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更改连续工龄起算时间审批(定)表
注: 1、此表一式三份,(县人社局、单位、本人档案各存一份)。
2、另附本人申请、正式参工依据和更改连续工龄原始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工作简历》栏由本人填写清楚每一时段的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