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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XXX 煤矿2011 年元月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掘进巷道的贯通工作是直接影响到井下各个采掘工作面和各用风地点的正常安全生产,为了确保掘进巷道贯通时,各个采掘工作面的通风安全,特制订本安全措施。一、贯通前的准备工作:1、地测部门测量人员在末贯通前应对煤巷20m、岩巷50m 的上、下付巷进行重新检测,丈量做到准确无误,及时延伸中腰线,检查上下左右偏差,对中、腰线进行标定。2、掘进巷道贯通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掘进巷道贯通的专项安全措施,必须由技术矿长亲自审查贯彻,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实施,直到施工完毕。3、根据《煤矿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当两个炮掘工作面相距煤巷20m (岩巷为50m)必须停止一个,实行单工作面施工,时,并向有关单位下发贯通通知书,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二、贯通期间的掘进安全技术措施1、测量人员必须每天把掘进进度标于实测的贯通图纸上,并每天以书面形式向生产科有关人员汇报,在掘进工作面距贯通接近20m(岩巷为50m)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安全生产人员和通风人员做好贯通准备工作。2、地质人员及时掌握井下掘进工作面的地质、水文地质情况。测量人员坚持每班下井校正中腰线、探底,升井后上图,确保精确贯通。3、现场施工人必须严格按照测量人员标定的中腰线施工作业,并及时向前方延伸中腰线。4、煤巷最短距离不得小于15 米,岩巷不得小于10 米,不得采用长炮眼装药放炮。5、要加强贯通巷道的顶板管理,对围岩破碎,顶板不好,压力较大的巷道应缩小支护间距和最大控顶距,并加强临时支护,防止冒顶。6、掘进施工时,迎头10m 内支架,必须补齐撑木,进行连锁加固要加强顶板控制,杜绝空帮顶现象,坚持使用前探梁,严格执行超前护顶措施。7、有关安全生产人员必须每天查看掘进进度,及时掌握掘进动态。在接到距煤巷贯通距离20m(岩巷为50m)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需要停止掘进的工作面,但停止掘进的工作面不得停风,必须保证正常的通风和瓦斯检测工作。8、掘进队及时对停掘的工作面加大支护强度,对巷道内两帮的支护用双抬棚加固;打紧被牢,抬棚要有一定迎山,以防贯通时来压,摧垮支架。抬棚打好后,掘进队及时于抬棚上方打钎椽,进行超前护顶,护好帮顶围岩。10、掘进工作面在贯通距余10m 时改为风搞落煤,以防止放炮崩倒停止掘进工作面的支架,而造成冒顶事故。11、距贯通2m 时,掘进队及时通知调度室、通风队、生产科等部门,做好贯通后的风路调整准备工作,由通风队于停掘的工作面砌好风门,并使此风门在贯通前保持常开。12、生产科每班派一名跟班技术员现场跟班,落实各项措施、制度,各班组现场严格交接,班班汇报进度及剩余距离、掘进时的地质情况等。13、贯通期间,严格现场交接制度,做到口交口,手交手,交不清的不能走,认真落实各项责任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 及“三人连锁放炮制” ,测量人员应及时对掘进的数量、工程上报到生产调度室,制订详细计划。14、贯通时,要成立以总工程师为组长的贯通领导小组,总工程师在调度室协调指挥整个贯通工作,生产科长和安全科长、掘进队长下井现场跟班,组织贯通。15、贯通放炮按预测距离应贯通而未贯通时,要立即停止放炮,查明原因,重新采取贯通措施。

三、通风及瓦斯管理1、生产科在接到贯通距20m(岩巷为50m)后,立即安排贯通后所需要的通风构筑物材料,并在贯通距余5m 以前把材料运到使用地点,以便在贯通后迅速设置通风构筑物。2、贯通期间,要保持停掘工作面的正常通风,施工队必须派专人配合瓦斯检查工共同对掘进工作面和停掘工作面以及回风流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瓦斯超限时,必须先停止掘进工作,处理瓦斯,只有在2 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 以下时,确认无异常情况,方可进行掘进,直到两巷贯通。3、在贯通时,必须由通风队现场做好通风构筑物的准备工作,待掘进贯通后,立即组织开始建立构筑物。4、在掘进贯通后,工作面必须停止生产工作,并时刻检测瓦斯情况,只有在通风构筑物建成后,方可恢复采掘工作面的生产工作。5、测风人员在贯通完成,通风构筑物建成后,必须进行全矿井测风,根据测风结果,在各个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根据需要进行风量调节。

6、与采空区贯通必须事先绘制测量图,搞清采空区或旧巷内的水、火、瓦斯情况,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制订专项安全措施,严格贯彻执行,防止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7、与停止作业已久的盲巷或巷道贯通时,必须按上述规定执行,在贯通前严格检查盲巷或巷道的通风、瓦斯、煤尘、积水支架和顶板,如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必须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否则不准进行贯通。

8、贯通后,应停止一切工作,通风队派专人及时调整风路。并至少要在现场停留4 个小时,观察各地点风流分布情况,并及时测风,确保风流稳定可靠。

9、其它事宜按《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XXX 煤矿元月2011 年

罗平县万兴隆工贸有限公司WAN XING LONG INDUSTRY AND TRADE LIMITED OF LUO PING 二零一一年编制人:田进彪安全技术措施备案表登记编号:A —2011—煤矿名称罗平县万兴隆公司阿格煤矿安全技术措施名称M9 煤1810 探煤巷与漏煤眼贯通挂矿人员意见签字:年月日煤管所意见阿岗煤管所(公章)年月日备注巷道掘进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一、概况该巷道位于矿区M9 煤层东翼,贯通巷道为M9 煤层东翼运输大巷漏煤眼处与M9 煤1810 探煤巷(从开口处向里76 米处)贯通,贯通地点标高1813.24 米,为了满足M9 煤1810 探煤巷的通风、运料、溜煤和行人安全的需要,而开掘此巷道,特编制本措施。二、贯通技术要求:1、矿技术负责人必须对巷道贯通距离进行严格测量,并将其准确的方位、坡度、距1810 探煤巷贯通地点还有几米等情况告诉带班矿领导、井下值班人员、班长并由他们负责通知掘进作业人员;2、安全员、瓦检员每班必须在贯通巷道口设置警戒并保证停工迎头正常供风,严禁瓦斯超限作业;3、贯通前,在两巷相距20 米时必须在被贯通巷中距贯通点上下各10 米范围内进行密集支护。三、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1、事先准确测定1810 探煤巷漏煤眼巷道与1810 探煤巷贯通地点的空间上的相对位置和距离。2、安全检查交接班后,由带班矿领导、安全员、瓦检员,瓦斯检查员携带仪器(光学式瓦斯检测仪、报警仪)进入工作面,全面仔细检查,确认无任何隐患后方可指挥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作业。3、1810 探煤巷,应按规定进行正常通风,排除瓦斯,避免积存其间的有毒有害气体在穿透时突然涌出,造成中毒或放炮引起瓦斯爆炸事故。

4、要加强被穿巷道(1810 探煤巷)内有积水,则须在穿透前给予排除,防止穿透时透水伤人。

5、加固已有巷道的支护,防止冒顶或掉底。

6、当贯通的两个工作面相距20 米前,技术科应事先做好技术上、管理上、设施上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若将要贯通应及时在1810 漏煤眼与二号上山的中段安设一组调节风门,保证井下各作业地点的风量得到满足。

7、掘进贯通巷道和被贯通巷道必须采用11KW 局扇供风风筒出风口距迎头不得大于5 米;两个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经常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瓦斯的浓度,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处理。

8、当两贯通工作面相距20 米时,必须在1810 探煤巷要贯通地点前后10 米范围内要加强密集支护、打好大帮。

9、巷道贯通时,由安全员在现场统一指挥,使各工种作业人员各行其是,以免工作混乱,造成不必要的事故发生。10、贯通前建好必要的通风设施,贯通后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防止井下各作业点出现微风、无风现象,瓦斯聚集或超限,待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11、当贯通工作面距贯通点约5 米时,一是:对在掘巷道、被贯通巷道前后10 米范围内架设超前支护,防止因应力集中导致冒顶事故的发生;二是:1810 探煤巷停止掘进,将其里面所有作业人员撤出,待贯通后再进行作业,但此巷道停工而不能停风。12、巷道贯通过程中,要加强两巷之间巷道内的降尘工作,不得出现煤尘矿尘堆积;13、严禁巷道后路堆积杂物,配料堆放杂乱;14、本措施必

须贯彻到班组落实;15、本措施未尽事项,现场严格按带班矿领导、安全员、瓦检员的指挥和安排执行。罗平县万兴隆公司阿格煤矿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至某年某月某日止,某巷道离贯通点约20米左右贯通。为保证某巷道与某巷道顺利贯通并确保安全,故在贯通以前,由测量人员根据其《某巷道设计图》结合实际测量数据在某巷道龙坡标定巷道贯通点,并严格控制好巷道的中线和腰线,防止其因贯通时偏离实际贯通点造成安全事故和工程浪费以及经济损失,同时施工井队严格按照标定的中线及腰线施工,确保顺利贯通,具体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如下:

一、组织措施

1、时间:某年某月某日开始实施至结束。

2、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当班跟班队长、瓦斯检查员

3、生产技术科负责对该贯通巷道的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测量贯通控制。

4、安全科负责对现场安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监督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5、通风科指定专人到现场督促通风瓦斯管理。

6、调度室值班人员随时掌握贯通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上级领导及有关人员。

7、安监科安排好贯通点巷道以及邻近巷道的瓦斯检查和警戒布置工作,确保巷道的准确、安全、顺利的贯通。

8、作业单位将每班掘进进度汇报给调度室,调度室及时汇报给相关责任部门。

二、安全技术措施

1、开工前由测量人员下达贯通通知单,现场标明贯通位置和警戒点,警戒员负责清除警戒区域内的所有人员,并在指定的安全地点坚守岗位,在警戒时间内,严禁任何人进入警戒区域。未得到班长通知前,严禁擅离职守。

2、巷道贯通必须坚持“长探短掘”原则,矿调度室和施工现场要悬挂贯通进展图,做到班班验收,及时填写进度和剩余长度,以准确掌握贯通时间。

3、加强警戒,每次放炮前、贯通前必须做好警戒。

4、每班放炮前及时跟调度室联系,并排专人根据标定的警戒点位置设置警戒,确认警戒把好后,方可进行放炮施工,直至贯通。

5、贯通点必须采取防止冒顶措施,贯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将贯通巷道周围20米范围内做好管线防护等,对一些特殊管路要做特殊处理,防止破坏,特别是人车装置的保护,具体按照机电科制定的线缆及设备保护措施执行。

6、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检查工作面瓦斯浓度,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9%时,严禁放炮。

7、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剩余5米时,应采用长探短掘放小炮方法施工,剩余2米时,应用掏槽贯通,采用一次少放几个眼,多放几次炮的方法扩大成巷,保护人车设备。

8、贯通时,先炮穿巷道中、底部,再根据需要扩掘贯穿点巷道上部,以免先炮穿上部后引起贯穿点上方底板大面积跨落增加处理和支护难度。

9、必须加强局部通风机的管理,风筒逢环必挂、吊挂平直、无破口、不漏风、不拐死弯。确保水泵房管子道掘进头面的风量满足需要,严禁微风、无风及瓦斯超限作业,同时保证局部通风机24小时不停风。

10、瓦斯检查员必须上班在前,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确认瓦斯浓度在0.9%以下时,作业人员方可进入作业点。

1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和巡回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12、贯通时,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在警戒点设置好“严禁入内”的警示牌。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每次爆破前,警戒点以内必须确保无人员。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停止爆破工作,及时处理瓦斯,待巷道的瓦斯浓度均在0.9%以下时,方能爆破。

13、爆破后,至少等15分钟并待炮烟散尽后,瓦斯检查员在前,放炮员居中,班组长最后一同进入爆破地点检查瓦斯及爆破效果等情况,发现残爆或拒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14、待工作面的安全隐患处理结束后,班组长方可下达撤岗命令。

15、瓦斯检查员的交接班必须在现场执行。

16、巷道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及时处理危石危矸,并及时做好临时支护,需要采取特殊支护方式的须立即采取特殊支护方式处理

17、未尽事宜,严格按相关《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以及法律法规指示执行

承德巨丰源煤炭有限公司巷道开口与贯通安全措施编制:技术部修订日期:2012 年4 月会审意见会审单位及人员签字总工程师:年月日安全总监:年月日生产副总经理:年月日总经理:年月日安通部:年月日技术部:年月日机电部:年月日企管部年月日运输区:年月日生产区队:年月日会审意见:巷道开口与贯通安全措施一、巷道开口安全措施1、根据生产需要及现场实际情况,技术部门要充分考虑通风及施工安全,合理布置和设计巷道,巷道开口不应布置在煤岩层松软地点、地质构造复杂区域、大面积偏帮冒顶地段。开口时,指挥和施工人员要了解开口处巷道压力及周边巷道位置关系,尽量躲开巷道压力集中区域和对口开门。2、巷道开口时,首先应加固开门口附近巷道支护,帮顶背严刹实,将所需材料准备好,禁止大拆大放,在拆除原有支架时要有专人观察周围巷道变化情况,发现不安全时要及时撤出施工人员。3、在独头巷道开门时,必须保证独头巷道正常供风,保护好开门处风筒及其他设施,施工时严禁任何人员停留在独头巷道一侧。4、巷道开口首先要架好台棚及锁口棚子,支护之间连接牢固,帮顶背严刹实,严禁开口处片帮冒顶及糊顶作业,确保安全可靠。台棚架设执行《巨丰源公司抬棚统一标准》。二、巷道贯通安全措施1、掘进贯通前20m 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掘进,并且由通风部门做好贯通后调整通风系统的各项准备工作。2、贯通前20m,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和警标,并且按规定每班必须至少检查一次停掘工作面的通风瓦斯情况,发现瓦斯超限时要立即处理。在掘进工作面每次放炮时,瓦斯员必须到停掘的工作面及其附近风流中检查瓦斯浓度,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1%,方可放炮。3、巷道贯通前距离透点20m 时,技术部门必须书面下达贯通通知单,详细说明贯通巷道位置关系、贯通安全措施及相关技术要求,并在草图上详细注明站岗位置,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贯通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放炮时按要求布置好站岗位置。4、技术部在设计和布置采掘巷道时,必须保证安全可靠进行贯通,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贯通点应尽量避开煤岩层松软地点、地质构造复杂区域、大面积偏帮冒顶地段、压力集中巷道、及巷道交叉口处。技术部负责提前将贯通点位置准确用红漆标定清楚,并向施工单位负责人交代清楚。

5、根据技术部门标定的巷道贯通点位置,施工单位应及时查看贯通地点及周围巷道情况,合理安排巷道贯通前各项工作,落实有关安全技术措施。

6、巷道贯通前,施工单位必须安排对贯通地点巷道进行有效加固,施工接近贯通地点 5 米时,必须“先探后掘”,首先根据要求用长钎打探眼,探透后必须先将贯通点处抬棚架好,或采用其他方式将透点维护安全稳

定后方可正常贯通。7、巷道施工接近透点时,施工人员要根据现场煤岩变化、地质构造、巷道用途等综合实际情况进行贯通作业,煤岩层松软时应采用手镐或风镐贯通,必须放炮贯通时一定要控制打眼个数和装药量,先小断面贯通,然后采用手镐或风镐扩大透口断面,在确定安全的情况下,快速进行有效支护。8、施工及处理贯通透口前,施工人员必须备足支护所需材料、配齐作业工具,处理特殊透口时,工作面施工人员不得少于3 人,跟班副区长、瓦安员必须现场指挥,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否则不准施工。9、遇贯通复杂或贯通巷道坡度较大低于透点时,技术部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及时联系,确定贯通高差与相互关系,除执行上述措施外,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可靠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安全。贯彻记录时间:地点:贯彻人:主持人:作业人员:姓名:签字:

2018年版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2号)试题及答案

2018年版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2号)试题 2018.3 姓名: 成绩: 一、单选题(每题4分,共20分) 1、《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的施行日期: 。 ( ) A 、2018年3月1日 B 、2017年12月11日 C 、2018年1月11日 D 、2018年1月1日 2、 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总部(含所属在京一级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 ( ) A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B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C 、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D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 ) A 、六 B 、七 C 、五 D 、四 4、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由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颁发《 》后,方可上岗作业。 ( ) A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B 、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 C 、安全员资格证 D 、煤矿自卸车操作证

5 核一次。() A、七 B、五 C、三 D、一 二、多选题(每题4分,共20分) 1、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工作适用《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A、安全培训 B、考核 C、发证 D、监督管理 2、煤矿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A、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B、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 C、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的 D、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3、煤矿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从业人员,包括。() A、煤矿其他负责人 B、其他管理人员 C、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 D、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和临时聘用人员 4、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 案的内容包括:。() A、学员登记表,包括学员的文化程度、职务、职称、工作经历、技能等级晋升等情况

煤矿瓦检员保证书

煤矿瓦检员保证书 一、安全生产目标 1、轻伤事故为零。 2、重伤事故为零。 3、死亡事故为零。 4、一般道路交通车辆事故为零(指员工上下班途中不发生交通责任事故)。 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1、必须牢记《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有害气体的有关规定,必须会操作使用瓦检仪。 2、瓦检员每天必须在工人未下井之前,与其它管理人员先下井对各个工作地点进行有害气体检测,及时向科长、通风调度报告检测情况,填定检测记录,其后跟班巡回安全检查。 3、有局扇通风的巷道,由瓦检员检查局扇附近瓦斯的浓度后由电工负责操作风机,其它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开停风机。 4、瓦检员负责随时制作井下记录瓦斯的警示牌,有几个工作面制作几块警示牌;在警示牌上用红色白板笔记录的数据代表瓦斯超限,用白板笔代表瓦斯不超限,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5、瓦检员每班对每个作业点检测不少于3次,即间隔2小时测一次,严禁空班、漏班、假检,并作好井下班报手则,及时汇报通风、瓦斯记录,必须执行好交接-班汇报制度,

出井填写好其它记录。 6、在生产过程中,瓦斯超限,瓦检员必须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进行处理。 7、瓦检员负责管理好井下的一切通风设施,有权制止破坏通风设施的行为。 8、瓦检员负责井下风筒的挂、收、补及风机的开、停等工作。 9、瓦检员必须保护好瓦检仪,瓦检仪用后擦净,取出电池,不得随意撤修。 10、此书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通风科长:瓦检员: 2012年月日 2012年月日 煤矿瓦斯检查员岗位责任制 一、瓦检员必须从事井下工作两年以上,并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下井前,首先检查瓦检器的完好情况,下井后,在进风风流中对瓦检器进行换气,将大小数校正在零位。 三、上班时走在生产人员的前面,对自己所负责的工作面先检查瓦斯,符合规定时方可让工人作业,若瓦斯超限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四、除认真检查各个工作面的瓦斯浓度外,每班必须到

瓦检员培训试题

一、填空题 1.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在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2)次。 2.光学瓦斯测定器由(气路)、光路、电路三大系统构成。 3.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如果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必须制定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 4.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对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 5.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如果停风区中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制定排除二氧化碳的安全措施。 6..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 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7.《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机电硐室的温度不得超过(30℃)。采掘工作面的温度不得超过(26℃) 8.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2)次。 9.采掘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进入串联工作面风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不得超过(0.5%)。 10.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 11.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 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12.瓦斯检查工作不得发生空班、(漏检)、(少检)、(假检)现象。 13.瓦斯检查员做到井下记录牌、检查班报手册和瓦斯台账(三对口),检查记录上的检查地点、日期、具体时间、班组、内容、数据、检查人姓名必须完全一致。 14.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而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 h)内封闭完毕。 15.处理瓦斯积聚应注意的事项:导引风筒内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3.0%);专用瓦斯排放巷道汇合后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 二、选择题 1.瓦斯检查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仪器必须完好,精度符合要求,同时备有长度大于( B )的胶管、温度计。 A.0.8 m B.1.5 m C.1.0 m

煤矿安全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我矿安全培训工作,规范安全培训档案管理,使职工的培训有据可查,增强培训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培训档案管理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安监科,负责安全培训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安全培训档案管理要求 1.设立安全培训档案室,配备熟悉业务的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维护、使用、保管等工作。 2.档案室配备办公桌椅、电脑、档案柜、档案盒等设备、设施以及防火、防盗等器材,防止档案丢失、坏损。 3.档案资料必须做到规格、式样统一,选择档案盒或档案夹的装订的方式进行存放。安全培训档案资料原则上采用A4(试卷可用A3)规格纸张制作。 (三)安全培训档案管理内容 1.上级有关安全培训文件、规定。 2.本单位有关安全培训规章制度、文件、规定、计划、总结。 3.本单位有关安全培训会议、安全培训检查记录等原始资料。 4.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5.其他应归档的文件、资料。 (四)安全培训档案的归档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档案应进行编码管理。编码方法应一致,力求简单,便于查找。应归档资料: 1.档案目录,列出相应档案资料的目录清单。 2.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贴照片和有姓名的页)、培训记录、再培训记录复印件。 3.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原件在安全培训档案室内专柜存放。 4.外派培训人员清单及资质、初训、复训等相关资料信息。 5.矿内自主培训的相关资料: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签到、培训测试等。 6.其他应归档的培训资料。 (五)安全培训档案的管理 1.安全培训档案室设备、设施配备,制度建设,卫生管理等必须达到规定要求。 2.各部门按规定的时限要求(每月底)报送有关的入档资料。 3.新增安全培训资料必须在收到应归档资料10日内归档并由档案管理人员填写相应记录。 4.安全培训档案不得复制、复印、抄录,确需复制、复印、抄录的,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档案管理人员核对无误后,在复制、复印、抄录件上标注“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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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检员安全培训试题(最新版) 一、填空:(每题2分,共20分) 1.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在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 次。 2.光学瓦斯测定器由 、光路、电路三大系统构成。 3.高瓦斯和煤 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回风巷内距采煤工作面煤壁线 处设置甲烷传感器。 4.风障导风是用风障将巷道沿 隔成两部分。

5.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如果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 ,必须制定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 6、采煤工作面风流速度最低不得低于 。 7.矿井的通风方法包括 、 、 三种。 8.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对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 次。 9.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方针,须坚持 、 、 、并重的原则。 10.高瓦斯和煤

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应在回风巷内,采煤工作面距第一合流点 处设置甲烷传感器。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瓦斯检查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仪器必须完好,精度符合要求,同时备有长度大于()的胶管、温度计。 A.O.8mB.1.5mC.1.0m 2.排放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度不得超过()。 A.1.0%B.2.0%C.1.5% 3.巷道瓦斯浓度超过(),不超过1.5%时,由通风部门值班领导制定措施,可由瓦斯检查工按措施要求排放。 A.1.0%B.0.75%C.2% 4.高瓦斯和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设在距回风口(第一合流点)10~15m处的甲烷传感器的断电范围为()。 A.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矿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我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矿劳动人事科负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建立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计划安排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并支付从业人员在安全培训期间的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培训 第四条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由省煤炭工业局颁发的矿长资格证。 第五条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由省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并且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再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煤矿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监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生产、技术、通防、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部门负责人;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等区队长;其他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和再培训。 第八条未取得安全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及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复审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过期不参加培训、复审者,操作证自行作废。 第十一条安全监察局规定的特殊工种培训范围: (1)原煤生产有关的地面工种(22种) ①电工作业(8种):

瓦检员安全培训试题_最新版

绝密★启用前 瓦检员安全培训试题 This article contains a large number of test questions, through the exercise of test questions, to enhance the goal of academic performance. 海量题库模拟真考 Huge of Questions, Simulation Test

瓦检员安全培训试题 温馨提示:该题库汇集大量内部真题、解析,并根据题型进行分类,具有很强的实用价值;既可以作为考试练习、突击备考使用,也可以在适当整理后当真题试卷使用。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编辑和打印使用。 一、填空:(每题2分, 共20分) 1.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 在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次。 2.光学瓦斯测定器由、光路、电路三大系统构成。 3.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 必须在回风巷内距采煤工作面煤壁线处设置甲烷传感器。 4.风障导风是用风障将巷道沿隔成两部分。 5.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 如果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 必须制定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 6、采煤工作面风流速度最低不得低于。 7.矿井的通风方法包括、、三种。8.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 对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次。 9.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须坚持、、、并重的原则。 10.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 应在回风巷内, 采煤工作面距第一合流点处设置甲烷传感器。 二、选择题:(每题2分, 共20分)

1、瓦斯检查工下井时, 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仪器必须完好, 精度符合要求, 同时备有长度大于( )的胶管、温度计。 A.O.8 m B.1.5 m C.1.0 m 2.排放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 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度不得超过( )。 A.1.0%B.2.0%C.1.5% 3.巷道瓦斯浓度超过( ), 不超过1.5%时, 由通风部门值班领导制定措施, 可由瓦斯检查工按措施要求排放。 A.1.0%B.0.75%C.2% 4.高瓦斯和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 设在距回风口(第一合流点)10~15 m处的甲烷传感器的断电范围为( )。 A.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B.掘进工作面及其附近20 m内全部电气设备 C.掘进工作面全部电气设备 D.掘进工作面全部电气设备和局部通风机 5.2个掘进面贯通时, 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 )时, 掘进工作面方可爆破。 A.都在0.5%以下B.都在1%以下 C.掘进面在1%以下、停工面在1.5%以下D.都在1.5%以下

煤矿安全培训资料

煤矿安全培训资料

煤矿安全培训资料 第一章煤矿职工入井须知 (一)入井前的准备 1、入井前的准备 (1)煤矿职工要注意休息和饮食,下井前一定要睡好吃饱,使精神饱满,精力充沛。入井前严禁喝酒,以免神志不清,造成事故。 (2)必须穿好工作服、胶鞋,系好腰带、灯带、戴好矿帽,围上毛巾。不准袒胸露背或把衣服披在肩上。 (3)严禁携带引火物下井,如香烟,火柴、打火机及带打火机的电子表等。下井前必须检查衣袋,将引火物放在井上安全地方,以免引起火灾和瓦斯爆炸。 (4)入井前,要准时参加班前会,认真听取工作安排和安全注意事项,搞懂记清,以便采取妥善措施安全地完成任务。 (5)入井前,必须准备好当班的工具、材料和零配件。对随身携带的有尖刃的工具一定要包好、绑牢或装入特制的保护套内,防止碰

伤自己或他人。 (6)领取矿灯。矿灯是井下工人的眼睛,一定要做到正确地使用和爱护,每个入井人员,在入井前都要领一盏矿灯。2、领取矿灯后的注意事项 (1)领取矿灯后,要认真检查,如发现有灯头损坏、灯锁失效、灯盒漏水、灯线破损、有明线外露和灯光不亮等情况之一者。都要另换一盏好的矿灯。 (2)矿灯不要提在手里或背在肩上,更不准提灯线,灯头要戴在矿帽上。 (3)矿灯应随身背戴,如必须放下时,应放在安全地点,防止碰砸损坏,不准将矿灯挂在电缆或电线上,以免引起事故。 (4)在井下,绝对不许敲打灯盒、灯头,不准打开灯头和电池盒盖,以免产生电火花引发事故。 (5)在井下遇到矿灯熄灭或损坏时,千万不要惊慌,更不准在井下打开修理。如果只有自己一人,应在原地等候工友到来,伴随出井;如多人在一起,则应派专人升井更换。 (6)升井后,要按规定时间,及时将矿灯交还矿灯房。如果矿灯有毛病应及时向矿灯房交班,以便及时修理。 (7)下井前,在领取矿灯后,同时领取自救器,并对自救器进行检查。 (二)在井下行走时应注意的事项(1)在井下各种运输井巷里行走时,不要走在轨道当中,应走人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1

附件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第三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煤矿安全培训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培训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第四条煤矿企业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国家鼓励煤矿企业变招工为招生。煤矿企业新招井下作业人员,应优先录用职业学校煤矿相关专业毕业生。 第二章煤矿企业安全培训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置安全培训管理机构或配备专门的安全培训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年度计划,保障安全培训工作所需经费。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在工作日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支付培训期间工资和必要费用。 第八条煤矿企业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应当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安全培训。委托培训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的,安全培训责任仍由本企业负责。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学历、职务、职称、工作经历、技能等级晋升情况; (二)接受安全培训、考核情况; (三)违规违章行为记录,以及被追究责任,受到处分、处理情况; (四)其它事项。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一人一档应长期保存。 第十条煤矿企业自主培训的,还应建立专门的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期一档,内容包括: (一)培训方案; (二)培训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三)培训内容、课时及教师; (四)课程讲义; (五)学员培训考勤、考核情况; (六)综合考评报告等。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期一档应保存3年以上,特种作业人员一期一档应保存6年以上,其他从业人

煤矿安全培训内容

安全培训内容 为了提高我矿员工素质,安全意识,业务能力,所制定安全培训内容; 1.培训对象 煤矿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特种作业人员以外 的从事煤矿生产作业的人员(以下简称煤矿从业人员)。 2.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与规章;了解煤矿作业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的权利与义务;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方法;了解安全设施、常见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基本常识;掌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简单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与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与能力。 3.培训要求 3、1 煤矿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大纲的要求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具备入井实习资格。在老工人的带领下,实习两个月,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3、2 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案例教学,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法律意识与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农民工文化层次较低的实际,按照本大纲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意识与素质,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基本方法与技能的培训,使培训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4.培训内容 4、1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基本知识 ——劳动保护与劳动合同基本知识; ——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与义务。 4、2 煤矿安全培训 ——煤矿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目的与任务;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煤矿作业特点,矿井概况,煤矿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 ——煤矿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基本维护要求; ——煤矿从业人员在防治煤矿灾害中的重要作用及其职业道德与安全职责; 4、4 井工煤矿开采安全 ——矿井生产概况,包括本矿井的建设与发展状况、开拓方式、生产系统与采煤方法; ——井巷工程施工安全要求,包括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职业危害因素,掘进、支护、顶板管理安全要求,矿井常见顶板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 ——采煤作业安全要求,包括采煤方法及其回采工艺过程中存在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以及安全要求,采空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一通三防”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矿井通风的作用及《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空气的有关规定,瓦斯的危害、爆炸条件及其防治措施,矿尘的产生、危害及其防治措施,矿井防灭火基本要求;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说明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的实施说明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有关取消和下放行 政审批项目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 高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 矿安监局组织修订了《煤矿安全培训规定》(总局令第92号,以下简称《规定》)。 、为什么要进行修订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决定 的需要。近 年来,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国发〔2015〕11号),先后取消了“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和“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认定” 两项行政许可,现行《规定》已不能适应国家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需要。 二是适应煤矿安全培训实际工作的需要。在传统的培训 模式下,政府部门的指令性培训比较多,煤矿企业自主培训偏少,安全培训重形式、轻效果的问题较为突出,因此,通过修订《规定》,进一步强化企业落实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提升安全培训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修订的主要思路

是突出依法行政。《规定》明确了煤矿安全培训管理 工作的具体职责、内容和要求,以及监管部门对其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事项,确保了监督检查于法有据。 是突出企业培训主体责任。《规定》明确了煤矿企业 安全培训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通过强化和落实煤矿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业安全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煤矿企业安全培训到位。 三是突出完整性和适用性。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 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3个部门规章中适用于煤矿的内容进 行整合优化,纳入《规定》中。明确了煤矿不同层级从业人 员的安全培训及考核要求,形成煤矿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的 “一本通”,更加有针对性地指导煤矿安全培训工作。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规定》由原七章四十六条调整为八章五十条,重点对 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修订: 是理顺了煤矿安全培训管理体制。目前部分省份煤矿 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分别由两个部门负责,给煤矿企业造成了负担,为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理顺煤矿安全培训管理体制,《规定》中明确:省、自

煤矿瓦检员安全生产责任书

编号:_____________ 煤矿瓦检员安全生产责任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必须牢记《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有害气体的有关规定,必须会操作使用瓦检仪。 2、瓦检员每天必须在工人未下井之前,与其它管理人员先下井 对各个工作地点进行有害气体检测,及时向矿长、安全员报告检测情况,填定检测记录,其后跟班巡回安全检查。 3、有局扇通风的巷道,由瓦检员检查局扇附近瓦斯的浓度后由 电工负责操作风机,其它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开停风机。 4、瓦检员负责随时制作井下记录瓦斯的警示牌,有几个工作面 制作几块警示牌;在警示牌上用有色粉笔记录的数据代表瓦斯超限, 用白色粉笔代表瓦斯不超限,严格执行“一炮三检” 、“三人联锁放炮” 制度。 5、瓦检员每班对每个作业点检测不少于 3 次,即间隔 2 小时 测一次,严禁空班、漏班、假检,并作好井下班报手则,及时汇报通风、瓦斯记录,必须执行好交接班汇报制度,出井填写好其它记录。 6、在生产过程中,瓦斯超限,瓦检员必须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进行处理。 7、瓦检员负责管理好井下的一切通风设施,有权制止破坏通风 设施的行为。 8、瓦检员负责井下风筒的挂、收、补及风机的开、停等工作,对于井下采用局扇的地方,如因工作条件改善不需要送风时,瓦检员应将多余的风筒收回,放到大巷或车场等安全地方。 9、瓦检员必须保护好瓦检仪,瓦检仪用后擦净,取出电池,不得

随意撤修。 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责任人: 法定代表人:

煤矿安全知识培训

煤矿安全知识培训

煤矿安全知识培训教材 机电队 2011年3月20日

煤矿安全知识 第一部分企业文化建设 河南煤化集团企业文化八个核心理念 1、企业哲学内涵:科学发展善行成器 2、企业哲学:人企合一顺势而行 3、企业愿景:行业领先国际一流 4、核心价值观:用心做事追求卓越 5、企业使命:报效国家惠及员工 6、企业作风:先人一步持续创新 7、企业精神:自强不息坚韧不拔 8、主传播语:勇担重任成就理想 八个单项理念 9、发展理念:立志高远笃行求实 10、管理理念:创新为先三化为本 11、效益理念:发掘潜力提升价值 12、成本理念:精打细算开源节流 13、营销理念:市场导向客户至上 14、安全理念:从零开始向零奋斗 15、人才理念:人尽其才以德为先 16、廉政理念:荡浊扬清干净健康 第二部分煤矿安全知识 17、国家七部委赋予井下职工的十项权利是什么? 答:1、带班人员不下井,工人有权不下井;2、带班人员早出井,

工人有权早出井;3、安全隐患不排查,工人有权不作业;4、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有权不执行;5、没有安全措施,工人有权不开工;6、不组织班前安全学习,工人有权不下井;7、未进行“三位一体”(班长、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工人有权不开工;8、监测监控系统安装不到位、运行不正常,工人有权不开工; 9、不配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工人有权不下井;10、避灾 路线不标识,工人有权不下井。 18、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答: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19、什么是安全管理? 答、安全管理是指对生产过程中安全工作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管理者对企业安全工作进行计划、指挥、协调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以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保证企业生产的顺利进行,促进企业提高生产效率。 20、安全管理的目的是什么? 安全管理的基本目的是提高灾害防治科学水平,预先发现、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危险,防止发生事故、职业病和环境灾害,避免各种损失,最大限度地发挥安全技术措施的作用,提高安全投人效益,推动企业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 21、安全管理的任务是什么? 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在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前提下,分析、研究、评价企业生产建设过程中各种不安全因素,从组织、技术、管理、培训等方面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危险源,预防事故发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送审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有效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煤矿安全培训是指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煤矿矿长资格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培训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四条 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安全培训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依法组织实施本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按规定选送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项岗位人员”)参加培训。 煤矿企业应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5%提取教育培训经费。 第五条 安全培训机构从事煤矿安全培训活动,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和档案,落实安全培训计划,依照大纲进行培训。 第六条 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坚持“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统一标

准、教考分离”的原则。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中央企业总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央企业所属一级煤矿企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属煤矿企业(集团)总部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组织制定煤矿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建立考试题库。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驻地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工作职责,依法对所辖区域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本条前款规定以外所辖区域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和煤矿矿长资格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第二章 培训人员范围和准入条件 第七条 煤矿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矿务局,煤矿以及从事煤炭开采的各类企业,下同)主要负责人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局长、矿长。 第八条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 (一)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局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 (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三)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职能部门(含煤矿井、区、科、队)负责人。

煤矿安全员瓦检员管理制度

编号:SY-AQ-04634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煤矿安全员瓦检员管理制度Coal mine safety officer tile inspector management system

煤矿安全员瓦检员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聚志煤矿为了加强管理、严格劳动纪律、规范管理制度、杜绝或消除各种隐患,保证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现对我矿安全员、瓦检员作出以下规定: 1、管理人员严格按照交接班制度、迟到、早退的罚款100/次。 2、服从分管矿长的安全或调整,认真参加本矿安排的各种学习及时参与劳动协助,无故缺勤的每人每次扣50元。 3、有事或调休的员工必须提前两天用书面请假的方式向分管矿长报告、审批。否则按旷工进行处理,旷工一次扣出3天的工资。 4、必须按时在指定的地方参加班前会(早班:7:30、中班:15:30、夜班23:30)迟到10分钟以上的当天不得入井扣50元。 5、排班后必须及时入井,如果早班7:30、中班:15:30、夜班23:30都没有入井的每人每次扣50元,特殊情况除外。 6、安排的工作,不落实到位的罚款100元/次。

7、上班时间在井下睡觉的,被矿领导抓住的罚款500元/次。 8、入井后,先要对分管作业点进行检查,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说明上班生产及支护遗留情况并汇报调度室记录清楚,做到班中有事情及时汇报,交接要提前30分钟至60分钟向调度室汇报当班情况并向下一班交接,每班至少2次,不汇报的罚款30元/次。 9、当班实现8小时工作制,不得提前下班,如果分管作业点无人,必须向调度室或带班矿长请示同意后才能出井下班,否则按当班8小时扣除提前下班的时间计算工资。 10、每班所管理的工作面或维修巷道,质量差的又不向矿领导或调度室汇报的罚款200元/次。 11、工作中对工作不负责,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处理的罚款100元/次。 12、认真填写各种记录牌板,如不按时填写分管区域内的各种牌板的100元/次。 13、严禁酒后入井上班,如有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次。酒后在矿上无理取闹的罚款500元/次。累计两次的开除发放上月50%的

瓦斯检查工安全培训教案

(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您可任意编辑修改!) 瓦斯检查工安全培训教案(矿井瓦斯的检查与管理、矿井瓦斯检测监控部分) 编写依据:瓦斯检查工安全技术培训教学大纲 适用对象:初(复)训 培训学时: 14 学时 编写单位:川北煤矿安全培训中心 任课教师:汪国政 审核人:

年月 矿井瓦斯管理 第一节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第二节不同地点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的规定 教学目的要求:通过教学,使培训学员掌握矿井瓦斯管理的规章制度,熟练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各地点瓦斯浓度的规定。 教学重点难点: 1、矿井瓦斯管理的规章制度; 2、《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各地点瓦斯浓度的规定。 教学课时: 2学时 教学方式:多媒体讲授 教学内容: 第一节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一、瓦斯检查制度 1 、矿井瓦斯检查计划图表内容包括:瓦斯检查地点、检查次数、巡回检查路线、巡回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的安排等。计划图表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瓦斯检查工的配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安全生产的需要。 3、瓦斯检查工必须具有一定煤矿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通风、瓦斯知识和技能,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山岗。在岗的瓦斯检查工要进行定期培训,每次培训后都要考核、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4、瓦斯检查工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仪器必须完好,精度符合要求,同

时备有长度大于1.5m的胶管(或瓦斯检查棍),温度计等。 矿长、矿技术负责人、采掘与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工、流动电工、班长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5、瓦斯检查工必须严格按瓦斯检查计划图表的要求执行。每次检查的结果必须认真准确地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和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不了或超过处理权限时,应在瓦斯超限地点的通道入口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及时向地面报告。 6、瓦斯检查工不得发生空班(由于瓦斯检查工未上班,造成分工区域当班全部一次都未检查瓦斯)、漏检(由于瓦斯检查工粗心大意、不负责任或其他原因,没按巡回检查的规定检查,造成分工区域一处至全部检查点所检查的次数少于规定的检查次数)、假检(瓦斯检查工没有在实地检查瓦斯,填写假检查记录、汇报假情况),并做到井下记录牌板、检查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三种记录上的检查地点、检查日期、每次检查的具体时间、班次、检查的内容和数据、检查人姓名等必须完全一致)。 7、瓦斯检查工必须严格执行井下手上交接班制度。 8、在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必须定期检查一氧化碳浓度、气体温度等的变化情况。 9、瓦斯检查工每班必须向通风值班室汇报检查的情况。瓦斯检查工发现问题或隐患时必须及时汇报。 10、任何人检查瓦斯时,都不得进入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的区域、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区域。 11、通风部门的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重大通风、瓦斯问题,通风部门应制订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12、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 二、瓦斯检查工交接班制度 井下手上交接班制度内容: 1、井下交接班地点。 2、瓦斯检查工井下交接班时间。 3、交班内容。 4、交班要做到上不清下不接。 5、防止空岗。

煤矿安全培训知识

煤矿安全知识培训 一、消防管理 1、灭火器的种类: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推车式干粉 2、干粉灭火器适用范围:适用于扑救各种易燃、可燃液体和易燃、可燃气体火 灾,以及电器设备火灾 3、泡沫。。:适用于扑救各种油类火灾、木材、纤维、橡胶等固体可燃物火灾 4、二氧化碳。。:适用于各种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火灾,还可以扑救仪 器、仪表、图书档案、工艺器和低压电器设备等的初起火灾 5、推车式。。:主要适用于扑救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和电器设备的初起火灾6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防火灾隐患的能力;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7、消防工作的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8、火灾隐患:~是指可能导致或者增加火灾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不安全因素 9、“ 一懂三会”: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 10、“六个严禁”:严禁燃放焰火;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严禁堵塞占用疏散通 道;严禁安全出口上锁;严禁乱扔烟头;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二、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每位员工必须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相应的职责,员工出现失职时安全管理部及相关业务部门要根据其性质、影响范围、损失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罚;2、员工有事不能上岗时,必须提前一天与部门负责人请假,办理相关请假手续,部门负责人安排具有同种资质的人员替岗作业 3、当岗位之间或某一项任务职责不明时,由现场带班班长、分管领导进行协调; 4、各岗位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履行职责,不能越权行事; 5、档本岗位工作任务出现重大变化无法按规定完成时,应该及时向上级汇报说明原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风险管理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 度;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三违”及未遂事故管理;管理人员下现场检查制度;安全管理奖惩办法;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三、安全知识培训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培训试卷带答案

2018年度《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培训考核试卷 一、判断题(每小题2分,共计20分) 1、煤矿企业应当每年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新法律法规、新标准、新规程、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等方面的安全培训。() 2、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自任职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考核部门提出考核申请,并提交其任职文件、学历、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 3、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初次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 4、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部门审核属实的,免予初次培训,直接参加资格考试。 () 5、煤矿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应当在规定的考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应当使用统一的考试题库,使用计算机考试,实际操作能力考试采用国家统一考试标准进行考试。考试满分均为一百分,六十分以上为合格。() 6、煤矿企业或者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后,应当颁发安全培训合格证明;未经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的,不得上岗作业。() 7、工人师傅一般应当具备中级工以上技能等级、三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和没有发生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条件。() 8、企业井下作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者离开本岗位一年以上重新上岗前,以及煤矿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应当对其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9、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在劳动合同期满变更工作单位或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工作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其考核合格证明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 10、“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填空题(每小空2分,共计50分) 1、《煤矿安全培训规定》中所称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是指煤矿企业、、和其他从业人员。 2、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 和。 3、国家鼓励煤矿企业变为。煤矿企业新招井下从业人员,应当录用大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煤矿相关专业的毕业生。

瓦检员考试题库(100题)

矿井通风100题 一、选择题 1、低瓦斯矿井采掘工作面每班瓦斯检查次数(不低于2次)。 2、《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 3、井下空气成分中,一氧化碳的最高允许浓度为(0.0024 %)。 4、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 C)。 5、一炮三检”的内容是指(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检查瓦斯)。 6、上井后要及时填写测风报表,做到(牌板)、(手册)、 (报表)三对口。 7、高瓦斯矿井中的所有掘进工作面应装设(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 8、井下任何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 mm ),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 9、在米掘工作面安设隔爆棚时,其首列水棚的位置应在距米掘工作面(60?200米)范围内。 10、矿井通风巷道失修率不高于(7 %),矿井通风巷道严重失修率不咼于(3 % )。 11、H2S气体的气味有(臭鸡蛋)味。 12、中央式通风方式又可分为(中央并列式)和(中央分列 式)两种 13、矿井通风方法有(抽出式)、(压入式)、(混合式)。 14、串联通风必须在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装设甲烷断电

仪,且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 15、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 )。 16、瓦斯治理应坚持的十二字”方针是:(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 17、三专三闭锁”是指: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 18、三人连锁放炮”中的三人”是指(班队长)(放炮员)(瓦斯员)。 19、瓦斯爆炸的浓度界限是(5?16%)。 20、煤巷及半煤巷掘进工作面巷道中的最低风速不得小于 (0.25m/s )。 21、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是:(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 22、爆破后,爆破地点附近(20m )的巷道内,都必须洒水降尘。 23、水棚组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主要隔爆棚不得少于(400 L/m 2)。 24、凡是井下巷道长度超过(6m )的不通风独头巷道,都叫做盲巷,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25、’一通三防”是指(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煤层)、(防灭火)。 26、凡瓦斯浓度达到(2%),体积超过(0.5m2)为瓦斯积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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