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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下半年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政策解答

2013年下半年安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政策解答

——来源:安徽中公教育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7782842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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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下半年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43名人员公告

1.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是否纳入编制范围内?

答: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安徽先锋网统一发布的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招聘的人员均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

2.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外省市户籍的人员能否报考?

答:打破地域、户籍等限制,全国各地凡符合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3.正式在编的工作人员能否报考省直事业单位?

答:凡符合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的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可以报考省直事业单位。在资格复审时,上述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4.省直事业单位各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条件中对于相近、相关专业如何把握?

答:由省直各招聘单位依据岗位专业需求,参照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或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掌握。考生可直接咨询省直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见招聘计划表)。

5.省直事业单位各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如何界定?

答:“本科(学士)”仅限于具有本科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本科(学士)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研究生(硕士)”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硕士”指仅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他学历学位的界定同上。上述学历均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凡在中央党校、省委党校两年制以上班次(含校内班和函授班)毕业的学员,依据有关规定承认其等同于国民教育体系相当的学历。

6.具有香港、澳门大学学历或国外学历的人员能否报考?

答:具有香港、澳门大学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但学历必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首先要具有经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并有我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报考资格条件。报考者可上网(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778284297.html,)查询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7.省直事业单位各招聘岗位年龄条件中的“××周岁以下”,是否包含××周岁在内?应如何计算?

答:举例说明:25周岁以下,包含25周岁在内,周岁计算以“1988年7月1日后出生”为准。其他年龄表述依此类推。

8.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要求“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时间应如何计算?

答:是指报考者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2011年12月31日前毕业且毕业后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或虽为今年12月31日前毕业、但曾经有过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如大学毕业后参加工作,后又读研究生),符合此报考条件。其他工作年限要求依此类推。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相关证明。

9.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应、历届毕业生”,对“应届毕业生”如何理解?

答:这里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3年毕业的,于12月31日前取得各类院校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10.退役士兵,尚未办理户口入户手续,无身份证,如何报考?

答:退役士兵可以身份证号报名,在考前如仍未取得有效身份证件的,可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11.报考人员身份证遗失,新证尚未办理,应如何报名?

答:上述人员可先以本人原有的身份证号报名,于考前及时办理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或凭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标准格式并贴有本人照片、盖有户籍印章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对其他类似无身份证情形,可照此办理。

12. 哪类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

答: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上述人员可于2013年9月14日至9月16日期间,到省人事考试院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办理减免手续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

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13.对“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如何认定?此类人员报考省直事业单位有何优惠政策?

答:“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经我省统一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安徽籍参与以上项目的人员。

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名资格复审时,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报考省直事业单位的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在基层服务2年以上)、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核后其统考笔试成绩增加2分。

14.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后,报考人员如何咨询?

答:涉及报考政策问题的请咨询0551-********、055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51-*******(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涉及考试考务方面问题的请咨询0551-********;涉及咨询具体报考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的,向拟报考的省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厅局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涉及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的,可向省直有关主管厅局监察室(电话号码已在省人社厅网站“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内公布)反映,或拨打0551-********(省人社厅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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