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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开发区标准厂房出租出售暂行办法

哈尔滨开发区标准厂房出租出售暂行办法
哈尔滨开发区标准厂房出租出售暂行办法

哈尔滨开发区标准厂房出租出售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标准厂房的经营、管理,吸引项目入区,促进开发区经济快速发展,结合开发区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哈平路和迎宾路两个工业集中区内由哈开发区管委会投资建设的标准厂房,哈尔滨对俄产业园的房产出租、出售可参照本办法施行。

第三条凡在开发区注册经营并纳税的企业均可依照本办法采取租、购等形式租用或购买标准厂房。

第四条标准厂房实行有偿使用,根据实际情况需求,采取租赁、出售等形式。

1、租赁:按照不同条件的厂房,不同的租赁价格的原则,厂房现行租赁费为170元/㎡·年。

对入住对俄产业园的对俄合作企业,可以给予免收一至二年租金的优惠,不减免物业管理费。

2、出售:本着支持产业发展、实行保本经营的原则,厂房基本售价为成本价格。厂房只能整体出售,不能分割出售。

3、以租代买:承租方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或到期日之前提出购买所租赁的厂房,在不影响整体布局条件下,双方另行签订购房买卖合同。

第五条办理程序

1、申请

对于有意向租赁或购买厂房的入区企业,由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局、经济合作局、对俄合作局组织洽谈,对达到入区条件的投资者,负责介绍到哈尔滨合力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公司),安排现场考察。企业提出租赁或购买厂房申请。

2、受理

合力公司作为资产经营的主体,根据企业申请及时办理登记,办理厂房出租、出售相关手续。

3、合同签约

由合力公司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与购买方签订买卖合同。

4、产权过户

出售的厂房,需到开发区管委会资产经营局办理厂房出售备案登记,由资产经营局出具同意办理厂房出售的文件,用于办理产权过户。

第六条由合力公司选择物业公司,负责厂房的物业服务和管理,物业管理费现行收费标准20元/㎡。

第七条本办法由开发区管委会资产经营局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标准厂房管理试行办法

铜梁工业园区蒲吕标准厂房管理 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标准厂房管理水平,提高厂房利用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铜梁工业园区蒲吕标准厂房综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综管办)受铜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负责对本标准厂房内企业实行统一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管理,是指对标准厂房区域内的日常管理,包括物业、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及配套设施管理等。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对象是指经重庆春力房地产开发公司或综管办签订标准厂房使用或购买合同(以下简称签订合同),进入标准厂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入驻企业)。 第二章企业入驻条件 第五条进入标准厂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入驻企业项目应符合国家宏观产业政策和工业园区产业发展方向,办理入园手续,并依法办理环保、安全、消防等审批手续。

(二)项目的重点产业方向为机械制造、电子产品、新材料、轻工产品、旅游食品等以精深加工为主的项目。 (三)项目有一定投资规模和科技含量,成长性好。每平方米年纳税额不低于50元。 (四)与综管办签订合同,办理物业管理交接手续,并缴纳金额为三个月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总额的履约保证金。 合同中载明以下主要内容:使用面积、期限、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标准和支付方式、配套条件及违约责任等。合同报春力公司总经理人审批后,由总经理或委托综管办负责人与入驻企业签订,并报工业园区管委会备案。 第三章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标准及优惠政策 第六条标准厂房租金基准价为8元/平方米·月。底层按11元/平方米·月计收,第二层按9元/平方米·月计收,第三层按8元/平方米·月计收,第四层按7 元/平方米·月计收。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0.5元/平方米·月。 第七条鼓励企业进入标准厂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凡第一次入驻标准厂房的企业,第一年租金优惠30%,第二年租金按总额的20%收取,第三年租金按总额10%收取。 第八条企业根据现实需要,可申请购买标准厂房或职工宿舍。购买厂房房款可分3年缴纳,但第一年、第二年缴纳的购房款不得低于总房款的30%,购房款缴清后,可申请办理房屋产权手续。

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

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 【法规类别】银行业务 【发文字号】银发[1998]497号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告[2007]第26号--废止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发布日期:2007年11月16日实施日期:2007年11月16日)废止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1998.11.11 【实施日期】1998.11.1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银发〔1998〕497号发布) 第一条为规范对会员卡的管理,保护会员及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在中国境内从事会员卡的发行、转让及相关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审批会员卡的发行,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会员卡发行、

转让及相关活动进行管理。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会员卡是指发行人和其会员之间以契约形式确定的会员消费权利的直接消费凭证。会员卡不能分红派息,也不能还本付息;可以依法转让、质押和继承。 第三条发行人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会员卡的企业法人。 会员是指购买会员卡的自然人。 会员卡应当采取记名式按面值发行方式,发售对象限于个人。 第四条凡发售会员卡,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一)发售总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审批; (二)发售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由中国人民银行一级分行审批,报总行备案。 第五条申请发行会员卡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会员卡所涉及的经营项目主要是高尔夫球俱乐部等高消费体育运动项目; (三)为会员提供服务的设施和条件已达到开业标准; (四)净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五)申请时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总额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十; (六)发行人产权清晰,财务帐目真实、清楚、完整; (七)无违法、重大违规行为的记录; (八)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发行会员卡所得价款总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总值。 第七条企业申请发行会员卡,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

厂区物业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厂区物业管理的内容、范围、要求及考核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龙岩卷烟厂厂区物业管理、绿化管理、车辆停放管理、零星工程管理、办公用品管理。 2.职责: 2.1企管办负责制定厂区物业管理规定文件,并按文件进行检查考核。 2.2物业公司按合同及厂区物业管理规定文件规定向烟厂提供各种服务。 3.内容及要求: 3.1物业管理主要内容(除办公大楼): 3.1.1厂区所有公共通道、楼梯、走廊、电梯口、顶楼卫生(含小车库顶棚)。 3.1.2厂区所有厕所卫生,厕所设施检查,化粪池清掏。 3.1.3厂区所有水沟下水道卫生及公共通道、下水管道设施的检查。 3.1.4厂区所有外墙、外窗户、外墙管道、外风扇等清洗。 3.1.5厂区垃圾、木制废品清理。 3.2物业管理具体补充范围及要求 3.2.1厂门口宣传栏保持清洁。 3.2.2公共通道包括:制丝车间一区东面通道;制丝一、二区门口大厅;成型车间大楼与制丝之间的走廊东至成型厕所,西至卷包一区南门天桥斜坡顶、北至卷包一区南门含卷包一区南门天桥;联合工房各层仓库外公共区域。 3.2.3所有公共通道、走廊应保持地面整洁,墙壁、天花板、照明灯、门、窗户无蜘蛛网、无积尘。 3.2.4所有楼梯包括墙壁、天花板、窗户、楼梯扶手、照明灯等,应保持清洁、无蜘蛛网、无积尘。 3.2.5车间楼梯、扶手及工艺质管科大楼的大厅、楼梯、扶手及制丝一、二区的大厅、大厅玻璃、广告牌应每天擦洗。 3.2.6厂区路面保证全天整洁、无落叶、无积尘、无杂物。 3.2.7厕所包括墙壁、天花板、照明灯、地板、门、窗、水池等,保持无臭味、

无堵塞、空气清新、干净整洁。 3.2.8下水道及水沟畅通、无堵塞、无垃圾、无积垢。 3.3绿化管理主要内容及要求: 3.3.1负责做好厂区的环境绿化,负责现有绿化的改造。 3.3.2做好厂区、车间的花卉、盆景摆放。 3.3.3按企管办确定的位置和数量摆放花卉,不定期更换花卉,做到品种新鲜化、多样化、高档化,摆放整齐美观,如有枯死花卉应及时更换,档次与现有水平相当。 3.3.4花卉应定时浇水、施肥、除虫,浇水后应及时将地面水迹擦干净,不得留下积水,造成地面污迹,更换花卉应及时清扫地面。 3.3.5节日(元旦、春节、国庆节)庆祝活动或上级领导参观检查应做到花色鲜艳、体现节日气氛。 3.3.6草地、苗木应定时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拔杂草,确保草地、苗木造型整齐美观、花池白净、完整无缺,如有枯死应及时重新种植。 3.3.7及时清拣枯枝落叶,保证绿地整洁、美观。 3.3.8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花卉苗木等枯死,所发生的费用由物业公司负责。3.3.9如因自然条件或车间生产2造成的死亡花卉苗木的重新种植,或因意外事件造成的花台破损修复,经企管办确认后费用由烟厂负责。 3.4车辆停放管理内容及要求: 3.4.1负责厂区摩托车、自行车的停放管理。 3.4.2设立厂区摩托车、自行车停车线,确保车辆停放整齐。 3.4.3专人指挥管理,维持良好的交通秩序,确保摩托车、自行车停靠规范、排列有序、走道畅通不堵塞。。 3.4.4负责停车场地环境清洁卫生,定期清扫车库地板、蜘蛛网,确保车库环境整洁。 3.4.5确保车库照明(除办公大楼地下单车库)。 3.4.6确保车辆安全,如发现车辆及相关车辆配件丢失,按责任大小,物业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

标准厂房租赁管理暂行办法(2013)-初稿

港口园区标准化厂房租赁管理暂行办法 (讨论稿) 为扎实推进招商项目落地,加大节约集约用地力度,园区以标准化厂房为载体,鼓励引导暂未供地企业有序聚集,发挥标准化厂房经济社会效益,实现园区经济总量和质量效益双提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规定,结合园区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承租办理流程 严格按照企业申请、报送相关材料、组织审核、签订合同等程序组织实施,鼓励引导相关未供地企业入驻。具体程序如下: 1、提交入驻申请 有入驻意向的企业和项目投资方向园区提交入驻申请书,并提交项目建议书等相关材料。 2、入驻资格初审 园区管委会对企业和投资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准入评审。 3、签订入驻合同 项目通过评审后,园区管委会与入驻企业签订《标准厂房租赁合同》、《消防安全责任书》等协议。根据企业需要,提供一站式服务,办理项目前期手续,相关费用由企业承担。 二、入驻项目要求 1、入驻项目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园区产业政策,必须符合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等要求; 2、入驻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要求达到22.5万元/百平方米

以上(或年实现销售收入45万元/百平方米以上、年创税收1.5万元/百平方米以上)。 3、重点支持新型建材、先进制造业、可再生产业、电子元件产业等项目。鼓励高新技术、投资强度大、无环境污染、耗能低、产出效益高的市内外企业入驻。 三、租赁期限及费用 1 、一个租期为三年,合同三年一签,租金一年支付一次,一个租期内第一年租金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付清,后两年租金必须在上一年度租金到期前一月内付清。 2、一楼厂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8元,二、三楼厂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6元,四楼厂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5元。 3、《标准厂房租赁合同》签订后,入驻企业按照10.00元/㎡缴纳保证金。退租时厂房内基础设施如无损坏,保证金如数退还入驻企业;退租时厂房内如有基础设施损坏,扣除维修所需费用后所剩余款如数退还入驻企业。 4、入驻企业租用的标准厂房应缴纳的相关税收,由入驻企业自行承担。 四、优惠政策 1、入驻标准化厂房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享受与供地企业同等的相关优惠政策。 2、鼓励符合规划、环保、能耗以及安全生产等要求的中小企业购买标准化厂房,对购买标准化厂房的企业,一次性全额付款的企业,园区给予交易总价2%的补助;分期付款的企业,先期付

#哈尔滨开发区党工委工作会议材料之一

哈尔滨开发区党工委工作会议材料之一 解放思想改革创新 努力开创开发区党建党务工作新局面——在哈开发区党工委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刘明俊 ( 2008年3月7日)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对开发区党建党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统一部署,号召开发区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努力开创党建党务工作新局面,为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下面,我代表党工委做工作报告。 一、2007年工作简要回顾 2007年,开发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党建党务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开发区上下呈现出团结向上、积极进取的良好局面,有力地保证和促进了开发区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抓好政治

理论学习。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各级党组织采取中心组集中学习、召开专题研讨会、举办专题讲座等有效形式,开展系列学习活动,不断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开发区各级领导干部政治理论素质有了新的提高。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围绕落实国家、省、市对开发区的新要求,组织开展了“借东风,明思路,解难题,上台阶”学习讨论活动,“破解五大难题,发展五大产业”和为开发区发展“献一计、出一策、进一言、解一题”等系列活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振奋了精神、形成了合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化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的道德实践活动,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全面实施。以迎接十七大召开、香港回归十周年为契机,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组织和指导了学习型机关建设,开展了月读一书活动。积极推动了和谐企业建设和群众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新命名省级文明单位和标兵6家、市级文明单位和标兵11家。 (二)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积极开展创建发展型领导班子活动,提出了“三比三争”的创建内容,确定了“三个并举,三个转变”的创建目标,层层分解落实了创建责任,开发区各级领导班子谋发展、抓发展的能力得到提升。积极抓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组织和指导各级领导

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北京新职业技能培训产业联盟团体标准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家标准委《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国质检标联〔2017〕536号)要求,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有关文件,规范行业管理,推进新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课程体系开发和管理应用技术标准化工作,建立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互协调、互相支撑的培训机构研发、教学、评价等管理标准体系,提升培训机构的综合竞争力,结合新职业教育领域的实际情况,北京新职业技能培训产业联盟决定组织开展新职业技能培训行业团体标准(以下简称“团体标准”)相关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团体标准,是指由联盟会员单位和有关机构提出,北京新职业技能培训产业联盟组织国内的部分企事业单位和专家学者共同参与制定且达成一致、在中国职业技能培训行业内使用,并服务于本行业的指导性团体标准。行业相关单位和个人可依据团体标准开展有关研发、生产、经营、检测、认证和采购等活动,推动团体标准的实施与贯彻,提升行业标准化水平。 第三条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基本原则:

(一)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三)制定过程开发、公平、透明; (四)优先支持符合经济发展方向、促进科技进步、企业管理创新和满足职业技能培训行业发展需求的项目; (五)立足技能,服务行业发展,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六)鼓励采用引进转化国际标准; 第四条北京新职业技能培训产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代表全体会员单位负责团体标准的管理,统一管理联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 第五条团体标准编号由团体标准代号、团体代号、团体标准顺序号和年代号组成。团体代号为大写字母XZY。以中文编写出版,需要时可采用英文对照版式。若发生异议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六条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标准采用双编号。 例如:T/XZY XXXXX-XXXX / ISOXXXXX:XXXX 第七条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内设“北京新职业技能培训产业联盟标准化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负责团体标准的选题、论证、立项、审批、公告、发布、宣贯、转化、复审及组织完成具体标准的起草

厂房物业管理方案

管理目标 一年达市优标准二至三年达省优标准四至五年力争达到国优标准 拟采用的物业管理模式 根据****制衣项目特点,我公司拟设管理处作为公司的外派机构,全面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管理运作,统管整个外事务,公司与管理处每年签订管理目标责任书和经济指标责任书。为体现以客户为尊的服务理念,深化保安、保洁的涵,我们提出全新的“酒店式服务”的管理模式,全员、全程、全效为业主提供放心物业管理服务。 (1)计划目标管理: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项目的实际要求,制定各项管理制度;针对物业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推行目标管理,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全部落实到班组和个人,进行指标分析。

(2)督导管理:管理处在现场管理采用督导管理方式,对各班组实施管理,保证管理正常运作,具体采用以下四种方法: A、经济手段: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员工权责,制定绩效考核办法,以此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B、法规管理:由公司统一制定一套完整标准化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以此来指导规员工的言行,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C、行政管理:物业管理坚持按月、按周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检查每天工作完成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法; D、培训教育:通过各种教育手段培养员工敬业精神、责任意识, 加强对员工的各种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3)ISO9001管理体系:物业管理处根据ISO9001管理体制和物业管理行业的服务要求,依照公司制定的《作业指导书》、《程序文件》、

《质量手册》和《质量记录》等工作文件,使管理处各项管理活动都纳入标准,实行标准化管理。 (4)协调管理 A、用协调管理的办法解决各类矛盾或冲突; B、鼓励员工、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投诉,增加服务意识和管理凝聚力,把存在的问题逐一解决与消化; C、对员工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造成业主不满意的现象,采取批评教育、行政处罚等手段加以解决。 (5)控制方式 A、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完善的管理规章,实行责任、目标控制; B、采用量化考核方法,以严格的考核制度和淘汰制度实行控制; C、由

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管理暂行办法

山阳县域工业集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 (标准化厂房)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优化园区工业生产布局,规范建成后的标准化厂房管理,为入驻山阳县县域工业集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的企业(以下简称入园企业)搭建功能完善的创业平台,建立良好的创业环境和秩序,加快优势产业集聚和中小企业发展,推进全县工业又好又快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孵化园以“政府促进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市场调节创业、劳动者自主创业”为原则,面向所有有志创业的小微型企业和自然人,提供创业平台,促进山阳中小企业的发展。 第三条孵化园的标准化厂房仅作为工业生产的用途。 第二章准入条件及申批程序 第四条申请入园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园区规划,项目产业方向为绿色食品加工、轻纺、电子产品、加工制造和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发等行业;企业依法办理环保、安全、消防等审批手续。

2、依法在山阳县境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注册,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的企业; 3、入园的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外资或合资公司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产品能够形成规模效益,发展潜力较大、前景较好,并且依法纳税,按期上报各类统计报表。 第五条企业入园审批程序 1、提出申请:拟入园企业提出入园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由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联席会议进行受理和初审。 2、项目评审:初审通过后,由县域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入园企业及项目进行评审。 3、审批意见:评审通过后,由县域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县政府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入园手续。 4、签订协议:审批通过后,入园企业与山阳县县域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入驻中小企业孵化园协议书,双方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和享有相关的权利。 第三章租金标准及其它 第六条租金标准及调整 1、原则上鼓励新入园企业整栋承租。若整栋承租,租金暂定标准为6元/平方米/月(均为建筑面积);若分层承租其中的一层,第一层租金每月为7元/平方米/月,第二层租金每月

哈尔滨开发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哈尔滨开发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建立社会化、市场化招商引资机制,鼓励社会各界为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哈开发区)管委会提供投资信息和引荐投资项目,增加哈开发区项目源,促进哈开发区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根据《哈尔滨市个人引荐外资举办外商投资企业奖励办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1998年第22号令),结合哈开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规定的不允许享受招商引资奖励对象以外的法人和自然人,哈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工作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哈开发区管委会设立招商引资信息奖(以下简称信息奖)和招商引资引荐奖(以下简称引荐奖)。信息奖是指法人或自然人向哈开发区管委会提供内、外商拟投资项目信息,经哈开发区管委会推进成功,并在项目资金实际到位后,管委会给予相关法人或自然人的奖励。引荐奖是指第一个把内、外资项目引荐到哈开发区,在项目资金实际到位后,经项目投资者确认引荐该项目的法人或自然人为第一引荐人,哈开发区管委会给予第一引荐人的奖励。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外资是指国外和港、澳、台地区法人和

自然人在哈开发区的项目投资,投资额按外币汇入银行之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兑换率折合人民币计算;内资是指国内法人和自然人在哈开发区的项目投资。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内、外资项目是指符合哈开发区产业发展要求,在哈开发区注册、建设、经营、纳税、增加哈开发区财力的生产型项目和国内外知名企业的研发中心、金融机构、物流中心等高级第三产业项目。 第六条信息奖奖励标准: 1、对提供黑龙江省内生产型项目投资信息的,在项目资金实际到位后,按资金到位额的0.01%予以奖励; 2、对提供外资、黑龙江省外生产型项目或国内外知名企业的研发中心、金融机构、物流中心等高级第三产业项目投资信息的,在项目资金实际到位后,按资金到位额的0.02%予以奖励。 第七条引荐奖奖励标准: 1、对引荐投资1000万美元以下生产型外资项目的第一引荐人,按外资到位额的0.4%予以奖励;对引荐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含1000万美元)的生产型项目或国外知名企业的研发中心、金融机构、物流中心等高级第三产业项目的第一引荐人,按资金到位额的0.6%予以奖励。

管理办法暂行

附件 江苏省基础研究(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创新型省份建设水平,支持以培育原始创新源,培养青年科技人才和加强技术储备为主要目标的应用基础研究,为我省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源头引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16〕107号)等要求,省财政设立省基础研究(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省自然科学基金)。为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自然科学基金,是指专门用于资助基础研究计划,为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技术和人才储备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该资金实行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基金委)任期管理制。省基金委下设7个重点学科组,即基础学科、信息学科、农业学科、生物医药学科、工程学科和资源环境学科, 1

主要负责指导省基础研究发展规划制定、组织开展重大学术交流活动、重点项目中期检查与验收等。日常工作由基金委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处。 第四条瞄准世界科学前沿和面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支持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的创新研究等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实施以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等单位为主体。 第六条省自然科学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充分体现政府目标导向,遵循“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省财政厅主要职责:会同省科技厅制定《江苏省基础研究(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组织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审定专项资金使用方案,下达专项资金,进行资金监管并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第八条省科技厅主要职责:会同省财政厅制定《江苏省基础研究(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编制发布项目申报通知;研究确定年度工作重点,组织项目申报与评审,提出项目安排建议及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监管 2

国家级智慧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解决方案

哈尔滨国家级智慧经济技术开发区 整体解决方案 201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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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1979年,邓小平提出在沿海城市设立经济特区,拉开了开发区建设的序幕。经过30多年的发展,全国陆续创建了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产业示范园区等开发区。开发区以优惠政策、地理区位、自然资源、劳动成本、土地价格等优势,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对国民经济发展起到了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但随着竞争的不断深入,面对低成本要素、政策优惠、体制创新等优势广为复制,开发区的可持续发展面临着巨大挑战,突出表现在: 面对激烈竞争,如何更有效吸引投资 提高产业档次,优化产业结构,增强竞争力 提高政府管理与服务水平提升开发区城市化、国际化水平 资源、环境问题突出企业本地化与技术创新难 面对这些挑战,开发区必须在发展思路上开拓创新,摆脱外延式扩张,实现内涵式发展,在发展硬件基础设施的同时,也要着力发展软件基础设施,努力提高“软实力”。 信息化作为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经营能力、提高人口素质、完善城市功能的重要手段,成为开发区发展的必由之路,以此孵化和推动一系列高新产业,形成新经济增长点;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提高经济质量与运行效率;提高政府管理水平,改善投资环境;推动城市化进程,加快区域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但开发区信息化工作目前仍处于初级阶段,尤其对新区来说,信息化基础薄弱;缺乏统一规划,重复建设,信息资源浪费;部门系统以垂直业务为主,

系统之间存在壁垒和信息孤岛,难以实现信息融合与共享;缺乏分工协作,各部门信息化各自为政,不能协调发展;信息服务功能薄弱,信息化整体优势未能有效发挥。 随着信息技术和信息社会的发展,地理信息、物联网、网络等一系列新技术的发展与深入应用,为开发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全新的思路,智慧开发区的建设势在必行。 二、建设背景 近年来,国内外安全形势错综复杂,公共场所暴力事件频发,政府及民众对自身周边公共安全的硬性需求正在逐步提升。智慧开发区作为智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体现在高效的智能化运作和绿色节能的管理应用,更要注重人身的安全和防范,确保智慧开发区内人员的生产和生活安全。 智慧开发区是一个系统级别的建设单位,讲究整体性和协调性,同时社会环境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对其影响重大,对公民的文化程度有一定的要求。安防产业作为视频监控领域的主导者,掌握着数以万计规模开发区的市场主动权。未来,随着移动互联趋势的发展,智慧开发区各个领域的功能将从监控室里解放出来,在智能终端发挥其灵活性,而智慧开发区的建设,也将朝着安全、智能、高效、环保、协调等方向发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业资格。 取得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任何一家企业申请注册并执业。 取得上述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在同一企业分别注册并执业。 第五条[服务范围]项目管理企业应当改善组织结构,建立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按照现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 第六条[服务内容]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包括: (一)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 (二)协助业主方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 (三)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 (四)协助业主方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五)协助业主方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 (六)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业主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七)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 (八)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委托方式]工程项目业主方可以通过招标或委托等方式选择项 目管理企业,并与选定的项目管理企业以书面形式签订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合同中应当明确履约期限,工作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项目管理酬金及支付方式,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等。 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同时承担同一工程项目管理和其资质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业务时,依法应当招标投标的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 施工企业不得在同一工程从事项目管理和工程承包业务。

厂房与设施标准管理规程

1.目的:建立厂房与设施标准管理规程,为药品生产提供良好的环境,防止厂房、设施污染和交叉污染,保证产品质量。 2.范围:公司厂房和设施的管理。 3.责任:项目部、设备部、生产管理部、质量管理部。 4.内容: 职责 厂房与设施的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 建立厂房与设施管理的各项规程。 负责厂房与设施的管理,包括设计、安装、运行、维护、维修等。 协助质量管理部组织与厂房和设施有关的确认与验证工作。 负责厂房与设施的档案管理。 厂房与设施使用部门的职责: 负责按照文件规定使用、清洁、消毒厂房与设施。 负责厂房与设施的使用、清洁、消毒等记录的管理。 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 对厂房与设施管理工作是否符合GMP的要求进行监督。 负责对厂房的环境进行日常监测。 厂房与设施管理的基本要求。

厂房的选址、设计、布局、建造、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要求,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便于清洁、操作和维护。 厂房的分区和基本要求。 室外区,是厂区内部或外部无生产活动和更衣要求的区域。通常与生产区不相连的办公室、机加工车间、动力车间、餐厅、卫生间等属于该区域。 一般区和保护区,也称非控制区,是厂房内部产品外包装操作和其他不将产品或物料明显暴露操作的区域,如外包装区、QC试验区、原辅料和成品储存区等。 (1)一般区:没有产品直接暴露或没有直接接触产品的设备和包材内表面直接暴露的环境,如无特殊要求的外包装区域,环境对产品没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环境控制只考虑生产人员的舒适度。 (2)保护区:没有产品直接暴露或没有直接接触产品的设备和包材内表面直接暴露的环境,但该区域环境或活动可能直接或间接影响产品,如有温湿度要求的外包装区域、原辅料及成品库房、更衣室等。 洁净区,是厂房内部非无菌产品生产的区域。非无菌产品的原辅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以及与工艺有关的设备和内包材可以在该区域暴露。如果在内包装与外包装之间没有隔离,则整个包装区域应归入此等级的区域。 厂房的选址与布局 应当根据厂房及生产防护措施综合考虑选址,厂房所处的环境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物料或产品遭受污染的风险。 应当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当对药品的生产造成污染。

电子数据管理试行办法

南通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 《南通地税系统电子数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分局、稽查局: 随着税务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税务系统内部积累了大量电子数据,为科学管理电子数据资源,统一电子数据处理工作规范,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系统电子数据处理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南通地税系统电子数据管理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通地税系统电子数据管理试行办法》 南通地税系统电子数据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电子数据处理工作,统一电子数据处理工作规范,提高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总局制定的《税务系统电子数据处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数据(以下简称数据)是指通过计算机采集、加工而产生的各类数据,以及以各种方式接收的外部数据。

第三条数据处理工作包括: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存储、数据的备份和恢复、数据维护、数据安全管理、数据的加工和使用。 第二章电子数据采集 第四条数据采集环节承担着数据的收集、录入工作,是保证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基础,也是产生数据质量问题的主要源头。为保证数据质量,各应用系统的数据录入应遵循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的原则,严格以原始资料为依据,做到数据真实无误,并且逻辑符合。 第五条数据采集发起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拟采集的具体内容、校验逻辑、质量标准和用途,并提前与信息部门联系。各级税务机关信息技术部门根据业务部门提出的要求配合制定电子数据采集的技术规范,包括:数据采集格式、方法和步骤等,并据此向业务部门推送所采集数据的进度、质量等内容情况,以便业务部门根据采集到的指标提出数据加工需求。 第六条结合电子申报、纳税人权益平台和网站的建设,各单位应大力推进网上数据采集,加强对纳税人的辅导和宣传工作,建立以纳税人网上数据申报为主,税务机关人工录入为辅的数据采集体系,财务报表等符合电子报送条件的涉税

标准厂房物业管理办法

标准厂房物业管理办法

标准厂房物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物业管理,明确产权所有人、产权管理人、产权使用人的权利和义务,为入驻企业创造整洁、文明、安全的生产经营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结合甘肃临夏经济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甘肃临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使用开发区统建标准化厂房的企业实行统一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对象是指与开发区签订进区合同、通过租赁或购买开发区统一建设的标准化厂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第二章物业管理机构及范围 第一条甘肃临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园区标准厂房及园区道路、绿化、管网、路灯等配套设施实行统一管理。 第二条甘肃临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标准厂房日常事务管理;负责工业园区物业及配套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巡视检查等工作;负责标准厂房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工作;负责标准厂房治安巡查,车辆管理,负责水电安装维修。 第五条物业管理范围:1、标准厂房日常事务管理; 2、环境卫生管理;3、公共场所及设施管理;4、社会治安管理。 第三章标准厂房租赁和管理 第六条租赁或购买标准厂房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法办理环保、安全、消防等审批手续; 2、依法在云阳县办理工商、税务登记。

3、对“科技含量高、社会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企业可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以更加优惠的政策租赁厂房。实际租金标准可根据投资规模、经济效益、解决就业人员及对当地税收贡献等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后定价。 4、奖励政策以一年为单位结算兑现,实行先收后返。受奖励的企业要提供相关的申请及税收资料。 5、优惠政策,实行就高不就低的办法,但企业不得重复享受。 6、享受了厂房零租金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再享受此项奖励政策。 第十一条标准厂房销售实行“限价制”,实行单独核算,最高销售价格控制在税前利润不超过销售收入的10%,核算时政策性减免、返还和奖励不纳入销售收入范围。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机构内部对标准厂房的租赁和购买要建立台帐和相关档案,并将相关情况于每季度最后1个月的最后1周送领导存查。 第十三条标准厂房管理及维修养护 1、租赁或购买标准厂房的内部设施(含道路、水、电、通讯、消防设施、卫生间、排污排水管道)的日常保洁、养护和维修,由企业负责;园区内公共部位的基础配套设施(含管网、道路、供电、供水、消防、路灯、通讯、公告栏、提升机等)的日常保洁养护和维修,由云阳县人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 2、企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房屋外立面以及使用用途。因生产需要,企业对厂房做分隔改造或内部安装机器设备时,不得超过楼面允许的荷载。施工前须征得云阳县人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取同意并提供施工图纸、经有关部门审查后才可以进行。因施工影响其他楼层时,需书面征询涉及部位用户的意见。

管理试行办法

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 管理试行办法 (鄂教科[2004]1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速我省高校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提升我省高校科研的竞争实力,省教育厅决定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以下简称团队计划),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施团队计划旨在通过高层次科技人才的机制创新,倡导和培育团队精神,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培养拔尖科技人才;在实施团队计划中,要鼓励大胆探索,鼓励学术争鸣,鼓励学术交叉,鼓励合作、竞争,营造拔尖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 第三条 创新团队应依托本校重点发展的科研和学科领域,瞄准国家和我省科技发展发展的战略目标、重大科技专项,以及学科前沿总量,确定研究方向。重点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 第四条 创新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一般应以重点实验室和重点学科为依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一般应由5人左右组成,平均年龄应不超过40周岁,最大年龄不超过50周岁。各核心成员都应具有

较强的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团队其他成员,根据研究工作需要可由各核心成员组织。 第六条 团队成员应有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或有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鼓励由不同学科背景的人员组成。 第七条 团队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教授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正派,敢于创新,思路开阔,能团结同事,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近3年曾主持过省教育厅及以上的科研计划项目,或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研究;取得了水平较高的学术成果,曾获省部级及以上的科技奖励,或至少有2篇论文被SCI、EI、ISTP收录。 第三章 申报与审批 第八条 创新团队的组建和申报程序为:由学校科研主管部门负责组建,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学校领导批准,并向省教育厅申报。省教育厅不受理个人申报。 第九条 向省教育厅申报的团队,应主要从校级创新团队中推荐产生。 第十条 省教育厅按照“依靠专家、公平合理、鼓励创新、择优支持”的原则,遴选被资助的团队。 第十一条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专家答辩,并以此为主要依据审定批准被资助团队。 第十二条 对创新性探索性很强的项目,评审会议上或专家答辩会上如不能取得广泛共识,由评审组写明情况,组长签署意见。省教

各省国家级开发区数量

全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数量增至现在的79家,平均每个省份2至3个。 各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细 北京市: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天津市: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 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 河北省: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山西省: 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 辽宁省: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吉林省: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 黑龙江省: 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 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 海林经济技术开发区 上海市: 上海漕河泾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 江苏省: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苏州工业园区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浙江省: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宁波大榭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安徽省: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 福建省: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 招商局漳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集团公司薪资管理试行办法

薪酬管理试行办法编制: 审核: 审批:机密文件不能外传 2009年5月1日发布2009 录 1日起实施第一章薪酬管理原则A2 第二章薪酬管理规则A3 第三章薪酬结构A3 第一节基本工资A4 第二节绩效工资A4 第三节岗位津贴A4 第四节表彰与奖励A5 第五节员工福利A6 第六节长期激励A6 第四章薪资管理

第一节薪资总额A6 第二节工效挂钩A7 第三节薪资对位A7 第四节薪资特区A8 第五节薪资支付A9 第六节薪资调整A11 第七节薪资维护A12 第八节薪资预算A14 第五章附件:《薪资级序表》A16 薪酬管理试行办法 1目的 为确保以薪酬为杠杆激励员工,构建分层分类的薪酬体系,激励员工为公司创造更高的价值,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X有限公司全体员工薪酬的管理。 3名词术语解释 薪酬一是指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奖励(表彰),以及福利与长期激励的总称。 是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的总和。 级序一是指《薪资级序表》中表示每个层级的单位。 公司一是指对XXX有限公司总部与下属门店的统称。 4文件执行者 人力资源部一负责本办法的执行与完善。 财务管理部一负责年度薪酬总额预算。 人力行政总监一负责监督本办法的执行。 总经理一负责本办法的审批。 5正文 薪酬管理原则

(1) 公司的薪酬分配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基本原则, 确保在公司 内部实施薪酬方案的一致性和公正性。 高效的原则,在薪资分配中要把员工的收入与其为公司创造的效益及工作 奖励计划 与实现绩效目标挂钩。 (3) 根据简单、 人员能进能出的用人制度及相应职务系列的基础上,鼓励员工有效地进行合作,互相 帮助并激励他人创造佳绩,充分实现公司目标。 薪酬管理规则 (1) 根据聘任、管理、考核、分配四权一体化的原则,公司各类人员的薪酬分配统一由人 力资源部管理,并实行统一的级序薪资制度。 (2) 公司年度实发薪资总额由总经理决定,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理的指令对年度薪资总额 与公司年 度经济效益指标挂钩,实行浮动管理。 薪酬结构 基本工资 (1)基本工资是员工较稳定的基本收入,用来保障员工基本生活费用。 (2)根据激励、 业绩挂钩, 容易操作的原则,公司在建立平等竞争、职位能上能下、收入能多能能少, 薪酬的基本构成 薪酬类 适用人员 基年 工 资 与福 表 1基本 年薪+1 利+长; ■绩法 期定 福 -利 工资+ T 媲薪) 激津励 -贴- 薪酬J 成)+单项考核奖励+ 纟 一上 总-指 、 承 统 理福^利 专 丿项总 经营 ,0 -润 股权激 1 励 生 产 行为奖惩+福利 门与人员, 部人员、拓展人员、分销部人员、店 面人员; 包含不局限于运宫商业务 绩效工资 制 薪酬=(基本工资+绩 效工 资)+单项考核奖 励+行为奖惩+福利 不直接承担经营指标但部门工作与 门店业务量有直接关联,其表现对经 营指标完成有直接影响的部门,包括 产品资源部、市 场部、客户服务部、 物流部、或者主要起 管理监督职责, 只对业务部门经营产生间 接影响的 部门,包括人力资源部、行政总务部、 财务管理部、监察审计部人员和工程 人员 各类各层次 人员的绩效 指标与权重 见 长期激励 员薪资考核 办法》 分红奖榊

关于印发哈尔滨开发区三定

关于印发《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哈编字[2001]129号 各区、县(市)党委、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现予印发。 二OO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黑编[2001]194号)和《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哈尔滨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哈发[2001]22号)精神,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管理机构合并,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以下简称开发区)。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分别是中共哈尔滨市委和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和管理开发区内的党务、经济、行政和有关的社会事务。 一、转变职能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招商引资和为企业服务为重点,努力实现管理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改善投资环境,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的现代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将开发区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检查监督、统一管理职能与企事业单位经营性、服务性职能分开。大力发展社会中介组织,把属于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的工作转移到下属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将行政管理方式由传统的、经验式的管理转变为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的管理,逐步实现依靠政策为主转为依靠优质服务为主、集中区与政策区同时发展转为突出集中区发展为主、两区相对开放体制转为相对集中体制的三个转变。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力求小机构、多功能、大服务。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审批事项和环节,营造良好投资环境。行政审批主体,由多头审批的管理型向集中统一审批的服务型转变;审批环节,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内部代办服务,网上并联审批,限时高效完成”的“一站式”服务。 二、主要职责 (一)党工委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施市委指示、决议。 2、讨论、决定开发区发展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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