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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方管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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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方管理名录(更改成自己的)

序号单位名称业务范围风险名称涉及活动地址

是否有营

业执照

联系人电话备注

01 原材料供应物体打击装卸货有

02 原材料供应物体打击装卸货有

03 原材料供应物体打击装卸货有

04 原材料供应物体打击装卸货有

05 原材料供应物体打击装卸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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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单位名录库总结

基本单位名录库总结(一) 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总结 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自开展以来已有近一年 的时间,在市局的业务精心指导下,在我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此项工作正逐步发展成熟。名录库的内容不断充实,服务功能不断增强,但是,在做好名录库的工作过程中,也发现了许多还待以解决的问题。 2010年我县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中共有n家,其中法人单位有n家,产业活 动单位有n家。2010我县共处理了n家单位,其中法人单位新增n家,变更n 家,注销n家;产业活动单位新增n家,变更n家,注销n家。 现将*县2010年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 自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工作正式开展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指定了专人负责此项

工作;积极主动和工商、税务、民政、编办等衔接,召开了部门协调会;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员为成员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领导小组。 二、取得的成绩 (-)变分散为集中 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建立改变了原来各类定期、不定期报表单位的资料由各专业分散掌握的状况,进行了有效集中统一的管理。 (二)实现与相关部门的联系 通过召开部门联席会,使相关部门充分认识到基本单位名录工作的重要性, 每季度积极配合统计局按时提供完整的名录资料,为名录库的维护和更新提供了基本的保障。 (三)与各专业衔接 在局里召开了关于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的会议,名录库关系到各个专业,要求各个专业如有变动必须与名录库维护人员联系,以便及时调整和维护好我县的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维护,保证单位的信息得以及时的更新。

(四)时时查看名录库 名录库维护人员至少一个星期要查看一次名录库,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认真审核好每一个单位”确保单位的信息准确无误。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前期名录维护更新工作,发现*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有名无实的单位填报难度大 目前统计部门更新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所需的资料分别是从税务、工商、编制、民政等部门收集过来的,这些部门提供的资料不够完整,如一些单位登记注册地不准确;没有电话号码或者电话号码不准确,这些都给单位的清查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二)部分企业不配合 在清查过程中,—些企业不支持、不配合。尤其是属于产业活动的单位,如果企业不提供法人单位的资料(组织机构代码、登记注册地、行政区划码等),将无法纳入名录库,由此造成企业的漏录。 四、建议

《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版)》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第一条 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 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2—

第四条 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该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 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 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第七条 本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 本名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同时废止。 —3—

基本单位名录库总结

基本单位名录库总结(一) 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总结 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自开展以来已有近一年 的时间,在市局的业务精心指导下,在我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此项工作正逐步发展成熟。名录库的内容不断充实,服务功能不断增强,但是,在做好名录库的工作过程中,也发现了许多还待以解决的问题。 2010年我县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中共有n家,其中法人单位有n家,产业活动单位有n家。2010我县共处理了n家单位,其中法人单位新增n家,变更n 家,注销n家;产业活动单位新增n家,变更n家,注销n家。 现将*县2010年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 自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工作正式开展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指定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积极主动和工商、税务、民政、编办等衔接,召开了部门协调会;

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员为成员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领导小组。 二、取得的成绩 (一)变分散为集中 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建立改变了原来各类定期、不定期报表单位的资料由各专业分散掌握的状况,进行了有效集中统一的管理。 (二)实现与相关部门的联系 通过召开部门联席会,使相关部门充分认识到基本单位名录工作的重要性,每季度积极配合统计局按时提供完整的名录资料,为名录库的维护和更新提供了基本的保障。 (三)与各专业衔接 在局里召开了关于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的会议,名录库关系到各个专业,要求各个专业如有变动必须与名录库维护人员联系,以便及时调整和维护好我县的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维护,保证单位的信息得以及时的更新。

(四)时时查看名录库 名录库维护人员至少一个星期要查看一次名录库,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认真审核好每一个单位,确保单位的信息准确无误。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前期名录维护更新工作,发现*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有名无实的单位填报难度大 目前统计部门更新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所需的资料分别是从税务、工商、编制、民政等部门收集过来的,这些部门提供的资料不够完整,如一些单位登记注册地不准确;没有电话号码或者电话号码不准确,这些都给单位的清查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二)部分企业不配合 在清查过程中,一些企业不支持、不配合。尤其是属于产业活动的单位,如果企业不提供法人单位的资料(组织机构代码、登记注册地、行政区划码等),将无法纳入名录库,由此造成企业的漏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本)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第一条 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 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 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2—

意义的保护地。 第四条 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 建设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该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 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 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第七条 本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 本名录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4号)同时废止。 —3—

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系统培训会

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系统培训会 数据处理业务流程介绍 (地市级、县级用户) 一、系统构架 国家、省级两级建库。 全省一库在线,县级操作人员直接登陆省级名录库系统管理维护本县数据。网络条件不好的地区,可以使用单机版。 二、建立基础 省级以本省清查数据和普查数据作为基础。 清查数据:农业法人单位。要求:组织机构代码不能重复。 普查数据:经普601、602表。要求:601表间组织机构代码不能重复、602表间组织机构代码不能重复。

三、县级用户数据处理操作步骤 (登录省级服务器) 部门数据处理 1整理部门数据:按照联合发文标准表式J409表对工商等部门数据进行整理,要求单位详细名称、变动类型、变动时间不能为空。2以县级用户(用户名:6位行政区划码;密码:123456(登录后自行修改存档))登陆省级名录库系统 3导入本县部门数据:【数据交换】→【导入工商数据】 4检查导入的部门数据,确认无误后再执行部门数据合并。【部门数据处理】→【原始数据】→【待合并的部门数据】 5合并部门数据:建议导入全部部门数据后,再进行部门数据合并。 【部门数据处理】→【原始数据】→【部门数据合并】。 6执行数据合并后,系统会按照一定的合并规则将各部门数据进行合并,再与名录库数据进行对比。这些导入的部门数据,系统会根据部门数据的变动类型,以及该部门数据能否在名录库中查找到,确定名录库维护人员需要做新增、变更还是剔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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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待手工处理的单位-新增单位:发表调查,可分两种方式进行录入: 方式1:【部门数据处理】→【法人待处理单位】→【新增的单位】,部门数据内容自动写入101表,可补齐缺失指标。 方式2:【名录维护】→【法人单位】→【新增法人单位】,部门数据内容未自动写入101表。 9待手工处理的单位-变更单位:【部门数据处理】→【法人待处理单位】→【变更的单位】,根据比较部门合并结果表与法人单位表中的相关信息,核实确认后,修改法人单位表。 10待手工处理的单位-注销的单位:经过核实,可做剔除操作。【部门数据处理】→【法人待处理单位】→【注销的单位】,点【注销法人】按钮,打开剔除法人单位表的界面,点【保存】或【强制保存】按钮。 11注意:产业活动单位的处理方式类似,经过手工处理的单位,系统会将其自动转入已处理单位模块种。 12注意:县级用户需要处理的部门数据除了本县导入的部门数据,还包括地级、省级导入的在本县辖区内的部门数据。这些部门数据可以在【部门数据处理】→【原始数据】→【部门数据对比情况】模块查看。建议用户登陆后每次都应查看待处理单位情况。数据审核改错 13数据审核-录入审核:录入或修改基层表后点击【表内审核】,进行必要审核和确认审核。

(浅谈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维护工作)

浅谈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维护工作 基本单位名录库是包含辖区内所有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基本标识、主要属性、基本状态和主要经济指标等信息资料的数据库。科学管理基本单位名录库是有效开展统计调查、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基础。随着国家统计局统计工作现代化“四大工程”建设的不断推进,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作用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一、基本单位名录库的作用 基本单位名录库是进行联网直报的“字典库”。基本单位名录库具有鉴别统计调查单位基本属性,界定单位报表类别的功能。单位必须在名录库中存在,且通过“四上”审批程序对企业基本信息审核通过之后,才能进入企业一套表平台。这种“要有数、先进库,要进库、走程序”的原则,能有效保证进入企业一套表单位来源的可靠性、真实性,同时从源头上避免企业数据专业间、地区间重复。 基本单位名录库是抽选样本和推算总体的“样本框”。名录库是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贸易业等各种抽样调查的样本平台,为样本轮换提供总体样本框,利用样本资料和名录库资料才能科学推断总体情况。 基本单位名录库是核查各类普查单位的“清单”。对各项普查活动来讲,基本单位名录库是准确确定普查对象总体、规范各类普查表实施范围的基础,是保证普查工作有序推进的必要条件。 基本单位名录库是开展统计服务的“基石”。通过基本单位的总

体状况,分析基本单位的地区分布、行业布局和产业结构等情况,形成政府进行宏观决策的基础信息库。这些基础信息是政府制定经济政策、调整经济结构、规划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 二、我县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维护工作现状 在非普查年份,省局根据税务部门按季度提供的企业纳税信息分区县进行整理,与工商信息合并整理后下发到县区。县统计局普查中心充分利用相关部门提供和专业调查获得的季度新增、变更、注销资料,按乡镇进行分解,及时反馈给乡镇。并按照分级负责、共同维护的工作机制,对全县新增单位进行调查、录入,对变更单位的各项指标进行维护,对注销单位的资料进行核实剔除,对跨地区、跨专业的单位重复问题进行处理,确保名录库管理维护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结合名录库更新情况,进一步规范流程、强化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做好“一套表”调查单位月度审批入库的工作。县统计局及时协调申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严格把关审批资料,确保上报单位资料的准确性,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入库。 三、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维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软件通用性低,部门资源共享共建难度大。目前,统计部门更新维护名录库,所用资料主要从编办、民政、国税、地税、工商五部门收集。各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能范围,建立了不同的单位信息库。但由于各部门的独立性、特殊性,各自使用的信息系统不一致,各部门基本单位的定义标准不统一和基本单位名录库指

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现状

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现 状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现状 基本单位是各类法人单位及其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总称,是构成整个社会经济活动最基本的单元,也是社会经济信息的主要来源和载体。基本单位的总体状况和结构反映了一个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结构特点。基本单位名录库包含了所在地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的基本情况,并随时可以提供查询服务和具有修改、更新与维护功能的数据资料的信息库。 一、名录库维护中存在的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名录库所表现出来的作用越来越大,其发展方向也对此项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但现阶段名录库的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使其相应的作用无法发挥出来,离应有要求也还很远。主要表现在: 1、单位法人代码遗漏问题增加了基层统计人员工作量。单位法人代码是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生命,企业在工商、税务、统计管理等各种社会活动中必须使用同一代码,这既是信息交换,资源共享的前提,也是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基础。目前统计部门就是以组织机构代码作为单位的唯一标识码。而工商、编办、民政、税务在信息库中组织机构代码指标虽有设定但并不是必填指标,内容多为空,它们各自以本部门的代码作为每个单位的唯一标识码,各自拥有一套的名录库和不同的应用软件。由于代码使用管理不统一,致使部门之间数据相互难以衔接,达不到资源共享。在导入工商税务部门资料的时候,部门提供的资料组织机构代码一栏为空,其主要原因是一些新增单位在相关部门注册后,不及时地到质监部门申请组织机构代码,造成每次维护更新后出现大量重

复单位,查找非常困难。在补充完资料后审核发现重复的单位,又要删除,耗费了无用功,增加了基层工作人员工作量。 2、新增单位数量多,实地调查难度大。全市每年待处理单位有两千多个,新增单位逐年增加,变更和注销情况不断变化,让所有涉及到的单位都填报基本单位报表,不但发表收表的工作量大,难度也大。从实际工作中发现,部门登记的资料并不完全准确,有一部分单位到实地核实后属于“三无单位”,注销、变更单位情况不好把握,企业在变更和注销时缺乏主动性,没有及时到主管部门去登记企业实际情况,致使变更单位资料不完整和已销亡的单位在相关部门没有得到真实的体现,数据的准确性受到了影响。 3、基层单位统计基础薄弱。基层统计在统计法律意识上、统计工作制度健全程度上、统计岗位设置和统计人员素质上,都存在着较大问题,工作配合度也较差,严重地影响了名录库维护工作的环境。而且基层工作非常繁重,其统计力量难以保证报表质量。 4、基本单位名录库利用率低。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虽然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名录库的社会知晓度低,资料开发利用效果不明显。除了统计部门应用于统计调查业务外,在社会上的应用几乎空白。 二、做好名录库工作的几点建议 1、创新名录库建设的工作机制。要建立统一的基本单位信息采集系统,关键的一点就是统一单位代码。要实现多部门资料互换与共享,也必须实现单位代码的唯一性和管理规范化。从宏观上来看,国家应及早依靠行政手段,来解决统计、工商、税务、编办等行政部门间单位代码不唯一和指标不统一的问题,建立起完整、统一的指标体系和唯一的单位代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资源

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中的问题与解决思路

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中的问题与解决思路 基本单位既是统计学中常用的一个基本概念,同时还是国民经济体系中最基本的单元之一,它包括产业活动单位和法人单位两部分内容。 所谓基本单位名录库(以下简称名录库),就是指以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数据为基础的,利用相关统计调查资料和行政登记资料适时维护和更新的单位基本信息数据库。名录库的范围通常为一个国家或地区境内的所有法人单位和一切所属产业活动单位。 基本单位名录库信息(以下简称名录库信息),指的是在境内从事经济和社会活动的所有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名录信息、主要属性、数据以及综合信息。 名录库的更新和维护工作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专业的工作。因此,各级政府部门必须积极加强领导力度,明确管理范围和职责,以保障名录库维护和更新工作的高效完成。 1 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的重要性及当前现状 从世界范围来看,各国均非常重视其名录库管理工作。其中,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成立了专门的单位名录库更新和维护机构,并逐步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力度,取得了显着成效。通过分析发达国家的名录库管理,我们可以看到,要想做好名录库管理工作,

国家除了要进行必要的日常统计调查外,还要积极挖掘其中的有价值数据和名录信息。此外,一些国家已经正式出版了专门的分类单位名录,并将其作为核算本国GDP 和经济结构的主要标准。同时,还有一些国家从本国国情出发,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部门行政登记资料分析研究活动,有效地更新和维护了名录库。 在此背景下,我国也积极开展名录库更新和维护,并出台了专门的政策。如国务院在2003 年下发的国发[2003]29 号和2007 年下发的国发[2007]35 号文件中,正式提出了建设基本单位名录库的要求。同时,国家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民政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两次联合并修订了《全国基本单位名录更新制度》,要求相关管理部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共同做好名录库的更新和管理工作。此外,随着“四大工程”建设的逐步深化发展,基本单位名录库在社会经济管理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具体来看,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1 是“企业一套表”单位审核认定的基础我国规定自2011 第四季度开始,所有列入“统一套表”平台的“三上”行列的企业以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必须开展名录库建设,同时企业必须通过名录库信息审核环节才能进入“统计一套表”平台。这一做法有效地保证了“企业一套装”单位来源的可靠性和真实性,还有效地避免了企业经济数据库在地区和专业统计上的重复与交叉。 1.2 是各项统计调查的基础库首先,名录库为单位的抽样调

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7年6月29日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公布根据2018年4月28日公布的《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区域和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或者其外的下列区域:(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建设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第六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生态环境部认定。 第七条本名录由生态环境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9日公布的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同时废止。 说明:(1)名录中涉及规模的,均指新增规模。 (2)单纯混合为不发生化学反应的物理混合过程;分装指由大包装变为小包装。

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总结

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总结 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总结 20XX年,在广汉市政府和德阳市统计局的支持、关心下,广汉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形成了各级重视、部门配合的良好工作局面。广汉市统计局紧紧围绕省、德阳市局的相关要求,全面按时完成了名录库的维护、延伸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今年以来,广汉市统计局把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做为统计基础工作的重点,不断充实和完善组织机构,夯实基本单位统计基础工作,健全完善各项制度,高质量完成20XX年基本单位统计工作。 领导重视,明确责任 以广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广汉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领导机构和主要由市统计局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部门协作机制;强调了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维护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要性,明确了部门职责和任务。 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召开乡镇和部门协调会,统一认识,使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从高度上重视基本单位名系库系统建设工作,加深部门间的合作关系,促进乡镇、部门积极参与名录建设工作热情,为准确摸清基本单位增减变动情况打下了良好基础。多次召开业务培训会,使基层统计员全面、深入的掌握名录库维护管理流程和操作系统,不断提升名录库维护管理质量。 二、夯实基础,做好名录库维护管理工作 基本单位名录库是统计工作的基础,切实做好名录库单位的维护更新管理,是完善各项统计工作的重要保障。 适时更新,确保“两库”一致 按季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日常维护更新工作;严格“三上”企业审批流程,做好“三上”企业的新增、退出管理,密切与专业的联系,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核对,确保名录库和专业库指标一致。 今年3月,集中开展对全市“三上”企业的清理、核实工作,同时把新增规上企业做为核查重点,对新进的规模企业进行全部走访调查,确保了“两库”企业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为企业网上直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信息共建,做好名录库维护管理延伸拓展

我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分析报告

我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分析报告 基本单位是我国构成国民经济有机整体的细胞,是基本国情的重要体现。通过基本单位总体状况和结构特点的分析,能反映本地区的发展水平和产业特点,为党和政府调整产业结构、规划城乡建设、加强市场监管提供重要的基础信息。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逐步建立完善了基本单位名录库,并及时进行了更新维护工作,有效地为党政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提供了基础信息,为各类抽样调查和普查提供了单位清单,为统计活动的有效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在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更新方面仍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解决。 一、新区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总体现状 据2012年名录库资料显示:新区共有各种类型的单位1688个,其中,企业单位237个,事业单位513个,机关单位119个,社会团体10个,其它单位809个,这些单位包括我们通常说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截止2007年,共有法人单位1136个,其中:企业法人125个,占11%,事业法人122个,占10.74%,机关法人73个,占6.43%,社团法人8个,占0.7%,其他法人808个,占71.13%;拥有产业活动单位552个,其中:企业112个,占20.29%,事业391个,占70.84%,机关46个,占8.33%,社团2个,占0.36%,其他1个,占0.18%。 二、基本单位名录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我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中存在的问题 1,单位法人代码问题亟待解决。单位法人代码是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生命,企业在工商、税务、统计管理等各种社会活动中必须使用同一代码,这既是信息交换、资源共享的前提,也是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基础。目前,单位法人代码由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核发,新增单位必须到质监局申报,如果单位不主动去申报,那么它就没有单位法人代码。对于新增单位没有法人代码的,在单位名录更新维护中只能使用临时代码代替,从而出现很多临码。现在又要针对临码整顿采取措施。 2名录库应用开发少,利用率低。目前,我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建设与更新,仅仅停留在为完成上级部门的定期更新任务上,对本级基本单位名录库信息资源没有开发,没有对外共享使用基本单位名录库信息系统的平台,也没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社会上对统计部门的基本单位名录库资源知之甚少。由于网络问题,基本单位名录库仅仅局限于在统计系统内使用,对地方上不能形成有效的数据供给。不能和其它部 门形成资源共享。 3.单位的新增、变更、注销信息收集渠道不够畅通。统计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民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六家单位,根据基本单位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虽然相继下发了关于建立全国基本单位名录更新制度等有关文件通知,但每次名录库工作人员收集资料都存在很大的难度。希望上级部门能做好和有关部门的协调,是信息能及时准确反馈到名录库工作人员的手中。再者由于各有关部门对单位活动情况登记的认定标准和编码规则掌握不一,如新增的单位,在注册登记时电话错误或没有电话 和地址不详。给名录库入库增加很大的难度。 4.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客观原因,单位基本数据信息的收集,包括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维护工作,实际上成了统计部门一家的事,工商、民政等有关部门不会主动地提供必要的数据,只是根据统计部门的需求,你要什么提供什么,而统计部门又不能及时全面地掌握部分单位的变化情况,名录库工作人员只能在被动的获取资料的过程中,将信息核准核实后,方可对名录库进行调查补充,这样不仅增加名录库工作人员的工作量,而且影响了名录库数据的及时性和完整性,更谈不上准确性。 5.基本单位名录库利用率低。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虽然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名录库的社会知晓度较低,资料开发利用效果不明显。除了统计部门应用于专业统计和统计调查业务外,在社会上的应用几乎为空白。 三、搞好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的几点建议

《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起施行(新旧对比)

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 环保部令第33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第一条 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 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2—

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第四条 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该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 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 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第七条 本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 本名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同时废止。 —3—

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及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 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以下简称名录库)按照统一单位标准、统一单位管理、统一工作流程、统一软件平台的原则,进行建设、维护、使用与管理。 统一单位标准,是指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统计单位划分有关规定界定单位性质及类别;统一单位管理,是指按照“先进库,后有数”的原则,由名录库主管机构统一管理统计调查单位。涉及单位进入、退出和规定事项的变更,以及向各级统计机构有关专业和部门提供单位名录等调查单位管理工作,由名录库主管机构统一办理;统一工作流程,是指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统一软件平台,是指各级名录库主管机构统一使用国家统计局设计的名录库管理系统软件,“一库在线”、适时维护更新、适时监管。 第三条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原则上按其经营地进行统计。一个法人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地,则在其主要经营地进行统计。 第四条名录库的范围包括我国境内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纳入专业年(定)报统计调查范围的个体经营户。名录库主管机构根据统计调查工作需要提供各项统计调查单位名录,主要分为“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调查单位库、“三下”企业和非企业单位名录库以及专业年(定)报个体经营户名录库等。 (一)“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调查单位库

“三上”企业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法人企业,资质内建筑业法人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包括全部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为主营活动的企业。 (二)“三下”企业和非企业单位名录库 “三下”企业包括规模以下工业法人企业,无资质的建筑业法人企业,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及上述行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之外的其他行业法人企业;除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 非企业单位包括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 (三)专业年(定)报个体经营户名录库 专业年(定)报个体经营户包括纳入有关专业年(定)报统计调查范围的个体经营户。 第五条“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调查单位库以及专业年(定)报个体经营户名录库为各项专业统计调查提供年度和定期调查单位名录。“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以及专业年(定)报个体经营户的增减变动由国家名录库主管机构最终认定,并统一生成全国“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调查单位库以及专业年(定)报个体经营户名录库,通过标准数据接口交换到统一数据处理平台,供专业年(定)报统计调查使用。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国家统计局成立全国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普查中心,具体负责协调和组织实施,各相关专业司(中心)为办公室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工作。各级统计机构(含调查队,下同)应参照国家统计局职责分工,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最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区域和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或者其外的下列区域: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本名录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建设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环境保护部认定。 第七条本名录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9日公布的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同时废止。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修改说明

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一、修订背景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第七条的规定,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试行)》(环发〔1999〕99号),并于2001年、2002年、2008年先后三次对“名录”进行了补充和修改。现行名录是2008年颁布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名录的发布和实施对强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工作,规范行政审批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据不完全统计,“十一五”期间全国各级环保部门审批报告书88607个(5.3%),报告表674588个(40.3%),登记表912243个(54.4%)。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环境保护形势的变化,特别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环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审批周期,切实加强分类管理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我部决定对名录进行修订。

二、修订过程 根据部里统一工作安排,我们在前期开展大量工作的基础上,于2013年启动了该项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成立了名录修订工作组、专家组,编制了工作方案。 2013年初,我们广泛征求了各省评估中心、部分环评单位以及煤炭、电力、钢铁、石油化工、有色金属、机械工业、轻工业等行业协会等单位对现行名录的意见和修订建议。共收到53个单位的反馈意见共计1040条。同时,在2013年5月和2014年3月,先后赴福建、江苏、河南、新疆、北京、内蒙等地实地开展调研,组织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评估机构和评价单位开展座谈,深入了解地方执行名录的情况、环评分类管理的特色和相关意见建议。通过征求意见和现场调研,我们对名录修订的现实需求了解的更加深入,为修订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针对收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多次召开名录修订工作研讨会和专家讨论会,认真分析研究每一条反馈意见。组织相关行业协会及专家对轻工、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金属制品、机械电子、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等行业进行研讨,提高重点行

基本单位名录库

基本单位名录库(以下简称名录库),是指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数据基础上建立并利用统计调查资料和相关部门的行政登记资料适时维护更新的单位基本信息数据库。 基本单位名录库信息(以下简称名录库信息),是指在境内从事经济和社会活动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的名录信息、主要属性和主要数据及其各种综合汇总信息。 (一)名录信息是指单位代码、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单位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等。 (二)主要属性是指行业类别、登记注册类型、机构类型、开业时间、营业状态,以及法人单位与其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的关系等。 (三)主要数据是指从业人员、资产和经营性单位的营业收入、行政事业性单位的支出等。 名录库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信息共享”的原则。 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是一项涉及专业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应当加强领导,落实机构和人员,明确职责分工,采取措施保障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顺利进行。 统计部门普查中心为名录库的主管机构,负责名录库的系统建设、维护更新管理和信息开发应用等工作;各有关专业处室负责本专业年(定)报范围内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

位基本情况的调查工作;计算中心为名录库的技术保障机构,负责名录库系统软件的安装、升级,建立系统运行及用户使用日志报告,依据用户授权目录监测网上各类用户的行为,阻止非法用户进行数据存取,保证系统运行安全,进行数据常规备份等工作。 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具体实施细则,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以下同),并落实相关经费,切实做好辖区内名录库的日常管理、维护更新和信息提供等工作。 各级名录库主管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名录库系统建设总体方案和维护更新管理办法,部署、检查和监督湖南省或本辖区内名录库建设工作; (二)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制订和完善行政登记资料共享制度,并共同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基本单位统计调查以及涉及名录库维护更新的调查,及时对基层数据进行维护更新,保证名录库数据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四)统一协调和管理各专业调查单位,组织或具体实施专业调查单位字典库的建立、调查单位增减变动、单位基本信息调整等工作; (五)统一协调和规范涉及名录库的相关标准; (六)对名录库数据进行开发和利用。制定名录库信息

新分类管理名录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登记表应当由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报送有权限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

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洪水调蓄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防风固沙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第四条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 建设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更改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该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第七条本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自2014年××月××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同时废止。

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现状

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现状 基本单位是各类法人单位及其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总称,是构成整个社会经济活动最基本的单元,也是社会经济信息的主要来源和载体。基本单位的总体状况和结构反映了一个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结构特点。基本单位名录库包含了所在地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的基本情况,并随时可以提供查询服务和具有修改、更新与维护功能的数据资料的信息库。 一、名录库维护中存在的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名录库所表现出来的作用越来越大,其发展方向也对此项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但现阶段名录库的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使其相应的作用无法发挥出来,离应有要求也还很远。主要表现在: 1、单位法人代码遗漏问题增加了基层统计人员工作量。单位法人代码是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生命,企业在工商、税务、统计管理等各种社会活动中必须使用同一代码,这既是信息交换,资源共享的前提,也是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基础。目前统计部门就是以组织机构代码作为单位的唯一标识码。而工商、编办、民政、税务在信息库中组织机构代码指标虽有设定但并不是必填指标,内容多为空,它们各自以本部门的代码作为每个单位的唯一标识码,各自拥有一套的名录库和不同的应用软件。由于代码使用管理不统一,致使部门之间数据相互难以衔接,达不到资源共享。在导入工商税务部门资料的时候,部门提供的资料组织机构代码一栏为空,其主要原因是一些新增单位在相关部门注册后,不及时地到质监部门申请组织机构代码,造成每次维护更新后出现大量重复单位,查找非常困难。在补充完资料后审核发现重复的单位,又要删除,耗费了无用功,增加了基层工作人员工作量。 2、新增单位数量多,实地调查难度大。全市每年待处理单位有两千多个,新增单位逐年增加,变更和注销情况不断变化,让所有涉及到的单位都填报基本单位报表,不但发表收表的工作量大,难度也大。从实际工作中发现,部门登记的资料并不完全准确,有一部分单位到实地核实后属于“三无单位”,注销、变更单位情况不好把握,企业在变更和注销时缺乏主动性,没有及时到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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