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3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审批专业适用)
学校名称(盖章):丽水学院
学校主管部门:浙江省教育厅
专业名称:陶瓷艺术设计
专业代码:130510TK
所属学科门类及专业类:艺术学
学位授予门类:艺术学学士
修业年限:4年
申请时间:2015年5月
专业负责人:叶永平
联系电话:135********
教育部制
目录
1.普通高等学校增设本科专业基本情况表
2.学校基本情况表
3.申请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4.申请增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专业主要带头人简介
6.教师基本情况表
7.主要课程开设情况一览表
8.其他办学条件情况表
9.学校近三年新增专业情况表
10.增设专业的区分度
11.增设专业的基本要求
12.医学类、公安类专业相关部门意见
填表说明
1.申请表限用A4纸打印填报,并按专业分别装订成册,一
式两份。
2.若为申请设臵尚未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
下简称《专业目录》)的新专业(无专业代码者),请参照《专业目录》,按专业的学科属性和专业类填写建议代码。
3.在学校办学基本类型、已有专业学科门类项目栏中,根据
学校实际情况在对应的方框中画√。
4.本表由申请学校校长签字报出。
5.申请学校须对本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1.普通高等学校增设本科专业基本情况表
议代码。
⒉学校基本情况表
注:专业平均年招生规模=学校当年本科招生数÷学校现有本科专业总数
3.申请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4.申请增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1.专业名称:陶瓷艺术设计专业代码:130510TK
2.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陶瓷工艺背景和能力的陶瓷艺术设计高级复合性应用型人才。毕业生具备根据产品的需要进行陶瓷艺术设计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学习陶瓷艺术设计及陶瓷制作过程相关的课程,掌握陶瓷的艺术设计以及充分利用陶瓷材料的特性进行艺术创作,发挥陶瓷在艺术上的展现能力,满足工艺需要。毕业生可以在陶瓷生产部门独立地从事陶瓷的艺术设计,或者在现代的陶吧、艺术会所等担任技师,也可到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从事科研与教学等工作。毕业5年后,能成为本领域的高级技师或者优秀设计师。
3.培养规格及能力要求
毕业生应具备和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素质、知识和能力:
3.1素质结构要求
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热爱生活,勤奋学习,乐于奉献。
3.1.1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及吃苦耐劳的精神;
3.1.2 热爱本专业,具备设计师的职业道德,熟悉并掌握与设计法规相关的基本知识;
3.1.3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好的人文、艺术和社会科学基础及正确运用本国语言、文字的表达能力;
3.1.4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较强的计算机和外语应用能力;
3.1.5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交流能力;
3.1.6通过各种途径,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为现代陶瓷艺术创新创作领域做出贡献。学习先进设计理念和设计方法。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具有不断追求卓越的能力。
3.2知识结构要求
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宽广的技术理论基础,为理论联系实际打下良好基础。3.2.1学习陶瓷艺术历史和工艺美术导论,掌握陶瓷艺术设计的普遍规律,培养专业兴趣、明确专业方向;
3.2.2掌握陶瓷产品制图、陶瓷工艺材料及成型制作工艺等工科基础理论知识;
3.2.3掌握美学基本知识;
3.2.4掌握本专业必要的成型工艺、陶瓷装饰材料、陶瓷工艺学、模型制作、陶瓷设计等方面的知识技能,同时注重学生实际动手操作的能力,为今后的设计制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3.2.5掌握计算机辅助陶瓷艺术设计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
3.2.6掌握市场学知识,具备市场调研及调研结果分析利用的能力。
3.3能力结构要求
3.3.1具有良好的自学能力、表达能力、社交能力、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系统掌握陶瓷艺术发展历史和陶瓷生产制作工艺;
3.3.2熟悉陶瓷设计流程,能应用基本的理论和综合手段,清晰表达设计思想,具有陶瓷产品开发的能力;
3.3.3掌握综合运用陶瓷材料的设计应用能力,具有系统设计陶艺产品的能力,具有完成陶瓷成型及烧制的能力,具有陶瓷艺术作品的创作能力;
3.3.4有较强的表现技能、呈现技能、美的鉴赏与创造能力;
3.3.5有较强的发现问题、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主干学科:
设计学、艺术学,美学,材料学
5.核心课程
成型工艺,装饰雕塑,泥塑基础,创新思维与表现,陶塑,青瓷设计与制作,模型制作,中国陶瓷史,日用陶瓷工艺学,建筑陶瓷工艺学,青瓷工艺下厂家
6.特色课程
陶艺首饰设计,青瓷器皿设计,综合材料设计应用,实验陶艺创作,陶瓷产品装饰设计
7.基本学制、毕业学分要求、学位
基本学制为4年,实行弹性学制,可以3~7年内完成。
最低毕业学分: 160+8,共计168学分。其中通识平台课程37学分(必修课29学分,选修课8学分);学科平台课程48学分(必修课24学分,选修课24学分);专业课程49学分(专业核心课程25学分,选修课程24学分);实践教学环节26学分;创新创业活动8学分。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
8.培养方案的学分分配
九.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