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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批文发证所需材料

农村宅基地批文发证所需材料

农村宅基地批文发证

批复发证所需材料

1.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份

2.批复复印件1份(盖村委会、村小组章,标明已建房屋层数、结构及占地面积)

3.身份证复印件 1份

3.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被询问人签名、申请人签名及按手指印)

4.发证申请书1份村民小组、村委会加意见盖章

5.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及按指印)1份

6.门牌地址证明(带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平面图到派出所核查、加

意见盖章)

7.已建房屋相片(房屋正、背面共拍摄两张相片,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

8.测量图复印件——以上是第一步

9.张贴首次登记公告原件并照远近两张相片及村委会建筑物三张相片合成一张A4纸打印——第二步

(注:房屋面积不能超出捌拾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申请书范本

农村宅基地申请书范本 农村宅基地申请书范本 农村宅基地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 武XX,男,汉族,农民,云南省大理市人,住云南省大理市石盘村100号,身份证号532901XXXX。联系电话138872XXXXX。申请事项:申请农村宅基地以新建住房。事实和理由: 一、申请人现住的房屋,还是以前父母建的简陋瓦房,至今己近50年,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修修补补既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也影响房屋外观,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二、我现居住的房屋一共五间,90多平方米,由我兄弟两家和我 父母共计三家共同居住。我们兄弟都已成家,两家共用人数已经达到14人,人均住房面积仅有5平方米左右,现在的房屋根本就住不下, 为了改善现有的住房状况,必须建新房。 三、这些年来,党的政策越来越好,我们农民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 增加。我通过多年的辛勤劳动,不断积攒,已基本上攒够了建新房(建成砖混水泥房)的费用。只要上级一批准,我就能马上动工。特此申请,敬请贵村委会核实情况,审核批准为盼。此致大理市XX镇XX村村民委员会申请人: 201X年x月x日沧县国土局: 土地所: 我是村村民,全家口人,现有住房处,因需申请新宅基一处,东 西长米,南北长米,面积平方米,请予以批准。附:

现有宅基地情况一览表内容处数持证人(现居住者)审批文(证)号面积(平方米)第一处第二处村民委员会意见: 申请人签字: (盖章)年月日年月日村务公开证明我村村民全家口人,现有住房处,面积总计平方米,现因需申请新宅基一处,经年月日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并于年月日在村务公开栏公开,已满15日,且本户宅基地所占地及四邻无争议,群众无异议。特 此证明村委会盖章村书记 (签字)村主任 (签字)年月日监督小组 长 (签章)年月日

宅基地审批程序

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2、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 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 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 1、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2、一户1子(女)有1处以上(含1处)宅基地的; 3、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 4、年龄未满18周岁,又不具备分户条件的; 5、虽在农村居住而户口未迁入当地的; 6、其他规定不应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的。 三、农村宅基地申请流程及审批程序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委员会应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听取群众意见,经审核同意后再张榜公布上报户主名单,由申请人填写(农村宅基地申请表)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初审。 (2)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委会审查。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自然资源局初审。县自然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自然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由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建议 1、进一步加强规划编制与实施,全面推行村民建房规范化和法制化。要在严格保护基本农田、避免地质灾害、有利于生产发展的前提下,保障农村建房规划和用地需要。 2、进一步用活用足政策,切实保障农民建房用地需要。严格落实村民建房一户一宅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使用安排和退出机制,提高集体土地和村民宅基地使用与流转的灵活性和有效性。

农村宅基地申请书

农村宅基地申请书 申请 尊敬的大村村委会领导: 我是九溪镇大村(一村)村委会村民,由于以下几点原因,我申请大村新农村审批建房,或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审批宅基地建房: 一、因现住房屋位置处于山腰上,与村坝子水平线落差近800米,交通相当不便利,无道路硬化,大半都是土路,最窄处只有60公分。到现在全民建设小康社会、建设新农村的这个时代,我家交通基本靠走,连六七十年代最实用的交通工具——单车在这里都不能通行,更别说现在村中比较实用的摩托车、三轮车、微耕机、小货车等。严重影响了家中的农业生产,给家中经济收入带来了严重影响;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大村村容村貌。 我家现有住房宅基地背靠着山,属于农村地质灾害住房。每年到雨季总会有山体滑坡泥石流出现,况且房屋还是以前父辈建的简陋瓦房,至今己近30年。地基土层属于土窑泥,干的时候收缩干裂,雨天潮湿时还会从地板上津出好些水。墙壁开裂比较严重,地板的瓷砖都被撕裂了好多。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墙壁、地基裂纹),修修补补既难解决其根本问题,严重影响安全,也影响房屋外观。因而有必要从新选择宅基地建新房。 二、考虑到一些具体需求,因此不在以现有地基建房而要另外申请新农村审批建房或申请其他宅基地建房。1、原来住房交通不便利,有山体滑坡泥石流的安全隐患。2、现住房地基土层属于土窑泥,干的时候收缩干裂,雨天潮湿时还会从地板上津出好些水。墙壁开裂比较严重,地板的瓷砖会被撕裂了。从建筑学上讲根本不适宜农村建筑用地。3、重新拆了旧房建新房需要一笔很大的拆迁费用,将给家庭

带来严重的经济负担,是家庭富裕的拦路虎,有悖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构想。4、拆迁出来的砖瓦已经无多大的作用,满足不了建新房的物质要求,属于资源的浪费,违背了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意志。因而从新选择宅基地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三、这些年来,党的政策越来越好,为响应国家小康建设及新农村建设及国家危房改造政策,加之我们农民现在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因此,我家申请大村新农村审批建房,或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审批宅基地建房。 特此申请,敬请村委会及乡镇领导核实情况,审批为盼~此致敬谢 附:住房地址地基照片、交通状况照片、房屋受损照片 申请人: 2013年 08月09日

房屋改建申请书

房屋改建申请书(范文一) 尊敬的村委领导: 你们好! 我系街道五组村民。家里有五口人,妻子残疾,现居住的房屋为砖木结构,一层不足70平方的旧房,因家庭经济困难,导致住房迟迟无法翻建。因为住房小且危弱,故给我家带来诸多不便。 每年台风大雨都是苦不堪言,加上龙王台风那年,我家的屋顶瓦片几乎全部吹光,剩余墙体木。身历风雨、岌岌可危。我知道上级政府部门有关领导时刻关心我们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再加上儿女如今已长大,也该论婚娶,如今连个像样房间都没有,不可能挤在一个房间里居住。伊我这样的情况也迫眉睫。为保障政府有关农村危房改建,惠民的公正实施,真正做到惠民,恳请有关部门核查实情以便给我盼望多年改建危房的愿望,无论怎样,我深信上级主管部门,会视我家的危房改建问题,会给我们满意的答复。 再次我代表全家恳求政府有关部门抽出一点宝贵的时间,看一下我们居住的环境。 申请人: 年月日房屋改建申请书(范文二) 某某县/区土地规划(管理所)局: 我叫某某,是某乡某村某组的村民,现家里在册人口×人,居住面积××平米。由于房屋年久失修或狭小(根据实际情况写),现申请在原宅基地拆建新房。建房方案:拆除现有的住房,在老地基建新房,不占用其他用地。所建房屋为一楼一底或平房×间,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特此申请,请审核批准,盼复。 申请人:

年月日房屋改建申请书(范文三) 镇人民政府: 我是××村××组村民,全家×口人,全部挤着居住在近××平方米的一座木房,该房屋建于八十年代,几经修缮仍能维持居住。但××年××月的一场暴雨,使我房屋背坡塌方,泥石均挤压到我的房屋,暂时出外居住,且背坡上仍有裂隙,随时都有再次塌方的危险。 今年雨季,背坡再次出现塌方,泥石再次挤压我的房屋,危危在及,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已不敢居住。现向人民政府申请,希望将我户纳入危房改造项目,以得到政府的支持,我户好将房屋迁建到安全地带。目前,我户已经自备了部分建房材料,并平整了新的地基,望上级给予尽快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

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

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 一、审批原则 (一)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 (二)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用地标准; (四)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尽量利用村内空闲地和原宅基地; (五)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者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二、农村宅基地申请人资格 (一)因国家建设或镇、村建设需要拆迁的; (二)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三)复退、转业军人、离退休干部、职工及其他人员回原籍落户,确无宅基地者; (四)原宅基地影响村镇规划的实施,需要拆迁的; (五)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藉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 (六)符合申请宅基的其他条件的。 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三、申请宅基所需资料 (一)农村宅基地审查及现场勘察报告书; (二)乡(镇)政府请示; (三)国土资源所的审查报告; (四)公告照片; (五)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六)村民建房用地申请; (七)村镇农(居)民建房许可证; (八)平面图; (九)村土地利用现状图; (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 (十一)补充耕地方案(占用耕地)。

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四、申请宅基审批程序 (一)建房户提出书面申请:由住房困难户提出书面申请交村民小组; (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张榜公告: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召开村民大会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加注意见张榜公布,并报村委会; (三)村民委员会根据住户实际,签注意见统一上报,并将花名册报国土资源管理所; (四)国土资源所审查并填写《宅基地审查及现场勘察报告书》:国土资源所派人员现场踏勘,对拟建房使用土地进行丈量,并由国土管理员写现场勘验报告;对符合条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房户,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将审查结果交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在村内政务公开栏张榜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五)乡(镇)政府提出审批请示:公示后无争议的由国土资源所将用户花名册及相关材料报区国土资源局。 (六)县政府批复:国土资源局代区政府负责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用地户,报区政府批复。 (七)现场放线:对区政府批复同意建房的用户,由国土资源所派人到现场定界、放线。 法律条款:《土地登记办法》第三条 五、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一)土地登记申请:由土地使用者向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地籍调查:接到申请后由国土部门组织;也可以由申请人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 (三)权属审核:(建房后到现场进行审核)根据土地使用者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和地籍调查成果,对用地的合法性、使用面积等情况进行审核,发给土地使用者公告,张贴在大门上公告十日,经四邻确认签字,无异议后,到县国土资源局登记注册; (四)注册登记:公告期满,符合土地登记的,区国土资源局进行注册,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登记审批表,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宅基地权属性质

农村宅基地】 有观点认为,既然已依法以户主名义进行了土地登记并获颁土地证,物权已经登记公示,应属户主所有,受法律保护,得以对抗第三人,其他家庭成员仅有居住权,不享有物权;有观点认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仅具有物权的属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和福利是联系在一起的,因此,以户为单位而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家庭成员的集体经济组织资格和福利取得的,应属家庭成员共有。究竟是共有还是个人所有呢? 一、农村宅基地的权属沿革。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宅基地权属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社会条件等各项变革而发生了一系列演变,大致可归纳为如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土地改革初期。根据我国1950 年的《土地改革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将依法没收或征收得来的土地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建立了农民私人所有的土地制度。作为土地改革的成果,大部分地区的农民领取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土地所有权证书》。 农民对宅基地享有所有权。 第二阶段,社会主义改造时期。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没有变更,依然是农民私有,但是土地从由个体农民经营转变为由集体统一经营。在这一时期,农民的宅基地仍然由农民保有绝对的所有权,对其自由处分没有禁止性规定。 第三阶段,农业合作社时期。伴随农业合作社的成立,确立了农村土地集 体所有制。农民私有、集体统一经营使用的土地制度转变为集体所有、统一经营使用的土地制度。宅基地所有权也收归集体所有,农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 第四阶段,1979 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土地制度至今。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九条等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进一步明确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农民仅有使用权,且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用途作出限定——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同时,仅允许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地上建筑物进行出租、出卖的处分,允许农民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适度流转。

农村宅基地建房申请书

篇一:关于农村建房用宅基地的申请报告 关于农村建房用宅基地的申请报告 特此申请,望领导早日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14-04-11 篇二:农村宅基地申请书 农村宅基地申请书 xxx村委会: 我叫xx,是xx大队的村民(阐述下性别,出生日期,婚姻状况,家庭现状).因xxx原来(阐述下你的实际情况,就是无房,与父亲分家,需要地方居住等,把实际情况表述清楚就可以ile),现申请土地的划拨及在该土地上建房。根据农村居民建房的有关规定,特想xx申请宅基地一处,特此申请,敬望批准。申请人: 日期: 其实不用特别在意申请,只要有实际的需求,都是会批准的。向镇国土资源所要要相关表格,填好依次找大队,乡镇盖章就可以了。 当然,大队的关系疏通好是最重要,因为大队是基层管理者,也是最重要的一关。还有就是申请书没有必然的格式,阐述清楚情况就可以了,当然如果可以,可以把情况写的困难点。 回答者:恶毒白 | 十二级 | 2011-3-6 19:52 给你一些这方面的法律条文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1、农村村民户无宅基地。 2、农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无宅基地的。 4、原宅基地影响村镇建设规划,需要收回而无宅基地的。 第七条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下面的是申请程序: 第八条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农村宅申请报批时应分为原地翻建和异地新建两种情况分别报送相关材料。 1、属于原地翻建的,应报送;(1)农村村民用地申请书;(2)农村村民建设用地审批表;(3)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4)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2、属于异地新建的,应报送:(1)农村村民用地申请书;(2)农村村民建设用地审批表;(3)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4)属于建新交旧的,提交原集体土地使用证,申请人与村委会签定归还旧宅基地合同;(5)城镇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在农民新村内建住宅的,应有县人民政府农民新村批复并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许可证。 ————————————————————————————————————————— 这位朋友,以上是相关的申请宅基地的法规条文。申请宅基地是不用自己找“样本”的,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去村里找相关村干部。他们有一个表格,有些是你自己填写的,有些是村里填写的(本人经历过)。弄完了再送到乡里,需要2000元左右的钱;经过乡里同意,县里核准备案,这事就算成了——其实,只要乡里通过就已经没有问题了。 办这件事,有认识的人最好了。或者交给村书记,“和谐”一下(你懂的),让人家去办,不难的。假如你在“上面”有人,让他给村书记打个电话,“关照”一下更好办。 祝你顺利 篇三:宅基地申请书范文 宅基地申请书范文 乡(镇)村 申请人性别出生年月婚否 现有家庭人口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与申请人关系婚否是否农业工作单位 现有住宅(处)占地面积(平方米) 申请

农村宅基地审批申请流程及相关证明

农村宅基地审批申请流程及相关证明

村农宅基地审批材料 一、材料目录 1、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表 2、个人用地申请书 3、一户一宅证明(村小组、村委会) 4、土地来源证明及村代表同意签名(村小组、村委会盖章) 5、承诺书 6、户主农村户口簿、户主身份证(核对原件存复印件) 7、宗地图(提供有坐标的宗地图) 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来源证明 宾阳县国土资源局: 兹有我村委村民小组村民同志申请办理农村(集体)建设住宅用地手续,用地面积平方米,四至界址:东至;南至;西至;北至。该地地类为,属村民小组集体所有。上述土地经本村以上村代表同意。 同意村代表签名: 特此证明 村小组村委会(盖章) 年月日

乡镇办理农村(集体)建设住宅用地一户一宅证明 宾阳县国土资源局: 兹有我镇村委村民小组村民申请办理农村(集体)建设住宅用地手续,经调查,该村民现需,属一户一宅用地,符合农村一户一宅基地政策。 特此证明。 村小组村委会(盖章) 年月日

承诺书 宾阳县国土资源局: 本人申请在镇(街道、乡)村委村小组(土名)建房,该地属地。现向贵局承诺,新宅基地经批准后动工建设,搬迁到新建住宅居住后将原旧宅基地退回给村集体,保证本户只有一处宅基地。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个人办理农村(集体)建设住宅用地申请书 宾阳县国土资源局: 本人是镇(街道、乡)村委村民小组村民,现申请在本村民小组内(土名)办理村民(集体)住宅用地手续,用地面积平方米,该地类属地,四至界址: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望给予办理。 申请人: 年月日

谈农村宅基地的整理与利用问题.

谈农村宅基地的整理与利用问题 摘要:文章对目前农村宅基地的使用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关键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法律制度我国是个农业大国,耕地是农业存在与发展的基础。当前,在大力发展经济和保证人口粮食安全的双重压力下,耕地保护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因此.农村宅基地的整理将成为保护耕地的一条新途径,并可以起到一举多得之功效:促进新农村建设,美化村容村貌,增强农民合法用地的意识,维持农村稳定,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改善农民生存环境,加速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降低闲置率,从而较好地贯彻中央制定的“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新农村都有重要的作用与意义。l 农村宅基地整理的意义1.1农村宅基地整理是土地整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有力保障土地整理包括对建设用地的整理和对农用地的整理两部分。建设用地(包括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就是在城市规划控制下,在城镇和村庄进行有效的治理,通过对其内部挖潜,向地下和空中立体发展建筑,提高容积率,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度,腾出大量土地作为建设用地储备或用作农用地,减少建设用地对农用地的侵占;农用地整理,就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采取一定的措施,对田、水、林、路、村进行综合整理,调整土地关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生产条件,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由此可见,农村宅地整理是土地整理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据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到2010年,我国将通过开发整理土地补充耕地18.27万hm2,其中,将通过农用地和农村居民点整理补充耕地约11.07hm2,农村宅基地整理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重要途径之一。1.2农村宅基地整理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农村宅基地整理应是在土地利用规划下进行的,减少宅基地占用面积而不减少使用功能,提高容积率和土地利用集约度,使原散落的农宅集中,填实“空心村”,进行自然村的拆并,形成有一定规模的中心村和小城镇,使它们成为规划合理、基础设施基本完善、环境优美的新家园。在进行宅基地整理中,人口的集中和迁村并点为基础设施的建设提供了必备的条件。这样还可以减少水、电、气、热、通讯等的重复投资。宅基地整理不仅改善了农村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而且还将带动建筑业及水泥等建材工业的发展,刺激经济增长有利于农民增收。另外,优美的生活环境必然会对人们积极向上、奋发图强发展经济产生激励作用。再加之政府的适当引导,会加快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步伐。 1.3农村宅基地整理可部分缓解我国耕地紧张的局面按1997年人口土地详查资料测算,在当时人口不变的情况下,人均占地面积由192m2降至 100m2,可节约土地50多万hm2,占当时总占地面积的近一半。整理出的土地,宜耕则还耕,宜林则还林,或留作建设用地的储备。这在一定程度上会缓解我国耕地资源紧张的局面。 2 现行宅基地制度体系基本特征2.1集体所有,使用主体特定我国1982年《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也属于集体所有。”特定的宅基地仅限于本经济组织特定的成员享有使用权。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只可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村民自己申请取得宅基地后只能自己建房,不可转让。2.2无偿取得,无期限使用农村宅基地具有很明显的社会福利性质。农民能够无偿取得宅基

宅基地申请书

宅基地申请书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农村建房需要提前上当地的村委会申请,得到批复后才能施工,不然建造的房屋就是不合法的,也会带来很多麻烦和损失,下面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农村建房的申请书范文,希望帮助准备建房的朋友。 篇一: 尊敬的xxxxx领导: 您好!我系xxx镇xxx村xx组村民xxx,今年xxx岁。由于以下几点原因,我申请新建住房一栋。 一、我现住住房,是19xx年建的简陋瓦房,至今己xx年,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修修补补既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也影响房屋外观。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二、我现居住的房屋一共8间(楼上四间陋雨,可用四间),____多平方米,要住9人,还要堆放粮食、农具、杂物等,显得十分拥挤。由于目前我在外地务工,因此还可勉强居住,但过年过节回家,居住问题已非常严峻,并且不可能一辈子在外务工,迟早会返乡。特别是明年x 月宝宝将降生,届时四世同堂,住房问题更严峻,因此建新房成为家族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三、父亲生两女,我和姐姐两姊妹,现在我和姐姐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并且已经属于晚婚晚育年龄,同辈都已生儿育女,年龄问题将不能再拖,有幸今年找到另一半,但男方要求必须有新房才肯上门做女

婿,由于住房迟迟得不到解决,婚事也一拖再拖。为了让父母放心我的终身大事,顺利成家,建新房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 四、考虑到一些具体需求,因此不在以前地基上建而要另外采用地皮建房。1、原来地皮面积满足不了现在建房面积的需求。左右比较狭窄,面积较小,不能满足一个四世同堂家族的住房面积需求。2、重新拆了旧房建新房需要一笔很大的拆迁费用,将给家庭带来严重的经济负担,是家庭富裕的拉路虎,有悖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构想。 3、拆迁出来的砖瓦已经无多大的作用,满足不了建新房的物质要求,属于资源的浪费,违背了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意志。 五、这些年来,党的政策越来越好,我毕业后也通过自己的辛勤努力工作,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通过这几年的的奋斗和不断积攒,已基本上攒够了建新房(建成砖混水泥房)的费用。只要上级一批准,我就能马上动工。 六、我建房的方案是:在我家自留土地上建一栋____平方米的房子,这片土地从爷爷辈起就是我家的菜地,已经xx年多年,并不会动用村里任何他人的共同土地或私有土地,也不影响他人的生活起居,绝不存在损害他人利益或违背他人利益的情况。希望领导批准建新房。 特此申请,敬请审核批准。 篇二:

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范本

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善良风俗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指的就是善良风俗原则。包括以下内涵:第一,合同的内容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精神和原则。第二,合同的内容要符合社会上被普遍认可的道德行为准则。

自留地是什么意思

自留地是什么意思? 自留地是解放初期在农业合作入社时,没有参加土地集体合作的土地,以留作自己耕种的土地。 有人问我:自留地是什么意思?这确实是个有意思的小知识。如果你没有去过农村,或者即便你去过但是对历史和农村的生产方式并不熟悉,你就很难准确理解这个概念和它所表达的意思。让我来解释一下。我记得以前在新浪爱问及其他多个场合也回答过同样的问题。 自留地应该是解放后农村承包责任制之前的概念。解放后全国范围内实行土改,农民分到土地,自己耕种。但是,1958年以后又实行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即让农民又把土地集中起来,交给人民公社(现在已经改为“乡”了)。 人民公社内部实行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模式,即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归公社、生产大队(简称“大队”)、生产小队(简称“生产队”)三级集体所有。村落中的每一个农民(那时叫“社员”),都属于人民公社这个集体中的社员,都必须参加以农业为主要产业的集体劳动。人民公社管理本辖区内的农业生产、财政、贸易、民政、文教、卫生、治安、武装等一切事宜。人民公社下设大队,大队由生产队组成。生产队一般是按照自然村划分,但并不完全等同。农民按生产队为单位一起生产耕作,所生产的粮食集中收获,收获后按照社员(人民公社成员/农民)当年所取得的工分分配到每户。 但是,实行人民公社时期,并不是所有的土地都集中起来,而是允许每户保留一小部分土地自己耕作,自己收获。这部分自己保留的土地就叫自留地。我老家在安徽农村,我记得小时候我家就有自留地。 1978年从安徽凤阳开始,全国范围内农村改革,实行农村承包责任制,即所有的土地都分配给农民承包经营,因此也就不存在自留的概念了,或者可以说所有的农田都是“自留地”了。 法律上的依据是这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条规定:农村人民公社、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其他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 宪法第十条和土地管理法第八条都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即使要征地也只能由政府来收并转换土地性质,把耕地转成工业或住宅用地,由国土部门登记,个人不能买卖和租用农耕地。 农村村民的自留地、自留山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农民个人使用的少量的土地和山坡地或山岭地。自留地、自留山长期归农民使用,种植物归农民个人所有,作为农民个人生活和收入的补充来源。在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的同时,应当鼓励和扶持农民耕种自留地、自留山,增加个人收入,活跃农村经济。按照法律规定,自留地、自留山不准买卖、出租和转作

农村宅基地申请书

农村宅基地申请书 村民委员会: 申请人: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属乡(镇) 村组村民,家庭人口共人。 申请事项:请求完善宅基地手续。 申请事由: 我户因 (如:农村危房改造、地质灾害搬迁、分户、无住房等),于年月在村组选址建房,建房地点小 地名为,四至界限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我户建房共使用资金约万元,其中我户建房享受国家政策扶助资金 (如:危房改造资金、地灾搬迁补助资金) 万元,自有储蓄万元,自筹资金约万元。自筹资金部分由我户自行解决,我户每月工资性收入 ( 如:稳定务工工资、零工工资) 元,财产性收入 (如:土地入股、房屋出租、土地征占补偿等) 元,生产经营性收入元,转移性收入 (如:低保金、五保金、养老金、计生奖励、耕地力保护、退耕还林等) 元,保证 新建房屋资金有来源。不会因建房负债,建房后生活有保障。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字按手印): 年月日

xx农村建房用地申请表

说明:此表一式三份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 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 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 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 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臣不 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策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策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确权的情况多种多样,宅基地确权的处理原则也是各种各样的,为了能够解决大部分人关于宅基地确权的疑问,现在对相关的宅基地确权的方案进行细说。1、现宅基地处于养殖园区有老宅基地证的情况如何处理?对在养殖园区已有宅基地证的,调查核实后按原宅基地权属、面积确权登记,但已将养殖业用地用途改变为宅基地,且无宅基地证已进行居住的,如符合宅基地使用批准条件的(本村农业户、一户一宗),先进行权属调查,待上级政策允许时,将该养殖用地批转为宅基地后,方可登记发证(闲置的除外)。2、原使用权证书土地权利人、证书编号、证书面积与国土局登记信息不一致的情况?调查核实后本人提出申请,村委会审核确认后予以更正。3、外来人员在本村购买或迁移至本村的情况?先将户口迁入本村后,属于本村农业户的,按审批登记程序办理,否则不予确权登记。4、原宅基地统一拆迁后修建小康楼如何确权?原宅基地证作为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实测总土地面积及总建筑面积,按发证面积分摊后,不得大于原宅基地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发证。5、村集体统一为村民建设的多层住宅小区,多层如何分摊,如何制作地图?用小区总土地面积除以总建筑面积,求出每户分摊系数,乘以每户建筑面积,确定每户分摊土地面积,进行确权登记,但无法分户

制作宗地图,土地证记事栏注明共用宗地,不附宗地图。6、本村村民跨队修建房屋的如何填写登记信息?确权时以其身份证或户口本上的住址为准。举例:1队的人在2队的地盘修住宅,确权其宅基地时按其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住址信息编写宗地号。7、国家相关建设、公益慈善事业建设、村镇规划建设等导致拆迁的居民的情况?属于旧房屋拆除后又新建房屋(位置调整),但旧房有原宅基地使用证的,将原使用权证收回并注销,经村、乡(镇)、国土部门逐级审核,上报市政府审批后予以确权。8、只有宅基地证,但无住房或房屋已倒塌、灭失的怎样处理?不进行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按照(国土资发〔2009〕76号文件第4条)规定,应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同时收回并注销过去已发的原宅基地证。9、对失踪或丧偶人员的宅基地如何确权?根据公安部门出具的失踪或丧偶证明,原则按继承顺序先由第一继承提出变更或补证申请,其他家庭成员签字同意,所在村委会、镇乡审核无异议后进行受理。10、对近年来小康建设、新农村建设、生态移民、自发移民以及其他情况未经审批建设的宅基地如何补办审批和发证手续?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4号)规定,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的,由村、乡(镇)逐级审核,批量报县(市)批准后,由乡(镇)逐宗落实到户。《土地管理条例》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

农村自留山自留地继承问题 (2)

宅基地(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公民仅享有依法使用的权利。所以,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被继承人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产权属于被继承人自有,可以继承。按照法规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因,继承房产后,可以根据房屋所有权的变更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没有所有权,也就无法转让。 被继承人在自留地、自留山的收益,如种的庄稼、果木、药材等,则为被继承人个人所有,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另外,由于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是按家庭人口、劳动能力,以农户为单位分配的自留山、自留地,为保持稳定性,一般不作过多调整。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使用自留山、自留地。但这并不是继承,只是家庭共同生活人继续经营和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公民的自留山、自留地,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等,有依法使用的权利。因为遗产必须是公民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 农民经营的自留地、自留山的收益,如种的庄稼、果木、药材等,则为农民个人所有。农民去世后,这些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另外,因为我国农民使用的自留地、自留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是按家庭人口、劳动能力。以农户为单位分配的,一般不作过多调整,以保持其稳定性。家庭个别成员死亡,并不妨碍农户其他成员对自留山、自留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但并不是继承,只是家庭共同生活人继续经营和使用。 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

宅基申请书

农村宅基地申请书 xxx村委会: 我叫xx,是xx大队的村民(阐述下性别,出生日期,婚姻状况,家庭现状).因xxx原来(阐述下你的实际情况,就是无房,与父亲分家,需要地方居住等,把实际情况表述清楚就 可以ile),现申请土地的划拨及在该土地上建房。根据农村居民建房的有关规定,特想xx 申请宅基地一处,特此申请,敬望批准。申请人: 日期: 其实不用特别在意申请,只要有实际的需求,都是会批准的。向镇国土资源所要要相关 表格,填好依次找大队,乡镇盖章就可以了。 当然,大队的关系疏通好是最重要,因为大队是基层管理者,也是最重要的一关。还有 就是申请书没有必然的格式,阐述清楚情况就可以了,当然如果可以,可以把情况写的困难 点。 回答者:恶毒白|十二级|2011-3-619:52 给你一些这方面的法律条文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1、农村村民户无宅基地。 2、农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 于分户标准的。 3、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 同胞需要建房而无宅基地的。 4、原宅基地影响村镇建设规划,需要收回而无宅基地的。 第七条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 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下面的是申请程序: 第八条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 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 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 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农村宅申请报批时应分为原地翻建和异地新建两种情况分别报送相关材料。 1、属于原地翻建的,应报送;(1)农村村民用地申请书;(2)农村村民建设用地审批表;(3) 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4)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2、属于异地新建的,应报送:(1)农村村民用地申请书;(2)农村村民建设用地审批表;(3) 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4)属于建新交旧的,提交原集体土地使用证,申请人与村委会 签定归还旧宅基地合同;(5)城镇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在农民新村内建住宅的,应有县人民政 府农民新村批复并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许可证。 ————————————————————————————————————————— 这位朋友,以上是相关的申请宅基地的法规条文。申请宅基地是不用自己找“样本”的,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去村里找相关村干部。他们有一个表格,有些是你自己填写的,有些 是村里填写的(本人经历过)。弄完了再送到乡里,需要2000元左右的钱;经过乡里同意, 县里核准备案,这事就算成了——其实,只要乡里通过就已经没有问题了。 办这件事,有认识的人最好了。或者交给村书记,“和谐”一下(你懂的),让人家去办,

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有哪些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19118120.html, 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有哪些 很多农民对我国宅基地政策不清楚,对宅基地的审批程序也不了解,现在国家出台了农村宅基地管理的一系列办法,这些办法中对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有明确的规定,下面赢了网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就是指农村居民个人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住房、厨房、禽畜圈舍、厕所等用地。 二、农村宅基地所有权 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农村新旧宅基地均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造册,由县级人民政府发给《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并按国家规定缴纳土地使用

登记费,确认使用权。 三、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2、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 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 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三、不得安排宅基地的情形 1、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2、一户1子(女)有1处以上(含1处)宅基地的; 3、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 4、年龄未满18周岁,又不具备分户条件的; 5、虽在农村居住而户口未迁入当地的; 6、其他规定不应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的。 五、农村宅基地申请流程及审批程序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委员会应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听取群众意见,经审核同意后再张榜公布上报户主名单,由申请人填写(农村宅基地申请表)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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