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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投毒案时评:缺失的生命教育

复旦大学投毒案时评:缺失的生命教育
复旦大学投毒案时评:缺失的生命教育

缺失的生命教育

2013年4月,复旦大学投毒案的曝光引起了舆论的喧哗。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28岁的林森浩在宿舍饮水机投毒,其舍友黄洋在喝水之后身体出现异常,最终因抢救无效而身亡。2014年2月28日,复旦大学投毒案一审宣判林森浩死刑。2014年12月8日,该案进入二审。

不同于出庭一审时的冷漠无情,在看守所中待了10月的林森浩这次在法庭上几次失声痛哭,表示自己很后悔。并说了一句发人深省的话:“我是个很空的人,没有什么价值观。”

当这个同学眼中的学霸,这个高分考入中大,曾经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并在大四免试保送复旦大学医学院读研究生的大神在法庭说出“我是一个很空的人,没有什么价值观,有时候连小学生都不如”这样的话时,我感到很心寒。学术知识过人,人生必修课却惨遭挂科,最后甚至犯了无法挽救的最严重的错误,这样的悲剧之所以会发生,在我看来,是生命教育缺失的表现。

生命教育,即是直面生命和人的生死问题的教育,其目标在于使人们学会尊重生命、理解生命的意义以及生命与天人物我之间的关系,学会积极的生存、健康的生活与独立的发展,从而实现自我生命的最大价值。即将成为医生的林森浩,熟练地掌握了专业知识,却始终没有学会尊重生命,救死扶伤的医生基本准则,而将自己能够拯救生命的知识和力量用于杀害一个人,杀害一条生命。在一审判决时,他甚至还挂着一副事不关己的表情,冷漠地听完了所有对他的控诉,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犯下的是多么不可饶恕的错误。这不能不让社会反思:为什么会培养出这样一个高智商低情商的“瘸子”?更让人担心的是,他不仅仅是一个人,更是一个被这种过分注重应试教育,轻视生命教育的社会氛围所害的受害者的代表。我们的身旁,或许还隐藏着更多这样的高智商杀手。司马迁曾言: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可当今日的我们忽视了对于生命意义的教育,当年轻人们或多或少地忘记了这句古语的道理,不再理解生命的重量和厚度,冷漠地看着生命如鸿毛般飘去时,投毒案这样悲剧的发生,不能不说有一定的必然性。而这些年轻人们,都是中国未来的栋梁。但现在他们具备成为栋梁的外在,而不知身为栋梁自身的意义。试问,这样中空的栋梁,真的能撑起伟大的中国梦吗?

二审出庭时,林森浩的表情有了明显的变化。据报道,在看守所中林森浩终于有时间去读读以前被自己嫌弃的各类“闲书”,其中有一本《心理控制术》对他的影响特别大,在他的家书中,还特别提到了这本书,希望父母也能去读读看。在他28年只读工科书的人生中,或许只有这一刻,在读到这一本书的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心智的不成熟,领悟到自己做犯下的罪行是多么的不可饶恕。可是,这样迟来的顿悟与后悔,对于一条已经逝去的生命而言,太轻,太晚。用一条生命的逝去来顿悟自己人生的空,自己价值观的缺失,林森浩的这“马后炮”让人可恨,可怜。反过来,要想阻止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我们就必须行动起来,把生命的意义这一课补上来。

可喜的是,我们看到了社会正在行动。从应试教育改革,到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的立法改革中,我们都能感受到社会正在用实际行动重视起我们缺失的生命教育,通过各种方式来补课。可是改变需要时间,而有些生命经不起等待,有些人还没来得及补课,还没有感受到生命如泰山般的重量时,就已经走上了自我践踏,损害他人生命的不归路。这是社会承受不起的生命之轻。

作为社会中的一个人,作为一个有幸受到良好的素质教育并且认识到生命宝贵的一个人,我觉得我们不能只一味地呼吁改革的真正落实,更要从自身做起,从认识自我,热爱自己的生命开始,成为一个实心人,感受到生命的价值与责任,拥有自己健康向上的价值观,发掘生命的意义。再慢慢地将自己对于生命的理解,通过实际行动传达给更多的人,从而触动这个社会并且影响它,弥补缺失的生命教育。或许我们只能改变一点点,但这温暖的一点点说不定就能在某天,托起一个生命。

思修论文-复旦投毒案的反思

题目:人际交往也是门课 摘要: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沟通越来越密切,人际关系也成为了我们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而对于大学生来说,当我们进入大学校园的那一刻起,就决定我们需要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良好的人际交往能使大学生在人际交往活动中,有效的沟通和交流,有原则地调节冲突和改善相互间的情感关系,以实现其心里平衡,促进自身健康发展。把握人际关系原则,提高人际交往和沟通的技能。掌握了这项技能,我们才能在未来的社会道路上走的更远。 关键字:人际交往、大学生、复旦投毒案 正文:复旦投毒案是指2013年4月上海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他人投毒后死亡的案件。该案件发生于复旦大学枫林校区中,犯罪嫌疑人为被害人室友林森浩,投毒药品为剧毒化学品N-二甲基亚硝胺。2014年2月18日上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作为一个拥有高学历的研究生,是出于怎样的心理去下此毒手呢?是教育的问题吗?还是心理的问题?又是什么原因导致寝室关系的危机呢?原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咨询中心主任叶斌表示,人际关系是大学生心理咨询中的“大头”,极端个案只是极少数,但过度竞争、文化差异、生活习惯不同、缺乏包容等却导致学生之间矛盾不断。因此,有四大原因导致大学生的寝室关系成为最微妙、最难以调和的关

第一是文化和生活习惯的冲突。高校和中学不同,学生来自五湖四海,也带来各自的文化、生活习惯、行为、价值观。由于学生的寝室不是自己挑选而是由学校安排,一些学生互相之间缺乏包容别人生活习惯的大度,互相之间就容易产生矛盾。一些外地学生曾找心理老师倾诉,感觉有一堵无形的墙,阻挡自己和本地学生的融合。 第二是不分城镇还是农村,不论南方还是北方,学生们都感觉到个人的独立空间变小甚至没有了。到了高校寝室,他们原本享有的个人生活环境就发生了改变。人均享有的空间面积缩小,需要分享,寝室的卫生、电力、热水问题的都有一个适应和分享的过程。然而,大部分学生在以前的家庭里没有接受相关的训练,也没有经验和意识,于是分工打扫卫生要么不愿意,要么很勉强,这些看似细小的生活琐事,却很容易积累成矛盾。 第三,学业压力。直研直博的名额竞争激烈,而成绩的等第也会影响自己的未来,所以“无学”的大学其实还是有一定的压力,在关键时刻矛盾也容易激化。 第四,太计较,缺乏包容心。现在一些学生来咨询时说起导致寝室关系恶化的原因,往往是一些非常细小的问题,在很多年长的人看来这些问题根本不值一提,然而一些年轻的学生却会非常在意。有的大学生总觉得同学说话做事是特别针对自己,是看不起自己,惯于从消极方面考虑问题;有的学生则习惯过度解读别人的言行,缺乏

复旦投毒案死者同学

复旦投毒案死者同学:嫌犯已供述杀人动机 2013-04-18 00:34:14来源: 中国青年网(北京)有15074人参和 分享到 核心提示:复旦大学研究生黄洋被投毒身亡案有新进展,4月12日,消息称警方基本认定同寝室的林沐(化名)存在下毒嫌疑。官方尚未披露林沐涉嫌毒害黄洋的原因。一位接受过警方调查笔录的黄洋同学称,林沐已对警方供述了毒害黄洋的动机,但警方对动机的核实尚在进行中。 4月7日,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门诊6楼第一会议室,有一个人缺席。 缺席者是黄洋。他本应该在这个晴好的初夏早晨,坐到这个会议室里,参加博士研究生复试。在将近一个月前,黄洋参加了初试并顺利通过。 顺利几乎来得没有任何意外。黄洋的专业成绩不仅受到同学认可,导师更对黄洋赞誉有加。但一杯清澈透明的饮用水,改变了黄洋整个生命轨迹。 数月以来,被师友均笃定认为将稳进博士研修的黄洋,尚需为完成一篇漂亮的硕士毕业论文而继续努力。4月1日,按照黄洋的日程表,他会前往学校图书馆,为他的论文润色。 “时间不够,”勤奋的黄洋此前对身边同学说,“我的研究实验还没做完,论文也没写完。” 那个中毒的早晨 那是个阴霾的清晨。黄洋起床,打开寝室的饮水机,喝了一小杯水。黄洋立即觉得味怪,便将饮水迅速吐出,但剩余的部分有毒水,已径直被咽了下去。 毒物并没有立刻发挥作用。直到黄洋来到图书馆,最开始的呕吐方才出现。中午,黄洋独自步行前往距离学校仅一街之隔的中山医院就诊。当日,他被诊断为急性肠胃炎,医生为他开出了抗感染及解痉的处方。 黄洋的同校学弟莫慈(化名)在当天中午接到了黄的电话。“他说感觉不舒服,要打针,希望我过去看他。”莫慈回忆。

复旦投毒案(整理精校版)

复旦投毒案 素材汇编 0320 1856 是指2015年4月上海医学院研究生遭他人投毒后的。该案件发生于复旦大学枫林校区中,犯罪嫌疑人为被害人室友林森浩,[1]投毒药品为剧毒化学品N二甲基亚硝胺。2015年2月18日上午在一审,人林森浩犯故意罪被判,剥夺权利终身。[2] 社会评论 媒体评论 新华视点评论:复旦大学研究生遭投毒,警方基本认定其室友嫌疑。这实在令人扼腕。对法律没有应有的敬畏,缺乏一种对生命的爱惜,缺乏足够的理性才会有如此行为。生命是最可宝贵的,任何理由在生命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生存和竞争的压力再大,人也应有底线。有外在知识无内在约束,教育应反思。评论:培养人才,有知识更要有德性;大学教育,重学术更要重人格。让学生懂得去爱,去尊重,去包容,才能避免悲剧重演。 中国青年报评论:对于复旦大学生投毒的个案进行连篇累牍的报道和解读,并把板子都打到大学屁股上的评论,并不一定妥当。首先,中国大学的学生这么多,发生一两件投毒案,从概率上来看很小。其次,这些个案的主因,往往都是施害者的一时冲动或长期的心理扭曲所致,而非大学的教育和管理。如把它当做一个典型案例,没完没了地报道、评论,搞得大家紧张兮兮,使得同学之间都要互相提防,就得不偿失了。[18] 专家评论 对于复旦大学投毒事件,北京大学教授钱理群曾评论道:“我们的一些大学,正在培养一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高智商、世俗、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 中国青少年心理卫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授郑晓边表示,一些大学生缺乏人际交往能力是连日来高校死伤事件频频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这背后是长期以来相关教育的缺失。无论是学生自身还是学校、社会,都应该尽快亡羊补牢。此外,郑晓边建议,设置相应的服务机构,对大学生提供危机干预,及时为大学生提供心理疏导方面的帮助。[19]

作文素材:复旦投毒案给予我们的反思

作文素材:复旦投毒案给予我们的反思 写作佳苑 05-26 0631 作文素材:复旦投毒案给予我们的反思 【事件回放】 2013年4月1日早上,复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在宿舍喝了一口饮水机中的水,觉得味道不对,以为水过期了。为了避免别的同学喝到,他倒掉剩余的水,并清洗了水桶。当天下午,黄洋出现发烧、呕吐等症状。医生以为是肠胃炎,就给他做了抗菌的点滴治疗。没想到,黄洋的情况逐渐恶化,并出现了肝肾衰竭的症状。4月8日,黄洋陷入昏迷,生命垂危。4月9日,警方介入调查,在黄洋宿舍饮水机残余饮用水中找到少量N-二甲基亚硝胺,但此时,毒药已经严重损毁了黄洋的肝肾。4月16日,黄洋与世长辞。, 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黄洋的室友林某,并将其带走调查。警方初步查明,林某因为一些生活琐事和黄洋关系不睦,心存不满,经过预谋,在3月31日中午,将做实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到寝室,注入饮水机,最终夺去了黄洋的生命。 【观点】 ○人民日报在其官方微博上发表评论: 令人恐怖的不是有毒物质,而是人心。从1995年清华大学、1997年北京大学两起铊盐投毒案,到2004年马加爵案、扬州大学秋水仙碱投毒案,再到2007年中国矿业大学铊盐投毒案,那一颗颗漠视生命的心,一颗颗扭曲的心灵,震惊社会。 ○人民日报微博在其知名栏目“你好,明天”对此事发表评论: 教育的本质是爱与责任,一颗冷漠的心如何理解生命的意义?要成才,先成人,这句话对教书育人的学校和望子成龙的家长而言非常重要,对在大学校园里的莘莘学子而言更为重要。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姚建龙评论说: 从披露的案情看,投毒的水桶至少是寝室同学的公共饮水源,受害对象明显具有不确定性。从这一点至少可以看出,他对他人生命是何等的漠视,折射出生命教育在年轻学生群体中的严重缺位。 ○著名教育学者熊丙奇谈复旦投毒案——知识与德性的错位: 一个人的学历代表他的学习经历,而无法反映他的人格、身心状况,而人格的教育、身心的教育、心理的教育,才是对一个人起到更大作用的教育。如果我们只关注一个人的学历,关注一个人的知识,结果可能就是他有知识没有文化,或者说有知识没有教养,这种情况,一次又一次地在一些校园极端案件里体现出来。因此,我们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或者社会教育一定要对此予以重视,除了对学生进行知识教育外,更应该关注学生的人格教育、生命教育、生活教育、心理教育。只有真正重视这些教育,才能让学生既有知识又有文化,而不是有才无德,而有才无德,知识可能成为迫害他人的工具。 【深度剖析】 1.教育缺失,造成道德滑坡 投毒杀人,伤天害理,林某的行为除了令人憎恶,令人震惊,也发人深省。学习学到研究生阶段,又是在复旦这样的名校,用通常的尺度衡量,林某无疑是个人才。然而无可争辩的事实是:林某成了“才”,却没成为“人”。这个强烈的反差,又一次为教育敲响警钟。 一个人可以成不了“才”,但必须成“人”。让一个人成为“人”,是教育最根本的使命。可惜的是我们不少学校的教育价值取向发生了很大偏差。悠悠万事,分数唯大,只要成绩上去,就可“一俊遮百丑”;分数是硬指标,德育是“软任务”,即使学生身上已显出精神苍白、道德滑坡的端倪,也熟视无睹”。小学如此,中学如此,大学还是如此;既然智育成了“第一”甚至“唯一”,所谓健全人格,自然成了镜花水月。 而在家庭中,一些家长同样把“望子成龙”演绎为“别的全是假的,分数才是真的”。同时还教孩子睚眦必报,孩子与同伴闹了矛盾,向家长诉说,家长不但不善言劝导,反而唆使:窝囊废,你没长手,不会打他?还有家长,把安徒生童话也列入“禁书”,理由是“丑小鸭”“美人鱼”会把孩子看傻,以后长大进入社会会被人欺负。在家长的耳提面命中,冷漠、自私已成许多孩子的通病。凡事以自私为圆心,以自利为半径,没有“好处”便弃如敝履;遇到批评,立马回应“少来这一套”。

复旦大学投毒案事件的反思

复旦大学投毒案事件的反思 3月31日中午,林某将其做试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入饮水机水槽。 4月1日晨,黄某引用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中毒症状,后经医院治疗无效与16日下午去世。 4月11日,上海警方文保分局接到复旦大学保卫处报案,该校枫林校区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某自4月1日饮用了寝室内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身体不适,有中毒迹象,正在医院抢救。警方经现场勘察和调查走访,锁定黄某同寝室同学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4月12日,林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警方透露,已初步查明,林某因生活琐事与黄某关系不和,心存不满,有重大嫌疑。 上海黄浦区检察院也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依法批准逮捕。 看完此事件后,不禁扼腕长叹,不论投毒者杀人动机如何,是“故意”还是“误伤”抑或其他,是对被害人的优秀羡慕嫉妒恨也好,或是心理扭曲导致的极端行为也罢,单是其对寝室内饮水机投毒这一行为,就令人唏嘘不已,究竟是什么样的怨恨,使得投毒者的内心燃烧起如此仇恨的火焰,猛烈到必须以毁灭他人的生命来平复?痛定思痛,在思考:扭曲的人心其实比毒药更可怕!毒药明晃晃的告诉我们,我是毒,不要碰我!它再可怕,也不会自动跑到人的嘴巴里,而那颗扭曲的,外表却看不出来的有什么异样的人心,却在暗处透着阴森的冷气,让人不寒而栗,让人防不胜防。 关于此事件,众说纷纭。某观点:认为此人心理有问题,认为大学应该进行心理教育和辅导。一些社会人的观点,中国的大学教育失败,人格教育缺失。某观点:某些教授又搬出几千年说死人都不会变的真理,什么XX的心态,什么自我修养,什么儒家伦理道家辩证 等等不一而足。

复旦大学投毒案引发的思考

复旦大学投毒案引发的思考 摘要:2013年4月16日,复旦大学发布官方微博,2010级医科在读研究生黄洋于当天下午3点23分在上海中山医院不治身亡。 上海警方表示,在该生寝室饮水机内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并锁定同寝室某同学有投毒的嫌疑。 2013年4月25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复旦大学“4·1” 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与黄洋同宿舍)依法批准逮捕。 关键词:大学生死亡,同学作案,琐事引发案件,近年类似事件频发,大学生心理健康。 正文: 复旦大学研究生黄洋,4月1日,因生体不适住院,后来警方在其寝室饮水机内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经警方调查,锁定作案嫌疑人为黄洋同宿舍同学林某,并于4月25日将林某依法逮捕。 两位风华正茂的学子,本是前途无量,却一个离我们而去,一个进入高墙!着实令人悲哀,愤怒与无奈,让人无法不为之动容。 随着嫌疑人林某被捕,他所交代的杀人动机为“和死者黄某因生活琐事引起不和,心存不满”。动机一经曝出,引发公众惊愕,包括林某家人在内很多人都表示怀疑,他们“不理解”和“不相信”复旦大学的一名校高材生会仅仅因为生活琐事就毒杀舍友。因为林某不但成绩优异,并且在网络上发布过不少类似“医学是神圣的!”和“医乃仁术,爱心是一个医务工作者所必不可少的”内容的微博。一方面在立志救人,一方面却谋划实施投毒的“双面性格”也让公众无所适从,不少人感性上很难接受林某就是杀人嫌疑人。 呜呼哀哉,一位应该救人于生死的高学历医务人员,本应认真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但却因为一些琐事将同宿舍同学投毒杀害,着实让我无法理解,我们应该反思为什么高学历人才却心理不健康,甚至有些是多面人格! 毒杀案因“特殊”引关注,但我们更应重视背后的普遍问题,因为近年来在学校中因琐事引发的血案有些数不胜数! 1994年,清华大学才女朱令,生了怪病,后经确诊为铊中毒,造成100%伤残,至今该案因缺少证据不能直接断定是其室友投毒,成为悬案。 2004年在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因他人看不起自己,在宿舍连杀四位同学,引发了轰动全国的“马加爵事件”。 2012年12月20日早上8时许,安徽医科大学图书馆6楼,08级临床医学专业学生胡某将09级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生谈某砍死。事因只是争风吃醋。 2013年,4月6日,华北水利水电学院郑州市龙子湖校区5号教学楼东北角洗手间发现女尸,后经警方确定是其前男友将其杀害。 2013年4月17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两名学生在宿舍内因为玩游戏发生口角,并大动干戈,终导致一名学生抢救无效而死亡。 类似的事件还有很多很多,我已不敢再写下去。我只想说“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同学是我们上学期间除了家人之外接触最多的人,甚至与同学的相处时间已远远超过了与家人的相处时间,为什么这些人还下得去手?去杀害自己朝夕相处的同学? 学者宋石男在微博中这样评论“复旦投毒案”:“每出一个轰动的案子,不少人就会呼吁反思,但这种反思毫无意义。未来的杀人犯没有一个会因为看到这种呼吁而从现在就开始立地成佛。”我非常赞同他的看法,仅仅依靠这些不痛不痒的反思是无法改变现状的,我们应

复旦大学林森浩道歉信原文

复旦大学林森浩道歉信原文 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复旦投毒案,下面就让带大家看看林森浩道歉信原文以及相关内容。望大家采纳。 尊敬的黄叔叔、阿姨: 对不起,我给你们带来了如此沉重的打击。 …… 人生若只如初见,那该有多好,那时黄洋跟我都信心满满,在各自的梦想道路上拼搏着……可是,哎!我所犯的大错就像石碑上的刻字,那么醒目,那么 __,难以磨灭! …… 事到如今,我也只能很苍白地说,对不起,叔叔阿姨!给你们跪下谢罪!希望你们平安,希望你们保重身体,也希望你们能谅解我的灵魂! 20xx年4月1日

复旦大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黄洋饮用寝室饮水机中的水后,身体不适,出现中毒症状。 20xx年4月11日 复旦大学报案。警方在饮水机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锁定黄洋室友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 20xx年4月12日 林森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xx年4月16日 黄洋经医院救治无效去世。 20xx年4月25日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林森浩。 20xx年10月30日

上海市第二中级 __立案受理林森浩涉嫌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案。 20xx年11月27日 复旦投毒案开庭审理。 20xx年2月18日 上海市第二中级 __公开宣判认定,林森浩因琐事而采用投毒方法故意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林森浩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罪行,尚不足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森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xx年2月25日 林森浩的二审代理律师唐志坚正式受林森浩委托向法院提起上诉。 和林森浩父亲的交谈并不容易,信号不好加上他不善于表达,为了不理解错误他的意思,记者总是需要再三和他确认。在对话中,林森浩父亲最多的语言就是叹气。

复旦投毒案死者同学

4月7日,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门诊6楼第一会议室,有一个人缺席。 缺席者是黄洋。他本应该在这个晴好的初夏早晨,坐到这个会议室里,参加博士研究生复试。在将近一个月前,黄洋参加了初试并顺利通过。 顺利几乎来得没有任何意外。黄洋的专业成绩不仅受到同学认可,导师更对黄洋赞誉有加。但一杯清澈透明的饮用水,改变了黄洋整个生命轨迹。 数月以来,被师友均笃定认为将稳进博士研修的黄洋,尚需为完成一篇漂亮的硕士毕业论文而继续努力。4月1日,按照黄洋的日程表,他会前往学校图书馆,为他的论文润色。 “时间不够,”勤奋的黄洋此前对身边同学说,“我的研究实验还没做完,论文也没写完。” 那个中毒的早晨 那是个阴霾的清晨。黄洋起床,打开寝室的饮水机,喝了一小杯水。黄洋立即觉得味怪,便将饮水迅速吐出,但剩余的部分有毒水,已径直被咽了下去。 毒物并没有立刻发挥作用。直到黄洋来到图书馆,最开始的呕吐方才出现。中午,黄洋独自步行前往距离学校仅一街之隔的中山医院就诊。当日,他被诊断为急性肠胃炎,医生为他开出了抗感染及解痉的处方。 黄洋的同校学弟莫慈(化名)在当天中午接到了黄的电话。“他说感觉不舒服,要打针,希望我过去看他。”莫慈回忆。

大约下午两点,莫慈赶到点滴室。彼时,黄洋正在接受头孢滴注,手呈惨白色。在有暖气的注射室里,黄洋持续向莫慈抱怨身体很冷,因为体感难受,黄洋一度还像个负气的小孩子,对莫慈说,不想再打针了,要回学校。 迅速爬升的体温摧毁了黄洋坚持回校的念头。下午4点,黄洋的体温攀升至39.3度,坚持不愿打退烧针、吃退烧药的他终于松口,对医生表示愿意接受打退烧针。 对于突如其来的病痛,黄洋在当日就已对莫慈说,他怀疑清晨喝下的那杯怪味的水,可能就是突发急病的原因。莫慈说,在当日黄洋被诊断为急性肠胃炎时,医生即已由黄洋的主诉推测,寝室饮水机内的桶装水可能因置放日久,细菌滋生而引发食物中毒。 当日,N-二甲基亚硝胺远未进入任何人的视线。黄洋、莫慈和医生均推断,导致黄出现病症的原因是饮用水内可能滋生的细菌。在众多被考虑的细菌中,金黄色葡萄球菌在当时嫌疑较大。 这是一种常见的细菌,由其引发的感染会导致患者剧烈呕吐。 但看似对症下药的处方并没有缓解病情。黄洋的病历显示,在4月1日完成所有注射治疗后,症状未见好转。 第二天早晨,黄洋仍呕吐、发热,并感到腹部隐痛。当日,黄洋第一次接受肝功能和凝血功能检查。结果显示,这两大项内的数个重要指标均不在正常值内。黄洋开始接受保肝及输血治疗。 病情随后急剧恶化。3日,黄洋的血小板开始减少,被送入住进了外科重症监护室;7日,鼻孔出血;8日,陷入昏迷。在此期间,治疗团队不断尝试确定引发黄洋肝功能重度损伤的毒素来源,直至9日,黄洋的一位师兄收到来自陌生号码的短信,提请注意一种化学药物,经过院方及师生努力,最后发现引发黄洋中毒的是N-二甲基亚硝胺。 复旦大学新闻发言人方明对媒体说,学校和中山医院曾组织过多次全市专家会诊,试图寻找黄洋的病因,但一直未能完全确诊,最后想到提请警方介入调查。 11日,在饮水机弯管的残余饮用水中,警方确认找到了少量N-二甲基亚硝胺,黄洋的室友进入警方排查视线。 一个“有点悲观倾向”的人

投毒案分析

司法与舆论在复旦投毒案上应良性互动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d5045414.html,2014年05月10日作者:刘武俊来源:中国青年报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一审被判死刑之后,复旦177名学生签署请求信,请求法院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立即执行。受害者黄洋的父亲表示并不接受请求信的内容。复旦大学宣传部负责人表示,写联名信表达诉求是学生作为公民的正当权利,林森浩的量刑还是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由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京华时报》5月8日) 复旦投毒案即将进入二审,被告人林森浩的命运也备受社会关注。笔者认为,作为一起受社会舆论瞩目的重大案件,二审法院必须处理好独立审判与舆论监督的关系,保持独立审判与倾听民意之间的平衡,依法作出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公正裁决。 复旦177名学生签署并向法院递交请求信,是群众表达诉求的一种正当权利,属于受宪法保护的公民表达自由。既然一审法院接受受害人黄洋的同学要求判处林森浩死刑的书面材料,二审法院也不必拒绝接受复旦177名学生为林森浩求情的联名信。无论是之前要求判林森浩死刑的控诉书,还是如今请求不处死林森浩的联名求情信,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部分民意。至于这种民意因素是否会影响判决,是否被法院采纳,主动权在掌握甄别和判断权力的法院。 独立审判和表达自由其实都是现行宪法明确规定的宪法性原则,二者是不可偏废的并存关系。司法机关在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的同时,也要妥善处理好独立审判与舆论监督的关系,既要保持审判活动的开放性,避免对舆论监督的不当限制,也要防止舆论的不当干预对独立审判和公正审判的负面影响。 妥善处理司法与舆论的关系,是涉及观念更新、制度建构、心态调整乃至技巧运用等的复杂问题,关键在于从制度上建构一套协调独立审判和舆论监督的平衡机制,实现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和媒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实效的双重目的。舆论监督在促进司法公正、遏制司法腐败方面可发挥独特作用。然而,舆论舆情也是一柄“双刃剑”,缺乏制约或不当的监督也可能给司法公正造成负面的影响,有可能妨碍或破坏司法公正。 司法活动是一种高度理性化的判断和推理过程,要求法官尽可能保持一种不偏不倚的中立态度,要求审判活动尽可能排除情感因素以及外界非法律因素的干扰和介入。独立审判强调法官的自主审判,允许并且要求法官依法自主地作出裁判,任何外界的力量都无权替代或者指挥法官进行裁判。在对法律负责的前提下法官可以凭自己的理性独立裁决。公正的审判活动,应力求在适度开放性与有节制自主性之间达成均衡。 司法公正需要善意而非恶意的舆论环境,需要建设性而非破坏性的舆论监督。司法机关要积极回应舆论舆情,公众也要尊重、理解和支持法院的独立审判。期望法院、媒体以及网民、复旦师生等在复旦投毒案中都保持基本理性,既尊重

复旦投毒案感想

复旦投毒案感想 2013年4月1号,复旦大学2010级硕士生黄洋因身体不适住院,16日下午不治身亡。经过调查,上海警方表示,在该寝室饮水机内残留水中检测出某同学有投毒的嫌疑。11日警方通报在学生的饮水机残留水中检测出有毒化合物。12日基本认定同寝室的林某存在重大犯罪嫌疑。25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查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嫌疑人林某依法逮捕。消息在网上一公布,掀起了轩然大波,大家都在问,林某的作案动机是什么?是因为嫉妒寝室同学的优秀?是因为某些难以接受的矛盾?还是因为钱财问题?这则新闻无疑令我非常震惊。我一直在想是什么天大的事情要以结束一条年轻的生命来解决,况且这样真的得以解决了吗? 在被警方带走后,林某对投毒过程供认不讳,但是对作案动机却一直闪烁其词,自称是愚人节的玩笑,这令警方难以采信,他为什么说不出自己作案的动机。在我看来,他怕别人无法接受他那荒谬的心理。但更多的是他自己也无法接受自己杀人的动机。 然而社会需要一个答案,一个交代,于是整个犯罪过程及其动机就被林某,警方,媒体一同回溯,编织了出来。确定他是因为某些难以接受的矛盾杀人的。这让人难以接受,这也可以猜到为什么他一直不愿意说出自己的作案动机了。但这也不是不能接受的。结合林某的个人生活背景和性格特征是可以想象的。他一方面有强烈的自尊心和上进心,内心十分好强,但是他同时也是一个内向自卑的人,诸如此类复杂的心理交织在一起,导致了悲剧的发生。近年来,学生各种越轨行为日益严重乃至对同伴,亲友的生命漠然视之,连基本的出于人道的社会责任感,都丧失殆尽……所有这一切绝不是危言耸听。 由此可以反应当代大学生的某些心理问题。 1、以自我为中心,凡事为己的自私心理。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大多数家庭都为独生子女,父母对子女过分溺爱,使得他们缺乏生活的磨练,意志显得十分脆弱,克服困难的能力差,导致他们往往以自我为中心,对父母,他人,社会的要求高且多,对自我的要求低且少,考虑更多是别人应该做什么,而很少考虑自己该为父母,家庭,社会做什么,一旦有人违背自己的意愿便心生怨恨的心理在他们心里十分普遍。 2、中国教育历来重视教育的社会价值取向,而对学生的独立人格和个性发展的重视似嫌不足。一味教育孩子成才,却忽视孩子的品德教育,其实做人的重要性远远高于成才。放下社会,学校一味要求学生拿出成绩,家长一味要求孩子拿出能力。这就使得许多大学生意识不到做人的重要性,甚至没有这方面的意识。 诸如此类的案件是人们非常不愿意看到的,一条条年轻,充满活力的生命才刚开始繁茂就结束了,这是多么令人惋惜和痛心啊。所以社会各界都应重视对孩子的教育问题,让孩子有一个健康的心理。

马原-复旦投毒案

事件: 1 2013年4月1日,复旦大学2010级在读医科研究生黄洋身体出现不适,当晚被送至该 校附属中山医院就诊。入院后,病情加重,先后出现昏迷、肝功能衰竭等症状。医院组织了 多次全市专家会诊,未发现病因。 2013年4月9日,黄洋的师兄孙某收到神秘短信提醒注意一种化学药物,因此事件出 现重要进展,黄洋的中毒终于确定毒源,但已中毒太深。神秘短信在一审庭审时被证实是黄 洋和林森浩的室友葛发的。 2013年4月11日,上海警方通报,在黄洋寝室饮水机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 分。上海警方经现场勘察和调查走访,锁定黄洋同寝室同学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晚依 法对林森浩实施刑事传唤。4月12日林森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3年4月16日,黄洋终不治身亡。黄洋去世后,其父母明确同意警方进行尸检,尸 检于4月17日进行,尸检结果成为重要的案件证据。 2013年4月25日,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黄洋的室友林森浩。 2013年10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透露,上海市第二中级人 民法院立案受理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林森浩涉嫌以投毒方式故 意杀人案。 2013年11月27日上午9时,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014年2月18日,该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 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问题: 一、林森浩投毒行为的原因分析 (列出所有可能的联系、原因,进行归类、分析,分析出最主要的原因) 二、为什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定罪?你是否同意法院判决?法院是否找对了联系? 解答: 一、原因分析 1.学校和家庭生命教育的缺失 著名教育学者、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在以“复旦投毒案:知识与德行的错 位”为题指出:“目前整个校园,学生发生冲突以后往往喜欢用武力和暴力解决问题,反映 出学生的生命教育的缺陷。从小学时的崇高理想教育,到中学时艰深的理论诵记,再到大学 时简单的行为纠正,中国学校看似重视思想道德教育,实则苍白无力,人格养成教育始终无 所适从。生命重于泰山,学校需引导学生重视生命的价值,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与身心健康, 以人为本,让学生真正成为一个大写的人。”中国大学教育往往重智力,轻素质,重知识技 能,轻道德伦理,结果成才不成人,造成公民伦理价值观严重扭曲的同时,为众多社会伦理 问题的滋生埋下隐患。 本案中的嫌疑人林某,名校出身,成绩优异,多次荣获奖学金,是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 院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的研究生,本该医者仁心却因为与室友有一些生活琐事上的不合就 杀心顿起,着实令人心惊。希波克拉底誓言中写道:“我愿尽余之能力与判断力所及,遵守 为病家谋利益之信条,并检束一切堕落及害人行为,我不得将危害药品给与他人,并不作此

复旦投毒案毒杀过程最大疑团

在林的性格中,自尊、上进、好强、善良的一半,始终没有停止与苦闷、自责、充满挫败感的那一半的战争。他以自己的方式努力与外界沟通,却始终难觅出口。这场一个人的战争最终以毁灭的方式结束。 2013年3月31日中午,林决定下毒。目标是他的室友、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 此时,复旦大学医学院西苑20号楼421室里没有其他人。寝室靠近潮湿的洗衣房,当天多云,阳光被遮挡;常住的两个人——林和黄洋——都长年在医院实习,少有同学来这里串门。 林取出试剂瓶,里边是从实验室偷带回来的N-二甲基亚硝胺溶液。这是一种浅黄色油状液体,高毒、无味,易溶于水。这瓶致命的毒药,林储藏已久。 他熟悉这种试剂,过去3年里,林先后将这种试剂注入数百只大鼠体内,制造肝脏纤维化的样本,然后处死它们,以采集数据。 毒药被注入寝室门边饮水机的水槽,致死的将不再是大鼠。 直至今日,在与林有过长期接触的人中间,也少有人能够相信林会毒杀室友。黄洋病发入院后,作为实习医师,林还给黄洋做了B超;黄洋的父亲赶到上海后,在寝室留宿,与林共处一晚,他回忆,林神色自若。 在同学与朋友的回忆中,林曾是本科学生会学术部部长,科研能力惊人,论文发表数远超一般学生,热心同乡会的活动,爱打篮球,玩三国杀,甚至擅长讲冷笑话。他们看到的是一个积极规划人生、在公开场合略带羞怯,但在自己的圈子里擅长沟通合作的瘦高个男生。 但即便身处林的圈子,绝大部分人也从未留意林的另外一些特质。很少有人知道林一直在用独特的方式处理与异性沟通上长期积累的挫败感;也少有人留意林在网络上习惯使用的极具攻击性的侮辱性语句——无论是对自己的同学,还是公共人物;至于林的家庭——其实相当普通的平民家庭——以及故乡,则被林更加小心翼翼地隐藏在与人交流的话题之外。 更少有人体会过,迥然相异的两面,在林的内心长期煎熬、发酵——尽管林始终在述说和排遣,以难为人察知的方式。

大学生投毒案反思

大学生投毒案反思 “复旦投毒案”固然只是极端的案例,但当今中国高校中,人际关系的复杂与微妙却一个有一个不争的事实,象牙塔里的人际关系会变得如此错综复杂?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又该如何处理同学关系? 分析 高校人际关系复杂的原因。 造成大学当中人际关系复杂的原因有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是文化的冲突,大学里,大家来自五湖四海,同时也把自己家乡的文化、长久以来形成的生活习惯、价值观带到学校当中,这样学校就成发了一个“文化的大杂烩”。如果我们学生缺乏对异乡文化的理解和包容,不能与有着不同文化背景求同存异,那么,文化的差异成为人际冲突的根源之一。其次是性格特点。当代高校学生大多是独生子女,而独生子女的一个很普遍的特点就是:太以自我为中心,不顾及他人的感受。“她怎么可以这样?把我们对她的好当成理所当然,稍有欠周到就对你不顺!”类似这样的抱声不时从大学生口中发出。第三是利益的冲突。学习的压力、生活的压力、就业的压力等等,使得多少人在利益面前昏了头?!第四是处理问题的方式不对。高校中的人高智商,很可惜的是未必有高情商,他们在处理人际关系上自然会掺杂一些“计谋”,也就是更加有城府,更加有心计。本来“心计”只是一个中性词,但一旦与“不良用心”结合,后果就非常可怕。“复旦投毒案”中,林某在黄洋还可以为其做B超,还可以与其父亲同住一晚,神情自若!在高校中,人与人之间的斗争变复越来

越高智商化,许多矛盾也因此得不到解决而进一步恶化,最终达到不可调和的程度。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如何处理同学关系。那么身在复杂的人际关系当中的大学生们该如何处理同学关系,在象牙塔里读过美好充实的大学时光呢?我认为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学会换位思考。当同学发生冲突的时候,要多站在对方的角度来思考。或许冲突只是因为各自的文化背景、生活习惯的不同,那么尝试包容这些差异,尊重他人的的文化和习惯。这样,你也会得到他人尊重,这便为良好的同学关系奠定了基础。 第二,自省。在发生矛盾的时候不要一味地把目光投入到外界。其实在发生人际冲突时,最应该做的就是内观自我,不断反省。一个巴掌拍不响,不管事情是谁对谁错,作为当事人的你都要负责任。分析矛盾的原因,在矛盾过程中自己的行为表现等等,找出自己不对的地方,然后改正它。当你把注意力投放到自己身上,并想着不断完善自我时候,他人的对与错已经不再重要了,你会变得更加包容与平和。 第三,加强交往,但要适度。良好的同学关系是建立在相互了解的基础上的,而对彼此的了解又是从日常的交往中获得的。因此,同学间可以多交流,分享各自的兴趣爱好、个人情感、未来的计划等等,也可以一起出去聚餐、唱歌、运动等。相处多了,了解自然会加深,友谊也在这样的交往当中变得越来越深厚。但是,凡事都要有个度。要是交往过密,一是很容易使原本只是一丁点的缺点被无限放大从而影响原本友好的关系,二是很容易侵犯到别人的个人空间。亲近有度,

复旦投毒事件引发的思考

复旦投毒事件引发的思考 摘要:2013年5月16日,复旦大学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因抢救无效,在附属中山医院去世。黄洋死于药物中毒,然而,令人震惊的是,把死亡魔爪伸向他的正是他朝夕相处的室友林某。我们不禁感叹,到底是有多么大的仇恨,使他心中罪恶的种子萌发,最终残害了自己的室友。在这场悲剧的背后,我们不禁要沉思,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才导致悲剧的发生? 关键词:复旦投毒教育体制 曾经马加爵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最近,复旦大学的投毒案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复旦大学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惨遭室友投毒,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天使般的年纪就这样黯然离世、长眠地下,致使家长痛失爱子、学校痛失学生。如今,校园这一片净土也变得不再平静,校园悲剧屡见不鲜,我们不禁要问,中国的教育制度到底怎么了? 生命的脆弱让人心痛,同宿友“相互残杀”是教育之殇。教育本身是一片净土,是净化人心灵的土壤,但是因为一些教育体制的存在,这些高尚的教育早就被抛之九霄云外,人们都在为自己的一己私欲“努力奋斗”着。仅仅因为生活琐事不满,就用化合剧毒杀害自己的同学,这样的冷血无情令人唏嘘,是什么点燃了林某心中的仇恨之火,乃至于狠毒到毁害他人的生命?是个人素质问题还是心理障碍抑或是故意伤害,无论是什么,都不逃过教育体制这个巨大的枷锁。教育是教书育人,使人成人成才的,出现这样的悲剧就是中国教育的最大失败。 我们都知道中国的教育就是典型的应试教育,学生们一切的努力都只是希望在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在千军万马的考试大军中脱颖而出,最终有个好工作好前程。现在的学生,压力很大,虽然一直喊着减负,但是学生的担子却越减越重。小学生就整天忙着学习,各种补习班奥数班占据着学生的课余时间,原本属于孩童的天真快乐却早已荡然无存。长期处于这种巨大的压力之下,很难保证孩子的人格和身心都是健全的。在复旦大学投毒案发生后,《人民日报》的媒体评论“当我们痛恨于这些残酷的行为时,我们是否想过,在他们受教育的过程中,家庭,学校,社会,是否像重视他们的学习成绩那样,重视他们的心理健康”?是的,中国的教育似乎就只是在乎学生的成绩问题,对于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却一直是处于边缘化被冷漠化的状态,虽然有的学校设置了心理学教育的课程或者有心理咨询室,但是由于他们并不被学校和学生的重视,所以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如果学校能及时发现林某心理的偏差,适当的对其进行开导与解说,也许悲剧就不会发生。那时天还是蓝的,水还是绿的,同学之间的关系还是美好的,一切都还是那么有希望。但是,不得不说到另一个问题,在中国,我们的政府我们的社会,总会在事件发生后才“恍然大悟”,才想起要提出补救的措施,防微杜渐的美好传统完全被抛之脑后。每次校园事件发生后,大家都会呼吁重视心理健康、生命教育诸如此类,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教育很快被淡忘,直到下次再出现类似的问题,再来一遍反思这样的反思复反思,

复旦投毒案原因分析

篇一:《关于复旦投毒案的几点思考》 关于复旦投毒案的几点思考 ---- 浅谈大学生心理教育 《摘要》教育,民生之本,强国之基。对国人的教育更为重要,教育是一件极为重要又严肃的问题。在当今时代,一个国家竞争力与教育是密切相关的,教育的目的不是在制造机械,而是在造成人。我们在注重教育成才的同时,学生的心理教育也是不容忽视的。增强学生的知识教育和心理教育是增强国家竞争性人才的前提,是一个国家提高竞争力不可缺失的。 《关键词》教育的缺失,心理教育,人才的培养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在现如今经济文化快速发展的时代,繁华的都市生活迷乱的人们的眼睛,我们在注重物质生活的时候却忽视了精神方面的教育,近年来多次发生在大学校园里的杀人案件一次次让人警醒,比如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杀害四名同学;药家鑫开车撞人又将伤者刺八刀致其死亡;复旦大学黄洋中毒案本文将从复旦投毒案简析教育的缺失。 一、复旦大学投毒案事态发展 (1)复旦大学投毒案发生的过程 2013年4月1日,早上黄洋喝下寝室内饮水机内的水,发现水的味道不对,认为水过期了,特意将过期的水倒掉,把桶刷干净。到十点多,黄洋开始有恶心、呕吐、发烧等症状,被导师和同学送到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医院初步诊断认为是吃坏了东西,按照胃肠炎给予输液治疗。最终在医院治疗无效死亡。嫌疑人林森浩在法庭上透露,他就是想趁“愚人节”整黄洋一下,未预料到后果。林森浩说,他看到黄洋在宿舍说,愚人节要到了,他要整人。“他拍着别人的肩膀,得意洋洋的,我觉得那我就整你一下。以前,听说过有人用这个毒物搞同学的事情,没有想到有这个后果。”林森浩还说他看过报纸上刊登过类似的事件,“好像是清华大学。那件事情没有被查获,所以我就做了。”林森浩说3月30号晚上,他看到饮水桶是空的,于是将毒物投入饮水桶,“黄洋的水杯是白色的。黄色液体放进去很明显。所以投入饮水桶里。”案发后,林森浩说,他查过毒物的性状,有侥幸心理,认为这是个病程,黄洋不会死。“4月5号,跟我的同学去看过他。当时他在我们重症监护病房。从玻璃窗看到的表情很自然,我当时不敢跟他说话。同去的同学都跟他说话了。在路上,我说这是个病程,以后会好转,这也是我的一个自我安慰。6号,我一个人去了医院,碰到了他的父亲和会诊的医生。8号我又去了。想去看他好转没有。”林森浩说,案件发生后,他认为黄洋喝的很少,而且他用来做实验用的大鼠都没有死,所以一直存有侥幸心理,认为黄洋会好转,因害怕影响到自己,一直都没有公开向水桶投毒的事情。【1】(2)投毒案的处理 4月25日,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林森浩批准逮捕。11月27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林森浩称自己看不惯黄洋,决定投毒出于愚人节整人想法。2014年2月18日上

复旦投毒案感想200字

复旦投毒案感想200字 作为一个高学历的知识分子,没有人性,没有法律意识,没有一点点的温情,眼中只有自己完全不考虑别人感受,漠视其他人的生命。下面是小编整理关于复旦投毒案感想200字的文章。欢迎大家阅读! 感想一:20xx年4月1号,复旦大学20xx级硕士生黄洋因身体不适住院,16日下午不治身亡。经过调查,上海警方表示,在该寝室饮水机内残留水中检测出某同学有投毒的嫌疑。11日警方通报在学生的饮水机残留水中检测出有毒化合物。12日基本认定同寝室的林某存在重大犯罪嫌疑。25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查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嫌疑人林某依法逮捕。消息在网上一公布,掀起了轩然大波,大家都在问,林某的作案动机是什么?是因为嫉妒寝室同学的优秀?是因为某些难以接受的矛盾?还是因为钱财问题?这则新闻无疑令我非常震惊。我一直在想是什么天大的事情要以结束一条年轻的生命来解决,况且这样真的得以解决了吗? 在被警方带走后,林某对投毒过程供认不讳,但是对作案动机却一直闪烁其词,自称是愚人节的玩笑,这令警方难以采信,他为什么说不出自己作案的动机。在我看来,他怕别人无法接受他那荒谬的心理。但更多的是他自己也无法接受自己杀人的动机。 然而社会需要一个答案,一个交代,于是整个犯罪过程

及其动机就被林某,警方,媒体一同回溯,编织了出来。确定他是因为某些难以接受的矛盾杀人的。这让人难以接受,这也可以猜到为什么他一直不愿意说出自己的作案动机了。但这也不是不能接受的。结合林某的个人生活背景和性格特征是可以想象的。他一方面有强烈的自尊心和上进心,内心十分好强,但是他同时也是一个内向自卑的人,诸如此类复杂的心理交织在一起,导致了悲剧的发生。近年来,学生各种越轨行为日益严重乃至对同伴,亲友的生命漠然视之,连基本的出于人道的社会责任感,都丧失殆尽……所有这一切绝不是危言耸听。 由此可以反应当代大学生的某些心理问题。 1、以自我为中心,凡事为己的自私心理。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大多数家庭都为独生子女,父母对子女过分溺爱,使得他们缺乏生活的磨练,意志显得十分脆弱,克服困难的能力差,导致他们往往以自我为中心,对父母,他人,社会的要求高且多,对自我的要求低且少,考虑更多是别人应该做什么,而很少考虑自己该为父母,家庭,社会做什么,一旦有人违背自己的意愿便心生怨恨的心理在他们心里十分普遍。 2、中国教育历来重视教育的社会价值取向,而对学生的独立人格和个性发展的重视似嫌不足。一味教育孩子成才,却忽视孩子的品德教育,其实做人的重要性远远高于成才。

案例分析-复旦投毒(汇编)

案例分析 复旦投毒案,指2013年4月上海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他人投毒后死亡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林森浩是受害人黄洋的室友,投毒药品为剧毒化学品N-二甲基亚硝胺。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林森浩与黄洋均为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分属不同的医学专业。2010年8月起,林森浩入住复旦大学某宿舍楼421室。一年后,黄洋调入该寝室。之后,林因琐事对黄不满,逐渐怀恨在心。2013年3月29日,林森浩在大学宿舍听黄洋和其他同学调侃说愚人节即到,想做节目整人。林森浩看到黄洋笑得很得意,便联想起其他学校用毒整人的事件,便计划投毒“整”黄洋,让同学难受。 2013年3月31日中午,复旦大学2010级硕士研究生林森浩将其做实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入饮水

机槽。2013年4月1日早上,与林森浩同寝室的黄洋起床后接水喝,饮用后便出现干呕现象,最后因身体不适入院。2013年4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接复旦大学保卫处对黄洋中毒事件报案,上海警方接报后立即组织专案组开展侦查。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锁定黄洋同寝室同学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晚依法对林某实施刑事传唤。2013年4月12日,林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2013年4月16日下午,黄洋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3点23分在上海某某医院去世。 警方表示,在该生宿舍饮水机内剩余的水中检验出某些含剧毒化学成分,认定其寝室室友林某有作案嫌疑。2013年4月19日下午,上海警方正式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2013年4月25日,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依法批准逮捕。2013年5月5日,黄洋父母给复旦大学校长杨玉良写亲笔信,质疑学校推诿避责,官僚作风。2013年6月26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出具《上海市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诊断称林森浩无精神异常。2013年10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披露,市检察院二分院对嫌疑人林某的公诉已被该院正式受理,公诉方指控涉案人林某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 2013年11月27日上午9时30分“复旦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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