告编号:1577590←咨询时,请说明此编号。 优惠价:¥6480 元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网上阅读:http://cir/R_JianZhuFangChan/90/NongCunTuDiLiuZhuanFaZhanQuShiYuCe FenXi.html 温馨提示:如需英文、日文等其他语言版本,请与我们联系。 二、内容介绍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随着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逐步形成,农村土地价值稳步上升,农村资本市场规模显着扩大。农村土地使用权资本化将给每个农村家庭直接带来财富增值。 据中国产业调研网发布的2019-2022年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现状调研分析及发展趋势报告显示,保守估计,农地使用权资本化价值达10万亿元以上。随着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逐步形成,农村土地价值稳步上升,农村资本市场规模显着扩大。根据中国社科院调查,农地整体租金水平是每亩每年290元。按5%的平均收益率计算,每公顷耕地(仅用于农业项目)的价值约8.7万元,由此可以初步推算出我国18亿亩耕地的潜在价值为10.44万亿元。实际上,随着土地租金的逐年增长,以及未统计在册的土地,全国农村资本市场规模更大。 2019-2019年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行业市场规模 中国土地流转面积快速增长。近几年中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快速增长,2019年约为6372 万亩,仅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5.2%。截至2019年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4.03亿亩,比2019年底增长18.3%;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30.4%,比2019年提高4.7个百分点。流转出承包耕地的农户达5833万户,占家庭承包农户数的25.3%,比2019年上升2.4个百分点。有8个省市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比重超过35%,分别是:上海71.5%、江苏58.4%、北京52.0%、黑龙江50.3%、浙江4 8.0%、安徽41.0%、重庆39.7%、河南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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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出租,不准转作宅基地和其他非农业用地。”这阶段为逐步承 认流转阶段 (三)、xx年8 月29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 __常委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 __农村土地承包法》,于xx 年3 月1 日起施行,该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正式确立,并对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起到了促进作用。《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 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此原则性的规定保证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长期性和稳定性,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创造了良好的前提条件。农村土地承包法对此作出了规定,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进行出租、转包、转让、互换或其他方式流转。此规定充分的体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受法律的保护。此阶段为正式确立流转阶段 (一)、转包。转包是指转包方在有效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存 在的前提条件下,在承包期内以一定期限依法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或其他织从事农业生 产经营的行为。 (二)、出租。此方式是现在最常见的流转方式,因农村劳动力 大量转移到城市,造成农村人口的流逝,很多农户无法耕种自家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他人,此处“其他人”不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

转变农民传统观念,促进农村城市化进程

一 农村城市化,是农村社区形态向城市社区形态转化的一种过程和发展趋势,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城市化水平是反映农业现代化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农村城市化就其本质而言,是指大部分农业人口逐渐脱离农业,向城镇集中,从而使城镇人口和非农业比重逐渐增大的过程。目前,我国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以及部分大中城市的郊区,正向着城镇化、城市化的方向迈进。 农村城市化,向成人教育发出了新的呼唤。产业结构的变化,劳动力的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动,要求将乡镇企业的职工教育、外来民工教育、征地工的上岗培训及一部分劳动力的转岗培训放在成人教育的重要工作议程。与此同时,还有一项教育任务需要引起成人教育工作者的重视,这就是转变农民的观念。 农村城市化的内涵是全方位的,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农民普遍接受了城市文化,其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与城市化进程的需求相适应。为了减少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羁绊,成人教育在开展文化技术培训、发挥经济功能的同时,应该将转变农民的传统观念作为一项重要任务。 二 农村城市化的进程给传统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带来了深刻的变化,必然与农民的传统观念发生猛烈的碰撞,其表现是多方面的。 农村城市化的一个显著特征是非农产业的比重增大,经济结构呈现多元化的态势。伴随着以乡镇企业为代表的非农产业的大发展,一些城市化程度较高的农村地区,商业、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信息业等第三产业也开始兴起。在这样的背景下,大批农业劳动者实现了产业的转移,他们的劳动对象和劳动手段都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他们从事的已不是以农业为主兼营他业的小农从业方式的劳动,而是大量采用机械化操作,大量采用现代科学技术的专业化劳动。即使依然从事农业的人员也告别了传统的生产方式,开始从事都市型农业的各种生产活动。这一切,迫切要求从业人员学习更多、更新的科学文化知识,树立强烈的求知观念,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角色转换的需要。 然而,传统农民所从事的小型、分散的小生产活动使他们形成了观念上的保守、目光上的短视。他们囿于生产活动的限制,比较安于现状,缺乏接受新知识的迫切性。他们认为学技术既费时又花钱,担心又未必能学成。不少人对未经亲自实践所证实的经验和技术,往往持怀疑态度,他们对教育培训抱有一种厌学情绪。一些致富后的农民,家用电器、高档家具一应俱全,惟独缺少一个书柜;每月不低的生活消费支出中,用于自身文化教育的支出微乎其微。这种学习上的惰性与求知观念形成了尖锐的对立。 乡村非农化的特点,使一大批农民开始从事农业领域以外的经济活动,在市场经济的风浪中搏击,这就需要树立一种竞争观念和信息观念,敢冒风险,勇于开拓前进;同时充分利用现代手段收集和传递信息,按照信息了解市场需求,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在竞争中取胜。而传统农民是小生产者、小私有者,经受不起任何一点风险造成的损失,往往存有一种谨慎行事、怕担风险的心理,不求创新,小富即安,习惯于守业而不肯创业。

土地流转现状社会调查报告

土地流转现状社会调查报告 坚持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流转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三权分离的原则。即在稳定家庭承包制的基础上,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经营者使用权三权分离,明确所有权,稳定 村位于中部,325省道穿境而过,距镇政府3公里,距大峡谷旅游区7公里。全村辖6个村民小组,484户,人口1607人,劳动力743人,外出务工224人,其中:乡外县内52人,县外省内110人,省外278人。全村农用地总面积7427亩,其中:耕地1778亩,园地2697亩,林地2952亩。外出务工收入55万元,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806元。主导产业为茶叶、蔬菜、旅游和生猪养殖,年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为763万元。 一、村土地流转现状 到年底,全村土地经营权流转604亩,占全村耕地总面积1778亩33.97%,流转土地农户183户,占全村总农户数484户的37.81%。其中:大宗土地经营权流转四起,流转土地农户153户,占全村总农户数484户的31.61%,流转土地面积580亩,占全村耕地总面积1778亩32.62%;农户之间零星的土地经营权流转30户,占全村总农户数484户的6.20%,流转土地24亩,占全村耕地总面积1778亩的1.35%。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形式主要为为转包、转让、出租、互换,土地经营权流转后的用途为农业用地。二、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特点

1、大宗土地经营权流转已开始起步。从年至2011年村委会班子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出台的农 村土地流转政策,解放思想,结合村情,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抓住机遇,深入到户宣讲土地流转政策。先后引进现代农业展示园、御景园、脱景园和兴农蔬菜专业合作社等企业实体,落户村,形成了“三园一社”以土地流转为为基础,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格局。大宗土地经营权流转四起,流转土地580亩,占全村耕地总 面积1778亩的32.62%。涉及农户153户,占全村总农户484户的口31.61%。 2、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规模经营效益增加。村大宗土地的流转,使土地规模经营效益凸显。一是大宗土地的流转,使土地的投入加大。承租土地的企业对土地进行平整和水、电、路、沟的综合整治,以及高效农业设施的引入,对土地的投入不断加大。年,现代农业展示园入住该村,租地210亩,并对流转的土地进行水、电、路、沟的综合整治,并根据全县经济发展的要求,引进高农公司、赤诚生物、县农科所等七家企事业单位入住展示园,进行花卉、 优质茶苗、五倍子、油茶苗的培育,投入500多万元,产值近1000万元。二是土地经营权流转户的年收入增加。土地流转户土地收益稳定。土地流转户每亩土地的租金为500元,加上国家的各项惠农补贴60元左右,土地流转户每亩土地的固定收入可达560元左右;土地流转户务工收入增加。农户的土地流转后,承租土地企业的用工都优先雇用土地流转的农户,使其在获得稳定的

农村土地流转现状面临的困难及对策建议

农村土地流转现状面临的困难及对策建议近年来,随着我镇外出打工人员的逐年增多和二、三产业的不断发展,一部分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不再依赖土地,这就造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象比较普遍。现将我镇土地流转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 自去年,全区土地流转工作会议以后,罗村镇通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种养大户通过承租、承包、转让、入股等形式进行土地流转,建设现代家庭农场,开展适度规模经营。目前,全镇整建制的对聂村村和罗村村承包耕地进行了土地流转,合计流转的2144.2亩。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需要一定的产业支撑。罗村镇作为传统的工业镇,目前农业比重小,农业产业化水平还不高,农业效益较为低下,农业产业作为农村土地流转的一种内在动力的作用还很弱。 二、土地流转的政策建议 (一)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监督管理,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我县是一个人多地少和农业人口比重大的农业县,农村土地不仅是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因此,政府工作各部门必须对农村土地问题给予高度的重视,要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把党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落实到位,维护好农民的根本利益。加强我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重点要从宣传、规范、完善、解决四个方面来抓。一是要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增强干部群众法

律意识。《农村土地承包法》正式实施以来,我们就把宣传贯彻这部法律作为农村土地工作的一件大事,积极组织编印《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汇编》,免费发放到千家万户;二是要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三是要完善土地承包流转程序,维护农户的利益。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要做到充分尊重农户的意愿,规范土地流转手续,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四是要解决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活动。 (二)多种方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积极引导农户通过转包、转让、出租、互换、入股、委托流转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有资金、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种养大户,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人员等单位或个人通过接包、租赁、入股、委托经营等形式连片经营农户流转的土地,开展土地规模经营。探索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形式进行农业合作生产。在土地仍是农民收入主要来源,土地流转基本条件不够具备的地区,要围绕当地主导产

农村城市化进程调研报告

农村城市化进程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和现状 地处海河中下游,东接港,向内辐射“三北”(华北、东北、西北),向外辐射环渤海,既是三北地区到港的必经之路,又是链接市区 与滨海新区的重要通道。行政区共辖9个街,分别为张贵庄街、丰年 村街、新立街、华明街、无暇街、万新街和金钟街、军粮城街、金桥街。xx年底全区常住人口45.3万,户籍总人口 32.35万,其中农业 人口19.85万,非农业人口12.5万,另外有外来人口18.3万。 原以农业为主要产业,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和 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到2005年,虽然全区农业户口人数仍占60%以上,但农业产值所占比重已不到4%,务农劳动力已经不足全区农业户 口的10%。这些数据说明二三产业已占据我区地方经济的主导地位。特别是近年以来,滨海新区的建设带来的招商引资、开放开发、产业结 构的进一步调整,不但带动了全区的社会经济的腾飞,更加速了全区 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 二、城市化面临的问题 1.农村城市化的改造和拆迁因没有建设好的园区入驻,产业的拆迁、外迁,有的甚至消亡,既建设了集体的收入,影响税收,又对招 商引资和现有企业的扩大经营造成了较大的影响。近年来,一些乡村 因为重点工程项目占地,使很多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大批退出 第一产业或者自谋生路。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就是农村劳动力就业转 移和农民养老问题等关乎社会保障与稳定的问题日益严重。同时,因 为农村补偿款不到位,导致农民上访持续的情况时有发生,引发了社 会不稳定的因素,这些值得我们这些干部和政府部门引起充足的重视。 2.随着我区城市化建设的迅速发展,我区城中村在地域上已是城 市的一部分,但在外在形态,管理体制,生活方式等方面仍受着农村 模式的影响,体制的不合理也不适合城市化、市场化、现代化的发展

人口城市化与土地城市化之我见

人口城市化与土地城市化之我见 ---取之于民用之于城中文摘要: 随着相关政策的出台,我国正在进行一场算的上是很大的“运动“—旧城改造。人口城市化、土地城市化、农民被上楼等随之火热的词语也频频亮相。国内学者们对土地城市化和人口城市化的讨论也随之进入近乎白热的阶段。对于我国现阶段城市化的现状,我认为是---取之于民用之于城。 关键词: 土地城市化城乡挂钩城市发展农民 城市化具体的体现就是人口城市化和土地城市化,而从其最一般的意义上理解,也就是指随着经济发展,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不断上升的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城市化过程就是人类文明进程的缩影。正是因为城市的诞生,才使人类开始迈进文明阶段,也正因为城市的发展,才使人类社会不断迈向现代文明。中国是世界上最早的城市发源地之一。但是城市的产生并不意味着城市化的开始,只有在近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出现,尤其是工业革命以后,城市经济关系开始渗透到乡村,并占社会主导地位时,才开始了城市化的进程。而第三产业的蓬勃兴起,尤其是当代社会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又进一步加快了城市化的发展。我国《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中把城市化定义为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以及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但是由于建国后经济社会发展的独特性,和人口组成的独特性,使我国城市化发展具有一些显著特征: 波动性、低水平性和滞后性。 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几个特点加上我国的人口和经济现状就决定了在此过程中对农村的影响也是巨大的,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提出这种联系所带来的影响更是明显起来。 城市化对农村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农地和农民的过速非农化以及这种现象带来的种种后果。在世界上我国就是一个严格保护耕地的国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应该是农地转让的一个边界条件,就是说,农地转让无论多么自由,也不能自由到破坏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至于到威胁国家粮食安全的程度。现行法律为了约束政府的土地征用和 经营权,一再重申“严格保护耕地”的立法意图,不断改进行政等级土地审批权的权限和程序,也始终坚持“为了公共利益才可征用农地”的宪法准则。但其结果却往往是突破耕地保护的警戒线。

土地流转论文-农村土地流转现状、问题及建议

农村土地流转现状、问题及建议 随着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完成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定,农村经济得到了飞跃发展,但是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和农村城镇化建设进程的进一步加快,一方面,土地在农民家庭经营中的地位发生了变化,一些农村劳动力自愿摆脱土地的羁绊,或远离家乡热土外出打工,或到农村城镇经商置业,或就近服务于二、三产业,呈现出空前的“退一进二闯三”的职业分化转移趋势;另一方面,农村产业化经营要求农业经营规模化,而土地使用逐步向专业能手集中又是农业规模经营的重要前提。因此,如何进一步加快与完善土地流转,已成为目前农村工作的重要课题之一。为此藁城市土地局组织人员对全市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 一、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现状和主要形式 截至目前,藁城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19216亩,占全市家庭经营面积2.54%,涉及农户4201户,占农户总数的2。47%。土地经营权流转形式多样,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转包。即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绘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全市实行转包的土地面积有12960亩,占流转总面积的67.4%。 2.转让。即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全市实行转让的面积有2354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2。3%。 3.互换。即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全市实行互换的面积有452亩,占流转总面积的2。4%。 4.人股。即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全市实行入股的面积有256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3%。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中国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引言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土地问题是影响“三农”问题解决的关键,而如今土地问题的核心是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地变迁经历了从土地改革,到农业合作化,再到人民公社,最后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过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还原了农业家庭经营最优的特征,经过让家庭成为自身经济活动的剩余索取者,家庭成员成为财产的股东,并赋予家长配置资源、协调生产和应用激励手段的权力,其结果是“一个家庭责任制下的劳动者劳动激励最高,这不但是因为她获得了她努力的边际报酬率的全部份额,而且还因为她节约了监督费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绩效是显著的。林毅夫在分析1978-1984年间中国农业增长的源泉时,运用生产函数法测算,此间农业产值增长42.23%,在各种解释变量中,制度变量的贡献约占46.89%,相当于同期化肥、资本、劳动力、土地投入的总效应。可是,作为一项制度创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可能一劳永逸地解决农业增长中的全部问题。因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运行过程中逐渐暴露出一些缺陷和不足:其一,家庭经营规模细小,土地零碎,既妨碍了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又妨碍了农业的机械化;其二,随着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农户兼业化日益严重,农业生产成为许多农户的副业,这既不利于传统农业向高效的现代农业转变,也不利于农地的可持续利用;其三,农民对土地的依恋心理增强,给具有现代意义的农民离土离乡增添了新的困难;其四,农民的组织程度降低,农户分散化,使现代农业科技和先进生产经验、先进耕作技术的传播与推广变得比

中国农村城市化进程分析论文

中国农村城市化进程分析 摘要: 城市化发展是一个历史的进程,它对人类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以及社会文明的进步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城市化的进程中,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也在逐步进化。关于城市化,其理论研究非常之多,也存在不少争论,研究区域的区位论,劳动力流动的二元经济结构理论,非均衡增长理论以及生态论等等,都从各自的角度阐述了城市形成的内在动力和表现形式,对这些文献的回顾和评价,有助于对城市化本质的理解和对城市化进程的认识。 关键字:城市城市化农村经济发展阶段人口一.城市化的定义 世界城市化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人们对城市化理论的探索也积累了大量的成果。尽管如此,人们对城市化的认识仍然有着不同的看法,正确理解城市化的定义以及相关的概念对于进一步认识城市化的进程及其发展规律,具有重要的意义。 城市化的概念源于英文urbanization, urban意为城市、都市;-ization是表示行为发生的过程,即“化”的意思。那么从字面理解,城市化就是非城市地区向城市地区转变的过程。但是,许多学者认为,城市化是一个内容非常丰富的过程。这个过程,不仅包括形式上的城市、城镇数量的增加及其规模的扩大,人口向城市的集中,还包括实质上的区域产业结构的转变,以及城市文化、文明、意识和精

神的扩散。因此,城市化的定义包括质和量两个方面。从量的角度讲,城市化过程意味着农村地域不断被转化为城市地域,主要表现在城市地域范围的扩大和城市人口规模的增加。但从质的角度讲,城市化过程是一个不断被城市“同化”的过程,即城市的先进生产力、现代文明不断向农村传播和扩散,城市本身的产业结构升级、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不断改进,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综合看来,城市化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涵: 第一是人口的城市化。 第二是空间城市化。 第三是乡村城市化。 可见,城市化实际上是一个以人为中心的、受众多因素影响的、极其复杂多变的系统转化过程,包括硬件结构和软件结构两大系统的更替和提升,是一种从传统社会向现代文明社会的全面转型和变迁过程。城市化不仅是农业人口转化为非农业人口,并向城市(镇)集中和聚集的过程,而且是城市(镇)在空间数量上的增多、区域规模上的扩大、职能和设施上的完善以及城市(镇)的经济关系、居民的生活方式以及人类的社会文明广泛向农村渗透的过程。城市化过程既是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的过程,同时也是广大农村居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得到极大提高,逐步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最终实现消除城乡差别和工农差别的过程。 二.中国城市化发展的四个阶段

城市生态学(5.6.3)--城市化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案例三 城市化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城市化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大工业的发展而加速,近50年来,世界城市化进程十分迅速,世界城市人口由1950年的29%上升到1985年的41%。发达国家城市总人口由1950年的54%,增加到1990年的73%。中国城市化率也由1949年的10.6%,提高到目前的32%。城市化已是世界性的普遍现象,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但是城市化的发展和城市人口的高度集中,也带来了一系列城市环境问题,如用地紧张、交通拥挤、环境污染等。城市化也给土壤环境带来冲击和影响,城市土壤环境与城市化和城市环境有密切关系。 一、土壤利用方向方式变化对土壤的影响 城市化的发展使土壤环境和土壤理化性质发生明显变化,城市化使部分土壤的利用方向和利用方式发生改变,利用方向和方式的改变就会影响土壤理化性质的变化。城市建设使一部分耕作土壤变为园林土壤,对于耕作土壤,作物从土壤中吸收养分成为植物体的组成部分,由于作物收获,来自土壤中的大部分养分元素离开土壤,长年累月,土壤中这些养分就会不断损失,使土壤趋于贫瘠,这就需要通过施肥等不断向土壤补充N、P、K以及其他植物营养元素,以补充种植作物而损失的养分。耕作土壤的耕层厚度一般也较为稳定,大多稳定在犁底层之上的20~30cm土层以内。耕作土壤改为园林土壤后土壤养分损失、补充、循环明显不同,园林土壤的养分主要靠生物小循环的“自肥”作用,即园艺植物从土壤中吸收养分,然后又通过枯枝落叶凋落物或植物残体把从土壤中吸收的元素归还土壤,土壤中养分的补充主要来自植物残体有机质的矿质化作用,土壤有机质层将随着园艺土壤年龄的增长而加厚,而且原有的犁底层也将逐渐消失,土体的通气性、透水性随之发生变化,土壤水分和养分的移动较为通畅,不受犁底层所阻隔。 城市化使部分土壤的利用方式发生变化,城市人口集中,每天需要大量蔬菜,这就使城市郊区部分或大部分土壤由原来种植粮食作物或其他作物而改种蔬菜,这不仅是城市居民生活的需要,而且种植蔬菜的经济效益往往比种植粮食高。由于种植蔬菜与种植粮食的耕作方式不同,如种植蔬菜与种植水稻的耕作方式差异很大,因此菜园土与水稻土的理化性质就有明显区别,如土壤氧化还原电位菜园土大多处于以氧化状态为主,Eh值较高, 而水稻土在种植水稻期间由于淹水作用,往往处于以还原为主的状态,Eh值是较低的,有利土壤有机质累积,但Fe、Mn大多成为低价态,这就增加了土壤中Fe、Mn的淋失。从总体看来,菜园土的土壤肥力状况通常要比水稻土高。 二、城市污水对土壤的影响 城市化的特征之一就是人口集中,工业企业种类多,分布广,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去向大多是排入江河,目前,城市污水大多未经处理或处理率和处理达标率低,导致江河水体和农田灌溉水受污染,进而污染土壤或使土壤的理化性质变差。河涌污染使部分城镇农田灌溉水出现水质性缺水,如深圳市宝安区市郊有的农田灌溉水受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污染而不能用于灌溉,导致部分农田丢弃,这些农田在旱季时土壤干裂,寸草不生,土壤理化性质变劣。又如广东省南海市郊有的地方来自河涌的农田灌溉水受电镀废水的污染,导致土壤和农作物中Cu、Zn、Cr、N i的质量浓度明显异常,菜园土Cu、Zn、Cr、N i的质量浓度分别达156.46,475.32,382.56和157.08m g/kg。若以土壤环境质量标准(BG156189-95)来衡量,分别超标2.13,1.38,0.5和2.92倍,水稻土Cu、Zn、N i分别超标1.99,0.93,4.54倍。其上作物中Cu、Zn、Cr、N i普遍超过中国食品卫生标准,如生菜和菜

农村土地流转国内外研究综述与展望

农村土地流转国内外研究综述与展望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进程的推进,为了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增加农民收入、深化农村改革、统筹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农村土地流转成为必然趋势。国内外学者从理论构建、现状调查、问题剖析和原因归结等诸多方面展开了深入研究,为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在研究视角和内容等方面仍有待拓展和深化。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土地发展权;供需失衡;农民权益保护 农村土地流转能够有效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经过多年试点探索和立法实践,我国越来越重视农村土地流转以及对农民权益的保护。据统计,2006 年全国农村土地流转面积为5551.2 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 4.57%。2008 年 8 月底,全国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已达1.06 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 8.7%。农业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乐君在 2009 年“中国农村法治论坛”中谈到,截至目前,全国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已达 1.5 亿亩,超过全国承包耕地面积的 12%。总体而言,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已经由禁止变成允许,流转方式逐渐多样化,流转区域和范围逐渐扩大化,调整规范由政策性调整逐渐转向法律和政策并重,并以法律调整和规范为主。国内外专家学者对农村土地流转业已从不同角度展开深入研究,为我们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法律制度奠定了基础。 一、国内研究综述 目前国内学者对于农村土地流转主要从内涵外延、权利变动、流转方式、动力因素等相关理论基础、问题分析、原因归结和解决途径等方面加以研究。 (一)农村土地流转相关理论基础研究现状 农村土地流转的理论基础是具有普遍性意义的理论形态 和范式,以对实践的总结和概括为基础,并着力推动土地流转的实践和制度完善。国内学者业已对其内涵外延、权利辨析、流转方式、流转动因和土地发展权等方面进行了研究。 ①内涵和外延研究现状。 因为农村土地涵盖了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耕地林地等,目前学术界对于农村土地流转的内涵外延尚未形成统一意见。从广义的范围而言,农村土地流转包括征收、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的流转[1]。狭义的农村土地流转仅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2]。

中国农村城市化研究 邹农俭

第一章世界城市化概述 1.工业化:通常被定义为工业(特别是制造业)或第二产业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比重不断上升的过程,以及工业就业人数在总就业人数中比重不断上升的过程。 2.新型工业化:就是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就是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工业化。 3.城市群:是指在一个地区内形成的一批大小不等、相互依存、密度较高的城市群体。城市群是城市人口及各种要素高度密集后,又不断迫使城市内部要素向外扩展,以及整个区域内城镇个体不断壮大而形成的。城市群是由一组有相互关联的城市组成的,它有别于相互独立的城市个体而形成的城市共同体。在城市群内部,城市个体与个体的界限难以分清,城市连绵不断,相互协作、辐射、渗透。城市群一般集中了一个国家重要的工业、商业、金融、外贸机构,是国民经济的心脏地带。城市群对整个国家的国民经济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们甚至在国际上有着重要的地位。 4.逆城市化:所谓逆城市化,是指人口从城市中心向郊外、农村的反向流动,这种现象主要发生在西方发达国家。西方资本主义早发国家城市化声势巨大,洪流滚滚,在这样一个大潮中,农村人口大规模地移向城市,紧接而来的是城市规模日益膨胀,城市密度越来越高。城市集中度过高,产生了一系列城市社会问题:住房建设跟不上人口增长,造成住房紧张、地价飞涨;交通改善难以满足蜂拥而至的人口,造成行路难;空气污染;就业岗位难觅;升迁机遇难得;城市基础设施脱节;社会治安难管。总而言之,因过度集中而引发了一系列所谓“城市病”。医治这类病的良方,只能是人口从市区向郊区、农村适当分散。 5.当代世界城市化的新特点: (1)城市化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现象。尽管从产业革命开始,城市化就启动了,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城市化只是少数工业化早发国家的专利;到了20世纪60年代,城市化在全世界遍地开花,终于成为一个全球性现象。 (2)城市化进程明显加速。得益于广大发展中国家工业化的兴起,全世界的城市化速度愈益加快,而且由于发达国家城市化已达到了较高的水平,冲击力减弱,发展中国家在城市化进程中开始唱了主角。 (3)大城市急剧增加。在城市化的洪流之中,一批大城市急流勇进,城市规模越来越大,已经出现了超大型城市、巨型城市。 (4)崛起了一批城市群。城市群是指在一个地区内形成的一批大小不等、相互依存、密度较高的城市群体。 (5)高科技城市的兴起。高科技城一般规模不大,即使是城市群,也是以中小城市为主,但科技含量较高,以高科技为主导产业,因而城市的能量巨大。高科技城的建设起步较迟,但是起点高,它不是由城市自然扩展、逐渐积累而形成的,而是异军突起。它一扫传统城市的臃肿、低效率,一开始就以现代化的景象展现在人们面前。 (6)逆城市化。所谓逆城市化,是指人口从城市中心向郊外、农村的反向流动,这种现象主要发生在西方发达国家。西方资本主义早发国家城市化声势巨大,洪流滚滚,在这样一个大潮中,农村人口大规模地移向城市,紧接而来的是城市规模日益膨胀,城市密度越来越高。城市集中度过高,产生了一系列城市社会问题:住房建设跟不上人口增长,造成住房紧张、地价飞涨;交通改善难以满足蜂拥而至的人口,造成行路难;空气污染;就业岗位难觅;升迁机遇难得;城市基础设施脱节;社会治安难管。总而言之,因过度集中而引发了一系列所谓“城市病”。医治这类病的良方,只能是人口从市区向郊区、农村适当分散。 6.论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关系(2009): (1)只有工业化才是城市化的真正推动力。只有产业革命冲破了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桎梏才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高速发展,才以集中的现代化大生产逐步代替以手工业为主要形式的分散的小商品生产,并建设起规模巨大、工人成千上万的大工厂。这时城市从数量、规模到布局、结构、形态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并得以空前的发展。产业革命之前,古代城市尽管已经遍布全球,城市也有兴盛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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