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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基层公务员政策执行中的行政优益权问题探析

我国基层公务员政策执行中的行政优益权问题探析
我国基层公务员政策执行中的行政优益权问题探析

我国基层公务员政策执行中的行政优益权问题探析

蒙燕

(1114025133)

摘要:我国基层政府公务员在执法的过程中行使行政优益权还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政策本身存在缺陷,二是政策执行监督机制不健全,三是基层公务员自身素质不高。本文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

就我国基层公务员政策执行中的行政优益权问题探析,进一步完善政策的执行监督机制,提高基层公务员素质等方面拟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基层公务员;政策执行;行政优益权

Analysis on the Problems of Administrative Priority to Benefit Our Country Cvil Servants at the Grass-roots Level in the

Policy Implementation

Meng Yan

(1114025133)

(Management Science Department,Qiannan Normal College for Nationalities,Duyun 558000,Guizhou)

Abstract: The grass-roots government civil servants of our country in the process of law enforcement to exercise administrative prior rights still exist many problems, these problems mainly has three reasons: one is the policy itself is flawed, the two is the policy execution supervision mechanism is not perfect, three is the grass-roots civil servants their own quality is

not high. To ensure that the correct exercise of the grass-roots civil service administration excellent benefit right, to improve the effect of policy implementation,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policy, further improve the policy execution supervision mechanism, improve the quality of the grass-roots civil servants.

Keywords: Civil servants at the grass-roots level;Policy implementation; Administration excellent benefit right

一、我国行政优益权的内涵

行政优益权是国家为保障行政主体有效地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赋予行政主体一些在职务上或物质上的优益条件,行政主体享受这些优益条件的资格就是行政优益权。行政权是公权力为人民服务,而为行政人员提供相应权益,如优先买票、优先预留等权益。行政优益权是由行政优先权和行政受益权结合而形成的。

行政优先权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所享有的种种职务和行为上的优益条件,只适用于行政主体依法履行公务期间。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第13条规定:如果人民警察需要立即履行职务,只要出示相应证件,就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碰到红灯时也可以闯红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4条规定:如果事情危

急,没有时间向上级请示,公安机关可以不被程序的限制,可以先扣留违法人员等等。行政受益权指的是行政主体从国家那里所享受到的各种物质优益条件。为了保证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提高工作效率,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国家为行政主体提供的了优越办公条件、住房、交通补贴,也可以用公款去学习或者出国深造,自己不用发一分钱。如《消防法》第35条规定:消防车、消防艇前往执行各种紧急任务时,不用受行使速度、行使路线、行使方向和红绿灯的限制,其他的车辆、船舶以及行人必须无条件马上让行。

公共政策是基于公共选择基础上的政策。公共选择就是集体的选择,它是基于把个人或者私人的选择化为集体选择的一种过程,是对资源配置的非市场决策。公共选择理论认为,行政人在提供公共服务时,如果只是单方面的付出、提供获得,一些人就会为了个人利益而塔便车、败德或产生其他机会主义行为。公共政策又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国家制定的政策需要基层公务员真心实意的去做才可能实现其目标。1987年以来,国家制定的所有政策都是通过大多数基层公务员的认真履行职责才获得了卓越成就的。但是,也有少部分基层公务员在实际执行国家或者上级政府的政策时,因行政优益权运用不当,推迟、妨碍甚至有时候还歪曲了原先政策目标的实现,产生了恶劣的影响。

二、基层公务员执行政策中行使行政优益权存在的问题

为了方便执行政策,我国政府授予基层公务员行政优益权。过去20多年的实践证明,因为授予了基层公务员相应的行政优益权,才能有效的完成许多政策目标。但是,因为缺少有效的“软硬”约束,一望基层公务员,没有认真遵守行使行政优益权的各种规章制度,给国家、社会和政策相对人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后果。概括而言,政策执行中行政优益权所存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滥用行政优益权。一些基层公务员没有遵循行使行政优益权,背离政策的目标,按照自己的想法解释政策概念,在执行政策中滥用行政优益权,使之造成大量负面的社会影响。原因如下:

第一,政策执行不完善。每一项政策都有一个完整的有机的整体,只有完善的执行才可能达到预期的政策效果。

第二,执行政策歪曲。有些基层公务员为了自身利益在执行上级或国家政策时,故意偏离政策主旨或关键内容,歪曲政策等内容,借口是根据当地的情况做出的不同解释。

第三,政策替换。当需要执行的政策对自身有害而无利时,部分人利用其“行政优益权”制定与上级政策外表相同,而实质上却与上级政策相背的实施方案,使上级的政策没有得到有效的贯彻和落实,即所谓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政企分开,一些基层行政机关为了自身的利益,变换一些主管部门的名称,却依旧行使直接管理企业的权力。

第四,政策增加。基层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为了自己或本单位的利益,在执行国家或者上级政策的时候增加一些原政策根本就不存在的内容,这样就使那些需要政策调控的主体、范围、目标、力度超过了要求或达不到要求。比如,我国的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其意在

改变福利分房中的不正之风,从而推动我国住房的商品化进程。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有的地方增加了一些原政策中不存在的内容,使一些不当主体获利。

(二)越权行使优益权。行政优益权的获得是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的,不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行使的优益权就是越权,主要表现在:从横向看,是指平行的行政机关超出了本身的职能范围,行使了原本属于其他部门的职权;从纵向看,是指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使用的职权是属于其他行政机关范围内的职权,而不是属于自身的具体权限;从时间方面看,指行政主体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超出了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有效期限;从内容方面看,指行政主体在执行职权时,超出了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幅度、手段等;从是否有权限方面看,是指有些行为人没有依法得到或者受委托取得行政职权,却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做出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了相关的职权。基层公务员行使的行政优益权是一种与职权相应的权力,在没有获得特殊授权时,却行使相应的行政优益权,其实质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比如,以前有的地区,有一部分基层公务员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时候,希望快速完成上级给予的任务,就越权行政,把农民的牛羊拉走,损坏农民的房子,有的甚至捉老人去关,威胁相关人员回家等等。使民仇恨政府,从而出现了村民围攻政府的恶劣行为。

(三)怠于行使优益权。有些基层公务员为了不使自己很辛苦,就在执行政策时故意不履行或者变相不履行优益权,以怠慢的或者不履行的方式,机械地去执行政策。为了使基层公务员能够依据本地方的具体事情进行灵活地解决问题,较好地达到政策目的,国家或者上级政府给予基层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一种“方便行事”的职权,即行政优益权。基层公务员怠于行使行政优益权,该做而不做,不能很好的把政策的灵敏性与原则性有机的结合起来,其实际上是一种失职的行为,它将会错过政策实施的最佳时机,导致国家和上级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在基层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实施。另外怠于执行优益权的客观表现主要是不执行、拖后执行或者只执行部分作为职责。不执行作为职责是指公务员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拒绝做其应当做的事情。比如,对来办事的人不管不顾、拒绝办理相关事情等。拖后履行作为职责是指公务员虽然已经开始在做其应该做的事情,但在规定期限内一直没有完成,使该做的事情始终未处理,或者在超过规定期限以后才慢慢的完成。比如,当地警察在接到110报警电话以后,没有及时到达案发的场所,让作案人有时间逃之夭夭;有的基层政府在和开发商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后,并没有及时把土地交给开发商进行开发使用等。部分履行作为职责是指公务员虽然做了但没有做好其应该做的事情,没有真正地尽职尽责,把事做好。例如,消防队员虽然利用优益权闯红灯快速赶到火灾现场,实施救火、救人等措施。但是,在扑灭火灾以后,没有对大厦的每一个楼层进行彻底清查,导致部分被困者因未及时救出,吸入过量毒气致死。

三、基层公务员执行政策时行使行政优益权需遵循的原则

“在我国的现客观环境中,对政策执行者默认的行政优益过程的解释,存心与不经意

的冷淡地对待规则之间的界限十分不清晰”①。为了规范基层公务员正确行使优益权,达到公共利益目标,根据行政优益权的实质及其属性要求,基层公务员在履行政策时应该遵守

相关原则。这些原则是国家公务员正确行使行政优益权的依据。基层公务员在行使行政优益权时应该遵守以下原则:

第一,合法性原则。在依法治国的国家,执法人员行使的行政优益权是法律给予的一种独特的权力。它还要求基层公务员在履行政策时,以法律的授权为基础,行为一定要与法律的细节规定和法律的标准一致。合法性原则还要求执法人员行使行政优益权时,要以法律为根据,以事实为准绳,灵活行政。执政者应该考虑政策执行中的各种因素,比如政策执行中的地区差异、民族传统文化等外因,同时还要考虑与政策的有关因素,如合法行政的工作人员利益,以及与相关部门行为没关系的第三方的利益等内部因素。

第二,合理性原则。在法律赋予的行政优益权区间内,权力执行者的不同选择可以表现出天壤之别的价值取向。相反的价值取向的行为表面上是披上‘合法’的外衣,实质上是不合法的。这种权力胡乱使用比一般的权力腐败更加隐藏,更难以被限制。因此,要高度重视基层公务员在执行政策中行使行政优益权的合理性,使它在法律条文规定的行政优益区间内,自觉体现政策的本质与精神,合理运用行政优益权。合理性原则要求基层公务员在行使行政优益权时要平等、公开地看待政策的相关人员。相同的情况,要相同对待,不能出现不同的对待;不同的情况,要不同对待,也不能出现相同对待。否则就违反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程序性原则。如果没有科学合理的执行程序,那么行政优权要表现出政策的实体平等、合理就会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基层公务员的主观判断,导致政策的执行具有很大的模糊性。因此, 制定的政策执行程序必须有系统性, 行政优益的标准明确、清楚,让所有的政策相对人和有关方面人员参与对行政优益进行监督,以确保基层公务员行使行政优益权时可以实现实体规则。

第四,诚信原则。我国各级人民政府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广大人民群众委托而行使国家公共行政事务的管理。委托与受托关系能维持下去的关键是在于广大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而信任的前提是在于党和政府的诚信。基层公务员不仅要取信于基层人民, 还要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诚实守信。

四、基层公务员错误行使行政优益权的原因分析

我国基层公务员在执行政策过程中行使行政优益权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总结下来,有以下几点:

(一)公共政策本身存在不足。基层公务员在执行政策过程中,由于使用行政优益权不当而导致政策变化,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与公共政策自身的不足有关。一是政策缺少科学性、完整性、配套性。“政策制定主要依靠领导干部个人经验和智慧,而未能形成一套完整科学的决策程序和决策约束机制”②。是导致决策者做出的决策没有科学性和可行性的原因。同时它给政策的执行带来了难度,也给了执行者钻政策“空子”的机会。大小方面政策之间、新旧政策之间,经济、社会和社会各个领域政策之间,以及特殊政策和本身的细节之间、经常不能较好的联系在一起,最终导致不能形成一整套符合科学规律的政策系

统。二是政策缺乏合理性。制定公共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很好的处理现实存在的社会问题,如果政策方案反映的社会问题不是客观存在的,并且与大家的利益、愿望和要求相背,那么此政策方案是不可能得到很好执行的。三是各自为政,无所适从。各自为政,并且自相矛盾的原因是我国机构臃肿、部门众多、职责模糊、且交流与协调比较少,这给基层公务员“灵活变通”政策提供了很好的条件。四是政策缺少具体性,即政策目标表述模糊、政策措施和步骤不清不楚。五是我国面积较大、各地方的社会、文化和经济发展不一致,不能用统一的政策来指导。如政策制定者不考虑各地方和民族间的差别,就搞政策“一刀切”,这样就会导致政策执行发生变异行为。

(二)执行政策监督机制不完善。虽然,我国现在有了很多种监督主体,对政策执行人员的监督力度也不够的。一是监督机构之间的责任不清晰,监督机构之间也缺少有效的协调机制,造成了监督混乱; 二是监督机构没有不能依据法律自行处理事情,还受到各种势力的影响,从而降低监督; 三是“督查制度超越常度或者只是关注执行效率和成果的检查,反而对履行过程本身及履行中发生不理的事情注重很少或者不管不顾,使履行的差异得以出现而且还不断扩大”⑤;四是有些监督人员的素质低,为了自身的利益,与执行人员“合作”,扮演“裁判”和“运动员”的双重角色④;五是监督主体单一,政策执行缺少应有的透明性和公开性,群众知情权与社会舆论的监督也不完善。所以,我国公共政策执行中,监督往往只是表面而已,并没有发挥多大的用途。

(三)基层公务员的素质不高。基层公务员使用行政优益权不当引起执行政策发生变化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自身素质低下造成的。一是由于执行政策的基层公务员意识和办事能力水平低,不能够准确的领会政策,不恰当运用行政优益权,引起政策发生偏离。二是由于基层公务员政治素质低,受狭隘利益的驱动,滥用行政优益权,引起政策执行发生变化。我国执行政策的大部分基层公务员的学历低下,在一些贫困的地方,因为工作人员少,往往聘请一些没有经过专业学习或文化水平较低的人员执行政策。较低的认知结构引起基层公务员对政策的理解不清晰,不能准确的把握政策。并且,部分基层行政机关的领导人也没有对政策实质的理解能力,知识水平比较低,处理业务的速度慢,不能够根据当地、各部门、以及具体事务的实际很好地变通解决事情,这就避免不了其行使行政优益权的不当,而使政策目的发生了偏离。

五、防治基层公务员执行政策中不恰当行使行政优益权的对策

正如孟德斯鸠所说:“大多数有权力的人都不费事的胡乱用权力,这是千百年来的一条验证”⑤。权力具有内在的增加性,为了不让基层公务员在使用行政优益时权时,因使用不当引起政策执行发生变化,就一定要对行政优益权加强合理的控制。

(一)提高公共政策的质量。提高公共政策的质量。首先,应该加强科学化的决策机制与民主化建设。建立民主的决策机制,集思广益,征求大家意见,不能因为领导人的意识落后,而由少数几个人或者一个人自行决策;政策必须以科学理论知识为前提,不仅要符合科学决策的程序,还要符合客观实际并具有可行性。因此,政策的制定者必须提高自己的各

方面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更加深入的了解实际情况,运用科学的决策技术与方法,建立科学的决策咨询机制,提高政策的质量。第一,特别注意政策与政策之间的协调统一与配套;第二,政策表达必须更加的确切、一致。

(二)完善监督控制机制。监督力度不强,则使基层公务员在滥用行政优益权时不感到害怕。而监督机制不健全则使执法者能够畅游于各种监督之间而不被惩罚或受罚很轻。因此,一定要加强对政策执行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健全政策执行的监督机制。

第一,必须完善相对独立的政策执行监督系统,使监督机关的权力更加有独立性,以便能独立执行政策,不受他人的限制。改变我国现在的行政机关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监督局面;第二,为了更好的履行司法权、立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制约功能,必须进一步加强国家权力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力度,给予它们更大的监督权力。司法机关不仅要重视实体完整性规章制度监督、事情结束后监督,同时也必须更加注重对执法人员执行政策时行使行政优益权的程序规则的监督、事情经过的监督,并且以程序规则保证行政优益权实体完整性规则的目标。为了避免基层公务员胡作非为,立法机关不仅要重视实体法的建设,也要更加重视程序法的立法工作,从而规范基层公务员执行政策的行政程序;第三,必须要加强和完善行政组织内部的一切监督与控制。首先,完善行政执法检查制度,上级行政机关对地方基层公务员的行政执法应根据制度随时对执法过程进行检查。如果行政行为中出现不理想的情况,要马上给予以纠正或处理;其次,完善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制度。上级行政机关依照职责和制度对所属部门和下级行政机关的相关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告知;再次,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对哪些胡乱使用、误用行政优益权的相关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行政责任。然后,加强对行政程序制度的完善,建立健全行政救济制度;第四,提高社会舆论的监督力度。只有加强社会公众舆论的监督力度,才能更有效地促使基层公务员正确使用行政优益权。通过各种宣传让所有人清楚相关的政策,让人们、网络新一代踊跃参加对基层执法人员行使行政优益权的监督,使公共政策得到有效的执行。

(三)提高执行政策的基层公务员素质。根据现在我国基层公务员素质大部分偏低的问题,我们一定要加强对基层公务员的各种培训,建立比较科学和完善的培训机制。真正提升执法人员的科学技术能力水平、法律意识水平、政策分析水平和事务的处理能力。另外,要从政策和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培训大力帮助,让基层执法人员具有确切的价值观念、全面的科学技术知识系统,能够恰当地把握执行行政优益权,提高政策执行能力,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政策所规定的各项目标。

(四)缩减机构,减轻政府机构臃肿。政府机构的庞大臃肿、层次过多、冗员多、职责模糊是行政权力膨胀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扩大都要求相应地转变政府机构的职能和管理方式,调整机构设置的总体格局及其职责权限。党的第十五届二中全会和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这是国务院机构改革跨出的重要步伐。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优化结构,改善素质,从严治政,提高效率。

注释:

①米切尔·黑尧.《现代国家的政策过程》[M].中国青年出版社,2004年版,第158页.

②③袁飙.政策执行中的目标置换行为及其对策探析[J].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02年第3期第17页.

④唐礼武.我国公共政策执行中的失控表现、原因及对策分析[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2005年第3期第67页.

⑤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M].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54页.转贴于 233网校论文中心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85198990.html,.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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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叶毅讲师

公务员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

公务员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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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 试卷满分:100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3.0分,共30分) 1.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的基本方略。 A 、国家 B 、社会 C 、民生 D 、政权 自己得分:3.0 2.法治中国必须改革()体制。 A 、执法 B 、学法 C 、立法 D 、用法 自己得分:3.0 3.下列选项不属于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的原则是()。 A 、依法治国 B 、依法执政 C 、执法为民 D 、依法行政 自己得分:3.0 4.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是要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A、依法办事 B、合法执政 C、合理执政 D、依法执政 自己得分:3.0 5.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 A、依宪治国 B、法治政府 C、依宪执政 D、以人为本 自己得分:0.0 6.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基是()。 A、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B、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 C、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D、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 自己得分:3.0 7.()的成功实践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重要经验,必须长期坚持。 A、政治建设 B、经济建设 C、市场经济 D、改革开放

自己得分:3.0 8.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A、重要 B、首要 C、主体 D、主导 自己得分:3.0 9.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 A、个体经济与私营经济 B、公有经济与私营经济 C、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 D、公有经济与个体经济 自己得分:3.0 10.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 是()。 A、健全宏观调控体系 B、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C、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D、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自己得分:3.0

公务员制度

1、违反公务员法管理规定的机关或部门应当承担的责任是() 1.行政责任 2.刑事责任 3.行政处分 4.行政处分或刑事责任 2、与聘任制相对应的是(),这也是公务员的主要任用方式。 1.任期制 2.委任制 3.任命制 4.选任制 3、公务员(),是指公务员在对涉及本人的人事行政处理决定不服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原处理的行为。 1.申诉 2.控告 3.检举 4.举报 4、应当退休又叫() 1.可以退休 2.强制退休 3.荣誉退休 4.自愿退休 5、公务员辞去公职,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

1.十五,三十 2.六十,九十 3.七,十五 4.三十,九十 6、公务员工资中,()是工资结构的主体。 1.基本工资 2.津贴 <="" label=""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 3.补贴 4.奖金 7、()制度是旨在限制亲属干扰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1.回避

2.年轻化 3.知识化 4.通才化 10、国务院和()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是我国公务员中非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机关。 1. E. 省级 2. F. 市级 3.县级 4.乡级 11、晋升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对文化程度的要求是() 1.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 12、以下关于公务员受处分的法律后果不正确的是() 1.受警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内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2.受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内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3.受降级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仅不得晋升职务也不能晋升工资档次 4.受开除处分的后不得再次被录用为公务员 13、下列不符合公务员奖励条件的是()。 1.忠于职守,积极工作 2.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作用突出的 3.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公务员依法行政有关法律法规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纲要。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其载入宪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行政也取得了明显进展。1999年11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1999]23号),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并明确提出“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及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相比,依法行政还存在不少差距,主要是:行政管理体制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适应,依法行政面临诸多体制性障碍;制度建设反映客观规律不够,难以全面、有效解决实际问题;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不够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一些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或者纠正,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得不到及时救济;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妨碍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解决这些问题,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必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3.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和权限比较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

公务员依法行政在线作业三答案

《公务员依法行政》在线作业三答案 北航《公务员依法行政》在线作业三 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一、单选题(共15道试题,共60分。) 1.人民法院接到行政诉讼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 A.5日 B.7日 C.10日 D.15日 -----------------选择:B 2.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公民处以()以下罚款或警告的适用简易程序。 A.50 B.100 C.200

D.500 -----------------选择:A 3.行政诉讼中,()对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A.被告 B.原告 C.法院 D.第三人 -----------------选择:A 4.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行政处罚管辖权发生争议,如双方协商不成,由()管辖。 A.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 B.先收到报案的行政机关 C.先立案的行政机关 D.离当事人近的行政机关 -----------------选择:A 5.1956年9月,党的“八大”召开,()同志在发言中,提出了“有法必依,有法可依”的法制原则。 A.邓小平 B.毛泽东 C.董必武 D.刘少奇 -----------------选择:C 6.()不能作为行政诉讼的证据。

A.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前对行政案件证人所作的询问笔录 B.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前对行政案件当事人所作的询问笔录 C.行政处罚听证记录 D.人民法院立案后行政机关自行向证人取证所作的笔录 -----------------选择:D 7.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头一条即第三十三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 A.人格 B.人权 C.公民的权利 D.公民的基本权利 -----------------选择:B 8.对于以下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提起行政赔偿请求的表述,()是正确的。 A.人民法院应一并审理 B.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C.人民法院告知其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请求处理 D.人民法院应在行政诉讼结束后,依其结果作出是否受理裁决 -----------------选择:B 9.行政诉讼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A.10日 B.15日 C.30日

浅谈中国的依法行政

浅谈中国的依法行政 学院 专业 班级 学号 姓名 指导教师 完成时间

目录 提纲…………………………………………………………………2页摘要、关键词………………………………………………………3页Abstract、key word………………………………………………4页正文…………………………………………………………………5页参考文献……………………………………………………………18页

提纲 1.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1.1依法行政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 1.2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2.依法行政的基本内容 2.1依法行政的概念 2.3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 2.2依法行政的目标 2.4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3.我国依法行政的现状 4.解决对策

浅谈中国的依法行政 摘要: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宪法理论、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构成了政府依法行政三位一体的理论前提分别提供了依法行政的自身追求、动力源泉和压力机制。从总体上来说,中国的依法行政正逐步向良性方向发展,但与法制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不少差距。只有实现行政主体内在规则的主动拘束和外在规则的客观拘束来相结合,才能使依法行政得带落实。 关键词:依法行政;现状;对策

Discuss ion on China’s administrative law Abstract: Administrative law is the "rule of law" an important content. Constitutional theory, the market economy and civil society constitute the trinity of 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 by law provide, respectively, the theoretical premise of administration by law to pursue its own power source and pressure mechanisms. Generally speaking, China's administrative law gradually to the positive direction, but compared with the legal requirements of the government, there are still many gaps. Only the internal rules of the administrative body to achieve the objective and external binding rules binding initiative to combine, have to take in order to make the implementation of administrative law. Keywords: administration according to law; Status; countermeasures.

我国公务员范围的变迁和弊端分析

我国公务员范围的变迁和弊端分析 摘要:《公务员法》所确定的公务员范围引起学界和实务界的诸多争论,本文从外国公务员的范围出发,在总结国外三种公务员范围类型和回顾我国公务员范围四次变更的基础之上,指出了公务员范围扩大后引发的一些弊端。最后提出了确定公务员范围的政治与行政分离原则、法制化原则和本土化与现代化相统一原则。 关键词:公务员范围党政分开法制化本土化与现代化 新中国成立若干年来,我国的人事管理一直沿袭民主革命时期建立的干部制度,并借鉴了苏联的干部管理体制,广泛使用含义非常宽泛的“干部”这一概念,改革开放之后,公务员范围先后经历了数次调整:第一次是1987年,中共十三大提出“要对’国家干部’进行合理分解,改革集中统一管理的现状,建立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此时公务员的范围是政府中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公务员分为政务和业务两类。政务类公务员即各级政府组成人员,依照宪法和组织法进行管理,实行任期制;业务类公务员按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实行常任制。第二次是1993年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公务员的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公务员的范围仅限于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第三次是2005年新《公务员法》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的附件里明确规定了公务员的范围:“下列机关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列入公务员范围:一是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二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三是各级行政机关;四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五是各级审判机关;六是各级检察机关;七是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界定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范围明显扩大了。 一、我国公务员范围的发展及现行法律规定 世界各国对公务员范围的界定不尽一致,总体看来存在三种基本类型:一是以英国为代表的小范围型,主要指政府系统中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事务官;二是以美国为代表的中范围型,包括政府系统中的所有公职人员以及公共事业单位的人员和国营企业的管理人员;三是以日本和法国为代表的大范围型,包括政府系统中的所有公职人员、国会工作人员、审判官、检察官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综上所述,各国公务员范围可能涉及到下列人员: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范围内的人员,包括政务官、事务官(含工勤人员);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范围外的人员,包括法官、检察官、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军事人员、国家企事业单位人员。其中,各国公务员普遍包括事务官,其他各类人员的取舍则构成各国间的差异。同时,各国公务员法也以事务官为调整的主体。也就是说,各国总体上都把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官员以及由国库支付全年薪金的工作人员列入公务员范围。 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把我国公务员

浅谈依法行政【精品范文】

浅谈依法行政 浅谈依法行政 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维护宪法的权威、对于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对于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依法行随着社会的日益飞速发展,对行政机关的一切行政活动随之提出了更高要求,即一切行政活动都必须符合法律,也即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行政领域的体现。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是对依法治国的落实。依法行政对于维护政是保持社会平稳发展的要求,保持社会的平稳发展,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是我们党和全国人的最大愿望和根本利益所在。 以加强实施立法,夯实依法行政的基础。依法行政不允许行政机关作出没有法律依据却剥夺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权、财产权,从而对行政相对人产生不利影响的行政行为。因此,要做到依法行政就必须要有法可依,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法律法规也越来越健全,但是我们的法律法规系统还是存在一些漏洞,而这些漏洞就会给我们的行政机关在开展工作中带来困难。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都是宪法、法律所保护的,宪法、法律保护的权利却受到没有法律依据的行政行为的剥夺或限制,显然是违反法治国家原则的,所以我们只有与时俱进的加强立法,保证法律法规的健

全,才能使得依法行政的过程中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从而行政机关才可以实施相应的行为,从根本上做到依法行政。 以加强宣传教育,营造依法行政的氛围。一是要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培育,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促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转变思想观念,清楚官本位、特权思想等封建专制意识的影响,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治”与“法治”的关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只有这样,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才会有坚实的基础。二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的优势,广泛利用网络、微信、移动终端等新兴传媒,形成媒体普法平台的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扩大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引导普通民众对普法内容进行解读、评论,使人民群众不但知道法律,更要熟悉和掌握法制,增强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要变过去的“以教”为中心的“静态”普法为“动态”普法,把普法的单向灌输关系变为双向互动关系。将普法有机地融入群众的生活之中去,在形式中注重趣味性,使“要我学法”逐步转变“我要学法”,公众才会在接纳法律知识的过程中受到法治思维方式和文化的感染,逐渐地拥有法治精神,改善社会的法治文化氛围。 以加强执法监督,健全依法行政的体制。执法监督是严格

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的区别

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的区别 行政机关(Administritive Organs)通常简称“政府”,是国家机构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依法成立的行使国家行政职 权的行政组织,包括政府以及有关功能部门(官僚机构)。 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有权制定行 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等,指导所属各部门、下级国家行 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行政活动。国家行政机关 实行首长负责制与集体领导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国家行政机 关的管辖权和活动地域,国家行政机关又分中央行政机关和 地方行政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及其所属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 办事机构;派驻国外的大使馆、代办处、领事馆和其他办事 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各工作部门;地方各级 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如专员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驻外地办事处;其他国家行政机关,如海关、商品检验局、 劳改局(处)、公安消防队、看守所、监狱、基层税务所、 财政驻厂员、市场管理所等。 --------------------------------------------------- 上面所说的行政机关姑且可以称作政府,那么政府部门在狭 义上一般就可以指行政单位了。 --------------------------------------------------- 要明确行政机关和行政单位这两个概念。

--------------------------------------------------- 事业单位(Institutional Organization),是指国家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 411号令)。 事业单位一般指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不以盈利(或积累资本)为直接目的,其工作成果与价值不直接表现或主要不表现为可以估量的物质形态或货币形态。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首先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它们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 事业单位一般是由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其人员与公务员性质也是不同的。目前,我国的事业单位大体可以分为"全额拨款"、"参公(即参照公务员)"、"财政补贴"、"自收自支"四类 --------------------------------------------------- 事业单位与行政单位没有明显的界限,比如建设局是行政单位,但是其下属的质检站是事业单位;国土局是行政单位,但是下属矿管所是事业单位。比如国土局是行政单位,但是大部分人员都是事业编制只有几个局长和资历老

机关公务员如何做到依法行政

机关公务员如何做到依法行政 白沙黎族自治县教育局谭孟忠 所谓依法执政,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引导立法,带头守法,保障执法,党严格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保障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擅于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不断推进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 公务员是代表政府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公务员因其具有的双重法律身份而享有不同的法律地位:一方面,公务员是公民。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首先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另一方面,公务员是国家的公务员。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享有公务员的法律地位。公务员的双重身份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往往会发生冲突。因此,公务员要明确自己的身份,要始终牢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属于人民的,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行使,是要我们用它来保护人民,为人民谋利益。依法行政,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满腔热情为人民办事,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事关我国改革发展能否顺利进行的大局。当前国务院制定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

要》,明确“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必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那么,怎样才能做到依法行政?本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谈几点体会: 一、明确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依法治教的重要内容。正确实施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要做到依法行政,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把促进教育公平、和谐发展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原则,努力提高教育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一是要合法行政。实施行政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二是要合理行政。实施行政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三是要高效便民。实施行政管理,遵守法定期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为人民提供优质服务。四是要诚实守信。公布的信息全面、准确、真实。五是要权责统一。按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手段行使。 教育系统涉及《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十几部法律法规。我们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使有关教育、教学、教师方面的法

公务员依法行政测试题

公务员 依法行政知识测试题 科室:姓名: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 A.乡、镇人民政府 B.公安派出所 C.公安局法制科 D.街道办事处 2.通报批评、警告等属于行政处罚中的()。 A.申诫性处罚 B.财产性处罚 C. 行为性处罚 D.人身自由性处罚 3.下列活动中哪个属于行政行为?()。 A.区政府机关派人到市场购买办公用品 B.公安机关根据业务需要,对机关处室进行重新调整配置 C.交警对违反交通规则的汽车司机暂扣驾驶证 D.仲裁机构对民事纠纷作出裁决 4.行政行为一经成立,无论是否合法,首先推定为有效,要求行政相对人必须受其约束,这种行政行为受到尊重与执行的效力,表现为()。 A.确定力 B.公定力 C.执行力 D.拘束力 5.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应承担()。 A.行政责任 B.行政侵权责任 C.刑事责任 D.民事责任 6.行政许可由()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使。 A.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 B.具有行政管理权的 C.具有行政许可权的 D.各级人民政府的 7.临时性的行政许可()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A.设定满一年 B.实施满一年 C.设定满两年 D.实施满两年

8.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A.乡镇级以上 B.县级以上 C.地市级以上 D.省级以上 9. 政府信息公开权限的一般原则是()。 A.谁制作谁公开 B.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 C.谁保存谁公开 D.制作兼保存 10.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A.10个 B.15个 C.20个 D.25个 二、判断题(对的在题前打“√”,错的在题前打“×”。) 1.()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2.()国务院有关部委等制定的部门规章有权设定一定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 3.()行政机关举行行政许可听证活动的费用由参与听证的当事人分担。 4.()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5.()违法行为在一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6.()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7.()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只能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8.()我国规定,行政诉讼中,只有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告无任何举证责任。 9.()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10.()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依法应当举行国家考试的,行政机关不设指定教材,但应当组织考前培训。

依法行政论文-浅谈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论文-浅谈依法行政 文章标题:依法行政论文-浅谈依法行政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中央确立的跨世纪治国方略。如果说依法行政是实施这一方略的核心,那么依法行政的关健是依程序法办事。人们一般认为,法律活动的程序性是指立法和司法活动的程序性,而行政活动程序性是被排斥在外的。随着法治进程的推进,行政程序已逐步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行政程 序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如何?如何通过健全行政程序的途径来严格依法行政?本文试对此作粗浅的探讨。 一、重实体轻程序是当前影响依法行政的重要原因 自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虽然我国行政法制建设成绩斐然,但它相对于我国经济、民事和刑事等方面的法制建设仍比较落后。这种落后最重要的表现就是: (1)立法上重实体轻程序,重事后程序轻事前、事中程序。我国行政立法多只注重解决行政前的实体问题,如行政机关的权限、职责,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行政行为的条件、标准等;而忽视对相应程序上的规范,如对行政的方式、步骤、时限,行政机关的程序义务,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权利等,在有关立法中很少规定。在现有行政程序规范中,多只是涉及监督和救济,如行政监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而很少规定事前、事中的程序,如行政公开、事前听取相对人意见、向相对人说明理由、作出行政行为过程中举行听证等。(2)程序概念意识淡薄。不少人认为依法行政只是依照实体法办事,甚至片面认为行政执法只是依照法定职权,对法定程序无关紧要;违反法定职权才是违法,违反法定程序不算违法。这些问题严重地影响依法行政,阻碍国家法治进程。 ——造成有法难依,有法不依。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制定了不少法律。可以说,一个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其他领域已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但我国的法律执行得不是很好,人民群众对一些地区和部门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反映强烈,不依法行政的现象普遍存在。其原因之一就是不重视行政程序法,可操作性差。以至有法难依,有法不依,法律虚置。 ——有碍公民行使正当权利。依法行政不仅是对行政机关的要求,也是对公民的要求。由于行政程序的不健全,法律上虽然规定了公民的实体权利,但难以实现。而行政机关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没有很好履行。然而程序规范的不完善使得公民在行使权利时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对行政机关答复时间没明确规定,使公民不知何时实现其权利;对办理条件不作界定,使公民不知怎样实现其权利。由此可见,公民只有在实体上和程序上的权利才是全面的,才能更好依法行政。 ——影响对行政行为的有效监督,难以实现法律正义。依法行政是法律正义、社会正义的表现,由于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政机关是管理者,相对一方是被管理者,行政机关这种法定地位具有我命令你服从的特权性质。在这种强弱不平衡的情况下,保护的重点只能是公民个人,这是正义观念的起码要求。由于我国还没有建立起现代行政程序(其作用就是控制和约束强大的行政权),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缺乏有效监控,因此对行政行为还算不上真正有效监督,各种不依法行政、滥用职权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法律正义的实现。例如,对各种“三乱”现象,从中央到地方虽然一再进行专项治理,但还没有得到有效根治,其原因之一是程序监督不够力度,再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虽然是我国较为完善的行政程序法,但它多只注重保持行政管理的效率,而对权力制约、防止行政权滥用和保持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却有所忽视。如为保持处罚裁决和处罚执行的效率,规定了一系列有关的程序,包括规定对轻微违法行为的当场处罚等,然而另一方面该法对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进行行政处罚行使调查权、取证权、裁决权、强制执权等都没有规定相应完善的制约程序,如调查权与裁决权分离、调查

公务员群体在依法行政新背景下面临的新挑战与应对之策2015930

公务员群体在依法行政新背景下面临的 新挑战与应对之策 引言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法治政府的内涵进行了全面阐释,即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其中,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环节,而能否实现依法行政,又取决于公务员群体的施政行为。也即,公务员群体,肩负着建设法治政府的重任。 但从目前的情况看,虽然我们的依法行政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广大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逐步增强, 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制度也逐步完善。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现实中仍面临许多挑战。突出表现在一是思想亟待转变,法治思维待确立。行政出庭的应诉率不高,信访的法治化解决渠道不畅,责权利还没有真正统一;二是制度亟待完备,法治机制待健全。法治考核指标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部分行政法规、政策仍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突发事件的法治处理机制或属空白,或难以发挥效用;三是学习亟待加强,新载体待采用。很多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公务员,还不适应互联网环境下的施政环境,不能正确对待工作“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往往存在抵触情绪。挑战是客观存在的, 1

但机遇往往与挑战并存,我们必须客观面对、冷静分析、科学谋划、依法实施,最终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挑战与应对之策 在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的大背景下,结合当前的实际状况,笔者经过梳理归纳,认为当前公务员面临的挑战主要包括八个方面,可以归结为三大类,第一类涉及转变思想、依法办事方面,具体包括出庭应诉的常态化,信访问题的复杂化和责权利统一的机制化。第二类涉及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方面,主要包括法治指标考核的明确化,政策滞后性危害的显性化和突发事件应对的高要求化。第三类涉及加强学习、更新载体方面,具体包括互联网施政的普遍化和八小时之外监督的经常化。 一、转变思想,依法办事 (一)挑战:出庭应诉成常态。2014 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其中第三条第三款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2015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规定,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连续出台的两份文件,彻底将行政机关推向了法治的前台。以往由于官本位思想不愿出庭,法院不予立案不出庭等情况将成为历史,行政机关可能动辄坐上被告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将成为常态。 对策:一要抓住根本,从源头上杜绝。行政机关坐上被告席,根本原因是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做到于法 2

国家公务员分几类

国家公务员分几类 国家公务员,亦称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是指代表国家或政府,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人员。 根据国家公务员的产生方式、法律地位、承担责任、任职期限等的不同,可将国家公务员划分为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 1、政务类公务员 政务类公务员是指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他们是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由国家权力机关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并通过的正式任命的成员。这类公务员有国务院组成人员如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署署长、秘书长等;也有地方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如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相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县长、副县长、秘书长、厅局长、委员会主任等。这类公务员实行任期制,如总理每届任期5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等。 2、业务类公务员 业务类公务员是指中央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中除政府组成人员以外的行政在编人员,即除政务类公务员和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他们是公务员的主体,在国家行政机关中占绝大多数。这类公务员主要通过考试录用产生,也有部分通过调任产生。他们可以通过被选举或被任命而成为政府组成人员。

公务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基于公务员的身份而产生的。无论公务员的职务高低,其基本权利和义务都是相同的。 附: 我国政府共分四级,即:国务院、市政府、县政府、乡(镇)政府。(注:省政府、行署是上一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它等同于政府,但名义上不是。) 市、镇(街道)机关公务员指的是基层公务员即市政府、县政府、乡政府公务员。不管是那一级的公务员,都统称为国家公务员。 政府常设机构又分为30多个部门。国家公务员就是在这30多个部门里工作的工作人员,按照部门职能不同,公务员的工作就不同。要看具体工作在什么单位,什么岗位才能定。(街道)指街道办事处,是最基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设在城市里的,级别等同于乡镇政府是正科级。

公务员通用能力大讲堂--依法行政能力 本做:88分

课件名称:公务员通用能力大讲堂--依法行政能力本做:88分测试题目共:25 ,总分值:100 ,测试时间:60分钟

第1题、凡是规定了具体的权利义务的法律,就叫实体的法律。(是否题)(分值:4) A.对 B.错 第2题、依法治国关键在依法治权,落实在依法治官。(是否题)(分值:4) A.对 B.错 第3题、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应该是法无授权即非法。(是否题)(分值:4) A.对 B.错 第4题、公务员不是需要的非常专业的法律知识,需要的是有法律的观念、法律的意识。(是否题)(分值:4) A.对 B.错 第5题、在个别地区,由于群的上访的情况很严重,就提出由上访变下访。这种做法尊重人民,实现人民民主,应当提倡。(是否题)(分值:4) A.对 B.错 第6题、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的行为都是行政行为。(是否题)(分值:4) A.对 B.错 第7题、某执法大队在执法过程中,向对方敬礼,然后告诉对方因为什么被处罚,如果对处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这样做是依法行政中()的要求。(单选题)(分值:4)

A.意识 B.职守 C.用法 D.执法 第8题、在长江边想修一个生产氯气的化工厂,国家一下投了十几个亿,却突然发现这里并不适合建这个厂,要把这个厂关闭。结果投下那么多水泥、钢材、生产设施全都是浪费。这就说明在()方面做的不够。(单选题)(分值:4) A.转变政府职能,深化体制改革 B.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 C.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 D.完善体制与强化监督 第9题、从湖北省荆州佘祥林杀妻案中,我们可以看出,政府正逐步()。(单选题)(分值:4) A.加强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监督 B.完善并执行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 C.创新层级监督机制,强化上下级监督 D.强化社会监督 第10题、在电影《秋菊打官司》中,从秋菊哭泣的背影中看到的是我们急需()。(单选题)(分值:4) A.改进行政执法 B.防范与化解社会矛盾 C.完善体制与强化监督 D.提高观念、增强能力

公务员应聘个人简历

三一文库(https://www.wendangku.net/doc/785198990.html,)/个人简历 公务员应聘个人简历 一、公务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概述 (一)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的概念和基本内容 一般认为,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据依法行政的原则和观念,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实施行政行为并承担相应行政责任的能力。 根据行政机关与公务员关系的一般法理,公务员作为行政机关的组成要素,本身不是行政机关,不具有独立法律人格,但行政机关的职权是通过公务员实施的。因此,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的强弱直接决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 关于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的范围,目前尚无统一的认识。一般有两种表述,一是将依法行政的观念与依法行政的能力并列,如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方案》中第十节提及的“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另一种是将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包括在依法行政的能力之中。 相应地,对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的具体内容,也有不同认识。

一种观点认为,依法行政能力包括草拟行政法规能力和运用法律、法规实施行政管理能力,并认为有法治观念是公务员具备依法行政能力的前提。[1] 另一种观点认为,依法行政能力具体内容有三:(1)依法行政的观念,即要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2)依法行政的知识水平,即比较熟悉和掌握通用法律知识和本部门的专业法律知识;(3)依法办事的行为,主要是按行政法治原则办事,依法行政,严格遵循法定权限、法定实体规则和法定程序规则实施行政行为;正确行使行政裁量权,维护行政管理秩序和相对人合法权益。[2] 根据2003年12月人事部发布的《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包括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心理调适能力。其中,依法行政能力的基本内容是: (1)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法制观念; (2)忠实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准确运用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浅谈依法行政(一)

浅谈依法行政(一) 目录 一、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P1 二、加强素质教育,提高行政人员执法业务水平,改变机关工作作风,更好的保证行政权利依法行使P2 三、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监督,以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P3 四、在实施依法行政中应注意的问题P5 论文摘要 本文通过分析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提出了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并对加强素质教育,提高行政人员执法业务水平,改变机关工作作风,更好的保证行政权利依法行使进行了阐述:(1)依法行政的落实,要加强法制教育,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确保行政管理的法制化。(2)提高人员素质,适应现代高效工作的要求,一方面要有相应的措施和方法,另一方面,机关行政效率的提高,还受到人的因素的制约,解决这一问题,应做到在用人上严格把关、加强对办事机构中行政人员的培训和思想教育。同时也对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监督以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了阐述。目前,我国的行政监督主要有:(1)权利机关的监督(2)司法机关的监督(3)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4)政治监督(5)社会监督等,这些监督的目的为保证行政机关的一切活动都应在法律确定的范围内进行。本文还提出了行政机关实施依法行政应注意的问题:1、依法行政要做到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维护宪法的权威。2、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具体执行职务时要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3、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仅要遵守或依据实体法,而且还要遵守程序法的规定, 在今后的依法行政工作中,首先要做好原有法律、法规的整理工作。其次,加快一些新法的出台。用法律手段使行政管理工作程序规范化、制度化,使行政裁决的执行落到实处。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郑重载入宪法,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其中,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因为,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联系最广泛,最直接,最紧密。多数人一辈子都很少、甚至没有同权力机关、司法机关打过交道,特别在我国这样一个行政管理范围十分广泛的国家更是如此。如,每个人出生时的户口登记,成年后的结婚登记,死亡后户口注销,都要直接或间接同行政机关最容易发生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所以,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依法行政。 一、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1、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可以使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有合法依据可循。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前,对于肇事逃逸者,只能根据《交通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处罚较轻,不足以惩戒,但从今年5月1日起,对于这种违法行为可以依法从重处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3项,第101条第2款:“尚不构成犯罪的,予以200元至2000元的罚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有法必依。依法行政对行政机关提出了“权责统一”的要求,之所以提出这一要求,是因为行政机关的职权是宪法、法律授予行政机关的义务和责任。行政机关必须尽一切力量保证完成,这是行政机关的职责。因此,职责与职权是统一的,是一个行政行为的两个方面。一方面不能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行使行政权,另一方面也不能放弃职权,放弃职权,不依法行使职权,就是不履行义务,就是失职,应追究法律责任。如,法律赋予了警察抓捕小偷的职权,如果在公共汽车上发现了小偷,公民不抓捕不违法,而警察必须履行抓捕义务,否则,就构成了失职。3、执法必严。任何行政处罚行为都离不开一定的步骤、方式、时限和顺序

行政机关公务员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主讲人:宋世明教授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 2006年1月1号《公务员法》全面实施。《公务员法》是一部框架法,它要落到实处,还需要出台一系列的配套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配套法规之一。我今天跟大家一道来学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它全面规定了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纪律责任。 今天这个专题跟大家一块儿探讨三个问题:第一,违纪行为的主客观要件;第二,处分的种类、程序和法律后果;第三,七大类违纪行为。这个专题最重要的目的,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让各位行政机关的公务员明确自己的行为禁区。 导言 大家都知道,公务员有九项义务,八项权利。第一项义务,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既然要接受人民监督,那么就包括《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当中规定的各项纪律责任。当然,大家对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有一句话也不陌生“如果人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如果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有任何外在的或内在的控制。”行政机关的公务员是普普通通的人,不是天使,所以需要方方面面的监督约束机制。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一共承担四种责任。在这四种责任当中,《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全面规定了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纪律责任。公务员必须承担哪四种责任呢?第一,是道义责任。所谓的道义责任是源于社会的公德力,是源于社会公德的约束力。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一般老百姓包养情妇有何种否定性的法律后果;但是,只要是行政机关的公务员,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必须承担一定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这就是道义责任。一般老百姓可以见死不救,如果他见死不救,也只能在道德上加以谴责;但是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以及所有的公务员不能见死不救。云南省元谋县原民政局的局长坐在公车上,碰到一个临产的孕妇。孕妇的丈夫请求他,搭他一段车,送到就近的医院。这个原民政局的局长振振有词地说公车不能私用,没让这个孕妇搭他的车。公车不能私用是对的,但是在特定的情况之下,这个民政局的局长的行为带来了一个不可挽回的后果。所以有关部门撤除原云南省元谋县民政局局长的一切的职务。这就是道义责任。道义责任源于社会公德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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