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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_朱青_国际税收模拟试题一及答案

国际税收_朱青_国际税收模拟试题一及答案
国际税收_朱青_国际税收模拟试题一及答案

国际税收模拟试题一及其答案

一、名词解释(每题5 分,共30 分)

1 、国际重复征税

2 、转让定价

3 、常设机构

4 、累进免税法

5 、最大负担原则

二、简答题(每题10 分,共30 分)

1 、各国实施的税收管辖权基本情况。

2 、国际避税地的主要作用有哪些?

3 、美国为什么反对税收饶让?

三、计算题(10 分)

甲国的 A 公司在乙国设立了一家分公司 B ,该分公司在2004 年度获得利润400 万美元,乙国的公司所得税的税率为40% ;另外,在丙国设立的另一家分公司C ,获利300 万美元,该国的税率是20% 。甲国该年度国内亏损额为100 万美元,国内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 。根据上述资料按照分国法和综合限额法计算该总公司在甲国的纳税额。

四、论述题(30 分)

对外国直接投资税收优惠的依据和类型及发展趋势。

国际税收模拟试题一参考答案

所属栏目> 期末考试2007-6-21 0:04:11

一、

1、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在同一时期内对同一纳税人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征收相同或类似的税收。

2、转让定价:是指公司集团内部机构之间或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产品、劳务或财产而进行的内部交易作价。

3 、常设机构:是指一个企业进行其全部或部分营业的固定场所。

(1) 常设机构是一个固定场所,是一种在另一国的看得见的客观存在;

(2) 外国纳税人对该固定场所有权长期使用;

(3) 该固定场所要服务于外国纳税人的经营活动,而不是从属其经营活动;

4 、累进免税法:即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不予征税,但在确定对其国内所得征税的税率时,要将这笔免予征税的国外所得与国内所得汇总进行考虑。

5 、最大负担原则:是指对外国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从重征税,使其税收负担高于本国企业或内资企业,最大负担原则又称从重原则。

二、1答:税收管辖权属于国家主权,因而每个主权国家都有权根据自己的国情选择适合自己的税收管辖权类型。从目前世界各国的现行税制来看,所得税管辖权的实施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在这种情况下,一国要对本国居民的境内所得、境外所得以及外国居民的境内所得这三类所得都行使征税权。其中,对本国居民境外所得征税所依据的是居民管辖权;对外国居民在本国境内所得征税所依据的是地域管辖权。目前我国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取这种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并行的做法。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之所以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主要是从国家的税收利益角度考虑的。为了扩大本国的财政利益,一国把所得税的征税权同时扩大到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和外国居民的本国所得是必要的。

(2)仅实行地域管辖权。即一国只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其中包括本国居民的境内所得和外国居民的境内所得,但对本国居民的境外所得不行使征税权。目前,实行单一地域管辖权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有阿根廷、乌拉圭、巴拿马、哥斯达黎加、肯尼亚、赞比亚、中国香港等。另外,还有一些国家如巴西公司所得税仅实行地域管辖权,但个人所得税则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当然,这些国家和地区选择实施单一地域管辖权也是从国家的整体利益考虑的。上述实施单一地域管辖权的多是一些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吸收外国资金,为此它们在所得税的征收上选择了单一地域管辖权,使外商可以利用在本地建立的机构进行跨国经营而不必在本地缴纳所得税,以此来吸引外商的投资。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实行单一地域管辖权的国家或地区实际上就成了一种国际避税地。此外,一些拉美国家坚持单一的地域管辖权,还与这些国家传统上强调所得税立法的地域性有关。(3)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个别十分强调本国征税权范围的国家,其个人所得税除了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之外,还坚持公民管辖权。美国就属于这类国家。

2答:(1)一个低税的(或无税的)国际避税地的存在,是跨国纳税人进行国际避税的重要

前提条件之一,纳税人可以通过移居到国际避税地来避免成为高税国的税收居民。

(2)跨国纳税人可以在避税地建立一个外国公司,利用避税地低税或无税的优势,将许多经营业务交由避税地公司来开展,通过转让定价等手段,把跨国公司纳税人的一部分利润转移到避税地公司的帐上,并借助一些国家推迟课税的规定,将利润长期积累在避税地公司,从而逃避跨国纳税人所在高税国的税收。

(3)大多数国际避税地税收协定网络发达,跨国纳税人在国际避税地建立一个管道公司即可享受税收协定为其带来的税收利益。

3答;发达国家中对税收饶让一直持反对态度的主要是美国.美国认为,税收饶让与免税法一样,会鼓励本国投资者把资本投到税率低的国家,从而有悖于其一贯主张的税收对资本输出应保持中性的原则;同时,许多美国人担心,税收如果鼓励本国资本外流,则会导致国内资本短缺,从而减少国内的就业机会;反对税收饶让的原因还包括税收协定中的税收饶让条款很容易被一个第三国居民滥用,从而给国际避税提供可乘之机;另外,由于对本国纳税人的海外投资给予税收饶让,从而造成国内的相关产业无法与之进行公平竞争,甚至会导致国内企业破产或被迫迁移到低税国从事经营;而且税收饶让还会诱使跨国公司把利润转移到来源国,从而使居住国的转让定价调整面临更大的压力。

三、A 公司全部所得=-100+400+300=600 (万)

A 公司抵免前在居住国应纳的总税额=600 ×30%=180(万)

1. 分国法

B 公司已纳税额=40 0×40%=160(万)

乙国的抵免限额=400×30%=120(万)﹤160(万)

∴乙国的实际可抵免额=120万

C 公司已纳税额=30 0×20%=60(万)

丙国的抵免限额=300×30%=90(万)﹥60(万)

∴丙国的实际可抵免额=60万

抵免后A公司在居住国应纳的税额=180-120-60=0

2. 综合限额法

综合抵免限额= (400+300 )×30%=210(万)

B 公司和

C 公司实际已纳税额=160+60=220 (万)

∴实际可抵免额=210万

抵免后A公司在居住国应纳的税额=180-210=-30 (万)

∴该总公司A在甲国的应纳税额为0 。

四、1答:发展中国家提供特定税收优惠,一般都与本国的经济发展战略或经济政策目标联系起来。发展中国家制定的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1)产业行业政策

许多发展中国家向本国落后和亟待发展的产业行业提供税收优惠,以鼓励外资投向这些产业行业。例如,巴西政府规定,凡投资于林业、旅游业、渔业的投资者,可享受6%—25%不等的投资税收抵免。新加坡政府规定,凡投资新加坡《新兴工业法》规定的产业部门的企业,可享受5年—10年的免税期。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也有产业行业政策方面的税收优惠,即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享受“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以后,经税务部门批准,还可在以后的10年内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15%—30%的企业所得税;另外,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1年至第5年免征所得税,第6年至第10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地区政策

发展中国家地区政策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鼓励经济落后地区的开发,促进区域间的协调平衡发展。为此,一些国家规定对在落后地区投资的企业给予特殊的税收优惠。例如巴西政府就规定,凡在巴西东北部、北部亚马逊地区开办企业,均可享受减免税优惠。西班牙政府规定,对在巴斯克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如果超过了一定规模,则给予税收减免优惠。阿根廷、哥伦比亚、墨西哥、土耳其、肯尼亚等国也都有类似的规定。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地区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两免三减半”优惠期满以后,可在以后的10年内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15%—30%的企业所得税。

发展中国家地区政策的另一项内容,是在本国境内设立一些经济特区、出口加工区或技术开发区等,以适应对外开放政策和大规模吸引外资的需要。为此,一些国家也对这种新兴地区规定有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我们前面已提到的印度对出口加工区的企业免征所得税。埃及也规定,凡在新社区新建的企业可免税10年。为了加速我国的对外开放,我国对经济特区等对外开放地区也规定有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设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和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此外,国务院在1991年7月1日以前还公布了一些适用于经济特区特定行业或部门的税收优惠措施。比如在经济特区设立的从事服务性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超过500万美元的,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1年免征所得税,第2年和第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等。

(3)出口政策

许多发展中国家为了鼓励本国产品出口,改善国际收支状况,规定了对出口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如印度对出口加工区的企业以及出口加工区以外产品100%出口的企业提供所得税免税优惠。越南对产品80%以上出口外销的外商投资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并给予1年免征、1年减征所得税的优惠。我国则规定,外商投资举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两免三减半”优惠期结束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可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已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出口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我国还规定,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可以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4)技术政策

为了鼓励本国企业引进先进技术,促进外国投资者向本国进行技术转让,许多发展中国家对引进技术制定了税收优惠措施。如韩国规定,投资引进国内不易发展的高科技项目,可享受5年的免税,对根据政府批准的新技术引进项目所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免征预提税。新加坡《经济发展奖励法》也规定,对从国外引进先进的专有技术而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可免征预提税。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外国投资者为科学研究、开发能源、发展交通事业、农林牧业生产以及开发重要技术提供专有技术所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技术先进或者条件优惠的,可以免征所得税。该法《实施细则》中还规定,外商投资举办的先进技术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延长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国投资者在我国直接再投资举办、扩建先进技术企业,可享受100%的再投资退税。

2答:优惠的类型有两种:一种是实行全面优惠,即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或本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实行两套完全不同的税制,使后者的税负全面地低于前者。从各国的实际情况看,实行这种全面优惠的国家并不多见,一般只是在特定的经济和历史条件下才采用这一做法。比如在经济加速发展、迫切需要大规模引进外国资本和先进技术的时期,或者是在战后恢复经济时期等。因为,采用全面优惠的做法会放弃较多的税收利益,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的财政收入水平;同时还会造成外国资本和本国资本不平等的竞争,不利于把利用外资与发展民族工业有效地结合起来;而且,在对方国家不给予税收饶让的情况下,实行全面优惠办法并不一定能达到刺激外来投资的预期效果。在税制中贯彻对外税收优惠原则的另一种做法是对外国投资者的特定所得实行税收优惠。由于这种税收优惠形式有针对性,因此能够较好地把吸引外资与贯彻国家的经济政策结合起来。与全面优惠的做法相比,特定优惠办法在发展中国家中比较多见。例如,根据韩国1984年颁布的《引进外商投资法》,并非所有的外商投资企业在韩国都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才能享受税收优惠,如在高科技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设在自由出口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享受免征所得税或对固定资产提取额外折旧额。越南1988年颁布、1993年重新修订的《外商投资法》也规定,对在基本建设、重工业、自然资源(不含石油)开采等方面进行投资,或技术先进、产品80%以上出口外销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15%或20%优惠税率(一般税率为25%)。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也规定有一些特定项目的优惠。例如,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一般创业期减免税优惠期满后,还可以在以后的10年内再享受一定的所得税减让优惠,等等。

国际税收习题答案

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与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 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A.涉外税收 B. 对外国居民征税 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 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 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 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 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 3.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国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 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 B.《税收管理互助多边条约》 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UN范本 4.()是重商主义时代最著名的贸易协定,也是关税国际协调活动的开端。 A.《梅屈恩协定》 B.《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 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第二章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1.税收管辖权不属于国家主权,只是一种行政权力。 2.判定纳税人的身份是一国正确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前提。 3.美国的公司所得税除了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之外,还坚持公民管辖权。 4.我国目前同时采用居所标准与停留时间标准判定纳税人的居民身份。 5.我国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标准实际为法律标准及实际管理机构标准,只要满足其一便可确定为本国居民。 6.外国公司设在本国境内的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总机构汇总缴纳所得税。 7.中国税法规定,个人须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才能确定为中国的居民。 8.法国人甲先生在2003年、2004年、2005年在美国各停留了140天,根据美国现行的停留时间标准,他在2005年不被确认为美国的居民。 9.某巴哈马居民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183天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选择题 1.税收管辖权是()的重要组成部分。 A.税收管理权 B. 税收管理体制 C.国家主权 D. 财政管理体制 2.我国税法规定,在我国无住所的人只要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住满()即成为我国的税收居民。 A.90天 B. 183天 C.1年 D. 180天 3.中国采用()来判断租金所得的来源地。 A.产生租金财产的使用地或所在地

国际税收计算题1

国际税收 五、计算题 1 ?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000美元。甲国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即所得8000美元以下(含)的税率为零;所得8000 —20000美元的税率为10%所得20000—50000美元的税率为20% 所得50000—80000美元的税率为30%所得80000美元以上的税率为40%乙国实行20%的比例税率。 要求:用全额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1. ( 1)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X 0%+ (20000-8000 )X 10%+(50000-20000 ) X 20%+(80000-50000 )X 30% =16200 (美元) (2)乙国已征所得税额=20000X 20%=4000(美元) (3)该居民纳税总额=16200+4000=20200 (美元) 2 ?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000美元。乙国实行20%的比 要求:用累进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2 . ( 1)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 X 0%+( 20000-8000 )X 10%+(50000-20000 )X 20%+ (80000-50000 )X 30%+(100000-80000 )X 40% X [80000 -( 80000+20000)] =19360 (美元) 或(方法二)=(100000-80000 )X 40%+ (80000-50000 )X 30%+ (50000-20000 )X 20% =20000 X 40%+3000(X 30%+30000X 20% =8000+9000+6000 =23000 (美元) (2)乙国已征所得税额=20000X 20%=4000(美元) (3)该居民纳税总额=19360+4000=23360 (美元) 或(方法二)=23000+4000=27000 (美元) 3 ?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000美元。甲国实行五级全额累 进税率,即所得8000美元以下(含)的税率为零;所得8000 —20000美元的税率为10% 所得20000—50000美元的税率为20%所得50000—80000美元的税率为30%所得80000美元以上的税率为40%乙国实行20% 的比例税率。 要求:用全额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国际税收计算题答案

四、计算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甲国采取免税法时,该公司来自于乙国的所得免税。 该公司向甲国缴税=70×40%=28(万美元) 甲国采取扣除法时,该公司在乙国缴税=30×30%=9(万元) 该公司向甲国缴税=(100-9)×40%=36.4(万元) 甲国采取抵免法时,该公司在乙国缴税=30×30%=9(万元) 该公司向甲国缴税=100×40%-9=31(万元) 2.来源于子公司的所得=(28+7)/(1-30%)=50(万美元) 母公司间接承担的子公司所得税额=30×(28+7)/70=15(万美元) 母公司承担的境外税额=15+7=22(万美元) 抵免限额=50×40%=20(万美元),小于22万美元,因而实际可抵免税额为20万美元。 A公司应纳甲国所得税=(200+50)×40%-20=80(万美元) 3.⑴利息所得的抵免限额=100×30%=30(万美元),大于已纳税额20万美元,因而实际允许抵免的税额为20万美元。 财产租赁所得的抵免限额=200×30%=60(万美元),小于已纳税额80万美元,因而实际允许抵免的税额为60万美元。 A公司应向甲国缴纳的所得税额=(500+300)×30%—20—60=160(万美元) ⑵综合抵免限额=300×30%=90(万美元)

在乙国的已纳税额=20+80=100(万美元),大于抵免限额,因而实际允许抵免的税额为90万美元。 A公司应向甲国缴纳的所得税额=(500+300)×30%—90=150(万美元) 4.⑴乙国税法规定应征预提所得税=500×30%=150(万英镑) 乙国按限制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500×10%=50(万英镑) 二者之间的差额100万英镑在甲国视同已征税额予以抵免。 A公司在甲国允许抵免的预提税额=50+100=150(万英镑) ⑵乙国按固定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500×20%=100(万英镑) A公司在甲国允许抵免的预提税额为100万英镑。 5.该跨国集团公司通过母子公司之间的转让定价将利润从高税国甲国转移到了低税国乙国,从而降低了跨国集团公司的总税负。 转让定价调整前: A公司向甲国缴纳公司所得税=(15-12-3)×35%=0(美元) B公司向乙国缴纳公司所得税=(30-15)×18%=2.7(万美元) 跨国集团公司总税负=0+2.7=2.7(万美元) 甲国可以根据组成市场标准对该跨国公司的转让定价行为进行调整。 转让定价调整后: 该批零件的组成市场价格=(12+3)÷(1-25%)=20(万美元)A公司向甲国缴纳公司所得税=(20-12-3)×35%=5.25(万美元)

国际税收_朱青_国际税收模拟试题二及答案

国际税收模拟试题二 一、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 1. 由于各国普遍实行税收饶让制度,所以国际税收中性是不能彻底实现的。() 2. 我国的第一个国际税收协定是1981年和苏联政府缔结的双边税收协定。() 3. 国际离岸中心经常是与国际避税地合二为一的,换句话说,国际离岸中心一般都是国际避税地。() 4. 抵免法和免税法能够消除国际重复征税,但其他方法也能够减轻国际重复征税。() 5. 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纳税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是注册登记地和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6. 具有无限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是指该纳税人需要永远缴纳税款。() 7. 由于纳税人境内外盈利亏损和税收负担的高低,选择分国限额法和综合限额法对跨国纳税人是有很大影响的。() 8. 税收协定只适用缔约国一方和缔约国双方的居民。() 9. 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中,只有美国和澳大利亚没有实行增值税。() 10. 国际税收竞争的实质就是各国为了争夺外国投资的税收优惠大战。() 二、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 ·税收非歧视 ·资本弱化 ·国际税收协定滥用 ·独立个人劳务 ·投资税收抵免 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如何认识国际避税地。 2.属人原则的税收管辖权的国际惯例。 3.电子商务对国际税收的影响。 四、计算题:(10分) 甲国的A公司在乙国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该分公司在2002年度获得利润400万美元,乙国的公司所得税的税率为40%;甲国的该年度国内盈利额为100万美元,国内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50%。根据上述资料计算每个国家的纳税额。 五、论述题:(20分) 结合我国的现行税制,论述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之间的关系。

国际税收计算题1

国际税收 五、计算题 1.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000美元。甲国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即所得8000美元以下(含)的税率为零;所得8000—20000美元的税率为10%;所得20000—50000美元的税率为20%;所得50000—80000美元的税率为30%;所得80000美元以上的税率为40%。乙国实行20%的比例税率。 要求:用全额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1.(1)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0%+(20000-8000)×10%+(50000-20000) ×20%+(80000-50000)×30% =16200(美元) (2)乙国已征所得税额=20000×20%=4000(美元) (3)该居民纳税总额=16200+4000=20200(美元) 2.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000美元。乙国实行20%的比例税率。甲国实行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即: 级数应纳税所得额级距税率 1 所得8000美元以下(含)的部分 0 2 所得8000—20000美元的部分 10% 3 所得20000—50000美元的部分 20% 4 所得50000—80000美元的部分 30% 5 所得80000美元以上的部分 40% 要求:用累进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2.(1)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0%+(20000-8000)×10%+(50000-20000)× 20%+(80000-50000)×30%+(100000-80000)×40% ×[80000÷(80000+20000)] =19360(美元) 或(方法二)=(100000-80000)×40%+(80000-50000)×30%+ (50000-20000)×20% =20000×40%+30000×30%+30000×20% =8000+9000+6000 =23000(美元) (2)乙国已征所得税额=20000×20%=4000(美元) (3)该居民纳税总额=19360+4000=23360(美元) 或(方法二)=23000+4000=27000(美元) 3.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000美元。甲国实行五级全额累进税率,即所得8000美元以下(含)的税率为零;所得8000—20000美元的税率为10%;所得20000—50000美元的税率为20%;所得50000—80000美元的税率为30%;所得80000美元以上的税率为40%。乙国实行20%的比例税率。 要求:用全额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国际税收练习题答案

第一章国际税收题目 一、术语解释 1.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政府凭借其政治权力,对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或财产进行重叠交叉课税,以及由此所形成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2.财政降格 由于存在国际税收竞争,各国的资本所得税税率下降到一个不合理的低水平,造成国家的财政实力大幅度下降的现象和趋势。 二、填空 1.个人所得税制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以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以及(混合所得税制)。 2.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税收课大致分为:商品课税、(所得课税)和财产课税三大类。 3.销售税有多种课征模式,在产制、批发、零售三个环节中选择某一环节课税的,称为(单一环节销售税)。 4.根据商品在国际上的流通方式不同,可将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出口税和过境税。 三、判断题 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和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 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C )。 A.涉外税收 B.对外国居民征税 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D )。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 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 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 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 3.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过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 C )。 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 B.《税收管理互助多变条约》

国际税收计算题例题

麦克先生(德国国籍)从2008年起被德国A公司派到我国,在A公司与我国合资的甲公司任职做法律顾问。该人每月的工资有两家公司分别支付。我国境内的甲公司每月向其支付人民币18000元,A公司每月向其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27000元。2009年9月,该人被A公司派到英国,负责一起诉讼案件。他在英国工作15天,英国公司向其支付工资2000英镑。完成工作后,该人返回我国的甲公司。请计算该人2009年9月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税收抵免问题)。 答:麦克先生属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居住满一年不超过五年的个人。根据我国税法,他应就在我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境内、境外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向我国纳税,而他被A公司临时派到英国工作属于临时离境,这期间他取得的由A 公司支付的工资属于“境外来源、境外支付”,无须向我国纳税。对此,他应按以下公式确定在我国的纳税义务: (1)按当月境内、境外支付的工资总额计算的应纳税额: (18000+27000-4800)×30%—3375=8685(元) (2)麦克先生当月应纳税额 8685×[1—27000/(27000+18000)×15/30]=6079.5(元) 境外所得限额抵免法操作实例 税法规定:纳税人来源于我国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但抵免限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按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1.限额抵免的计算方法——分国不分项 税收抵免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的所得额÷境内、境外所得总额) 【解释1】公式中要用的所得额指税前利润,若从国外分回的是税后利润,需换算为税前利润,换算方法: 所得额=(分回利润+国外已纳税款)或 所得额=分回利润÷(1-某外国所得税税率) 【解释2】公式中计算应纳税总额时的税率均为25%法定税率。 应纳税总额=(境内所得+境外所得)*25% 2.限额抵免方法: 境外已纳税款与扣除限额比较,二者中的较小者,从汇总纳税的应纳税总额中扣减 3.限额抵免使用范围: (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操作思路: A: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国际税收的计算题共9页

一、扣除法举例: 假定甲国一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取得总所得100万元,其中来自于甲国(居住国)的所得70万元,来自于乙国(非居住国)的所得30万元;甲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40%,乙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如甲国实行扣除法,分析该公司的纳税情况。 ●甲国公司缴纳的乙国税款(30×30%) 9万元 ●甲国公司来源于乙国的应税所得(30-9) 21万元 ●甲国公司来源于本国的应税所得 70万元 ●甲国公司境内境外应税总所得(70十21) 91万元 ●甲国公司在本国应纳税款(91×40%) 36.4万元 ●甲国公司实际共缴纳税款(9+36.4)45.4万元 结论:缓解但不能免除重复征税 二、免税法举例: 假定甲国一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100万元,其中来自居住国甲国的所得70万元,来自来源国乙国的所得为30万元。为简化起见,假定甲国实行全额累进税率,其中,应税所得61万元—8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35%,81万元—10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40%;来源国乙国实行30%的比例税率。现计算该公司应向甲国缴纳多少税款。 ●全部免税法: ●甲国对来自乙国的30万元所得不予征税,只对国内所 得70万元按适用税率征税。 ●甲国应征所得税额=70×35%=24.5(万元)

●累进免税法: ●甲国根据该公司的总所得100万元,找出其适用税率是 40%,然后用40%的税率乘以国内所得70万元,求得该 公司应缴居住国税额。 ●甲国应征所得税额=70×40%=28(万元) 三、例4.4:甲国居民公司A 来源于各国的各国公司所得税 所得(万元)税率 甲国(本国) 100 30% 乙国 60 35% 丙国 40 28% 要求:分别计算在甲国实行综合限额抵免和分国限额抵免条件下,A公司应向其居住国甲国缴纳的公司所得税税额(X)。 解:⑴综合限额抵免条件下: ①A已纳国外所得税=60×35%+40×28% =32.2(万元) ②甲国对A的综合抵免限额 =(100+60+40)×30%× =(60+40)×30% =30(万元) ③比较国外税和抵免限额,按较低者30万元抵免。 ④X=(100+60+40)×30%-30

国际税收习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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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 一、术语解释 1.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的概念目前有两种含义:一是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二是从某一国家的角度看,国际税收是一国对纳税人的跨境所得和交易活动课税的法律、法规的总称。然而,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是国际税收的本质所在。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2)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 2.涉外税收 “涉外税收”一词通常是指专门为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置的税种,如我国在1991年开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该税在2008年废止)、1994年税制改革前的工商统一税和个人所得税均属于我国的涉外税收。尽管涉外税收主要是针对外国纳税人或外资企业,但它仍然属于国家税收的范畴。涉外税收只不过是把国家税收制度中的涉外部分独立出来,单独设立了税种。 3.财政降格 由于存在国际税收竞争,各国的资本所得税税率下降到一个不合

理的低水平,造成国家的财政实力大幅度下降的现象和趋势。 4.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上出现了许多地区性的国家集团。它们由地理上相邻近的国家组成,对内通过一定的协调活动,消除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或其他经济活动障碍,以便使成员国的经济更紧密地结合;对外则在经济政策方面保持成员国与非成员国之间的差别待遇。人们将这种地区性的经济联合称为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 5.恶性税收竞争 各国制定的税收政策主要是为了吸引别国的储蓄和投资,进而削弱其他国家的税基,那么这种税收政策就属于恶性的,国家之间制定这种税收政策所产生的税收竞争为恶性税收竞争。 二、填空题 1.混合所得税制 2.所得课税 3.单一阶段销售税 4.进口税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国际税收习题及答案

《国际税收》习题及答案 第一章国际税收的概念和研究对象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 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国际税收是一个()。 A.经济范畴 B.历史范围 C.社会范畴 D.制度范畴 2.国际税收是关于()。 A.发生在国家之间的一切税务关系 B.本国税制中有关涉外的部分 C.发生在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D.对某些外国税制所进行的比较研究 3.下列选项中,属于国际税收的研究对象的是()。 A.各国政府处理与其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之间征纳关系的准则和规范 B.各国政府处理与其管辖范围内的外国纳税人之间征纳关系的准则和规范 C.各国政府处理与其它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的准则和规范 D.各国政府处理它同外国籍跨国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和与其他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的准则和规范 4.下列选项中属于国际税收的研究范围的是( )。 A.所得税问题 B.土地税问题 C.关税问题 D.消费税问题 5.下列关于国际税收与国际税务关系的区别表述正确的是()。 A.前者协调国家间经济贸易关系,后者协调国家间税收分配关系 B.前者主要涉及流转税和关税,后者主要涉及所得税和财产税 C.前者涉及国家间的财权利益分配,后者涉及国家间经济贸易关系 D.前者涉及国家间的经济贸易关系,后者涉及国家间的财权利益分配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选项中有二至五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下列各项属于国际税收含义的有()。 A.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 B.国际税收是指发生在国家间的一切税收关系 C.国际税收是对跨国所得的征税 D.国际税收是一种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E.国际税收是指各国税制中有关涉外的部分

国际税收习题和答案解析

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 一、术语解释 1.国际税收 2.涉外税收 3.财政降格 4.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 5.恶性税收竞争 二、填空题 1.个人所得税制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以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以及。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税收可大致分为:商品课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和财产课税三大类。 3 .销售税有多种课征形式,在产制、批发、零售三个环节中选择某一环节课税的,称为_____ 。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商品在国境上的流通方向不同,可将关税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税和过境税。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1 .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与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 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 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 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A ?涉外税收 B.对外国居民征税 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 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A ?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 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 3? 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国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 A .〈伺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 B. 税收管理互助多边条约》 C. 〈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UN范本 4.()是重商主义时代最著名的贸易协定,也是关税国际协调活动的开端。 A.〈梅屈恩协定》 B.科布登一谢瓦利埃条约》

国际税收练习题集共11页

国际税收练习题总集 第一、二章 1.国际税收 2.财政降格 3.恶性税收竞争 4.税收管辖权 5.常设机构 6.引力原则 7.无限纳税义务 二、填空题 1.个人所得税制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以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以及--------。 2.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税收可大致分为:商品课税、-------和财产课税三大类。 3.根据商品在国境上的流通方向不同,可将关税分为:-------、出口税和过境税。 4.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这是所得税三种税收管辖权中的--------。 5.判定自然人居民身份的标准一般有------、居所标准和停留时间标准。 6.我国判定经营所得来源地采用的是-------标准。 7.判定劳务所得来源地的标准有劳务提供地标准与------。 8.对不动产所得,各国一般以不动产的-------为不动产所得的来源地。 9.中国对动产转让所得来源地的判定采用-------。 10.一国的非居民仅就其来源于该国境内的所得向该国纳税的义务被称为--------。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1.税收管辖权不属于国家主权,只是一种行政权力。 2.判定纳税人的身份是一国正确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前提。 3.我国目前同时采用居所标准与停留时间标准判定纳税人的居民身份。 5.我国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标准实际为法律标准及管理和控制地标准,只要满足其一便可确定为本国居民。 6.中国税法规定,个人须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才能确定为中国的居民。 7.法国人甲先生在1993年、1994年、1995年在美国各停留了140天,根据美国现行的停留时间标准,他在1995年不被确认为美国的居民。 四、选择题 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A.涉外税收B。对外国居民征税 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D。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 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 3.税收管辖权是()的重要组成部分。 A.税收管理权B。税收管理体制C.国家主权D。财政管理体制 4.我国税法规定,在我国无住所的人只要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住满()即成为我国的税收居民。A.90天B。183天C.1年D。180天 5.中国采用()来判断租金所得的来源地。 A.产生租金财产的使用地或所在地B.财产租赁合同签订地 C.租赁财产所有者的居住地D.租赁租金支付者的居住地

广西大学国际税收计算题及补充

1.关税对国际贸易条件的影响 贸易条件=出口价格指数/进口价格指数(>1,好;<1,坏) 调整关税改善贸易条件的前提:进口商品供给弹性<进口商品需求弹性 2.居民与非居民的纳税义务 ?在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而不超过五年的个人,临时离境期间由境外支付的部分免于缴税: 1)在中国受雇的个人,其实际工作期间应包括在境内外享受的休假日以及接受培训的天数。 2)对境内外同时担任职务或在境外任职的境内无住所个人,对其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 3)境内企业采用核定利润方法计征所得税或不征收的,在该企业受雇个人的工资视为境内企业支付。 ?史密斯先生从2008年5月起被美国一公司派到我国,在该公司与我国合资的M公司任职做技术指导工作,我国M公司每月向其支付人民币15000元,美国公司每月向其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35000元。2012年6月,史密斯先生被临时派往泰国为一家公司检测设备,于2012年6月5日从中国出境。当年6月17日回到中国后继续在M公司工作。现计算史密斯先生2012年6月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税收抵免问题)。 史密斯先生被美国公司临时派到泰国工作12天属于临时离境,这期间他在泰国工作取得的由美国公司支付的工资中属于“境外来源、境外支付”,无须向我国纳税。 (1)按当月境内、境外支付的工资总额计算的应纳税额: (50000-4800)×30%-2755(速算扣除数)=10805(元) (2)当月应纳税额: 10805×(1-35000/50000×12/30)=7779.6(元) ?在境内无住所而一年中在境内连续工作不超过90日或累计工作不超过183日的个人: ?英国居民伍德受英国T公司委派到我国一家企业提供业务帮助,入境时间为2013年2月1日,在我国企业工作5个月,英国T公司每月向其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8000元,我国企业每月支付工资12000元。2013年4月,伍德被派往日本的英国T公司一家关联企业工作了20天,然后返回中国企业继续工作。那么,伍德2013年4月在中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为多少? 应纳税额=[(20000-4800) ×25%-1005] ×12000/20000 ×10/30=559(元) ?在境内无住所而一年中在境内连续工作超过90日或累计工作不超过183日的个人: ?续上例。假定伍德要在中国工作10个月,那么,伍德2013年2月来华工作,当年9月被派往设在日本的英国T公司的关联公司工作了20天,则其在中国的纳税义务为: 应纳税额=[(20000-4800) ×25%-1005] ×10/30=931.67(元) ?高管人员的规定: 高管:指公司正、(副)总经理、各职能总师、总监及其他类似公司管理层的职务。 1)来自无税收协定国家的高管人员在一年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 来自协定国家的高管人员,但协定中规定高管工资适用董事费条款,且其在协定规定的期间中在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的个人:

国际税收课后习题答案

国际税收课后习题答案 Modified by JEEP on December 26th, 2020.

C h a p t e r 1 is International TaxWhat does it mainly address(探讨) International Tax is a science focusing on a serious tax issues resulting from different and conflicting tax rules made by particular countries ,jurisdictions and resolutions(决议). International tax in a board sence covers not only income but also turnover taxes,etc. about differences between China and USA on taxation system 1)The USA is a country with income taxes as a major tax while in China we have turn over taxes as our important taxes. 2)The federal government,state government and local government of the USA have pretty rights to collect taxes,while the rights to collect taxes are mostly controlled in central government. 3)The USA use comprehensive income tax system and deduct fees refers to different use itemized income tax system. 4)In the respect of estate tax, real estate tax is the mainly object to be taxed . differences among Macau,China Continent and HongKong for the purpose of tax features according to table 1 1)The corporate income tax rates in China Continent is the highest in these three ,to 25%. The tax base of China Continent Is worldwide while the others are territorial. 2)In China Continent we have taxes for interest,royalties,technical fees,management fees (all of them are 10% for non-resident,20%for resident ),while the others don’t have them. 3)China Continent have value-added tax ,while the others don’t have t hem. differences among UK,China Continent and Spain for the purpose of Corporate income tax according to table 2 1)Spain has the highest corporate tax rate to %. 2)UK doesn’t tax for many income which China Continent or Spain will tax such as Capital gains ,branch profits,dividends, technical fees and management fees. differences among China Continent and foreign jurisdictions for the purpose of withholding taxes according to table 3 1)For branch profits, interest ,technical fees and management fees most jurisdictions don’t collect tax except Ireland(collect for interest) and China Continent. 2)Except Switzerland federal tax rates of dividends and interest are 35% and higher than China Continent ,other jurisdictions’ withholding tax rates are mostly lower or equal to China Continent. Chapter2 International Income Taxation does a country generally design its income taxation system (book page50) 1)territorial(领土模式): 2)Residency(属人模式):

国际税收练习题答案

第一章国际税收题目一、术语解释 1.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政府凭借其政治权力,对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或财产进行重叠交叉课税,以及由此所形成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2.财政降格 由于存在国际税收竞争,各国的资本所得税税率下降到一个不合理的低水平,造成国家的财政实力大幅度下降的现象和趋势。 二、填空 1.个人所得税制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以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以及(混合所得税制)。 2.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税收课大致分为:商品课税、(所得课税)和财产课税三大类。 3.销售税有多种课征模式,在产制、批发、零售三个环节中选择某一环节课税的,称为(单一环节销售税)。 4.根据商品在国际上的流通方式不同,可将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出口税和过境税。

三、判断题 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和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 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C )。 A.涉外税收 B.对外国居民征税 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D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 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

国际税收习题及答案

国际税收习题及答案

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与关境不是一致的。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 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A.涉外税收 B. 对外国居民征税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 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 B.美国减

为本国居民。 6.外国公司设在本国境内的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总机构汇总缴纳所得税。7.中国税法规定,个人须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才能确定为中国的居民。 8.法国人甲先生在2003年、2004年、2005年在美国各停留了140天,根据美国现行的停留时间标准,他在2005年不被确认为美国的居民。9.某巴哈马居民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183天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选择题 1.税收管辖权是()的重要组成部分。 A.税收管理权 B. 税收管理体制 C.国家主权 D. 财政管理体制2.我国税法规定,在我国无住所的人只要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住满()即成为我国的税收居民。 A.90天 B. 183天 C.1年 D. 180天 3.中国采用()来判断租金所得的来源地。 A.产生租金财产的使用地或所在地 B.财产租赁合同签订地

税收基础知识习题及标准答案

税收基础知识习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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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收基础知识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税收特征的是()。 A.强制性 B.无偿性 C.稳定性 D.固定性 2.税收法律主义也称法定主义、法定性原则,税收法律主义可以概括成几个具体的原则,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税收法律主义具体原则的是()。 A.课税要素不变原则 B.课税要素法定原则 C.课税要素明确原则 D.依法稽征原则 3.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对于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这符合税法基本原则的()。 A.税收法律主义原则 B.税收信赖合作主义 C.税收公平主义 D.实质课税原则 4.税收法律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这一规定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的()。 A.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B.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C.税收公平主义原则 D.法律优位原则 5.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税法的效力范围的是()。 A.税法的空间效力 B.税法的时间效力 C.税法对人的效力 D.税收法律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 6.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税法司法解释的是()。 A.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解释 B.国务院对税收行政法规的解释 C.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解释 D.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作出的共同解释 7.下列选项中,不可以作为判案依据的是()。

A.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解释 B.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作出的共同解释 C.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解释 D.财政部作出的行政解释 8.根据税收法律关系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国家是真正的征税主体 B.税务机关的征税权可以行使,也可以选择放弃 C.税务机关通过法律授权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征税主体 D.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具有不对等性 9.下列选项中,不会引起税收法律关系消灭的是()。 A.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 B.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纳税人不能按时如期缴纳税款 C.纳税义务因超过期限而消灭 D.某些税法的废止 10.下列与纳税义务人相关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纳税人就是负税人 B.在代扣代缴关系中,代扣人是真正的纳税人 C.在代收代缴关系中,代收人是真正的纳税人 D.纳税人与负税人有时候一致,有时候不一致 11.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下列关于税目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税目代表征税的深度 B.税目包括列举税目和概括税目 C.消费税、资源税、营业税都有列举税目的税目税率表 D.实行列举税目的税种,凡列入税目的都征税,未列入的不征税 12.下列关于累进税率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超额累进税率计算比较复杂,但累进程度比较缓和,比较合理 B.目前我国只有土地增值税适用的是超率累进税率 C.当计税基数是绝对数时,超倍累进税率实质上就是超额累进税率 D.目前,累进税率的几种具体的形式在我国都有运用 13.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个人取得的稿酬所得,规定在适用20%税率征税时,按应纳税额减征30%,这个税收优惠政策属于()。 A.税基式减免 B.税额式减免 C.税率式减免 D.免征额减免 14.下列关于税收程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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