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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例新生儿死亡原因分析

37例新生儿死亡原因分析
37例新生儿死亡原因分析

新生儿死亡原因分析

1.2死亡原因常见死亡原因依次为窒息因素、感染、出血性疾病、畸形及产科因素等。

1.3死亡与日龄的关系不同的日龄的新生儿死因也不同,24小时死亡的新生儿死因依次为窒息因素、出血性疾病、早产因素、感染性疾病、早产因素、畸形及产科因素等。七天内死亡的新生儿窒息因素:

感染性疾病、出血性疾病、早产。7天至28天死亡原因感染性疾病(感染性肺炎、新生儿败血症、化脑)。畸形、胆红素脑病。

1.4死因与胎龄的关系本组资料:

早产儿的胎龄为29+5~36+5周,死因依次为窒息性因素、出血性因素、感染性因素、畸形;足月儿胎龄为37+1~41+6周,死因依次为窒息性因素、感染性因素、出血性因素、畸形、产科因素:

过期产儿的胎龄为42+4周,死亡主要是窒息因。

1.5新生儿死亡时间构成:

早期新生儿死亡(出生7天内)死亡率明显高于晚期新生儿死亡(7~28天内的死亡)。

1.6新生儿死亡率的性别构成:

男性新生儿死亡明显高于女性新生儿。

1.7新生儿死亡地点:

农村及外地务工人员与城市相比有明显的差异

1.8新生儿死亡顺序分析前六位新生儿窒息;早产低体重、生理缺陷、新生儿肺炎、先心病、颅内出血

1.9新生儿生理缺陷分析:

消化道畸形占首位,其次神经系统

1.0早产低体重主要死因为;NRDS、新生儿肺炎、坏死性小肠结肠炎(NEC)、肺出血、颅内出血。

2.1早产儿死亡的主要原因:

早产儿由于各种原因在未成熟前分娩出优质及时的医疗保健服务,对于早产儿的生存尤为重要,因此进一步孕期和围产期的保健,加强高危妊娠的筛选和管理早期实施干预措施(如有计划的使用地塞米松促使胎肺成熟)可有效的降低早产儿死亡率。

2.21.新生儿窒息的原因:

定义是指出生后一分钟尚不能建立有效规则的自主呼吸,其发生率达

3%~10%是新生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严重时可并发一系列神经精神症状

2.新生儿窒息多为宫内窒息的延续,孕母妊娠期异常因素可造成胎儿宫内缺氧,因此要加强孕期保健定期产期检查,教会孕母的自测胎动。使用听诊器听胎心发现问题及时就诊,同时加强产科新生儿科医生协作,共同真确开展新法复苏。加强复苏后的新生儿监护以降低新生儿死亡率。

。3.新生儿窒息系胎儿和新生儿在宫分娩时缺血缺氧所致,是围产儿死亡和脑损伤的主要原因并且缺氧时间越长脑部损伤越严重,病死率及后遗症发生率越高。4.新生儿窒息的原因多为综合原因,分为胎儿自身原因产时因素母体因素。

5.新生儿窒息的解决对策:

1.正确处理产程降低新生儿窒息的死亡率.

2.正确处理新生儿窒息的宫内窘迫.

3.有效控制早产儿.

4.脐带因素是新生儿窒息的另一个高危因素.

2.3新生儿期是一个特殊时期,死亡率非常高占婴儿死亡率的60%本组分析表明:

窒息性因素是新生儿第一位的死因39例(52.6%),轻度窒息12例,中度窒息27例.用其他资料参考为高,以羊水和胎粪吸入综合征最多见,其次数为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切多于1周内死亡,新生儿窒息在产科的发病率仍然较高,缺氧缺血性脑病是新生儿窒息的严重并发症,是足月儿脑损伤的最常见的原因.

2.4新生儿的免疫功能无论是细胞免疫体液免疫度处于未成熟的状态,生后7周~28周内感染性病因为主要因素,以感染性肺炎和新生儿败血症为最多见,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人们保健意思的提高,

3新生儿呼吸窘迫时由于直接或间接原因导致呼吸功能异常,使肺脏不能满足机体代谢的气体交换需要,造成动脉血氧分压下降和/或二氧化碳潴留因此保持新生儿呼吸道通畅,第一口呼气前清理干净呼吸道,避免吸入综合征的发生.有效控制肺部感染,对于早产儿可行产前激素的应用,对生后有发生肺透明膜病危险的患儿,可予肺泡表面活性物质促进肺脏有效通气换气功能,合理有效地使用呼吸机,改善呼吸功能,争取时间度过危机。

新生儿死亡中因早产儿出血性疾病占的比例较高。早产儿脑室膜下存在者发达的胚胎生发层组织,因而易发生颅内出血,出生胎龄越小体重越轻,其死亡率及并发症发生率越高,尤其是及低出生体重儿死亡率越高,主要的死亡疾病中肺出血和颅内出血占绝大部分,但是在早产儿中,肺透明疾病的发生率在逐年减少,可能与早期给予促胎肺成熟和保胎等早期敢于有关,引起早产儿的主要原因是分娩期出血、中毒妊高征、脐带打结、胎膜早破及胎位异常等产科因素。因此,积极对孕妇宣传孕期保健,加强产前检查,早期干预,防止早产,可降低其发生率和死亡率。

综合上述,降低新生儿死亡率必须从围产期做起,加强产前检查,提高产科质量,提高各级产科及新生儿医生复苏的技能,提高新生儿复苏后检测护理水平,把好新生儿关,改善新生儿监护环境,以减少新生儿感染疾病的发生,从而降低新生儿的病死率。

4.常见的新生儿死亡疾病:

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症(NRDS)

是由于新生儿肺发育不成熟缺乏肺表面活性物质(PS)所引起的,也发生于糖尿病母亲的婴儿、及破腹产早产儿、宫内窘迫和出生是窒息做好孕期保健预防早产。宫内窘迫和分娩窒息式预防的要点。X线显示为“白肺”肺表面活性物质有(固尔苏、沐舒坦)治疗本病疗效显著

2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HIE)

由于各种围产期因素引起的缺氧和脑血流减少或暂停,而导致胎儿和新生儿的脑损伤。是新生儿窒息的严重并发症,是足月儿脑损伤的最常见原因,围产期缺氧与胎儿在宫内环境及分娩过程有关系,产时窒息发生本病的主要原因。加强围产期的检测预防宫内窘迫提高产科的质量。

3胎粪吸入综合征(MAS)是指胎儿在宫内或分娩过程中将胎粪污染的羊水吸入呼吸道而引起的一组临床征侯群。以足月儿和过期儿多见,偶尔也有早产儿。是由于低氧血症刺激呼吸中枢出现喘息样呼吸。故羊水吸入呼吸道,所以预防重点是正确处理胎儿宫内窘迫,分娩时及时清理各管内分泌物。

4新生儿肺炎、新生儿败血症等感染性疾病分别位于死因下降,是因为与合理使用抗生素有关。故提高新生儿护理水平质量有关。

5新生儿出血征:

对维生素K缺乏日益重视,强调新生儿维生素K的预防性治疗。6坏死性小肠结肠炎(NEC)是新生儿时期常见的严重疾病,病死率较高,本病常发生与生后2周内的新生儿以早产儿低体重儿发病率高。以腹胀、腹泻、呕吐、便血为主要特征。感染因素和饮食因素也是造成坏死性小肠结肠炎的病因之一。

遇到新生儿出现腹胀、胃潴留等,不论有无放射线征,均应怀疑NEC即应开始进行治疗。

(禁食水静脉补充液体维持营养选择有效的抗生素。

新生儿童死亡报告卡及新生儿评审模板

附件2 儿童死亡报告卡 填报单位填报人填报日期______________ 死因分类编号 01 痢疾 13 其他消化系统疾病 25 交通意外 02 败血症 14 先天性心脏病 26 意外窒息 03 麻疹 15 神经管畸形 27 意外中毒 04 结核 16 先天愚型 28 意外跌落 05 其他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17 其他先天异常 29 其他意外 06 白血病 18 早产或低出生体重 30 内分泌、营养及代谢疾病 07 其他肿瘤 19 出生窒息 31 血液及造血器官疾病 08 脑膜炎 20 新生儿破伤风 32 循环系统疾病 09 其他神经系统疾病 21 新生儿硬肿症 33 泌尿系统疾病 10 肺炎 22 颅内出血 34 其他 11 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23 其他新生儿病 35 诊断不明 12 腹泻 24溺水

新生儿死亡评审分析报告 编号:省市(地)县(市、区)病历号 评审组级别:(1)省(2)市(地)(3)县(市、区) 评审专家签名:、评审组长签名:卫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卫计行政主管部门盖章:评审日期:年月日本报告由评审组完成。应包括以下四部分内容: 一.新生儿死亡诊断及诊断依据 (a) 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情况,依据: (b) 引起(a)的疾病或情况,依据: (c) 引起(b)的疾病或情况,依据: (d) 引起(c)的疾病或情况,依据: 根本死因: 二.新生儿死亡相关因素分析 应包括:诊断与处理、辅助检查、护理、操作、病历记录、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设备、药品、规章制度、科室协调、仪器设备维修、设备运转、病历管理、重症抢救组织等方面。 三.评审结论:以首次就诊的医院(包括出生医院)作为评估起点。 1.该新生儿死亡为:(1)可避免(2)创造条件可避免(3)不可避免 2.详细描述理由: 四.建议 根据评审结论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

新生儿死亡评审规范---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会

新生儿死亡评审规范 (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为提高对新生儿的医疗保健水平,降低新生儿死亡率,特制定本规范。 新生儿死亡评审是通过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对死亡新生儿病例的诊断、治疗、转诊、喂养及护理等环节进行系统回顾和分析,发现在管理和技术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 一、评审目的 (一)明确新生儿死亡的原因,分析导致新生儿死亡的相关因素。 (二)发现在医疗保健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推广应用相关的技术服务规范。 (三)完善产科与儿科的合作,提高产科和儿科的医疗保健服务质量。 (四)提出降低新生儿死亡率的干预措施。 二、评审范围 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内死亡的新生儿病例。 (一)县(市、区)级评审:对发生在本辖区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全部新生儿死亡病例进行评审。

(二)市(地)级评审:对发生在辖区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疑难、典型及有共性的病例进行评审。 (三)省级评审:进行专题和疑难病例评审。 三、评审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1.负责组织管理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 2.成立本辖区内新生儿死亡评审组。 3.提供和保障新生儿死亡评审所需的专项经费。 4.及时反馈评审结果,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新生儿死亡评审总结报告。 5.组织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指导技术服务规范的实施。 (二)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责 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1.县(市、区)级妇幼保健机构 (1)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收集和管理本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填写的《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死亡调查表》(以下简称“死亡调查表”,见附件1)和《儿童死亡报告卡》(以下简称“死亡报告卡”,见附件2)。 (2)组织评审组专家对本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所有新生儿死亡病例进行评审,并收集评审组负责完成的“新生儿死

新生儿死亡评审制度

新生儿死亡评审制度 新生儿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文化、教育和医疗保健水平的重要指标。掌握新生儿死亡资料的根本目的,在于减少新生儿死亡,保护新生儿健康。并为制定新生儿生存,保护战略措施提供依据。 一、新生儿死亡报告评审组织 1、成立南丰县新生儿死亡评审领导小组,聘请县直医疗机构儿科、内科、外科、产科、麻醉、保健等专家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所。 2、县直医疗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新生儿死亡报告工作 3、各单位均应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 二、新生儿死亡报告评审对象 1、凡发生在本辖区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全部新生儿死亡者。 三、新生儿死亡报告评审程序 1、城市:由各医疗保健单位报→县级妇幼保健所。 四、新生儿死亡报告内容 1、新生儿死亡调查表和死亡报告卡,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填报,一式二份,县妇幼保健所留存一份,上报市一份。 2、新生儿死亡评审分析报告,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组织评审专家对本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所有新生儿死亡病例进行评审,并收集评审组负责完成的“新生儿死亡评审分析报告”,一式二份,留存一份,上报市一份。 3、新生儿死亡总结报告,各县妇幼保健机构填写,一式二份,留存一份,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上报市。 五、新生儿死亡报告时间 对发生在本医疗保健机构的所有新生儿死亡及时填写“死亡调查表”及“死亡报告卡”(7天内),并在规定时间内交至辖区内县妇幼保健机构,同时完成院内新生儿死亡病例讨论”(7天内)。 六、新生儿死亡评审程序及时间

1、每季度评审一次,分别在每年的7月、10月、1月、4月15日前完成所有新生儿死亡评审,并将所有的“新生儿死亡调查表”、“儿童死亡报告卡”、“评审分析报告”、“评审总结报告”在评审后2周内各2份上报给抚州市妇幼保健院。 七、评审结果分类 第一类:可避免死亡。根据当地医疗保健设施、技术水平及个人身心状况是可以避免的死亡,但因某一环节处理不当或失误而造成的死亡。 第二类:创造条件可避免的死亡。由于当地医疗保健设施、技术水平尚未达到应有的水平,或因个人、家庭经济困难或缺乏基本卫生知识而未能及时寻求帮助造成的死亡,这些死亡可因改善上述条件而避免发生。 第三类:不可避免死亡。当前本省医疗保健技术水平尚无法避免的死亡。 八、评审新生儿死亡死亡因素分类 按照三个环节、四个方面,将评审死因分类填表。 1、三个环节 (1)个人、家庭和居民团体,即非正式保健系统。 (2)医疗保健系统,即正式的有组织的医疗保健机构。 (3)社会其他部门的影响,即社会经济保健系统因素,如部门之间的政策和计划安排、社会经济变动趋势等,包括政府决策机构、交通、通讯、教育等部门。 2、四个方面 (1)知识技能方面的问题:缺乏处理问题所必须的知识技能。 (2)态度方面的问题:缺乏责任心及必要的工作热情和愿望。 (3)资源方面的问题:资源不足或使用不当,地理、自然条件方面的限制等。 (4)管理方面的问题:医疗保健机构内的某些制度不完善,各相关科室配合不协调、管理紊乱等问题。 九、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内容:(1)新生儿死亡的死亡数;

死亡赔偿金常见案例整理

死亡赔偿金常见案例整理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侵权责任法》的颁布,使得人身损害案件中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有了明确依据。但赔偿案件解决后,死者亲属之间因赔偿金的分割问题引起的纠纷却不断增多。实践中一般都依据继承法中关于遗产的规定或婚姻法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适用法律。但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以及死亡赔偿金如何分割有自身特点,对这个问题应进行更为细致的剖析。以下,由兰州知名交通事故赔偿委托律师介绍了死亡赔偿金的一些常见死亡案例处理。 常见案例 案例一,王某因建筑事故死亡,其妻以死亡赔偿金属夫妻的共同财产为由要求全部占有,分家另居的王某的父母则以死亡赔偿金属儿子的遗产为由,要求按继承关系分割。 案例二,李某因矿难死亡,赔偿款19万余元,由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李某父母及女儿的生活费三部分组成。李某的父母担心儿媳再嫁,要求全部掌控赔偿款,提出若儿媳不离开李家,每年给儿媳3000元,若离开李家再嫁,就不给了。理由是,19万元赔偿款中不含赔给儿媳的任何项目。 案例三,张某因交通事故死亡,他的已出嫁的女儿要求按遗产继承分得部分死亡赔偿金。他的儿子和儿媳认为死亡赔偿金属家庭成员的共同收入,死者女儿出嫁后已不是家庭成员,不应分得。 案例四,李某因工伤死亡获得赔偿,生前欠王某2万元,王某要求李某家属以死亡赔偿金偿还债务。李某的家属认为死亡赔偿金是对家属的补偿,不是李某遗产,拒绝还债。 上述案例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诉讼双方都从与死者的身份依附关系出发,以与身份依附关系相联系的法律支持诉求。死者父母与死者配偶发生诉讼的,其父母从血缘关系出发以继承法为依据,其配偶则从夫妻关系出发以婚姻法中夫妻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分配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分配 近年来,亲属间因死亡赔偿金的分割纠纷越来越多。由于我国相关法律对死亡赔偿 金的分配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法官对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分配也存在分歧,导致判决结果的不统一,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判决的公信力。本文试图通过对死亡赔偿 金性质的分析,阐述死亡赔偿金分配的权利主体及分配原则。希同大家共勉。 一、死亡赔偿金的性质 1993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次使用了“死亡赔偿金”这一法律概念。此前,我 国法律对人身损害赔偿范围规定明显过窄,死亡赔偿金的概念没有明确。1994年《国家赔 偿法》较为具体地规定了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2002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将死亡赔偿金与残疾赔偿金规定为精神损害抚慰金。2001年,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将死亡赔偿金 界定为“精神损害抚慰金”。该解释第九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 精神抚慰金。”证明我国立法采纳的是扶养丧失说。该学说是指在计算各种损失时应以被 扶养人丧失的生活来源作为计算的依据。基于此种学说,在受害人死亡后,其生前依法定 扶养义务供给生活费的被扶养人因此而失去了生活来源,赔偿义务人对此就予赔偿,但赔 偿的范围仅是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即只对受害人的继承人造成的具体的、直接的、积极的 财产损失进行赔偿,除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外,不承认有其他财产损失。对于因受害人死亡 而导致家庭的整体收入减少,因其属于抽象的、间接的、消极的财产损失,而未被纳入 “扶养丧失说”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 2003年,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受 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 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此时,死亡赔偿金性质已经不是精神损害赔偿,而是一种财产性的损害赔偿,说明最高法院摒弃“抚养丧失说”,采用“继承丧失说”。“继承丧失说”是指在计算死亡赔偿的各种损失时,应该以受害人死亡导致的家庭整体收 入减少的收入作为计算的依据。这是因为,受害人的个人收入并非全部用于个人消费,除 其中个人消费部分以外,其余的收入应当用于家庭共同消费或者家庭积累。受害人因人身 损害死亡,家庭可以预期的其未来生存年限中的收入因此丧失,实际是家庭成员在财产上 蒙受的消极损失。依据损害赔偿法原理,消极损失同样应当予以赔偿。由此可见,采用 “继承丧失说”比“扶养丧失说”更容易保护受害人及其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笔者试从以下四个方面对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加以分析:

印度婴幼儿死亡率是中国的三倍

英国慈善组织“救助儿童”周一发表的报告指出,全世界新生儿死亡总数当中,印度占据五分之一。 该组织的负责人托马斯·尚迪(Thomas Chandy)说,印度政府为全民提供基础医疗保健的措施并没有改变婴儿仍然面临的“惨痛真相”。 拯救儿童撰写的这份报告名为“让每一个孩子都有生存的机会”。报告的依据是从14个国家搜集来的调查结果。 政府应改变态度 报告说,每一年全世界有200万婴儿在出生24小时之内夭折,相当于每15秒钟一个。而印度的儿童死亡状况更加糟糕,每1000名新生儿中就有72人死亡,这个比例超过印度的邻国,比如孟家拉国。 报告还说,每一年,印度有200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之内夭折的主要原因包括营养不良、肺炎等。 该组织的报告说,一些代价低廉的方法可以将印度新生儿死亡率降低70%,但是,公众对医疗保健成本的态度导致印度政府无法采取行动。 过去十来年,印度经济有了飞跃性发展,政府可以向贫穷的乡村地区加大投资。但是,救助儿童认为,那些最需要帮助的群体并没有从中受益。 救助儿童的报告指出,印度将无法达到联合国千禧年发展目标规定的、在2015年之前将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低三分之二的目标。 但是,报告说,尼泊尔、秘鲁、菲律宾都有可能达标。 “救助儿童”将在全球范围内发起一项降低婴儿死亡率的运动。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基会)9月13日宣布,在世界近代历史上,5岁以下儿童的死亡人数首次降到1000万以下,特别是中国在降低儿童死亡率方面成就显著。 根据儿基会最新调查数据,每年世界儿童死亡人数从1990年的近1300万人下降到2006年的970万人,而死亡率下降最快的是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中东欧和独联体,以及东亚和太平洋地区。一些非洲国家在降低儿童死亡率方面也取得很大进步,但非洲西部、中部和南部国家的儿童死亡率仍然为世界最高。 儿基会指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在亚洲的降低有助于带动全球儿童死亡率的下降。自1990年以来,中国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已经从千分之四十五降至2006年的千分之二十四,下降了47%。目前发达国家的这一数字为千分之六。 儿基会表示,新生儿死亡数字的降低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各国广泛实施基本保健措施

新生儿死亡评审管理制度

新生儿死亡评审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部制定的《新生儿死亡评审规范(试行)》,更好的开展全市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制定管理制度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的组织管理、专家组建立和人员资格审查;同时负责评审结果的反馈;协调解决评审工作所需经费。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专家组成员开展定期的培训;如果专家组成员有变动应及时补充,保证评审工作如期进行;对评审工作进监督指导。 三、全市的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主要针对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内死亡的新生儿。 四、市、县两级要定期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县级每季度一次,市级每半年一次。每次召开评审会时参会的专家要在7人以上,其中新生儿科/儿科专家和妇科专家各不少于2人。县级开展评审工作时至少聘请市级产、儿科专家各一名,必要时聘请引起新生儿死亡相关学科专家参加评审,保证评审工作质量。 五、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内发生新生儿死亡事件后7天内,应当组织完成院内新生儿死亡病例讨论,并完整填写《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死亡调查表》和《儿童死亡报告卡》,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到相应的妇幼保健机构。

六、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要严格执行保密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审结论不作为医疗事故鉴定依据的原则。各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支持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召开评审会时,要求有关医院为专家组提供隐去个人和家庭信息的原始病历复印件,以便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收集和管理本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填写的新生儿死亡病例、《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死亡调查表》和《儿童死亡报告卡》,定期提交到新生儿死亡评审会进行死亡评审。 八、各级评审专家组完成评审后,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妇幼保健机构上报“新生儿死亡评审分析报告”和“新生儿死亡评审总结报告”。 九、市级新生儿死亡评审专家组除完成金川区辖区内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死亡新生儿的评审外,还应选派专家参加县级评审工作。同时每年组织一次全市疑难、典型或有共性的死亡病例评审及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全市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质量。收集省级评审要求的新生儿死亡病例资料后,上报到省级妇幼保健机构,并选派专家参加省级评审。 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评审结果反馈给辖区内各医疗保健机构,并监督指导辖区内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的改进。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将有典型意义的评审结果向下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并督查相关工作改进情况。

交通事故赔偿案例

(交通事故赔偿案例)事故责任不等于赔偿责任 2004年5月9日,本市某公司的货车沿四平路由北向南行驶途中,撞倒了正横过马路的金女士,后因抢救治疗无效,金女士于2004年5月20日不治身亡。 其间,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认定金女士因未走人行横道线,在本起事故中应负主要责任。被告方驾驶员诸某因避让不当,对本起事故负次要责任。2004年6月9日,金女士的家属与该公司驾驶员未达成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同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金女士的丈夫、儿子及父母四人,遂将该公司推上了法庭,要求被告赔偿金女士的死亡赔偿金297,340元、死者父母的扶养费167,100元、死者儿子的抚养费88,320元、丧葬费11,080元、抢救与处理死者后事相关人员的住宿费6,742元、交通费2,000元、误工费7,800元、衣物损失费500元、赔偿精神损失费30,000元。后在审理中,四原告变更死者父母的扶养费分别为37,800元、73,600元。 被告辩称,本案交通事故的引起,死者是主要责任,故应根据过错大小来确定赔偿比例,其若赔付四原告死亡赔偿金,就不应再赔偿赔偿四原告的精神损失费。另外,由于金女士的父母不属于无劳动力,又无经济来源的人,故被告不同意赔偿死者父母的扶养费。双方对其他赔偿达成

一致。 针对被告的辩称,四原告提供了江苏省溧阳市公安局法医室鉴定意见书和当地埭头镇前六村村民委员会证明,鉴定意见书证明死者父亲有多年心脏疾病史,其心脏功能Ⅱ级(较重体力劳动时有症状,体力劳动稍受限制),村民委员会证明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经济来源。同时提供溧阳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和溧城镇北郊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证明死者母亲系无业人员,没有经济来源。 争议焦点 交巡警部门认定被告承担次要责任,赔偿比例是否按次要责任予以赔偿。 金女士的父母的扶养费是否应该偿付。 四原告主张死亡赔偿金与精神损失费是否重复赔偿 法院判决 对于本案争议的三大焦点问题,法院在判决中一一给出了答案。

立用多元线性回归研究国家婴儿死亡率与妇女文盲率之间的关系讲解

实验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一.实验目的 熟练应用EViews软件作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二.实验主题 立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研究国家婴儿死亡率与妇女文盲率之间的关系。 三.实验内容 1、先验的预期CM和各个变量之间的关系。 2、做CM对FLR的回归,得到回归结果。 3、做CM对FLR和PGNP的回归,得到回归结果。 4、做CM对FLR,PGNP和TFR的回归结果,并给出ANOVA。 5、根据各种回归结果,选择哪个模型?为什么? 6、如果回归模型(4)是正确的模型,但却估计了(2)或(3),会有什么后果? 7、假定做了(2)的回归,如何决定增加变量PGNP和TFR?使用了哪种检验?给出必要的计算结果。 四.实验报告 要求: 1、问题提出 2、指标选择 3、数据选择 4、数据处理 5、数据分析 6、建立模型 以及模型检验 7、报告结论 8、实验总结 1、问题提出 一个国家的婴儿死亡率关系到一个国家的未来发展,反映了国家人民的健康水平与国家的发展水平,这一指标也是政府采取相关政策的一个重要依据。在社会学中,一个国家的婴儿死亡率与妇女的文盲率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关系,但这两个指标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关系,为此,我们利用统计数据对这一问题进行实证分析。 2、指标选择 我们选取一个国家的婴儿死亡率CM,女性识字率FLR进行分析。考虑到影响婴儿死亡率的因素较复杂,尤其是经济发展状况、总生育率等也会对其产生重要影响,考虑到实验的准确性,同时研究人均GNP(PGNP)和总生育率(TFR)对婴儿死亡率的影响。 预期: 1)预期CM与FLR存在负相关关系。 一方面,女性受教育程度越高,其知识越丰富,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就越强,则更善于保护自己和婴儿;另一方面,女性教育程度越高,其就业机会与收入获得途径就越多,可以更好的保障自己和婴儿的生活。因此,我们预期FLR的提高会导致CM降低。 2)预期CM与PGNP存在负相关关系。 人均GNP的提高使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提高,改善了人民、食、住、行等诸方面的条件,特别是使人们摄取的营业素增加,营养素结构合理,从而增加人们的体质;使人们从繁重的体力劳动和恶劣的工作环境中解脱出来,有充足的精力和时间来关心自己及其后代的身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因此,我们预期PGNP的提高会导致CM降低。

降低婴儿死亡干预方案(1)

富锦市降低婴儿死亡率干预方案 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人均期望寿命三大指标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卫生事业发展的核心指标,也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降低婴儿死亡率,提高儿童健康水平,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多年来,我国政府始终将降低婴儿死亡率列为公共卫生的优先领域而加以关注,使我国婴儿死亡率不断下降。 近年来,我市婴儿死亡率一直控制在较低水平。作为衡量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刚性指标,婴儿死亡的控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社会工程。 目标:最大限度地保障母婴安全。 一、基本思路: (一)突出社区责任,集结社会各界力量,形成保障母婴安全 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发挥优势,加强配合,提升管理与服务能力,有效控制我辖区婴儿死亡。 二、资料来源及分析 1、婴儿死亡数:全市17个乡镇,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 2家接生医院严格按照《富锦市婴儿死亡监测方案》在

全市范围内开展婴儿死亡监测,监测对象为辖区内0-5岁儿童及流动0-5岁以下儿童。本市2010~2011年婴儿死亡人数均为监测网络上报数据。上报的死亡数卫生部门已在疾病控制中心、产科单位、儿科等部门进行了查漏,对新生儿全部进行了县级专家评审。对死亡新生儿均进行了医院调查。 2、活产数和新生儿死亡数:来源于妇幼卫生年报表2010年活产数:3166;2011年活产数:3062 新生儿死亡情况:2010年6例辖区内常住户口;2011年1例辖区内常住人口。 1 .死亡原因 第一例:死亡诊断:新生儿肺炎合并呼吸衰竭; 第二例:死亡诊断:新生儿肺炎合并呼吸衰竭; 第三例:死亡诊断:新生儿肺炎合并呼吸衰竭; 第四例:死亡诊断:新生儿肺炎合并呼吸衰竭; 第五例:死亡诊断:呼吸窘迫综合征; 第六例:死亡诊断:新生儿肺炎合并呼吸衰竭; 2.从死亡诊断看:六例新生儿死亡,五例死于新生儿肺炎合并呼吸衰竭。通过专家评审结论,加强围产期保健,提高全民知识技能重视产前检查和新生儿保健。加强院内产儿科合作,加强围产儿转诊结局的反馈。。 二、具体措施: (一)实行婴儿死亡控制区域领导承诺。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典型案例:夫妻务工遭意外 人民调解暖民心

夫妻务工遭意外人民调解暖民心 ——沙河镇矛盾纠纷调处典型案例 【纠纷简介】 柳某、宋某夫妇系临泽县众泰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众泰公司)务工人员,2015年6月30日上午10时许,柳某夫妇二人在化音村二标段施工时,吊臂不慎触及高压电,造成宋某触电当场身亡,柳某被电击伤,伤势严重,用工方及时将柳某送至市医院抢救。闻此噩耗,柳某夫妇的亲属兵分两路,一路随救护车赶往医院救助伤员,一路找到众泰公司,称柳某、宋某是由众泰公司介绍柳某夫妇干活的,所以要求众泰公司对此次意外事故进行赔偿。但是众泰公司负责人提出两点不同意见:一是他们只是劳务公司,只负责找人,并且与柳某夫妇签订了劳务协议,协议中明确提出在务工期间,务工人员若发生人身伤亡,劳务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二是众泰公司负责人认为柳某夫妇是给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大禹公司)找的劳务工,是在给鑫大禹公司干活,鑫大禹公司应该对此次事故的负全部责任。而鑫大禹公司认为这对夫妇是劳务公司派遣到公司干活的,他们认为不应该由他们赔偿。在场家属情绪失控,扬言要 将死者尸体放臵施工现场。 【调解经过】 事故发生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镇党委书记

白儒同志为组长的调解小组,亲自带领工作人员赶往事故现场,耐心的向受害方家属讲解法律法规和政策,稳定他们的情绪。同时,调解工作人员动员用工方先行筹款及时支付医院治疗费用,并劝说死者家属以死者为大,将尸体先安放到殡仪馆。通知双方当事人次日到镇人民调解大厅解决此事。当天晚上,镇上组织召开重大事项分析研判会议,对案情进行了仔细分析,最终认为解决该纠纷的关键是对三个争议焦点进行确认:一是众泰公司和鑫大禹公司谁为此次事故负责,二是宋某的死亡赔偿金核算适用哪种标准;二是柳某被高压电击伤,伤势严重,治疗费用如何计算。 第二天,还未到约定时间,受害者家属聚集20多人到镇政府,柳某因抢救无效死亡,家属情绪异常激动,要求政府尽快协调解决。镇党委、政府深知,对于受害者家属来说,时间就是金钱,能够早一日解决纠纷,就能早一日拿到赔偿款,让死者入土为安,让其家人内心得到些许宽慰。调解人员与死者家属进行分析,发生这样的事故,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调解工作提前进行。调解前,因柳某、宋某夫妇的唯一的女儿年纪小,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受害方家属当场签订了委托书后,调解工作正式开始。调解中,双方在调解大厅僵持了将近三个小时,期间死者家属情绪激动,而用工单位却几乎处于完全沉默状态,好像谁也不愿意先开口,好像谁先开了口就意味着妥协。在这种情况下,这给调解员带来了巨大的难度,如何在尊重法律和事实的情况下,寻找到一个平衡点,成为调解纠纷的关键。调解人员认为对于家属而言,柳某夫妇双双遭受意外,不仅在精神上令人难以接受,年迈的父

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措施

江都市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 医疗保健措施 随着全市经济发展的推进,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逐年增长,我市的孕产妇及婴儿管理成为妇幼保健工作的一大难题。为了有效地降低全市孕产妇、婴儿死亡率,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进行人员培训 培训内容重点是孕产妇系统保健与管理、孕产妇高危因素筛查与管理、产后访视、母乳喂养、儿童系统管理、体弱儿的筛查与管理、新生儿访视、婴幼儿营养指导等。要转变服务理念,主动服务。 二、广泛开展宣传 积极宣传孕产妇保健与儿童保健。提高早孕建卡率、产前检查率、住院分娩率和儿童保健率。提高产前筛查率、新生儿疾病筛查率。针对群众对卫生保健知识的缺乏以及受旧的风俗习惯影响等问题,在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举办“孕妇学校”、“家长学校”,对孕产妇和儿童家长进行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编写语言通俗、图文并茂的健康教育读本,发放至家庭。使群众了解有关保健知识,并提高利用妇幼保健服务的能力。通过采取免费婚前保健咨询,加强婚前咨询检查和产前筛查重要性宣传方法、手段等措施,降低了先天异常的出生,从而降低新生儿早期死亡的发生。 三、强化机构建设

加强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和儿科建设。按照《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标准》要求,加强产科建设。一般卫生院配备产科常用设备,能够处理正常分娩,能早期识别高危孕产妇,并具备转诊能力。严格按照《助产技术管理办法》进行分级管理。 建立规范化儿保门诊,开展儿童健康检查,了解儿童生长发育的状况和发展趋势,对体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家长在育儿中存在的问题,应给予有针对性的指导和解决,对发现的体弱儿或高危儿要及时转入相应的专科门诊,进行专案管理。 四、提高医疗水平 1、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在早孕初查或产前检查时应注意筛查高危妊娠因素,根据高危妊娠管理程序,进行高危妊娠评分,判断其对母婴健康的危害程序。对高危孕妇进行登记造册并进行专案管理。在全省统一的孕产妇保健手册上作特殊标记,实行定期随访。 2、按高危妊娠的程度实行分类、分级管理,轻度高危妊娠由乡镇卫生院负责定期检查和处理,重度高危妊娠者由县(市、区)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负责诊治。病情缓解后可返回,由乡镇卫生院负责定期随访。 3、凡高危孕妇均应住院分娩,并尽可能动员在县(市、区)以上医疗保健单位待产分娩。凡属妊娠禁忌症者,应送县(市、区)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确诊,并尽早动员终止妊娠。县(市、区)

前夫死亡赔偿金能不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副本

律伴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736613526.html, )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 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 前夫死亡赔偿金能不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前夫死亡赔偿金能不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时哪些财产是夫妻个人财产呢?是不用进行分割的呢?前夫的死亡赔偿金在这次婚姻结束时可以当做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365小编就结合案例将这方面的内容整理出来,欢迎大家浏览,小编表示感谢。 案例: 我的第一个丈夫于4年前死于小煤窑塌方,之后我就跟另外6个与我同样遭遇的女人同窑主展开了一场索要抚恤金的持久战,为此把自己在镇上毛巾厂的一份工作也丢掉了。住在隔壁的光棍汉肖某看我实在不容易,就经常主动帮我点儿忙.一来二去,两家就合并成了一家。就在我们办证不久,我们的官司也打赢了,窑主给每家赔了3万块钱。肖某想用这笔钱弄份小买卖干,我没答应,而是把钱一分不少,全存进了银行。这一来可算是得罪肖某,从此以后就再没了安生日子过。我受不了,想离婚,可又怕肖某提出来把那3万块“见一面分一半”。他要真提出来了,我真不给他分行不行? 解答: 我国《婚姻法》规定:一方婚前继承的财产,属于该方婚前个人财产。这里所谓的“继承”,是指继承权的获得。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一方取得权的时间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那么这一方得到的遗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由双方进行分割;如果夫妻一方实际占有遗产的时间虽在婚后,而能行使继承权的时间是在婚前,该项遗产就属于该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而非始于实际占有遗产之时。 综合上述两条法律规定并分析,你的问题就清楚了:那3万元钱虽是你再婚后实际得到的,而继承权却是从前夫死亡之时你就拥有了。你前夫死亡的时间是在你再婚之前,因此这项遗产毫无疑问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应归你本人所有,肖某没有分割的权利。 文章来源:律伴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36613526.html,/

新生儿患者住院死亡率统计表二

新生儿患者住院死亡率统计表(二)(新生儿患者出生体重分级住院死亡率统计表) 时间同期出生 体重≤ 750克的 新生儿患 者出院人 次 出生体重 ≤750克 的新生儿 患者住院 死亡人数 出生体重 ≤750克 的新生儿 患者住院 死亡率 同期出生 体重 751-1000 克的新生 儿患者出 院人次 出生体重 751-1000 克的新生 儿患者住 院死亡人 数 出生体重 750-1000 克的新生 儿患者住 院死亡率 同期出生 体重 1001-180 0克的新 生儿患者 出院人次 出生体重 1001-180 0克的新 生儿患者 住院死亡 人数 出生体重 1001-180 0克的新 生儿患者 住院死亡 率 同期出生 体重≥ 1800克 的新生儿 患者出院 人次 出生体重 ≥1800克 的新生儿 患者住院 死亡人数 出生体重 ≥1800 克的新生 儿患者住 院死亡率 一月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合计

%100750750750?≤≤= ≤新生儿患者出院人次 克的 同期出生体重 患者住院死亡人数克的新生儿 出生体重 新生儿患者住院死亡率 克的 出生体重 % 100100075110007511000751?--= -新生儿患者出院人次 克的 同期出生体重 数 新生儿患者住院死亡人克的 出生体重新生儿患者住院死亡率 克的 出生体重 % 1001800 10011800 100118001001?--= -新生儿患者出院人次克的同期出生体重 数 新生儿患者住院死亡人克的出生体重新生儿患者住院死亡率 克的出生体重 %100180118011801?≥≥= ≥新生儿患者出院人次 克的 同期出生体重 患者住院死亡人数克的新生儿 出生体重 新生儿患者住院死亡率 克的 出生体重

新生儿死亡评审方案样本

龙湾区新生儿死亡评审方案 一、评审对象 龙湾区辖区内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内的新生儿死亡病例。 二、评审范围 对符合条件的全部新生儿死亡病例进行评审。 三、评审职责 1. 区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 1) 负责组织管理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 ( 2) 成立本辖区内新生儿死亡评审组。 ( 3) 提供和保障新生儿死亡评审所需的专项经费。 ( 4) 及时反馈评审结果, 并向市级妇幼保健院提交新生儿死亡评审总结报告。 ( 5) 组织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并监督、指导技术服务规范的实施。 2. 区妇幼保健所职责 在区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 负责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1) 收集和管理本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填写的《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死亡调查表》( 以下简称”死亡调查表”, 见附件1) 和《儿童死亡报告卡》( 以下简称”死亡报告卡”, 见附件2) 。 2) 组织评审组专家对评审对象进行评审, 并收集评审组负责

完成的”新生儿死亡评审分析报告”( 见附件3) , 完成”新生儿死亡评审总结报告”( 见附件4) 。 3) 向市级妇幼保健院上报”新生儿死亡评审分析报告”和”新生儿死亡评审总结报告”, 同时将所有”死亡调查表”和”死亡报告卡”上报到市级妇幼保健院。 四、评审原则 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1. 保密原则: 评审结论不对社会公布; 评审人员不得将评审相关资料、评审经过与结论对外披露。所提供的病历应隐去评审对象的个人和家庭等信息。 2.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根据多数人意见确定评审结论。 3. 相关学科参评原则: 死亡原因涉及其它相关学科时, 应邀请相关学科专家参加评审。 4. 评审结论不作为医疗事故鉴定的依据。 五、评审频率、内容和程序 1. 评审频率: 每半年评审一次。 2. 评审内容及程序 ( 1) 资料收集 医疗保健机构在新生儿死亡发生后组织院内死亡新生儿病例讨论; 由产、新生儿/儿科医生负责填写”死亡调查表”及”死亡报告卡”, 并报至区妇幼保健所。 ( 2) 召开评审会

死亡赔偿金与死亡抚恤金的分割标准

死亡赔偿金与死亡抚恤金的分割标准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国家赔偿法》第34条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由此可见,死亡赔偿金是不法致人死亡时特有的财产损害项目,是对受害者近亲属的赔偿,有以下特点: 1.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遗产表现的财产权益系死者生前已经合法所有的,而死亡赔偿金的形成及赔偿金的实际取得均发生在死亡之后。 2.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夫妻关系终结于离婚或一方死亡(包括宣告死亡),而死亡赔偿金产生于夫妻关系终结之后。 3.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并非对死者自身的赔偿,是对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和丧失的补偿。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

47例新生儿死亡状况分析

47例新生儿死亡状况分析 发表时间:2012-07-13T10:53:02.940Z 来源:《中外健康文摘》2012年第10期供稿作者:王宏伟 [导读] 了解抚顺新宾县新生儿死亡情况,分析死亡原因,为避免新生儿死亡制定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王宏伟(辽宁省新宾县妇幼保健站 113200) 【摘要】目的了解抚顺新宾县新生儿死亡情况,分析死亡原因,为避免新生儿死亡制定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方法对2007--2011年新宾县新生儿死亡监测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新宾县新生儿死亡维持在较低水平,新生儿死亡的主要原因是早产和低出生体重、出生窒息。结论进一步降低新生儿死亡的关键是大力宣传妇幼保健知识,加强围产期保健,降低早产和低出生体重,提高新生儿窒息的抢救能力。【关键词】新生儿死亡原因干预措施 儿童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文化,卫生状况和妇幼卫生工作质量、服务水平的重要指标,为了了解抚顺新宾县新生儿死亡情况及相关因素,为制定干预措施提供依据,特对2007-2011年新宾县新生儿死亡情况进行分析。 1 对象和方法 1.1对象 2007-2011年在新宾县内出生的妊娠满28周,娩出后有心跳、呼吸、脐带搏动、随意肌收缩4项生命体征之一而后28天内死亡的儿童。 1.2方法按照“抚顺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方案”要求,通过三级妇幼保健网全面开展5岁以下儿童生命监测,由各级医院的医务人员、乡、村儿保医生对每例新生儿死亡病例填写死亡卡,每季度上报县妇幼保健站,县妇幼保健站每季度进行质控,保证监测质量。 1.3 统计学分析均采用X2检验进行统计学分析。 2 监测结果 2.1 新生儿死亡率 新宾县2007-2011年共监测活产数9820人,新生儿死亡47人,平均死亡率为4.79‰,见表1。 表1 2007-2011年新宾县新生儿死亡率 2007年与2011年死亡率经X2检验,χ2=0.0059,χ2<χ2(0.05),P>0.05,各年死亡率没有统计学意义。 2.2 2007—2011年新宾县新生儿死亡的性别差异 2007-2011年新宾县监测男活产5084人,死亡男童27例,死亡率5.31‰;监测女活产4736人,死亡女童20例,死亡率4.22‰; χ2=2.57,χ2<χ2(0.05),P>0.05,性别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 2.3 新生儿死亡原因及顺位见表2 表2 2007-2011年新生儿死亡前五位原因及顺位 注:括号内为人数。23例早产和低出生体重的新生儿中有4人为双胎。 2.4死亡地点及死前治疗情况 新生儿在医院死亡的36人,占76.60%;死在家中的9人,占19.15%;死在途中的2人,占4.26%。死前住院治疗的38例,占80.85%;门诊治疗的8人,占17.02%;未治疗的1人,占2.13%。 3 讨论 3.1 新生儿死亡率 2007-2011年新宾县新生儿死亡率没有明显变化,维持在4.5‰左右,低于《中国儿童发展纲要》规定的指标,新宾县儿童死亡率进入一个平台期,要针对新宾县新生儿死亡的具体情况,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措施,才能有效降低新生儿死亡率。 3.2 新生儿死因及顺位 2007-2011年新宾县新生儿死亡的第一位原因都是早产和低出生体重,排在第二位的是出生窒息,第三位的是先天异常,第四位的是新生儿疾病,可见要降低新宾县的新生儿死亡率,就要减少早产和低出生体重、出生窒息、先天异常。 3.3 死亡地点及死前治疗情况 新生儿在医院死亡的36人,占76.60%,其中死在县医院的25人,死在市级以上医院的10人,死在乡医院的1人;死前治疗的46例,占97.87%。新宾县产妇全部住院分娩,所生新生儿全部由医院进行监护,虽97.87%的新生儿死前进行治疗,但县级医院技术水平有限,对新生儿救治工作还有待提高。 4 干预措施 有关资料显示早产儿死亡率在国内为12.7%-20.8%,胎龄越小、体重越低、死亡率越高[1];而低出生体重反映了胎儿宫内发育和营养状况,并与婴儿发病率和死亡率密切相关,低出生体重儿早期死亡率为正常体重新生儿早期死亡率的10倍[2],因此防止早产和低出生体重是降低新宾县新生儿死亡率的关键,这就需要我们加强产前保健,加强孕期宣传,孕妇应避免重体力劳动,不到人群拥挤的地方,以免发生意外。重点加强对双胎、多胎、高龄、习惯性流产、妊娠高血压疾病等高危孕妇的监护,对有早产征兆的孕妇应予及时对症治疗,尽量

侵权责任法中残疾赔偿金及死亡赔偿金解读

遇到侵权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侵权责任法中残疾赔偿金与死亡赔偿金解读 侵权责任法之残疾赔偿金与死亡赔偿金解读 关键词: 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 内容提要: 《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同时第16条规定了残疾赔偿与死亡赔偿,但却没有规定被扶养人的生活费请求权。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与精神损害赔偿金[1]究竟是什么关系,两者之间能否并用?“两金”[2]与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又是什么关系?这需要在厘清“两金”的性质的基础上才好对此问题进行回答。“两金”在性质上属于精神损害赔偿金,二者不得并用。由于“两金”采取了“遗失利益损害”赔偿的客观计算标准,使对受害人及其家庭的救济达到了如同没有发生侵权损害一样,因此,被扶养人的生活费亦不可以与“两金”并用。 一、问题的提出 案例一:甲驾驶机动车因过失撞死乙,乙有一女丙五岁,事故发生后甲主动赔偿了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乙之妻丁主张,丈夫之死对其精神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夜夜失眠,向甲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同时以女儿只有五岁为由,以女儿之法定监护人名义要求甲承担丙的抚养费至其成

年,问丁的主张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 案例二:张三与李四因所承包的耕地地界纠纷发生肢体冲突,张三年富力强,力大如牛,李四年迈体弱。发生纠纷后,张三狠狠的推了李四一下,致李四摔倒在地,头部摔到了作为地界的砖头上面,经医疗后鉴定达到了二级残疾。李四儿子李甲以父亲名义将张三告至法院,要求其承担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问李四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对两案的处理,如果依相关法律的规定直接处理较为困难,因为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两金”与被扶养人生活费或精神损害赔偿金一并请求的情形究竟如何处理。论者以为,对两案处理的关键是弄清楚“两金”与被扶养人生活费或精神损害赔偿金究竟是什么关系,只有首先弄明白了“两金”的性质,然后判定“两金”与被扶养人生活费或精神损害赔偿金是什么关系,进而才能正确的对此类案件进行处理。 二、残疾赔偿金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 著名学者对“两金”的性质见解不一,看法迥异,主要分为两种学说:“慰抚金说”与“财产损失赔偿说”。 1、“慰抚金说” 民法学界当红学者梁慧星教授为此说最有力的代表,梁教授主张残

最新交通事故各项赔偿计算方法(法律依据、赔偿案例)

交通事故各项赔偿计算方法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医疗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医疗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一)医疗费的概念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医疗费可以为住院医疗费,也可以为门诊医疗费,但支出的目的在于治疗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伤残人员以及抢救伤重死亡人员。医疗费的发生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显而易见的后果,体现了对受害人身体权和健康权等基本人身权利的尊重和保障,自然应当予以全部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二、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一)误工费的概念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人给予的赔偿。误工费的发生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之一,自然应当予以赔偿。(二)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三、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一)住院伙食补助费的概念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在医院接受诊疗期间,需要进行伙食消费,而由相关责任人依据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的发生与道路交通事故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事故责任的内容之一,应当予以赔偿。(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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