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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焊口标识管理办法

17焊口标识管理办法

管道焊口标识管理办法

为配合单线图施工,保证《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等法规、标准的正确执行,加强压力管道安装质量控制,确保管道质量,特制定管道焊口标识管理办法。

1 单线图发放之前,管道技术员在自己及班组施工用的单线图上,预先标

注焊口号,保持两份单线图焊口号标注一致。无单线图的班组应拒绝施工。

2 施工班组的作业组长根据预先设置的焊口号,在预制的管段上用油漆或

或油性记号笔写清管线号、焊口号,并在单线图上进行焊工号、焊口号、焊接日期标识,保持两者的一致性。当实际焊口与预设焊口不一致时,可以适当增减焊口。在预设焊口N与N+1之间增加焊口时,标记为N-1、N-2…;在预设焊口N、N+1、N+2之间减少焊口时,可将N+1焊口去掉,并在单线图上进行标记。固定口需在焊口号前加F。

承插口和挖眼三通焊口与对焊口分别标序号,承插口和挖眼三通焊口序号前应加I,与对焊口加以区别(如某条管线对焊口20个,承插口5个,则对焊口的序号为1、2、3……19、20;承插口的序号为I1、I2、I3、I4、I5)。

3技术人员开探伤委托单时,在自己用的单线图上标记探伤焊口(在相应焊口上画圈,并旁注RT或PT等)。

4探伤人员根据委托单进行焊缝探伤,每探完一个焊口,在该焊缝上用黑色或蓝色记号笔或蓝色油漆画“×”。不探伤的焊口不作标识。

5不锈钢管道焊口酸洗,清洗完毕后在该焊缝边上用黑色或蓝色记号笔标注。

6管道施工完毕,作业组长在单线图上签名,由班长负责收集标识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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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现场标识管理制度

工程现场标识管理 制度 1

现场标识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仅适用于xxxx集团第x工程有限公司承担的金属结构加工、安装过程的标识管理。二标识方法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标识,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技术文件规定,标识可采用低应力钢印标识法,书写标识法,标签标识法,涂色标识法等。无论采用哪种方法标识,均不能影响产品的使用功能,当需要时,应对标识情况作以记录,但符合以下三种情况时, 不允许使用钢印进行标识。 a)厚度小于或等于6mm的钢材; b)不锈钢和有色材料; c)低温产品用钢; 除此之外,还可使用施工记录进行标识。三物资标识 3.1钢材的标识 3.1.1钢板的标识采用书写标识与涂色标识相结合的方法。在 2

钢板的两端用白色标识出其规格、材质、批号、厂家等,若是成捆到货,在最上一张标识。钢板在分割或打捆时进行标识移置。为区分合金钢板与普板的区别,对合金板进行色标,具体见附表-1; 3.1.2型钢同钢板标识基本一致; 3.1.3钢管标识与钢板标识方法基本一致。 3.2配件标识 3.2.1法兰标识,采用钢印、色标、标牌相结合的办法,到货法兰钢印作为原始标识,色标作为直观识别材质标识,具体色标见附表-1,库存法兰应有标签标识; 3.2.2弯头的标识采用书写标识,表明规格型号、材质,为直观区分材质,用色标作为辅助标识,色标规定见附表-1; 3.2.3螺栓标识,用标签和色标相结合的方法,将颜色涂在螺栓两端具体规定见附表-1; 3.2.4其它不便直接标识配件用标签标识,材质直观区分用色标标识。 3.3其它物资本体有出厂原始的不再对其本体做重复性标识,如有出厂铭牌、出厂钢印、其它出厂标记。 3.4标识控制 1、物资的具体参数标识与材质单、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编 号一致; 2、合格证编号的具体方法; 3

看板管理

看板管理 (一)看板管理的基本原理 看板管理是日本丰田汽车公司创造的具有独特风格的生产控制方法。它是把传统的由前工序向后工序送货的制度改为由后工序向前工序去取货的制度,并且通过看板把前后工序联系起来。所谓看板就是记载由前道工序应生产的零件号、零件名称、数量、运送时间、地点、运送容器等内容的卡片或其他形式的信息载体(例如不同颜色的灯光、小球、小牌等)。前道工序根据看板所提供的信息,只在必要的时间生产后续工序所必需的工件。这样,就把整个生产系统真正组织成为由产出决定投入的闭环系统,从而把在制品的储备量压缩到最低限度,加速了流动资金周转,充分利用了人力、设备,提高了生产效率 (二)看板分类 生产中使用看板的形式很多,应根据实际需要而定。按看板在现场的使用途径和目的,看板可以分为现场看板和行政看板两大类,其下又可细分。 看板的分类与内容 (三)看板管理的使用规则和作用 1.使用规则 看板是实现准时生产的工具。在使用中要坚持下道工序向上道工序提取零部件,各道工序尽可能做到在必要的时候只生产一件、只传送一件、只储备一件,用最后装配工序来调节平衡全部生产。出现问题,必要时宁可中断生产,采取措

施解决,决不积压储备。要做到看板同实物一起运动,下一道工序带着看板到上一道工序领货,上道工序只根据看板的种类和数量要求进行生产,没有看板不运送、不制造,不合格的零件、毛坯不准挂看板。 2.作用 (1)严格控制了生产进度; (2)看板任何时候都与实物一起移动,生产管理者和员工只要通过看板,就可直接了解生产情况,及时发现生产中的问题; (3)由于前后工序都必须严格按看板规定的时间和数量取货和生产,因而可以对在制品实行最有效的实物管理,杜绝在制品账实不符、过多或不足的可能;(4)由于看板作为生产中的原始凭证记载了必要的生产信息,因而看板就成了准确传递信息、保持信息流畅的有力工具。 (四)看板的编制 1.现场布局看板的编制 (1)内容提要。安装在电梯门或车间入口,其内容包括现场的地理位置图。现场的总体布局,如车间、生产线的具体位置、内部主要通道及重要设备布局。必要时对各种图例和内容做出解释,标出观图者所处的位置。 (2)格式样式。 现场布局看板格式样式 2. 工作计划看板的编制 (1)内容提要。一般张贴在生产车间办公场所或显要位置,如“生产计划”、“班组生产计划”、“生产实绩”、“个人生产实绩”、“出货计划”、“出货实绩”、“作息

零部件标识管理办法

零部件标识管理规定 1.目的 防止不同材质、不同检验状态产品的混用和误用,加强对重要零部件和重要过程实现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产品类别和检验状态标识。 3.职责 3.1生产部 3.1.1负责各类库存产品的标识和分区摆放。 3.1.2负责生产过程中产品加工状态的标识和《机加工工序流转卡》的填写。 3.2质量部 3.2.1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过程中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 3.2.2检验记录的保存。 3.2.3根据本规定对工作现场的标识情况进行检验,确保本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3.3 采购部 3.3.1采购部负责将技术要求发给供应商。 4. 工作程序 4.1 标识与可追溯性的基本要求。 4.1.1可提供可追溯性零件的范围。 产品编号、产品规格、材料、炉号/批号 注意、;对于零件较小,无法打印全部标识(规格、材料、炉/批号)的情况,可与技术部联系省络部分标识,标识省络的优先顺序为;炉/批号、材料、规格,其中的炉/批号、材料必须进行标识。 4.1.3 产品标识方法 铸出、锻出、打低应力钢印、电刻、腐蚀或油漆。 4.2外购零部件的标识方法(供应商负责部分)。 所有采购零件,由供应商对标识的完整性、正确性负责,且标识不得影响产品功能。具体要求如下: 4.2.1主副阀体毛坯(锻件、棒料)的标识位置、内容和方法

4.2.2 紧固件标识 4.3.1原材料标识的移植 当零件上的标记因加工等原因被去除或者破坏时,操作者必须将标记进行完整的移植。主要有: 4.3.2本厂锻件、棒料等加工 加工过程中,第一道工序车工应将锻件、棒料等原材料炉号抄到“工序记录卡中”,加工完成后,最后一道工序车工用电刻笔将所有标识移植到外圆表面上。 4.3.3外协锻件、棒料等加工 由供应商以电刻的形式,将原始的炉号、规格等标记移植到工件的外圆上。 4.3.4生产过程中“工序质量记录卡”的填写 阀门机加工操作者与检验员必须正确、完整地填写 机加工工序流转卡 球阀检验记录

产品标识标签管理制度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公司的产品以及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料的接收、工序生产、成品入库以及出厂)保持适当标识,并规定相应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以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确保合格品才能进入下一工序或出厂。 2.范围 适用于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标识的控制和可追溯性管理。 3 .职责 3.1仓管部:负责所属区或内物料(包括原辅料、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及控制,并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各种物品的标识。 3.2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标识与维持,若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时,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3.3品管部:负责组织对物料进行质量状态标识,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情况,实现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管理。 4 .定义 5.程序 5.1原料标识 原料、添加剂预混料、编织袋和标签等原辅料必须分区堆放,上锁存放,防止流失。原辅料进库后由仓管员编写《原料标识卡》,并挂上相应的堆头上,注明名称、供应商、数量、规格、进料日期等,质检员根据检验结果,在《原料标识卡》填上质量状况和使用要求。有毒有害物资必须与形成饲料的物料隔离堆放,并设有明显的安全警告性标识。 5.2.生产过程中物料的标识 5.2.1生产过程中需使用的原辅料,必须先经仓管员同意,查清楚相应的标识卡,确定是合格的原辅料后才能领用,根据领料情况填写《原料出库单》和《原料耗用日报表》以便追溯,注意必须填写清楚供应商、检验编号和数量等可追溯信息。 5.2.2在生产过程中,若完成上一工序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进入下一工序的物料,须挂上标识牌,并在标识牌上注明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和下一工序,确保信息传达准确无误。 5.2.3各种返工料必须按分类要求进行归类堆放和使用。 5.2.4 从车间拉出来的原料、半成品或成品,必须堆放在指定位置,并在叉料方向的两侧标明品种或编号、产生原因、数量、日期和班次等内容,以防误用。 5.3 成品标识

汽车零部件永久性标识规定

汽车零部件永久性标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汽车零部件上标示永久性标识的分类,塑料件、橡胶件及热塑性弹性体、复合材料部件和金属、电器件永久性标识的范围、要求、位置及出口车型海外认证零部件标识的特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新开发的汽车零部件,在产车型和已开发车型零部件按照原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QC/T 797-2008 汽车塑料件、橡胶件和热塑性弹性体件的材料标识和标记 3 术语和定义 3.1 黑匣子件:由川汽负责布置及外形的周边条件设计,并提出产品的功能要求和技术状态描述。由供应商承担内部结构设计,并对产品设计结果负责,3D数模、2D图纸、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试验要求、功能要求等技术资料需得到川汽的书面确认。供应商负责产品生产所需的工装模具、检具以及其它生产和物流器具的开发,并提供最终的符合要求的产品。 3.2 灰匣子件:由川汽负责布置及外形的周边条件设计,并提出产品功能要求和技术状态描述。由川汽与供应商共同承担内部结构设计,并对产品设计结果负责,供应商的3D数模、2D图纸、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试验要求、功能要求等技术资料需得到川汽的书面确认。供应商负责产品生产所需的工装模具、检具以及其它生产和物流器具的开发,并提供最终的符合要求的产品。设计确认后,川汽可根据装配要求与供应商修改零部件的外形装配结构。 3.3 白匣子件:由川汽负责进行设计,并对产品设计结果负责。川汽负责向供应商提供设计结果,包括所有3D数模、2D图纸、产品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试验要求、功能要求等技术资料,供应商进行产品生产所需的工装模具、检具以及其它生产和物流器具的开发,并提供最终的符合要求的产品。 3.4 可回收利用标识:用于标识汽车部件可以回收利用的标识,其包含构成部件材料的相关信息。 4 永久性标识分类 永久性标识的标记分以下两类: a)塑料件、橡胶件及热塑性弹性体、复合材料部件;

发动机零部件标识规定

Q/YC 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YC 5025—2010 代替Q/YC 5025—2007 发动机零部件 标识规定 2010-02-06发布 2010-02-08实施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是在Q/Y 5025-2007《发动机零部件标识办法》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本标准适用于发动机零部件的标注及管理,与生产厂的产品型号(如部件)、标志、炉次、模具号等编号无关,生产厂可自行决定使用,但必须与本标准规定的标识分隔开。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玉柴股司工程研究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钟瀚。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YC 5025—2005 —Q/YC 5025—2007 。

更改记录 更改日期更改通知单编号更改标记处数更改经办人备注2010.2.21 201002011A ○a 2 钟瀚 2010.2.22 201002012A ○b 1 钟瀚 2010.3.24 201003015A ○c 1 钟瀚 2010.4.30 201004014A ○d 1 钟瀚

发动机零部件标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发动机零部件实物永久性标识的内容与构成、标识的方式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按我公司产品图样生产的自制、外协的发动机零部件。标准件亦应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Q/YC 5024 发动机零部件条码标签规范 Q/YC 5036 发动机零部件批次号出厂编号规则 Q/YC 5071 发动机主要件二维码打码规定 3 总则 3.1 发动机产品零部件的标识用来表达在生产、使用、销售、服务、信息传递等过程中识别零部件技术状态(图号)和生产状态(生产厂家、出厂编号或生产批次)等信息,实现可追溯,本标准规定的标识为永久性标识。 3.2新产生的零部件图样,应申明执行本标准的零部件标识要求,并明确标注部位,对本标准以外的标识内容(如方向、位置标记)应予以说明,产品图样的标识规定不得与本标准冲突,相同内容的重复规定以本标准为准。 3.3零部件应由最终供货的分供方负责进行标识,每一供货状态应尽可能的具有一个标识。 3.4有前、后、左、右、前左、前右、后左、后右区分的支架类零部件,分别用字母F、B、L、R、FL、FR、BL、BR表示,标注在标识的后面、下面或上面(标在后面用“-”或空格分开),如:150-A-223-FL。其它标识(如:分组标记、装配标记、配对标记、顺序号、性能等级、技术规格等)仍按图样或有关规定执行。 3.5生产厂自行规定的工号、铸号、炉次、模具号等标识内容,生产厂可自行决定使用,但不得与本标准冲突。标识时必须与本标准的标识分隔开。生产日期符合Q/YC 5036规定。 3.6“YC”标志按附录B执行。标志可按比例放大和缩小,但黑白模式标志的最小宽度应≥8mm,反白模式标志的最小宽度应≥10mm。 3.7实物上打二维码的零件,二维码标识的要求按Q/YC 5071执行。二维码的标识不影响本标准的规定。 4 标识的方式及要求 4.1 标识方式 4.1.1 生产厂应依据零部件体积或面积、材料等的不同,以及生产厂家所具备的工艺技术条件选用标识的方式。在产品开发过程中供需双方应确认标识方式。 4.1.2 标识方式可采用铸印、打印、压印、腐蚀、电刻、喷涂(油漆、喷墨)、烫印、标牌、永久性标签等各种方法进行。一般应优先采用铸印、打印、压印、腐蚀、电刻等方式。 4.1.2.1外露金属件一般应优先采用铸印、打印、压印等方式。 4.1.2.2外露塑料件一般应优先采用铸印、喷涂等方式。 4.1.2.3非外露件应优先采用铸印、打印、压印、腐蚀、电刻等方式。 4.1.2.4采用打印、压印时,字深应不小于0.2mm,采用铸印时,字高应不小于0.3mm。

医院标识标牌制作标准规范

医院标识标牌制作标准 规范 医院标识系统工程项目包括:医院标志设计,入口处导示牌,建筑楼体及楼顶LED发光字制作,服务台牌、环境指示牌制作,室内环境导向牌设计,门牌吊牌设计,设备功能牌、平面图牌、宣传栏、楼层索引牌,停车场导视牌、收银处、楼层牌、消防疏散图、科室牌、悬挂式灯箱,中西药等标识、温馨提示标语牌、药价总索引牌、医疗功能介绍牌、公告栏、LED显示屏。 第一条医院引导标识是医院现代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引导标识的设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市辖区内一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在实施新建、改扩建工程和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场所双语标识(中文、英文)中参照使用。 第二条本标准所称医院引导标识工程是指设置在医院院区内门诊、急诊、病房、辅助检查、手术等病人可及空间所设置的各种具有指示性、引导性和警示性的标识和标牌。 第三条医院引导标识设计识所使用的文字应采用中文和英文两种。其英文译法按照《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通则》和《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第5部分医疗卫生》执行。 第四条引导标识如使用图形符号,其图形符号应使用国家标准图形符号。以下的图形符号可供各医院参照: 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按照国家标准——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和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6部分:通用符号和医疗保健符号执行。 2、消防安全标志图形符号。按照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执行。 3、道路交通标志图形符号。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4、安全标志图形符号。按照国家标准——安全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执行。 第二章医院引导标识设计的分类 第五条医院引导标识根据其指示功能的不同而分为一级导向标识系统、二级导向标识牌、三级导向指示牌。 第六条一级导向标识是指就医者进入医院院区后,引导就医者进入各个单体目标建筑的导向信息。一级导向基本为户外标识,主要包括: 1、医院名称标识

标识管理规定

编号:SM-ZD-60316 标识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标识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了对产品及原辅材料进行必要的标识,防止不同产品及原辅材料的混用、误用及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以及有序规范企业的各项工作,特对企业标识做如下规范,希望各部门、车间严格按此规范制定相应的标识规定并在实施中不断寻求改进,以确保企业的各项质量得到保证。 一、原辅材料的标识 1.原辅材料在仓库内应采用挂牌标签标识,标识内容应注明名称、产地、规格。如产品自带上述标识,企业不再标识。 2.原辅材料的标签标识、规格尺寸、纸克重可自选定。 二、产品状态标识 1.印刷车间、装订车间的所有半成品都应用状态标签标识,以表明所处的状态,防止混用及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 2.状态标识的分类及颜色规定: B)合格品:经检验员检验确定合格,可以转序交付的产

车间标识及宣传栏执行标准规定

广州****有限公司 车间标识及宣传栏执行标准规定 公司宣传栏是公司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展示我公司形象、增加公司文化氛围的重要阵地。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宣传栏的管理和使用,促进公司宣传栏的更新和内容的丰富,特制定本办法。 范围:全厂范围内,包括办公室及生产车间 一、宣传栏的管理和使用 1、版面要求 张贴时需统一高度,字体为宋体,大小为:150号,需要使用磁条 的,一个部门宣传栏版面内必须统一使用一种颜色的磁条,可以选 择使用20CM、30CM两种磁条,(用完时,可向总务申请领取) 2、张贴内容需定时更新,不得与实际不一致。如有署名的文件资料, 人员离职或更换时需及时更新, 3、宣传板需保持干净整洁,资料破旧时需立即更换。 4、宣传栏的检查 各部门每月指派专人对本部门范围内宣传栏进行确认,总务每月检查一次,发现内容与实际不一致或未更新时,将公布在问题点揭示栏,必要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中。 5、车间看板及标识管理 1、各部门需制定出部门人员架构图,张贴于部门宣传栏中,有人员 变动时及时更新。 2、车间内各部门设备及物品必须有标识便于区分管理,注明使用部 门及物品名称,工作台、产品栈板、台车、产品及部品架等需 在两侧张贴注明。

二、 生产现场的整理整顿 1. 地面通道线、区域划分线: A 类----黄色地板胶实线:生产车间、主通道线,工作区域的划分线; 图例: B 类----- 红色实线:不良品摆放区的划分线; 图例: C 类----明黄色与黑色组成的斜纹斑马线(450):危险区域的禁入警示线,消防通道线,凸起部位(如:路肩石等); 图例: 2 定位线 A 类-----设备的定位:所有设备与工作台的定位均用黄色四角定位线,工作台的四角定位线的内空部分注明“XX 工作台”字样; 图例: B 类-----不良品区(废弃物回收桶、箱、不良品放置架)定位:用红色线; 如果定位范围小于40cm ×40cm ,则直接采用封闭实线框定位。 图例:

景区标识牌规范标准分类及系统设计注意事项

景区标识牌规范标准分类及系统设计注意事项

旅游景点景区标识是根据游客的视觉感受,游客的游览路线,景区业态分布分类的来引导,指引游客游览。同时,景区标识分为城市旅游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和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两部分,其中旅游景区标识归纳为五大类。 一、景区总导览图及景区分区导览图 景区总导览图主要内容应有旅游景区的全部介绍文字及游览路线图,景区获得相关的荣誉、奖项或称号,如世界自然(文化)遗产、5A/4A等相关景区质量评定等级、世界(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森林公园、国家风景名胜区等。还应正确的标识出主要景点及旅游服务设施的位置,包括各主要景点、各主要旅游活动的地点、游客中心、停车场、厕所、出入口、医务室等相关的服务设施及相关的电话,如景区的咨询、投诉、救援等电话号码。

二、景区景点介绍牌 景点景物介绍牌是介绍景区主要游览内容必不可少的导览服务设施。每个景区都有景区独特的特色和吸引力,有些景点景物介绍牌壮观,形象生动、造型特别,比较直观的了解景区的特色特点;也有些景区景物牌看似平常,却能产生巨大的科学、历史、文化价值。如果没有景点景物介绍牌,或者设置不规范,游客常常无法正确的或全面了解所在景区的文化内涵及特色。无法真正的对景区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因此景点景区介绍牌尤为重要。 三、景区道路导向指示牌 道路导向标识是引导游客游览景点的重要导示牌,正确的引导游客到达功能区的最重要标识牌。安装位置在明显的无障碍区域,文字

清晰明了,容易记忆和找寻。视觉高度适中,避免出现设置位置不当遮挡观景视线,充分考虑游客的阅读习惯和视力范围。道路导向标识的设置数量要结合景区实际情况而定,过少则失去了引导游客的作用,过多则增加景区管理成本,影响景区美感。 四、警示关怀牌 景区内提示游客注意安全及保护环境等一些温馨提示牌、警戒、警示牌。 景区内提示游客注意安全及保护环境,所以需要提醒游客应特别注意的地方设置此种标牌。这类标牌又可以分为提示性标牌、警示性标牌、教育性标识牌。 提示性标牌:揭示景区规章制度,规范游客行为。设置在游客集中的地点如:休息点与主要出入口等。通过这类标牌,提醒游客注意

物料标识管理规定

物料标识管理规定版本记录

物料标识管理规定 1.目的 对公司的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材料的接收、工序生产、成品入库,直至出厂,都保持相应的标识,以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规定相应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确保合格的原料才能使用,合格的成品才能出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产品,包括进货物资,生产过程,直至产品出厂全过程标识的控制。 3. 职责 3.1 生产部 3.1.1 负责制定对生产全过程的产品标识及检验状态标识实施严格管理,若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时,生产部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3.1.2 仓库负责对所有原材料的标识控制; 3.1.3 生产车间和仓库负责对工序产品及成品的标识控制; 3.2 技术部负责产品质量跟踪活动的控制,发生需要追溯时,组织并协调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并 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 3.4 各部门应熟悉并掌握各类物品检验状态标识方法和意义,严格执行不同状态标识的规定,发现问 题及时进行追踪复查。成品仓库负责产品其标识的核对。 4.工作程序 4.1 原料仓库标识控制 4.1.1 原料仓库管理员根据《采购控制程序》进行收货,并在包装袋/桶上,用标贴的方法进行码堆标识,在检验中的原材料不贴标识或写上“待检”字样,根据原料检验报告,分别使用PASS和UNPASS 标识贴在包装袋/桶上。备料区的零头原料,可直接在所盛放的容器贴上“合格”标识及原 材料编号。根据不同物资进行分开码堆存放。 4.1.2 标识时应注明批次信息,批次编号方式为原料编号+采购批次,标识卡还应有注明原料编号、 产地、合格或到货日期、若该原料具有有效期限的,则需注明,并标明检验状态。 4.1.3 当原料被领入生产时,送料人员应在所领用的每板原料上用笔注明产品编号、生产批号、原料 名称、数量、送料日期等。 4.2 成品仓库标识控制 4.2.1 成品完工后,应在成品包装贴上批次信息,批次信息以生产指令单上为准,检验前应贴上“待检中”标识,待合格后由质量部通知产品合格,摘除“待检中”标识。 4.2.2 成品仓内经检验和试验(复检)判定合格的产品,技术部在“产品送检单”中,填写检索结果并签名。合格的存放于规定的“合格品区”内,并准予出厂;当判定不合格的成品,在没有进行适当处置之前,

标识管理制度

标识管理制度 HY/ZY7.5.3-01 1 目的 通过对产品及施工过程的适当标识,防止原辅材料混淆使用、产品的混杂及施工过程违规延续;对产品及施工过程的不同状态进行标识,防止其非预期使用或违规转序;并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及施工过程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及施工过程在接收、生产、施工、交付各阶段对产品及施工的标识。 3 职责 3.1 综合工程部负责产品及施工标识的归口管理,必要时可根据标识对产品及施工过程进行追溯。 3.2 综合工程部所属的仓库负责对采购的物资和发货的产品进行标识。 3.3 综合工程部车间负责对过程产品的标识。 3.4 综合工程部各项目部负责对施工过程的标识。 4 工作程序 4.1 产品标识方法 本公司采用的产品标识方法主要有: a)附在包装物上的标记或标牌; b)区域堆放或专用容器存放; c)印章或色笔标记等; d) 施工及验收记录中登记。 4.2 进货产品标识 4.2.1 综合工程部按《采购产品分类技术要求》采购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同时检查其标识是否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要求,防止采购过程中的混杂。 4.2.2 综合工程部对采购物资标识的符合性进行检查,对来历不明采购物资有权拒检。 4.2.3 仓库对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级、生产公司名称、公司地址、进库时间或顾客提供产品等进行登记、分类存放,并予以标识,发放时应予以记录,以便查出该批产品的用途及去向。 4.2.4 仓库有权拒收未经检验或无标识、来历不明的采购物资。

4.3 过程产品的标识 4.3.1 综合工程部凭“生产计划书”到仓库领取生产物资。仓库在发料时,领料单位应注明原材料品种、规格、生产批号或日期。综合工程部应记录过程产品的数量和质量等情况。 4.3.2 投入使用的原辅材料有包装的,应连同包装发放至生产车间,领料人可用色笔在包装物上注明批号及数量。没有包装物的原辅材料在生产过程中应分区域存放,通过填写区域标牌进行区别,严禁混品种、混等、混级、混产地、混批号。 4.3.3 同一批次不同班次生产的产品,可以在产品标识或标牌上写上本班次的代号。 4.3.4 要防止产品标识在加工或运输过程中消失或混淆,对可能消失或混淆的工序,应事先加以记录,事后及时弥补。 4.3.5 各工序的质检员应监督产品批号的使用情况,发现不填写或乱写批号的有权制止和纠正,对拒不改正的应予以记录,并报其上级处理。 4.3.6 过程产品本身的标识或单独存放的标牌上标识,必须和车间记录相一致,确保各个生产过程中做到帐(生产计划)、物(过程产品及其标识)相一致。4.3.7 各工序产品标识卡在产品入库时交仓库保管员统一收集,并及时转综合工程部存档,以便必要时迫溯。 4.4 成品的标识 4.4.1 对于打包和装箱的成品由市场部使用标签式直接在包装物上标识。 4.4.2 标签或包装物上应标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或批号、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数量、重量等内容,或按顾客需求进行标识。 4.4.3 包装后的成品按不同的品种、规格、批号分类、分区域存放,并做到帐、卡、物一致,防止成品贮存中的混淆。 4.4.4 综合工程部在发运时,应按照合同或顾客订货要求仔细核对产品的名称、数量和批号等标识。在运输过程中也应做好记录,并加以标识,保证产品准确无误地送达顾客手中。 4.4.5施工过程标识 工程施工项目的产品标识用图纸的工艺编号或设备的工艺编号,并与有关的施工记录中的标识相对应。管道焊缝应打上焊工的编号。 4.5 产品追溯性要求 4.5.1 综合工程部应定期对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进行检查。

车桥产品及零部件可追溯性标识管理规定正式版

Q/S H C Q 湖北三环车桥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HCQ108—2014 汽车车桥产品及其零部件可追溯性 标识管理规定 2014- 06 -13发布2014- 06 -15 实施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 (1) 2 引用标准 (1) 3 标识要求 (2) 4 标识管理 (2) 5 附录 A (4) 6 附录 B (5)

7 附录C (11)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汽车车桥产品及其零部件的生产、质量管理、售后服务以及主机厂的要求制定的,目的在于加强对汽车车桥产品及其零部件的可追溯性和质量控制、监督,并为缺陷产品的召回创造条件。便于主机厂准确判断故障件供应商,以防止误判误赔推委扯皮的现象;同时也便于我公司向分供商追溯、减少额外的经济损失、维护企业产品品牌形象。 本标准可作为汽车前、后桥总成设计人员规定汽车前、后桥产品及其零部件标识、工艺人员制订技术文件及市场服务人员正确判断故障件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湖北三环车桥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工艺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北三环车桥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工艺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金刚戴炳海肖渝邴浩金永洪徐华斌。

汽车车桥产品及其零部件可追溯性标识的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车桥产品、零部件的标识在图样上和实物上的标识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本公司生产的汽车车桥产品及外购的有追溯要求的零部件。 本标准不适用于外购通用紧固件、轴承等标准件,但本标准有规定的除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斟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同时也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修改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均适用于本标准。 GB 16735-2004 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 3 术语和定义 3.1 批次号:在一致条件下制造出同一规格型号的一定数量产品的投产批号。3.2 批次:生产批号标识应能识别生产年、月、日(包括班次)或其他特殊过程的批次区分。 ——原材料批:每次采购的原材料应视为一个批次。 ——采购零件批:一个交付单元应视为一个批次,供应商能证明分别交付的零 件来自同一生产批次的情况除外。 ——制造批: a. 若为连续生产的产品,每天或每班次生产的数量应视为一个批次。 b. 同一时期按相同生产方法生产一定数量的零件,相应时期生产的零件数应视为一个批次。 c. 当原材料、制造设备或是生产系统发生变更时,变更后生产的零件应视为一独立批。 d.根据订单生产时,同一批原材料,同样的工艺,同样的员工,同时制造,产品质量相同,应视为一个批次。 4 标识要求

标示牌技术规范说明

标示牌 一、分类及使用范围 安全标志分为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禁止标志和其他标志五大类型。见表1。 表1 安全标示牌分类及使用范围 类型使用范围基本形式图例 警告标志用于可能发生危险的环境。如:“止步高压危险”、“当心触电”、“当心坑洞”、“当心滑跌”等。 禁止标志用于禁止人员不安全行为。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禁止跨越”、“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等。 提示标志用于向人员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如“在此工作”、“从此上下” 指令标志用于强制人员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如“必须戴安全帽”、必须系安全带“、必须戴防护手套”等。 其他标志限速标志:在变电站场所内限制交通运输车辆的速度。 限高标志:在车辆行驶高度受限的地方。

退运设备标志:运行场所中已退出运行而未及 拆除的设备。 安全距离标志:适用于对正常活动范围内工作 人员与带电设备需要保持安全距离的场所。 导向标志:电缆线路隧道内指示出口的方向。 警示色标志:适用于公路旁有可能被车辆碰撞 的杆塔。 二、技术要求 1、安全标示牌应有衬边。除警告标示牌边框用黄色勾边外,其余全部用白色将边框勾一窄边,即为安全 标志的衬边,衬边宽度为标志边长或直径的0.025倍。印刷技术选用:丝网印刷技术、打印机打印。 2、材质要求: 标志一般选用不锈钢板、铝合金板、塑料等耐久性材料,亦可选用透明材料和0.8mm以上厚的铝板,覆白底反光膜,或聚乙烯反光胶带。。 有触电危险的作业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 对防火有要求的采用不燃材料,否则应在其外面加设玻璃或其他不燃透明材料制成的保护罩。 特殊场合使用的标示材料应符合有关规定。 3、颜色要求 安全标示牌所用的颜色应符合表2标准色的要求。 表2 标准色 类型标准色要求图例字体颜色

景区标识管理制度流程

1.0 目的 建立乐园中、外文标志牌,规范旅游乐园标志牌设施,形成乐园完善的标识系统。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乐园所有标识系统。 3.0 管理职责 2)设计原则。设计理念要体现人性化,设计内容要规范化,设计风格要与环境相协 调,导览标志种类和功能要系统化。 3)设计依据。导览标志设计要依据乐园对表达其经营管理理念和定位的要求、旅游者对旅游线路及内容的要求、乐园室内外环境条件、导览标志的表达方式和导览 标志的导向分类原理进行。 4.2.2 设计程序

1)概念设计程序:根据乐园整体环境、形象及宣传定位,制定导览标志的格调、档 次,选择专业机构对其系统进行规划设计。 2)条件设计程序: 根据乐园旅游线路游客流量评估及预测绘制导览图;根据导览图按分级引导原理进行导览标志布点定位;根据导览图、分级引导原理及实际环境需要,进行导览标志规格大小定位;根据分级引导牌的规格及实际文字图形内容需要进行版式设计,确定排版风格;根据实际版式风格套入实际文本及图形,并 5)警示忠告标志。乐园必须在相应显要位置以牌示形式给游人以警示忠告,含安全警示、友情提示、公益提议等,必要地带需设置安全须知牌并明示乐园内可能发生危险的地带、乐园所采取的防护措施、需要游客注意的事项。 6)管理说明标志 a)游客提示牌:要提示乐园所执行的国家有关自然环境保护、动植物保护、文物 保护等法律规章,以及相应的区域,明确受法律规章约束的行为。

b)乐园界线牌:要明确位置、界线走向、以及返回服务设施的方向和距离。 c)乐园工作区(非游览区)标志牌:应明确位置和范围。 4.2.4 设计尺寸 1)形体尺寸。要视乐园环境实际需要以及游客浏览距离和建筑构造特征而制定比例, 并视其功能性而制定大小。 2)文字尺寸。要根据标志设置现场规格因素来确定视觉认知距离,进而确定其实际 要素有机搭配;整体信息传达能够产生强烈的吸引力,给游客带来视觉冲击效果。5)导览标志所使用的图形符号要遵循《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GB/T 10001系列标准),自行设计标志图形符号需遵循《标志用图形符号的视觉设计原则》(GB/T 14543-93)与《标志用图形符号的制订和测试程序》(GB 12103-1990),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满足GB/T 20501系列标准。 4.2.7 材料设计

消防标识标牌参考标准模版本.doc

消防安全标志图例第一部分:提示类标志 序号标志图例名称 1 消防手动报警按 钮标志 2 消火栓起泵按钮 3 发声警报器标志 4 消防水带标志 5 地下消火栓标志 6 地上消火栓标志 防火卷帘按钮标7 志 8 防火门标志 9阀门状态表示牌 设置说明 设置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附近,标 明名称和使用方法。 设置在室内消火栓附近,标明名称 和使用方法。 设置在发声警报器或其启动装置附近。 设置在消防水带附近位置。 设置在室外地下消火栓附近或墙面上,标明名称和位置。 设置在室外地上消火栓附近或墙面上,标明名称和位置。 设置在防火卷帘按钮旁边,标明操 作方法。 设置在防火门附近或上面,提示常 闭防火门保持关闭(结合单位实际,标识既可为横向、也可为纵向)。 设置在阀门上,提示阀门应该保持 的状态

10屋顶水箱标志 11 消防水池标志 12 灭火设备标志 13 室内消火栓标志 14 灭火器标志 设有安全警报系15 统的安全出口标 志 16 报警阀组标志 17 末端试水标志 18 机械排烟口标志19 正压送风口标志20 消防稳压泵标志21 火警电话标志设置在消防屋顶水箱醒目位置,标 明容积、维护保养责任人。 设置在消防水池醒目位置,标明取 水口、容积、维护保养责任人。 设置在灭火设备附近,标明灭火设 备位置。一般搭配其他文字说明。 设置在有外装的室内消火栓箱盖上 设置在灭火器或灭火器箱上方 设置在设有安全警报系统的安全出 口门上 设置在湿式报警阀组附近,标明测 试方法。 设置末端试水装置附近,标明测试 和操作方法等。 设置在机械排烟系统的排烟口、排 烟阀附近适当位置,标明禁止遮挡。设置在机械防烟系统的正压送风口附近适当位置,标明禁止遮挡。 设置在消防稳压泵附近,标明稳压 泵注意事项和稳压泵的位置。 设置在显著位置或者报警电话附 近,标明在发生火灾时报警电话。

安全警示标识管理办法

安全警示标识管理办法发行版本:D 文件编号:LY04/HSE-08-05页码:1/4 1 目的 为了认真执行安全标志标准,加强标志的采购、适用、维护和管理,发挥安全标志的警示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生产现场及办公场所安全警示标识规范使用的管理内容及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锦州燃气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单位。 3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然而,鼓励根据本办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安全标志》(GB 2894-1996) 《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92)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4 术语 安全标志: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及符号及文字构成的,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记。 分为禁止标志、指令标志、警告标志和提示标志。 5 职责 5.1 安保部负责对厂安全警示标识实行归口管理。负责厂安全警示标

识设置、配置的审批、采购发放、监督检查,并填写安全标志设置清单。 5.2 各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标识的具体管理(包括安全标志的计划设置和日常管理、使用及维护等)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安全标志牌应设置在醒目和现场危险部位与安全警示相对应的位置,使作业人员和相关人员注意并了解内容。 5.2 安全警示标识的分类 5.2.1 安全标志牌: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和文字构成。具体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 a)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b)高毒作业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设备; c)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应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5.1.2 安全标示牌:用以说明危险部位的名称、危险性、防范措施、应急措施等内容的标牌。 5.1.3 消防安全标志牌:用以标注有关消防设施、器材的标牌。 5.1.4 厂内或办公楼内平面图和进厂、楼须知牌:标示出危险区域、安全区域、警戒区域、紧急情况下的安全通道、设施、设备、人员安全

汽车零部件永久性标识规定

汽车零部件永久性标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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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部件永久性标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汽车零部件上标示永久性标识的分类,塑料件、橡胶件及热塑性弹性体、复合材料部件和金属、电器件永久性标识的范围、要求、位置及出口车型海外认证零部件标识的特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新开发的汽车零部件,在产车型和已开发车型零部件按照原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QC/T797-2008 汽车塑料件、橡胶件和热塑性弹性体件的材料标识和标记 3 术语和定义 3.1黑匣子件:由川汽负责布置及外形的周边条件设计,并提出产品的功能要求和技术状态描述。由供应商承担内部结构设计,并对产品设计结果负责,3D数模、2D图纸、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试验要求、功能要求等技术资料需得到川汽的书面确认。供应商负责产品生产所需的工装模具、检具以及其它生产和物流器具的开发,并提供最终的符合要求的产品。 3.2灰匣子件:由川汽负责布置及外形的周边条件设计,并提出产品功能要求和技术状态描述。由川汽与供应商共同承担内部结构设计,并对产品设计结果负责,供应商的3D数模、2D图纸、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试验要求、功能要求等技术资料需得到川汽的书面确认。供应商负责产品生产所需的工装模具、检具以及其它生产和物流器具的开发,并提供最终的符合要求的产品。设计确认后,川汽可根据装配要求与供应商修改零部件的外形装配结构。 3.3 白匣子件:由川汽负责进行设计,并对产品设计结果负责。川汽负责向供应商提供设计结果,包括所有3D数模、2D图纸、产品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试验要求、功能要求等技术资料,供应商进行产品生产所需的工装模具、检具以及其它生产和物流器具的开发,并提供最终的符合要求的产品。 3.4可回收利用标识:用于标识汽车部件可以回收利用的标识,其包含构成部件材料的相关信息。 4永久性标识分类 永久性标识的标记分以下两类: a)塑料件、橡胶件及热塑性弹性体、复合材料部件;

医院标识标牌制作标准规范

医院标识标牌制作标准 规 医院标识系统工程项目包括:医院标志设计,入口处导示牌,建筑楼体及楼顶LED发光字制作,服务台牌、环境指示牌制作,室环境导向牌设计,门牌吊牌设计,设备功能牌、平面图牌、宣传栏、楼层索引牌,停车场导视牌、收银处、楼层牌、消防疏散图、科室牌、悬挂式灯箱,中西药等标识、温馨提示标语牌、药价总索引牌、医疗功能介绍牌、公告栏、LED显示屏。 第一条医院引导标识是医院现代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医院引导标识的设置,依据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市辖区一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在实施新建、改扩建工程和规医疗卫生服务场所双语标识(中文、英文)中参照使用。 第二条本标准所称医院引导标识工程是指设置在医院院区门诊、急诊、病房、辅助检查、手术等病人可及空间所设置的各种具有指示性、引导性和警示性的标识和标牌。 第三条医院引导标识设计识所使用的文字应采用中文和英文两种。其英文译法按照《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通则》和《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第5部分医疗卫生》执行。 第四条引导标识如使用图形符号,其图形符号应使用国家标准图形符号。以下的图形符号可供各医院参照: 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按照国家标准——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和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6部分:通用符号和医疗保健符号执行。 2、消防安全标志图形符号。按照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执行。 3、道路交通标志图形符号。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 4、安全标志图形符号。按照国家标准——安全标志(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执行。 第二章医院引导标识设计的分类 第五条医院引导标识根据其指示功能的不同而分为一级导向标识系统、二级导向标识牌、三级导向指示牌。 第六条一级导向标识是指就医者进入医院院区后,引导就医者进入各个单体目标建筑的导向信息。一级导向基本为户外标识,主要包括: 1、医院名称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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