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会计 1、工程公司的项目会计,具体主要做工程项目成本核算。 2、成本核算对象划分的方法 1)建筑安装工程一般应以每一独立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单位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对大型主体工程(如发电厂房本体)应尽可能以分部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2)规模大、工期长的单位工程,可以将工程划分为若干部位,以分部位的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3)同一工程项目,由同一单位施工,同一施工地点、同一结构类型、开工竣工时间相近、工程量较小的若干个单位工程,可以合并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 3.工程成本明细帐的建立成本核算对象确立后,所有的原始记录都必须按照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填制,为集中反映各个成本核算对象应负担的生产费用,应按每一成本核算对象设置工程成本明细帐,并按成本项目分设专栏,以便计算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实际成本。 成本项目的含义建筑安装工程成本项目划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每项费用都有其特定内容,也都有与其他费用相关之处,熟悉这些,对成本核算非常重要,仅以人工费项目为例:人工费项目包括直接从事建安工程施工的工人的工资及自工地仓库运料至施工现场的运输工人工资等内容,但不包括材料采购人员、施工机械上人员及材料到达工地仓库以前的搬运、装卸工人工资等。 成本核算程序 1.对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审核,以确定应计入工程成本的费用和计入各项期间费用的数额。 2.将应计入工程成本的各项费用,区分为哪些应当计入本月的工程成本,哪些应由其他月份的工程成本负担。 3.将每个月应计入工程成本的生产费用,在各个成本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归集,计算各工程成本。 4.对未完工程进行盘点,以确定本期已完工程成本实际成本。 5.将已完工程成本转入"工程结算成本"科目中。 6.结转期间费用。 成本核算的科目设置为了按照用途归集各项费用,划清有关费用的界限,正确计算工程成本,应设置"工程施工"、"机械作业"、"辅助生产"、"间接费用"等科目。 1、"工程施工"科目运用应注意的问题该科目应按工程项目或单位工程设置二级科目;间接费用项目应通过"间接费用"科目归集并分配;该科目贷方记录已完工程成本。 2、"机械作业"科目运用应注意的问题该科目核算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该科目应按承包工程和机械类别设置二级科目;该科目贷方记录:分配计入"工程施工"、"其他业务支出"和"专项工程支出"等科目的费用。 3、"辅助生产"科目运用应注意的问题该科目核算企业非独立核算的辅助生产部门为工程施工、产品生产、机械作业、专项工程等生产材料物资、提供劳务(如设备维修、构件现场制作、固定资产清理、风水电供应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该科目贷方记录:分配计入"工程施工"、"机械作业"和"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的费用或成本。 4、"间接费用"科目运用应注意的问题该科目核算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现场性费用支出,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核算人员往往把握不住这点,比如,工资分配时,
第十七章政府补助 考情分析 2016年本章教材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本章内容相对比较简单,但在以前年度的考试中经常 出现,一般是以客观题的形式进行考查,综合题中也经常涉及政府补助的业务,一般涉及与资产相 关的政府补助的确认及其摊销。 知识点一:政府补助的概念(★) 【历年考题涉及本知识点情况】 本知识点一般可以出客观题,考点是政府补助的范围。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 投入的资本。 (一)政府补助的特征 1.无偿性。无偿性是政府补助的基本特征。 2.直接取得资产。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直接取得的资产,包括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 形成企业的收益。比如,企业取得政府拨付的补助,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返还的税款, 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支持不属于政府补助准 则规范的政府补助,例如,政府与企业间的债务豁免,除税收返还外的税收优惠,如直接减征、免 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 此外,还需说明的是,增值税出口退税也不属于政府补助。根据相关税收法规规定,对增值税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即对出口环节的增值部分免征增值税,同时退回出口货物前道环节所征的进 项税额。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出口货物前道环节所含的进项税额是抵扣项目,体现为企业垫付资 金的性质,增值税出口退税实质上是政府归还企业事先垫付的资金,不属于政府补助。 【例·单选题】(2013年考题)企业享受的下列税收优惠中,属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政府补 助的是()。 A.增值税的出口退税 B.免征的企业所得税 C.减征的企业所得税 D.先征后返的企业所得税
建筑施工企业财务及相关业务流程
1、企业性质为建筑施工企业集团,管理层次分为集团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三级。 2、本流程设计目的主要是让财务部门相关人员了解本岗位工作内容以及与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联系。 3、本流程的设计依据是企业会计制度、公司内部相关制度及规定,其中涉及税金交纳的部分内容,具有该企业的特点,其他企业恐不具有参照意义。 XX建筑施工企业财务及相关业务流程 一、材料业务流程 1、申购:每月初,由各工程项目部根据施工进度估算每月需耗用的材料品种、规格、数量,向公司材料部提出申请。 2、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价: 材料部根据供应商的资质、供应能力、信誉等条件编制供应商名册,对达到要求的供应商评出相应等级,优先选择高等级的供应商,坚决杜绝不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和供货。 按材料供应商建立采购信息档案,并对已验收的材料做好相应的标识,保证各种材料的可追溯性。 3、采购:材料部收到项目部提出的材料申请后,按照交易额的大小采取招标、直接采购等方式,向在册供应商进行询价,按照同质低价的原则决定供货商和供货数量。 4、验收: 供应商送货至项目部,项目部材料保管员按照提出申请的材料品种、规格、质量、数量逐一核对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并在验收单上签字,同时报经各项目部材料员签字确认。 材料验收单一式三联,一联留材料保管员处作为登记仓库材料账的依据,一联交供应商作为结账凭据,一联送公司财务部入账。 5、领用: 项目部各班组,应严格按照相应施工进度的材料需用量领用,不得集中领用或领用与当前施工不相符的材料。 领用时,应由仓库保管员填制领料单,由领用班组签字,同时应报经项目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仓管员按领料单上的品名、规格、数量发料。 6、结存:每月月末(26日前),各项目部应对库存的各种材料(暂时对钢筋、钢材、水泥
各行业会计账务处理大全 企业办理增资,增资款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其间有一个临时账户,停留在该账户时,要计入“银行存款——增资临时款”吗?还是等资金到公司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时再入账? 企业办理增资,应该以企业的名义开立临时账户进行验资,所以要确认银行存款增加。 借:银行存款——临时户 贷:其他应付款 等办理完验资手续后,转为基本户,撤销临时户: 借:其他应付款 贷:实收资本 借:银行存款——基本户 贷:银行存款——临时户 房产代理公司的账务 房地产代理公司是收取卖房佣金的,请问如何核算其收入和成本费用?科目是哪些? 房地产代理公司收取的卖房佣金收入属于代理费收入,应当在销售房产确认代理费的时候确认收入(一般是开具代理费的发票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成本费用核算,可以设置“劳务成本”科目,核算与销售房子直接相关的人工等费用’在确认收入时’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劳务成本 公司发生的日常经营管理费用在发生的时候计入管理费用 简化核算也可以不设置“劳务成本”科目,发生的所有的经营、管理等费用在发生的时候计入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 银行承兑汇票处理 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公司在销售产品时与另一公司协议。一部分货款以港币支付给我公司,付款方式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而我公司又将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其他公司,而付港币这部分货款我公司不开具增值税发票,那么请问我这笔收入该怎么做分录和交税,是不是就不交增值税了? 您的理解不对。即使不开具发票,销售商品也要确认收入并缴纳增值祝收到港元时要按即期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进行账务处理正常计算值税。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假设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时: 借:应收票据(原始凭证附汇票的复印件)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将该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时: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付账款等 贷:应收票据 包装物核算
关于**集团建造合同表格填报及相关收入确认有关问题的说明 1.合同完工进度百分比的确定 解答:根据**集团会计核算办法的讨论,目前集团已初步确定: ?施工企业建造合同统一按照成本法确定完工百分比; ?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原则上按照成本法确定完工百分比; ?设计院的设计合同根据合同执行已经达到的重要节点(key milestone)确认完工进度百分比及合同收入。设计合同重要节点及对应完工百分比的确定,各级公司可以参照本公司合同的有关规定和合同执行的具体情况予以确定,但需向审计师提供设计合同重要节点及对应完工百分比确定的依据。 2.鉴于总承包合同中包含的设计合同一般无法归集出本合同对应的成本,在总承包合同合并且按照成本法确定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的情况下,实际操作中应如何处理? 解答:对于EPC总承包合同中包含的设计部分,如果单独签订了设计合同且其合同价值合理(关注设计合同部分的收入占EPC总承包合同的比例),由于设计合同部分成本较小,则可考虑对于设计合同收入采用根据已经达到的重要节点(milestone)确认完工进度百分比及合同收入。 如果设计合同部分没有单独合同或合同价值明显不合理,EPC总承包合同需要按照成本法计算总承包合同收入,具体的处理方法: 总承包合同的完工百分比=实际发生的设备 (具体设备成本确认时点参考问题解答 3) 、工程成本÷预计的总设备、工程成本 总承包合同确认的收入=总承包合同的预计总收入(该预计收入包括设计部分)×总承包合同的完工百分比 3.设备、材料成本确认时点 解答:根据会计准则要求,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时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下列内容: (一) 施工中尚未安装或使用的材料成本等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 (二) 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 在实务操作中,建造合同设备成本的确认可参考如下处理方法: 1. 如为一般设备,其单位价值较低,可在单台设备开始安装的时候全额把设备部分的 成本确认为项目成本并作为实际发生成本的一部分; 2. 如果是价值较高的单台设备(如设备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较高),需考虑根据 安装进度确认设备成本。 4.预计总成本的确定依据及定期调整 解答: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 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计量; (二) 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三) 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区分和可靠计量; (四) 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确定。 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否可靠确定,关键在于建造承包商是否已经建立了完善的
财政性补助资金的会计处理 企业有时会收到政府部门拨付的财政补助性资金,本文通过案例形式对相关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总结如下。 财政性补助资金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政府补助,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前者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后者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3)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例如,A有限公司2012年获得当地市政府财政补助120万元,用于购买新设备改造工艺。假若2012年1月利用该项补助资金购买了120万元的新设备,预计使用10年,无残值。相关会计处理为(单位:万元,下同): 收到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120 贷:递延收益120。 购置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120 贷:银行存款120。 按月计提折旧时, 借:制造费用1 贷:累计折旧1 借:递延收益1 贷:营业外收入1。 会计上,全年该项资金应计入营业外收入12万元。 财政性补助资金的税务处理 财政性补助资金从税收角度看分两种情形,一种是需征税的财政性资金,一种是属于不征税收入的财政性资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的规定: 1.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一般纳税人 简易计税全过程会计处理 1按照财会[2016]22号《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要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应设置“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同时,将“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一)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1.采购等业务取得普通发票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为简易计税项目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等,按价税合计数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工程施工”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发生退货的,应将发票退回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采购等业务取得专用发票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为简易计税项目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应按照不含税采购价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同时,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3.货物等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未付款的,应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原暂估入账金额,待取得相关普通发票及账单后,按价税合计数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应付账款” 等科目。若取得的发票为专用发票,参照前述方法进行账务处理。 (二)销售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建造合同会计核算 基本要求 (一)应当正确确定各项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对象。 (二)必须合理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 (三)必须做好建造合同成本核算的各项基础工作。 (四)必须准确计算合同成本。 (五)必须真实、准确、及时、系统地核算和反映实施建造合同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 设置的会计科目 工程施工 工程结算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管理费用--合同预计损失 1.设置"工程施工"科目(建筑安装企业使用),核算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确认的合同毛利记入本科目的借方,确认的合同亏损记入本科目的贷方,合同完成后,本科目与"工程结算"科目对冲后结平。 2.设置"工程结算"科目,核算根据合同完工进度已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结算的价款。本科目是"工程施工"科目的备抵科目,已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结算的款项记入本科目的贷方,合同
完成后,本科目与"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后结平。
3.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记入本科目的贷方,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设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记入本科目的借方,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设置"管理费用——合同预计损失"科目。核算当期确认的合同预计损失。当期确认的合同预计损失,记入本科目的借方,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设置“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核算建造合同计提的损失准备。在建合同计提的损失准备,记入本科目的贷方,在建合同完工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调整“管理费用"科目。 主要的会计账务处理 1.实际发生合同成本的账务处理 借记“工程施工”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原材料”、“银行存款”、“机械作业”等科目; 发生的不能区分归属对象的间接费用,发生时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原材料”、“临时设施摊销”等科目;在期末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间接费用计入合同成本,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科目。 2.与业主结算的账务处理
2017年政府补助准则最新会计处理:(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会 计处理 为了适应日益复杂的经济活动,财政部于2017年5月下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 —政府补助(修订)》(以下简称新准则),规定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新修改的政府补助准则,在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以及会计处理等方面,较之前的旧准则都有一个很大的差异。 新修改的准则在政府补助的分类方面较之前没有变化,也是按照政府补助的资金最终的 用途不同,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但是,两种不同的政府补助,在"收到政府补助”和"摊销政府补助”两个方面的会计处理方面有很大的区别。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 在收到政府补助时:新的准则提供了两种会计处理方法供企业选择。 (1)总额法:将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全部计入“递延收益” 。 (2)净额法:将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冲减所形成的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 【例1】甲企业于2017年7月1日从国外购入一项新技术,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入账价值为300万元。同日,收到政府100万元货币资金补助。假设符合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 (1)总额法:借:银行存款100 0000 贷:递延收益100 0000 (2)净额法:借:银行存款100 0000 贷:无形资产100 0000 2. 摊销政府补助时:新准则新增了一个损益了会计科目“其他收益”,递延收益的后续摊销不再是固定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1)总额法:收到时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即采用总额法),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 内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计入到哪个损益科目,要根据相关的经济业务的实质,区分日常活动与非日常活动。 ①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按经济业务的实质,摊销递延收益到“其他收益” 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与日常活动相关)
一、甲方批量单 借:应收账款贷:工程结算 二、报产值 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主营业务成本贷:主营业务收入三、归集间接费用 借:间接费用-工资-办公费-差旅费-营销费用-招待费 -其他 贷:现金等 四、分摊间接费用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贷:间接费用-结转五、构建临时设施,先归集借:在建工程-临时设施 贷:现金、预付账款、存货等 六、临时设施建成投入使用,应有竣工验收单 借:固定资产-临时设施或房屋建筑物 贷:在建工程-临时设施 七、购设备、汽车、发电机等不需安装的资产 借:固定资产贷:现金或应付账款 八、计提折旧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机械费-折旧 辅助生产-搅拌站-折旧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费-总包服务费-折旧
累计折旧 (注明:账上折旧用KD ,转为上报公司财务报表用人民币数(即历史原值和月折旧数) 九、预付分包款 借:预付账款(应付账款)-某某分包贷:现金、库存材料等十、结转分包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贷:预付账款(应付账款)-某某分包十一、平时归集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费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周转材 合同成本--材料费-机械 合同成本--材料费-机具 合同成本--材料费-材料 合同成本--材料费-其他等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机械费-折旧 合同成本--机械费-机械 合同成本--机械费-修理费合同成本--机械费-燃 油费合同成本- -机械费-人工费 合同成本--机械费-其他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费-工具使用费-合同成本- 其他直接费-检验费-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费-劳保合同成本 --其他直接费-临设合同成本- -其他直接费-其他等等贷:
科技经费财务核算及验收审计要求 一、科技经费管理使用的基本要求 (一). 建立健全与经费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 (1)承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与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相关的制度,明确项目(课题)经费支出的审批程序和要求: l 、制定单位领导、科研和财务部门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等方面的审核、签批流程; 2、制定预算调整的审批流程和相关制度; 3、制定科研人员绩效考核的管理办法,规范激励费用的支付和管理; 4、单位的有关制度应与国家、省的制度保持一致; 5、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单位的有关制度,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6、及时拨付合作单位经费; 7、按照合同书(任务书)要求及时转拨合作单位经费; 8、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转拨经费。 (二). 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项目立项实施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对项目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支出在单位会计核算系统中设明细账,对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 在项目经费财务审计中,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此进行重点审查和明示。对未进行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分期补助项目,给予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对未进行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项目,一般不予核定财政补助资金。
(1)承担单位应将项目(课题)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 (2)专款专用,专项经费只能用于本项目(课题)的研究任务。(3)承担单位与合作单位均应对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独立核算。(三)、加强支出管理严控开支范围 项目承担单位除要求财务科目核算清晰外,还要求原始凭证记录的清晰和完整,每笔费用的发生都应该由研发项目相关的人员签字并注明用于研发哪个过程的哪种用途,以便于专家验收考察费用的合理性。 科技经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分为、间接费用。 (一)直接费用 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补助经费支付的各种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合作协作研究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 企业研发费的发生时间应跟研发进度相匹配,一般在计划研发开始至产品中试完成时。 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 直接费用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预算如需调整,项目负责人根据实施过程中科研活动的需要提出申请,由项目承担单位审批,科技部门在中期检查或财务验收时予以确认。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政府补助新准则采用净额法的处理技巧【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不同情况计入相应期间的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可见,与修订前的准则相比,政府补助新准则的核算既可以采用总额法,也可以采用净额法。 案例:A公司为进行节能环保改造,2017年12月初购置一批设备。当月底,A公司收到当地政府财政性资金100万元,作为购置设备的补助。该批设备不含税价500万元,会计与税法上预计净残值均为50万元,以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10年。该公司以净额法对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 收到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1. 企业购置设备时:(单位:万元,下同) 借:固定资产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 贷:银行存款585 2. 企业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100 贷:固定资产100 3. 收到政府补助后固定资产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根据相关税法,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同时符合规定的3个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 (1)政府补助作为不征税收入时的所得税会计处理。2017年末,A公司购入设备的账面价值为400万元,由于不征税收入所形成资产计算的折旧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其计税基础也是400万元,不产生暂时性差异。 (2)政府补助作为应税收入时所得税会计处理。A公司应在取得当年将其全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
P P P项目全流程中的会 计处理研究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PPP项目全流程中的会计处理研究 (一)项目公司设立时的处理:资的核算 《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第二十三条社会资本可依法设立项目公司。政府可指定相关机构依法参股项目公司。项目实施机构和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应监督社会资本按照采购文件和项目约定,按时足额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根据此条规定,PPP模式设立的项目公司的必须采用实缴制而不能采用认缴制。因此,项目公司设立时的会计处理要根据项目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行会计核算。 1、项目公司股权结构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第十五条股权支出应当依据项目资本金要求以及项目公司股权结构合理确定。支出责任中的土地等实物投入或无形投入,应依法进行评估,合理确定价值。计算公式为:股权投资支出=项目资本金×政府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 由此可知: 项目公司中政府方股权投资金额=项目资本金×政府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 项目公司中社会资本方股权金额=项目资本金×社会资本方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国家鼓励通过设立产业等形式入股提供特许经营项目资本金。鼓励特许经营项目公司进行结构化融资,发行项目和资产支持票据等。国家鼓励特许经营项目采用成立,引入投资者,发行企业、项目、、非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拓宽投融资渠道。基于此规定,社会资本方资本金有两个来源:社会资本方自有资金投入,产业基金参股。 2、项目公司的资本金比率要求 PPP项目公司的项目资本金主要用于前期的支付及等需求,在PPP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地招标文件要求的PPP项目公司资本金比率一般在项目总投资额的20%——30%之间。 3、项目公司的股东组成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工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号)的规定,(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是依法设立的自主运营、自负盈亏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项目公司可以由社会资本(可以是一家企业,也可以是多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出资设立,也可以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但政府在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应当低于50%、且不具有实际力及管理权。
收入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上) 一、收入概念的界定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准则所涉及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入。长期股权投资、建造合同、租赁、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等形成的收入,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在中国境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 会计准则与税法界定的收入概念的差异,体现在若干方面: 第一,税法中的收入总额,是一个包含收入容往往比会计准则规定更广的概念,一切能够提高企业纳税能力的收入,都应当计入收入总额,列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收入总额应是使企业资产总额增加或负债总额减少,同时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化、纳税能力提高的收入。如果收入使资产与负债同额增或减,结果未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化、纳税能力提高,则不是应税收入,如从银行贷款、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等,都不应当确认为收入总额。 第二,会计准则与税法界定收入的围不同。会计收入准则只规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长期股权投资、建造合同、租赁、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等形成的收入,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税法计入收入总额的收入项目要比会计上的收入更多,企业的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企业资产溢余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企业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视同销售收入等等,都应当计入收入总额。 第三,企业所得税有不征税收入的概念,会计上没有此概念。税法上的不征税收入,是
《建造合同》會计核算 案例基本内容 ?基本要求 ?设置地會计科目 ?主要地會计账务处理 ?核算举例 基本要求 ?(一)应当正确确定各项建造合同地會计核算對象。 ?(二)必须合理判断建造合同地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 ?(三)必须做好建造合同成本核算地各项基础工作。 ?(四)必须准确计算合同成本。 ?(五)必须真实、准确、及時、系统地核算和反映实施建造合同所发升地各项经济业务。 设置地會计科目 ?工程施工 ?工程结算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管理费以——合同预计损失 ?1.设置"工程施工"科目(建筑安装企业使以),核算实际发升地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实际发升地合同成本和确认地合同毛利记入本科目地借方,确认地合同亏损记入本科目地贷方,合同完成后,本科目与"工程结算"科目對冲后结平。
?2.设置"工程结算"科目,核算根据合同完工进度已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结算地价款。本科目是"工程施工"科目地备抵科目,已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结算地款项记入本科目地贷方,合同完成后,本科目与"工程施工"科目對冲后结平。 ?3.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当期确认地合同收入。当期确认地合同收入记入本科目地贷方,期末,将本科目地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设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当期确认地合同费以。当期确认地合同费以记入本科目地借方,期末,将本科目地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设置"管理费以——合同预计损失"科目。核算当期确认地合同预计损失。当期确认地合同预计损失,记入本科目地借方,期末,将本科目地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设置“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核算建造合同计提地损失准备。再建合同计提地损失准备,记入本科目地贷方,再建合同完工后,应将本科目地余额调整“管理费以"科目。 主要地會计账务处理 ?1.实际发升合同成本地账务处理 借记“工程施工”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原材料”、“银行存款”、“机械作业”等科目; 发升地否能区分归属對象地间接费以,发升時借记“制造费以”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原材料”、“临時设施摊销”等科目;
1引言 近年来,河南省财政科技支出规模不断扩大。财政年度决算公布数字显示,全省科学技术支出2008年为30.4亿元, 2012年达到70.7亿元,年均增长22.96%,随着国家财政对科技事业投入的不断加大,如何加强科技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根据科研活动规律,为了更好落实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管理我省的科技项目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遵照国家相关部门关于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技厅发布了《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2]434号)。笔者认为,相关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转制科研机构除需认真研究制定必要的科技项目内部具体执行责任办法外,还应从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方面加强科技项目经费的管理工作。 科技项目经费的会计核算与账务处理 是否规范与完善,是科技专项资金规范使 用和安全有效的重要基础。项目经费的预 算执行、监督检查、财务验收与绩效考核需 要会计信息加以反映。因此,规范会计核算 是为了更好地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也是监督 检查、绩效考核的重要环节和重要手段。 本文在分析转制科研机构科技项目经 费的会计核算现状基础上,提出了完善转 制科研科技机构科技项目经费会计核算的 部分设想。 2转制科研机构科技项目经费会 计核算现状 2.1科技项目经费账务处理执行的 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不统一 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目前在转制 科研机构中,有的单位选择执行2006年颁 布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有的单位仍在 执行2001年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 度》,也有少数单位2013年起开始执行《小 企业会计准则》。所以对科技项目经费的 核算就有了不同的方法。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转制科研机 构,收到科技项目经费在“专项应付款”科 目核算,但在使用经费时,有按照《企业会 计制度》的要求在“专项应付款”的借方核 算,年末或结题时余额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也有些转制科研机构的经费支出使用了 “专项成本”科目进行核算,年末或结题时 将“专项成本”借方发生额全部结转至“主 营业务成本”,同时按“专项成本”借方发生 额,从“专项应付款”的贷方结转至“主营业 务收入”,然后再分别将“主营业务成本”和 “主营业务收入”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逐 步结转至“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等科 目。对于科技项目已完成但仍有经费结余 或项目未完成的经费结余均在“专项应付 款”科目的贷方结转至下年继续使用。 2.2科技项目经费支出中形成固定 资产的账务处理不统一 一种是在资产购置发生时,直接计入 [摘要]科技项目经费的会计核算与账务处理是否规范与完善,是科技专项资金规范使用和安全有效的重要基础。项目经费的预算执行、监督检查、财务验收与绩效考核需要会计信息加以反映。因此,规范会计核算是为了更好地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也是监督检查、绩效考核的重要环节和重要手段。 [关键词]转制科研机构;科研项目经费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 绕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围绕早日实现“中原梦”这一宏伟目标,继续一以贯之、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3积极为实现“中原梦”培养更多高素质创新型科技人才 “中原梦”的实现,归根到底要靠人才。科技部2012年《关于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的意见》曾强调指出: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坚持以用为本和需求导向,把实施科技规划纲要与教育、人才规划纲要有机结合,注重在重大创新实践中培养、造就和集聚人才。据统计,截至2012年,全省共有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17.5万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1850家。近年来,我省新当选“两院院士”5名,新培育了3名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专家和一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拥有中原学 者26人,省科技创新团队203个,杰出青年 422人,一支较为完整的高素质科技人才队 伍蔚然成形,他们在促进中原经济区发展、 助推“中原梦”早日实现过程中发挥了重要 作用,做出了杰出贡献,得到了省委、省政 府和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为 早日实现郭庚茂书记描绘的“中原梦”,就 必须要继续发挥好已有专家人才的“酵母” 作用,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 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持创新的激情和活 力。要根据我省发展和市场需求及时调整 专业结构和人才类型结构,并积极依托高 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一批科技创新人才 培养基地,加快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 重大人才工程,促进科技领军人才和优秀 创新创业团队不断涌现,支持优秀青年科 技人才脱颖而出。要遵循创新型人才成长 规律,坚持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紧密结合, 积极探索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新思路新方 法,营造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创新创 业的良好环境,激励科技人员在助推“中原 梦”中实现个人价值。要完善人才培养、使 用、引进机制,落实加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 人才队伍建设等政策措施,坚持多层次培 养,突出使用锻炼,搭建引才平台,努力建 设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富 有活力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为“中原 梦”的实现提供人才支撑。 “中原梦”很美好很宏大,但归根到底 是由每个人的梦组成,责任重大,使命光 荣。“中原梦”还很遥远,但路就在我们脚 下,前途光明,道路曲折。让我们铭记“中 原梦”这一宏伟蓝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 展观,坚定信心,振奋精神,锐意进取,用科 技创新引领助推“中原梦”早日实现! 33 CHUANGXINKEJI2013.10
会计中心>>企业会计实务>>正文 政府补助收入的会计处理和税务筹划 2014-1-16 16:26:39来源:财会月刊作者:朱尚华【大中小】 一、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收入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随着相关资产的使用逐渐计入以后各期的收益。也就是说,这类补助应当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该项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企业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根据不同情况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或递延收益。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政府补助的税务处理
1. 税务处理上,政府补助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中没有政府补助的概念,但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虽然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财政拨款为不征税收入,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企业取得的财政拨款实际不属于该处所指的不征税收入。关于政府补助收入的具体规定为在2011年9月7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财税[2011]70号文《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该文件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2. 政府补助收入不征税的条件。根据财税[2011]70号文,明确了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的条件,凡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3. 税务筹划的前提。政府补助如果是当期收益性补助,或列入递延收益但短期内就结转营业外收入的,就没有必要进行税务筹划,直接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收入总额计缴企业所得税,因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和财税[2011]70号文: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建筑施工企业财务及相关业务流程 1、企业性质为建筑施工企业集团,管理层次分为集团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三级。 2、本流程设计目的主要是让财务部门相关人员了解本岗位工作内容以及与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联系。 3、本流程的设计依据是企业会计制度、公司内部相关制度及规定,其中涉及税金交纳的部分内容,具有该企业的特点,其他企业恐不具有参照意义。 XX建筑施工企业财务及相关业务流程 一、材料业务流程 1、申购:每月初,由各工程项目部根据施工进度估算每月需耗用的材料品种、规格、数量,向公司材料部提出申请。 2、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价: 材料部根据供应商的资质、供应能力、信誉等条件编制供应商名册,对达到要求的供应商评出相应等级,优先选择高等级的供应商,坚决杜绝不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和供货。 按材料供应商建立采购信息档案,并对已验收的材料做好相应的标识,保证各种材料的可追溯性。 3、采购:材料部收到项目部提出的材料申请后,按照交易额的大小采取招标、直接采购等方式,向在册供应商进行询价,按照同质低价的原则决定供货商和供货数量。 4、验收: 供应商送货至项目部,项目部材料保管员按照提出申请的材料品种、规格、质量、数量逐一核对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并在验收单上签字,同时报经各项目部材料员签字确认。 材料验收单一式三联,一联留材料保管员处作为登记仓库材料账的依据,一联交供应商作为结账凭据,一联送公司财务部入账。 5、领用: 项目部各班组,应严格按照相应施工进度的材料需用量领用,不得集中领用或领用与当前施工不相符的材料。 领用时,应由仓库保管员填制领料单,由领用班组签字,同时应报经项目部负责人签字批准
后,仓管员按领料单上的品名、规格、数量发料。 6、结存:每月月末(26日前),各项目部应对库存的各种材料(暂时对钢筋、钢材、水泥三种材料)进行盘点,编制材料收发存月报表,填清结存材料的数量、单价、金额,经盘点人员和仓管员签字后于当月29日前报送至公司财务部。 7、库存管理: 材料仓库应按照库存材料的品种、属性分别采取有效的保管措施,以保证库存物资的完好无损。 材料仓库应建立库存材料台账,严格按收料单、领料单登记,月末及时计算出各种材料的账面结存数,定期盘点库存。如有差额,应即使查找原因,并按实际盘点数调整账面数,做到账实相符。 8、废旧物资的处理: 9、检查与督导:公司材料部对各项目部库存材料的使用、管理负有检查、督导的责任。材料部应定期不定期地对各项目部库存材料的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指出。 二、产值申报流程 1、确认形象进度:每月月末由经营部根据各在建工程的形象进度计算出完工百分比。 2、确认当月产值:经营部按各在建工程的总造价乘以完工百分比,计算出当月完工产值。 3、申报产值:经营部将各项目的当月产值,报财务部入账。 4、财务部根据经营部经理签字的产值确认单,作为当月收入入账,同时确认各在建工程相应建设单位的应收账款。 三、报表编制、报送流程 本帖隐藏的内容需要回复才可以浏览 1、结账:各单位总账会计于每月末收入、成本、费用、资产、负债、权益等相关业务处理完毕后,先对固定资产、工资等相关系统进行结账,最后对总账系统进行结账。 2、报表编制:总账会计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按月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9表及按季撰写财务分析。 3、分公司确认:报表编制完成由分公司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报至分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4、上报: 每月5号下午5:00前,各分公司财务部应将经分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后的上月报表的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