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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

北京市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
北京市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2号)

现发布《北京市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自1999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贾庆林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四日

北京市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

第一条为维护企业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的安全,预防和打击犯罪行为,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市对企业治安保卫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市和区、县公安机关按照职责权限分工,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企业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

第四条企业治安保卫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因地制宜、自主管理、积极防范、保障安全的方针。

第五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本企业的治安保卫责任。

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应当督促企业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

第六条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将本企业的治安保卫人员情况向市或者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

上述事项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备案机关变更备案。

第七条规模较大、治安保卫任务较重的企业,必须设立治安保卫机构;其他企业应当设立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

治安保卫机构与其他机构合建的,治安保卫工作应当保持相对独立。

第八条企业治安保卫机构和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系统、本行业的治安保卫工作规定。参与所在地区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治安意识。

(三)制定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

(四)加强治安保卫队伍建设,提高治安保卫人员和值班守卫人员的素质,保持治安保卫人员的相对稳定。治安保卫人员和值班守卫人员应当坚守岗位,认真履行治安保卫工作职责。

(五)为治安保卫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配备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器材。

(六)加强治安信息工作,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生在本企业内部的刑事案件、治安案

件、治安灾害事故和不安定事端。

(七)保护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协助公安机关做好侦破和处理工作。

(八)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确定要害部位,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要害部位安全。

(九)加强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

(十)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治安隐患。对公安机关指出的治安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在规定的期限内解决,并将结果报告公安机关。对暂时难以解决的治安隐患,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十一)调解、疏导企业内部纠纷,消除、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企业的内部稳定。

(十二)帮助、教育本企业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协助公安机关对犯罪分子、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人员进行监督、考察和教育。

(十三)做好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治安保卫工作。

第九条企业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思想进步,政治可靠,热爱治安保卫工作,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

(四)经过公安机关组织的治安保卫工作培训,取得上岗合格证书。

第十条公安机关依法对企业治安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检查企业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治安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指导企业消除治安隐患;

(三)监督、指导企业治安保卫机构和治安保卫人员的工作;

(四)加强对企业周边社会治安秩序的治理;

(五)指导、协助企业培训治安保卫人员;

(六)指导企业制定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并组织必要的演练;

(七)适时向企业通报社会治安情况,督促企业有针对性的实施防范措施;

(八)总结和推广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先进经验;

(九)应当由公安机关履行的其他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

第十一条对执行本规定成绩突出的企业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企业和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表扬或者奖励。

第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在值班守卫、现金票证保管、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器材的保管或者使用、重点防范部位现场管理等方面,不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或者违反企业内部治安管理制度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当场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下的罚款。

(二)不制定或者不履行治安保卫责任制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警告或者200元以

下的罚款。

(三)存在重大治安隐患,未在公安机关规定期限内改正或者采取相应措施的,处50 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四)治安保卫责任制不落实,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给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应当参照本规定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

第十四条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1999年3月1日起施行。

1985年11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防范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和1993年8月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北京市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同时废止。

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发布日期:1999年01月14日实施日期:1999年03月01日(地方法规)

企业治安保卫管理制度、.doc

企业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治安保卫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健全监督约束机制,维护好辖区内的生产(工作)、生活秩序,确保辖区内部人、财、物的安全,杜绝各类案件或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规定及公司《纪律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认真贯彻“预防为住、确保重点、维护稳定、保障安全”方针,强化内部治安管理及综合治理工作。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纪律,团结同志,积极工作,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关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3、遵纪守法,不徇私情,秉公办事,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确保一方平安。 二、保卫人员权限 1、有权对出入厂区的人员、车辆、物资进行检查,对手续不符的人员、物资有权禁止出入,并依法采取有效措施。

2、有权对发生在厂区的违法乱纪现象依法进行制止,并将违法乱纪人员送交生安部处理。 三、值班制度 1、按时上、下岗,警容严整,姿势端正,提高警惕,文明值勤,上下班时间在北门卫立岗10分钟,所有骑车人员出入必须下车。 2、认真严格盘查询问来往行人,履行登记手续。准确核对出入物证,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乱纪行为及物证不符现象,严禁非法物品进出本辖区。 3、按规定的作息时间开关大、小门,严禁夜间大小门不落锁现象。 4、按时对其辖区进行昼夜巡视检查,认真填写记录,发现问题快速处置,并向领导汇报,确保辖区人、财、物的安全。 5、对单位票证、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存放处及、物资仓库、调度值班室、档案技术资料室等要害部位要积极配合主管部门重点看护,未经领导允许不准外人随便出入,对贵重物品实行专人负责制。 6、坚决制止扰乱生产(工作)及值勤秩序的行为或现象,努力维护好辖区内的生产(工作)、生活秩序。 7、不准擅离职守,串门聊天。 8、不准利用职权刁难群众,乱拉关系和收受贿赂。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规章制度(九种)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九种)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1、门卫、值班、巡查制度。 (一)、门卫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身体强壮、责任性强,不得使用老弱病残人员担任门卫工作。 2、门卫人员当班期间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到进出车辆、物品、客人有登记。 3、夜间不准睡觉,定时巡查,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发生案件应迅速拨打110,不得延误。 4、不准在门卫室进行打牌等妨碍门卫的活动。 (二)、值班制度 1、每天确定一名领导带班,一名部门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值班,负责检查、处理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2、值班时间为每天早8点至次日早8点/ 3、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不准迟到早退。有事不能值班者,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找人替班。 4、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认真履行职责,严禁喝酒、玩牌等违纪行为。 5、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坚持重大事情请示报告制度。 (三)、巡查制度 1、值班、门卫人员对巡查目标定时巡查,反之被盗和破坏事故发生,力争抓获犯罪分子,并及时报警。同时要保护好现场,等领导和公安人员到场后,及时提供有关情况。

2、对于违反规定者,要当场予以制止和批评,对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者,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3、熟悉消防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掌握使用方法,发生火灾及时扑救、报警。 4、巡逻时间不得作任何影响和违反履行职责的行为,特别是夜间不许睡觉。 5、做好巡逻记录,按时交接班。

2、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 1、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安全防范知识,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干部职工要认真遵守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制度。 3、适时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对重点人员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严防进京上访闹事事件的发生 4、各部门每天早晨上班对本部门要开展班前安全检察,发现发生被盗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护好现场。 5、各部门每天晚上下班要坚持打扫卫生,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搞好安全检察,确保无隐患后方可离岗下班。 6、门卫、值班人员严格遵守门卫、值班、巡查制度。 7、个人现金和贵重物品不准存放在机关内。 8、禁烟场所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 9、加强消防器材、设施的配置、保养和管理,定期检查,保证处于良好状态。 10、机关的安全防范工作,由保卫科负责日常监督、指导和检查。

治安保卫岗位责任书

治安保卫岗位责任书 篇一:安全保卫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及总行有关安全保卫制度的规定,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我行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单位内部的安全稳定和经营管理秩序,确保我行员工生命及财产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1、不发生因违规造成的金融诈骗、盗窃、抢劫、涉枪案件。 2、不发生因违规造成的重要票据、凭证、档案、贵重物品丢失及公私财物被盗案件。 3、营业场所、金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设施符合有关规定,达标率为 100 %。 4、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给我行造成损失的失泄密案件、事件。 5、不发生因违规造成的火灾、交通致人死亡和治安灾害事故。 6、不发生影响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重大事件。不发生内部人员违法犯罪案件。 7、不发生内部人员违法犯罪案件。 二、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

1、支行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应将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没,与经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检 查、同总结、同考核、同奖惩。 2、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组织。对员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和法制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员工的防范意识、法制观念和防范技能。 3、支行兼职保卫人员协助本单位第一负责人具体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履行工作职能。 4、建立健全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 5、按照规定报告发生在本单位内部案件、事故。 6 、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掌握要害岗位人员工作和思想情况。 7 、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积极化解内部矛盾和消除不安定因素,保障内部安全稳定。 8 、自觉接受、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上级的监督、检查及调查。 三、内部治安保卫实行“一票否决”制,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全年考核的内容之一。 落实责任制和完成工作目标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因违规发生案件、事故,依据规定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

公司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内部资料注意保 泰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A0修订王树林王全华杭国荣 版本 修改号修订页次编制审核批准批准日期实施日期号 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即国务院第421号令)和公安部《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即公安部第93号令)的要求,为了做好本公司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安全保卫部工作职责 公司设立安全保卫部门,主要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和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其具体工作职责为: 1、贯彻落实国家和公安部门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文件规定,并对本单位职工进行 宣传教育。 2、调查了解本公司内部保卫治安工作情况,制订相应的工作制度和相关部门、工作人

员工作职责,为公司提供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措施和建议。 3、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内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下达整改通知。 4、领导保安班依法按制度开展工作,加强对门卫值班和港区巡查的督查力度,确保公司人身、财产安全,保一方平安。 5、直接参加治安事故和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重大事故或案件要及时上报当地公安机关,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5、值班人员要十分注意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公正严明,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有权督促检查本公司职工的安全着装及言行举止,维护企业整体形象。 6、服从领导,听从安排,模范遵章守纪,敬业爱岗,为人师表。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工作。 三、港区巡查人员工作职责

1、港区巡查人员是代表公司领导对港区安全、内保工作进行巡查检查,有权监督检查车间班组及相关部门的安全防范状况和指导工作。 2、巡查人员应具备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心理素质,以对公司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责任心和警惕性做好工作。工作中切实做到耳聪、目明、手勤、腿勤。 3、巡查人员必须熟知港区重点部位、危险区域和易发时段的安保状况及防范措施,把握重点,控制要害,及时发现隐患、线索,果断采取控制措施。 20% 5、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严禁超员、超载、超速行驶。对违章驾驶的,公司将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违章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本公司概不负责。 五、现金、票据、印鉴等贵重物品使用、保管制度。 1、公司的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千元以上资金往来应使用支票或转账。发工资需提取大笔现金时要专人专车,并在当天发放完毕。财务部严禁存放大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1082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加强本标段的安保工作管理,杜绝治安事件、刑事案件,遵照“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依据业主《沈阳地铁参见单位治安消防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我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1、项目部设立以书记为首的安保工作机构,负责项目部的日常安保工作,重点做好日常项目部的驻地及工地的保卫、节假日及重要时期的安保检查。工作机构按要求上报备案。 2、项目部按需要给安保人员配备对讲机、符合配置规定的警棍(棒)、高强手电等安全防护器材,重要部位设置摄像等监控系统。 3、安保机构成员和施工队长(班组长)要经常分析掌握周边社会治安和农民工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及时采取对策和对参见人员的遵纪守法教育,避免出现群体上访、游行、

示威、打架斗殴等事件。 4、严格执行门卫管理,门卫对施工区域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巡视,对出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证件检查和登记。 5、项目部要加强安保管理,杜绝吸毒、赌博等违法乱纪的行为发生。 6、项目部安保机构及日常的工作要端正态度虚心接受公安机关和业主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按要求督促和指导管区内各个劳务队伍办理暂住证,各个劳务队伍对所属人员登记造册。 7、安质部应将治安保卫的教育列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中,综合预案中要编制安保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8、发生治安保卫时间,拨“110”向公安部门报告,按规定向业主报告。 9、本制度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相应的制度办法等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10、本制度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泳池治安保卫制度

泳池治安保卫制度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泳池治安保卫制度 (一)明确职责:所有岗位制定职责。在岗人员必须以岗位职责为标 准工作,严格要求自己。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要奖励,对违反安全职责的要处罚,建立健全奖罚制度。 (二)安全工作的重点在泳池内。救护员以岗位职责为标准定岗,游 泳池水面安全分片到岗,安全责任落实到各救护岗位的具体救护员,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三)建立游泳池开放安全工作管理例会制度。月度组织有关人员专 门安全工作的情况开会,时间不在长短,主要解决实际问题,并记录在专门的日记本上,此项工作由具体负责管理工作的人员负责。 (四)建立安全管理工作日记录制,救护岗位记录、寄存岗位记录、 池水卫生记录、水处理记录、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等。 (五)为严格要求工作人员,保障重点岗位的安全,管理人员、救护 人员、寄存人员、水处理工、守门员都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六)在游泳池各区域醒目位置安放各种游泳规定警示牌、安全警示 牌、有关游泳制度标牌及公共设施标志牌,并向游泳者宣传游泳常识和有关游泳的安全知识及规定,提高游泳者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七)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市游泳场所管理办法”规定,配备足量合格的专职救护员,并取得体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后,着装、持证上岗。 (八)现场救生器材齐备、到位,放置符合要求。 (九)设备安全运行管理配备专人负责,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标准操作执行,做到职责清楚。要求办证上岗的岗位,全部办理相关证件。建立相应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十)应急措施:配置现场处理轻微受伤的药箱和人员,遇紧急情况, 采取就地抢救和联系急救机构相结合的抢救措施。 (十一)保障游泳池水卫生,清澈见底,给游泳安全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池水处理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消毒、净化,并取得卫生监督机构检验合格。 (十二)泳池负责人应经常巡视游泳池开放管理工作,发生安全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提出整改,并检查解决结果,要有记录在案。对各岗位有记录的应经常检查。

学校治安保卫工作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学校治安保卫工作 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一一一厉镇何家小学为加强学校治安保卫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和健全完善学校治安立体防控体系,维护学校公共秩序,全力推进“平安校园”,特成立我校治安保卫工作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金彦俊(校长) 副组长:肖运权、肖勇(副校长) 成员:何宗涛(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安全保卫工作重大事项的研究、处理及决策,负责定期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的检查与考核,督促各处室、年级及科组落实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有权对因工作失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2、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定期考核,奖优罚劣;加强安全保卫组织建设,稳定队伍,维护学校安全;完善安全保卫措施,安装配备必要的技术防范装置;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组织搞好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治安隐患。 3、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工作的各项制度,提高保卫人员的素质,对现金、物品、设备、财产进行管理,进行经常性的安全保卫工作检

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下属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法制、交通安全、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触电、防汛、防险教育,提高法制观念,增强安全保卫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违法事件和恶性事件发生;对重点部门负责人进行有行业特点的针对性教育,重点部门,重点防范;对全校学生进行经常性的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安全保卫自身救护及自我保护的能力培养,使学生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宣法、守法。 4、负责学校安全保卫日常工作: 1)、制定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写好汇报材料和安全保卫工作总结。 2)、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安全处、派出所和街道的联系。 3)、负责对门卫、节假日值班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 4)、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保卫知识、自我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组织宣传教育活动,印发宣传材料。 5)、负责对学校重点部位的经常性检查,及时向主管领导提出改进意见。 6)、负责各级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的检查。 7)、负责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法制教育,安全保卫教育。 8)、负责上级领导和学校主要领导交给的其它法制宣传、任务落实、治安保卫、防火防汛防盗等临时性工作。

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公司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及来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由行政部管理,公司自设安保人员进行公司区域内的安保工作。 第四条安保人员负责公司所有人员、物资的出入管理和公司区域内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按照合同追究安保人员责任。 第五条出入管理 一、员工出入厂区,应及时进行相应的登记记录,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出入。 二、员工携带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凭行政部开具放行单放行。携带一般随身用品,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三、职工个人车辆应登记备案方可进出公司,保安人员对个人车辆出入应履行检查手续,特别是面包车及其它可载货汽车,应开门(盖)检查。 四、公司车辆拉运物资出门时,必须出示物资出门证明或出库单,出门证明由该部门主管出具,出库单由物流部出具,凭上述单据查验

无误后登记放行。 五、外来人员进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姓名、事由、到访部门和人员,必要时应电话联系,会见后由接待人员签名方可出门。 六、外来人员约见公司领导的,保安人员在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进入手续。有上级领导来访或领导安排需要接待的重要客人,保安人员和接待员人员应陪同引导至领导办公室,领导不在时应在接待室安排等待,由行政部负责临时接待。 七、外来车辆一般不准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内,上级领导、公安机关、纪检部门、重要客人及领导同意进入的除外。 八、有长期业务关系或需要经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车辆应及时登记,并将车主车牌信息在行政部备案,在保安室留存。 九、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不明身份和拒绝登记的人员,推销产品的人员及车辆,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一律不准进入厂区。 十、下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公司领导的车辆和值班维修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得进出,特殊情况需要进出的必须履行检查登记手续。 第六条保安人员应对公司所有区域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一、保安人员应根据安环部规定的巡逻路线和时间要求进行厂区巡逻,夜间当班的人员必须对厂区仓库、办公楼周围、生产区域和消防配电等重点部位加强巡查。

企业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编制部门:安全保卫部

目录 门卫管理制度 (3) 保卫人员值班检查制度 (4) 值班、巡逻制度 (5) 科研生产试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6) 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卷等贵重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 (8)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9) 治安保卫工作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0) 公司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 (11) 安全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奖励制度 (12) 视频监控电子红外报警器管理制度 (13) 重点部门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4) 信息收集分析报告制度 (15) 信息员管理制度 (16)

门卫管理制度 按照保卫工作职责,为加强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创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交、接班制度,认真作好值班记录。 二、门卫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保持衣冠整洁,文明执勤、礼貌待人。 三、门卫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严禁酗酒,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四、对外来办事的人员,要实行登记制度,对进出的物资和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和登记制度,维护公司物资财产安全。 五、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保卫人员值班检查制度 为严格公司管理制度,加强公司内部治安保卫、安全防 范工作,确保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保卫人员值班必须做到: 一、保卫值班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负责处理值班 期间的日常事务。 二、对公司所属重点部位、生产区域、各值班点进行认真检查、有问题决不放过,重大事情立即向领导汇报。 三、值班人员严禁酗酒,接报要准确,做到有报必出。 四、语言文明,礼貌待人,耐心细致,善待他人。 五、除上级机关、领导检查工作外,非保卫干部、值班 人员,严禁进入值班室。 六、严格保密制度,不得向外人谈论和泄露夜间巡逻监 察期间的一切情况。

(完整版)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一、保安人员岗位职责 (一)保安负责人岗位职责 1、坚持贯彻执行项目部的指示,做好保安工作上的参谋和助手,对企业的 安全负有重要的责任。 2、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秉公执法、吃苦耐劳、勇于献身。带领和督导下 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企业人、财、物的绝对安全。 3、负责部署保安部的工作计划安排和检查落实。 4、维护企业内部治安秩序,经常巡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保安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安全保卫制度,执行交接班制度, 上岗时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准处理私事,确保安全。 2、保安员应工作认真负责,秉公办事,大胆工作,部徇私情,保持高度的 警觉性,敢于挺身而出制止犯罪活动及违法乱纪行为。 3、服从上级的指令和工作安排,熟悉本岗位的任务与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安全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确保企业安全。 4、在本单位范围内外巡查,果断处理突发事件,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礼貌 地进行盘查监控。 5、对重要部位和场所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 二、保安人员管理制度 1、保安人员上岗前不得饮酒,晚上值班人员不得睡觉,发现睡觉者重罚。 2、上岗时间要集中注意力,处理问题时要认真分析、果断、公平。 3、遇到报警时,值班人员应沉着、冷静、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或值班主管报告。

值班人员不准错报,不准随便离开值班室,如擅自离岗者,按失职论处。 4、值班人员必须经常打扫卫生,保持值班室干净、整齐,各类控制台无灰尘。 三、出入厂区管理制度 (一)本工地职工管理 1、外来人员一律办理入厂登记 2、本厂或协作企业员工进入本厂时,亦须办理入厂登记手续。 (二)来宾管理 1、凡来宾访客进入时,一律在传达室办理来宾出入登记手续,抵押身份证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并说明来访事由,经征得受访人员同意填写“会客登记单”。 2、来宾来访,除特殊业务需要准许其进入本厂内外,其余均须在会客室晤谈,不准进入本厂内。 3、严禁外界推销人员或小贩进入厂内。 (三)车辆管理 1、运送货品的机动车辆可慢行进入厂内卸货,需载物品出本厂者亦同。 2、车辆出本厂时,不论外单位公务人员或职员车辆均须停车接受检查,若载有物品时,须凭“物品放行单”放行。没有“物品放行单”不得载运任何物品出本厂。 (四)物品管理 1、任何物品出本厂时均须办理“物品放行单” 2、保卫人员须仔细核对“物品放行单”的记载是否与实物相符。 3、工程承包者、企业及其他业务往来企业或个人携带的工具、机器、物品等,应于进本厂时先行登记,出厂时凭登记单核对无误后方可出厂。 4、物品进工地时,保卫人员须详细检查,如有危险品、易燃品、凶器等,禁止

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公司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及来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由综合管理部管理,公司自设安保人员进行公司区域内的安保工作。 第四条安保人员负责公司所有人员、物资的出入管理和公司区域内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按照合同追究安保人员责任。 第五条出入管理 一、员工携带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凭行综合管理部部开具放行单放行。携带一般随身用品,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二、员工个人车辆应登记备案方可进出公司,保安人员对个人车辆出入应履行检查手续,特别是面包车及其它可载货汽车,应开门(盖)检查。 三、外来人员进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姓名、事由、到访部门和人员,必要时应电话联系,会见后由接待人员签名方可出门。 四、外来人员约见公司领导,保安人员在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办

理进入手续。有上级领导来访或领导安排需要接待的重要客人,保安人员和接待员人员应陪同引导至领导办公室,领导不在时应在接待室安排等待,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临时接待。 五、外来车辆一般不准进入公司区域内,上级领导、公安机关、纪检部门、重要客人及领导同意进入的除外。 六、有长期业务关系或需要经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车辆应及时登记,并将车主车牌信息在综合管理部备案,在保安室留存。 七、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不明身份和拒绝登记的人员,推销产品的人员及车辆,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一律不准进入厂区。 八、下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公司领导的车辆和值班维修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得进出,特殊情况需要进出的必须履行检查登记手续。 第六条保安人员应对公司所有区域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一、白天保安人员应负责整个公司附近安环部规定巡逻线路进行安全巡逻,夜间当班的人员必须办公楼周围、消防配电等重点部位加强巡查。 二、保安人员在厂区及周边进行巡查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或者值班人员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保安人员应对新来员工身份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结合胸卡进行监督管理。 四、如有下列情况,保安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部门:

治安保卫制度及责任分解

治安保卫制度 工地保卫工作是工程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所以制定本制度,我项目部全体员工、作业人员要积极参与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员和门卫管理,并严格执行以下管理制度。 第一条项目经理和工地负责人要加强对务工人员的管理,不得私招滥雇民工,已使用的民工都必须登记造册和接受当地有关部门的治安管理。 第二条根据规模大小建立相应的保卫队伍,保卫人员实行轮岗值班,做好在岗记录及来访人员出入登记。 第三条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有固定的出入口,出入口应设置大门和门卫。门卫人员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擅离职守。进出工地的人员要接受门卫的检查。禁止无关人员、小孩和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工地。 第四条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区,确认业务关系需进入施工区的,要经有关人员认可。 第五条进入工地的人员要遵守工地的一切规章制度。遵公守法,不得寻衅滋事。要经常性地加强法制教育,教育员工和工人不赌博、不涉黄、不打架、不酗酒、不扰乱社会治安、不大声喧哗,不断提高施工队伍素质。 第六条做好机械、材料、设施、成品、半成品、生活用品等财产的保卫工作,严防偷盗破坏行为,凡出入工地的车辆须登记、检查后,方可放行。第七条对工地进行经常性巡视,特别对下列情况应采取正

确的应急处理态度:发现火险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报告驻场项目经理,发现火险苗头,立即拨打119 报警。发生严重的打架斗殴、偷盗等恶性事件及时拨打110 报警。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项目经理。发现其他异常现象或行为也必须立即报告项目经理。 第八条随带民工家属,须经项目部保安人员同意,方可住宿,严禁将小孩带入现场,严禁招用来历不明人员和男女混居。 第九条凡工地招用外来人员,必须检查三证(身份证、务公证、暂住证、女性持计生证),证件不齐或无证人员一律不得招用。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为了规企业部治安保卫工作,维护企业的生产、生活秩序,保护企业公共财产安全和职工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企业事业单位部治安保卫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 各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依靠群众、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落实治安防措施,预防和减少犯罪,消除治安隐患,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职工人身、财产安全。 2 保卫管理部门是行使治安保卫工作的职能机构。保卫管理部门在厂党委、行政的直接领导和公安机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3 保卫管理部门的职责: 3.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 3.2 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本企业治安秩序的意识。 3.3 制定和组织落实应由企业承担的各项治安保卫制度。 3.4 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和防诈骗、防窃密等治安防措施。 3.5 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工作。 3.6 协助公安机关调查本单位发生的案件,处理一般治安案件,调解疏导企业部民事纠纷。 3.7 帮助教育本企业有轻微犯罪行为的人员。 3.8 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本企业的暂住人口和其他外来人口。 3.9 执行本单位和公安、司法机关交办的其他治安保卫工作任务。 4 保卫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不徇私情,依法办事。保卫工作应当由政治、业务素质好、品

行端正、身体健康者担任,并严格按有关规定录用。 5 保卫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以下制度或规定: ——门卫管理规定。 ——参观、会客管理制度。 ——金库使用管理规定。 ——办公区车辆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办理“携物出门证”规定。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其他必要的治安保卫制度或规定。 6 各基层单位必须建立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在保卫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治安保卫工作。 7 各基层单位人员必须遵守部治安管理规定,发现治安隐患应当及时反映,发生案件或事故时应当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 8 各基层单位必须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单位治保组织负责人或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对治安保卫工作负有全面责任,其职责是: 8.1 领导、部署治安保卫工作。 8.2 组织落实治安保卫教育计划及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8.3 定期检查治安、消防工作的落实情况,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8.4 对发生的各类案件和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

物管中心各级人员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

物管中心各级人员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 物管中心各级人员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提要:员工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内,严格执行物管中心治安保卫工作的管理规定和岗位安全责任制,时时注意观察自己工作范围内的治安状况 物管中心各级人员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 1.物业管理中心主任 物管中心主任是物管中心治安保卫工作的责任人。 其主要工作职责是:领导物管中心安全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依靠群众,实行”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的工作方针;教育员工遵纪守法,把治安保卫工作纳入物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定期组织对全大厦的安全检查,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治安保卫工作汇报及制度落实情况。对安全隐患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发生一般案件或违法行为时迅速组织力量侦破,发生刑事或治安案件时配合公安机关进行侦破工作。 2.部门经理 部门经理对本部门治安保卫工作负领导责任,要把治安保卫工作纳入部门的议事日程,落实和完善本部门的安全制度及措施,防止发生各种治安责任事故。经常组织部门有关人员对本部门所辖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定期向物管中心主任汇报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状况,遇有突发事件时领导本部门人员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并做好组织工作。 3.主管(专业工程师) 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治安保卫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落实本专业安全责任制,经常检查责任的落实情况,并定期向部门经理汇报。在抓好业务的同时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坚持治安保卫工作的日检查制度,具体落实本班组的岗位责任制和治安保卫措施,发现隐患及时排除。负责本班组设备、物资和各类票证的安全管理。 4.员工 员工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内,严格执行物管中心治安保卫工作的管理规定和岗位安全责任制,时时注意观察自己工作范围内的治安状况,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和解决。

企业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企业保卫管理制度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治安保卫规化、标准化建设,健全监督约束机制,维护好辖区的生产(工作)、生活秩序,确保辖区部人、财、物的安全,杜绝各类案件或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规定及公司《纪律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认真贯彻“预防为住、确保重点、维护稳定、保障安全”针,强化部治安管理及综合治理工作。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格纪律,团结同志,积极工作,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关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3、遵纪守法,不徇私情,秉公办事,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确保一平安。 二、保卫人员权限 1、有权对出入厂区的人员、车辆、物资进行检查,对手续不符的人员、物资有权禁止出入,并依法采取有效措施。

2、有权对发生在厂区的违法乱纪现象依法进行制止,并将违法乱纪人员送交生安部处理。 三、值班制度 1、按时上、下岗,警容整,姿势端正,提高警惕,文明值勤,上下班时间在北门卫立岗10分钟,所有骑车人员出入必须下车。 2、认真格盘查询问来往行人,履行登记手续。准确核对出入物证,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乱纪行为及物证不符现象,禁非法物品进出本辖区。 3、按规定的作息时间开关大、小门,禁夜间大小门不落锁现象。 4、按时对其辖区进行昼夜巡视检查,认真填写记录,发现问题快速处置,并向领导汇报,确保辖区人、财、物的安全。 5、对单位票证、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存放处及、物资仓库、调度值班室、档案技术资料室等要害部位要积极配合主管部门重点看护,未经领导允不准外人随便出入,对贵重物品实行专人负责制。 6、坚决制止扰乱生产(工作)及值勤秩序的行为或现象,努力维护好辖区的生产(工作)、生活秩序。 7、不准擅离职守,串门聊天。 8、不准利用职权刁难群众,乱拉关系和收受贿赂。

治安保卫制度

编号:SM-ZD-15399 治安保卫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治安保卫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加强本标段的安保工作管理,杜绝治安事件、刑事案件,遵照“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依据业主《沈阳地铁参见单位治安消防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我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1、项目部设立以书记为首的安保工作机构,负责项目部的日常安保工作,重点做好日常项目部的驻地及工地的保卫、节假日及重要时期的安保检查。工作机构按要求上报备案。 2、项目部按需要给安保人员配备对讲机、符合配置规定的警棍(棒)、高强手电等安全防护器材,重要部位设置摄像等监控系统。 3、安保机构成员和施工队长(班组长)要经常分析掌握周边社会治安和农民工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及时采取对策和对参见人员的遵纪守法教育,避免出现群体上访、游行、示威、打架斗殴等事件。 4、严格执行门卫管理,门卫对施工区域要实行24小时

治安保卫规章制度

治安保卫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全体员工的治安保卫意识,完善项目的管理体系,落实各方的主体责任,保障工程项目的正常工作秩序,规范项目的治安保卫管理过程,特制订本制度。 二、项目部治安保卫制度 1、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主的治安领导班子,并设治安保卫小队。 2、治安工作与施工生产工作放在同等地位,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评比。 3、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挡墙,围挡要防盗。 4、施工现场的照明设备布局合理,对存放贵重材料的场地,部位要有充足的照明设施。 5、办公室、物资仓库、厨房的门窗要牢固,禁止存放现金工贵重物品,财务室要安防盗门、防盗窗。 6、施工现场各类物资必须经现场材料员同意后方可出场,贵重材料、物品、测量仪器有专人管理,重要物资和工具仓库必须安排专人夜间看护。 7、做好七防“防火、防盗、防抢、防破坏、防泄密、防事故”,确保现场的安全。 8、经常对职工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 9、安排工地管理人员夜间值班,勤检查,勤巡逻。

三、施工队治安保卫制度 1、自觉遵守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守则,服从管理。 2、按时上下岗,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协助项目部维护现场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3、严格要求自己,不监守自盗,不参与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4、提高警惕性,发现现场人员有打架、斗殴、酗酒等闹事行为的,要及时调解和劝阻。 5、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6、及时掌握现场的不安全因素,及时向现场领导反映,使问题能解决在萌芽状态之前。 7、要熟悉施工现场的整个环境,掌握消防器材的分布和使用方法,掌握水、电总开关的位置,以便万一发生问题能及时处理。 8、对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非经项目部负责人批准,任何人都不得动用。不按此执行,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9、上岗时必须正确佩戴相应的安全劳动防护用品 10、发现被撞坏、损坏或污染的成品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处理。 11、施工队伍下列人员不能使用:1、保外就医人员;2、监外执行人员;3、监视居住人员;4、精神病患者。 12、作好成品保护,文明施工,不野蛮作业。

建筑工程治安保卫制度及责任分解

治安保卫制度 1.建立以工地产要负责人为主的3~5人治安防火领导班子,设治安保卫委员,防火安全员。 2.治安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放在同等地位,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评比,同奖罚。 3.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挡墙,围挡要防盗。 4.施工现场的照明设备布局合理,对存放贵重材料的场地,部位要有充足的照明设施,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 5.施工现场的办公室、物资仓库、更衣室的门窗要牢固,禁止存放现金工贵重物品,财务室要安防盗门、防盗窗。 6.施工现场各类物资出场,必须有现场专人签发的出门证,物证相符方可出场院。贵重材料、物品、测量仪器有专人管理,重要物资和工具仓库必须安排专人夜间看护。 7.工地负责人要与施工人员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各级负责人要根据季节天气变化情况,经常对职工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黄、毒、赌”要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8.外地施工队伍听下列人员不能使用:1、保外就医人员;2、监外执行人员;3、监视居住人员;4、精神病患者。 9.根据施工现场周围的社会环境和工程项目的规模,设立警卫室1~3处,警卫人员2人以上。 10安排工地管理人员夜间值班,勤检查,勤巡逻。

治安保卫责任分解 公司责任 1.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及责任制; 2.杜绝施工现场发生任何重大偷盗事件与刑事犯罪等; 3.各类偷盗,刑事犯罪发生率控制在2‰以下; 4.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75%以上; 5.制定公司治安保卫管理条例,奖励、处罚条例。 项目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治安保卫制度及责任制; 2.杜绝施工现场发生各种偷盗事件与刑事案件的发生; 3.各类治安治理违法乱纪事故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 4.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80%以上; 5.保证做好联防工作,创造规范化文明工地。 治安保卫领导组责任 1.认真学习,执行上级治安保卫制度及责任制; 2.各类违法乱纪无理取闹偷盗等行为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 3.领导组售货员轮流值班,确保集体财产不被盗,个人钱财有保障; 4.经常对职工进行治安保卫方面的教育,做到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大家管; 5.领导组售货员以身作则,勇于揭发坏人坏事,敢于抵制歪风邪气。 门卫人员责任 1.必须执行各级下达的治安保卫规章制度,学习有关治安保卫方面的知识; 2.门卫值班人员必须在施工现场巡逻检查,坚守岗位,不串岗,确保财产物件不受损失。对每天的情况要作好记录,并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 3.对外来人员及车辆要经过检查,问清进入的情况,做好登记,经同意后方可进入现场; 4.如遇来路不明,行动不规的外来人员,要及时报告当地治安部门,确保一方平安。

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

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 篇一: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目标责任书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目标责任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1号《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落实“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签订本责任书。 一、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目标 (一)刑事案件发案率要控制在单位内部人员总数的万分之十八以内。 单位内部人员是指:与单位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的各类人员。 (二)单位内部人员犯罪率(劳教以上)要控制在人员总数的万分之七以内。单位内部人员犯罪:是指因刑事犯罪而受到劳动教养和各种刑事处罚。 (三)单位内部人员违法率要控制在人员总数的万分之二十以内。 单位内部人员违法:是指因违反治安管理法规而受到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 (四)单位内部人员重新犯罪率要控制在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不满三年人员总的百分之五

以内。 (五)单位内部不发生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治安事件。 (六)单位内部重点人口管理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七)治安保卫重点单位、重要部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八)单位内部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九)单位内部人治安防范宣传教育率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十)创建平安单位达标率不低于百分之九十,考核分数不低于90分。 二、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 单位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之规定,做好本系统、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建立和逐级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落实单位各项治安防洪措施,加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承担相关公共安全防范职责,将治安保卫工作与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等活动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同奖惩。 三、公安机关主管部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 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之规定,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履行指导、监督职责。

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1956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Company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综合治理,人员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指导检查安全生产情况,防范安全事故,保障国有资产和员工人身安全。 第四条公司安全保卫机构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工作,接受公司保卫部门及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指导,对公

司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 第二章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 第六条公司应当逐级建立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层层签定“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实行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第七条公司总经理为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具体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安全保卫工作目标,对完成本目标负责; (二)定期听取本系统安全保卫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四)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职业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对要害岗位工作人员加强管理; (五)抓好保卫队伍建设,按规定建立保卫机构,配备保卫人员,为保卫工作开展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公司分管保卫工作的行领导是公司安全保卫工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规章制度

施 工 现 场 治安保卫工作 规 章 制 度 编制:审核:批准: 编制日期:年月日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根据上级关于治安保卫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部经理是施工现场的负责人,并建立以经理为主的综合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 一、编制工程施工大纲和施工组织方案时,必须包括相应的治安保卫措施,重点工程必 须制定专项治安保卫工作方案,送建设单位备案。同时与所在地区开展共建活动,实行治安联防,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的治安秩序。 二、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作业区与职工临时生活区,必须有隔离措施。生活区应设门卫,建立门卫制度。 2、施工现场职工宿舍应建立卫生公约和卫生值日制,严禁男妇混居和留他人住宿。严禁赌 博、打架、酗酒和使用电炉、煤油炉。 3、施工材料、设备等规定集中堆放,不得影响周边道路的安全和畅通。 4、易燃易爆物及化学危险品,必须专库限量存放。同时设置明显标志,专人保管,并配备 相应的消防器材。 5、施工现场的重点(要害)部位,仓库及木工间、油漆间等要加强巡逻看护,防止偷窃、 破坏、纵火和事故的发生。 6、发生刑事和治安案件,治安保卫人员必须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部 门报告,并协助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7、工程竣工撤离施工现场时,必须做到先到先出料、后撤离,料不清不得撤离。防止工地 治安保卫工作的失控。 三、加强对外来施工队伍的管理: 1、按照“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及时办理各项登记手续,做到“四证” 齐全,并实行施工现场“出入证”制度。 2、签订治安保卫承包协议,定期检查协议执行情况。 3、对外来施工人员加强治安防范、法纪法制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减少违法犯罪。 4、按照外来施工队伍的人数,建立必要的治安组织和治安员,并明确专人负责。 5、与前来施工队伍明确责任制。实行“自己的队伍自己管理,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原则。 自觉承担起治安防范工作的职责。 四、本规章制度由建设单位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并按规定做好综合治理的内业资料 工作。 五、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1、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规模,建立保卫、消防组织,配备保卫、消防人员。 2、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值班和巡逻护场体系,门卫人员应佩带执勤标志,实行凭工作卡出入的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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