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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出口一般规定

一、安全出口一般规定
一、安全出口一般规定

一、安全出口一般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对各类建筑的安全出口作了详细的规定。(一)安全出口的布置及数量确定

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应设两个安全出口,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m,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而定。

工业建筑和一般民用建筑对设一个安全出口的情形有不同的规定。对地下室而言,相邻两个防火分区上有防火墙连通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至少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二)安全出口宽度计算

现以一般民用建筑作为例子计算安全出口的宽度,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14条规定,安全出口、房间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米,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米;不超过6层的单元式住宅,当疏散楼梯的一边设置栏杆时,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15条规定,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米,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米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疏散宽度除满足上面规定外,其实际宽度应经计算确定,如一耐火等级为二级的三层商场,单层建筑面积3000平方,二层疏散楼梯的总宽度应如何计算。首先要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17条第5款规定,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

层营业厅建筑面积乘以面积折算和疏散人数换算系数计算。地上商店的面积折算值宜为50%—70%,地下商场不应小于70%。所以该商场二层疏散折算面积应为3000平方米*50%=1500平方米。再按第5.3.17条表5.3.17—2商店营业厅内的疏散人数换算系数表,以折算面积乘以换算系数,即1500平方米*0.85=1275,也就是说此商场可容纳1275人。再按表5.3.17—1规定每100人疏散宽度计算安全出口总宽度,以可容纳总人数乘以换算系数确定,即

1275*0.65/100=8.2875,所以该商场疏散总宽度应为8.2875米,对于商场不同楼层不同面积的计算方式按照以上方式以不同的系数同理计算。其余场所安全出口疏散宽度有不同的计算方式,这里就不一一举例阐述了。

(三)安全出口的设置形式

安全出口的设置形式有敞开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和室外楼梯,根据建筑防火的重要性,不同性质的建筑和不同规模的建筑安全出口的设置形式不同。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旅馆、超过2层的商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设置有歌舞娱乐游艺场所且建筑层数超过2层的建筑、超过5层的公共建筑应设封闭楼梯间。通廊式居住建筑层数超过2层时应设封

闭楼梯间,当户门为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封闭楼梯间,其他形式的居住建筑层数超过6层或任一层面积大于500平方时,应设封闭楼梯间。根据《高层民用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一类建筑和除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年我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二建筑以及塔式住宅,均应设防烟楼梯间,裙房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小于32米的二类高层建筑应设封闭楼梯间,十二层及十八层单元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单元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通廊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超过十一层的通廊式住宅应

设防烟楼梯间。以上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安全出口(楼梯间)设置形式的一般规定,其余就不细说。

(四)安全疏散距离

安全出口的设置除满足数量和疏散宽度要求外,还应满足疏散距离的要求,疏散距离较长,发生火灾时就会给人员疏散带来一定的困难,不能在短时间内进入相对安全的楼梯间,可能会导致人员不能及时疏散而伤亡。所以合里设置建筑最远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也是建筑防火需要探讨的一个重要课题。《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此作了祥细说明,以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一般民用建筑举例。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3.13条规定,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托儿所、幼儿园为25米,医院、疗养院、学校为35米,其他民用建筑为40米。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托儿所、幼儿园、医院、疗养院为20米、学校和其他民用建筑为22米。高层建筑由于整体疏散困难,对此比多层建筑较严,相关距离相对减小。对于安全出口在各种防火规范中还有许多具体要求,情况繁多、内容复杂,这里就不作说明了。

二、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宽度不够和设置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原因分析

一是一些老建筑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后来擅自改变其使用功能用途,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二是一些村民自建房改作旅社、宾馆或其他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导致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和设置形式不符合要求;三是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把关不严,未按相关防火设计规范计算安全出口数量、宽度等;四是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在消防设计审核,设计备案和竣工验收、备案时未能发现图纸设计存在安全出口数量、宽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五是对已建投入使用存在安全出品数量不足,疏散宽度不足问题的建筑,由于整改难度较大或牵涉整改资金较大,建筑使用单位不能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六是对新建建筑业主方为了追求较大的经济效益,减少资金投入,要求设计单位在消防设计时减少安全出口特别是楼梯间的设置数量,消防部门在审核时未能提出,导致问题的存在。七是消防监督员业务素质不够高在监督检查时未能发现所检查单位建筑存在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疏散宽度不足,楼梯间设置形式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八是设计单位设计人员素质不够高未能按照规范进行消防设计或按照业主方要求擅自

降低消防设计。九是部门联动不力,一些单位的建设工程特别是达到审核验收条件的工程在没有得到消防部门的审批合格意见,建设、规划等主管部门就办理了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建设单位就开工建设,造成先天性的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疏散宽度不足或楼梯间设置形式不符合要求等。

三、怎样杜绝安全出口、疏散宽度不足和安全出口设置形式不符合要求

一是消防部门防火监督员特别是审核验收人员应加强学习,提升业务素质,熟悉掌握规范,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在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消防验收和消防验收备案时严格按照规范把关,杜绝先天性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疏散宽度不足,安全出口设置形式不符合要求和疏散距离较大等问题;二是消防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大施工巡查力度,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加大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处罚力度,增强建筑消防设各单位的责任,切实杜绝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的现象发生,从源头上杜绝安全出口不足,疏散宽度不足等问题的发生。三是加强联动,消防部门要与建设、规划、质监部门加强联动,把消防工作纳入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条件,切实解决未审先建,未验收先用情形的发生。四、安全出口、疏散宽度不足

和安全出口设置形式不符合要求的解决办法对于一些已建成的建筑,特别是高层建筑,疏散楼梯间数量不足,在室内增设楼梯间难度较大甚至无法增设,针对这种建筑,在室外有足够空间的情况下只能在建筑的适当位置增设室外楼梯,多数为钢结构楼梯,这样可能解决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同时也可以解决疏散宽度不足和疏散距离较大的问题。对于首层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和疏散宽度不足的情况直接增设便可。对于楼梯间设置形式不符合要求,大多增加防火门形成封闭楼梯楼或防烟楼梯间。对于一些楼梯间无法设置防火门的多层民用建筑,可将与楼梯间相通的部份房间门设为乙级防火门便可。对于一些建筑可改变局部功能用途或减小使用面积可解决安全出口不足和疏散宽度不足的问题,如对大型商场,如疏散宽度不足可以把商场局部改为库房使用,并采用防火分隔隔开,疏散时不经营业厅。因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商场面积不包括仓储、工具房、设备房等。如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四层旅馆建筑,每层建筑面积300平方,每层5间床位,

根据《建筑防火规范》5.3.2条规定,该旅馆应设两个安全出口(两个楼梯间),但如改变四层使用功能,改为住宅或闲置不用,则可以解决安全出口的足的问题。对于地下室而言,有条件的情况下可直接增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无法增设时,相邻两个防火分区上有防火墙连通时,可在防火墙上开设门洞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必须用甲级防火门作为分隔。

本文作者:杨雪松工作单位:贵州省毕节市百里杜鹃消防大队

消防标志与标牌设置要求

WORD 整理版 消防标志和标牌设置要求 一、建筑外部标牌 1、消防总平面布局图:在建筑大门左侧或场所主入口处的 醒目位置应设置该建筑消防总平面布局图。主要包括建筑总平 面布局图、消防车道、扑救面、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消 防控制室位置、建筑通向室外的主要出口、以及建筑通向外部 的出入口等内容。 2、消防车道标识:在建筑消防车道上应喷涂黄色“消防车 道严禁占用”。 3、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等消防设施:地下式采用红底 白字喷涂。地上式采用标牌标明。分区设置的应标明所管区域。 二、建筑内部标牌 1、消防安全告知书:公众聚集场所的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 应张贴消防安全告知书(格式见上层) 2、楼层疏散平面示意图:在每层楼的主要疏散通道和宾馆 饭店的房间内、公共娱乐场所的包房内墙面上应有本层疏散平 面图,图中应明确本层安全出口的位置、疏散通道的布置等情 况。 3、配置应急疏散器材箱:在主要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处应 配置应急疏散器材箱,平均每1000 平方米至少配 1个,每个单位或场所配置不少于2个。每个箱内应配备不少于1根疏散荧光棒、 1个移动疏散指示标志、4个口哨、 1个手持扩音器、2件反

光背心、 2只手电筒、 2具防烟面具、 20 条毛巾、 10 瓶瓶装矿泉水等器材。 4、疏散引导员标牌:应在每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 明确疏散引导员,并将其照片和姓名上墙(与应急疏散器材箱 相配)。 5、消防公益宣传栏:人员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和住宅小区应 设置向公众宣传消防知识的宣传栏。 6、疏散走道标识线:商场市场的疏散走道与卖场摊位间应 划定明显标识线。公共娱乐场所大厅走道两侧应划定黄色标识 线。 7、其它宣传方式:通过广播、视频、张贴图画等方式宣传 “四个能力”及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三、消防设施设备标识标牌 1、重要设备房标牌:在重要设备房(如控制室、水泵房、 发电机房、配电室等)门上部应设置明显的名称标牌,是消防 安全重点部位的应设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标牌。 2、水泵、报警阀、控制柜、阀门等标识标牌:应为红底白 字,标明阀门常开常闭状态、所管楼层范围、水流方向等相关 内容。 3、消防设备管理铭牌:主要消防设施应设置管理铭牌标牌,明确管理责任人。 4、手报按钮标牌:在手动报警按钮上方应张贴蓄光式标牌。

消防疏散门的规定

4.1.5 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在首层或 二、三层;当必须设在其它楼层时,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4.1. 5.1 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400m2。 4.1. 5.2 一个厅、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4.1. 5.3 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1. 5.4 幕布和窗帘应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织物。 4.1.6 当高层建筑内设托儿所、幼儿园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并宜设置单独出入口。 6.1.1 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 6.1.1.1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 6.1.1.2 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且从第十层起每层相邻单元设有连通阳台或凹廊的单元式住宅。 6.1.1.3 除地下室外的相邻两个防火分区,当防火墙上有防火门连通,且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本规范第 5.1.1条规定的一个防火分区面积的 1.40倍的公共建筑。 6.1.2 塔式高层建筑,两座疏散楼梯宜独立设置,当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剪刀楼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6.1.2.1 剪刀楼梯间应为防烟楼梯间。 6.1.2.2 剪刀楼梯的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实体墙分隔。 6.1.2.3 剪刀楼梯应分别设置前室。塔式住宅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个前室,但两座楼梯应分别设加压送风系统。 6.1.3 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当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 6.1.4 高层公共建筑的大空间设计,必须符合双向疏散或袋形走道的规定。 6.1.5 高层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安全标识规范

安全标识规范 4 各类标识制作规范 4.1 安全标识的制作及安装 1. 制作安全标识牌可根据现场情况选用以下材料: 1) 双色板(阻燃,ABS工程塑料) 2) 3M材料或其他阻燃塑料板 3) 薄铝板或其他金属薄板 2. 照明条件较差的场所的标识牌可用荧光材料制作,有触电危险的作业场所的标识牌应使用绝缘材料制作。 3. 安装安全标识牌可根据现场情况采用支架固定、膨胀螺丝固定、双面胶粘贴等方式, 所安装的标识牌必须牢固、可靠。 4.1.1 禁止标识 4.1.1.1 禁止标识的含义是禁止或制止人们想要做的某种动作。 4.1.1.2 禁止标识牌的基本形式是一长方形衬底牌,上方是圆形带斜杠的禁止标识,下方为矩形补充标识。图形上、中、下间隙,左右间隙相等。 4.1.1.3 禁止标识牌长方形衬底色为白色,图形斜杠为红色,禁止标识符号为黑色,斜杠压符号,补充标识为红底、黑体、黑字符。 4.1.1.4 可根据现场情况采用甲种或乙种规格。 4.1.1.5 禁止标识牌的制作标准

4.1.1.6 禁止标识牌的制作参数(α=45°) mm 参数 A B A1D(B1)D1 C 种类 甲500 400 115 305 244 24 乙200 160 41 122 98 10 4.1.1.7 禁止标识牌的标准色

4.1.1.8 禁止标识牌的应用范例 4.1.1.8.1 “禁止烟火”禁止牌 4.1.1.8.2 “氢冷机组严禁烟火”禁止牌

4.1.1.8.3 “禁止带火种”禁止牌 4.1.1.8.4 “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禁止牌 4.1.1.8.5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禁止牌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教学教材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 求》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场所、原则、要求和方法等。 1.2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消防安全标志作为传递消防安全信息的场所。 2引用标准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术语 3.1观察距离viewing distance 观察者眼睛至标志中心点的距离。 在本标准中,观察距离用字母D表示,如图1所示。 3.2观察角viewing angle 观察者的眼睛和标志中心点的连线与标志所在平面的夹角。 在本标准中,观察角用字母。表示,如图1所示。 3.3偏移距离displacement 标志的中心点至眼睛正视标志所在平面时的视轴的距离。 在本标准中,偏移距离用字母X表示,如图1所示。 3.4偏移角angle of displacement

标志的中心点和眼睛的连线与眼睛正视标志所在平面时的视轴之间的夹角。 在本标准中,偏移角用字母θ表示,如图1所示。 4设置场所 4.1旅游景点、露天娱乐场、市区街道、广场、停车场和集贸市场等。 4.2GBJ16和GBJ45中规定的建筑物。 4.3车站、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加油站、交通工具和地下工程等。 4.4林区、矿区、油田和海上钻井平台等。 4.5其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的场所。 5设置原则 5.1商场(店)、影剧院、娱乐厅、体育馆、医院、饭店、旅馆、高层公寓和候车(船、机)室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如避难层的楼梯间)、大型公共建筑常用的光电感应自动门或360°旋转门旁设置的一般平开疏散门,必须相应地设置“紧急出口”标志。在远离紧急出口的地方,应将“紧急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口的方向。 5.2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单向门必须在门上设置“推开”标志,在其反面应设置“拉开”标志。 5.3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上应设置“禁止锁闭”标志。 5.4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的醒目处应设置“禁止阻塞”标志。

安全出口与疏散出口

第一章安全出口与疏散出口 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的位置、数量、宽度对于满足人员安全疏散至关重要。建筑的使用性质、高度、区域的面积及内部布置、室内空间高度均对疏散出口的设计有密切影响,设计时应区别对待,应充分考虑区域内使用人员的特性,合理确定相应的疏散设施,为人员疏散提供安全的条件。 一、安全出口 安全出口是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一)疏散楼梯 1.平面布置 为了提高疏散楼梯的安全可靠程度,在进行疏散楼梯的平面布置时,应满足下列防火要求。 1)疏散楼梯宜设置在标准层(或防火分区)的两端,以便于为人们提供两个不同方向的疏散路线。 2)疏散楼梯宜靠近电梯设置。发生火灾时,人们习惯于利用经常走的疏散路线进行疏散,而电梯则是人们经常使用的垂直交通运输工具,靠近电梯设置疏散楼梯,可将常用疏散路线与紧急疏散路线相结合,有利于人们快速进行疏散。如果电梯厅为开敞式时,为避免因高温烟气进入电梯井而切断通往疏散楼梯的通道,两者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3)疏散楼梯宜靠外墙设置。这种布置方式有利于采用带开敞前室的疏散楼梯间,同时,也便于自然采光、通风和进行火灾的扑救。 2.竖向布置 1)疏散楼梯应保持上、下畅通。高层建筑的疏散楼梯宜通至平屋顶,以便当向下疏散的路径发生堵塞或被烟气切断时,人员能上到屋顶暂时避难,等待消防部门利用登高车或直升机进行救援。通向屋面的门或窗应向外开启。 2)应避免不同的人流路线相互交叉。高层部分的疏散楼梯不应和低层公共部分(指

裙房)的交通大厅、楼梯间、自动扶梯混杂交叉,以免紧急疏散时两部分人流发生冲突,引起堵塞和意外伤亡。 (二)疏散门 疏散门是人员安全疏散的主要出口。其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但人数不超过60人的房间且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时,其门的开启方向不限(除甲、乙类生产车间外)。 2)民用建筑及厂房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和折叠门。但丙、丁、戊类仓库首层靠墙的外侧可采用推拉门或卷帘门。 3)当开向疏散楼梯或疏散楼梯间的门完全开启时,不应减小楼梯平台的有效宽度。 4)人员密集场所内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门和设置门禁系统的住宅、宿舍、公寓建筑的外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具有使用提示的标识。 5)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入场门、疏散出口不应设置门槛,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疏散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 6)高层建筑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1.0m的防护挑檐。 (三)安全出口设置的基本要求 为了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人员,在建筑防火设计时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每座建筑或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2个,且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分区的每个楼层、每个住宅单元每层相邻2个安全出口以及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一、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内,当一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全部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符合下列规定的防火分区可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 1)应采用防火墙与相邻防火分区进行分隔。 2)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2个;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1000㎡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1个。 3)该防火分区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疏散净宽度,不应大于计算所需总净宽度的30%。 (四)公共建筑安全出口设置要求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a)施工现场醒目处设置注意安全、禁止吸烟、必须系安全带、必须戴安全帽、必须穿防护服等标志; b)施工现场及道路坑、沟、洞处设置当心坑洞标志; c)施工现场较宽的沟、坑及高空分离处设置禁止跨越标志; d)未固定设备、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及未安装牢固的构件设置禁止攀登、禁止架梯等标志; e)吊装作业区域设置警戒标识线并设置禁止通行、禁止入内、禁止停留、当心吊物、当心落物、当心坠落等标志; f)高处作业、多层作业下方设置禁止通行、禁放易燃物、禁止停留等标志; g)高处通道及地面安全通道设置安全通道标志; h)高处作业位置设置必须系安全带、禁止抛物、当心坠落、当心落物等标志; i)梯子入口及高空梯子通道设立注意安全、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 j)电源及配电箱设置当心触电等标志; k)电器设备试、检验或接线操作,设置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等标志; l)临时电缆(地面或架空)设置当心电缆标志; m)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点设置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等标志; n)仓库及临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等标志; o)射线作业按规定设置安全警戒标识线,并设置当心电离辐射标志; 第 2 页共 4 页

p)滚、剪板等机械设备设立当心设备伤人、注意安全等标志; q)施工道路设立当心车辆及其它限速、限载等标志; r)施工现场及办公室设置火灾报警电话标志; s)施工现场五口作业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设置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 t)紧急集合点标志。 第 3 页共 4 页

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标示-安全出口指示标

1、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标示 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指示标志宜设在靠近出口一侧的门上方或门洞两侧的墙面上,标志的下边缘距门的上边缘不宜大于30cm。在远离安全出口的地方,应将“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最近的安全出口。 2、疏散通道 1、在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的墙面或地面上设置的疏散导流标志,应符合下列要求:1)设置在地面上时,宜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的中心线布置; 2)设置在墙面上时,其中心线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50cm; 3)疏散导流标志宜连续布置,标志的宽度不宜小于8cm,长度不宜小于30cm; 4)当间断布置时,蓄光型疏散导流标志间距不应超过1m;电光源型疏散导流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m,不应超过3m; 5)当疏散导流标志遇到的门不是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时,宜在该处的地面连续指示。 3、疏散走道上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不含设置在地面上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疏散导流带)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且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设置在墙面上时,其间距不应大于10m; 2)当设置在地面上时,其间距不应大于5m; 3)当与疏散导流标志联合设置时,其底边应高于疏散导流标志上边缘5cm; 4、设置在顶棚下的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电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其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0m,且不宜大于2.5m,间距不应大于20m。 疏散指示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边不宜有妨碍公众视读的障碍物。若无法避免时,应在障碍物上增设标记。 5、安全出口、疏散出口或通向安全区域、避难区域的门,宜在门扇距地面1.1m~1.5m范围内,设置“推开”标志。 安全出口、疏散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为单向时,必须在顺疏散方向一面的门上设置“推开”标志,在其反面设置“拉开”标志。 6、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扇应设置“禁止锁闭”标志,并宜设“推开”标志。室内疏散走道或室外通道的醒目处应设置“禁止阻塞”的标志。 7、在电梯及自动扶梯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电光源或蓄光型指示警告标志,标示火灾时不得使用。

消防安全标志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消防安全标志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DB50/202-2004 ICS130.220 P16 备案号:16342-2005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消防安全标志的术语、总则、设置场所与设置技术要求、施工要求和验收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重庆市辖区内新建、改建及扩建的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地下建筑、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以及建筑内部装修中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5630-199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3 术语 3.1 消防安全标志(fire satety sign) 消防安全标志由安全色、边框、以图象为主要特征的图形符号或文字构成的标志,用以表达与消防有关的安全信息。

消防安全标志包括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场所指示标志、障碍物标志、消防设施设备标志、疏散指示意图标志、禁止标志、警示标志等。 发光消防安全标志包括电致发光型(如灯光型、电子显示型等)和光致发光型(如蓄光自发光型等)。 3.2 电致发光消防安全标志(electric fire satety sign) 用不燃材料制作、通过电源或场致发光方式发光显示的消防安全标志。如灯光型、电子显示型等。 3.3 光致发光消防安全标志(seif-iuminescnt fire satety sign) 用蓄光色漆印刷、喷涂或用蓄光色膜粘贴在基材上制成的消防安全标志牌。蓄光材料表面能够吸收照射光的能量,当其表面所受的照度低于某一数值时,能够发出可见光。 4 设置场所与设置技术要求 4.1 一般规定 4.1.1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规模、使用人员特点、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应确保标志设置的完整、准确。 4.1.2消防安全标志应设置在醒目位置,不应设置在活动门、窗或其他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及易被遮挡的位置(本规范另有规定者除外)。 消防安全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妨碍公众视读的障碍物。4.1.3 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时,应避免出现标志内容相互矛盾、重复的现象。

有关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知识点

有关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知识点 一、消防法规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有以下规定: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的消防安全职责。 2、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3、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4、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5、单位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二、消防技术标准类 1、歌舞厅、夜总会、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2、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净宽度不应小于1.4米,紧靠门口内外各1.4米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3、民用建筑和厂房的疏散门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

4、公共建筑的疏散走道应设置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剧院、电影院和礼堂的观众厅的疏散门的数量不应少于2个。 5、地下室、半地下室与地上层共用楼梯间时,在首层应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将地下、半地下与地上的连通部分完全隔开。 三、消防常识类 1、发现消防通道被堵塞或封闭时,可以拨打“96119”火灾隐患举报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举报。 2、外出旅游入住宾馆酒店时,要留心阅读房门后张贴的逃生路线图并察看安全出口位置。 3、进入公共场所时,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记住疏散方向,以便于发生火灾时能够紧急逃生。 4、宾馆、饭店、商市场、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严禁锁闭安全出口。否则,有关责任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5、人员密集场所要培训员工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知识,确保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处置和疏散人群。 6、疏散通道内不能堆放易燃可燃杂物和自行车等物品,防止堵塞疏散通道。 7、发现火灾时,要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立即从最近疏散通道和出口逃生;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得以任何借口封闭出口、阻拦逃生。 8、火灾中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 9、高层建筑失火时,要从疏散通道迅速逃离,不贪恋财物、不

中电投集团公司生产现场安全标识规范

中电投集团公司生产现场安全标识规范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现场各类标识的制作标准与配置规范。 本规范中“现场标识”是指在发电企业厂区范围内安装的安全标识、设备及安全工器具标识、安全警示线、安全防护设施等四类标识。 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厂,所属各工程公司涉及到与本规范有关的事项亦可参照执行。 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厂、工程公司应根据本规范制订相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以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现场标识管理中的具体操作细节。 2 引用标准 GB 2894《安全标识》 DL/T 5072—1997《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 原国家电力公司颁《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 3 注意事项 在安装或更换设备标识牌时,必须请有关运行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核对标识牌上的设备名称是否与现场设备相符,并经运行人员或有关专业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运行。 检修设备时,在有可能损坏设备标识牌的情况下,检修人员必须先行拆下设备标识牌并妥善保管。恢复设备标识牌时,必须执行本标准第条之规定。 各厂安监部门对现场标识的正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实施监督,定期组织对各类现场标识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现场标识发生缺损或由于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标识与现场实际不符时,责任部门应及时进行补充安装或更换。

4 各类标识制作规范 安全标识的制作及安装 1. 制作安全标识牌可根据现场情况选用以下材料: 1) 双色板(阻燃,ABS工程塑料) 2) 3M材料或其他阻燃塑料板 3) 薄铝板或其他金属薄板 2. 照明条件较差的场所的标识牌可用荧光材料制作,有触电危险的作业场所的标识牌应使用绝缘材料制作。 3. 安装安全标识牌可根据现场情况采用支架固定、膨胀螺丝固定、双面胶粘贴等方式,所安装的标识牌必须牢固、可靠。 4.1.1 禁止标识 4.1.1.1 禁止标识的含义是禁止或制止人们想要做的某种动作。 4.1.1.2 禁止标识牌的基本形式是一长方形衬底牌,上方是圆形带斜杠的禁止标识,下方为矩形补充标识。图形上、中、下间隙,左右间隙相等。 4.1.1.3 禁止标识牌长方形衬底色为白色,图形斜杠为红色,禁止标识符号为黑色,斜杠压符号,补充标识为红底、黑体、黑字符。 4.1.1.4 可根据现场情况采用甲种或乙种规格。 4.1.1.5 禁止标识牌的制作标准

消防安全疏散标识设置规范(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消防安全疏散标识设置规 范(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384-48 消防安全疏散标识设置规范(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标示 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指示标志宜设在靠近其出口一侧的门上方或门洞两侧的墙面上,标志的下边缘距门的上边缘不宜大于30cm。在远离安全出口的地方,应将“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最近的安全出口。 2、疏散通道 1、.在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的墙面或地面上设置的疏散导流标志,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置在地面上时,宜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的中心线布置; 2)设置在墙面上时,其中心线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50cm; 3)疏散导流标志宜连续布置,标志的宽度不宜小

于8cm,长度不宜小于30cm; 4)当间断布置时,蓄光型疏散导流标志间距不应超过1m;电光源型疏散导流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m,不应超过3m; 5)当疏散导流标志遇到的门不是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时,宜在该处的地面连续指示。 3、疏散走道上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不含设置在地面上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疏散导流带)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 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设置在墙面上时,其间距不应大于10m; 2)当设置在地面上时,其间距不应大于5m; 3)当与疏散导流标志联合设置时,其底边应高于疏散导流标志上边缘5cm; 4、设置在顶棚下的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电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其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0m,且不宜大于2.5m,间距不应大于20m。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1730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 (正式版)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设置要求 3.1一般规定 3.1.1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物的 用途、建筑规模、使用人员特点和室内环境等因素选 用。 3.1.2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时,标志内容应清 晰、简洁、明确,并与所要表达的内容相一致,不应 相互矛盾或重复。 3.1.3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设在醒目位置,不应 设置在经常被遮挡的位置(本标准另有规定者除 外),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等疏散指示标志不应设置

在可开启的门、窗扇上或其它可移动的物体上。 3.1.4当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应能在5s内自动切换成应急照明电源,且标志表面的最低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仍应符合日常情况下的要求。 3.1.5疏散导流标志应沿疏散通道和通向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设计路线设置。 3.1.6在联合设置电光源型和蓄光型等其他类型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系统中,蓄光型等其他类型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宜用作辅助标志。 3.2设置场所 3.2.1下列建筑和场所应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1高层民用建筑(二类高层组合式单元住宅除外); 2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礼堂、公共娱乐场

实验大楼安全出口疏散门应

1.对钠、钾等金属着火用什么扑灭? 通常用干燥的细沙覆盖用水灭火CCl4灭火器CO2灭火器 A 2.易燃液体在火源和热源的作用下燃烧过程是什么 先蒸发成蒸气,然后蒸气氧化分解进行燃烧液体直接燃烧,无分解过程液体直接氧化而燃烧 A 3.乙炔在什么情况下可发生爆炸 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点火源时高压下在爆炸极限上上限以上的空气混合物,遇点火源时 A 4.职业性皮肤病是职业性疾病中最常见、发病率最高的职业性损害,其中什么 因素引起者占多数 化学性物理性生物性 A 5.苯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对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而慢性中毒主要为什么 的损害呼吸系统消化系统造血系统 C 6.危险化学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 援器材、设备,并组织演练抢险预案救治预案控制预案应急救援预案 D 7.在遇到高压电线断落地面时,导线断落点多少米内,禁止人员进入。10 2030 50 B 8.实验室、宿舍禁止使用电热水壶、热得快。一般电热水壶的功率为: "100W左右" 200W左右500W左右800W以上 D 9.静电电压最高可达 ( ) ,放电时易产生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50伏上万伏220伏380伏 B 10.电线插座损坏时,既不美观也不方便工作,并造成:"吸潮漏电 " 空气开关跳闸触电伤害以上都是 D 11.雷电放电具有什么特点?" 电流大,电压高 " 电流小,电压高电流大,电压低电磁波辐射 A 12. 车间内的插座距地面的高度一般不低于多少米? 0.3米0.2米0.1米0.5米 A 13.《浙江大学实验室冰箱安全管理规定》中规定:实验室存放化学易燃物品的 冰箱(冰柜),一般使用年限为几年? "5年 8年10年12年 C 14.《浙江大学实验室烘箱、电阻炉等安全管理规定》中规定:实验室使用的烘 箱、箱式电阻炉(马弗炉)、油浴设备等加热设备,一般使用年限为几年? " 5年8年10年12年 D 15.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 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设置识别标志设置生活垃圾识别标志不用设置任何标志 B 16.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哪种管理? " 校、(院)系、实验室三级管理 " 校、(院)系两级管理院(系)、实验室两级管理实验事自行管理A 17. 购买剧毒药品说法错误的是:"向学校保卫处申请并批准备案" 经过公安局审批经过环保局审批通过正常渠道在指定的化学危险品商店购买 C 18. 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主要负责人技术人员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 A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设置要求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设置要 求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2499施工现场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Requirements for safety signs at the construction site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a)施工现场醒目处设置注意安全、禁止吸烟、必须系安全带、必须戴安全帽、必须穿防护服等标志; b)施工现场及道路坑、沟、洞处设置当心坑洞标志; c)施工现场较宽的沟、坑及高空分离处设置禁止跨越标志; d)未固定设备、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及未安装牢固的构件设置禁止攀登、禁止架梯等标志; e)吊装作业区域设置警戒标识线并设置禁止通行、禁止入内、禁止停留、当心吊物、当心落物、当心坠落等标志; f)高处作业、多层作业下方设置禁止通行、禁放易燃物、禁止停留等标志; g)高处通道及地面安全通道设置安全通道标志; h)高处作业位置设置必须系安全带、禁止抛物、当心坠

落、当心落物等标志; i)梯子入口及高空梯子通道设立注意安全、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 j)电源及配电箱设置当心触电等标志; k)电器设备试、检验或接线操作,设置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等标志; l)临时电缆(地面或架空)设置当心电缆标志; m)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点设置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等标志; n)仓库及临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等标志; o)射线作业按规定设置安全警戒标识线,并设置当心电离辐射标志; p)滚、剪板等机械设备设立当心设备伤人、注意安全等标志; q)施工道路设立当心车辆及其它限速、限载等标志; r)施工现场及办公室设置火灾报警电话标志; s)施工现场“五口”作业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设置当心

最新整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标识设置标准

最新整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标识设置标准 第一条为规范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标识设置,培育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能力,提高单位的消防管理水平,根据《全省推行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 第三条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应设置总平面布局标识,标明单位的消防水源(天然水源、单位室外消火栓及可利用的市政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消防车通道、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安全出口和疏散路线、主要消防设施位置等内容。总平面布局标识设置在室内的,不应小于0.5平方米,设置在室外的不应小于1平方米。 第四条对多层营业场所,应当每层设置平面布局标识,着重标明本层疏散路线、安全出口、室内消防设施位置等内容。 第五条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出入口、主要疏散通道应利用电子屏、固定宣传版面等方式设置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省公安厅关于消防安全的规定以及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承诺的标识,设置宣传单位安全经营理念的标语口号、公共场所防火事项、火灾报警、安全疏散、逃生自救常识等内容的标识。 第六条商场、市场医院的门诊部、住院部,学校的会议室、礼堂、图书馆等公众聚集部位应在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识。 第七条宾馆的客房床头应摆放“禁止卧床吸烟”提示牌,房门背后中上部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图。 第八条灭火器宜放置在灭火器箱内,灭火器放置点、灭火器的箱盖上方应设置标识,标明名称、操作使用方法、维护保养责任人及维修时间。 第九条室内消火栓箱上应设置标识,标明名称、操作使用方法、维护保养责任人及维修时间,提示不得圈占、遮挡。 第十条手动火灾报警按钮附近应设置火灾报警按钮标识,并标明使用方

消防标志和标牌设置要求

消防标志和标牌设置要求 一、建筑外部标牌 1、消防总平面布局图:在建筑大门左侧或场所主入口处的 醒目位置应设置该建筑消防总平面布局图。主要包括建筑总平 面布局图、消防车道、扑救面、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消 防控制室位置、建筑通向室外的主要出口、以及建筑通向外部 的出入口等内容。 2、消防车道标识:在建筑消防车道上应喷涂黄色“消防车 道严禁占用”。 3、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等消防设施:地下式采用红底 白字喷涂。地上式采用标牌标明。分区设置的应标明所管区域。 二、建筑内部标牌 1、消防安全告知书:公众聚集场所的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 应张贴消防安全告知书(格式见上层) 2、楼层疏散平面示意图:在每层楼的主要疏散通道和宾馆 饭店的房间内、公共娱乐场所的包房内墙面上应有本层疏散平 面图,图中应明确本层安全出口的位置、疏散通道的布置等情 况。 3、配置应急疏散器材箱:在主要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处应 配置应急疏散器材箱,平均每1000平方米至少配 1个,每个单位或场所配置不少于2个。每个箱内应配备不少于1根疏散荧光棒、1个移动疏散指示标志、4个口哨、 1个手持扩音器、2件反光背

心、 2只手电筒、 2具防烟面具、 20条毛巾、 10瓶瓶装矿泉水等器材。 4、疏散引导员标牌:应在每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 明确疏散引导员,并将其照片和姓名上墙(与应急疏散器材箱 相配)。 5、消防公益宣传栏:人员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和住宅小区应 设置向公众宣传消防知识的宣传栏。 6、疏散走道标识线:商场市场的疏散走道与卖场摊位间应 划定明显标识线。公共娱乐场所大厅走道两侧应划定黄色标识 线。 7、其它宣传方式:通过广播、视频、张贴图画等方式宣传 “四个能力”及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三、消防设施设备标识标牌 1、重要设备房标牌:在重要设备房(如控制室、水泵房、 发电机房、配电室等)门上部应设置明显的名称标牌,是消防 安全重点部位的应设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标牌。 2、水泵、报警阀、控制柜、阀门等标识标牌:应为红底白 字,标明阀门常开常闭状态、所管楼层范围、水流方向等相关 内容。 3、消防设备管理铭牌:主要消防设施应设置管理铭牌标牌,明确管理责任人。 4、手报按钮标牌:在手动报警按钮上方应张贴蓄光式标牌。

生产现场安全标识规范

***公司生产现场安全标识规范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现场各类标识的管理职能及制作标准。 本规范中“现场标识”是指在发电企业厂区范围内安装的安全标识、设备及安全工器具标识、安全警示线、安全防护设施等四类标识。 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厂,所属各工程公司涉及到与本规范有关的事项亦可参照执行。 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厂、工程公司应根据本规范制订相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以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现场标识管理中的具体操作细节。 2 引用标准 GB 2894《安全标识》 DL/T 5072—1997《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 原国家电力公司颁《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 3 管理职能 3.1 各发电企业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是全厂现场标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按本规范的规定,组织制订全厂现场标识制作及安装方案并组织实施。 3.2 各厂检修部门是全厂各类现场标识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全厂现场标识制作、安装及更换(燃料系统设备标识牌的安装及更换除外)。 3.3 各厂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具体提出全厂各类安全警告牌、安全指示牌、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线等的操作(何处必须配置何标识)方案。 3.4 各厂运行部门负责具体提出全厂生产设备的设备标识牌及设备、管道、支吊架、平台扶梯等油漆、色环、介质流向标识的操作(何处必须配置何标识, 何处漆何油漆)方案。 3.5 各厂行政部负责具体提出全厂道路安全标识、消防专用标识的操作(何 处必须配置何标识)方案。 3.6 各火电厂燃料部负责具体提出燃料系统设备标识操作(何处必须配置何标识)方案,并负责本部门设备标识牌的安装或更换。 3.7 在安装或更换设备标识牌时,必须请有关运行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核对标识牌上的设备名称是否与现场设备相符,并经运行人员或有关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移交运行。 3.8 检修设备时,在有可能损坏设备标识牌的情况下,检修人员必须先行拆下设备标识牌并妥善保管。恢复设备标识牌时,必须执行本标准第 3.7条之规定。 3.9 各厂安监部门必须按本标准规定的相关职责对现场标识的正确性、完整

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标示

1、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标示 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指示标志宜设在靠近出口一侧的门上方或门洞两侧的墙面 上, 标志 的下边缘距门的上边缘不宜大于 30cm 。在远离安全出口的地方,应将“安全出口”和“疏 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最近的安全出口。 2、疏散通道 在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的墙面或地面上设置的疏散导流标志,应符合下列要求: 设置在地面上时,宜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的中心线布置; 设置在墙面上时,其中心线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 疏散导流标志宜连续布置,标志的宽度不宜小于 当间断布置时,蓄光型疏散导流标志间距不应超过 宜大于2m ,不应超过3m ; 5)当疏散导流标志遇到的门不是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时,宜在该处的地面连续指示。 3、 疏散走道上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不含设置在 地面上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疏散导流 带)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 1.0m 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 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设置在墙面上时,其间距不应大于 10m ; 2) 当设置在地面上时,其间距不应大于 5m ; 3) 当与疏散导流标志联合设置时,其底边应高于疏散导流标志上边缘 5cm ; 4、 设置在顶棚下的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电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其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 2.0m ,且不宜大于2.5m ,间距不应大于20m 。 疏散指示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边不宜有妨碍公众视读的障碍物。 若无法避免时, 应在障碍物上 增设标记。 5、 安全出口、疏散出口或通向安全区域、避难区域的门,宜在门扇距地面 1.1m~1.5m 范围 内,设置“推开”标志。 安全出口、疏散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为单向时,必须在顺疏散方向一面的门上设置“推 开”标志,在其反面设置“拉开”标志。 6、 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扇应设置“禁止锁闭”标志,并宜设“推开”标志。室内疏 散走道或室外通道的醒目处应设置“禁止阻塞”的标志。 7、在电梯及自动扶梯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电光源或蓄光型指示警告标志,标示火灾时不 得使用。 1、 1) 2) 3) 4) 50cm ; 8cm ,长度不宜小于 30cm ; 1m ;电光源型疏散导流标志间距不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 15630-1995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场所、原则、要求和方法等。 1.2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消防安全标志作为传递消防安全信息的场所。 2引用标准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术语 3.1观察距离viewing distance 观察者眼睛至标志中心点的距离。 在本标准中,观察距离用字母D表示,如图1所示。 3.2观察角viewing angle 观察者的眼睛和标志中心点的连线与标志所在平面的夹角。 在本标准中,观察角用字母。表示,如图1所示。 3.3偏移距离displacement 标志的中心点至眼睛正视标志所在平面时的视轴的距离。 在本标准中,偏移距离用字母X表示,如图1所示。 3.4偏移角angle of displacement 标志的中心点和眼睛的连线与眼睛正视标志所在平面时的视轴之间的夹角。 在本标准中,偏移角用字母θ表示,如图1所示。 4设置场所 4.1旅游景点、露天娱乐场、市区街道、广场、停车场和集贸市场等。 4.2GBJ16和GBJ45中规定的建筑物。 4.3车站、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加油站、交通工具和地下工程等。 4.4林区、矿区、油田和海上钻井平台等。 4.5其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的场所。 5设置原则 5.1商场(店)、影剧院、娱乐厅、体育馆、医院、饭店、旅馆、高层公寓和候车(船、机)室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如避难层的楼梯间)、大型公共建筑常用的光电感应自动门或360°旋转门旁设置的一般平开疏散门,必须相应地设置“紧急出口”标志。在远离紧急出口的地方,应将“紧急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口的方向。 5.2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单向门必须在门上设置“推开”标志,在其反面应设置“拉开”标志。 5.3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上应设置“禁止锁闭”标志。 5.4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的醒目处应设置“禁止阻塞”标志。 5.5滑动门上应设置“滑动开门”标志,标志中的箭头方向必须与门的开启方向一致。 5.6需要击碎玻璃板才能拿到钥匙或开门工具的地方或疏散中需要打开板面才能制造一个出口的地方必须设置“击碎板面”标志。 5.7各类建筑中的隐蔽式消防设备存放地点应相应地设置“灭火设备”、“灭火器”和“消防水带”等标志。室外消防梯和自行保管的消防梯存放点应设置“消防梯”标志。远离消防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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