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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法考左宁刑诉口诀汇总

2018年法考左宁刑诉口诀汇总
2018年法考左宁刑诉口诀汇总

2018年法考左宁刑诉口诀汇总

整理:@茶杯风暴7

1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显时特告死

2被害人:不能上诉不能撤诉不报食宿

3犯被的救济性权利:复议控告申变申诉上诉

驳回回避复议申控侵权行为申请变更解除申诉酌定不诉不服一审上诉

4附民被告:被共监继

5公检法可以并案处理:一人数罪共同犯罪共犯他罪关联犯罪

6中级法院国恐无死没

市级公安国恐外经集、

7异地远程询问应当录像

8无法获取原始存储介质不便封无数据在国外

9要求回避申请复议的主体当法诉辩

10仅律师可以担任辩护人的情形:侦查阶段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家里穷司法局盲聋哑精神病无期死刑未成年

11原则上不得担任辩护人:现陪利外除非是近亲属监护人

12国恐限制辩护律师会见权(三天回复)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碍侦查经批准)

拘留国恐可以暂不通知

13国恐黑毒技术侦查证人保护

14国公人律师的通信权截留复制删改告密

律师的揭发检举义务(准备或者正在实施)

15律师的提出意见权

审查批捕:可以问可以听

死刑复核:应当问可以听

应当问应当听:审查起诉/二审不开庭/逮捕未成年人

侦查终前:可以听

申请排非:应当听

16律师在法定情形下及时告知:不在场不够大(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正常(精神病)

17不能定案:孤证仅供述

18关联补强证明力其他都是证据能力

19需要补强的证据:有缺陷表达难好说好坏说坏

20物证书证死亡:未附清单不说来源

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个别核对翻译

被告人供述:核对翻译

鉴定意见:无资质来源不明样本不一致程序过程少鉴无关联

勘验辨认侦查检查笔录死:主持见到个别混杂数量暗示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被改过不真实

21取保候审管制拘役附加刑有期病孕无危险期限届满未办结

累主自暴不取保除非病孕超期限

保证金移法院:退赔退偿退财产刑

22决定机关与执行机关

拘传:公检法决定公检法执行

取监:公检法决定只能公安执行

刑拘:公检决定法不行公执行

逮捕:检法决定公不行公执行

法院不可以刑事拘留,只能司法拘留,不能搜查。

23羁押必要性审查依申请(看守所建议)依职权

检察长决定立案和放人检察官决定不立案和不放人

24无死重大的询问应当录音录像

对非法侦查行为的救济申诉控告条件:不放人不退钱乱扣乱用不解除。25不能做见证人:有缺陷有利害关系执行其他工作的专职司法人员

26补充鉴定有漏有新重新鉴定违法违规

27核准追诉期间:可强制可批捕不停侦不公诉

28应当上审委会:死抗

可以上审委会:重大分歧新类型社会影响大疑难复杂独任有必要

29庭前审查认为应当退回检察院:亲管不在无证又来时特告死

30庭前会议可以召开:申排非证据多影响大

31集中审理原则:不换人不退庭不中断

32证人可以不出庭:病远国外

33被告人最后陈述应当制止:蔑视法庭损他人涉三秘

可以制止:重复

律师发表意见不受追究除非:国安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

34检察院建议法院延期审理法院应当同意:

(1)不清遗漏(2)揭发线索(3)补追变诉(4)申请出庭(5)调新重鉴

(6)偷袭准备(7)调查排非

35中止审理的原因:疾病脱逃不可抗拒

终止审理的原因:时赦死

36院长批准司法拘留15天或者1000证人拒不到庭拘留10天

37一审2-3-63特别6死附民上级批

二审2-4-n交集流广重大复杂

简易程序20-45

侦查羁押2122n

申诉3-6

死刑复核无期限

38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先礼后兵

39自诉案件调和撤反简公转自不可调不可反

和撤立即解除强制措施

40不适用简易程序盲聋哑精神病重大社会影响有异议

不认罪辩无罪不构罪

41简转普:不犯罪不负责不承认不清不楚

42判决-审判机关-实体问题-可以有多个-但是生效判决只能有一个-必须书面10/5

裁定-审判机关-审判执行-少量实体(减刑假释核死)-可以多个-书面口头-一般不立即生效除了终止审理终审裁定

决定-审检侦-休庭延期驳回申请-一经做出即生效-有些可以申请复议复议不停止执行eg法庭关十天

有的刑事案件只有决定:决定不立案决定撤销案件

有的刑事案件只有裁定:审理中死亡终结审理裁定

对于审判阶段的裁定检察院可以抗诉执行阶段的裁定不服的检察院只能提出

书面纠正意见。

43基层中级3高最高357二审再审35死刑复核3

一审有人陪:基中高最高都有可能

44再审不开庭:被告死亡病重1979之前交通不便

45二审必须开庭:有异议死立执检抗诉

46限制发回重审次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47直接向上级检察院申诉上级检可交原来法院的同级检察院,重大负责的可直接受理。

48超出两年申诉应当受理的情形:可能宣告无罪期限内申诉不受理重大疑难复杂

49减刑有期无期11

无期和死缓的重型罪犯:省高院裁定征得同级狱管机关的同意

有期以下:中级法院裁定即可

50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职务黑金检异议不同意见破格减刑重大立功51减刑对罪犯的提讯书面审减可以问书面审假释应当问

52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456一起悔

53不属于民间纠纷:不自不公权雇黑寻聚多

不是自诉不是渎职雇凶

54和解协议即时履行不能全部应当调解(调可分期)

55可以无证进行的:案发现场紧急情况可以口头传唤/现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逮捕拘留时紧急情况可以搜查

56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死:已经死亡应当追缴不论重大

活:重大犯罪通缉一年应当追缴

57强制医疗程序:暴力公共人身鉴定继续

58执行机关

法院:生死钱:无罪免刑死立执罚金没收财产

监狱:死缓无期有期(常驻)

社区矫正: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公安:拘役(看守所未决犯)剥夺政治权利余刑3月以下

59依法不能公开的材料:检委会审委会讨论记录合议评议笔录

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案卷材料其他

案卷材料:诉讼文书相关证据材料

60辩护律师申请检法调查取证:检法三天做决定书对书口对口

61羁押必要性审查可以公开除了三秘

62言词证据: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被的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侦查和实验笔录

实物证据: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63刑事拘留的期限:37检察院自收到批捕书起七天内做出决定

3-77=14特殊延长1-4天

3-7-307=37流多结延长至30

64侦查期限(从逮捕起算到侦查终结)21222都是省级批准

1是上级2是重大负责交集流广2是可能十年以上

交通不便集团犯罪流窜作案犯罪涉及面广

最高检报人大常委,特殊原因无限延长

65关于盲聋哑出现的对比

审查批捕时候应当讯问:逮捕条件嫌犯要求重大疑难重大违法未成年盲聋哑精神病

不得使用简易程序:盲聋哑精神病有影响有异议不构罪不认罪辩无罪

66二审可以加重:抗诉自诉人上诉新犯罪事实检察院补充起诉

67再审申诉的提出主体:当法近亲属律师利害关系人

68委托辩护人:被害人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

犯第一次被讯问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被告人:随时

69刑诉级别只能向上走不能往下移

70二审向同级法院抗诉再审抗诉向上级法院

71再审可以加重刑罚上诉不加刑无例外

72一审必须开庭无例外发回重审适用一审程序也是应当开庭无例外

73可以不开庭再审的一审程序原审原告自诉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

犯被逃匿死亡没收:利害关系人及其法代

刑诉法试题试题及答案1

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学习培训考试试卷(1) (总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一、填空题(根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请将下列空格将文字填写完整。共10题,每题1分,共10分。) 1.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2.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小时。 3.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4.逮捕后,应当立即。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5.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 和时间。 6.对于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7.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8.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等财产。 9. 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 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10.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日以内作出决定。 二、判断题(根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请判断下列表述是否正确,正确打√,错误打×。共10题,每题1分,共10分。) 11. 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12.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13.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调取相关证据;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14.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15.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并出示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16.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讯问笔录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17. 采用刑讯逼供、威胁、引诱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18. 对于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19.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

新刑诉法精彩试题及问题详解

新刑事诉讼法自测题 一、判断题 1、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我国刑事诉讼中正确处理公、检、法三机关关系的重要原则。( X ) 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批准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X ) 3、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Y ) 4、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行为发现地(被告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行为发现地公安机关管辖。( X ) 5、公安机关对管辖有争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X ) 6、侦查人员的回避,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Y ) 7、在作出回避决定前,侦查人员应当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X ) 8、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人员讯问时,有权保持沉默。( X )(应当如实回答) 9、犯罪嫌疑人有权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的容,但不能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X ) 10、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Y ) 1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次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X ) 12、犯罪嫌疑人有权自行书写供述。( Y ) 13、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 Y ) 14、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须经公安机关批准。( X ) 15、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请求必须书面提出。( X ) 16、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必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Y ) 17、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安排会见。( X )(及时安排会见,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18、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需要聘请翻译人员的,应当经公安机关准许。( Y ) 19、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公安机关必须派员在场。( X ) 20、证据,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X ) 21、证据应当具有合法性、关联性和客观性三个特征。( Y ) 22、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实物证据,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 X )不需要 23、刑事传唤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X ) 24、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Y ) 25、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X ) 26、公安机关对被拘传的犯罪嫌疑人必须在公安机关进行讯问。( X ) 27、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Y ) 28、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Y ) 29、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并交纳保证金。( X ) 30、公安机关对决定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通知办案部门执行。(X )直接适用。 31、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较高数额保证金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X ) 32、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在7日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并责令其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名(盖章)、捺指印。( Y ) 33、取保候审保证金只能以人民币交纳,外币一律不能作为保证金交纳。( X ) 34、犯罪嫌疑人对公安机关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决定不服,可以在5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X )上一级主管部门复核。 35、对于被刑事拘留的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进行讯问。( Y ) 36、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5日以,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X ) 37、对正在预备犯罪的人,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Y ) 38、逮捕是一种最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 Y ) 39、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受限制。( X ) 40、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Y ) 41、对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立即送拘留所羁押。( X )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刑诉笔记

第一章概述 刑事诉讼法渊源 渊源如何判断: 1、存在形式:内容相通 2、是上表的6种形式 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 注意: 1、独立价值集中体现为四个字:程序正义 判断:本身就是民主法治,能够阻却影响实体法 2、工具价值判断:凡是设置了规则或程序,目的是为了查清事实,定罪量刑就是工具价值 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的关系 集中体现于刑诉法与宪法的关系 刑诉法与宪法的理念和精神是一样的: 1、规制公权 2、保障私权 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刑事诉讼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

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的是全体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注意:平等地保护每一位诉讼参与人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重点) 刑事诉讼目的 注意: 刑事诉讼法的目的与刑事诉讼目的不一样 我国所有法律的根本目的都是维护社会秩序 刑事诉讼目的的理论分类 重点把握345 4:积极实体:只要实体,程序滚蛋(过于激进) 消极实体:重视实体,也要注意保护人权

刑事诉讼价值(熟悉) 效益≠效率 秩序价值总结:社会秩序本身有序法定程序 刑事诉讼职能 具有三种职能:控诉、辩护和审判 刑事诉讼构造 刑事诉讼构造的种类(重点) 1了解即可,重点掌握2 刑事诉讼阶段

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是指反映刑事诉讼理念和目的的要求,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或者主要诉讼阶段,对刑事诉讼过程具有普遍或者重大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为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参与刑事诉讼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 基本原则的特点(熟悉了解)

法考各学科

考试科目 司法考试共四卷,每卷150分,其中前三卷为客观题(单选题50个,共50分;多选题35个,共70分,不定项选择15个,共计30分,合计150分。),最后一卷为主观题:共7道题,其中有一道大论述以及一道小论述,其他均为案例分析题。 卷一 社会主义法制理念(19分)、法理学(25分)、宪法(27分)、法律职业道德(18分)、经济法(26分)、法制史(6分)、三国法(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共计29分),其中三国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为此卷的简易科目;法律职业道德、经济法为该卷难度较大的科目,此卷的正常水平是:105-110分。 卷二 刑法(55分)、行政法(36分)、刑事诉讼法(59分),其中刑法与刑事诉讼法难度是比较大的,而刑事诉讼法在司法考试难度排行榜更是达到了:top1,此卷的正常水平是:85-95分,因为此卷难度较大,所以在很大程度上也决定了司法考试是否能够突破360,对于刷分高手,也是决定是否能到达400+。 卷三 民法(包含知识产权共70分)、商法(34分)、民事诉讼法(46分),其中个人认为16年商法难度是提升了一个高度,总体来说卷三的难度相对卷二而言会小些许,因此卷三正常水平应该是90-100分。 卷四 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刑法案例、刑诉案例、民法案例、商法案例、民诉案例+行政法(案例+小论文),卷四是需要根据前三卷的分数进行调控,但是正常情况是85-100分。 努力到无能为力,拼搏到感动自己!

复习时间 因为我是二战,鉴于有了第一次的基础,所以这次我备考时间是6.1-9.23,战线没有拉得太长。 6-7月中下旬:强化阶段(白天听课件+晚上做对应的真题),听说2017年厚厚变薄了,这个阶段自然也用不了那么长时间。 7月下旬-8月上旬:119阶段(白天听课件+熟悉每天听的内容+做真题)。 8月上旬-考试:高仿真模拟题+反复背119+做套卷+练卷四。 八月下旬到考试前的时间对于复习司考来说非常重要,一定要拼命学! 大家可以根据厚厚的课程安排结合自己听课的情况在日历上标注多少号开始听哪个科目,多少号听完。尽量一次把所有科目标注完,只要一科顺延其它科也会跟着顺延,这样可以促使我们不要拖延。 我当时是自己画的格子,标上倒计时,每过一天就花一把叉,提醒自己离考试又近了一天。 作息时间 8:30起床(因人而异,我是属于“早起毁一天”类型), 9:00-12:30看书 13:30-14:20午休 14:30-19:00看书 20:00-22:30看书。 个人建议每天至少保持八小时以上乃至十小时的学习时间,学习之余可以适当轻松下。如果某一天的状态不好,也不要觉得烦躁。因为这是正常现象,毕竟我们不是神,我们也会疲惫,这个时候出去散散步或者放下笔去窗台望望天又未尝不可。另外失眠并不可怕,整个司考复习期间我不失眠的时间屈指可数,只要失眠不影响学习状态就不要担心。 努力到无能为力,拼搏到感动自己!

新刑诉法试题1

学习活动题库 二、选择题(多选少选均不得分) 1.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 A.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B. 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 C. 应当作为证据使用 D. 应当作为定案的依据 2.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侦查人员提出回避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回避申请后一般()日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A.二 B.五 C.七 D.三 3.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对()提出回避申请。 A.见证人 B.鉴定人 C.记录人 D.翻译人 4.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依法从事哪些执业活动,应当得到保障()。 A.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 B.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送信 C.为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D.为犯罪嫌疑人讲授如何维护自身法律权利知识 5.犯罪嫌疑人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作为辩护人或者自行委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 )日以内通知法律援助机构。 A.二 B.五 C.七 D.三 6.对于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公安机关不许可其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法定情形或理由有哪些?() A.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1

B.可能泄露国家秘密 C.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或者逃跑的 D.可能引发犯罪嫌疑人严重精神抑郁病 7.下列与案件有关哪些材料属于电子数据?() A.手机短信 B.网络聊天 C.移动硬盘 D.电子签名 8.下列哪些侦查行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 A.调取证据 B.传唤 C.制作扣押决定书 D.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通信 9.犯罪嫌疑人涉嫌哪些犯罪不得取保候审?() A.累犯 B.以自残办法逃避侦查 C.暴力犯罪 D.主犯 10.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的因素有()。 A.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 B.案件的性质 C.犯罪嫌疑人的年龄 D.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 11.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可以依法要求被取保候审人交存以下证件()。 A.个人身份证 B.护照 C.驾驶证 D.银行卡 12.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哪种措施?() A.刑事拘留 B.逮捕 C.监视居住 D.释放 13.下列哪些场所符合被监视居住指定居所?() A.看守所 B.候问室 C.会议室 D.招待所 14.被监视居住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公安机关按照法定情形给予哪 2

2019刑诉记忆口决

民法记忆口诀 1、用益物权:城市一个,农村俩,还有一个地役管全家 2、共同共有:夫、家、遗、伙 3、具体人格权:生身健;姓肖名荣隐 4、身份权:上有老,下有小,旁边配偶不能少 5、形成权种类:撤,抵,要,解,否,选,继,遗(9种) 6、民事权利分类:支、形、请、抗 7、宣告死亡的效力: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8、法人解散的情形:章、权、并、立/关、撤、销 9、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强、公、主、意 10、属于债权请求权但仍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存、券、资、国 11、一般物权变动=有权处分+有效合同+登记/支付=物权变动=继受取得 12、特殊物权变动=无权处分+有效合同+登记/支付=物权变动=原始取得=善意取得 13、不基于合同的物权变动:政、法、事、继 14、特殊物权变动:善、拾、先、添 15、占有的分类:有无善恶,自他直间 16、房地一体主义:房随地走,地随房走,房地一体 17、不可抵押的物:土封争益、违、集 18、保证合同:单双有无偿,诺实式主从 19、债的学理分类:一多,财劳货,单选 20、合同的学理分类:单双有无偿,诺实式主从;本预己他,射定一继 21、有名合同:买水赠款租,承建融技输;纪委管居储 22、债权人实施的8种行为危害债权人债权:放弃债权和担保;串通延长且知道;无偿转让要撤销。 23、七种特殊主体责任:监、教、用、帮、定、安、网 24、八类具体人格权侵权责任:生、身、健、姓、肖、名、容、隐 25、七种典型侵权责任:产、车、医、环、危、动、物 26、安保责任主体:商、娱、馆、银、车、群 27、婚姻无效:婚、龄、属、病/胁(可撤销) 28、诉讼离婚法定情形:重婚同居暴怒遗(可请求损害赔偿);读博吸毒两分居;失踪生育 29、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五种特殊情形:租借转让未登记;拼装报废盗抢逸;运行支利是前提

司法测验考试刑诉笔记口诀

刑诉导学应背记的内容 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 1.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渊源:宪法、刑事诉讼法典、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法律解释和规定,地方性法规,国际公约条约。 2.刑诉法的工具价值:为刑法的实现提供组织、程序和证据上的保障。同时保证处理案件的效率。 3.刑诉法的独立价值:限制公权力保障私权力,保证民主法治,弥补刑事实体法不足并“创制”刑事实体法,阻却或影响刑事实体法实现(不告不理、中止程序、不同的程序可能导致不一样的结果,比如有的案件和解则从宽处理)的功能。 4.宪法是静态的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动态的宪法。 5.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目的是为了惩罚犯罪,保障人权,核心是保障被告人的权利,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保障公正,确保案件事实要真实,同时保证诉讼效率。 6.刑事诉讼其它学说中把它比喻成家庭模式:把国家与被告的关系比喻成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是为了打击谁是为维护和谐关系,解决问题。 7.积极实体真实主义:不惜一切目的发现实体真实,不以保障无辜者不受追究为前提;消极实体真实主义是以保障无辜都不受追究为前提。 8.刑事诉讼职能:审判中立,控辩平等,控审分离。控诉(公诉人、被害人、自诉人及其法代人,诉代人),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法代人、辩护人) 9.刑事诉讼构造:弹劾式诉讼(奴隶社会时期)、纠问式诉讼(封建社会时期)、职权主义诉讼(大陆法系)特征:法官居中、双方受抑、法官掌权。当事人主义诉讼(英美法系):法官消极、双方主动、双方控程。混合式诉讼(意大利、日本):混合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特征。 10.刑事诉讼主体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国家专门机关为主要诉讼主体,另一部分是诉讼参与人(专门机关以外的人和专家辅助人、见证人、保证人、近亲属不是诉参人) 11.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和其它诉讼参与人。其中当事人为主要诉讼主体,主要包括公诉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和被告人;附带民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其它诉讼参与人为一般诉讼主体,主要包括:法代人、诉代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 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12.被告人有罪的权力只能由人民法院来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反过来宣告某人无罪,公安机关、检察院也有这个权利,比如不立案、撤案、不起诉都表明某人无罪。

司考学习方法和考试技巧有哪些:司考学习方法

司考学习方法和考试技巧有哪些|司考学习方法 一.在学习之前,要对各科所占分值及各自特点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大体而言,各科所占分值及特点如下。 卷一: 1、法理学(25分左右) 法理学科目抽象,但历年出题大致相似,考察难度不大,掌握了做题技巧很容易得高分。 2、法制史(10分左右) 法制史考察分数不大,但要进行必要的复习,不然学弟学妹在此科目上会分数尽失。 3、宪法(25分左右) 宪法知识和学弟学妹生活不够贴近,考查内容细致,但是我感觉结合白斌口诀取得高分不算很难。 4、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15分左右) 这部分内容较为繁杂,需要记忆内容较多,且很多老师不重视这一部分的讲解,但近年司考加大了对这一部分的考察,学弟学妹仍 要重视这一部分。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卷一20分左右,卷四20分左右,共40分左右) 司考中的政治题,需要学弟学妹对相关理论加以背诵。 6、经济法(25分左右) 经济法考察内容杂乱,掌握基本重点及基本考点很重要,对于过偏的知识可不予学习。

7、国际公法(8分左右) 国际私法(10分左右) 国际经济法(15分左右) 三国法要重点学习,不同于民刑有观点争议,三国法考察内容范围确定,且答案明确。学弟学妹如果好好学习,能够在三国法拿到 满分。因此要认真学习三国法。 卷二 1、刑法(刑法卷二60分左右、卷四20分左右、总共80分左右),刑法要对总则加以重点理解,并对分则各罪名特点加以特别记忆。 2、刑事诉讼法(卷二55分左右、卷四25分左右,总共80分左右),刑诉内容最为繁杂,最需要学弟学妹记忆,同时在答题时学弟 学妹往往找不到头绪,因此要对刑诉加以特别的重视。 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卷二40分左右、卷四20分左右,总共60分左右),行政诉讼法所占比重很多,学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要注重各个制度之间的对比。 卷三: 1、民法、知产(卷三70分左右、卷四20分左右、总共90分左右),民法内容繁杂,各个题目之间难度差异很大,难题得分较难, 因此不能不重视民法,也不能在民法上花费过多时间。 2、商法(卷三30分左右、卷四20分左右、总共50分左右),商法的重点在公司法,近期司考对民商法多结合考察,值得学弟学妹 注意。 3、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卷三45分左右、卷四20分左右、合计65分左右),民诉得分较为容易,各个制度特点清晰,学弟学妹应 当在民诉科目上争取取得高分。 二、一定不要放弃任何一个科目,每一个科目都要复习,不要因为一个科目分数低而放弃。

刑诉法试题

刑事诉讼法试题 一、判断题 1、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我国刑事诉讼中正确处理公、检、法三机关关系的重要原则。() 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批准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3、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4、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行为发现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行为发现地公安机关管辖。() 5、公安机关对管辖有争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6、侦查人员的回避,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7、在作出回避决定前,侦查人员应当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8、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人员讯问时,有权保持沉默。() 9、犯罪嫌疑人有权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的内容,但不能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10、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1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次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12、犯罪嫌疑人有权自行书写供述。() 13、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 14、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须经公安机关批准。() 15、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请求必须书面提出。() 16、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必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17、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安排会见。() 18、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需要聘请翻译人员的,应当经公安机关准许。() 19、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公安机关必须派员在场。() 20、证据,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21、证据应当具有合法性、关联性和客观性三个特征。() 22、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实物证据,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 23、刑事传唤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24、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25、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26、公安机关对被拘传的犯罪嫌疑人必须在公安机关进行讯问。() 27、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8、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9、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并交纳保证金。

2020年安徽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易考点速记(最新)

【篇一】2020年安徽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易考点速记:古代文学中的双璧 一、中国文学的双璧:《诗经》、《楚辞》 《诗经》,是中国古代诗歌开端,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收集了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的诗歌,共305篇,又称为“诗三百”。《诗经》的作者佚名,绝大部分已经无法考证,传为尹吉甫采集、孔子编订。诗经在内容上分为《风》、《雅》、《颂》三个部分。《风》是周代各地的歌谣;《雅》是周人的正声雅乐,又分《小雅》和《大雅》;《颂》是周王庭和贵族宗庙祭祀的乐歌,又分为《周颂》、《鲁颂》和《商颂》。《诗经》内容丰富,反映了劳动与爱情、战争与徭役、压迫与反抗、风俗与婚姻、祭祖与宴会等方方面面,是周代社会生活的一面镜子,是现实主义诗歌的源头。 《楚辞》是中国文学第一部浪漫主义诗歌总集,相传是屈原创作的一种新诗体。“楚辞”的名称,西汉初期已有之,至刘向乃编辑成集。东汉王逸作章句。原收战国屈原、宋玉及汉代淮南小山、东方朔、王褒、刘向等人辞赋共十六篇。后王逸增入己作《九思》,成十七篇。全书以屈原作品为主,其余各篇也是承袭屈赋的形式。 二、乐府双璧:《木兰诗》、《孔雀东南飞》 汉乐府诗《孔雀东南飞》和北朝民歌《木兰诗》合称为“乐府双璧”。这两首诗歌都是叙事长诗,以其深刻的社会思想意义和极高的艺术成就,为历代文人所推崇。《木兰诗》又名《木兰辞》,是北朝民歌;《孔雀东南飞》又名《古诗为焦仲卿妻作》,是汉代古乐府民歌杰作之一,也是现存下来的最早的一首长篇叙事诗。 《孔雀东南飞》原为民间歌曲,故事叙述汉末建安年间,讲述了一个名叫刘兰芝的女子与焦仲卿双双殉情而死的悲惨故事。 《木兰诗》是我国南北朝时期北方的一首长篇叙事民歌,记述了木兰女扮男装,代父从军,征战沙场,凯旋回朝,建功受封,辞官还家的故事,充满传奇色彩。 三、史学双璧:《史记》、《资治通鉴》 《史记》由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所著,是中国历第一部贯穿古今的纪传体通史,全书130卷,约52万余字,记载了从中华民族的始祖黄帝到汉武帝太初四年约3000年的历史。全书分为五大部分,计有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被鲁迅称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北宋政治家司马光所撰的《资治通鉴》,全书294卷,约300万字,记述了从公元前403年周威烈王23年至公元959年即五代后周世宗显德六年总共1362年的历史。

2005年7月自考刑诉法试题及答案

2005年7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刑事诉讼法学试题 课程代码:0026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的是() A.一审终审制 B.两审终审制 C.三审终审制 D.四审终审制 2.下列人员中,不属于刑事诉讼参与人的是() A.证人 B.被害人 C.鉴定人 D.搜查时的见证人 3.在进行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A.监督与被监督 B.相互协调 C.领导与被领导 D.命令与服从 4.我国追究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的途径是() A.我国的司法途径 B.犯罪嫌疑人所在国的司法途径 C.外交途径 D.国际法途径 5.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回避的是()A.上一级公安机关 B.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C.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D.同级人大常委会 6.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的诉讼地位是() A.从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B.从属于人民检察院 C.从属于人民法院 D.具有独立诉讼地位的诉讼参与人 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的权利始于() A.不受诉讼阶段的限制 B.自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C.自案件移交审查起诉之日起 D.自审判之日起 8.某甲因涉嫌盗窃犯罪而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他打算委托一名辩护人,那么,可以从什么时候开始?() A.公安机关立案之日 B.被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 C.案件由公安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 D.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之日 9.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时,可以申请()A.复议 B.复核 C.变更 D.撤销 10.下列关于送达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送达诉讼文件必须有送达回证 B.收件人本人或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C.送达时如本人不在,可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所在单位的负责人代收 D.如收件人本人拒绝接受,送达人将诉讼文件留在收件人的住处即可 11.在自诉案件中,对控诉承担证明责任的主体是()

新刑诉法试题及答案(2)

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竞赛试题 一.判断题(判断下列各题正误,在题后的括号里正确的打“√”,错误的打“×”。共20题,每题0.5分,总分10分) 1、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 2、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3、刘某到某公司办公室行窃,紧张之余将一本写有其名字的小说书遗留在办公室内。公安机关在勘验现场时提取了小说书,该小说书在刑事诉讼的证据中应作为物证使用。() 4、刑事诉讼活动中,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的人,不能作证人。() 5、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人与公安司法人员一样适用回避制度。() 6、逮捕后,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7、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同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案件移送情况。() 8、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能被监听。() 9、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根据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排除以及是否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10、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确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调取。()

兼谈《刑事诉讼法》第48条第1款的缺陷及其弥补方法方法

兼谈《刑事诉讼法》第48条第1款的缺陷及其弥补方法 关键词: 刑事诉讼法刑事证人作证行为权利义务 内容提要: 刑事证人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之外的、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向公安、司法机关陈述自己耳闻目睹的案件有关事实的个人和单位。作证不应当定位为证人的义务,而应当定位为证人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48条第1款的规定存在重大缺陷,应将其修改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所有耳闻目睹案件有关事实的人(单位)都有作证的资格。 长期以来,刑事诉讼中的证人拒绝作证(以下简称拒证)或消极作证的问题,一直被人们认为是困扰我国司法实务部门的一大难题。学术界和司法界一直都在声讨证人拒证或消极作证行为并试图找到解决此问题的良策(如很早就有人认为证人拒证是一种犯罪行为,建议在我国刑法中增设证人拒绝作证罪(注:参见袁春:《刑法应增设证人拒绝作证罪》,《法学评论》1988年第3期。)),但时至今日,此问题“涛声依旧”。笔者认为,人们之所以对刑事证人拒证或消极作证行为深恶痛绝,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证人作证行为定位不当的影响。其实,如果我们能对刑事证人多一些人文关怀并站在一个比较公正的立场来审视刑事证人拒证或消极作证的问题,那么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也许会更趋于理性。 一、刑事证人的定义与特征 科学界定刑事证人的内涵与外延,是我们正确认识刑事证人的前提。究竟何谓刑事证人,《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似乎都未作明确的规定。我国学术界在此问题上也未达成共识。如有人认为,刑事证人是指“知道案件情况并且到案作证的人”。(注:《辞海》编辑

新刑诉法试题及答案

新刑诉法试题及答案 一、多项 1、根据修订后的刑诉法的规定,判断下列关于刑罚执行的说法哪些 是错误的?(BD )A.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B.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剩余刑期在六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C.对于被判处拘役和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D.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判决生效后应当立即释放 2、在刑事诉讼执行程序中,下列哪些情况可以暂予监外执行?(ACD) A.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女罪犯张某,被发现服刑时怀有身孕 B.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的罪犯王某,在狱中自杀未遂,致使生活不能自理 C.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李某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 D.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的妇女赵某,服刑时其正值哺乳期 3、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应遵循的方针与原则(ABCD) A.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B.不公开审理的原则 C.专门的或者特别的诉讼程序原则 D.分别看管的原则 4、关于犯罪记录封存的适用条件,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B) A.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 B.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 C.初次犯罪 D.没有受过其他处罚 二、判断 1、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 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 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2、甲某犯故意伤害罪,对甲某精神病的认定需要由省级人民政府 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3、《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 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 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该规定 意味着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可以公开审理。 (×)4、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 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

日知社陈少文老师微博解读新刑诉法

日知社少文老师微博解读新刑诉法 【刑诉解读1-级别管辖】 原法第20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新法第20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变化: 1、删除反革命罪,增加恐怖活动案件; 2、删除外国人犯罪案件。 解读: 1、96年刑诉法修改时,刑法尚未修改,反革命罪仍然存在,因此保留了反革命罪的表述,此次予以删除,根据国犯罪情况的变化,增加恐怖活动犯罪。 2、外国人犯罪数量逐渐增多,删除该类犯罪。民诉中曾规定中院管辖涉外案件,后因涉外案件增多,规定重大涉外案件由中院管辖。 考察方式: 外国人犯罪案件将不再是独立的判断级别管辖的标准,只有犯罪类型和可能判处的刑罚才是判断是否由中院管辖的标准。如外国人约翰涉嫌侮辱罪,一般应由基层法院管辖,但外国人约翰如涉嫌强奸罪,由于可能判处死刑,则由中院管辖。 【刑诉解读2-回避】 原法第31条:“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也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新法第31条:“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变化: 将回避申请主体的围和申请复议的主体围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扩展到“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考察方式: 回避近年来往往以单选题的形式考察,但难度很大,每个选项涉及一个回避的知识点。今年仍会如此,并且重点考察回避申请和复议主体的围。例:被告人某19岁,其父亲由于是近亲属而非法定代理人,没有申请回避权;但如其父亲担任辩护人,则具有申请回避权。 【刑诉解读3-委托辩护人的时间】 原法第33条1款:“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新法第33条1款:“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变化: 将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人的时间从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提前到了侦查阶段“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将侦查阶段律师的身份从法律帮助者改为辩护人。 解读: 之前,侦查阶段律师的辩护人身份不被承认,调查取证权、阅卷权等辩护活动无从谈起,身份极为尴尬,此次将侦查阶段的律师定位为辩护人,为扩展侦查阶段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扫清了立法上的障碍。另,第一次讯问可聘请辩护律师,也为讯问时律师在场制度埋下了伏笔。考察方式: 会就有关侦查阶段律师诉讼权利的说法进行正误判断,如侦查阶段聘请律师的时间起点是第

刑诉法试题试题及答案1

刑诉法试题试题及答案1 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学习培训考试试卷(1) ,总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一、填空题(根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请将下列空格将文字填写完整。共10题,每题1分,共10分。) 1.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2.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小时。 3.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4.逮捕后~应当立即。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5.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 和时间。 6.对于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7.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 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8.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等财产。 9. 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 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10.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日以内作出决定。 二、判断题(根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请判断下列表述是否正确,正确打?,错误打×。共10题,每题1分,共10分。) 11. 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12.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13.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调取相关证据,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14.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15.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并出示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16.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讯问笔录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17. 采用刑讯逼供、威胁、引诱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刑诉:左宁

序言:对通过司考的渴望,如同呼吸空气那般紧迫!相信自己一定行! 知识点1:刑事诉讼法的渊源:。怎么判断是渊源:内 容相通。如律师法。 知识点2: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1)刑法是实体法,刑诉法是程序法。(2)刑诉法可以帮助刑法实现,具有工具价值。(3)刑诉法也有自己的独立价值,即 握程序正义从两角度:①离开了程序正义的实体正义,是非正义。②一定情况下,程序正义是超越实体正义的。判断:新刑诉法引入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充分体现了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统一。答:不对,唯一体现的是保障人权,仅体现程序正义。(4)刑法更加倾向于惩罚犯罪,刑诉法更加倾向于保障人权。 知识点3: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1)法制:指的是一国的法律制度,法律体系。(2)法治:指的是一国的法律制度运行的状态、状况。(3)人治:指的是法律沦为了个别权势人物的利用工具,人治往往以法治作为外壳和幌子来达到实现个人意志的实质目的。法治和人治的最大的区别在于:人数的多少。多数人交法治,少数交人治。(4)宪法:我国的根本大法,法律位阶最高的大法。(5)宪政:指的是宪法在一国的实施状态,宪法被履行、受尊重的程度。 知识点4: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与任务: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尊重和保障人权:①刑 诉人权条款与宪法的人权条款精神一致,都坚持普遍人权主体观(通俗什么人都保护)。②刑诉四个特点:a.通过保障诉讼身份保护个人b.保护诉讼参与人人权。c.公检法的人权不受保护。d.非法定诉讼参与人但实际参加诉讼的人如见证人。 知识点5: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惩罚和保障并重,矛盾时,侧重保障人权优先。 知识点6: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 与程序公正应当并重。 知识点7:诉讼效率:应当注重诉讼效率,当效率与公正发生冲突时,应当首选公正,因为公正是法律存在的根基。但是,也不能为了公正而过分的牺牲效率,否则遥遥无期的公正也无公正可言了。 知识点8:刑事诉讼目的:(1)根本目的:维护社会秩序。(2)直接目的: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 知识点9:刑事诉讼价值:刑事诉讼价值是指刑事诉讼立法及其实施对国家、社会及其一般成员具有的效用和意义。刑事诉讼价值包括:秩序、公正(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效益(还有其他只是这三最主要)等。其中秩序价值:①通过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②惩治犯罪活动的程序本身应当是有序的。 知识点10:刑事诉讼具有三种基本职能:控诉、辩护和审判。 知识点11:刑事诉讼阶段:我国刑事诉讼可划分为: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五个阶段。 知识点12: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或者主要诉讼阶段。

刑事诉讼法记忆口诀

刑事诉讼法记忆口诀 一、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刑诉法第15条) 1 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不同阶段的主要方式:撤销案件(侦查阶段)、不起诉(审查起诉阶段)、终止审理(审判阶段:用裁定),或者宣告无罪(审判阶段:用判决) 2 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6种)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口诀:显著轻微不是罪,特赦免罚时效废,不告不理亡命鬼。(摘自指南针法条)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 2.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 3.外国人(广义)犯罪的刑事案件 口诀:危国外国无死刑。 三、自诉案件的审理特点 1、自诉案件的类型(三类) 2、自诉案件的审理特点 (1)审理程序(简易程序:只适用前两类) (2)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只适用前两类) (3)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只适用前两类) (4)可以撤回自诉(三类皆可)。 (5)可以自行和解(三类皆可)。 口诀:公转自(第三类)不适用:简易的反诉调解(都可以和解、撤诉)。 四、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1)剥夺政治权利;(2)没收财产;(3)自诉的案件第三类不适用(公诉转自诉,简称公转自); (4)被告人否认公诉事实的;(5)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6)盲聋哑的;(7)无罪辩护的。 口诀:公转自没收政治,盲聋哑复杂共犯,否认作无罪辩解。 五、下列案件不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 (1)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2)可能判处死刑的;(3)外国人犯罪的;(4)有重大社会影响;(5)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6)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不认罪或者不同意适用本意见审理的;(7)其他。 口诀:盲聋哑外国人死刑,共犯不构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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