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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学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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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学习法

行动学习已逐步发展成为世界范围内一项最有效的解决团队组织问题和个人问题的方法。目前不少公司,都采用行动学习来培养他们高层管理人员和跨国性的执行总裁。行动学习能提升企业竞争优势、减少操作成本、创造绩效管理系统以及成为学习组织的基础。

这次培训将说明什么是行动学习;它如何及为什么有效;它为组织带来什么好处等等。部分成功采用了行动学习的公司例子也将会列出。

一、什么是行动学习法(Action Learning)?

(一)行动学习法的解释:

?行动学习法(Action Learning)又称?干中学?,就是通过行动来学习。

?行动学习是一个以完成预订工作为目的,在小组同伴支持下的学习过程,是一个行动——反省——理解——行动的不断循环过程。

行动学习法通常包括以下活动

1.从实际经验中学习。

2.创造性地解决问题。

3.自觉获取相关知识。

4.团队成员互助学习。

上述每一项活动就其自身而言,都是很重要的学习方法,但它们必须融为一体,融入实际行动中,才称得上行动学习法,才更为有效。

(二)行动学习法的特征

1.以实践活动为重点。

2.以学习团队为单位。

3.以真实案例为对象。

4.以角色扮演为手段。

5.以团体决断为要求。

6.以终结汇讲为形式(Presentation)。

(三)行动学习法的起源、历史

?行动学习法是雷吉〃雷文斯(Reg Revans)教授在1940年创建的,在二战之后受英国政府的委托,进行管理发展研究,开始对行动学习法进行探索。

?1956年他离开英国到比利时为高级管理人员组织管理培训课程时,首次把这种方法引入管理发展的科学学术领域。

?70年代他返回英国,为英国通用电子公司(?GE?)开办了行动学习课程,被广泛关注。(四)行动学习法的公式

1.雷吉〃雷文斯(Revans)教授用公式L = P + Q来描述行动学习法,这里L代表知识(Learning),

P代表系统化程序化(Programmed),Q代表提问、质疑(Questioning),亦即真知灼见来源于对系统化知识的深度辨析。

2.行动学习发展到今天,已经被领导者们赋予了新的定义,而那个著名的等式,也被增加了一些

要素。AL=P+Q+R+I

AL——Action Learning:行动学习。

P——Programmed Knowledge:结构化的知识,是指已经?成形?的思路和方法,属于专业知识范畴,这是整个行动学习开展的基础。

Q——Questioning Insights:洞见性问题,是指通过洞见性问题,对已有的知识、经验等进行质疑和探寻。

R——Critical Reflection:深刻反思,在质疑探寻基础上,对自我心智模式进行反思,来促进行为的改变。

I——Implementation:执行应用,是指在质疑、探寻、反思形成新的认知后,在具体情境中进行实施应用。(五)行动学习法依据的学习原理5W 2H 1R法

?why 为什么?我们行动学习的目标、方针是什么?

?what 什么?我们的行动学习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who 谁?谁是解决问题的决策人?谁有解决问题的专业知识?谁能提供解决问题的必要资源?

?when 何时?我们什么时间能达到我们的目标?我们如何计划安排我们的行动学习时间?

?where 何地?我们小组在什么地方集结开会?我们到什么地方去调查研究、收集资料?

?how 如何做?在行动学习中如何使我们的小组有创造性?

?how much 多少?我们要投入多少时间、精力和经费?

?result 结果是什么?我们用定量和非定量的办法描述通过行动学习产生的效果、成绩?(六)五个实战要素

1.使用目前真正的问题或事件作为学习工具(而不是使用过时的案例分析);

2.使用团队学习方法(同事们在一起工作,互相支持并提出不同观点);

3.承认没有绝对专家的说法(有时幼稚的提问反而能揭示出问题的本质);

4.从发起组织或管理层获得承诺支持(国内企业必须是企业老板的支持);

5.善于提出问题而非提供答案。

(七)六个核心要素(如图)

行动学习的有效性源于其包含的相互作用又相互依赖的六个核心要素。

?问题:行动学习解决的是组织中现实存在的问题,问题的解决能够给组织带来显著的收益并能给参与者带来学习机会。

?小组:行动学习的主体是4-8人组成的一个小组(团队),小组成员背景不同,但对要解决的问题都必须有一定程度的认识,对解决问题能够有所贡献。

?质疑与反思的过程:小组成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按照一定的框架和程序,对自己及其他成员的经验进行质疑,并在行动的基础上不断反思,从而对问题的本质达到更深入的认识,并提出富有创造性的解决方案。质疑与反思是行动学习产生创造力的来源。

?付诸行动:行动学习成果必须通过行动的过程才能得到验证,也只有通过行动才能对组织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小组成员也只有在行动的过程中,才能进一步反思以加深对问题的认识。付诸行动是行动学习有机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运用戴明循环理论进行反复实践、修正、完善。

?学习承诺:在行动学习中,学习与行动一样重要。个人的学习与发展同问题的解决同样得到关注。

行动学习对学习有明确的要求和精心的设计。明确的学习承诺将行动学习同一般的任务小组区分开来。

?催化师:行动学习是一个精心设计和控制的过程。催化师负责过程设计和把握过程,他控制研讨的节奏,激发质疑和反思,调节研讨气氛,是行动学习中不可或缺的角色。(郝君帅)

以上六个要素揭示了行动学习的本质特征,就一个规范的行动学习而言,这六个要素是缺一不可的。因此,我们可以用这六个要素来判断一个工作或学习项目是否是行动学习。

(八)行动学习过程中的六大角色、作用和要求,见下表

(九)行动学习法的优势、特点

?提供了一个高效的、创造性的行动与学习相结合的学习方法。这种方法在变革迅猛、经常面对不可预知的挑战性工作环境里,显得尤为重要。

?有助于解决各种疑难杂症、急迫难题。

?有助于培养富有技能的领导和高效团队。

?有助于企业文化转型,培育学习型组织。

?所有投入最终转化成切实成果。

?与己休戚相关的学习案例,极易调动成年人的学习积极性。与此同时,各种方法、技能应用于真实案例,其有效性一目了然。参与者很容易就能告诉自己,哪些是有用的,哪些能够被应用到他处。

特点:重平等、重实践、重反思、重互动、重分享

(十)行动学习法的局限、缺点

?行动学习法要求组织一系列有效的学习活动。

?行动学习法的项目设计及其内容至关重要。

?参与者有时会将重点放在结果上,而对学习过程不予足够的重视。如果没有充分的反馈、反思,行动学习法无异于执行正常的工作任务。

?一旦某一小组成员或是某一专业领域形成主导局面,学习小组所产生的任何成果便再无创造性、深刻性可言。(比较:Groupthink[团体迷思])。

?需要一个优秀的、客观的督导员。

?项目结果的后续工作有虎头蛇尾的风险。

二、华润集团的行动学习法

华润集团从2000年开始引入行动学习,是国内运用行动学习法比较成功的企业,用行动学习推动集团的变革,从一个老的外贸型的企业,转变为实业化的大型集团。行动学习在整个变革过程中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

华润集团董事长是行动学习法的主要推动者。前董事长陈新华认为:?行动学习是真正具有华润特色的组织发展方式,是华润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再造一个新华润’一定会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现任董事长宋林提出:?行动学习从解决企业难题入手,以业绩为导向,已经成为企

业组织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8年来行动学习法已经助长了一代又一代的华润人。多年的实践证明:1.行动学习法是执行华润战略的手段

华润集团的行动学习,从第六期开始,培训与学习的目标转移到了战略执行方面,其目标确定为:一是开发?战略?、?管理?、?领导?管理评估模型。二是提高战略策划与执行的领导艺术。三是提高筛选平衡计分卡关键指标的能力。

华润集团要求各利润中心通过行动学习从战略制定和执行过程中找差距,成绩不谈。要求一级利润中心从以下两个方面找差距,一是战略制定方面的问题,二是战略执行方面的问题。

例:有一个生产?狮王?品牌的啤酒厂,这是一个过去由澳大利亚专家参与经营的企业。在华润收购这个厂之前,连年亏损,2006年他们亏损一亿三千万元。2007年他们接手后,上半年已经减亏七千五百万元,全年已经实现了持平。他们能够减亏的原因,就是因为华润的员工认真负责,能奋斗,有主人翁的心态,还能够比原来的管理层更严格地控制成本。该厂投资一亿七千万美元,如果华润来投资建这样的厂,一亿七千万元人民币就够了。

2.行动学习法是华润文化的粘合剂

华润的行动学习一直坚持的做法,就是在培训的这几天时间里要创造出比平时更加民主开放的气氛。正是因为坚持做到了这一点,才在几年年的时间里比较快地提高了参加培训的经理人们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方法水平,提高了整个集团的创造力和凝聚力。

华润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的企业学习发展逻辑,坚持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坚持以推进?利润中心专业化?的实际需要为中心。二是坚持以提高利润中心一把手思想与工作水平为重点。三是坚持以达到资本市场要求的长期稳定的业绩标准为目标。这一明确的认识,也是他们在实践中逐步形成的。 华润微电子、华润啤酒明确提出?业绩第一?,在业绩面前人人平等,把业绩作为评价工作的

重要标准,就是基于这一认识,华润微电子、华润啤酒的业绩在华润集团中处于领先地位。3.行动学习法是华润人才成长的加速器

华润集团的每一次行动学习培训研讨会,都是通过案例介绍、小组研讨与交流,比较系统地总结自己与他人的经验,提高利润中心和服务中心一把手及各级管理人员对实际发生的各类问题进行快速专业化判断和处理的能力。

?战略?、?管理?、?领导艺术与人力资源管理?。这是选择案例的标准,也是华润集团提炼行动学习的培训研讨主题的过程。

华润集团陈董事长在集团的第六次行动学习培训班结业时说:?领导艺术与人力资源管理,特别是一把手的工作方法和思想方法,对公司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领导要是不行,公司肯定搞不好。好的工作方法和思想方法不是凭空产生的,首先要由正确的价值观所决定。使命和责任心都是价值观的一部分。华润集团选择的这三个案例,都可以说明这一点。比如燃气,以前没干过,别人为什么愿意把这种项目给他们?拿项目难上加难。燃气的人有两把尺子,即用两个目标来要求自己,如果这两个目标达不到,自己就罢自己的官,回家去了。这就是责任心。把自己的前途臵之度外,40多岁、50多岁的人有这种心态是不容易的。而现实中有些人或多或少都有?只要不出错,宁可什么都不干?的心态。没有正确的价值观,你能群策群力,能发挥团队的作用吗?能与人为善,讲在当面,能推功揽过吗?能不断找差距吗?能在项目招标亲戚朋友找时做到六亲不认吗?有一家国企,110亿的净资产,150亿的负债,在公司总部,有20辆汽车,60多个司机,其中38个是队长的亲戚。这说明,领导力、正确的工作方法、思想方法,没有正确的价值观是无法建立的。?案例一:

北京华润臵地:解决大问题、大困难

行动学习课题:提高地产项目效率

成果:项目开发周期从18个月缩短为11个月;公司建立了清晰的产品线。

2003年,华润集团收购了华远。之后的公司经营,项目运作的效率比较低,另外任志强离职,华润派了一个经理人陈鹰过去负责北京臵地,当时他才32岁,缺乏领导大型地产公司的经验。北京臵地面临的问题多多,举步维艰。华润集团决定用行动学习的方式,专门帮助他们研究解决困境的办法。

在华润所有的利润中心里,北京臵地是第一个明确开始做行动学习试点的。之前在集团层面的高层培训已经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这次给北京臵地设计了几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解决运营效率的问题,用了半年多时间,搞清楚效率到底是什么,如何去解决效率问题;然后进入到项目定位和战略研究,持续地以研讨会—行动—研讨会—行动??这样的形式进行了十次左右的学习和研究,一个主题扣一个主题,用层层推进的方式,弄清了到底应该如何做项目定位。

一年多以后,北京臵地的团队效率已经得到了全面改善,这给华润集团继续推行行动学习也带来了很强的信心,认识到行动学习可以用来解决非常复杂和困难的问题。

案例二:

华润沈海热电:课题准确性决定成效大小

行动学习课题:降低成本

成果:项目直接收益1.15亿元;行动学习成为经理人工作方式和思维方式。

2007年至2008年,国内煤价上涨严重。电力行业72%的成本来源于原材料煤,煤价的上涨,对当时国内所有的电力公司都是个巨大的挑战。2008年,华润电力的增速下滑了40%多,利润大幅度减少。

通过访谈,催化师和公司高层共同决定以控制原材料成本作为项目的课题,分了6个小组、6个课题,从单价控制和发电煤耗这两个纬度来研究,设计了三个阶段的模式来操作。2008年5月启动,由催化师来导入方法论,公司的培训经理负责组织和策划小组的讨论活动。到8月8日,做中期的反思,讨论课题得出的解决思路到底能不能真的解决成本控制问题,这个思路有什么优势和不足。最后在年底,这个项目得以正式实施。

接下来的一年,这个项目的实施帮助沈海电力节约了1.15亿元的直接成本。当年整个华润电力受行业整体影响利润下滑了40%多,但沈海电力的利润是2亿多元,与前一年相比只略微下滑了,保持住了整体业绩,在华润集团内部取得了较高的排名。

三、如何制定部门的行动学习计划?

(一)行动学习法可概括为四个步骤:

1.由发起人发起行动学习项目,包括确定研究的课题、指派具体负责人员或机构、提出要交付的成

果和验收方式;

2.行动学习的具体负责人(机构)制定实施方案、选择参加人员、寻找外部支持专家、落实经费;

3.严格按照计划实施;

4.按计划由发起人组织成果验收。

(二)行动学习法的具体步骤、流程

1.开宗明义。向全体小组成员汇讲所面临的困难、所要执行的任务。一个专门小组通常能够处理一

项或多项任务。

2.成立小组。学习小组成员包括志愿者或指派人员,他们既可以致力于同一个组织问题,也可以协

同解决各自部门所独有的难题。应召人员要有互补的专业技能和经验知识。比较:Belbin Team Roles[贝尔宾团队角色]。学习小组可以聚会一次或多次,这取决于问题的难易程度以及时间限度。

3.分析问题。分析小组所面临的各项问题,思考解决问题的行动计划。

4.汇讲问题。问题提供者向小组其他成员介绍他的问题。问题提供者可以作为小组成员留在组内工

作,或者退出,或者等待小组给出具体建议。

5.问题重组。在对各项难题条分缕析之后,并经由行动学习法督导员的指导,学习小组将就亟待解

决的关键问题、核心问题达成共识。学习小组还要找出困难、问题的症结所在,这一发现很有可能不同于起初的判断和认定。

6.确立目标。关键问题被找到之后,学习小组要确立目标,并就此达成共识。这一目标就是要立

足长远、从个人、团队及组织的三方立场出发,积极稳妥地解决经由小组重新认定的问题。7.制定战略。学习小组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将要用在问题辨析、方案测试上。同样,行动战略的

制订和产生也要通过小组成员的相互交流和深思熟虑。

8.采取行动。在学习小组聚会前后的时间里,小组成员合作或者独立工作,收集相关信息,搜寻支

持要素,执行经由小组议定的行动战略。

9.工作循环。小组成员反复聚会、研讨、学习、行动,直到认定的困难、问题被解决,或者又有新

的指导方案被提出为止。

10.见缝插针。在小组举行研讨会期间,行动学习法督导员被允许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打断小组会

议,向小组成员提出问题,借以帮助他们:

澄清问题。

?寻找更佳的途径,使得团队行动表现得更好。

?思考是否能够将个人的学习收获应用到个人成长、团队和组织发展上去。

每隔一段时间,要重新召集会议,讨论进展情况、吸取经验教训、审议下一步工作。每次会议都要做好会议记录,以备未来查询参考。要重点记录每一学习阶段所汲取的经验教训。

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

水污染控制工程课程设计城镇污水处理厂设计 指导教师刘军坛 学号 130909221 姓名秦琪宁

目录 摘要 (3) 第一章引言 (4) 1.1设计依据的数据参数 (4) 1.2设计原则 (5) 1.3设计依据 (5) 第二章污水处理工艺流程的比较及选择 (6) 2.1 选择活性污泥法的原因 (6) 第三章工艺流程的设计计算 (7) 3.1设计流量的计算 (7) 3.2格栅 (9) 3.3提升泵房 (9) 3.4沉砂池 (10) 3.5初次沉淀池和二次沉淀池 (11) 3.6曝气池 (15) 第四章平面布置和高程计算 (25) 4.1污水处理厂的平面布置 (25) 4.2污水处理厂的高程布置 (26) 第五章成本估算 (27) 5.1建设投资 (27) 5.2直接投资费用 (28) 5.3运行成本核算 (29) 结论 (29) 参考文献: (30) 致谢 (30)

摘要 本设计采用传统活性污泥法处理城市生活污水,设计规模是200000m3/d。该生活污水氨氮磷含量均符合出水水质,不需脱氮除磷,只考虑除掉污水中的SS、BOD、COD。传统活性污泥法是经验最多,历史最悠久的一种生活污水处理方法。污泥处理工艺为污泥浓缩脱水工艺。污水处理流程为:污水从泵房到沉砂池,经过初沉池,曝气池,二沉池,接触消毒池最后出水;污泥的流程为:从二沉池排出的剩余污泥首先进入浓缩池,进行污泥浓缩,然后进入贮泥池,经过浓缩的污泥再送至带式压滤机,进一步脱水后,运至垃圾填埋场。本设计的优势是:设计流程简单明了,无脱氮除磷的设计,节省了成本,该方法是早期开始使用的一种比较成熟的运行方式,处理效果好,运行稳定,BOD 去除率可达90%以上,适用于对处理效果和稳定程度要求较高的污水,城市污水多采用这种运行方式。 关键词:城市污水传统活性污泥法污泥浓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学习心得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心得 近日股份公司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通过学习让我对合同法的理论有了更深的了解,对一些合同签订后产生的纠纷有了更形象的认识,相信在以后合同签订工作中我会受益匪浅。 合同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我们实际的工作和生活中,合同无所不在。有交易的产生常常伴随着合同的成立。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入法的调整范围之中。 作为公司的中层干部,我们应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这对我们来说不无裨益,工作中,我们会签订一系列的合同,知道合同法中违约责任作为一种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当事人是需要承担这种民事责任的。

通过《合同法》的学习,使我了解到,在我国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及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保全、违约责任等问题。《合同法》是一门非常实用的部门法,涉及的范围非常广,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等社会生活中非常的各种合同,解决是现实中各种基本的复杂法律关系,通过合同的规范从而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通过《合同法》的学习,给我最大的收获我感觉就是对合同类型的案例的分析思维的改善以及分析能力有所提高。比如关于合同效力方面的案例,我懂得合同效力方面的案例主要从两个方面下手:一是合同是否有效的案例;二是无效合同的案例。前者就是判断合同是否有效,主要是对合同的生效要件的理解和运用;后者是针对合同无效的具体原因,包括合同主体不合格的案例、合同内容不合法的案例、因受胁迫、欺诈而订立合同的案例、形式不具备法律要求而导致合同无效的案例以及代理人违法代订合同因而无效的案例。根据案情,运用合同有效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认定合同是否有效。有效合同,应当履行,否则,构成违约,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无效合同,要弄清无效的原因是什么?属于哪一种无效合同?无效的合同,不得履行,已经开始履行的要停止履行,当事人不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

行动学习法知识总结整理

名词解释:行动学习法(Action Learning) 名词解释:行动学习法(Action Learning)【词条】行动学习法(Action Learning) 【类别】人力资源管理培训管理术语 【释义】行动学习法(Action Learning)又称“干中学”,就是通过行动实践学习,即通过让受训者参与一些实际工作项目,或解决组织的一些重大实际问题,如领导企业扭亏为盈、参加业务拓展团队、参与项目攻关小组,或者在比自己高好几等级的卓越领导者身边工作等,来发展他们的领导能力,从而协助组织对变化做出更有效的反应,达到开发人力资源和发展组织的目的。行动学习建立在反思与行动相互联系的基础之上,是一个计划、实施、总结、反思进而制定下一步行动计划的循环学习过程。 行动学习的过程有两种交替进行的活动:一是集中的专题研讨会,参与者在研讨会上得到促人警醒、发人深思的观点和信息,学习开展行动学习项目工作的方法;二是分散的实地活动,包括行动学习小组为解决实际的项目问题去实地搜集资料、研究问题的活动,也包括辅助性的团队建设活动。通过历时数星期乃至数个月的几聚几散,参与者的领导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得以提高,组织的战略和策略问题得以解决。 行动学习法实际是一种看似复杂实际简单的概念。它是如此简单,以至于其蕴藏的力量多年来一直被人们所忽视。行动学习之于商业管理方面

的基本概念就是,经理人们获得管理经验的最好方法是通过实际的团队项目操作而非通过传统的课堂教学。行动学习法的目的不仅是为了促进某一具体项目或个人的学习发展,更致力于推动组织变革,将组织全面转化成“一个学习系统”。 为了说明行动学习法,该方法的提出者雷吉·雷文斯(Reg Revans)教授使用了一个简单的方程式(如图),即:L=P+Q。 其中:L是通过把掌握相关专业知识(Learning),P代表系统化、程序化(Programmed),Q代表提问、质疑(Questioning)。 【起源】行动学习法是由英国管理学思想家雷吉·雷文斯(Reg Revan s)教授在1940年提出的。他在二战之后受英国政府的委托,进行管理发展研究,开始对行动学习法进行探索。1965年他离开英国到比利时为高级管理人员组织管理培训课程时,首次把这种方法引入管理发展的科学学术领域。70年代他返回英国,为英国通用电子公司开办了行动学习课程,被广泛关注。专家们普遍认为这种方法是可以与案例教学方法并列的、另一种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的学习发展工具。

有关学习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有关学习合同法的心得体会这学期在《合同法理论与实务》这门选修课上通过对合同法的一些学习,让我对合同法的理论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一些合同签订后产生的纠纷有了形象的认识。 合同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我们实际的学习和生活中,合同无所不在。有交易的产生常常伴随着合同的成立。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一、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引起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合法行为、而非事实行为。 第二、合同的目的和宗旨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第三、合同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是他们之间的协议。这里的意思表示一致是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均要作出意思表示,且其意思表示是平等、自愿、真实和完全一致的。如果某一方是因为被强迫或者在其它不志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则该合同在法律上属于无效合同。 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

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入法的调整范围之中。合同法就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旦纳入法的范围,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仔细考虑这个合同到底该不该签,该怎么签,因为当合同生效之后,如果自己不小心有违约的行为,可能就会使自己负上法律的责任。特别是自己作为第三方进行担保时,要清楚自己作为担保人所要承担的风险。否则,当法院发给你一堆债务单的时候,自己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有了合同的签订,就有合同的履行。所谓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以实现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只有通过合同的履行,这种目的才能达到。因此,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当事人权利的重要途径。合同的履行以有效合同为前提,无效合同谈不上履行的问题。合同的履行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来进行,并遵守适当履行、协作履行、经济合理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适当履行又叫全面履行,是指当事人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问义务。协作履行原则要求当事人基于诚实信用原则,

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

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 篇一:大学生新学期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 这学期在《合同法理论与实务》这门选修课上通过对合同法的一些学习,让我对合同法的理论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一些合同签订后产生的纠纷有了形象的认识。 合同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我们实际的学习和生活中,合同无所不在。有交易的产生常常伴随着合同的成立。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第一、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引起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合法行为、而非事实行为。第二、合同的目的和宗旨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第三、合同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是他们之间的协议。这里的意思表示一致是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均要作出意思表示,且其意思表示是平等、自愿、真实和完全一致的。如果某一方是因为被强迫或者在其它不志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则该合同在法律上属于无效合同。 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 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入法的调整范围之中。合同法就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旦纳入法的范围,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仔细考虑这个合同到底该不该签,该怎么签,因为当合同生效之后,如果自己不小心有违约的行为,可能就会使自己负上法律的责任。特别是自己作为第三方进行担保时,要清楚自己作为担保人所要承担的风险。否则,当法院发给你一堆债务单的时候,自己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有了合同的签订,就有合同的履行。所谓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以实现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只有通过合同的履行,这种目的才能达到。因此,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当事人权利的重要途径。合同的履行以有效合同为前提,无效合同谈不上履行的问题。合同的履行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来进行,并遵守适当履行、协作履行、经济合理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适当履行又叫全面履行,是指当事人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问义务。协作履行原则要求当事人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其义务,并适当履行自己的义务。经济合理履行则要求当事人讲求经济效益,以较小成本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一般来说,合同生效以后,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受合同权利。但实际的复杂性,会使合同履行出现一定的困难,从而导致合同的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暂时不能履行这些情况除符合法律规定依法方可以免责外,应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合同法从现实的客观情况出发,对双方合同的履行规定了三个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的当事人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它要求当事人互负债务、且该债务没有规定改履行先后顺序,有给付的可能,并已届清偿期。该权利的行使以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为前提。先履行抗辩权则是强调互负有债务的当事人,后履行债务一方在先履行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对方要求自己履行债务的请求。不安抗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确有对方当事人下履行或可能不履行其债务的证据时,可暂时中止自己的债务履行,并通过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提供了担保,或履行债务以后,应履行自己的债务。

合同法学习心得体会

合同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一:合同法学习心得 合同法是我自己精挑细选的一门课,学到现在我觉得我自己选对了,从对合同法完全陌生到现在能基本懂得合同的一些要点,我认为相对以前有了很大的改变。与其说这是一门法律课,倒不如说这是一门常识课,一门人人在社会生活中都会接触到的生活常识课。这里我简单谈一下我对学习这门课的一点心得体会。 由于我是学生,平时在学习生活中还没机会接触到这些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在学习合同法之前,有一个经历就是在和中国电信公司签订电脑上网宽带合同,那是去年的时候,我们一个宿舍的人通过同学的关系与帮电信代理的学生之间达成了这个要约,就是通过办理电信手机号送手机还有电脑宽带上网的协议。在我们意思表达一致的前提下,我们来到电信营业厅办理,那时业务员让我们签订一份合同,由于本身对这也不是太懂,我想一般人都会直接签吧!那是还有一些要求都是对我们顾客的,虽然不是很愿意,但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电脑能上网,我们也只有同意。而今年,我们又和电信公司重新签订了合同,要求还是一样,在这次合同中,我们还画了押。当时我们知道这画了押就不能随便违约了。心里还是有点余悸,这毕竟是我们第一次作为一个成年人签订这样一个比较正式的合同。 在学习了合同后,我真的了解了不少关于合同方面的知识,从以前一

个对合同一无所知的人,现在我知道了合同的分类,我前面说的与电信公司之间的就是要式合同,属于格式条款,具有不可协商性,当事人地位不平等性。这种合同是提前拟制好的针对大众的,因为像 电信公司这类公司不可能对每位顾客都拟定一份合同,如果要考虑到每位顾客的不同需求,这样的要求是无法满足的。我还知道了什么是要约邀请,电信公司张贴的海报就是一种广告,就是要约邀请,还有我们去超市买东西时货架上的物品对我们就是一种要约邀请;什么是要约,学生代理向我们询问要不要办这个业务时就是要约;我们答应办理,就是合同法里的承诺。随之我们就与电信公司开始签订合同,我们签订了两年,我们也很清楚这个合同的违约责任,如果我们在这两年内不用这个电信手机的话,就要赔付一定的违约金。这种合同是书面形式的,还有通过电子邮件等网络交易这种数据电文也是一种书面形式的合同。合同还有口头形式,我们坐公交车,出去买东西,等等与社会上的一切进行互利的时候,其实这些都是一种简单的口头合同形式, 我自己还有曾经一个关于合同受骗的亲身经历,那是去年上半年,我才大一。当时面对很多的兼职都想尝试去做,而自己对很多这方面的经验又是知之甚少。当时遇到一位姐姐,来到我们寝室,和我说想不想做兼职,她说他是广州一个什么公司的,蚌埠有家分公司的业务员。具体我现在也不记得了,还给我出示了工作证。兼职就是在寝室开个小卖部,当时我还是很开心,心中似也有一分疑惑。而令我惊奇的是她居然还说要和我签订合同,对这我根本没接触过,就这么被这能说

行动学习法

行动学习法 行动学习法是由英国管理学思想家雷吉·雷文斯(Reg Revans) 在1940年发明的,并将其应用于英格兰和威尔士煤矿业的组织培训。 所谓行动学习法培训,就是透过行动实践学习。即在一个专门以学习为目标的背景环境中,以组织面临的重要问题作载体,学习者通过对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任务、项目等进行处理,从而达到开发人力资源和发展组织的目的。 行动学习法实际是一种看似复杂实际简单的概念。它是如此简单,以至于其蕴藏的力量多年来一直被人们所忽视。行动学习之于商业管理方面的基本概念就是,经理人们获得管理经验的最好方法是通过实际的团队项目操作而非通过传统的课堂教学。行动学习法的目的不仅是为了促进某一具体项目或个人的学习发展,更致力于推动组织变革,将组织全面转化成“一个学习系统”。 虽然雷文斯及其思想在英国本土很大程度上没有受重视,但在近至比利时,远至南非的广大其他国家却备受推崇。行动学习法的拥护者中包括著名的通用电气首席执行官杰克·韦尔奇和美国南航空公司总裁赫布·凯莱赫(Herb Kelleher)。通用电气推行的“成果论培训计划”实际就是一种行动学习法,而后者更是在公司实践商业动作中首先推行行动学习理论的先驱。 为了说明行动学习法,雷文斯使用了一个简单的方程式,即:L=P+Q。 行动学习法中的学习(L)是通过把掌握相关专业知识(P)与提出深刻问题能力(Q)相结合来完成的。 行动学习法的核心要点与本质 究其本质,行动学习是建立在对团队成员所积累经验的激发和重新诠释的行为上。在商业活动中,行动学习体现为经理人们以团队合作的形式解决实际案例中的关键问题。这里所说的团队是由相互平等的成员组成的集体,而不是由某个

关于活性污泥法的详解

关于活性污泥法的详解 活性污泥法是由多种好氧微生物与兼性厌氧微生物(在某些情况下还可能有少量厌氧微生物)与废水中的有机、无机固体物混凝交织在一起形成的絮状物。使活性污泥起到净化作用的主体是细菌,多数是革兰阴性菌,此外还有大量的原生动物和后生动物,以及微生物代谢残留物和一些从污水中夹带的惰性有机物、无机物等。 活性污泥的含水率在99%左右,密度为1.002~1.006g/m3。其结构疏松,表面积很大,对有机污染物有着强烈的吸附和氧化(分解)能力。此外,活性污泥还具有良好的自身凝聚和沉降性能。 1.活性污泥法的原理及环境影响因素 活性污泥法的工艺原理是在人工充氧的曝气池中,利用活性污泥去除废水中的有机物,然后再二沉池中使污泥和水分离。大部分污泥再回流到曝气池中,多余部分则排出。 普通活性污泥法的处理系统中由以下几部分组成:①曝气池、②曝气系统、③二沉池、④污泥回流系统、⑤剩余污泥排放系统。 活性污泥法净化废水能力强、效率高、占地面积小、臭味轻微,但产生剩余污泥量大,另外需要一定的电能来向废水中不断供氧。 2.影响活性污泥性能的环境因素主要有: (1).溶解氧(好氧处理中,一般在1.5~2mg/L为宜)。 (2).水温(好氧处理中,宜在15~25℃的范围内)。 (3).pH值(一般以6.5~9为宜)。

(4).营养料(一般要求BOD?:N:P=100:5:1为宜)。 (5).有毒物质(重金属、一些非金属化合物、油类物质等)数量亦应加予控制。 3.活性污泥法的性能评价指标 活性污泥法的性能评价指标主要有以下几项。 (1).生物相观察:即利用光学显微镜或电子显微镜观察活性污泥中的细菌、真菌、原生动物及后生动物等微生物的种类、数量、优势度及代谢活动等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整个系统的运行状况。 (2).混合液悬浮固体浓度(MLSS):指曝气池中单位体积混合液中活性污泥悬浮固体的质量,也称为污泥浓度。MLSS代表混合液悬浮固体中有机物的含量。 (3).污泥沉降比(SV):指曝气池混合液静止30min后沉淀污泥的体积分数,通常采用1L的量筒测定污泥沉降比。 (4).污泥体积指数(SVI):指曝气池混合液沉淀30min后,每单位质量干泥形成的湿污泥的体积,常用单位为mL/g。 污泥体积指数(SVI)能较好的反应出活性污泥的松散程度、凝聚和沉降性能。一般城市污水正常运行条件下的SVI值在100~150mL/g 之间。SVI值过低,说明泥粒细小,无机质含量高,缺乏活性;SVI 值过高,说明污泥沉降性能不好,并且已经有产生膨胀现象的可能。如果SVI>200mL/g,污泥难于分离,容易产生污泥膨胀。 4.活性污泥法的运行方式

学习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学习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一直以来,相对于用工单位,劳动者普遍处于弱势地位,在实际教学工作中,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问习题,最终表现为劳动者为了工资,不能不作出让步。现在好了,已颁布并于20XX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从方方面面为劳动者着想,实实在在成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神。 《劳动合同法》共分九章,除《总则》外,主要还有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解除和终止;在此基础上,还通过明确“特别手册”、“监视检查”和“法律责任”等,以确保此法的顺利施行。 只要细细读去就会发现,这部新法与已施行了8年之久的《劳动法》相比,一个极其引人关注的特点就是劳资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界定更加明确,劳动者权益明显提高,通篇弥漫着“以人为本”的人文关心,是一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真正能构建和开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好法。如在第14条就手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双方再次续约,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在法律责任中(第82条)也相应明确,“用人单位违背本法手册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而只要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1 / 2

动合同,就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如,第38条手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继之又在第88条相应手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含上述情形)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除此之外,还手册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则“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规范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等条款。 新的《劳动合同法》与《婚姻法》一样,涉及人员相当广泛,可以说凡有眼光的劳动者都会主动找来逐条学习研究,这样既可做到搞好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又能很好地维护合法权益,使劳资双方共同构建起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2 / 2

行动学习法的起源与发展(林小桢)

行动学习法的起源与发展(林小桢) 关于行动学习法起源有很多不同的版本哦,但是无论哪个版本,都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只是从不同的立场及角度考虑而已。接下来,我将会简单的介绍一下较为知名的研究者: 1. 行动学习法由来自英国的雷格.瑞文斯(Reg Revans,1907~2003)首创的,后人追封他为“行动学习之父”。目前,在英国还存在“瑞文斯研究中心”。他在1945年担任国家煤矿理事会的教育及培训主任期间,将行动 学习法应用于煤矿业的技术工人培训,据说就因为他这 套改革,在1971~1981年这10年期间使国家工业生产 提高102%,结果还不错吧。后来,他又将这种方法带 到了比利时,运用到企业管理层的发展培养中,获取到 令人赞赏的成效。再后来到了1971年,他就是出书 了,书名叫《发展高效管理者》,较为正式的提出了行动学习法的雏形。于是,行动学习法因为瑞文斯在众多企业的实战而传播到南非、澳大利亚、美国等地啦。 瑞文斯关于行动学习的信念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投入行动是任何学习的基础;第二,管理者最有效的学习是通过社会交换实现的。什么社会交换呢?意思是指人的行为是受心理因素影响,主要是来源社会环境、规则、利益等因素影响。 其实,瑞文斯教授并未清晰地给行动学习下定义,他认为太过明确的定义反而会限制行动学习的发展,这也是很有道理的,在众多的实践来看,很多企业是指做跟行动学习类似的项目,但是没有叫行动学习而已。但是,瑞文斯有在书中写到:行动学习是一种开发手段,通过认真参与真实的、复杂的和紧迫的问题,参与者付出智力、情感或体力上

的投入,并获取到预期的行为改变。关键词是聚焦问题、投入行动从而导致期待的行为改变。 基于这个理念,瑞文斯也曾经提出行动学习操作公式:L=P+Q(对于这个公式的认知,我们需要好好琢磨一下瑞文斯的书籍,否则你的认识仅限于一些初步的翻译,那么就会很模糊。在我的理解,这个公式的意思是:学习的过程一则是学习现成的结构化知识或经验以解决现实性的问题,以及在此基础上结合富有洞察力的问题探询探索未知/未来领域,形成新的知识体系。),“L”(Learning)是“学习”的过程,而这个“P”(Programmed Knowledge)就是“结构化的知识”,是指通过接受指导,学习那些已经“成型”思路和方法(也可以说是工具或流程),从而更好地理解所面对的事物,更有效地应对目前的环境去解决所遇到的问题。也就是说,用前人的总结的经验方法解决现实性的问题。“Q”(Questioning Insight)是以“富有洞察力的提问”为主的学习方法,他认为在这个快速变革的时代,仅仅靠现有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学习那些在现在看上去不太必要或重要,但对未来很有用的知识或技能。那么如何去获取这些对未来很有用的知识或技能呢?所以,他提出企业的学习需要主动自觉地探索我们所不熟悉的领域,在未知的、冒险的和混乱的现实条件下,提出有用的、有洞察力的问题,并去探索这个问题的解决之道。瑞文斯认为,企业所遇到的问题大部分来自于不熟悉的环境或不熟悉的问题,因此,探询非常关键的学习方式,学习发展只有将“指导”与“探询”两个关键环节结合起来,才是完整的、更有效的学习,才是基于现实探索未知的发展之道。

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

水污染控制工程课程设计 城镇污水处理厂设计 指导教师刘军坛 姓名秦琪宁 目录 摘要 (3) 第一章引言...................................... 1.1设计依据的数据参数........................................................................................ 1.2设计原则............................................................................................................ 1.3设计依据............................................................................................................ 第二章污水处理工艺流程的比较及选择错误!未定义书 签。 2.1 选择活性污泥法的原因................................................................................... 第三章工艺流程的设计计算.. (7) 3.1设计流量的计算 (7) 3.2格栅 (9) 3.3提升泵房............................................................................................................ 3.4沉砂池 (10) 3.5初次沉淀池和二次沉淀池 (11) 3.6曝气池 (15) 第四章平面布置和高程计算 (25) 4.1污水处理厂的平面布置 (25) 4.2污水处理厂的高程布置 (26) 第五章成本估算 (27) 5.1建设投资 (27) 5.2直接投资费用 (28) 5.3运行成本核算 (29) 结论 (29) 参考文献: (30) 致谢 (30)

学习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学习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这学期在《合同法理论与实务》这门选修课上通过对合同法的一些学习,让我对合同法的理论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一些合同签订后产生的纠纷有了形象的认识,合同法心得体会。 合同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我们实际的学习和生活中,合同无所不在。有交易的产生常常伴随着合同的成立。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第一、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引起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合法行为、而非事实行为。第二、合同的目的和宗旨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第三、合同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是他们之间的协议。这里的意思表示一致是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均要作出意思表示,且其意思表示是平等、自愿、真实和完全一致的。如果某一方是因为被强迫或者在其它不志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则该合同在法律上属于无效合同。 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

人。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心得体会《合同法心得体会》。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入法的调整范围之中。合同法就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旦纳入法的范围,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仔细考虑这个合同到底该不该签,该怎么签,因为当合同生效之后,如果自己不小心有违约的行为,可能就会使自己负上法律的责任。特别是自己作为第三方进行担保时,要清楚自己作为担保人所要承担的风险。否则,当法院发给你一堆债务单的时候,自己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有了合同的签订,就有合同的履行。所谓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以实现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只有通过合同的履行,这种目的才能达到。因此,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当事人权利的重要途径。合同的履行以有效合同为前提,无效合同谈不上履行的问题。合同的履行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来进行,并遵守适当履行、协作履行、经济合理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适当履行又叫全面履行,是指当事人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

合同法学后感范文

合同法学后感范文 王利明《合同法研究》第一卷 读后感 学生:钱颜学号:xx111288 王利明《合同法研究》第一卷第一编 第五章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读后感 王利明教授通过与民法其他原则对比,总结了合同法原则的特点。认为合同法原则贯穿在整个法律之中,起着总体的指导作用。不能被当事人排除适用,也不能和合同规则混淆适用。 合同法的立法以合同法原则为出发点,宏观上指导着具体的合同行为,也可以用来解释合同。 这一章主要谈到了合同自由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正义原则,鼓励交易原则。

合同自由原则,既强调了当事人能够自由协商的自由,同时也强调了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当事人自由协商的自由,包括了当事人能够自由商议合同的形式和具体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缔结合同的自由 2选择相对人的自由 3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 4变更和解除合同的自由 5选择合同方式的自由 6选择补救方式的自由 7 选择裁判 的自由然而,作者认为,这些自由不是不被约束的自由,而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自由。一旦一个人的自由不受法律保护,那么他的自由也不算真正意义上的自由。 在谈论合同自由这一原则时候,常常和合同的正义原则一起看待,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有为了保证合同实质正义的自由,才是真正的合同自由原则。 从我国的合同自由原则发展来看,我们已经意识到合同的本质是一种交易,要在国家宏观调控指导下,完善合同自由原则的贯彻。法律不能过多地干预经济,要保证当事人主体的合同自由。如果我国民商法律不能尊重自然人的基本权利,就阻碍了市场经济的进步,不利于社会发展。除了在合同的订立方面,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方面,只要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法律就不能给予更多的干涉,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志自由。

合同法学习心得

二月份学习心得体会 财务部二月份分几课时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授权制度》等通过两个文件的学习对合同法的理论有了更深的了解,对一些合同签订后产生的纠纷有了更形象的认识,相信在以后合同签订工作中我会受益匪浅。 合同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我们实际的工作和生活中,合同无所不在。有交易的产生常常伴随着合同的成立。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入法的调整范围之中。 作为公司的中层干部,我们应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这对我们来说不无裨益,工作中,我们会签订一系列的合同,知道合同法中违约责任作为一种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当事人是需要承担这种民事责任的。 通过《合同法》的学习,使我了解到,在我国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及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保全、违约责任等问题。《合同法》是一门非常实用的部门法,涉及的范围非常广,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等社会生活中非常的各种合同,解决是现实中各种基本的复杂法律关系,通过合同的规范从而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通过《合同法》的学习,给我最大的收获我感觉就是对合同类型的案例的分析思维的改善以及分析能力有所提高。比如关于合同效力方面的案例,我懂得合同效力方面的案例主要从两个方面下手:一是合同是否有效的案例;二是无效

活性污泥法参数表

德国是世界上环境保护工作开展较好的国家,在污水处理的脱氮除磷方面积累了很多值得借鉴的经验。现将德国排水技术协会(ATV)最新制定的城市污水设计规范A131中关于生物脱氮(硝化和反硝化)的曝气池设计方法介绍给大家,以供参考。 一、A131的应用条件: ≈2,TKN/BOD5≤0.25; ①进水的COD/BOD 5 ②出水达到废水规范VwV的规定。 对于具有硝化和反硝化功能的污水处理过程,其反硝化部分的大小主要取决于: ①希望达到的脱氮效果; ②曝气池进水中硝酸盐氮NO -N和BOD5的比值; 3 ③曝气池进水中易降解BOD5占的比例; ④泥龄ts; ⑤曝气池中的悬浮固体浓度X; ⑥污水温度。 图1为前置反硝化系统流程。(无) 1、计算NDN/BOD5和VDN/VT NDN------需经反硝化去除的氮 VDN------反硝化区体积 VT-------总体积 NDN表示需经反硝化去除的氮,它与进水的BOD5之比决定了反硝化区体积VDN 占总体积VT的大小。 由氮平衡计算NDN/BOD5: NDN=TKNi-Noe-Nme-Ns 式中 TKNi——进水总凯氏氮,mg/L Noe——出水中有机氮,一般取1~2mg/L Nme——出水中无机氮之和,包括氨氮、硝酸盐氮和亚硝酸盐氮,是排放控制值。按德国标准控制在18mg/L以下,则设计时取0.67×18=12mg/L Ns——剩余污泥排出的氮,等于进水BOD5的0.05倍,mg/L

由此可计算NDN/BOD5之值,然后从表1查得VDN/VT。 表1晴天和一般情况下反硝化设计参考值 VDN/VT 反硝化能力,以kgNDN/kgBOD5计,(t=10℃) 2、泥龄 泥龄ts是活性污泥在曝气池中的平均停留时间,即 ts=曝气池中的活性污泥量/每天从曝气池系统排出的剩余污泥量 tS=(X×VT)/(QS×XR+Q×XE) 式中 tS——泥龄,d X——曝气池中的活性污泥浓度,即MLSS,kg/m3 VT——曝气池总体积,m3 QS——每天排出的剩余污泥体积,m3/d XR——剩余污泥浓度,kg/m3 Q——设计污水流量,m3/d XE——二沉池出水的悬浮固体浓度,kg/m3 根据要求达到的处理程度和污水处理厂的规模,从表2选取应保证的最小泥龄。 表2处理程度及处理厂规模和最小泥龄的关系

合同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4篇

合同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4篇 合同无所不在。有交易的产生常常伴随着合同的成立。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第一、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引起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合法行为、而非事实行为。第二、合同的目的和宗旨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第三、合同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是他们之间的协议。这里的意思表示一致是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均要做出意思表示,且其意思表示是平等、自愿、真实和完全一致的。如果某一方是因为被强迫或者在其它不情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则该合同在法律上属于无效合同。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应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这对我们来说不无裨益,一毕业我们就会签订一系列的合同,就业合同就是大学生要签订的最典型的合同。最近看到一些报道关于毕业大学生的在签订就业合同后,在就业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合同问题。一些用人单位在和毕业生签订合同的时候,用一些口头合同,含糊合同,单方合同,生死同等不平等合同剥夺了求职大学生应有的权利。所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知道合同法中违约责任作为一种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当事人是需要承担这种民事责任的,这对我们这些大学生在毕业以后的求职道路上,在碰到一些有关自己的合同的签订和

纠纷时,有很大的帮助。我们大学生应该学会用法律这把强有力的武器来维护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 财务部二月份分几课时学习了《中华人民 ___合同法》、《授权制度》等通过两个文件的学习对合同法的理论有了更深的了解,对一些合同签订后产生的纠纷有了更形象的认识,相信在以后合同签订工作中我会受益匪浅。 合同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我们实际的工作和生活中,合同无所不在。有交易的产生常常伴随着合同的成立。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入法的调整范围之中。

行动学习法的内涵本质与特征

行动学习法的内涵、本质与特征 行动学习法的内涵、本质与特征2017-09-11 行知外展训练行动学习是一个以完成预定的工作为目的,在同事的支持下持续不断地反思与学习的过程。行动学习法不仅是一种通过项目解决问题的方法,而且是改变自己的工作和职业方向以及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冲突的有效手段,是一种自我发展的有用工具。作为一种教师培训的模式,行动学习法具有反思性、行动性、合作性、主体性、参与性、操作性、综合性等特征。一、行动学习法的内涵与本质1.行动学习法的内涵行动学习是一个以完成预定的工作为目的,在同事的支持下持续不断地反思与学习的过程。在行动学习中,参与者通过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反思自己的原有经验,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因此,行动学习是组织变革以及组织中个人观念解放的过程,参与者通过借助同伴的建设性批评解决问题,得出行动的要点,通过负责任的行动从结果中进行学习,从而使未来的问题解决能力得以提高。 行动学习的基础是反思与行动的相互联系。因为我们都是从经验中进行学习的,通过对过去事件的思考,寻求对过去事件的理解,从而找到在类似情形下的新的行动方式。这种反思是连接过去和能在未来更有效地行动的关键。因此,在行动学习中,反思是有效行动的一个前奏,如果参与者能注意

到反思与行动之间的相互联系,则可以大大提高从经验中进行学习的效果。行动学习最重要的方面是行动和学习两者的关系:通过对过去行动的反思,我们对外部世界和自己会有清醒的认识;通过对过去事件的反思和学习,我们可以构建将来的行动。库博(kolb,1924)将这一过程描述为体验式学习循环在体验式学习循环中,反思和概括性判断阶段是在行动学习小组(即一段时间内在一起工作的人)的帮助下进行的。小组的陈述者在陈述结束时,设计他下一步的行动计划,然后在检验阶段付诸实施,以便带着这一检验结果在下一次行动学习小组会议上作进一步反思和概括性判断,直到问题被再一次解决。这一相关阶段被佩德勒等人进一步翔实地描述为体验―理解―计划―行动这一循环往复的过程。体验即是对一定情况下的行动结果的观察和反思;理解是在体验的基础上形成或重新形成对形势的理解;计划是根据理解,制定行动计划,以便影响新的形势;行动是在一定情景下执行或实验计划。这种体验、理解、计划、行动的反思与学习循环将持续不断地进行下去。 行动学习是在行动学习小组中完成的。行动学习小组是根据机构的需要形成或者由教师自由组成的一种团体组织,具有结构性特征。行动学习小组通过在正常有效实践的基础上有意识地、有效地利用时间或者项目来解决问题的方法,经过一对一的互动过程,或一系列的一对一的互动过程,帮助小

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

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 1:大学生新学期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 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合同法从现实的客观情况出发,对双方合同的履行规定了三个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的当事人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它要求当事人互负债务、且该债务没有规定改履行的先后顺序,有给付的可能,并已届清偿期。该权利的行使以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为前提。先履行抗辩权则是强调互负有债务的当事人,后履行债务一方在先履行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对方要求自己履行债务的请求。不安抗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确有对方当事人下履行或可能不履行其债务的证据时,可暂时中止自己的债务履行,并通过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提供了担保,或履行债务以后,应履行自己的债务。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上述三个抗辩权行使不当,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作为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合同解除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这是由于合同成立后,因某些宏观情况的变化,导致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如一味地要求当事人履行合同,则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害。因此,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可使当事人避免更大的损失,但值得注意的是。合同一旦解除,当事人最初订立合问的目的显然不可能实现。同时,不适当的解除合同,或许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大的损害。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应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这对我们来说不无裨益,一毕业我们就会签订一系列的合同,就业合同就是大学生要签订的最典型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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