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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第二章纳税筹划及基本方法

案例分析计算题

1.王先生承租经营一家餐饮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人数为20人)。该企业将全部资

产(资产总额300000元)租赁给王先生使用,王先生每年上缴租赁费1 0000O元,缴完租赁

费后的经营成果全部归王先生个人所有。2009年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为1 90000元,王

先生在企业不领取工资。试计算比较王先生如何利用不同的企业性质进行筹划? 四、案例

分析计算题(每题25分,共50分)

方案一:如果王先生仍使用原企业的营业执照,按税法规定其经营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

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所得税税

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如下:第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 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第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

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而且其税后

所得还要再按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在

不考虑其他调整因素的情况下,企业纳税情况如下: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 90000×20%=38000(元)

王先生承租经营所得=1 90000-1 00000-3 8000=52000(元)

王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52000-2000× 12)×20%-1250

=4350(元)

王先生实际获得的税后收益:52000-4350=47650(元)

方案二:如果王先生将原企业的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则其承租经营所得不需缴

纳企业所得税,而应直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不考虑其他调整因素的情况下,王先生纳

税情况如下: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 90000-1 00000-2000 ×12)×35%-6750=16350(元)

王先生获得的税后收益=1 90000-1 00000-1 6350=73650(元)

通过比较,王先生采纳方案二可以多获利26000元(73650-47650)。

2.假设某商业批发企业主要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服装进行批发,年销售额为1 00万

元(不含税销售额),其中可抵扣进项增值税的购入项目金额50万元,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

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增值税税款为1.5万元。分析该企业采取什么方式节税比较有利?

根据税法规定,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对这两类纳税人征

收增值税时,其计税方法和征管要求不同。一般将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

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年应税销售额未

超过标准的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劳务的小规模企业和企业性单位,账簿健全、能准确核算并

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经企业申请,税务部门可将其

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而小规模纳税人必须按照适用的简易

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比较,税负轻重不是绝对的。由于一般纳税人应缴税款实际

上是以其增值额乘以适用税率确定的,而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税款则是以全部销售额乘以征收

率确定的,因此,比较两种纳税人税负轻重需要根据应税销售额的增值率来确定。当纳税人

应税销售额的增值率低于税负平衡点的增值率时,一般纳税人税负轻于小规模纳税人:当纳

税人应税销售额的增值率高于税负平衡点的增值率时,一般纳税人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这种平衡关系,经营者可以合理合法选择税负较轻的纳税人身份。

按照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该企业年销售额超过80万元,应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并缴纳15.5万元(100×17%-1.5)的增值税。但如果该企业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缴纳3万元(1 00×3%)的增值税。因此,该企业可以将原企业分设为两个批发企业,年销售额均控制在80万元以下.这样当税务机关进行年检时,两个企业将分别被重新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并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通过企业分立实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节约税款12.5万元。

3.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大型电子设备的销售及售后培训业务,假设某年该公司设备销售收入为1170万元(含税销售额),并取得售后培训收入117万元(含税销售额),购进设备的可抵扣项目金额为100万元。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计税公式,该公司2009年度的应纳增值税销售额为: .

应纳增值税销售额=1170/(1+17%)+117/(1+17%)=1 100(万元)

[注:由于该公司的售后培训收入与设备销售属于混合销售范围.根据增值税税法的有关规定,其培训收入应一并征收增值税。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其计税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 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率)

应纳增值税税额=1 100×17%-100=87(万元)

计算分析该公司应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的税负不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分别为l7%和13%,并且实行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计税方法,即仅对增值额进行计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以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税率为3%);而营业税纳税人的税率为3%,5%以及5%-20%的幅度税率(娱乐业),以全部营业额作为计税依据。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税负的差异为纳税人身份的选择提供了筹划空间。

如果把培训服务项目独立出来,成立一个技术培训子公司,则该子公司为营业税纳税人,其培训收人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则:

应纳营业税税额=117×5%=5.85(万元)

设备销售公司应纳增值税税额=1170/(1+17%)×17%-100=70(万元)

共应缴纳的流转税(营业税+增值税)税额=5.85+70=75.85(万元)

筹划后节约流转环节的税款=87-(70+5.85)=11.15(万元)

4.卓达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卓达公司)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9000万元,各项代收款项2500万元(包括水电初装费、燃气费、维修基金等各种配套设施费),代收手续费收入1 25万元(按代收款项的5%计算)。

卓达公司在计算缴纳营业税时,代收款项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营业额一并计税:

应纳营业税税额=(9000+2500+1 25)×5%=581.25(万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581.25 ×(7%+3%)=58.13(万元)

应纳税费合计=581.25+58.13=639.38(万元)

是否有办法减轻卓达公司的税负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l998】217号)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的“代理”业务,因此,对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的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不计征营业税,对其从事此项代理业务取得的手续费收人应当计征营业税。据此,卓达房产开发公司可以成立自己独立的物业公司,将这部分价外费用转由物业公司收取。这样,其代收款项就不属于税法规定的“价外费用”,当然也就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筹划后,各项代收款项转由独立的物业公司收取。

卓达公司应纳营业税税额=9000×5%=450(万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450×(7%+3%)=45(万元)

物业公司应纳营业税税额=125×5%=6.25(万元)

物业公司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6.25×(7%+3%)=O.63(万元)

两个公司应纳税费合计=450+45+6.25+0.63=501.88(万元)

筹划后节约税费总额=639.38-501.88=-137.5(万元)

5.李先生是一位建筑设计工程师,2009年,他利用业余时间为某项工程设计图纸,同时担任该项工程的顾问,工作时间1O个月。获取报酬30000元。那么,对这30000元报酬,李先生应该要求建筑单位一次性支付,还是在其担任工程顾问的期间,分1O个月支付,每月支付3000元呢?如何支付对李先生最有利呢?

方案一:一次性支付30000元。

劳务报酬收人按次征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 000-50 000元的部分,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那么,李先生应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30000×(1-20%)=24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20000×20%+4000×30%=5200(元)

或者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0000×(1-20%)×30%-2000=5200(元)

方案二:分月支付。

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000-800)×20%=440(元)

10个月共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440×10=4400(元)

按照分月支付报酬方式,李先生的节税额为:

节税额=5200-4400=800(元)

在上述案例中,分次纳税可以降低税负,其原因在于分次纳税把纳税人的一次收入分为多次支付,既多扣费用,又免除一次收人畸高的加成征收,从而减轻了税收负担。

6.某建设单位B拟建设一座办公大楼,需要找一家施工单位承建。在工程承包公司A 的组织安排下,施工企业C最后中标。于是建设单位B与施工企业C签订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6000万元。另外,建设单位B还支付给工程承包公司A 300万元的中介服务费。按税法规定,工程承包公司A收取的300万元中介服务费须按服务业税目缴纳5%的营业税。

如果工程承包公司A承包建筑工程业务,A与B直接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6300万元,然后再以6000万元标准将承包的建筑工程业务转包给C,则A公司的收入应按建筑业税目缴纳3%的营业税。

比较分析两个方案哪个节水效果最好?

方案一:A公司收取300万元中介费,缴纳服务业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税额=300×5%=15(万元)

方案二:A公司进行建筑工程转包,按照承包工程款和转包工程款的差额计算缴纳建筑业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税额=(6300-6000)×3%=9(万元)

方案一比方案二实现节税额=1 5-9=6(万元)

显然,A公司经过纳税筹划,由服务业税目纳税人转变为建筑业税目纳税人,

使原适用5%税率收人项目转化为适用3%税率收入项目,税率的降低使纳税人实现了依法节约税金的目的。

第三章增值税纳税筹划

案例分析计算题(每题25分,共50分)

1.某食品零售企业年零售含税销售额为150万元,会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该企业年购货金额为80万元(不含税),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企业应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筹划?

该企业支付购进食品价税合计=80×(1+17%)=93.6(万元)

收取销售食品价税合计=150(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税额:150/(1+17%)×17%-80×17%=8.19(万元)

税后利润:150/(1+17%)-80=48.2(万元)

增值率(含税)=(150-93.6)/150×100%=37.6%

查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表后发现该企业的增值率较高,超过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20.05%(含税增值率),所以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可比一般纳税人减少增值税税款的缴纳。可以将该企业分设成两个零售企业,各自作为独立核算单位。假定分设后两企业的年销售额均为75万元(含税销售额),都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条件,适用3%征收率。此时:两个企业支付购入食品价税合计=80×(1+7%)=93.6(万元)

两个企业收取销售食品价税合计=150(万元)

两个企业共应缴纳增值税税额=150/(1+3%)×3%=4.37(万元)

分设后两企业税后净利润合计==150/(1+3%)-93.6=52.03(万元)

经过纳税人身份的转变,企业净利润增加了52.01-48.2=3.83万元。

2.甲、乙两个企业均为工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加工生产机械配件。甲企业年含税销售额为40万元,年可抵扣购进货物含税金额35万元;乙企业年含税销售额43万元,年可抵扣购进货物含税金额37.5万元。进项税额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两个企业年销售额均达不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税务机关对两个企业均按小规模纳税人简易方法征税,征收率3%。

根据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分析计算两个企业应如何对纳税人身份进行筹划?

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甲企业年应纳增值税1.17万元(40/(1+3%)×3%),乙企业年应纳增值税1.25万元(43/(1+3%)×3%),两企业年共应纳增值税2.42万元(1.17+1.25)。

根据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原理,甲企业的含税增值率((40-35)/40× l 00%)=12.5%,小于无差别平衡点含税增值率20.05%,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税负较轻。

乙企业含税增值率l2.79%(43-37.5)/43×100%),同样小于无差别平衡点含税增值率20.05%,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税负较轻。

因此,甲、乙两个企业可通过合并方式,组成一个独立核算的纳税人.以符合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资格。企业合并后,年应纳增值税税额为:

应纳增值税税额=(40+43)/(1+17%)×17%-(35+37.5)/1+17%×17%=1.53(万元) 可见,合并后可减轻税负2.42-1.53=O.89(万元

3.某市牛奶公司主要生产流程如下:饲养奶牛生产牛奶,将产出的新鲜牛奶进行加工制

成奶制品,再将奶制品销售给各大商业公司.或直接通过销售网络转销给本市及其他地区的居民。奶制品的增值税税率适用17%。进项税额主要有两部分组成:一是向农民个人收购的草料部分可以抵扣13%的进项税额;二是公司水费、电费和修理用配件等按规定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假定2009年公司向农民收购的草料金额为100万元,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3万元,其他水电费、修理用配件等进项税额为8万元,全年奶制品销售收入为500万元。饲养环节给奶制品加工厂的鲜奶按市场批发价为350万元。

围绕进项税额,计算分析公司应采取哪个筹划方案比较有利?

与销项税额相比,公司进项税额数额较小,致使公司的增值税税负较高。由于我国目前增值税仅对工商企业征收,而对农业生产创造的价值是免税的,所以公司可以通过调整自身组织形式享受这项免税政策。

公司可将整个生产流程分成饲养场和牛奶制品加工两部分,饲养场和奶制品加工厂均实行独立核算。分开后,饲养场属于农产品生产单位,按规定可以免征增值税,奶制品加工厂从饲养场购人的牛奶可以抵扣1 3%的进项税额。

实施筹划前:假定2009年公司向农民收购的草料金额为1 00万元,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 3万元,其他水电费、修理用配件等进项税额为8万元,全年奶制品销售收人为500万元,则:

应纳增值税税额=500×17%-(13+8)=64(万元)

税负率=64/500×100%=12.8%

实施筹划后:饲养场免征增值税,饲养场销售给奶制品加工厂的鲜奶按市场批发价确定为350万元,其他资料不变。则:

应纳增值税税额=500 ×17%-(350×13%+8)=31.5(万元)

税负率=31.5/500×100%=6.3%

方案实施后比实施前:节省增值税税额=64-3 1.5=32.5(万元)

第四章消费税纳税筹划

案例分析计算题

1.某地区有两家制酒企业A和B,两者均为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企业A主要经营粮食类白酒,以当地生产的玉米和高粱为原料进行酿造,按照现行消费税法规定,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O.5元/500克。企业B以企业A生产的粮食白酒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按照现行消费税税法规定,药酒的比例税率为10%,无定额税率。企业A每年要向企业B提供价值2亿元.计5000万千克的粮食白酒。企业B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正常经营下去,准备进行破产清算。此时企业B欠企业A共计5000万元货款。经评估,企业B的资产价值恰好也为5000万元。企业A领导人经过研究,决定对企业B进行收购,计算分析其决策的纳税筹划因素是什么?

第一,这次收购支出费用较小。由于合并前企业B的资产和负债均为5 000万元,净资产为零。按照现行税法规定,该购并行为属于以承担被兼并企业全部债务方式实现吸收合并,不视为被兼并企业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不计算资产转让所得,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两家企业之间的行为属于产权交易行为,按税法规定.不用缴纳营业税。

第二,合并可以递延部分税款。原A企业向B企业提供的粮食白酒不用缴纳消费税。合并前,企业A向企业B提供的粮食白酒,每年应该缴纳的税款为:

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O.5=9000(万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20000× 1 7%=3400(万元)

而合并后这笔税款一部分可以递延到药酒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从价计征部分和增值税),获得递延纳税好处;另一部分税款(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款)则免于缴纳了。

第三,由于企业B生产的药酒市场前景很好,企业合并后可以将经营的主要方向转向药酒生产,转向后,企业应缴的消费税税款将减少。由于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O.5元/500克,而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1 O%,无定额税率。,如果企业转产为药酒生产企业,则消费税税负将会大大减轻。

假定药酒的销售额为2.5亿元,销售数量为5000万千克。

合并前应纳消费税税款为:

A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O.5=9000(万元)

B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5000× 1 0%=2500(万元)

合计应纳消费税税额=9000+2500=11500(万元)

合并后应纳消费税税额=25000×10%=500(万元)

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额:11500-2500=9000(万元)

2.某市A轮胎厂(以下简称A厂)现有一批橡胶原料需加工成轮胎销售,可选择的加工方式有:

(1)部分委托加工方式(委托方对委托加_T.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另一种应税消费品)。A厂委托B厂将一批价值300万元的橡胶原料加工成汽车轮胎半成品,协议规定加工费1 85万元(假设B厂没有同类消费品)。A厂将加工后的汽车轮胎半成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汽车轮胎,加工成本、费用共计l45.5万元,该批轮胎售价(不含增值税)1000万元。(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3%)

部分委托加工方式

应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情况如下:

A厂支付B厂加工费时,同时支付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消费税:(300+185)/(1-3%)×3%=15(万元)

A厂销售轮胎后,应缴纳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为:

应缴纳的消费税:1000×3%-15=15(万元)

A厂总共负担的消费税=15+15=30(万元)

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1 5×(7%+3%)=1.5(万元)

A厂税后利润如下:

税后利润:(1 000-300-1 85-1 45.5-l 5-1 5-1.5)×(1-25%)=253.5(万元)

(2)完全委托加工方式(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假设本案例的条件变为:A厂委托B厂将橡胶原料加工成轮胎成品,橡胶原料价格不变,仍为300万元,支付B厂加工费为330.5万元;A厂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售价仍为1000万元。

完全委托加工方式

应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情况如下:

A厂支付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为:

消费税=(300+185)/(1-3%)×3%=19.5(万元)

A厂销售轮胎时不用再缴纳消费税及其附加税费,税后利润为:

税后利润=(1000-300-330.5—19.5)×(1-25%)=262.5(万元)

以上两种情况相比,在被加工材料成本相同,加工费用相同,最终售价也相同的情况下,后者比前者少缴纳消费税1 0.5万元(30-19.5)。税后利润增加厂9万元(262.5-253.5)。

(3)A厂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A轮胎厂将购入的价值300万元的橡胶原料自行加工成汽

车轮胎,加工费共计330.5万元,售价仍为1000万元。

分析哪种加工方式税负最低,利润最大?

A厂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

应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情况如下:

销售轮胎成品时应缴纳的消费税=1 000×3%=30(万元)

应缴纳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0×(7%+3%)=3(万元)

税后利润=(1000-300-3300.5-30-3)×(1-25%)=252.38(万元)

由此可见,在各相关因素相同的情况下,自行加工方式的税后利润最少,税负最重;部分委托加工次之;全部委托加工方式的税负最低,利润最大。

3.某卷烟厂生产的卷烟每条调拨价格75元,当月销售6000条。这批卷烟的生产成本为29.5元/条,当月分摊在这批卷烟上的期间费用为8000元。假设企业将卷烟每条调拨价格调低至68元呢?(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对卷烟在首先征收一道从量税的基础上,再按价格不同征收不同的比例税率。对于每条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上(含70元)的卷烟,比例税率为56%;对于每条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下(不含70元)的卷烟,比例税率为36%。

计算分析该卷烟厂应如何进行筹划减轻消费税税负?(在不考虑·20·

其他税种的情况下)

该卷烟厂如果不进行纳税筹划,则应按56%的税率缴纳消费税n企业当月的应纳税款和盈利情况分别为:

应纳消费税税额=6000/250×150+75×6000×56%=255600(元)

销售利润=75×6000-29.5×6000-255600-8000=9400(元)

不难看出,该厂生产的卷烟价格为75元,与临界点70元相差不大,但适用税率相差20%。企业如果主动将价格调低至70元以下,可能大大减轻税负,弥补价格下降带来的损失。假设企业将卷烟每条调拨价格调低至68元,那么企业当月的纳税和盈利情况分别为:应纳消费税=6000/250×150+68×6000×36%=150480(元)

销售利润=68×6000-29.5×6000-150480-8000=72520(元)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企业降低调拨价格后,销售收人减少42000(75×6000-68 ×6000),但应纳消费税款减少105120元(255600-l50480),税款减少远远大于销售收入的减少,从而使销售利润增加了63120元(72520-9400)。

4.某化妆品公司生产并销售系列化妆品和护肤护发产品,公司新研制出一款面霜,为推销该新产品,公司把几种销路比较好的产品和该款面霜组套销售,其中包括:售价40元的洗面奶,售价90元的眼影,售价80元的粉饼以及该款售价120元的新面霜,包装盒费用为20元。组套销售定价为350元。(以上均为不含税价款,根据现行消费税税法规定,化妆品的税率为30%,护肤护发品免征消费税。)

计算分析该公司应如何进行消费税的筹划?

以上产品中,洗面奶和面霜是护肤护发品,不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眼影和粉饼属于化妆品,适用30%税率。如果采用组套销售方式,公司每销售一套产品,都需缴纳消费税。

应纳税额=(350/(1-30%)×30%)=150(元)

而如果改变做法,化妆品公司在将其生产的商品销售给商家时.暂时不组套(配比好各种商品的数量),并按不同商品的销售额分别核算,分别开具发票,由商家按照设计组套包装后再销售(实际上只是将组套包装的地点、环节调整一下,向后推移),则:化妆品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为每套((80+90)/(1-30%) ×30%)=72.86(元)

两种情况相比,第二种方法每套产品可以节约税款77.14元(1 50-72.86)。

第五章营业税纳税筹划

案例分析计算题

1.某建材销售公司主要从事建材销售业务,同时为客户提供一些简单的装修服务。该公司财务核算健全,被当地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

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该公司取得建材销售和装修工程收入共计292万元,其中装修工程收入80万元,均为含税收入。建材进货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7.44万元。

请为该公司设计纳税筹划方案并进行分析。

如果该公司未将建材销售收入与装修工程收入分开核算,两项收入一并计算缴纳增值税,应纳税款为:

应纳增值税税额=T2丽92 ×1 7%-1 7.44=24.99(万元)如果该公司将建材销售收入与装修工程收人分开核算,则装修工程收入可以单独计算缴纳营业税,适用税率为3%。共应缴纳流转税:

应纳增值税税额=(292/(1+17%)×17%-17.44=13.36(万元)

应纳营业税税额=80×3%=2.4(万元)

共应缴纳流转税=13.36+2.4=15.76(万元)

比未分别核算少缴流转税=24.99-15.76=9.23(万元)

从本案例可以看出,通常企业兼营营业税应税劳务和增值税应税货物销售时,如不分开核算,所有收人会一并按照增值税计算缴税,适用税率很高(1 7%),而劳务收入部分通常很少有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故实际税收负担很重。纳税人如果将两类业务收入分开核算,劳务收入部分即可按营业税计税,适用税率仅为3%(或5%),可以明显降低企业的实际税负。

2.A公司为商品流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融资租赁业务,但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2009年1月,A公司按照B公司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1台大型设备,取得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价款是500万元,增值税额85万元,该设备的预计使用年限为1 O年(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为此,A公司准备了两个融资租赁方案(根据有关规定,A公司外购该项设备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方案一:租期1O年,租赁期满后,设备的所有权归B公司.租金总额1 000万元,B公司于每年年初支付租100万元。

方案二:租期8年,租赁期满后,A公司将设备残值收回,租金总额800万元.B公司于每年年初支付租金100万元。

计算分析上述两个融资方案的税负。

方案一:租赁期满后,设备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按照相关规定应缴纳增值税,不缴营业税。则:

A公司应纳增值税税额:1000/(1+17%)×1 7%-85=60.30(万元)

A公司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60.30×(7%+3%)=6.03(万元) 由于征收增值税的融资租赁业务实质上是一种购销业务,应按购销合同缴纳合同金额。O.3‰的印花税。

A公司应纳印花税税额=1 000×0.3‰=O.3(万元)

因此.方案一A公司的税费负担率为:

税费负担率=(60.30+6.03+0.3)/1000×100%=6.663%

方案二:租赁期满后,A公司将设备收回,即设备的所有权不转让给承租方,按照相关

规定应缴营业税,不缴增值税。融资租赁业务以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作为应税营业额。则A公司收回残值为:

A公司收回残值=585/10×2=11 7(万元)

[注:公司购入该设备时实际成本为5 8.8万元,使用年限为1 O年,因此折旧率为585/10×l 00%,在方案二中预计租期为8年,则剩余年限为2年。]

A公司应纳营业税税额:(800+117-585)×5%=16.6(万元)

A公司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16.6×(7%+3%)=1.66(万元) 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对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应按借款合同征收印花税;对其他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不征收印花税。因此,A公司在方案二中应纳印花税为零。

因此.方案二A公司所承担的整个税费负担率为:

税费负担率=(16.6+1.66)/(800+117)×100%=1.99%

比较以上A公司的两个融资租赁方案,很显然方案二优于方案一。

第六章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案例分析计算题

1.个人投资者李先生欲投资设立一小型工业企业,预计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 8万元。该企业人员及资产总额均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分析李先生以什么身份纳税比较合适。

李先生如成立公司制企业,则:

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l 80000×20%=36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 80000×(1-20%)×20%=28800(元)

共应纳所得税税额=36000+28800=64800(元)

所得税税负=64800/180000×100%=36%

李先生如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则: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80000×35%-6750=56250(元)

所得税税负=56250/180000×l00%=31.25%

可见.成立公司制企业比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多缴所得税8550元(64800-56250),税负增加4.75%(36%-3 1.25%)。

2.某大型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适用税率为25%。现销售单价100元的商品,其平均进货成本为60元。某年末,为促销拟采用两种不同方式:一是直接进行八折销售,即原销售价100元的商品按80元售出;二是满1 00送20,即每销售1 00元商品.另送价值20元的商品。

对两种不同销售方式下企业的税后收益进行比较分析。

方案一,直接进行八折销售。

这一方案企业销售100元的商品收取80元,只需在销售票据上注明折扣额,销售收入可按折扣后的金额计算,假设该商品增值税税率为1 7%,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则:应纳增值税税额=80/(1+17%)×17%-60/(1+17%)×17%=2.91(元)

销售毛利=80/(1+17%)-60/(1+17%)=l7.09(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7.09×25%=4.27(元)

税后净收益=17.09-4.27=12.82(元)

方案二,顾客购物满100元,商场另行赠送价值20元礼品。

此方案下,企业赠送礼品的行为应视同销售行为,计算销项税额;同时由于企业赠送礼品的行为属非公益性捐赠,赠送的礼品成本不允许税前列支(假设礼品的进销差价率同商场其他商品)。相关计算如下:

应纳增值税税额=100/(1+17%)×17%-60/(1+17%)×17%+20/(1+17%)×17%-12/(1+17%)×17%=6.97(元)

销售毛利=100/(1+17%)-60/(1+17%)+20/(1+17%)-12/(1+17%)=21.02(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21.02+12/(1+17%)+20/(1+17%)×17%)×25%=8.55(元)

税后净收益=21.02-8.55=12.47(元)

按上面的计算方法,方案一最终可获税后净利为12.82元;而方案二却只获得12.47元税后收益。因此,该商场应选择方案一进行商品销售。

3.某企业为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决定通过当地民政部门向某贫困地区捐赠300万元,2009年和20 1 0年预计企业会计利润分别为1000万元和2000万元,企业所得税率为25%。该企业制定了两个方案:方案一,2009年底将300万全部捐赠;方案二,2009年底捐赠1 00万元,201 0年再捐赠200万元。

从纳税筹划角度来分析两个方案哪个对企业更有利?

方案一:该企业2009年底捐赠300万元,只能在税前扣除1 20万元(1 000× 1 2%),超过1 20万元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方案二:该企业分两年进行捐赠,由于2009年和20 1 O年的会计利润分别为1 000万元和2000万元,因此两年分别捐赠的1 00万元、200万元均没有超过扣除限额,均可在税前扣除。

通过比较,该企业采用方案二与采用方案一对外捐赠金额相同.但方案二可以节税45万元(1 80×25%)。

第七章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案例分析计算题

1.约翰是美国某公司的高级顾问,由于工作的需要,他于2009年6月20日被派往公司在北京投资的一家合资企业工作(非董事或高层管理人员),美国总公司每月支付给约翰折合人民币50000元的工资收入(暂不考虑已纳税款扣税情况),中方企业同时付给其月工资9000元。2009年1 O月,约翰又临时到英国的一家分公司工作1O天,取得英国公司支付的工资收入折合人民币6000元,然后回到北京合资企业继续工作,在其离境期间,中美双方照旧支付工资。根据资料,计算约翰2009年9月和1 O月在中国的应纳个人所得税。(中国与美国有签订税收协定)

根据资料,约翰2009年在我国境内累计居住1 94天(临时离境1 O天不削减其在华居住天数),因此,2009年约翰属于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非居民纳税人。

(1)约翰2009年9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50000+9000-4800)×30%-3375]×30/31=12885(元)

(2)约翰2009年1 O月离境1 O天所取得收入属于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但2009年1 O月还有2 1天取得由美国公司支付的50000元工资和中国合资企业支付的9000元工资仍需纳税。因此,约翰2009年1 O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50000+9000-4800)×30%-3375]21/31=8728.55(元)

2009年9月和1 O月约翰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1613.55元(12885+8728.55)。

分析:约翰2009年在我国境内累计居住1 94天,如果约翰晚来华1 2天,则2009年其在我国累计居住天数为1 82天,就会被认定为无住所的非居民纳税人,属于政策中的第一种情形,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是由该雇主的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工资、薪金,免于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这种情况下,约翰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1)约翰9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有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50000+9000-4800)×30%-3375]×(9000/59000)×30/50=1 965.51(元)

(2)约翰l O月离境1 O天所取得收入属于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1 O月还有2 l天取得由美国公司支付的50000元工资和中国合资企业支付的9000元T.:资。因此,约翰1 O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当有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50000+9000-4800)×30%-3375]×(9000/59000)×(21/31)=l331.47(元) 因此,筹划后2009年l O月、11月约翰共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296.98元(1965.5 1+1331.47)。

通过对居住时间的筹划,约翰可以节税1 83 1 6.57元(2 1 6 l 3.55-3296.98)。

2.张先生是一家啤酒厂的品酒师,其每年的奖金都高居酒厂第一位,而其平时的工资并不高,每月仅有3000元。预计2010年底,其奖金为30万元。张先生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如下:每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000-2000)×10%-25=75(元) 请为张先生进行年终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由于张先生每月收人高于当年国家所规定的免征额,未经筹划时,其年终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如下:

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所适用的税率为25%(300000÷1 2=25000),速算扣除数1 375,则:

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00000×25%-1 375=73625(元)

全年共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75×1 2+73625=74525(元)

全年税后净收入=(300000+3000×12)-(75×12+73625)

=26 1475(元)

如果采用规避年终奖税率级次临界点税负陡增情况的方法,则:

张先生全年收入=300000+3000× 1 2=336000(元)

留出每月免税额后,分成两部分,则:

每部分金额=(336000-2000× 1 2)÷2=1 56000(元)

将1 56000元分到各月,再加上原留出的每月2000元,作为L丁.资、薪金发放.则:张先生每月工资、薪金所得=1 56000÷1 2+2000=l 5000(元)

另外1 56000元作为年终奖在年底一次发放。

则张先生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及税后所得:

每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 5000-2000)×20%-375=2225(元)

全年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2225×12=26700(元)

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56000×20%-375=30825(元)

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26700+30825=57525(元)

比原来少纳个人所得税税额=74525-57525=7000(元)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思路是一种基本安排,在这种基本安排中还要考虑,按照现行年终奖计税方法的相关规定,只扣1个月的速算扣除数,只有1个月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另外

11个月适用的是全额累进税率.还须对上述基本安排进行调整。

3.2009年11月,某明星与甲企业签订了一份一年的形象代言合同。合同中规定,该明星在2009年1 2月到20 1 0年l 2月期间为甲企业提供形象代言劳务,每年亲自参加企业安排的四次(每季度一次)广告宣传活动,并且允许企业利用该明星的姓名、肖像。甲企业分两次支付代言费用,每次支付1 00万元(不含税),合同总金额为200万元由甲企业负责代扣代缴该明星的个人所得税。(假设仅考虑个人所得税)

由于在签订的合同中没有明确具体划分各种所得所占的比重,因此应当统一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1 000000-7000)×(1-20%)/[1-40%×(1-20%) =1168235.29(元) 一年中甲企业累计应扣缴个人所得税

=(1 168235.29×40%-7000) ×2=920588.23(元)

请对该项合同进行纳税筹划以降低税负。

本案例中明星直接参加的广告宣传活动取得的所得应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而明星将自己的姓名、肖像有偿提供给企业则应该属于明星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如果甲企业能够将合同一分为二,即先签订一份参加广告宣传活动的合同,每次向明星支付不含税收入20万元,再签订一份姓名、肖像权使用的合同,向明星支付不含税收人1 20万元。则支付总额保持不变,只是签订了两份不同应税项目的合同。实施此方案后,甲企业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1)甲企业应当扣缴该明星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

=[(2001000-7000)×(1-20%)]/(1-40%×(1-20%×40%)-7000=335294.1 2(元)

(2)甲企业应当扣缴该明星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率只有一档20%、

=1200000×(1-20%)/[1-20%(1-20%)]×20%=228571.43(元)

合计应扣缴个人所得税=335294.12+228571.43=563865.55(元)

由此可以看出,按劳务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分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合并缴纳,共节约税款356722.68元(920588.23-563865.55)。

第八章其他税种纳税筹划

案例分析计算题

1.某房地产公司从事普通标准住宅开发,2009年11月15日.该公司出售一栋普通住宅楼,总面积12000平方米,单位平均售价2000元/平方米,销售收入总额2400万元,该楼支付土地出让 324万元,房屋开发成本1100万元,利息支出100万元,但不能提供金融机构借款费用证明。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当地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允许扣除比例为10%。

假设其他资料不变,该房地产公司把每平方米售价调低到1 975元,总售价为2370万元。计算两种方案下该公司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和获利金额并对其进行分析。

第一种方案:

(1)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2400(万元)

(2)扣除项目金额: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324(万元)

②房地产开发成本=11 00(万元)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324+11 00)×1 O%=1 42.4(万元)

④加计20%扣除数=(324+1100)×20%=284.8(万元)

⑤允许扣除的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2400×5%×(1+7%+3%.)=32(万元.)

允许扣除项目合计=324+11 00+142.4+284.8+132=1983.2(万元)

(3)增值额=2400-1983.2=416.8(万元)

(4)增值率=416.8/1983.2×l00)%=21.02%

(5)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4l6.8×30%=l25.04(万元)

(6)获利金额=收入-成本一费用一利息一税金

=2400-324-1100-l00-132-125.04

=618.96(万冗) .

第二种方案:

(1)转让房地产扣除项目金额=l 981.55(万元)

(2)增值额=2370-1981.55=388.45(万元)

(3)增值率=388.45/1981.55 ×100%=l9.6%

该公司开发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其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依据税法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

(4)获利金额=2370-324-1100-1 00-130.35=7l5.65(万元、)

降价之后,虽然销售收入减少了30万元,但是,由于免征土地增值税,获利金额反而增加了96.69万元。

该公司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之所以要缴纳土地增值税,是因为增值率超过了20%。纳税筹划的具体方法就是控制增值率。

2.甲房地产公司新建一栋商品楼,现已建成并完成竣工验收。该商品楼一层是商务用房,账面价值1000万元。有三个经营方案:一是对外出租,年租金120万元;二是本公司开办商场;三是以商务用房对外投资。

计算分析哪种方案对甲公司比较有利?

方案一:对外出租

应纳营业税税额=l 200000×5%=60000(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60 000×(7%+3%)=6000(元1

应纳印花税税额:1 200000×0.1%=1200(元1

应纳房产税税额=1 200000×1 2%=144000(元’)

应纳税款合计金额=60000+6000+1 200+l44000=211200(元)

方案二:甲公司自己开办商场,则只缴房产税

应纳房产税税额=1 0000000×(1-30%)×1.2%=84000(元)

节省税赞=2ll 200-84000=127200(元)

其中房产税节省60000元。

方案三:以房产投资,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由被投资方按房产原值作为汁税依据缴纳房产税,缴纳的房产税同方案二。但本方案投资方不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如果甲公司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投资风险.这实际上是以联营投资名义变相出租房产,根据税法规定,出租方应按租金收人缴纳房产税。

增值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报告

增值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本文主要针对大型商场销售实务中地增值税作税收筹划地分析.以下是基本概念和相关税收规定: ()折扣销售,即商业折扣,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给予购货方价格上地优惠.其税收政策,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地,可按折扣后地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无论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折扣额,应以其全额计征增值 税. “营改增”也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地,以折扣后地价款为销售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地,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额. ()销售折扣,又名现金折扣,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后,为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缩短企业地平均收款期,而协议许诺给予企业地一种折扣优惠.折扣地表示常采用如,,N地符号表示. 其税收政策,销售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 ()销售折让,指在货物售出后,由于其品种、质量、性能等方面原因购货方虽未退货,但销货方需要给予购货方地一种价格折让. 其税收政策,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退还给购买方地销售额,应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当期地销售额中扣减. 案例分析如下: 某大型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假定每销售元商品,其平均商品成本为元.年末商场开展促销活动,拟定“满送”,即每销售元商品,送出元地优惠.具体方案有如下几种选择:(假设增值税率为,企业所得税率为) 方案一:顾客购物满元,商场送折商业折扣地优惠; 方案二:顾客购物满元,商场赠送折扣券元(不可兑换现金,下次购物可代币结算); 方案三:顾客购物满元,商场返还现金“大礼”元; 方案四:顾客购物满元,商场送加量,顾客可再选购价值元商品,实行捆绑式销售,总价格不变. 现假定商场单笔销售了元商品,各按以上方案逐一分析各自地税收负担和税后净利情况(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 方案一:顾客购物满元,商场送折商业折扣地优惠;

企业税务筹划案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务筹划案例 发布日期:2003-10-8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是专门对境内外资企业的纯收益征收的一种税,与外资企业的特点紧密相联。 为了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对外经济技术交流、更好地利用外资和引进先进技术,按照税负从轻、优惠从宽、手续从简的原则。1991年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外国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但是,由于制订的时间较晚,这一税法还不很完善,其间存在着诸多的避税机会。如果能把握好这些机会,对企业来说,将是一笔极大的财富。再加上,我国本身就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给予了诸多的税收优惠,在此基础上,企业要是能有效地合理避税,那么,从整体上来讲,企业得到的税收收益将是无法估计的。 人、所得来源地、源泉扣缴预提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年度所得额计算、亏损弥补所得额计算、成本费用列支、坏账准备、"免减"税收优急、再投资优惠等方面作了详细的介绍,从大量实证的基础上说明如何科学地避税,使自己的避税行为不违反税法规定。我们主要从十个方面进行分析:避名成为居民纳税人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所得来源地认定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源泉扣缴预提税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原则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纳税年度有关规定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亏损弥补的税收优惠政策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成本费用和损失列支计算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坏账准备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免二减三"税收优惠的避税筹划案例和利用再投资优惠政策的避税筹划案例。 避免成为居民纳税人的避税筹划案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的纳税人可以分为两个部分。 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与中国的公司、企业共同投资举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企

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及其案例分析

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与案例分析 第一篇概述 所谓纳税筹划(Tax Planning),是指通过对纳税业务进行事先策划,制定一整套的纳税操作方案,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纳税筹划的目的主要有: ——减轻税收负担,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 ——获取资金时间价值; ——降低办税成本,提高办税效率; ——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偷税、避税与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不是偷税,也不完全等同于避税。 偷税:其显著特征为行为的违法性。 避税:避税行为分为两类:一类是“灰色避税”,它是通过改变经济活动的本来面目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常见手法如通过操纵关联交易价格将销售增值和营业利润转移到低税率的关联企业;另一类是“中性避税”,它主要是利用现行税制中的漏洞和缺陷,将应税行为改为非税行为,将高税负活动变为低税负活动。 纳税筹划的类别和特征: 类别: ——按涉税行为所处的业务领域,可分为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纳税筹划、活动中的纳税筹划、融资活动中的纳税筹划。 ——按筹划活动涉及的范围,可分为战略性纳税筹划和战术性纳税筹划。 战略性纳税筹划又包括对长期计税政策和会计政策的选择、重大税制变动前的筹划和企业重组中的纳税筹划。 ——按税种分,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的纳税筹划。 特征: 事先策划性、非违法性、权利性、规范性等 纳税筹划的基础: 客观基础: ——现行税收法规制度赋予纳税人适度的选择权; ——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可选择性; 主观基础: 在全面、深入、准确掌握税收、会计、法律、经营管理等专业知识的基础上,结合筹划对象的具体特点,融会贯通,灵活运用。 例1 :甲公司是一家大型环保设备生产企业,乙公司欠甲公司货款300万元两年多时间了,现乙公司资不抵债,甲公司为了收回欠款,同意乙公司用一批旧设备(环保设备生产线)偿还该项债务。设备原价350万元,账面价值270万元,经评估该固定资产市价(含税)290万元。甲公司打算先进行债务重组,取得乙公司的抵债资产,然后再将这笔抵债资产作价290万元与丙公司合资组建丁公司。如此,有关各方的税负为: 乙公司:

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收入-费用=利润,如何少纳企业所得税? 少纳企业所得税的方式应该从收入与费用两个方面入手。 关于收入: 事实上纳税与开具发票存在必然的联系,开票必然纳税,而收入又是开票的前提,现阶段不用开票的情形很少,所以利用不开票来规避收入可操作空间越来越少。 关于成本:体现在损益中的成本主要是营业成本,营业成本一般可划分为三大类,一个是制造成本;一个是购进成本;一个是劳务成本,因而要想使利润边少,必然要求提高营业成本,如何人为提高成本要结合企业的营业特点和所属行业来进行。 关于费用:费用是对所有企业都普遍存在的,种类多样化,支出的可操做性广泛,因为多是企业所得税偷逃和规避的重点。 经典财税讲解28种操作手段…… 核心提示:核定征收之前,相关的费用、材料、成本,即使没有发票也可以虚拟入帐,特别是原材料,可虚拟进货领用,然后进入成本,进行核定后,相对减少帐面利润。这种方法可以加大生产成本。费用也可如次操作。可将公司之前领用的原材料假设有一部分没有发票购进而直接领用;就有发票的部分转到后期查帐征收时候再进行领用。可至少变相增加成本10%。以后操作方面就需要公司多开材料发票或进行委外加工发票,虚拟加大生产成本。这种操作上目前很多企业在用,需要寻找合适的合作伙伴。确保生产成本在50%左右。并注意稳定性。。 01、工资薪金社保 A、在操作上首先要符合税法上规定的形式的要件; B、签定虚拟用工合同每月申报个税即可;不一定要交纳社保(具体人数自己掌握) C、对于一些签定虚拟合同的员工可做辞退处理,给予补偿这个可在税前列支 D、根据公司的营业业绩可增加10人左右,每人按3000左右设定标准,一年可多列支36万费用。 E、至于新增员工社保问题可在年检上做假的报表进行,目前很多企业都这样做,可行。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题

第一章税收筹划概论 案例分析题 张先生是一位建筑设计工程师,2017年,利用业余时间为某项工程设计图纸,同时担任该项工程的顾问,工作时间10个月,获取报酬30000元。那么,这30000元报酬是要求建筑单位一次性支付,还是在其担任工程顾问的期间,分10个月支付,每月支付3000元呢? 答案:若按一次性支付,张先生获取的报酬30000元应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4000元的,可减除劳务报酬收入20%的扣除费用,适用30%的税率,则张先生应该缴纳的税额为: 30000×(1-20%)×30%-2000=5200元 若分10个月支付,则每月获得的劳务报酬为3000元,劳务报酬所得大于800元且没有超过4000元,可减除800元的扣除费用,适用20%的税率,则张先生一共需要缴纳的税额为: (3000-800)×20%×10=4400元 由于分10个月支付劳务报酬的应缴税额比一次性支付劳务报酬应缴税额少800元(5200-4400),则张先生应选择分10个月支付,每月支付3000元。 第二章公司设立的税收筹划 案例分析题 【案例1】非居民企业税收筹划 在香港注册的非居民企业A,在内地设立了常设机构B。20×7年3月,B机构就20×6年应纳税所得额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为1 000万元,其中:①特许权使用费收入500万元,相关费用及税金100万元;②利息收入450万元,相关费用及税金50万元;③从其控股30%的居民企业甲取得股息200万元,无相关费用及税金;④其他经营收入100万元;⑤可扣除的其他成本费用及税金合计100万元。上述各项所得均与B 机构有实际联系,不考虑其他因素。B机构所得税据实申报,应申报企业所得税1 000×25%=250(万元)。 问题:非居民企业A应如何重新规划才可少缴税? 【分析】

税收筹划案例及分析

《税收筹划》教学案例 一、增值税筹划案例 案例1 销售激励方式的税收筹划 一、基本案情 海岛时装经销公司以几项世界名牌服装零售为主,商品销售平均利润为30%。他们准备在2009年春节期间开展一次促销活动,以扩大该企业在当地的影响。经测算如果将商品打八折让利销售,企业可以维持在计划利润的水平上。在促销活动的酝酿阶段,企业的决策层对销售活动的涉税问题不甚了解,于是他们向海风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提出咨询。 为了帮助该企业了解销售环节的涉税问题,并就有关问题做出决策,海风税务师事务所的专家提出三个方案进行税收分析:方案一:让利(折扣)20 %销售,即企业将10 000元的货物以8 000元的价格销售;方案二:赠送20%的购物券,即企业在销售10 000元货物的同时,另外再赠送2 000元的购物券,持券人仍可以凭购物券购买商品;方案三:返还20%的现金,即企业销售10 000元货物的同时,向购货人赠送2 000元现金。企业决策者根据不同促销方案的涉税情况做出决策。 二、分析点评 (一)筹划分析 现以销售10 000元的商品为基数,公司每销售10 000元商品发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工资和其他费用600元。具体计算分析如下: 方案一:让利20%销售商品。 因为让利销售是在销售环节将销售利润让渡给消费者,让利20%销售就是将计划作价为10 000元的商品作价8 000元(购进成本为含税价7 000元)销售出去。假设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的税利情况是: 应纳增值税额=8 000÷(1+17%)×17%-7 000÷(1+17%)×17% =1162.39-1017.09 =145.30(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8 000÷(1+17%)-7 000÷(1+17%)-600]×25% =63.68(元)

2018企业税收筹划案例

2018企业税收筹划案例 01 【摘要】作为现代企业的刚性支出之一,税收对企业的经济利益有着直接影响,而税收筹划能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降低纳税成本,所以税收筹划逐渐发展为企业财务决策的重要内容。当前纳税人经营生产的最终目的与直接动机就是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利润,而成本高低对纳税人的利润有直接影响,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多层次、全方位筹划生产经营,确保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已经成为企业的重要研究课题。本文就对企业财务决策中的税收筹划进行分析和探究。 【关键词】企业财务决策;税收筹划 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背景下,我国的经济成分出现了极大的变化,由传统单一的集体、全民经济转变为股份制、个体、私营等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格局[1]。而企业是市场经济运行的主体,已经发展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具有自身独立的经济利益,如何恰当安排自身的财务活动、经营活动,选择灵活多变的财务处理方式,是现代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企业税收筹划概述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现代企业的内外部经营环境愈加复杂,日常的管理任务越来越繁重,而税收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关键内容,对企业的绩效评价、目标考核、生产决策有着积极的意义。实施科学合理的税收策划工作,全面开展税务管理,不仅能对其中产生的风险进行有效规避,还能增强企业的整体竞争实力、自身活力,减轻税务负担,实现企业发展壮大的目标。同时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决策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税收因素对财务决策有着直接的影响,通过税收筹划能实现财务决策的目标。通常税收筹划有如下三点特征:一是效益性: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就是效益性,这也是合理选择方案的重要指标;二是筹划性:在企业的经济活动中,企业纳税往往具有滞后性的特点,而税收筹划是纳税前事先做出的行为;三是合法性:其要求税收筹划要满足相关法规与税收法律的相关要求[2]。可以说,只有实现效益性、筹划性、合法性这三者的三位一体,才能保证税收筹划工作的成功开展。 二、企业财务决策中的税收筹划 (一)应用现状 企业财务决策中的税收筹划应用现状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忽视税收筹划工作。现阶段,大部分中小型企业在财务决策中忽视税收筹划工作,究其原因,一是企业在税收筹划人才方面相对缺乏,相关工作人员不会在企业财务中开

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第四章消费税纳税筹划 案例分析计算题 1.某地区有两家制酒企业A和B,两者均为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企业A主要经营粮食类白酒,以当地生产的玉米和高粱为原料进行酿造,按照现行消费税法规定,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O.5元/500克。企业B以企业A生产的粮食白酒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按照现行消费税税法规定,药酒的比例税率为10%,无定额税率。企业A每年要向企业B提供价值2亿元.计5000万千克的粮食白酒。企业B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正常经营下去,准备进行破产清算。此时企业B欠企业A共计5000万元货款。经评估,企业B的资产价值恰好也为5000万元。企业A领导人经过研究,决定对企业B进行收购,计算分析其决策的纳税筹划因素是什么? 第一,这次收购支出费用较小。由于合并前企业B的资产和负债均为5 000万元,净资产为零。按照现行税法规定,该购并行为属于以承担被兼并企业全部债务方式实现吸收合并,不视为被兼并企业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不计算资产转让所得,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两家企业之间的行为属于产权交易行为,按税法规定.不用缴纳营业税。 第二,合并可以递延部分税款。原A企业向B企业提供的粮食白酒不用缴纳消费税。合并前,企业A向企业B提供的粮食白酒,每年应该缴纳的税款为: 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O.5=9000(万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20000× 1 7%=3400(万元) 而合并后这笔税款一部分可以递延到药酒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从价计征部分和增值税),获得递延纳税好处;另一部分税款(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款)则免于缴纳了。 第三,由于企业B生产的药酒市场前景很好,企业合并后可以将经营的主要方向转向药酒生产,转向后,企业应缴的消费税税款将减少。由于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O.5元/500克,而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1 O%,无定额税率。,如果企业转产为药酒生产企业,则消费税税负将会大大减轻。 假定药酒的销售额为2.5亿元,销售数量为5000万千克。 合并前应纳消费税税款为: A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O.5=9000(万元) B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5000× 1 0%=2500(万元) 合计应纳消费税税额=9000+2500=11500(万元) 合并后应纳消费税税额=25000×10%=500(万元) 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额:11500-2500=9000(万元) 2.某市A轮胎厂(以下简称A厂)现有一批橡胶原料需加工成轮胎销售,可选择的加工方式有: (1)部分委托加工方式(委托方对委托加_T.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另一种应税消费品)。A厂委托B厂将一批价值300万元的橡胶原料加工成汽车轮胎半成品,协议规定加工费1 85万元(假设B厂没有同类消费品)。A厂将加工后的汽车轮胎半成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汽车轮胎,加工成本、费用共计l45.5万元,该批轮胎售价(不含增值税)1000万元。(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3%) 部分委托加工方式 应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情况如下: A厂支付B厂加工费时,同时支付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消费税:(300+185)/(1-3%)×3%=15(万元)

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税收筹划练习题 案例分析: 1、ABC通讯有限公司2005年实现销售收入827.79万元,销售毛利为234.84万元,销售毛利率为28.37%,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共缴纳增值税45.82万元,税收负担偏高,请利用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并写出税收筹划的计算过程。 2、甲公司于2005年2月20日以银行存款900万元投资于乙公司,占乙公司股本总额的70%,乙公司当年获得税后利润为500万元。甲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3%,乙公司所得税税率为15%. 方案一:乙公司一直保留盈余不分配,2006年9月,甲公司将其拥有的乙公司70%股权全部转让给丙公司,转让价为1105万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税费为0.5万元,甲公司生产经营所得为100万元。 方案二:2006年3月,乙公司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的30%用于分配,甲公司分得利润105万元,2006年9月甲公司将其拥有的乙公司70%股权全部转让给丙公司转让价为1000万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税费为0.5万元,甲公司生产经营所得为100万元。 请利用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模式的选择进行税收筹划,应该选择哪种方案,并写明税收计算过程。 3、A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改组,2001年1月兼并某亏损公司B,B 公司合并时的账面净资产为500万元,去年亏损为100万元, 评估确认的价值为550万元。A公司合并后股票市价为3元每

股,股票总数为2000万股(面值为1元每股)。经双方协商,A 公司可以用两种方案合并B公司:(1)A公司以180万股和10 万元人民币购买B公司。(A公司股票市价为3元每股)(2)A 公司以150万股和100万人民币购买B公司。合并后公司的股 东在合并公司中所占的股份以后年度不变,合并公司每年末弥 补亏损前的应纳税所得额平均为900万元,增值后的资产平均 折旧年限为5年,行业平均利润率为10%,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33%,请利用公司合并的付款支付方式的选择进行税收筹划并写 出计算过程。 4、某建筑材料商店主营建筑材料批发和零售,同时兼营对外承接安装、装饰工程作业。2003年11月,该商店承接安装、装饰工程作业总收入为50万元,为进行安装装饰工程购进材料45万元(含17%增值税),销售建筑材料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安装装饰作业的营业税适用税率为3%。那么如何为该公司进行税收筹划?如果工程总收入为60万元,则如何筹划? 5、某零售企业,年销售收入(含税)为150万元,可抵扣购进金额 为80万元(不含税),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假定增值税税率为17%。该企业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筹划以减轻增值税税负? 6、作家王某欲创作一本小说,需要到外地去体验生活。预计全部稿 费收入20万元,体验生活等费用支出2万元。另,王某在某企业兼职做顾问,收入为每月2 500元。试做出降低税负的筹划方案。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A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一、公司概况 公司主要从事新型公路养护机械的技术开发与制造,公司经营范围:公路筑路养护设备、除雪设备、市政环卫设备、港口设备、铁路养护设备、机场养护设备、特种设备的开发、制造及销售;公路养护施工。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设备租赁。公司发展至今年产值仅50-100亿元,市场保有量600-700亿元,预计2020年养护机械市场规模将达到10,095亿元-12,975亿元,未来十年平均每年新增配置量将达到近1,000亿元。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冷吹式机场除雪车、机场跑道除冰液洒布车、机械式综合除雪车等行业高端产品的研发。 二、A公司财务状况及涉税情况分析 A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状况及涉税情况如下: (一)收入及利润 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2,890,132、77元,比上年增加69,637,942、72元,同比增长52、26个百分点。此外,2011年,A公司在营业外收入方面共盈利10,004,544、57元(主要为政府补助)。2011年全年实现利润76,927,135、7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960,325、91元,降幅71、1%。 (二)费用水平 A公司2011年发生销售成本99,812,049、59元,销售费用18,388,472、57元,管理费用17,198,476、76元,财务费用一3,148,719、35元。2011年列支工资薪金3,802,905、23元,列支工会经费14,185、92元,职工福利费68,679、64元,职工教育经费10,355、00元;列支业务招待费2,104,552、57元,折旧摊销支出875,848、44元。 (三)其她涉税财务指标 2011年,应收账款年初金额为43,199,192、5元,年末余额为63,461,696、12元;其她应收款年初金额为5,881,719、03元,年末金额为6,212,883、27元元,计提坏账准备1,687,505、49元。 (四)企业所得税纳税现状及分析 公司涉及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17%、营业税5%、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企业所得税25%、个人所得税。2008年1月1日实施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纳税筹划方案设计和论述 一、纳税筹划的简介 纳税筹划就是指税收征纳主体双方运用税收这一特定的经济行为及其政策和法律规范,对其预期的目标进行事先策划和安排,确定其最佳实施方案,为自身谋取最大效益的活动过程。纳税筹划具有合法性,预期性,目的性,收益性,专业性等特定,是纳税筹划和偷税、欠税、抗税、骗税、避税最大的区别。纳税筹划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 第一,法律原则,有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和规范性原则;第二,财务原则,有财务利益最大化原则、稳健性原则和综合性原则; 第三,。社会原则; 第四,筹划管理原则,有便利性原则和节约性原则。 具体税种有具体的纳税筹划方法,以下就是各种税制的不同筹划方法。 二、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 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行为,应当依照相关依据缴纳增值税。但是为了减少缴税的负担,我们应该对应纳税额进行合理的筹划,使纳税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尽量减少税收。以下就用具体事例来说明怎么合理筹划增值税。 案例一: 某工业企业现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为60万元,(不含税),会计核算制度也比较健全,符合作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适用17%增值税税率,但 该公司可抵扣的购进项目金额只有20 万元(不含税) ,该方案的筹划方法为:若企业 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则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为6.8 万元(60*17%-20*17%); 若企业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则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为1.8 万元(60*3%) ,有上述比较可以看出当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时所要缴纳的税款明显比一般纳税人时缴纳的税款少,所以企业可以用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去缴纳增值税。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报告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题 第一次作业: 一,纳税人A购买了100000元的公司,债券利率为10%,纳税人B购买100000政府债券,利率为8%,这两种债券的到期日和风险日相同。AB纳税人的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1)计算两个纳税人获得税后收益率是多少?(2)如何选择。 解析:纳税人A:税后收益=100000【1-25】*100%=7.5% 纳税人B:按税法规定,企业购买政府债券免所得税,故投资收益与利率相等为8%。筹划结论:两种债券到期日和风险日相同的情况下,纳税人B的投资收益高于纳税人A。 二,一家大公司聘请你作为纳税顾问,这家公司有累积税收亏损,并预计以后几年会维持这种状况,该公司打算在外地建立一家新配送工厂,估计该工厂的投资成本1000万元,公司考虑3种方案: A方案:借入1000万元建厂; B方案:发行普通股筹款1000万元; C方案:向当地所有者租用厂房; 要求:准备一份简要报告,描述出每种方案的税收结果,在报告中,清你推荐从税收角度分析最有效方案。 关于**企业税收筹划方案的分析报告 **企业: 现将该企业成立配送公司的三个投资方案的从税收角度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A方案的分析,企业借入资金1000万元所产生的利息税前列支可以节所得税,减少了企业税负;但是高负债给企业带来了高风险的同时使企业投资收益大。 B方案的分析,发行普通股筹款1000万元,其股利分配属于税后分配,会使所得税税负增加,但投资风险小,与方案一相比投资收益低。 C方案的分析,厂房租金税前列支可节所得税,同时会减少现金流出量,减低了风险性。 综上所述,从税收角度看选择方案C对降低低税负及风险比较有效。 三、避免成为法定纳税人案例: 甲公司是一家餐饮店,主要为乙公司提供商业招待服务,甲企业每月营业税为500000元,发生总费用200000元。 甲公司缴纳的营业税=500000+5%=25000(元) 要求:双方企业如何筹划。 解析:如果甲、乙双方进行税收筹划,由乙公司对甲公司进行兼并,兼并之后原本存在的服务行为就变成了企业内部行为,而这种内部行为是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的。因此,甲公司不再是营业税纳税人,从而节税25000元。 第二次作业 一,直接投资,间接投资的税收筹划(教材第80页) A公司为中国居民企业适用25%所得税税率,用闲置资金1500万元对外投资,方案有:方案一,与其他公司联营共同创建高新企业A公司占30%预计高新企业每年可盈利300万元税后利润全部分配。(高新企业所得税税率15%) 方案二,A公司用1500万元购买国债年利率6%每年可获利息收入90万(税法规定:购买国债免交企业所得税) 要求(1)计算A公司两个方案的投资收益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2005年2006年合计2005年2006年合计2005年2006年合计 销售收入650650130065065013006506501300 销售成本575575115055060011506005501150 税前利润75751501005015050100150 所得税24175241754915331615491516153349 净 利 润 5012550125100150673315100150331567100

财会之窗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柳国美

税收筹划现在已经被很多企业所重视,也得到了税务机关的一 定认可,但还有很大一部分企业还没注重这个问题。我个人在工作 中也接触到很多这样的企业,还有的虽有筹划但筹划不够全面,一 方面给企业经营带来了资金浪费,另一方面造成经营资金不足、带 来资金压力。现就以下案例进行分析说明: 某企业是一家内资生产型企业,成立于1995年,该企业不属于高新技术企业。 2005年损益表资料如下:全年产品销售收入1600万元,销售成本1350万元,营业费用125万元(其中广告费35万元),管理 费用75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918万元,技术开发费3215万元), 财务费用4万元(其中利息支出5万元,手续费3万元,利息收入4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7万元,其他业务支出4万元,营业外收入5万元,营业外支出6万元(其中直接捐赠115万元),利润总 额68万元。 纳税调整资料: 2005年工资应纳税调整增加10万元(假设该调整数正确),利息支出全部为银行贷款利息,利息收入全部为国债利息收入, 2004年该企业发生技术开发费30万元。 其他资料: A12005年12月30日开具销售发票300万元,货款2006年1月3日收回。有关销售合同如下:销售合同总额600万元,按合同 约定为签定合同日后两天内交货300万元,剩余300万元货物在 2006年1月31日之前交货。收款方式为货物运达购货方仓 库,验 收无误即收款。合同签订日2005年12月30日。

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与案例分析

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与案例分析

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与案例分析 第一篇概述 所谓纳税筹划(Tax Planning),是指通过对纳税业务进行事先策划,制定一整套的纳税操作方案,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纳税筹划的目的主要有: ——减轻税收负担,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 ——获取资金时间价值; ——降低办税成本,提高办税效率; ——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偷税、避税与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不是偷税,也不完全等同于避税。 偷税:其显著特征为行为的违法性。 避税:避税行为分为两类:一类是“灰色避税”,它是通过改变经济活动的本来面目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常见手法如通过操纵关联交易价格将销售增值和营业利润转移到低税率的关联企业;另一类是“中性避税”,它主要是利用现行税制中的漏洞和缺陷,将应税行为改为非税行为,将高税负活动变为低税负活动。 纳税筹划的类别和特征: 类别: ——按涉税行为所处的业务领域,可分为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纳税筹划、投资活动中的纳税筹划、融资活动中的纳税筹划。 ——按筹划活动涉及的范围,可分为战略性纳税筹划和战术性纳税筹划。 战略性纳税筹划又包括对长期计税政策和会计政策的选择、重大税制变动前的筹划和企业重组中的纳税筹划。 ——按税种分,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的纳税筹划。 特征: 事先策划性、非违法性、权利性、规范性等 纳税筹划的基础: 客观基础: ——现行税收法规制度赋予纳税人适度的选择权; ——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可选择性; 主观基础: 在全面、深入、准确掌握税收、会计、法律、经营管理等专业知识的基础上,结合筹划对象的具体特点,融会贯通,灵活运用。 例1 :甲公司是一家大型环保设备生产企业,乙公司欠甲公司货款300万元两年多时间了,现乙公司资不抵债,甲公司为了收回欠款,同意乙公司用一批旧设备(环保设备生产线)偿还该项债务。设备原价350万元,账面价值270万元,经评估该固定资产市价(含税)290万元。甲公司打算先进行债务重组,取得乙公司的抵债资产,然后再将这笔抵债资产作价290万元与丙公司合资组建丁公司。如此,有关各方的税负为: 乙公司: 增值税为零(依据为国税发[1995]288号) 企业所得税=(300-270)*33%=99000(元)(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第6号令) 甲公司: 增值税=290/(1+17%)*17%=421367.52(元)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利用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筹划 现行的鼓励科技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1.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出口的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其他企事业单位技术转让及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收入,年所得不超过30万元的部分,暂免征收所得税。 2.为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允许企业将从事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费用,在征收所得税之前列支,不受比例限制。 3.对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规定在开办之日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 4.税法规定,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一年。税法同时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第三产业企业、利用“三废”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企业、“老、少、边、穷”地区新办企业、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如为年度中间开业,当年实际生产经营期不足6个月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选择就当年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执行期限,可推延至下一年度起计算。 如企业已选择该办法后次年度发生亏损,其上一年度已纳税款,不予退库,亏损年度应计算为减免执行期限,其亏损额可按规定用以后年度的所得抵补。 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多种多样,企业应当彻底了解各项减免税政策法规,在组建、注册、经营方式上充分参考所得税优惠政策,以达总体税负的优化。 例如,某公司于1999年9月中旬开业,属于科技开发企业。该公司1999年并没有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缴纳了1999年9月~12月四个月的企业所得税6万元。而是把享受税收优惠的期限选择在2000年。按照公司预测,2000年实现的利润将突破100万元,如果把减免税年度选择在2000年,享受的税收优惠会更多。2000年1~6月,该公司已累计实现利润54万元,按公司现有业务水平计算,全年可实现利润超过100万元,这样,公司今年享受减免的企业所得税将达到33万元,与1999年的企业所得税额6万元相比,两种方案税负差额高达27万元。 利用纳税年度筹划 企业的生产、经营是续存的,一般都是一个延续进行的长过程。但企业的核算是划分阶段进行的,以考核每一期间的经营成果。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题

1.2009 年11 月,某明星与甲企业签订了一份一年的形象代言合同。合同中规定,该明星在2009 年12 月到2010 年12 月期间为甲企业提供形象代言劳务,每年亲自参加企业安排的四次(每季度一次)广告宣传活动,并且允许企业利用该明星的姓名、肖像。甲企业分两次支付代言费用,每次支付100 万元(不含税),合同总金额为200万元由甲企业负责代扣代缴该明星的个人所得税。(假设仅考虑个人所得税) 由于在签订的合同中没有明确具体划分各种所得所占的比重,因此应当统一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元) 税率速算扣除数不含税收入额额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29.1168235%)201(%401%)201()70001000000(%) 201(1%) 201()-(=-?--?-= -?--?= 一年中甲企业累计应扣缴个人所得税=(1168235.29×40%-7000 )×2=920588.23 (元) 请对该项合同进行纳税筹划以降低税负。 参考答案: 本案例中明星直接参加的广告宣传活动取得的所得应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而明星将自己的姓名、肖像有偿提供给企业则应该属于明星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如果甲企业能够将合同一分为二,即先签订一份参加广告宣传活动的合同,每次向明星支付不含税收入20 万元,再签订一份姓名、肖像权使用的合同,向明星支付不含税收入120 万元。则支付总额保持不变,只是签订了两份不同应税项目的合同。实施此方案后,甲企业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 l )甲企业应当扣缴该明星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 =(元) 12.3352944]7000%40%) 201(%40120%)-(17000)-(200000[=?-?-?-? ( 2 )甲企业应当扣缴该明星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率只有一档20 % ) =(元) =) () (43.228571%20%20-1%20-1%20-11200000??? 合计应扣缴个人所得税=335294.12 + 228571.43 = 563865.55 (元) 由此可以看出,按劳务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分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合并缴纳,共节约税款356722 .68 元(920588 . 23 一563865.55 )。 2.A 公司为商品流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入),兼营融资租赁业务,但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2009 年l 月,A 公司按照B 公司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1 台大型设备,取得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价款是500 万元,增值税额85 万元,该设备的预计使用年限为10 年(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为7 %、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 % )。为此,A 公司准备了两个融资租赁方案(根据有关规定,A 公司外购该项设备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方案一:租期10 年,租赁期满后,设备的所有权归B 公司,租金总额1 000 万元,B 公司于每年年初支付租金100 万元。 方案二:租期8 年,租赁期满后,A 公司将设备残值收回,租金总额800 万元,B 公司于每年年初支付租金100 万元。 计算分析上述两个融资方案的税负: 参考答案: 方案一:租赁期满后,设备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按照相关规定应缴纳增值税,不缴营业税。)则: A 公司应纳增值税税额=(万元) 30.6085%17% 1711000 =-?+ A 公司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60.30×( 7 % + 3 % ) = 6.03 (万元) 由于征收增值税的融资租赁业务实质上是一种购销业务,应按购销合同缴纳合同金额。0.3 %。的印花税。 A 公司应纳印花税税额=1000×0.3 %。=0.3(万元) 因此,方案一A 公司的税费负担率为: 税费负担率=% 663.6%1001000 3 .003.630.60=?++ 方案二:租赁期满后,A 公司将设备收回,即设备的所有权不转让给承租方,按照相关规定应缴营业税,不缴增值税。融资租赁业务以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作为应税营业额。则A 公司收回残值为: A 公司收回残值=(万元)117210 585 =? [注:“公司购入该设备时实际成本为58.8万元,使用年限为10 年,因此折旧率为% 10010 585 ?,在方案二 中预计租期为8 年,则剩余年限为2 年] A 公司应纳营业税税额=( 800 + 117 一585 ) ×5 % = 16.6 (万元) A 公司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16.6×( 7 %十3 % ) = 1.66(万元) 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对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应按借款合同征收印花税;对其他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不征收印花税。因此,A 公司在方案二中应纳印花税为零。 因此,方案二A 公司所承担的整个税费负担率为: 税费负担率=% 99.1%100117 80066 .16.16=?++ 比较以上A 公司的两个融资租赁方案,很显然方案二优于方案一。 3.个人投资者李先生欲投资设立一小型工业企业,预计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8 万元。该企业人员及资产总额均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适用20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分析李先生以什么身份纳税比较合适。 参考答案: 李先生如成立公司制企业,则: 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80 000 ×20% = 36 000 (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80 000×( l-20 % ) ×20 % = 28 800 (元) 共应纳所得税税额=36 000 + 28 800 = 64 800 (元) 所得税税负=% 36%100180000 64800=? 李先生如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则: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80 000 ×35 %-6 750 = 56 250 (元) 所得税税负=% 25.31%100180000 56250 =? 可见,成立公司制企业比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多缴所得税8 550 元(64 800-56 250 ) ,税负增加4.75 % ( 36 %-31.25 %)。 4. 假设某商业批发企业主要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服装进行批发,年销售额为100 万元(不含税销售额),其中可抵扣进项增值税的购入项目金额为50 万元,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增值税税款为1 . 5 万元。分析该企业采取什么方式节税比较有利。 参考答案: 根据税法规定,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对这两类纳税人征收增值税时,其计税方法和征管要求不同。一般将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劳务的小规模企业和企业性单位,账簿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经企业申请,税务部门可将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而小规模纳税人必须按照适用的简易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比较,税负轻重不是绝对的。由于一般纳税人应缴税款实际上是以其增值额乘以适用税率确定的,而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税款则是以全部销售额乘以征收率确定的,因此,比较两种纳税人税负轻重需要根据应税销售额的增值率来确定。当纳税人应税销售额的增值率低于税负平衡点的增值率时,一般纳税人税负轻于小规模纳税人;当纳税人应税销售额的增值率高于税负平衡点的增值率时,一般纳税人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这种平衡关系,经营者可以合理合法选择税负较轻的纳税人身份。 按照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该企业年销售额超过80万元,应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并缴纳15.5万元(100×17 %一1.5)的增值税。但如果该企业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缴纳3 万元(100×3 % )的增值税。因此,该企业可以将原企业分设为两个批发企业,年销售额均控制在80 万元以下,这样当税务机关进行年检时,两个企业将分别被重新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并按照3 %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通过企业分立实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节约税款12.5 万元。 5.甲、乙两个企业均为工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加工生产机械配件。甲企业年含税销售额为40 万元,年可抵扣购进货物含税金额35 万元;乙企业年含税销售额43 万元,年可抵扣购进货物含税金额37.5 万元。进项税额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两个企业年销售额均达不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税务机关对两个企业均按小规模纳税人简易方法征税,征收率3 %。 根据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分析计算两企业应如何对纳税人身份进行筹划。 参考答案: 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甲企业年应纳增值税1.17 万元(%3% 3140 ?+),乙企业年应纳增值税1.25 万元 ( %3% 3143 ?+),两企业年共应纳增值税2.42 万元(1.17 十1.25 )。 根据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原理,甲企业的含税增值率( %10035 40?-)=12.5 % ,小于无差别平衡点含税增值率 20. 05% ,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税负较轻。 乙企业含税增值率12.79 % (%10043 5 .3743?-),同样小于无差别平衡点含税增值率20.05 % ,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 税负较轻。因此,甲、乙两个企业可通过合并方式,组成一个独立核算的纳税人,以符合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资格。企业合并后,年应纳增值税税额为: 应纳增值税税额=(万元) 53.1%175 .3735%174340=?+-?+可见,合并后可减轻税负2.42 一1.53 =0.89 万元 5. 刘先生是一位知名撰稿人,年收入预计在60万元左右。在与报社合作方式上有以下三种方式可供选择:调入报社;兼职专栏作家;自由撰稿人。请分析刘先生采取哪种筹划方式最合算。 参考答案:对刘先生的60万元收入来说,三种合作方式下所适用的税目、税率是完全不同的,因而使其应缴税款会有很大差别,为他留下很大筹划空间。三种合作方式的税负比较如下: 第一调入报社。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刘先生的年收入预计在60万元左右,则月收入为5万元,实际适用税率为30%。应缴税款为:[(50000—2000)×30%—3375] ×12=132300(元) 第二兼职专栏作家。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如果按月平均支付,适用税率为30%。应缴税款为:[50000×(1—20%)×30%—2000] ×12=120000(元) 第三,自由撰稿人。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稿酬所得,预计适用税率为20%,并可享受减征30%的税收优惠,则其实际适用税率为14%。应缴税款:600000×(1—20%)×20%×(1—30%)=67200(元) 由计算结果可知,如果仅从税负的角度考虑,刘先生作为自由撰稿人的身份获得收入所适用的税率最低,应纳税额最少,税负最低。比作为兼职专栏作家节税52800元(120000—67200);比调入报社节税65100元(132300—67200)。 6.李先生是一位建筑设计工程师,2009 年,他利用业余时间为某项工程设计图纸,同时担任该项工程的顾问,工作时间10 个月,获取报酬30 000 元。那么,对这30 000 元报酬,李先生应该要求建筑单位一次性支付,还是在其担任工程顾问的期间,分10 个月支付,每月支付3 000 元呢?如何支付对李先生最有利呢? 参考答案: 方案一:一次性支付30 000 元。劳务报酬收人按次征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 000-50 000 元的部分,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那么,李先生应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30 000×( l-20 % ) = 24 000 (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20 000×20 % + 4 000×30 % = 5 200 (元) 或者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0 000×( l-20 % )×30%-2 000 = 5 200 (元) 方案二:分月支付。 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3 000-800 )×20% = 440 (元) 10 个月共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440×10 = 4 400 (元) 按照分月支付报酬方式,李先生的节税额为: 节税额=5200-4400 = 800 (元) 在上述案例中,分次纳税可以降低税负,其原因在于分次纳税把纳税人的一次收入分为多次支付,既多扣费用,又免除一次收人畸高的加成征收,从而减轻了税收负担。 7. 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大型电子设备的销售及售后培训业务,假设某年该公司设备销售收人为1 170 万元(含税销售额),并取得售后培训收人117 万元(含税销售额),购进设备的可抵扣项目金额为100 万元。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计税公式,该公司2009 年度的应纳增值税销售额为: 应纳增值税销售额= (万元) 1100% 171117 %1711170=+++ [注:由于该公司的售后培训收入与设备销售属于混合销件范围,根据增值税税法的有关规定,其培训收人应一并征收增值税。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其计税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税率 含税销售额 +1。] 应纳增值税税额=11OO ×l7 %-100 = 87 (万元) 计算分析该公司应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参考答案: 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的税负不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分别为17 %和13 % ,并且实行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计税方法,即仅对增值额进行计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以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税率为3 % ) ;而营业税纳税人的税率为3 % , 5 %以及5 %~20 %的幅度税率(娱乐业),以全部营业额作为计税依据。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税负的差异为纳税人身份的选择提供了筹划空间。 如果把培训服务项目独立出来,成立一个技术培训子公司,则该子公司为营业税纳税人,其培训收人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 % ,则: 应纳营业税税额=117×5% = 5.85 (万元) 设备销售公司应纳增值税税额=(万元) 70100-17%% 1711170 =?+ 共应缴纳的流转税(营业税+增值税)税额=5.85+70 = 75.85 (万元) 筹划后节约流转环节的税款=87-(70+5.85 ) = 11.15(万元) 8. 某建设单位B 拟建设一座办公大楼,需要找一家施工单位承建。在工程承包公司A 的组织安排下,施工企业C 最后中标。于是建设单位B 与施工企业C 签订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6 000 万元。另外,建设单位B 还支付给工程承包公司A 300 万元的中介服务费。按税法规定,工程承包公司A 收取的300 万元中介服务费须按服务业税目缴纳5 %的营业税。 如果工程承包公司A 承包建筑工程业务,A 与B 直接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6 300 万元,然后再以6 000 万元标准将承包的建筑工程业务转包给C ,则A 公司的收人应按建筑业税目缴纳3 %的营业税。 比较分析两个方案那个节水效果最好。 参考答案: 方案一:A 公司收取300 万元中介费,缴纳服务业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税额=300 ×5 % = 15 (万元) 方案二:A 公司进行建筑工程转包,按照承包工程款和转包工程款的差额计算缴纳建筑业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税税额=( 6300-6000 )×3 % = 9 (万元) 方案一比方案二实现节税额=15-9 = 6 (万元) 显然,A 公司经过纳税筹划,由服务业税目纳税人转变为建筑业税目纳税人, 使原适5%税率收人项目转化为适用3 %税率收入项目,税率的降低使纳税人实现了依法节约税金的目的。 9.某企业新购人一台价值1 000 万元的机器设备,该设备预计使用年限5 年,假定不考虑折旧情况下的企业利润额每年均为500 万元,所得税在年末缴纳,所得税税率25 % ,贴现率10 %。可采用直线折旧法计提折旧,也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暂不考虑设备残值。 是完全相同的,分别为1 000 万元、1 500 万元、375 万元,但由于双倍余额递减法使企业前两个年度的折旧费用大幅提高,利润与应纳所得税税额大幅下降;而后面年度的折旧费用大幅下降,利润与应纳所得税税额相应增加,这实际上是一种将部分税款递延到以后年度缴纳的筹划,考虑到货币的时间价值,可实现相对节税13.204万元(284.250 -271.046)。 10.某食品零售企业年零售含税销售额为150 万元,会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适用17 %的增值税税率。该企业年购货金额为80 万元(不含税),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企业应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筹划? 参考答案: 该企业支付购进食品价税合计=80× ( l 十17 % ) = 93 . 6 (万元) 收取销售食品价税合计=150 (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税额=(万元) 19.8%1780%17% 171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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