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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支招:发生车损,保险公司定损价格低于实际维修费用怎么办?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汽车已逐步走进寻常百姓家庭。汽车的增多,道路情况愈加复杂,车辆事故时有发生。车主驾驶汽车过程中出现碰、撞、擦事故,导致车体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遇到此类情况,一般处理流程即:1、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2、保险公司定损员定损损。3、车主垫付修理费用。4、修理厂开具修理发票。5、车主凭修理发票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

但实际情况中会出现保险公司定损价格和修理厂实际维修价格有差别,尤其是高档轿车修理费用动辄上数万,保险公司定损价与实际维修费用巨大的差额部分可能都要由车主承担,在这种情况下车主应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笔者此前代理车主起诉保险公司,法院最终裁判保险公司败诉,判决保险公司承担支付全部修理费用和鉴定费。诉讼过程中,笔者发现车主在处理此类保险理赔纠纷过程中出现不少瑕疵,根据这些瑕疵,笔者在此罗列了一些注意事项,供各位车主朋友参考:

注意事项一:留存事故发生时的所有证据

车辆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生单车事故(即自身驾驶不慎或驻停时被碰撞)如果碰撞较为严重需要在保险客服电话中提出车辆受损严重,要求定损员必须到现场定损。如果定损员随后表示到场确有难度,一定要用手机记录下碰撞现场(拍照和视频)。如果发生两车以上交通事故,除了前述要求之外,还必须要求交警到场,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注意事项二:要求保险公司重新定损,就差额部分进行协商环节不可少

车辆发生损缺,保险公司定损员出具定损单,如果定损价格与实际修理费用差距较大应拨打客服电话,说明情况,并要求保险公司重新定损。部分定损员会要求车主在定损单上签字,车主以为签字就是认定定损价格,其实无论是否签字,都不影响事后向保险公司提出差额部分的诉求。定损金额如果较低,车主还应该与保险公司客服联系要求协商,如果对方不积极参与协商,可以直接起诉。

注意事项三:不要在提起诉讼前委托鉴定部门对车辆损害进行鉴定

很多车主及修车厂无法把握修理费用幅度,担心保险公司拒赔,故在提起诉讼前委托鉴定部门进行鉴定后,根据鉴定价格提起诉讼。笔者认为如果这么做,法院很有可能不将鉴定费用认定为车主实际损失,从而导致不支持由保险公司承担该鉴定费用请求。笔者建议车主可以要求修理厂预估合理的配件费和手工维修费,后直接将预估总额作为诉讼请求。因为在诉讼过程中,如果保险公司不认可该请求,即由保险公司申请鉴定,鉴定费由败诉方承担。此外,车辆是否修理完成不影响鉴定结果,车主完全可以正常修理后正常使用。

注意事项四:维修过程中不可以追加不必要的维修项目

车主需要和修理厂沟通,只对因事故产生的合理的维修项目进行维修,不可以“顺便”对非事故导致的日常损耗配件进行更换或者维修。如果在鉴定机构评估过程发现有不实维修费用,很可能影响法官最终的裁判。

除了以上三项需要注意以外,车主还应当做好一下工作:

1、选择优质的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压低定损价和定损员所谓的“我只能定就这么多,不行你找保险公司打官司”,是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保险公司抓住了客户无法承担诉讼成本和时间的心理从而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仔细阅读保险合同

很多车主投保完后,并不仔细阅读保险合同,笔者建议车主仔细阅读,尤其是合同中加深黑体字部分。

3、不计免赔的概念

不计免赔是车险的一个附加险种,车主投保了这个险种,将车主由于事故责任所承担的赔偿金(根据自身责任大小从5%到20%)转给保险公司,在购买车险时,车主应给车损险与第三者责任险分别投保不计免赔险,使自身理赔权益达到最大化。笔者建议车主务必购买。

4、车辆改装与保险公司免责

首先,车辆改装如果和车辆事故没有因果联系,保险公司不能拒赔。其次,车辆事故导致改装件损坏,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5、其他保险公司免责条款情况

车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路标准、驾驶人员不具备相关车辆准驾资格等

总体来说,保险公司定损金额和实际维修费用如果出现差异,各位车主只要注意以上细节,起诉到法院后,法官一般会做出支持保险公司支付实际发生维修费用的诉讼请求。从起诉到结案,通常不超过一个月。

如果车主有其他关于车辆理赔方面的疑问,欢迎与我致电咨询!

谢谢阅览!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陈冠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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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x@https://www.wendangku.net/doc/7888284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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