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我国证券融资融券业务风险及制度分析

我国证券融资融券业务风险及制度分析

我国证券融资融券业务风险及制度分析
我国证券融资融券业务风险及制度分析

103

2010年3月31日,沪深证券交易所正式接受券商的融资融券交易申报,这

标志着经过4年精心准备的融资融券交易正式进入市场操作阶段。融资融券作为一种金融创新, 由于其存在杠杆作用和做空机制,它既对金融市场的完善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也给金融市场带来了新的风险和问题。在分析了

中国融资融券风险的同时,结合国际

融资融券经验,探索出一条真正符合

中国国情并且利于中国金融市场发展

的路径, 使融资融券业务的发展在当

前全球金融市场面临严重危机的情况

下,推动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使其

健康长远。融资融券交易试点是我国

资本市场推进基础性制度建设的一项

重要举措,对完善证券交易机制、形

成合理规范的资金、证券融通渠道具

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证券融资融券业务风险及制度分析

□文/顾

视 线VISION

104

1、融资融券的理论分

1.1 融资融券的概念

“融资融券”又称

“证券信用交易”,是指

投资者向具有深圳证券交

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

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

入本所上市证券或借入本

所上市证券并卖出的行

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

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

券商的融资、融券。修订

前的证券法禁止融资融券

的证券信用交易。

融资是借钱买证券,证券公司借款给客户购买证券,客户到期偿还本息,客户向证券公司融资买进证券称为“买空”;

融券是借证券来卖,然后以证券归还,证券公司出借证券给客户出售,客户到期返还相同种类和数量的证券并支付利息,客户向证券公司融券卖出称为“卖空”。

目前国际上流行的融资融券模式基本有四种:证券融资公司模式、投资者直接授信模式、证券公司授信的模式以及登记结算公司授信的模式。

1.2 融资融券的意义

1.2.1 提高市场的流动性

融资融券的启动将为市场输入新鲜的资金血液,这点将会对市场产生积极的作用(当然目前更多是心理层面上的作用)。对于市场中的存量资金而言,融资融券业务无疑有效的提高了其流动性,放大了资金的使用效用。而信用交易制度也为银行中累计不少的流动性释放到股市提供了一条新的途径。

1.2.2 完善价格发现功能

欧美等资本市场成熟的国家发展经历证明,融资融券者往往也是市场中最

为活跃的交易者,对市场机会的把握,对信息的快速反应,和对股价的合理定

位都有起到非常好的促进作用。融资融券者成为价格发行功能实现的主要推动

力量。

1.2.3 提供更多的投资手段

融资融券是指的两个相反方向的交易。融资是指的在市场持续走强的时

候,投资者可以通过融入资金购买股票而放大获利倍数;而融券是指的投资者

可以在市场持续下跌的过程中卖空股票再于低位平仓补回即可。

这样将为投资者提供一种新的获利方式,不再像以前那样,只有在市场上

涨的时候才能够获利。而目前在市场下跌的时候,投资者仍然也可以获利。这

种双向交易机制的建立,加上机构博弈时代的到来,也有效的降低了单边投机

市场走势出现的概率,为维护市场的稳定起到了作用。

2、证券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分析

信用交易虽然对于证券市场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但是这些积极因素能否

发挥作用,还要取决于证券市场的整体发展水平。而且信用交易本身具有浓重

的投机特性,如果市场尚未发育成熟,市场监控机制尚不完善,信用交易的膨

胀就可能会诱发金融危机。

融资融券交易对证券市场影响,与证券市场本身健全与否密不可分。在健

全的股市中,融资融券交易创造了市场的流动性,有利于股票价格的健康形

成。在一个尚未发育成熟的证券市场上,融资融券交易引起的信用膨胀将会使

市场投机者与操纵者的能力倍增,使证券市场更加不稳定。但无论是发达证券

市场,还是新兴证券市场,证券融资融券交易所具备的保证金杠杆效应,都使

之与普通的现货交易不同,也让融资融券交易市场参与主体面临着各种潜在风

险。

2.1 证券公司面临的风险

融资融券交易带来风险的最大承受者是证券公司,这种风险主要来源于投

资者是否有能力归还融出的资、券。一旦投资者的信用出现瑕疵或者无法兑

现,即包括保证金在内的担保物等无法实现证券公司的“平仓”要求,那么证

券公司就要承担客户的违约风险。客户的违约风险最主要来自于标的股票的市

场风险,因此,开展融资融券业务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不是所有的股票都可

以参与买空卖空,只有优质的股票才可能被买空卖空。另外,证券公司本身若

管理不善、控制不力,很容易引发客户违约、市场波动、系统操作等方面的风

105

视 线VISION

106险。因此,不是所有的证券公司都有条件参与融资融券,只有管理规范的券商才会被允许从事这项业务。

2.2 投资者面临的风险

融资融券交易是杠杆式的投资工具,是一把“双刃剑”,对投资者来说,既可以放大效益,也必然放大风险。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既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变化带来的风险,又得承担新投资股票带来的风险,还得支付相应的利息。另外,融资融券交易的复杂程度较高,如果投资者判断正确,可获得较大的利润,如判断失误或操作不当,则投资者的亏损可能比在现金交易方式下更为严重。对融资者而言,如果股价深跌,投资者所投入的资金便可能会全部化为乌有。因此,对于融资融券交易者来说,最主要面临的是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市场风险。

2.3 证券市场本身面临的风险

就整个证券市场来说,过多的证券融资融券交易有可能形成一种虚假的市场需求,大大增强市场的投机气氛,造成过度投机,甚至引发“股市泡沫”,加大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此外,由于在融资融券交易方式下,操纵股票所需的实有资金和证券量比在现金交易方式下要小,这使得市场操纵行为更易发生,机构投资者可以利用资金优势与信息优势,融券放空部分股票,对股票进行高位锁仓,操纵股价,使证券市场偏离健康发展的轨道,出现侵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现象。

2.4 风险防范

外部监督:职责分立,多管齐下。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以及作为第三方的商业银行组成了强大的业务监管方阵。并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发力用劲。(1)证券交易所主要负责对融资融券交易的指令进行前端检查,重点是对买卖证券的种类,融券卖出的价格等违反规定的交易指令予以拒绝。(2)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主要履行对于融资融券交易有关的证券划转和证券公司信用交易资金划转指令有权予以拒绝。

内部控制:账户分设,集中授权。证券公司实施穿透式二级登记结算模式。即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在商业银行分别开立融资专用自己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分别开立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和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

指标控制:小步放开,大步推进。由于市场在融资融券业务推出初期所能

承担和消化风险的能力比较有限,因此,融资融券交易的规模在试点阶段不会

很大,而只有在经验成熟后才能打面积推开。对此,监管层将实施严格的指标

控制。券商出借的资金和证券只能是只有资金和证券。

市场人士普遍认为,融资融券业务的开闸使国内证券业迎来了一个多赢的

局面。对整个证券市场而言,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将直接增加资本市场交易的

活跃程度,为证券市场开拓新的资金来源。因此,国内证券市场是重新实施融

资融券业务之后,必然大大促进证券市场交易的活跃性及市场行情的持续性,

并在很大程度上减轻投资机构因短期资金链脱节而形成的市场抛压,有利于整

个世界的良性发展。我国因地制宜,加强市场防火墙制度和证券公司风险控制

机制建设。在充分试点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融资融券运作

制度。

3、融资融券的理论分析

3.1 融资融券的授信方式与中国模式

融资融券交易主要有两种授信模式:市场化融资融券模式和专业化融资融

券公司模式。前者以欧美、中国香港为代表的分散信用模式,又叫直接授信模

式,由券商直接向客户提供融资融券。后者以日本、韩国等为代表的集中信用

模式,又叫证券金融公司授信模式,由成立专门的证券金融公司,向客户提供

融资融券,或通过券商或直接向客户提供。在市场化融资模式中,证券公司主

107

视 线VISION

108要通过货币市场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通过信贷、回购和票据融资,融资融券交易均表现为典型的市场行为,欧美的主要工业化国家实行的就是这种市场化的融资融券制度。在专业化融资公司的模式中,证券公司必须向经过特批的证券融资公司筹借资金,亚洲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如日本、台湾等实行的是这种专营的融资融券公司模式。

3.1.1 直接授信模式

投资者向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由证券公司直接对其提供信用,当证券公司的资金或股票不足时,向金融市场融通资金或通过证券借贷市场(场外)借取相应的股票。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是:第一,信用交易高度市场化,对融资融券的资格几乎没有特别的限定,交易主体具有广泛性。第二,回购、抵押贷款和融券的广泛采用促使信用交易与货币市场、证券回购市场紧密结合。第三,大量的保险基金、投资公司和院校投资基金等长期投资者的存在使融券来源极为丰富。集中授信模式:证券金融公司授信模式,证券金融公司成为整个信用交易体系中证券和资金的中转枢纽,承担相关的融资融券业务。证券金融公司的核心业务是针对证券公司的转融通,一般投资者的融资融券需求仍主要由证券公司满足。这种职能分工明确的结构形式,便于监管,也与金融市场的欠发达相适应。

3.1.2 中国融资融券模式

我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应当使用自有资金或依法筹集的资金;向客户融券,应当使用自有证券或

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证券。在融资融券

业务试点阶段,证券公司主要是以自

有资金或证券向客户提供此项服务。

证券金融公司成立后,券商可以将其

取得担保权的客户资产用于向证券金

融公司申请转融通业务。有融资融券

资格的券商从证券金融公司借入资金

后,再根据信用额度融给客户。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首

次明确了融资融券业务通过证券金融

公司进行。第五十六条规定,证券公

司从事融资融券业务,自有资金或者

证券不足的,可以向证券金融公司借入,证券金融公司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

决定。这意味着中国融资融券业务集合了两种授信模式的特点,在证券金融公

司成立之后更多的是以日本为代表的集中授信模式为主,其模式如下图所示。

我国目前证券市场市场运行机制、法律监管体系尚在健全和完善中,各市

场参与主体的风险控制能力还比较弱,证券市场信用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因

此,在现有制度和结构下不适宜直接采用完全市场化的信用交易模式,而应采

取证券金融公司主导的集中信用模式,可以有效地组织融资融券并有利于对风

险进行监控,待市场发育成熟以后再逐步转向市场化模式。由于证监会规定了

证券公司只能以自有的或依法取得的资金和证券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在

自有方面,无疑对证券公司在资产流动性和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资

金和证券的其他取得方面,可能将由证券金融公司来提供转融通,其资金来源

可能的途径包括资本金、发行债券、银行或货币市场等等,这将促进证券市

场、银行以及货币市场的更加紧密的联系,进一步丰富金融体系中各主体间的

业务联系。

4、从国际比较看融资融券对我国证券业的影响

融资融券交易作为海外证券市场普遍实施的一项成熟的交易制度,也自有

其存在的合理性、必然性。下面我从以下一个方面将我国市场与美国、日本等

成熟的市场进行比较

4.1 融资融券组织模式比较

美国的融资融券交易模式是典型的市场化融资模式,也是一种分散授信模

式。在这种模式下,信用交易的风险表现为市场主体的业务风险,监管机构只

是对市场运行的规则做出统一的制度安排后监督执行。日本的交易模式是典型

的专业化模式,客户不能直接向证券金融公司融资融券,只能通过证券公司融

资融券;证券公司也不能直接向银行融资融券,只能通过证券金融公司向银行

融资融券。

在我国,原来的《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从事向客户融资或者融券的

证券交易活动;而新的《证券法》修改为:“证券公司可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

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并删除了关于买空卖空的禁止性规定,为开展融资融券打下基础。

4.2 融资融券标的比较

美国融资融券的标的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在全国性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

109

视 线VISION

110在场外柜台市场交易很活跃的证券;在证券交易委员会列名单上的证券。而日本可用于信用交易的证券必须是在主板市场交易且股利回报率比较高,同时经证券监管机关指定。

我国过内融资融券标的的限制条件为: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满二个月,融资买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近二个月内日均换手率不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20%,日均涨跌幅的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的平均值的偏离不超过4个百分点。且波动幅度不超过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从融资融券标的情况来看,我国的限制明显强于美日等国。

4.3 融资融券保证金比较

美国的初始保证金比率由美联储确定。1934年以来,美联储共对保证金比例做过22吃调整,主要为50%~75%,最近一次调整是1974年1月,定在50%美国的证交所都证券公司可以修改初始保证金比例,但不能低于50%,日本大藏省通过融资保证金比例的调整来对证券进行调控,这里的融资比例相当于美联储规定的最低保证金维持率,从1970年到1980年共调整过37次,1987年股灾时曾达到70%,1991年后降到30%,后再未调整。

在我国,上交所和深交所都规定融资和融券的初始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维持保证金比较不得低于130%;如维持保证金比例低于130%,必须补仓到维持保证金比例高于150%,只有超过维持保证金比例300%的部分,才能从信用账户中转出。

结 语

信用交易是资本市场发达国家普遍实施的一种交易机制,从境外的实践经验来看,它在改善市场供求、平抑市场价格波动、满足投资者不同投资偏好等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除此之外,在现阶段实施通知融券机制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还有着特殊意义。

(一)从根本上解决我国证券市场长期存在的地下信用交易行为我国法律曾严令禁止信用交易,但信用行为作为证券市场发展的必备要素之一,在我国一直或明或暗地长期存在且屡禁不止。证券经营机构允许客户违规透支、支持客户融券卖空、签署三方协议的现象相当普遍。而且由于政府监

管力度的不断加强,营业部对客户透支行为越来越谨慎也越来越隐蔽。有关部

门对上海、北京等地80余家证券经营机构的抽查表明,多数证券经营机构都有

不同程度的透支行为。上海被抽查的66家证券经营机构中有53家有透支现象。

地下证券信用的存在和泛滥,使得管理层对于资金流动难以监控,助长了市场

的资金炒作和投机行为,损害了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券商面临极大的信用交易

风险,阻碍了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而逐步实施证券信用交易、使融资融券

行为合法化,则是从根本上铲除这一瘤疾的必然要求。

(二)规范并拓展银行资金流入证券市场的渠道 减少银行信贷资金的风险我国一直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管理体制,为防范金融风险,我

国对银行资金进入股票市场的渠道进行了严格限制,但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之

间存在的天然联系使得这种人为堵截很难奏效。在现实交易中,除了同业拆

借、国债回购、股票质押贷款等合规途径外,银行资金更多地通过三方协议、

私募基金、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循环存贷、战略投资、流动资金贷款等非正规

渠道大量进入股市。据统计,每年银行违规入市的资金在3000亿—4000亿左

右,而行情走牛时今日股市的银行信贷资金规模可高达6000亿元。这种现象的

存在,使银行难以对信贷资金风险进行有效监控,加速了证券市场风险向银行

体系的传导,从而增大了金融市场的风险。实施信用交易,将建立投资者—券

商—银行正常的资金融通渠道,不仅可以规范并拓展银行信贷资金流入股市的

渠道,而且有利于银行资金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降低银行信贷风险。

(三) 改善券商经营现状 有利于券商做大做强

在证券市场国际化和市场化进程日益加速的趋势下,我国券商的生存面临

着严峻挑战。首先是资本规模偏小,资金实力薄弱。证监会最新数据表明,我

国券商的平均注册资本仅8.4亿元,其中10亿以下规模的中小券商比例高达

64%,注册资本最高的海通证券不过87亿元,仅为摩根斯坦利权益资本207.16

亿美元的5%。其次,我国券商还处于同质竞争阶段,经营方式雷同,业务创新

的力度和广度远远不够,难以摆脱粗放经营和靠天吃饭的窘境。第三,券商的

融资渠道相当狭窄,仅限于同业拆借、国债回购、股票质押贷款和增资扩股

等,缺乏多样化、稳定的资金来源。这些都制约着证券公司的进一步发展。而

融资融券的实施将彻底改变目前券商融资渠道不畅和资金短缺的现状,增加券

商利润来源,有利于券商迅速壮大规模、提高竞争能力。

(责任编辑 李 涛)

111

投资管理制度

4.1.2投资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证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等对外投资,不包括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投资等内部投资行为。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 2岗位分工 2.1证券部是公司实施对外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1)参与制定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 (2)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策划、论证、实施与监管; (3)负责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投资项目的审查、登记和监控; (4)负责按对外投资类别分别制定实施细则。 2.2财务中心配合进行对外投资的前期论证、资金筹措、投资并购的资产交割等事项,负责对外投资业务的会计记录。 2.3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按照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对外投资信息。 2.4对外投资的经办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法律、金融、证券、并购、财会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2.5不得由一个部门或人员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全过程。 3授权批准 3.1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批投资计划、重大投资项目。 3.2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审议、批准重大投资项目。 3.3董事长根据董事会授权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闭会期间的审批权限审批对外投资项目。

3.4管理层依据董事会授权,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具体组织实施对外投资业务。对管理层和具体经办人员的授权必须以书面授权的方式明确。 3.5除须股东大会审批的投资损失确认事项外,其余投资损失确认事项,由董事会审批。 3.6由股东大会审批的投资事项必须由董事会先审议再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7公司对外投资业务实行总部集中决策、统一管理,所有对外投资项目必须经总部决策层审批后方可实施。未经总部批准,子公司及分支机构不得进行对外投资。 3.8对投资业务有批准权的审批人,应按对外投资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3.9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投资业务,经办人员应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或个人)报告。 4对外投资原则 4.1对外投资必须符合国家、地区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逐步形成以公司品牌为标志,主业突出、行业特点鲜明的产业体系。 4.2对外投资必须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充分调查,经过可行性论证。 4.3公司谨慎从事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等高风险投资,该类投资不得占用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 4.4境外投资必须考虑政治、文化、经济、法律、市场、汇率等因素的影响。 4.5对外投资严格实行预算管理,防止对外投资失控导致公司资金链的断裂。 5长期股权投资管理 5.1投资决策管理 5.1.1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各职能部门均可以提出投资项目建议书,报送公司证券部审查。 事业部的职能部门和下属单位提出的投资项目建议书,由事业部

风险投资管理办法

经发管委企业金融业务风险投资 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经发管委企业金融业务风险投资项目的流程、提高效率、控制相关风险,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风险投资业务应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恪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能 第三条经发管委下设的企业金融服务部牵头组织企业金融风险投资业务具体工作,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投资决策、投后管理等。 第四条经发管委下属分支机构包括各分、子公司及单体营业部(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积极开展风险投资业务的市场开发工作。 第三章项目立项及开发 第五条提请立项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项目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性标准 1、行业选择 行业符合“两高六新”,即“成长性高、科技含量高”和“新经济、新服务、新农业、新材料、新能源和新商业模式”;重点投资于行业具有良好成长性、符合

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特别是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科技(含互联网)、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文化与传媒、消费与现代服务等领域的企业。 2、核心竞争力 公司在市场、技术、成本、品牌、资源、管理、人才等方面应至少具备两项以上的核心竞争能力。 3、主营业务 3.1公司的主营业务清晰,业务专一性较强,商业模式具有可复制性。公司实际控制人能够将绝大部分的资源与精力投入到公司的主营业务中来,体外无与公司形成竞争关系的产业,同时亦无盲目多元化的情况与倾向。 3.2公司主营业务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变化。 4、实际控制人及核心团队的诚信度、创业精神、管理能力及稳定性 4.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核心团队无历史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刑事、民事、税收、资信等)。 4.2团队结构合理,目标一致,具有合力,且具备创业热情,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清晰的认识与执行能力。 4.3管理团队中要有具备行业从业经验的不同类型人才,包括技术、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等。 4.4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团队的主要成员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或具备较强的可塑性

证券投资授权管理制度

证券投资授权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授权的原则 (2) 第三章授权的方式 (3) 第四章授权的撤销与终止 (4) 第五章责任 (5) 第六章附则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控制体系,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永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待定)、 《永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待定)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授权控制应贯穿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各自的职权;公司各部门、 分支机构和公司员工应当根据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岗位说明 书,在规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授权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的授权管理应当遵循有限、书面、分级、监督、审慎、适当的原则。 第五条有限授权原则。公司实行业务权限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越级、越权办理业务。 第六条书面授权原则。公司所有业务权限的授权应当采用书面即授权书形式,授权变更、撤销与终止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条分级授权原则。公司根据各部门和个人工作性质的不同,采用逐级授权的方式进行授权。

第八条监督授权原则。公司应当对业务操作以及授权执行的规范性、准确性、严肃性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由监察稽核部执行。 第九条审慎授权原则。公司及授权人应当在评估被授权人专业知识及岗位技能的基础上,审慎选择被授权人。 第十条适当授权原则。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第三章授权的方式 第十一条公司授权根据授权时限的不同,分为临时授权和阶段授权: (一)临时授权,指公司为解决突发事件、专门事项或授权人在短 时间内因故无法履行职责时,临时授权被授权人处置突发事 件、专门事项或代授权人履行职责的授权; (二)阶段授权,指公司为解决、处理有规律发生或经常发生的事 件或业务,或授权人在一段较长时间内无法履行职责时,在 特定时期内授权被授权人处置相关事件、业务或代授权人履 行职责的授权。 第十二条公司授权应当采用书面即授权书形式,授权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授权人姓名; (二)被授权人姓名; (三)授权事项及范围; (四)授权期限; (五)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最新融资融券知识测评题目+答案

综合测试 1.如果某投资者信用账户内有200元现金和100元市值的证券A,假设证券A的折算率为70%。那么,该投资者信用账户内的保证金金额为()元。 100 300 200 270 2.融券交易则为投资者提供了做空的手段。 正确 错误 3.单只标的证券的融券余量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量的()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券卖出。 50% 40% 25% 10% 4.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融资融券的利息费用时,按()时间标准计算。 按“天”计息 按“月”计息 按“季”计息 按“年”计息 5.()是指投资者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申报买券,结算时买入证券直接划转至证券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的一种还券方式。 直接还券 卖券还款 直接还款 买券还券 6.投资者用于一家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证券交易的信用(融资融券交易)证券账户可以有: 3个 2个 1个 没有限制 7.信用证券账户可以买入或转入除担保物以及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以外的证券。 错误 正确 8.当维持担保比例达到()标准时,投资者没有按时追加担保物,将被面临被平仓的危险。

低于300% 低于200% 低于130% 低于100% 9.授信额度可以高于证券公司对单个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规模上限。 正确 错误 10.证券公司在与客户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前,向客户履行风险揭示义务。 正确 错误 11.客户证券担保账户内的证券和客户资金担保账户内的资金为()。 信托财产 交易所财产 登记结算公司财产 证券公司财产 12.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前应该做的工作包括()。 签订《融资融券合同》 以上都包括 签订《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 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 13.投资者信用账户内有60万元现金和100万元市值的某证券,假设该证券的折算率为60%,那么,该投资者信用账户内的保证金金额为()万元。 100万元 160万元 136万元 120万元 14.当前交易所规定的投资者可以融资买入的标的证券不包括()。 权证 股票 基金 债券 15.标的证券是投资者融入资金可买入的证券和证券公司可对投资者融出的证券,( )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根据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进展情况,在满足规定的证券范围内审核、选取标的证券名单,并向市场公布。 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业协会

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投资和资金使用行为,保证投资安全,防范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投资活动,包括内部投资和外部投资。 3 职责 3.1公司董事会负责投资项目的决策审批。 3.2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投资决策权和重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 3.3财务部负责投资的财务管理和资金保障,负责审核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投资预算,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以及检查监督和投资清算。 3.4公司其他职能部门或公司指定的专门工作机构按其职能参与、协助和支持公司的投资工作。 4 要求 4.1总则 4.1.1 本公司(下称:公司)投资行为应符合公司的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通过对内、对外投资提高经济效益。 4.1.2本制度所称投资分为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两部分,对内对外投资合称“投资项目”。 1)“对内投资”主要是指公司为扩大现有的经营规模,或技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利用自有资金或借款追加流动资金等投资活动。 2)“对外投资”主要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作、联营、兼并或购买股权债券(包括收购出售资产)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为获取长期效益的投资活动。 3)对外投资按投资期限分为金融类投资和非金融类投资。金融类投资包括购买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期货、企业债券、金融债券及特种债券等;对外非金融类投资主要指股权投资、项目合作投资(包括资产抵押、借款、担保)等。 4.2 投资原则 4.2.1公司投资应符合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和内部管理制度,公司投资规模应与公

融资融券业务测试题

融资融券业务测试题 1、如果某投资者信用账户内有200元现金和100元市值的证券A,假设证券A的折算率为70%。那么,该投资者信用账户内的保证金金额为()元。 A、100 B、300 C、200 D、270 2、单只标的证券的融券余量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量的()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券卖出。 A、 50% B、40% C、25% D、10% 3、融券交易则为投资者提供了做空的手段。 A、正确 B、错误 4、()是指投资者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申报买券,结算时买入证券直接划转至证券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的一种还券方式。 A、直接还券 B、卖券还款 C、直接还款 D、买券还券 5、信用证券账户可以买入或转入除担保物以及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以外的证券。 A、错误 B、正确 6、授信额度可以高于证券公司对单个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规模上限。 A、正确 B、错误 7、客户证券担保账户内的证券和客户资金担保账户内的资金为()。 A、信托财产 B、交易所财产 C、登记结算公司财产 D、证券公司财产 8、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前应该做的工作包括()。 A、签订《融资融券合同》 B、以上都包括 C、签订《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 D、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 9、投资者信用账户内有60万元现金和100万元市值的某证券,假设该证券的折算率为60%,那么,该投资者信用账户内的保证金金额为()万元。 A、100万元 B、160万元 C、136万元 D、120万元 10、当前交易所规定的投资者可以融资买入的标的证券不包括()。 A、权证 B、股票 C、基金 D、债券 11、标的证券是投资者融入资金可买入的证券和证券公司可对投资者融出的证券,( )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根据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进展情况,在满足规定的证券范围内审核、选取标的证券名单,并向市场公布。 A、证券交易所 B、中国证监会 C、中国证券业协会 D、证券公司 12、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 A、前一日平均收盘价 B、最新成交价 C、收盘价 D、净值 13、投资者在注销信用证券账户前,投资者应该了结全部的融资融券交易,并将剩余证券划至其普通证券账户。 A、错误 B、正确 14、当投资者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投资者可以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证券部分,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可以低于300%。 A、正确 B、错误 15、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1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与规范上海福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主要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最大化为原则,在证券市场投资有价证券并承担有限责任的行为。 第三条公司的证券投资包含以下类型: 1、股权投资:新股认购、上市公司增发、配股及拟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国债、公司债券(含可转债); 2、上市证券投资:已上市交易的证券及其衍生产品(含股票、基金、债券、股指期货等); 3、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下属控股子公司未经授权,不得进行任何证券投资事项。 第五条证券投资的原则: (一)公司的证券投资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按照《公司章程》、

《上海福汇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二)公司的证券投资必须注重风险防范、保证资金运行安全、效益优先、量力而行。 (三)公司的证券投资应遵循确保资金安全、效益优先的原则; (四)公司的证券投资必须与财务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能影响自身主营业务的发展。 (五)公司证券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资金用于直接或间接的证券投资。 第六条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制度及公司其他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应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以处分,相关责任人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证券投资的资金管理及账户管理 第七条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使用不得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暂定5000万)。 第八条证券投资资金应开设专门的银行帐户,并在证券公司设立资金帐户,与开户银行、证券公司达成三方存管协议,使银行帐户与资金帐户对接。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及投资计划,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可以一次性或分批转入资金帐户,每笔超过50万元的资金调拨均须经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会签后才能进行,资金帐户中的资金只能转回公司指定三方存管账户。因证券投资所得收益必要

公司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公司员工(以下简称“从业人员”)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的证券投资行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管理指引(试行)》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业人员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投资,应当遵循长期投资的理念,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严格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第三条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一)从业人员承担主要抚养费或赡养费的父母、子女及其他亲属; (二)从业人员可以实际控制其账户的运作,或向其提供具体投资建议,或可直接获取其账户利益,或作为其账户资金的实际持有人的人员或机构。 第四条本办法发布实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从业人员应向监察稽核部如实备案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券账户信息、交易账户信息。证券账户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完成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申报。 新入职人员在入职后15个工作日内应如实报告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券账户信息及交易账户信息及持仓情况。 第五条从业人员未列入利害关系人的父母、子女的证券投资账户信息,应按第四条的时间要求进行备案。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在公司选定的证券经纪商处开立证券交易账户。公司董事、监事、从业人员配偶、利害关系人应当在能提供纸质对账单(应包含交易流水信息及持仓信息等内容)的证券经纪商处开立证券交易账户,且原则上一人只能选定一家证券经纪商。 第七条从业人员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投资时,禁止以下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融资融券知识测评(基础)

一花一叶 第一套基础测试 1.为了控制融资融券业务风险,证券公司与投资者约定的融资融券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6个月 12个月 无限期 2.如果强制平仓后投资者仍然无法全额归还融入的资金或证券,还将继续被追索。 正确 错误 3.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和折算率一经确定,则不能调整。 正确 错误 4.投资者在融资融券交易中融资买入、融券卖出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 )。 1000股(份)或其整数倍 1股(份)或其整数倍 10股(份)或其整数倍 100股(份)或其整数倍 5.“融券”是指客户向证券公司借入什么 上市证券 债券 股票 基金 6.证券公司在与客户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前,向客户履行风险揭示义务。 正确 错误 7.交易所规定的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的折算率中,深圳100指数成份股股票的折算率最高不超过()。 90% 65% 70% 80% 8.授信额度可以高于证券公司对单个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规模上限。 正确 错误 9.融资融券交易和普通证券交易有哪些区别? 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和证券进行交易。 以上答案均正确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不仅存在委托买卖的关系,还存在资金或证券的借贷关系。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投资者如不能按时、足额偿还资金或证券,还会给证券公司带来风险。 10.当前交易所规定的投资者可以融资买入的标的证券不包括()。

股票 基金 债券 11.当维持担保比例达到()标准时,投资者没有按时追加担保物,将被面临被平仓的危险。低于300% 低于200% 低于130% 低于100% 12.授信额度是指投资者提出融资、融券额度申请后,证券公司评估投资者信用账户中的担保物价值,计算保证金可用余额,在满足保证金比例的前提下授予投资者的可融资或融券的最大额度。 错误 正确 13.某投资者当前融资融券债务为10万元,信用账户的资产总额为12万元,维持担保比例为120%,证券公司通知投资者在约定的期限追加担保物,并使追加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50%,投资者至少需要追加多少现金或等值证券。 2万元 3万元 4万元 1万元 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当前市价+利息及费用总和) 14.投资者在融资融券交易前,所需要经历的业务环节包括()。 签订合同和风险揭示书 转入担保物 开立账户 以上都包括 15.投资者用于一家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证券交易的信用证券帐户可以超过一个,但与其普通证券帐户的姓名和名称应当一致。 错误 正确 16.投资者信用账户内有60万元现金和100万元市值的某证券,假设该证券的折算率为60%,那么,该投资者信用账户内的保证金金额为()万元。 100万元 160万元 136万元 120万元 17.单只标的证券的融券余量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量的25%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券卖出;当其融券余量降低至()以下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券卖出。P39 15% 25% 20%

凯恩股份: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11年5月)n 2011-05-26概要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风险投资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号:风险投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风险投资是指在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范围内进行 PE (私募股权投资、创投等风险投资行为,以及对小额贷款公司、商业银行、担保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类公司的投资行为。公司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进行的投资和对金融类上市公司的投资除外。 第三条风险投资的原则: (一公司的风险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的风险投资应当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合理评估效益; (三公司的风险投资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自身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公司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应严格控制风险投资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进行风险投资。 第二章风险投资的决策和管理 第五条公司进行风险投资的审批权限如下:

(一投资金额不超过 1000万元的,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批准; (二投资金额在 100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 5000万元的,由董事会批准; (三投资金额在 50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投资金额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额计算。“以上”均含本数。 第六条公司按照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进行风险投资时,应在此项风险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 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或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金额 1000万元以上的风险投资。 第七条公司明确由专门的部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调研、洽谈、评估,执行具体操作事宜。 第八条公司在风险投资项目有实际性进展或实施过程发生变化时,相关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一个工作日内向总经理报告并同时知会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应立即向董事会报告。 第九条公司财务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 第十条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十一条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风险投资进行事前审查, 对风险投资项目的风险、履行的程序、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出具审查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每个会计年度末,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融资融券业务对证券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控制

融资融券业务对证券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控制 s曹慧娟王晓帆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 =摘要>融资融券业务作为证券信用交易的一种,是海外证券市场普遍实施的一种成熟的交易制度。2010年3月31日,经过四年精心筹备的融资融券业务正式进入市场操作阶段。融资融券的启动,让中国的股票市场告别了单边机制,是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里程碑,必将对市场参与各方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主要从收益与风险两个视角分析融资融券对证券公司的影响,并进一步提出了证券公司对融资融券业务进行风险控制的建议。 =关键词>融资融券证券公司风险控制 一、引言 融资融券业务是证券信用交易的一种,是指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是发达国家证券市场普遍实施的交易制度,也是促进证券市场走向成熟的重要手段,是证券市场基本职能发挥的重要基础。 中国的信用交易制度仍处于起步阶段,正逐步建立完善。2006年7月2日,证监会发布5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6和5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6,标志着融资融券业务在中国正式启动。2010年1月8日,国务院原则同意开设融资融券业务试点。中国证监会按/试点先行、逐步推开0的原则,综合证券公司评级的各项指标和试点实施方案准备情况,择优选择了6家优质证券公司进行融资融券业务的首批试点。2010年3月31日起,融资融券试点正式启动,意味着经过四年精心筹备的融资融券业务正式进入市场操作阶段。 二、融资融券业务对证券公司的积极影响 融资融券业务对市场参与各方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其中证券公司是融资融券业务最大的受益者,它将成为证券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增加利差收入。从美国证券行业数据来看,自2001年至2007年,美国证券行业信用交易利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在3%~7%区间内; 第二,增加佣金收入。融资融券业务将直接增加市场的交易量,提升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收入。根据国际经验,融资融券一般能给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带来30%-40%的收入增长; 第三,有望扩大客户资源和市场占有率。根据5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6的规定,投资者只能选定一家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在一个证券市场只能委托证券公司为其开立一个信用证券账户。由于试点券商属于稀缺资源,必将吸引一部分客户将资金转移; 第四,衍生产品创新。融资融券业务结束了中国投资者只能单边操作的时代,投资者在预期市场将下跌时,可以通过融入证券卖出,待市场下跌后再以更低的价格买回,从而实现盈利。在允许卖空的情况下,无论市场的方向如何,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都可以设计出投资策略来盈利,同时也可以通过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的结合,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 三、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潜在风险 融资融券业务虽能给证券公司带来利润的增长,但不能忽视的一点是,即使在成熟的发达市场,融资融券仍是一项高风险的业务。 第一,客户信用风险。由于融资融券的最主要的特征即为杠杆化,投资者只需提供一定的保证金,就可以进行比其自有资金高很多倍的交易,在这场以小博大的游戏中,投资者在成倍放大其收益的同时,也成倍地放大了潜在的损失。一旦市场的走向与投资者的预期不符,而又未采取任何对冲风险的措施时,就会导致投资者到期无法归还借入的资金或证券,出现违约。 第二,资金流动性风险。融资融券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一旦融出的资金到期无法归还,证券公司又无法融入新的资金,从而陷入流动性危机之中。 第三,业务规模风险。发韧于美国房地产市场的次贷危机让我们深刻认识到了信用业务不加限制肆意膨胀的后果。证券公司若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忽略自身的条件,盲目追求融资融券的业务规模,将为未来的信用危机的埋下隐患。 四、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控制 证券公司如果对上述风险不加以控制,盲目开展融资融券业务,非但无法提高利润,反而会由于信用风险、流动性和业务规模风险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 第一,完善业务操作流程。证券公司应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制定的内部控制指引,为融资融券业务每一个流程制定详细的操作规范,从制度上防范业务操作中的风险。 第二,强化风险动态监控能力。风险动态管理的关键是设定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建立健全/逐日盯市0制度、/保证金追加制度0、/强制平仓0制度。 第三,充实证券公司的资本金。资本金充足率是衡量金融机构抵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指标。通过融资或者自身利润的积累,逐步提高证券公司的资本金,在发生投资者大面积违约时,仍能通过自有资金抵御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第四,提高抵押证券的定价能力。证券公司的定价能力主要体现在确定标的证券和计算折算率方面,需要在满足投资者融资融券需求的同时,减少抵押证券贬值的风险。具体来说,标的资产的范围越大,折算率越高,对投资者也越有吸引力,但是抵押证券贬值的风险也相应提高,反之亦反。 第五,严格控制融资融券的业务规模。5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6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融资融券业务规模监控和调整机制。 五、结语 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对于中国资本市场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从单边市场进入了一个可进行卖空操作的全新的双边市场。融资融券拓展了证券公司的业务空间,推进了其产品的创新,使盈利模式更加多样化。但是,融资融券是一把双刃剑,作为一种信用交易,在提高收益的同时,风险也随之加强,如客户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业务规模风险等,管理层也正是出于防范风险的考虑,做出/试点先行、逐步推开0的正确选择。对于证券公司来说,不应盲目推行融资融券业务,应提高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在建立建全风险管理体系的基础上,依对自身经营管理实力、人才储备和资本金充足率等多方面的考察结果,量力而行地推动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利润率。 参考文献: [1]刘中文,李军.拓展融资融券业务时证券市场的影响[J].金融经济.2007(4). [2]马刚.融资融券业务研究及券商应对策略.齐鲁证券研究报告. 2006.34-37. [3]朱晓会:券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及其控制[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08年第9期. [4]陈建瑜,适时开展证券融资融券交易[J].中国金融.2004. (13):44-46. 41 财税金融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投资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科学地进行,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优质的投资管理服务,维护基金资产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明确基金投资管理的业务流程及相关部门的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大纲》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基金投资管理工作直接相关的所有部门和员工,以及运用基金资产进行证券投资的全过程。 第二章投资管理基本原则 第四条基金投资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坚持规范、稳健、高效的投资原则。 第五条基金投资的管理原则是分级管理、明确授权、规范操作、严格监管。坚持投资决策中权利与相关责任对称 的原则,做到决策有效、责任明确。 第六条基金的投资管理方式采取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第七条在投资管理中既要遵守公司投资理念,又要根据不同的基金合同(风格)制定相应的投资原则。 第八条投资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投资禁止和限制制度。 第九条适应市场波动性的特点,根据不同的基金合同(风险)及基金投资目标,适当开展相机抉择投资。 第十条公司投资管理的首要原则是要充分了解基金投资者,了解投资者的投资目标、收益期望以及风险承受 能力,在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优先的原则,以受托人的职责精神、职业素质和长远的眼光为 投资者提供高水平的理财服务。 第十一条投资组合管理需遵循的原则 (一)长期投资的原则 公司信奉并遵循长期投资原则,致力于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带来长期稳定的收益。每个基金都将根据建立在深入研究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风险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风险投资是指公司进行的PE (投资非公开发行的公司股权)、创投等风险投资行为,以及对小额贷款公司、商业银行、担保公司、期货公司、 信托公司等金融类公司的投资行为。 公司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进行的投资和对金融类上 市公司的投资除外。 第三条风险投资的原则 (一)公司的风险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应当谨慎、强化风险控制、合理评估效益; (三)风险投资必须与公司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公司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投项目资金直 接或间接地进行风险投资。

第二章风险投资的决策 第五条公司风险投资的审批权限如下: (一)投资金额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下的,由董事会批准;投资 金额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5%以下的,由董事长批准。 (二)投资金额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上或达5,000万元以上的,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第六条公司进行1,000万元以上风险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1,000万元以上的风险投资。 第七条公司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处置权限同第五条的审批权限。 第三章风险投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第八条董事长负责管理风险投资的运作,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负 责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第九条公司证券投资部在主管投资工作的副总经理领导下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调研、洽谈、评估,为董事会决策提供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条公司财务部在财务总监领导下负责风险投资资金的筹集、使用,以及 保证金的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管。 第四章风险投资内部审批流程 第十二条风险投资项目的初步意向可由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提出,由证券投资部进行前期调研、评估,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给公司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审议。

融资融券答案解析1[93分]

考试卷 考试时间:120分钟计时:剩余时间:一、判断题(每题1分,答错不扣分) [ 1 ] 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在成立后就可以为客户与客户、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融券活动提供任何便利和服务。 A. 对 B. 错 [ 2 ]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是用于存放客户交存的、担保证券公司因向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资金的账户。 A. 对 B. 错 [ 3 ] 客户要在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可以由客户本人向证券公司营业部提出申请,也可以请他人代理。 A. 对 B. 错 [ 4 ] 客户只能与一家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向一家证券公司融入资金和证券。 A. 对 B. 错 [ 5 ] 买券还券是指客户通过信用证券账户申报买券,结算时买入证券直接划转至证券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的一种还券方式。 A. 对 B. 错 [ 6 ] 客户信用证券账户不得买入或转入除担保物和交易所规定标的证券范围以外的证券。

B. 错 [ 7 ] 标的证券暂停交易,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仍未确定恢复交易日或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融资融券的期限顺延。 A. 对 B. 错 [ 8 ] 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和折算率一经确定,则不能调整。 A. 对 B. 错 [ 9 ] 客户不得将已设定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利及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证券提交为担保物,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借出此类证券。 A. 对 B. 错 [ 10 ] 担保证券涉及要约收购情形时,客户不得通过信用证券账户申报预受要约。 A. 对 B. 错 [ 11 ] 证券交易所可以对每一证券的市场融资买入量和融券卖出量占其市场流通量的比例、融券卖出的价格作出限制性规定。 A. 对 B. 错 [ 12 ] 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用于记录客户委托证券公司持有、担保证券公司因向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证券。 A. 对

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提示

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提示 融资融券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一项创新业务,相关制度设计既借鉴了境外成熟市场的经验教训,又有适应于我国证券市场环境的自身特色。因此,投资者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要对我国的融资融券业务规则有全面的了解,仔细阅读《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充分认识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掌握相关的风险防范方法。 一、未雨先绸缪,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前应充分认识可能存在的风险 同普通证券交易相比,融资融券交易不仅具有普通证券交易所具有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违约风险、系统风险等各种风险,还具有其特有的风险: 1、证券公司是否具有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风险 《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未经证监会批准,任何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融资、融券,也不得为客户与客户、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融券活动提供任何便利和服务。因此,投资者在开户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前,必须了解所在的证券公司是否具有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资格。 2、证券投资亏损放大风险 融资融券交易利用了一定的财务杠杆,放大了证券投资的盈亏比例。以融资买入股票为例,假设:客户拥有资金100万元;融资保证金比例为0.5。则:客户可以先普通买入股票100万元,再将普通买入的股票作为担保物向证券公司融资买入股票140万元(融资买入金额=保证金/融资保证金比例=担保物市值×折算率/融资保证金比例=100×0.7/0.5),即总共买入240万元的股票。如果该股票价格下跌10%,则亏损240×10%=24万元,是普通交易亏损的2.4倍。 不过,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则,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因此保证金比例通常要高于0.5,投资亏损放大倍数较举例情况要低。融券业务也同样存在风险放大的情况。 3、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按《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第26条规定,证券公司将实时计算客户提交担保物价值与其所欠债务的比例(即维持担保比例);如果客户信用账户该比例低于130%,证券公司将会通知客户补足差额;如果此时客户未按要求补足,证券公司将立即按照合同约定处分其担保物,即强制平仓。通常,强制平仓的过程不受投资者的控制,投资者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平仓结果;如果平仓后投资者仍然无法全额归还融入的资金或证券,还将继续被追索。 4、授信额度足额使用的不确定性风险 《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第九条:证券公司根据客户的资信状况、担保物价值、履约

投资管理制度52431

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本制度由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邓炜律师团队协助起草,如您对完善本制度有任何建议或意见,欢迎发送邮件至wei.deng@https://www.wendangku.net/doc/7d6000360.html,

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基金投资风险,建立严谨、科学、高效、有序的基金投资运作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基金投资管理的原则、组织结构、投资禁止制度、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执行、投资的风险管理等方面内容,适用于基金投资的全过程。 第三条在运用基金资产投资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交易原则。公平对待不同投资者,公平对待投资者和其他资产委托人,不得在不同基金财产之间、基金财产和其他委托资产之间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交易等形式进行利益输送。建立公平交易制度,制定公平交易规则,明确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实施措施。 (二)合法合规原则。基金投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三)防火墙原则。基金资产和公司自有资产的运作应当严格分离,基金投资研究、决策、执行、清算和评估等部门和岗位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不同的基金要独立运作,分别管理; (四)制约原则。基金投资业务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五)严格授权原则。授权制度是投资管理业务控制的核心,必须贯穿于投资管理活动的全过程; (六)研究为先原则。任何基金投资决策的做出必须建立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之上。 除此之外,基金投资应当遵循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章投资架构与流程 第四条基金投资管理流程运行主要涉及以下组织和岗位:(一)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决会”)是基金业务投资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公司分管基金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团队、研究团队负责人及相关投资经理等组成。投决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确定并调整资产配置的原则,审核批准投资经理提出的季度投资策略报告、重大资产调整方案和重大投资决策建议,听取研究分析团队对基金运作情况的评估报告等于基金投资决策相关的其他事项。 (二)投资团队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基金的日常投资管理、制订基金投资方案等。 (三)研究团队的主要职责为进行宏观经济研究和政策形势研究、分析行业经济动态、市场动态和上市公司基本面等。 (四)公司XX部门负责维持健全有效的内控环境的专职组织有公司风险管理部和合规部。对投资管理过程中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制定严密的鉴别、监督和控制制度和程序,监控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并对投资管理过程中的合规风险进行监督。 第五条基金投资管理过程是:投资原则与投资限制的制定、投资分析与研究、投资策略的制定与资产配置、投资组合管理、交易实

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改)

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改) 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投资行为,加强风险防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经营机构自营业务管理办法》.《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证券投资业务的工作规范和风险控制。 第三条本公司证券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为证券投资决策委员会,职能部门为证券投资部。证券投资中的账户管理.资金调拨的管理部门为资金计划部,财务核算与绩效评估的管理部门为计划财务部,风险监控的管理部门为风险管理部。 第四条公司证券投资投资的范围仅限于上市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基金券.可流通的债券。增加投资范围须经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通过。 第五条公司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第二章投资计划和投资决策 第六条证券投资部指定投资小组,投资小组根据《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负责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投资计划和具体投资方案。

第七条投资计划应包括投资研究报告和投资建议书。 投资研究报告应明确证券投资的依据和理由,至少应包括上市公司情况分析.同行业比较分析以及公司发展预测分析。 投资建议书至少应包括投资规模.投资组合.投资品种.单个品种的持股数量.股票与现金的比例.投资时间.买入价位.目标价位.止损点和预期收益等。 第八条投资小组执行单个投资计划,投资额为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须形成投资计划书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投资额为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证券投资部报公司分管副总裁决策,决策意见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上报董事长。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的最高投资决策权力机构。其主要工作是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制定证券投资原则,并对证券投资部提出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投资计划做出决策。 第九条投资小组以定期会议的形式开展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也可临时召开紧急会议。 第三章投资计划的实施 第条投资计划经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即正式立项并进入实施程序。 第一条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有关政策.市场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财务.人事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发生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事件而导致原投资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投资小组随时可根据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