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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处理流程

工伤处理流程
工伤处理流程

一、程序简介:

发生工伤损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应该按照以下的程序处理:

1、进行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

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内容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

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5、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

6、鉴定结论作出1年内,情况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并根据新的鉴定结论进行赔付。

二、工伤事故的双方当事人:

1、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2、工伤职工:即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

三、工伤的范围:

1、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况: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不属于工伤(包括不能视同工伤)的范围: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工伤认定:

1、申请时间: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

2、申请材料:三个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认定部门:

该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60日内作出认定的决定。

五、劳动能力鉴定:

1、申请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

2、申请时间:在伤情相对稳定后。

3、申请原因: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劳动能力的。

4、鉴定单位: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5、鉴定范围:

(1)劳动功能障碍:一级(重)————十级(轻)。

(2)生活自理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等三类。

六、工伤保险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

(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

受工伤医疗待遇。

(6)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7)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8)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2、工伤致残待遇: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B、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C、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A、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B、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A、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B、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工伤致死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

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1)项、第(2)项规定的待遇。

七、其他:

1、工伤保险待遇的停止: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2、工伤保险基金:

(1)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2)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

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

(3)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4)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工伤处理流程

工伤处理流程 版本:第 1 版 发行日期:2020/04/01 (公司LOGO)

一、目的 1、明确工伤的概念、认定和范围; 2、作为公司在处理工伤时的指导; 3、明确工伤发生时、工伤中和工伤结束后的操作; 二、适用范围: (公司名称)所有员工 三、工伤认定 3.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火车事故伤害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3.2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 复发的(需经专业的医疗机构认定)。 3.3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伤害事故处理流程 4.1 发生伤害事故 门店: 第一步骤:通报 员工一旦发生伤害事故,应在发生伤害事故现场第一时间通报店店长或店主管,本人无法通报的应请他人代为通报; 第二步骤:就医 店长或店主管接到通报后,本人或指定门店其他人员赴现场并陪同受伤员工前往医院就医,同时上报总部人事部负责工伤处理的人员; 发生重大伤害事故时,除通报以上人员外,还应通报行政经理、副总及受伤员工家属; 就医应选择二级以上医院或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机构,请保留就诊的资料;如病历卡、就诊收据原件、药费清单等,以便日后报销之需; 第三步骤:事故报告单 店长或销售经理指派门店负责人协助填写《工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工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第二天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总部行政部负责工伤处理的人员。 工厂: 第一步骤:通报 工厂员工一旦发生伤害事故,应在发生伤害事故现场第一时间通报厂长,本人无法通报的应请他人代为通报; 第二步骤:就医 发生重大伤害事故时,除通报以上人员外,还应通报行政经理、副总及受伤员工家属; 就医应选择二级以上医院或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机构,请保留就诊的资料;如病历卡、就诊收据原件、药费清单等,以便日后报销之需; 第三步骤:事故报告单 工厂负责人负责填写《工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工伤事故调查报告书》,行政部负责工伤处理的人员。

工伤处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工伤处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工伤处理流程 1、组织救治 员工发生事故伤害时,用工单位应立即将受伤员工送至就近医疗机构救治,伤情稳定后转至二级(含二级)以上或社保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并与就诊医生积极沟通,建议在工伤保险医疗目录的范围内用药和诊疗。 2、事故上报 员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工单位应在48小时内将事故报告表上报;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龄、到岗工作时间、事件发生的详细经过、工伤的伤势程度的初步估计、是否已住院、医院名称及地址、发生工伤的原因分析(缺一不可)。 发生重大工伤事故、重大意外事件(包括疾病死亡)及重大疾病住院的,应在2小时内报告人力资源部,并通过电话沟通、医院看望、现场察看等方式了解员工伤情信息,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至人力资源部。 3、认定是否属于工伤 员工发生事故伤害后,根据事故伤害发生的情形判定是否属于工伤。工伤认定三要素为:①工作时间;②工作场所;③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九)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例如:员工因违章操作负伤、员工因工外出期间遭受暴力侵害等属于工伤。 注解: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条件较为严格,应满足以下条件:(1)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2)在上下班的必经路线上;(3)事故的主要责任不在员工本人或者双方同等责任;(4)事故属于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5)员工本人负伤、致残或死亡。 员工下班以后加班或者避开高峰时段之后再回家等情形,属于合理的时间。 员工从工作地往返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如下班途中到菜场买菜再回家)属于合理的路线。

工伤处理流程

工伤处理流程 编制: ______________ 审核: ______________ 批准: ______________ 2017-09-21 发布2017-09-25 实施

修订记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2) 第三章职责界定与处理流程 (4) 第四章罚则 (7) 第五章附则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员工在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后及时获得有效的医疗救治,高效处理工伤事故的相关事宜,明确公司各相关方的职责,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人社部《工伤认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本流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工伤处理的过程管理。 第三条工伤定义: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第四条工伤范围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须提供交通部门证明文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视同工伤范围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 8小时之内 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第六条非工伤范围

一份很详细的工伤处理流程

一份很详细的工伤处理流 程 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一份很详细的工伤处理流程 以下情形认定或视同工伤: 1、在本厂进行正常生产和工作,或从事公司领导及有关管理人员临时指定、同意的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2、在紧急情况下,未经公司领导指定而从事对单位有益的工作(如抢救财物)。 3、在工作时间前后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5、从事专业性工作引起职业病的。 6、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下落不明的。 7、上下班时间按正常所经路线在上下班途中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10、因工作环境存在有害有毒物质或者在我厂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11、员工在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我厂旧伤复发的。 1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不得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其他法律规定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 工伤申报 1 、各部门员工发生工伤时,其部门应立即通知(口头或书面)保安、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

2、各部门必须4小时内写好意外报告交人力资源部。 3、各部门在工伤事故发生的第二天,写工伤事故分析报告及对策交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在24小时内通知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部门填写工伤登记表: 1、工伤经过: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工伤者受伤原因、程度、治疗康复情况及何时上班等内容并签名。 2、鉴定结果:由部门经理对事故发生经过及后续处理的确认查实并签名。 3、人力资源部处理意见:由人力资源部主管/经理填写是否按工伤处理,工伤假天数,医药费用的准报金额等处理意见并签名。 4、审定意见:总经理对上述工伤的认定及审批意见并签名。 5、人力资源部在工伤者治愈后,带工伤者本人到社保局办理相关工伤待遇支付手续。工伤者须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病历本、住院清单、检查报告、诊断证明书、社保专用处方。 工伤医疗 1、工伤者必须送往工伤指定医院,就诊时挂社保规定门诊或住院部,使用社保专用处方。 2、工伤者如被医院认定不需住院治疗,治愈后需备齐诊断证明书、社保专用处方交人力资源部。 3、如被医院认定需住院治疗,办理完住院登记手续后,应即到社保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入院登记手续,填写《社会保险参保人入院信息申报表》。 4、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转定点医院外医院治疗的,须经本地定点医院或当地社保机构书面,建议方可转院;伤情危急的,应在转院后3天内凭医院的转院建议到当地社保机构补办转院手续。 5、在医院治疗时,除国家规定基本医疗药品外,其他为治疗所需的自费用药需证得厂方同意。 6、治愈后需备齐病历本、住院清单、检查报告、诊断证明书、社保专用处方交人力资源部。 伤残等级评定 1、因公伤残员工在医疗终结后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人力资资源部负责跟进社保部门对伤残等级的评定结果。

一份很详细的工伤处理流程

一份很详细的工伤处理流程 以下情形认定或视同工伤: 1、在本厂进行正常生产和工作,或从事公司领导及有关管理人员临时指定、同意的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2、在紧急情况下,未经公司领导指定而从事对单位有益的工作(如抢救财物)。 3、在工作时间前后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5、从事专业性工作引起职业病的。 6、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下落不明的。 7、上下班时间按正常所经路线在上下班途中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10、因工作环境存在有害有毒物质或者在我厂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11、员工在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我厂旧伤复发的。 1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不得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其他法律规定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 工伤申报 1 、各部门员工发生工伤时,其部门应立即通知(口头或书面)保安、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

2、各部门必须4小时内写好意外报告交人力资源部。 3、各部门在工伤事故发生的第二天,写工伤事故分析报告及对策交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在24小时内通知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部门填写工伤登记表: 1、工伤经过: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工伤者受伤原因、程度、治疗康复情况及何时上班等内容并签名。 2、鉴定结果:由部门经理对事故发生经过及后续处理的确认查实并签名。 3、人力资源部处理意见:由人力资源部主管/经理填写是否按工伤处理,工伤假天数,医药费用的准报金额等处理意见并签名。 4、审定意见:总经理对上述工伤的认定及审批意见并签名。 5、人力资源部在工伤者治愈后,带工伤者本人到社保局办理相关工伤待遇支付手续。工伤者须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病历本、住院清单、检查报告、诊断证明书、社保专用处方。 工伤医疗 1、工伤者必须送往工伤指定医院,就诊时挂社保规定门诊或住院部,使用社保专用处方。 2、工伤者如被医院认定不需住院治疗,治愈后需备齐诊断证明书、社保专用处方交人力资源部。 3、如被医院认定需住院治疗,办理完住院登记手续后,应即到社保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入院登记手续,填写《社会保险参保人入院信息申报表》。 4、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转定点医院外医院治疗的,须经本地定点医院或当地社保机构书面,建议方可转院;伤情危急的,应在转院后3天内凭医院的转院建议到当地社保机构补办转院手续。 5、在医院治疗时,除国家规定基本医疗药品外,其他为治疗所需的自费用药需证得厂方同意。 6、治愈后需备齐病历本、住院清单、检查报告、诊断证明书、社保专用处方交人力资源部。伤残等级评定 1、因公伤残员工在医疗终结后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人力资资源部负责跟进社保部门对伤残等级的评定结果。

员工工伤处理管理工作流程图及工作标准

员工工伤处理管理工作流程图及工作标准
(一)员工工伤处理管理工作流程图
单位名称
人力资源部
层次
2
单位
劳动保障局
厂长
节点
A
B
流程名称 概要
人力资源部 C
员工工伤处理管理工作流程
员工工伤处理
健康安全环保部
内部相关部门
D
E
1
开始
2
备案
审批
整理上报
组织调查 编写报告
工伤认定申请
3
审批
提供住院 票据
劳动能力 4
鉴定申请
报销转账 5
6
结束

(二)员工工伤处理管理工作标准
任务 名称
整 理 上 报
办理 报销 转账
节点
A2 B2 C2 D2 E2
A3 D5
任务程序、重点及标准
时限
程序
☆ 整理收集健康安全环保部提供的相关报告 ☆ 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 上报厂长及市相关单位审批
10 个工作日 内
重点
☆ 申请报文必须经过厂长审批
标准
☆ 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必须准确完整
程序
☆ 整理住院票据及工伤认定和劳动鉴定结论,上报市相 4 个工作日
关单位

重点
☆ 必须经过市相关单位批准
60 个工作日
标准
☆ 保证收集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相关资料
《省工伤保险 条例》
《工伤与生育 保险业务办理
流程》 《省工伤认定 决定通知书》
《省工伤认定 通知书通知》

企业职工工伤处理流程

企业职工工伤处理流程 1、接到工伤报告后,安排合适的人员在第一时间将伤员送到合适的医疗机构就诊、抢救。 2、保护事发现场,拍片、人员访谈做笔录,展开一系列的调查和收集资料工作,并一一归档。 3、最好人力资源方面也慰问一下伤员,顺便再确认一下工伤的整个过程。同时交待其收齐好所有医疗发票。 4、写好工伤报告,下发处理文件 5、在事发30日内上报劳动部门有关方面,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申请表 伤亡人员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病历卡) 伤亡人员本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 伤亡人员或用人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他人申请的,需提交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书) 企业营业执照或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外来人员综合保险保险凭证封面及被保人清单

★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材料(行驶证、驾驶证、交通事故责任书) ★伤者受伤当天考勤记录 ★市区县综合治理委员会(包括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证明材料 ★革命军人伤残证件 ★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材料 ★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 ★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遭致人身伤害的证明材料 其他:事故报告(用人单位盖公章) 所有材料都需加盖单位公章,有★则是根据情况要上交的材料 6、在2个月内等待劳动部门有关方面的《工伤认定》结果。 7、工伤被有关部门认定,下发《工伤认定书》,工伤员工签字,复印存档,复件寄有关部门。 8、医疗期满,病情稳定,申请工伤等级鉴定 9、报销相关医疗费用。所需材料如下:

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意见书复印件 医疗凭证 工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工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银行到帐的账户复印件(工商、上海、浦发、农业、邮政) 劳动能力鉴定费发票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加盖公章 委托单位办理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配置辅助器具的证明 10、上保险中心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1、如果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为其做表发放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2、在整个过程中,一定要做好记录,记录种类如下: 发薪记录

一份很详细的工伤处理流程

一份很详细的工伤处理流 程 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

一份很详细的工伤处理流程 以下情形认定或视同工伤: 1、在本厂进行正常生产和工作,或从事公司领导及有关管理人员临时指定、同意的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2、在紧急情况下,未经公司领导指定而从事对单位有益的工作(如抢救财物)。 3、在工作时间前后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5、从事专业性工作引起职业病的。 6、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下落不明的。 7、上下班时间按正常所经路线在上下班途中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10、因工作环境存在有害有毒物质或者在我厂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11、员工在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我厂旧伤复发的。 1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不得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其他法律规定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 工伤申报 1 、各部门员工发生工伤时,其部门应立即通知(口头或书面)保安、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 2、各部门必须4小时内写好意外报告交人力资源部。 3、各部门在工伤事故发生的第二天,写工伤事故分析报告及对策交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在24小时内通知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部门填写工伤登记表: 1、工伤经过: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工伤者受伤原因、程度、治疗康复情况及何时上班等内容并签名。 2、鉴定结果:由部门经理对事故发生经过及后续处理的确认查实并签名。 3、人力资源部处理意见:由人力资源部主管/经理填写是否按工伤处理,工伤假天数,医药费用的准报金额等处理意见并签名。 4、审定意见:总经理对上述工伤的认定及审批意见并签名。 5、人力资源部在工伤者治愈后,带工伤者本人到社保局办理相关工伤待遇支付手续。工伤者须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病历本、住院清单、检查报告、诊断证明书、社保专用处方。

公司员工工伤处理程序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公司员工工伤处理程序(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4509公司员工工伤处理程序 Company employee work injury procedur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某公司员工工伤处理程序 一、目的: 1.为保护员工权益,使工伤者得到妥善及时的治疗及维护公司的利益。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工伤事故的情况,研究工伤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规律,总结经验教训,以便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实现安全生产,保护员工安全与健康。 二、定义 只有在公司宿舍,食堂及工厂内从事与公司有关之生产工作或在维护公司利益的情况下,因不小心发生之意外事故;员工故意或者因私负伤,致残,死亡的,不作为工伤事故。 三、程序:

1.当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 A.如属伤势轻微者,可由该部门/单位主管代为处理,并送伤者前往医院就医,有关医药费单据/证明由经办人交于人资行政部办理报销事宜;同时需填报一份“工伤事故报告表”。 B.如属伤势严重者,由该部门/单位主管应立即通知人资行政部,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安排送伤者到医院或提供必要之协助;并由人资行政部到财务部暂支适量现金,用以支付员工的一切医药及治疗费用;在办理好伤者入院治疗事宜后,该部门/单位主管应到人资行政部填报“工伤事故报告表”,人资行政部填写调查核实情况及处理意见,然后上级审核批准。 2.所有公伤事故均须用“工伤事故报告表”记录,并报总经理批核方可报销医药费及批假给工伤者。 3.因工伤事故需休养治疗的,经总经理批核后,公司负担其误工费。 4.所有用以支付工伤员工的一切医药及疗伤费用,会由人资行政部统筹办理报销事宜,及到保险公司办索赔手续,

公司工伤处理流程

工伤处理流程 1、公司出现工伤,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组长、主管、人事、经理,如需要可做一些紧急措施急救。(公司需常备一些急用药品,如消毒水、止血药、眼药水、创口贴,纱布等) 2、轻微工伤者,如厂里不能处理的,由人事带领工伤者前往社保指定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轻微工伤者就诊服务站为沙头第一卫生服务站,新安医院) 3、严重工伤者,如流血不止等,需立即急救,并迅速送往公司签定协议的港湾医院就诊,根据情况由人事、组长、保安队长等跟随前往就诊。 4、轻微工伤者根据所用经费的情况向社保局申报工伤,严重工伤者,需在事故发生后的2-5天内向社保局申报工伤。 5、发生工伤事故后2-3天,受工伤部门的主管需填写工伤报告,及工伤预防措施交给人事部,由人事部交给经理审批,各部门负责人需对各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培训。 6、人事部负责准备工伤资料,由厂长去社保局办理工伤申报、工伤鉴定等。(社保局规定30天内申报方可办理,超30天社保局不予办理) 7、在员工工伤期间,如需要人护理的,则由经理主管安排人员护理。 8、工伤者的医院诊断证明书需交给人事部保管,人事部需提供社保局。 9、员工工伤期间,其医药费、车费、餐费全由社保局或公司承担,

工资公司依照《员工手册》执行。

一、工伤申报所需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断鉴定书) 复印件,盖公章。 3、伤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盖公章。 4、工伤员工的入职登记表或劳动合同1份,盖公章。 5、工伤员工的考勤表,如是月初,需连同上个月的考勤表一同交 上,并盖公章。 6、证明1份,证明人签名,按手印,并盖公章。 7、证明人的厂牌复印,盖公章。 8、厂方出具一份事故的调查报告。(可不交) 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案件必需实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路线图;外宿证明(第三方出具如新莞人管理中心)。因工外出的工伤认定案件必需补交:外出证明;客户企业出具的证明。涉及刑事的工伤认定案件必需补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二、工伤康复: 是利用现代康复的手段和技术,为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后残留功能障碍的职工提供医疗康复、职业康复等服务,最大限度地恢复和提高他们的身体功能和生活处理能力,尽可能恢复工提高伤残职工的职

员工工伤处理流程

员工工伤处理流程

备忘录 TO (致):酒店总经理 CC(抄送):各部门 FORM(由):行政人事部 RE. (关于):有关员工工伤处理流程 DATE(日期): 2017年10月17日 NO. (文号): HR20171017001 □紧急□请审批□请给意见√请执行□请回复√请传阅 员工工伤处理流程 一、目的 1、保护员工权益,使工伤者得到妥善及时的治疗;同时通过工伤基金保障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工伤事故的情况,总结经验教训,以便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实现安全生产,保护员工安全与健康。 二、适用范围 星辰尊悦酒店全体员工。 三、处理程序 1.当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工作现场组织人员对受伤员工就近医疗救治(需到正规医院),做好伤员安置工作,并将实际情况汇报至星辰尊悦酒店行政人事部。

备忘录 2.星辰尊悦酒店人事专员了解情况,准备申请工伤认定相关材料,并到日照市工伤保险部门办理索赔手续。 3.星辰尊悦酒店在申请认定工伤后,在仁怀市市人社局工伤保险部门办理理赔,将赔款转付给综合部; 4.综合部及星辰尊悦酒店对每次工伤事故均需调查核实,并存档,调查核实结束后进行相关的工伤处理和理赔事宜; 5. 如工伤事故发生是因为机器设备之维护或修理不当、或因工人自身操作不认真,疏忽所致的,综合部会根据情节/原因做出不同的追究和处理(如通报批评,检讨,罚款),并作出相关预防方案。

备忘录 附件1 工伤认定所需要的材料及办理地点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星辰尊悦酒店人事部提供)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治疗所在医院提供) 3、两名以上证明人及《证明材料》 4、交通事故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向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窗口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受理后凭工伤认定通知书、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发票到治疗的医院报销费用。

工伤处理流程

工伤处理流程 编制: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 2017-09-21发布2017-09-25实施

修订记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2) 第三章职责界定与处理流程 (5) 第四章罚则 (9) 第五章附则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员工在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后及时获得有效的医疗救治,高效处理工伤事故的相关事宜,明确公司各相关方的职责,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人社部《工伤认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本流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工伤处理的过程管理。 第三条工伤定义: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第四条工伤范围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 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 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 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须提供交通部门证明文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视同工伤范围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第六条非工伤范围 (一)在公司内、外自杀、自残的; (二)因工伤后本人故意加重伤情或无理拒绝接受医院检查治疗的; (三)在公司外,非执行公务遭到社会不良分子伤害或致死的; (四)本公司员工在厂外住宿,遭到伤害或致死的; (五)参与斗殴、酗酒、犯罪等造成伤亡的; (六)蓄意违章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七条受伤员工(以下简称伤者) (一)发生工伤事故后,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如可能); (二)配合事故调查; (三)配合提交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相关资料; (四)医疗费用的借支、报销办理(可委托其他人员办理); (五)医疗、康复期间定期向部门领导汇报进展,按要求收集所有费用明细清单、票据和相关证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理性负责;

工伤处理流程及理赔流程

一、工伤保险处理流程及理赔流程 总体分为四个流程: 1、知悉工伤事故损害的发生。 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在24小时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案(节假日、周日顺延);伤者到工伤保险指定医院; 2、提出工作认定申请。 首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其次,工伤申请认定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再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3、启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首先,要根据哪些应当认定为工伤,哪些不应当认定为工伤,哪些视为工伤等来认定。 其次,劳动能力签定程序, 一是申请条件是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是申请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三是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申请重新鉴定,此为最终鉴定。 4、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凭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到医保经办机构(帐户部)申请。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报销工伤医疗费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 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工伤事故处理流程

工伤事故处理流程 卷内目录 1、伤亡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2、伤亡事故登记表 3、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 4、因工死亡事故快报表 5、职工伤亡事故台帐 6、重伤、死亡事故调查记录表 7、重伤、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伤亡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伤亡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的目的,是为了及时掌握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吸取事故教训,采取预防措施,避免事故重复发生。为此,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程序 1、施工现场及作业场所发生轻伤事故(损失1个工日—104个工日),在场的有关人员应及时向项目经理和现场安全员报告,并根据伤情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2、施工现场及作业场所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由公司经理和安全部门在两小时内,用电话、电报、电传等最快办法报告公司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3、在事故报告时,发生事故的项目、部门要填写《建设系统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快报表》报告事故发生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发生伤亡事故,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小组,采取紧急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二、事故调查程序 1、凡是发生伤死亡事故,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提出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2、发生轻伤事故,由项目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其中直接损失1500元以上的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调查。 3、发生重伤事故,由公司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工会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进行调查。 4、一次重伤三人以上的事故,由公司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 5、死亡事故,由公司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6、特别重大事故,按照隶属关系,由重庆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7、事故调查组的成员必须是调查事故所具有某一方面的专长,与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在调查中,要实事求是,不敷衍塞责,不歪曲事实真像。查清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8、事故调查过程中,事故相关人员要如实提供证人、证言、物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不得阻碍,不得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9、事故调查完毕后,事故调查组于15天内要写出《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其内容是: (1)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址; (2)发生事故的单位、部门; (3)分级隶属关系; (4)事故类别; (5)事故伤亡情况;

工伤处理程序

工伤管理程序 1目的:为预防、减少工伤事故及损失,维护员工及公司权益,使受伤员工得到及时治疗及妥善安置,规范工伤事故管理流程,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雇员的工伤管理。 3职责: 3.1厂内急救员负责工伤现场处理。 3.2人事部负责: 3.3财务部负责:负责工伤投保及索赔。 4工伤分级 4.1根据本厂实际情况,工伤可分为以下5个等级: 4.1.1未遂事故:指未造成人员伤害,但已给人员安全带来一定影响,差点造成人员伤害的 事故; 4.1.2轻伤事故:指受伤程度较轻,通过厂内急救箱护理那能解决的一般皮外伤事故; 4.1.3重伤事故:指厂内急救箱不能解决,需要就医且没有造成肢体残迹的事故; 4.1.4伤残事故:指造成人员肢体伤残的事故; 4.1.5死亡事故:指造成人员死亡的事故; 5工伤应急处理程序 5.1发生未遂事故,员工应立即报告真接上司,直接上司应立即报告人事部,人事部接到报告, 应组织人员工伤事故处理规定对事故展开调查,并做好相应记录,对导致未遂事故的原因, 要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并跟踪验证措施的有效性。 5.2发生工伤,员工应立即报告直接上司,直接上司应立即安排就近的急救员进行包扎处理。 若经厂内包扎处理,仍不能奏效,应由人事部派人陪同至最近的医疗点或门诊所进行救治。 5.3如果工伤情况严重,所在部门主管应及时安排急救员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同时通知人事 部派车,由人事部指派急救员专人专车护送工伤人员至镇人民医院进行紧急救护处理。 5.4经医生鉴定,需要住院的治疗的,人事部应协助办理住院手续,需要时应派专人看护,住

院治疗结束时,人事部应协助办理出院手续。 5.5工伤抢救及治疗费用由人事部向财务部预先支取,住院治疗结束后或定期凭发票报账,待 工伤认定结束后,向社保机构索赔。 6工伤假 6.1一般工伤假,以卫生院或门诊部证明或人事经理核定为准。 6.2严重工伤,以县级(含)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为准。 6.3工伤假应办理请假手续,待员工完全康复后注销。 6.4工伤假期间,工伤人及护理人薪资照发。 7事故上报: 7.1发生重伤以上级事故后,人事部应在工伤发生48小时内填写《工伤报告书》,向社会劳动 保障部门报案。 8事故鉴定: 8.1人事部在事故发生后的30天内,带伤者到保险部门填写《工伤鉴定申请表》,申请工伤鉴 定。 9工伤待遇及理赔: 9.1工伤假期,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一切薪资待遇。 9.2人事部在受伤员工治疗痊愈后,备齐以下材料到工伤科办理工伤理赔。 9.2.1受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需本人签字、写上电话、日期) 9.2.2门诊病厣、门诊医药费发票 9.2.3若拍片、需提供片子及报告单 9.2.4住院病厣、住院费用发票及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9.2.5意外经过描述(加盖公司章) 10事故调查 10.1事故调查的目的是为了撑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拟定改进措施,分清事故责任,提 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情况和填写事故调醒报告表。事故的调查应以“四不放过”为原则, 即: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调查分析不清不放过;对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没有严

员工工伤处理流程

TO (致):酒店总经理 CC(抄送):各部门 FORM(由):行政人事部 RE. (关于):有关员工工伤处理流程 DA TE(日期):2017年10月17日 NO. (文号):HR001 □紧急□请审批□请给意见√请执行□请回复√请传阅 员工工伤处理流程 一、目的 1、保护员工权益,使工伤者得到妥善及时的治疗;同时通过工伤基金保障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工伤事故的情况,总结经验教训,以便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实现安全生产,保护员工安全与健康。 二、适用范围 星辰尊悦酒店全体员工。 三、处理程序 1.当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工作现场组织人员对受伤员工就近医疗救治(需到正规医院),做好伤员安置工作,并将实际情况汇报至星辰尊悦酒店行政人事部。 2.星辰尊悦酒店人事专员了解情况,准备申请工伤认定相关材料,并到日照市工伤保险部门办理索赔手续。

3.星辰尊悦酒店在申请认定工伤后,在仁怀市市人社局工伤保险部门办理理赔,将赔款转付给综合部; 4.综合部及星辰尊悦酒店对每次工伤事故均需调查核实,并存档,调查核实结束后进行相关的工伤处理和理赔事宜; 5. 如工伤事故发生是因为机器设备之维护或修理不当、或因工人自身操作不认真,疏忽所致的,综合部会根据情节/原因做出不同的追究和处理(如通报批评,检讨,罚款),并作出相关预防方案。

附件1 工伤认定所需要的材料及办理地点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星辰尊悦酒店人事部提供)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治疗所在医院提供) 3、两名以上证明人及《证明材料》 4、交通事故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向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窗口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受理后凭工伤认定通知书、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发票到治疗的医院报销费用。 ▲办完工伤认定后,方可进行工伤等级鉴定。

工伤处理的一般流程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2519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工伤处理的一般流程正 式样本

工伤处理的一般流程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操作规程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因工伤亡事 故或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应在30日内由用人单位 向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申请 的,受伤职工、近亲属、工会可以在自事故发生或诊 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 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工伤认定申 请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医院的诊断证明 或鉴定证明。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 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在20日内书面通

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病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应有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有关工伤医疗的资料。鉴定委员会应在60日内作出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职工。 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结论后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

工伤处理流程管理程序

“工伤处理流程管理程序” 编号: 版本号:A 编制:日期:年月日 审核:日期:年月日 批准:日期:年月日 20 年月日发布 20 年月日实施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管理标准工伤处理流程管理程序修订状态:A/0 1. 目的 为了规范工伤急救、工伤费用借款及报销、工伤陪同护理等工伤处理流程,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有限公司,若本程序的某条款与国家相关法规有冲突,则该条款自动作废。 3. 职责 3.1 HR负责工伤申报、费用理赔及工伤费用报销。 3.2 公司办负责医疗急救卡管理和常规工作时间的急救车辆指派。 3.3 各部门负责工伤报告、组织伤员救治、工伤费用借支和医疗陪护人员安排。 3.4 EHS负责监督工伤处理流程的实施,跟踪工伤处理结果,遇到严重工伤时,指派专人全程参与 工伤处理。 3.5 工会负责接受工伤投诉和工伤纠纷调解。 4. 作业规定 4.1 工伤报告和工伤申报理赔 4.1.1 工伤报告按照《事故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对于有工伤费用报销的事故报告(急救事件及以 上),除邮件报告给EHS外,应该同时邮件抄送HR及工会。 4.1.2 发生工伤的部门需在一周内提交受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病历卡复印件、证人证言等资料给 HR,以便HR办理工伤申报。 4.1.3 受伤员工医疗结束后,及时提交向HR医疗发票,并且配合HR做好工伤认定,由HR负 责办理工伤费理赔。 4.1.4 HR给工伤员工办理工伤费用结算,报销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相关工伤费用。 4.2 急救车辆安排规定 4.2.1 常规工作时间内发生工伤,需紧急就医,立即致电公司办,由公司办负责安排车辆。 4.2.2 夜班(含双休日加班)发生工伤时,由所在车间主管负责调派车辆,视情况严重紧急与否, 可以打的或呼叫120,车费在工伤费用结算时给予报销。 4.2.3 急救车辆费用报销时,需要提供有效发票。 4.3 工伤医疗费垫付及借支 4.3.1 当医疗费用较少时,可先由员工本人或者现场主管垫付,第二天由车间统计员到财务部办 理工伤借款后,立即归还垫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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