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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初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初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初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第一条、为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纪律,强化校风校纪,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对个别严重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给予必要的处分,以促使其接受教训,改正错误,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处分分下列7种。

1、通报批评

2、警告

3、严重警告

4、记过

5、记大过

6、勒令退学

7、送工读学校

第三条、处分程序

1、被处分的学生,本人须写出书面检查。

2、经班委会讨论,班主任提出书面意见,交学年主任报学生处,或由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征求学年主任和班主任的意见,交学生处,按审批程序审批。

3、处理决定要及时通知受处分的学生本人和家长。

4、通报批评公布范围:学年组、班级;警告处分以上(含警告处分)全校公布。

5、警告处分以上(含警告处分)由学校备查,记入档案。

第四条、处分权限

通报批评,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记过、记大过处分由学生处审批;勒令退学、送工读学校以上处分由校行政会议审批。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1、染发、怪发、烫发、染指甲、戴耳环、戴首饰,经教育不改者;

2、在教室或走廊跑跳打闹喊叫,语言不文明,累计超过三次者;

3、不服从教育、顶撞老师,经教育能承认错误,并改正者;

4、各项活动不能够按要求做,并给学校声誉带来影响者;

5、经常不按规定穿校服,多次教育仍不按要求做者;

6、上课不遵守纪律,影响课堂教学,不爱学习,造成一定影响者;

7、违反考试纪律者;

8、擅自进入学校禁止场所(如楼顶、教职工生活区、行政办公区等);

9、私自不出早操、间操、不做眼操,累计超过三次者;

10、三操、四课、一读一看迟到超过三次,或上课睡觉、不完成作业累计超过三次者;

11、三餐三点不按生活教师要求做,出现违纪并造成影响者;

12、两睡说话累计超过三次者;

13、私自携带、偷吃小食品被发现一次者。

第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已有一次通报批评处分再犯者;

2、严重干扰班级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者;

3、一般打架事故,没有造成对方伤害和不良影响者;

4、妨碍学校工作人员正常执行工作或打击报复进行正常管理的学生干部者;

5、做出有害于他人的不良行为者。

第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有一次警告处分并又违纪者;

2、严重损害他人利益、破坏集体形象者;

3、打架斗殴没有造成伤害但造成不良影响者;

4、泡网吧、传阅黄色书刊、扬言或实施打击报复,经教育改正者。

5、侮辱诽谤他人,不听劝阻者;

6、不接受老师正确教育,顶撞老师,影响很坏者;

7、有意旷课者;

8、故意扰乱会场、办公室秩序者;

9、有意破坏学校财物者;

10、有抽烟或喝酒等有害自身健康行为之一,经教育改正者。

第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1、有一次严重警告处分并又违纪者;

2、在校内或社会上有偷窃等违法行为者;

3、打架斗殴、造成伤害,在学校而后社会中造成不良影响,但又不能积极妥善处理者;

4、严重破坏学校财物,经教育赔偿并改正者;

5、旷课达三节者;

6、严重违背社会公德者;

7、有抽烟和喝酒行为,经教育改正者;

8、私自携带、偷吃小食品,经教育不改者;

9、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者。

第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1、有一次记过处分并又违纪者;

2、在社会上触及刑法但不构成犯罪者;

3、旷课累计达三节以上者;

4、严重影响并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者;

5、参加聚众斗殴不负有主要责任,经教育改正者;

6、在校内外向同学索要钱物及挑起或参加打架斗殴以大欺小,以强欺弱者;

7、有意破坏学校安全设施者。

第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勒令退学。

1、与同学发生冲突后,拉帮结伙,找人打群架`,经教育不改者;

2、与同学发生矛盾时,动用刀具、石头等器物者;

3、发现学生有吸烟、喝酒、吸毒等恶习以及早恋问题,经教育不改者;

4、私自翻墙离校、夜不归宿者;

5、上课不听讲,不完成作业,屡教不改,并与老师顶撞,甚至辱骂、殴打老师者;

6、有意破坏学校公物,或偷窃同学财物,经教育不改者;

7、在校外做有损学校名誉和形象之事者;

8、不听生活老师劝阻,随意串寝,住在其他寝室,或出现违纪情况,经教育不改者;

9、学生行为有异常表现,且不能自控(上课已严重影响课堂秩序,且下课有攻击他人、侮辱他人人格行为),经教育不改者;

10、传阅黄色书刊,扬言或实施打击报复,使用下流语言或动作调戏异性同学,经教育不改者。

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送工读学校。

1、严重违反《学生管理公约》者;

2、受公安机关刑事、行政拘留者。

第十二条、本条例没有列举到的行为,可参照类似的条例处分。

第十三条、受处分的学生,经教育改正错误且表现尚佳者,可在规定的考察时间结束后申请撤消处分(警告二个月、严重警告三个月、记过处分一学期、记大过处分一学年)。撤消处分经本人和本班同学联名提出申请,由学年主任、班主任签字,经学校考察同意后,可以撤消处分;学期内有明显改正或有特殊贡献者,经本人和本班同学联名提出申请,学年主任、班主任签字,经学校考察同意后,可提前撤消。受处分学生本学期内没有评先资格。没有撤消处分者毕业后将处分决定装入本人档案。受处分后又重新受处分者不予撤消。

第十四条、学生触犯国家法律,依法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本《条例》解释权在德育部。

中学部违纪学生处分条例

和平牧场子弟校中学部违纪学生处分条例 第一条处罚是学校教育的辅助手段,对于极少数违反纪律的学生,学校将视其所犯错误的性质和对错误的认识程度,分别给予①警告;②严重警告;③记过;④记大过;⑤留校察看。对于违纪情节较轻、不属于第四条至第十二条处分范围的学生,政教处将签发"违纪通知单",由班主任组织班级同学对其进行帮助教育,并扣其操行分。 第二条对学生的处分,由政教处提出处分意见,经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校长签字后生效。处分结论要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在全校大会宣布或张榜公布,并记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受到处分后,能真正认识错误并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取得明显进步者,在受处分三个月后可申请降等或撤销处分。申请人写出书面总结和申请,由班委会讨论写出评议,班主任签署意见交政教处申请备案,政教处审查受处分学生表现后交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降等三个月后表现好,可继续申请降等,直到撤销处分。处分撤销后,处分情况可不进入毕业档案。 第四条对旷课学生的处分; 1、上课无故迟到两次按旷课一节计算;早退一次按旷课计算;无故不参加学校、班集体活动、第二课堂活动、体育锻炼课、自习课等,一律按旷课计算。无故两次不出课间操按旷课一节计算。住校生无故不上晚自习按旷课计算。一天按8节计,一周按五天计。 2、连续旷课两天或累计旷课三天,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3、连续旷课三天或累计旷课一周,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第五条对考试作弊学生的处分; 1、考试中夹带、偷看、翻书、抄袭,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2、考试中参与传接、交换答卷、讨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3、考试中将自己的答卷提供给他人抄袭,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4、盗窃试卷、答案、评分标准,以考试作弊和偷盗两项错误论,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 第六条对抽烟、喝酒学生的处分; 1、经证实,在校内或校外抽烟,给予警告处分。 2、不但自己抽烟,还引诱、招待他人抽烟,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受到警告处分后又发现有抽烟行为,给予记过处分。 4、多次教育不改,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 5、对违反纪律喝酒的学生的处分,可比照上述各条进行。 第七条对打架学生的处分; 1、故意挑起事端,引起打架斗殴,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2、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使事态发展,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3、策划或煽动他人打架,视情节轻重(未遂、造成打架、造成打群架;未造成伤害、造成伤害、造成重伤;无校外人员参加、有校外人员参加;干扰学校秩序、严重干扰学校教育秩序等)给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对个别性质和影响特别恶劣者,要加重处分。 4、动手打人,视情节轻重(打一人或多人;未动用器械或运用器械;未造成伤害或造成伤害;造成轻微伤害或重伤等)分别给予警告直至留校察看处分。 5、为他人提供凶器(指在斗殴中一切可以伤害人体的物品),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6、争吵中亮出凶器,威胁他人,给予记过处分。

在校学生违纪行为处罚细则

官亭九年制学校 在校学生违纪行为处罚细则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强化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合理、有效地运用处分这一手段,督促学生尽快地克服纠正错误,学校根据几年来学生中存在的违纪现象的处理意见,归纳整理,供教职工参照执行,供学生自省、自警。 一、处分的对象 凡严重违反《学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必要的处分。 二、处分方式 1、通报批评 2、警告 3、严重警告 4、记过 5、留校察看 6、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凡受以上处分者一律填写违纪学生登记单,并通知家长。受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该学期操行等级不及格,凡受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在该生毕业前夕仍无悔改,仍没有撤消处分者,不发给毕业证书。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报执法机关依法惩处。 三、几种常见违纪现象的处理意见:

1、吸烟、酗酒者;除批评教育外,对屡教不改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2、考试作弊者;无论以任何形式作弊者,该门考试课成绩为零分,并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3、打架斗殴者: (1)凡在学校内同学之间发生冲突导致打架,但未造成大的伤害的将给予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对于挑起事端和先动手者加重处罚; (2)勾结校外、社会人员。拉帮结伙打群架的,将给予记过以上处分。造成人员伤害的送司法部门处理,并处以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4、损坏公物者: (1)不慎损坏,能主动承认者,照原价赔偿; (2)不慎损坏,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2倍赔偿; (3)故意损坏,事后能主动认错者,按原价2倍赔偿; (4)故意损坏,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3倍赔偿,并按情节的性质给予纪律处分。 5、偷窍、撬窃、诈骗国家、集体或私人财物者。 (1)偷窃、诈骗价值达100元以下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重犯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2)偷窃、诈骗价值100元(含100)以上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3)撬窃作案者根据情节轻重,一律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4)偷窃作案多次者,一律给予勒令退学以上处分。

某某中学校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含处分程序、撤消处分程序及处分结果使用等)

XX中学校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规矩意识和法制观念,根据《中华人民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此条例。 第二条违纪处分不是目的,而是作为教育管理的手段,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受处分的学生,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经常找他们谈心,要热情帮助,不应歧视。帮助他们改正缺点,错误,及时撤消处分。 第三条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 第四条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六种处分:(1)口头警告;(2)警告;(3)严重警告;(4)记过;(5)记大过;(6)留校察看。 第五条后五种处分由违纪学生写出书面检查,班主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连同学生的检查、旁证材料等报学校德育处。处分决定后,由德育处会同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处分决定全校公布。 第六条学生处分须经学校行政讨论通过,然后由主管副校长或校长审批。 第七条凡所犯错误给集体和个人带来经济、物质损失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必须承担依法赔偿责任。 第八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

(一)情节轻微,不是主谋者;(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者; (三)主动赔偿损失者;(四)检举揭发有功者。 第九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者;(二)认错态度不好者;(三)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四)屡教不改(包括受处分后,又犯其它方面错误)者; (五)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者;(六)胁迫、诱骗和他人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七)嫁祸于他人者或制造假象掩盖违纪事实者;(八)勾结校外人员违纪,败坏学校声誉者;(九)威胁、侮辱学生管理工作人员者;(十)一人有两种以上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 第三章处分程序 第十条处分材料包括:(一)学生违纪事实的记载材料;(二)违纪者本人的检讨﹑保证书及所犯错误的交待材料;(三)其它人员或组织的证明材料;(四)班级对违纪者的处理意见;(五)其它与违纪事实有关的材料。 第十一条警告及以上处分审批程序: (一)班主任如实填写学生违纪处分申报表,提供学生违规违纪的事实﹑危害或影响,附送第十条所列违纪材料。 (二)班主任将申报表和违纪附属材料送交德育处,德育处全面调查核实违纪事实。 (三)德育处、班主任联合提出处分建议。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提交主管副校长审批,记过及以上处分提交校长会审议并由校长批准签发;处分裁决的最高机构为校长会;处分文件由德育处拟定。 (四)通过班主任或德育处通报受处分学生和家长;由班主任、德育处联合做好受处分学生的善后工作。 (五)学生或家长如认为给予的处分有误,可向主管副校长或校长申诉,但不得无理纠缠﹑取闹;学校对学生的申诉应及时复查并作出决议。 (六)主管校长或德育处主任在全校学生大会上宣布处分决定并以布告形式在全校发布。

衡水中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衡水中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1.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与发放违纪通知单的处理,扣班级行为量化分1分/人次 携带随身听,mp3,见到废弃物视而不见,穿怪异服装,穿短透露的服装,男生剃光头、留长发、染发(非黑色)、蓄胡须,女生化妆、戴首饰、穿高跟鞋、斜挎长包,在宿舍楼以外的地方穿拖鞋,旷课一节,不遵守公共秩序,言行不诚信,考试违纪,跑步去餐厅,打饭夹塞,合伙购饭,就餐时提前,用勺等占座,隔墙、隔门接物,上课(含自习课)期间无证到医务室就医,不叠被子,在教室、宿舍墙面乱贴乱画,不按时归还图书。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的处理,扣班级行为量化分2分/人次 在水房、阳台等处随地便溺,随地乱扔废弃物,损坏公物,旷课2-3节,在用电器挂东西,使用充电器,擅自动用学校电脑,说话污言秽语。3.有系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回家自我反思,接受家长再教育1-2周的处理,并全校通报,扣班级行为量化分3分/人次 男女生非正常接触①男女生互相陪护到医务室看病②男女生互相追逐打闹,动手动脚③一男一女在隐蔽角落单独接触④男女生互相请客,互

发短信,互赠礼物,互传纸条、书信⑤互相以兄妹或其他昵称称呼⑥男女生两人频繁交往⑦男女生两人拉手搭肩等。 严重损坏公物,往宿舍内带火种,私拉电线,焚烧物品,隔窗泼水、投物,携带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违规吃带零食(详见吃带零食的有关规定),考试作弊,旷课半天到两天,侮辱、谩骂老师或他人,擅自动用学校电脑并更改设置,携带传看不健康书刊,损坏树木,践踏草坪,擅自离校外出(含跳墙外出),在水房内裸体洗澡,第1-2项违纪行为屡教不改者,常规管理中的屡教不改的违纪者。 4.有下列行为之一这是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回家自我反思,接受家长再教育2-4周的处理,并全校通报批评,扣班级行为量化分4分/人次 擅自离校外出,并在校外过夜,抽烟、喝酒、打麻将,逃避考试一次,携带管制刀具及与学习无关的刀具棍棒等,打人打架,在公共场所起哄,搞恶作剧,旷课3-6天 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取消在校学习资格的处分并全校通报,扣除班级行为量化分6分/人次 打人打架情节严重,聚众打架及幕后操纵打架,屡犯偷窃或偷窃性质严重,男女间越轨行为,旷课7-10天,学期累计逃避考试两次,第三四项屡教不改者

2019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

第一条学生违法、违规、违纪,学院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纪律处分分下列五种:(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开除学籍。 第二条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受到公安、司法部门处罚者(包括警告、罚款、拘留、劳动教养、判刑等),学院相应做出纪律处分。 第三条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有明显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的言论和行为者,以及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而坚持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四条偷窃、破坏国家、集体和私人财物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小偷小摸屡教不改者、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者、触犯国家法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五条利用电脑、络或其它通信工具进行非法活动,侵害他人权益,发表或散布反动言论和不良信息者,给予严重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影响恶劣、危害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六条有调戏、侮辱妇女等流氓行为者,给予严重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违反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情节恶劣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七条在异性寝室留宿者,将异性留宿者,视情节给予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行为及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八条违章使用电器或明火,引起火警、火灾者除经济赔偿外,给予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由此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九条以各种形式进行赌博或提供赌博条件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记过或留校查看处分。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条殴打他人情节较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寻衅滋事打人者、持械打人者、打人致伤者、打群架为首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蛊惑、纵容他人打架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十一条酗酒肇事者,参照有关条款加重处分。 第十二条凡作伪证者,制造假案者,给予严重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由此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三条私自在外租房,屡教不改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第十四条违反学院管理规定,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生活秩序或公共秩序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学生违纪处罚办法

学生违纪处罚办法 文章来 源初中教师网w 9 1 为使学生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增强学生的守法意识,为将来做一个合格的公民打好基础,特制定本条例。 一、处罚目的 严肃校纪,整顿校风,惩前毖后,促使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杜绝各种违纪现象的发生,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处罚办法 凡违反《中学生守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者,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严重者将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或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处罚条例 (一)学生有下列现象之一,给予批评教育 1、不遵守学校规定,经常迟到、早退,班级、学校活动不参加,不按时就寝。 2、不遵守课堂纪律及有关条例,在校园内嘻笑打闹、乱叫乱喊、乱刻乱画、搞恶作剧。 3、经常随地吐痰,乱扔污物,不履行班级职责。

4、经常搬弄是非,与同学不团结。 5、待人接物态度蛮横、语气粗野、侮辱同学、顶撞老师。 6、不遵守学校规定,进三厅一室(游戏厅、歌舞厅、录相厅、桌球室)。 7、不规范佩戴胸卡,着装不整齐等。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除按学校有关财产赔偿制度进行经济处罚外,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 8、损坏班内公物、实验仪器、体育器械或其它公用设施等。 9、故意破坏校园绿化建设,攀折花草、在绿化区内追逐打闹。 10、毁坏学校建筑物及其附属物。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11、吸烟、喝酒、小偷小摸,恃强凌弱,向其他同学索要财物。 12、不佩戴胸卡或冒用他人胸卡。 13、结交校外不三不四人员到校内骚扰滋事。 14、强行外出或翻墙外出。 15、考试做弊。 16、一学期无故旷课累计10—20节(不假而归在两天以内)者给予警告;达25—50节(不假而归达一周)者予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良好的育人环境,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形成良好的校风,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原国家教委《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我校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校学生的行为,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除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外,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据本条例给予处分。 第三条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条例适应于所有在校学生,含校外实习学生。 第五条学生违纪处分有: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 第六条处分期限:警告为两个月;严重警告为三个月;记过为半年;留校察看一般为一年,毕业班学生可低于一年,但不少于3个月。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察看期间对错误有悔改表现,可按期解除;有显著进步或立功者,可提前解除留校察看;经教育不改者或有新的违纪行为者,予以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第二章违纪行为和处分 第七条扰乱正常教学秩序和公共秩序,破坏安定团结、妨碍公共安全,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一)从事非法社会、政治、经济、宗教等活动者,经批评教育后能改正错误的,给予留校查看处分,经教育无效的,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二)以不当行为引发同学起哄滋事,造成公共秩序混乱者,给予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行为故意,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三)在教学区、生活区、公寓或其他公共场所吸烟、饮酒划拳者,视情节及后果给予警告直至勒令退学处分。 (四)在公寓楼上或其他公共场所故意摔砸酒瓶及其它物品者,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人身伤害的,给予留校 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五)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到校者,视其情节及后果,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八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受到政法部门处罚者,分别给予下列处分:(一)被判处徒刑或劳动教养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被处以管制、拘役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三)被收容审查释放者,视问题的性质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破坏课堂纪律,考试舞弊,打架斗殴,侵犯同学的人身权利,损害公私财物,不尊敬师长,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卫生,无视体育锻炼等,依照本条例应当受批评或处分的行为,是违纪行为。 第三条学生的违纪行为,依照本条例处分。 第四条违纪处分分六种: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劝退、勒令退学。第五条坚持“教育为主,处分为辅”的方针,对违纪学生处分前先批评教育,并责令具结悔过,可不处分的仅限批评,必要时给予处分,但目的还是为教育和挽救。 第六条一人同时有两种以上违纪行为分别确定处分,合并裁决。 第七条一种违纪行为发生两种以上结果的,应以最重的一种结果处分,连续出现同一种违纪行为的,应从重处分。 第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行违纪行为的,分别处分,主事者从严处分。 第九条教唆或强迫他人违纪的,按照所教唆强迫实施的行为处分。 第十条对屡教不改的或违纪情节后果严重的或嫁祸于人的或搞欺骗的应加重处分。 第十一条对初犯的或认识态度较好的可从轻减轻处分或免予处分。 第十二条由于不能预见或不能抗拒的原因而违纪的不予处分。 第十三条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由有关机关制裁,学校应做出相应的处分。 第十四条在校期间,受处分未撤销的,又违纪,累加处理。 第十五条受记过以下处分的学生在半个学期后,确已改正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出具意见,教育处审核同意,给予撤销处分。撤销处分后又受处分的,加重处分。

第十六条对违纪行为的批评教育,所有教职工都有权适时执行;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的由教育处裁决;留校察看以上的由校长办公会裁决。 第十八条执行处分的程序 1、教职工或同学对违纪者的行为事实如实向班主任反映; 2、班主任对教职工或学生的反映情况作调查核实并做好记录; 3、对确有违反纪律管理的学生,班主任将该生的违纪事实书面上报年级组,年级组对上报情况调查核实后有权做出上报处分的决定。 4、年级组认为应处分的,将该生的违纪事实以书面形式上报教育处。 5、教育处对上报情况调查核实后有权做出裁决范围内的裁决或有权作出免予处分的决定。 6、教育处认为该生的违纪行为应受的处分超出本部门的职权范围,应以书面材料上报主管校长,由校长办公会裁决。 7、校长办公会对违纪学生以班主任或政教处上报的材料为依据,必要时作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处理。 8、对违纪情节严重的,教职工或学生可直接书面上报教育处处理。 第十九条处分决定一律公布,并记入学生成长手册;处记过以上的记入学生档案;撤销处分也采取相应方式。 分则 第二十条破坏课堂纪律应受到的处分。 1、高声说话,随便走动,互相谈笑,做怪动作等足以使任课老师不能正常进行教学的,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的,处警告一次。 2、在课堂上互相打架谩骂的,各处警告及以上处分。 3、上课故意与任课老师顶嘴,漫骂老师或打老师的,处警告以上直到勒令退学。 4、未下课时擅自离开教室、操场从事别的活动的,处批评教育,并作无故早退一次处理。 第二十一条考试舞弊应受到的处分:

XX事关于违纪学生的处罚规定(班主任手册)

XX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为了严肃校纪,净化校园,搞好综合治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师生共建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为使对违纪学生的处理有章可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违纪学生的纪律处分分为: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等几种。所受处分一律填入该学生档案,并通知其家长,构成违法犯罪的,报执法机关依法论处。 第二条凡对学生的处分,先由班主任写出书面报告,报告中写清楚对学生进行哪些教育,争取家长的配合做了哪些工作,然后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再结合《处罚规定》建议给予何种处分:一、通报批评;二、警告;三、严重警告;四、记过;五、记大过;六、留校察看;七、勒令退学;八、开除学籍。七、八两条由政教处结合班主任建议整理材料,呈报校行政会、党支部研究决定。 第三条一学期累计旷课达5节者,给予警告处分;达10节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达20节者,给予记过处分;达30

节者,给予记大过处分;累计旷课达36节者,给予勒令退学处理。早自习以一节课计,晚自习以三节课计,三次迟到或早退算一节课。请假需经班主任批准,并填写请假单交政教处登记,否则作旷课处理。 第四条学生上课一律不得会客,不得无故外出,若随意出入课堂,又不听老师劝阻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学生上课时若随意出风头、吵闹课堂,顶撞老师,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五条学生在考试中有偷看他人答案,做夹带,传答案,交白卷和将自己或他人试卷带走等违纪行为,除该科考试成绩以零分计算,交款参加补考外,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六条熄灯后仍不上床睡觉或上床后仍讲话,经老师劝阻不听或故意用怪腔怪调戏弄老师者,视其情节,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七条在宿舍里点蜡烛、烧电器、私接电线等,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及以上处分,引起火灾除赔偿外给予留校查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司法机关自理。

学校初中部学生违纪处分暂 行条例(对学生)

XX学校 初中部学生违纪处分暂行条例 第一条 处分的作用及等级 处罚是学校教育的辅助手段,对于极少数违反纪律的学生,学校将视其所犯错误的性质和对错误的认识程度,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粤教基【2014】24号文件第四十七条规定,对违纪又屡教不改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视其情节轻重,学校应根据中小学生处分规定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处分期限为一学期,在处分期结束后,学生确有改过表现的,经学生申请、师生评议、学校批准,可以撤销处分,同时撤销原处分材料。 第二条 处分的确定及通报 对学生的处分,由德育处提出处分意见,经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后生效,处分结论要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由各班班主任在班会课通报,情节严重者则全校通报,同时记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 处分的撤销程序 受到处分后,能真正认识错误并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取得明显进步者,在受处分三个月后可申请降等或撤销处分。申请人写出书面总结和申请由班委会讨论写出评议,班主任、课任老师、年级组签署意见后交德育处备案,德育处审查受处分学生表现后交行政会讨论决定。降等三个月后表现好,可继续申请降等,直至撤销处分。处分撤销后,处分情况可不进入毕业档案。 第四条 对旷课学生的处分 有事不能到校的,须持家长签名的请假条向班主任请假,来不及请假的须由家长向班主任发送请假信息。没有向班主任请假,不得无故旷课。无故旷课的,学校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粤教基【2014】24号文件第三十六条: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凡因病、事不能上课者,应请假或补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按旷课处理。在上课后才进教室者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自离开教室者作早退处理。一周内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达三次的,由班主任进行口头警告;超过三次通报家长。经常迟到或早退,经批评教育不改正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第三十九条:普通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无故旷课达到2周,期间虽经学

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细则

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教学秩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法制观念,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中学生,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坚持教导领先,学校配合,把违纪处理作为教育的手段。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受处分的学生,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经常找他们谈心,要热情帮助,不应歧视。帮助他们改正缺点,错误,及时撤消处分。 第三条: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程序、权限 第四条: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五种处分:(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记大过; (5)留校察看。 第五条:各种处分由违纪学生写出书面检查,班主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填好有关表格、签名,连同学生的检查、旁证材料等报学校政教处。处分决定后,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处分决定全校公布。 第六条:学生处分须经学校校务会讨论通过。 第七条:凡所犯错误给集体和个人带来经济、物质损失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以罚款。 第八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 (一)情节轻微,不是主谋者;(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者;(三)主动赔偿损失者;(四)检举揭发有功者。 第九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者;(二)认错态度不好者;(三)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四)屡教不改(包括受处分后,又犯其它方面错误的)者;(五)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者;(六)胁迫,诱骗和教唆他人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七)嫁祸于他人者;(八)一人有两种以上

学生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文传学院 学生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2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对于学校给予的处分享有申诉权;对处分有异议者,可按照本办法第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三条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院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和专科学生。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运用 第五条学生违纪处分分为下列五个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第六条进行处分时,应当视学生学生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就第五条中一种给予处分。 第七条情节轻微不足以给予纪律处分时,应当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通报批评,督促其改正错误。 第八条留校察看期限为18个月。 (一)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留校察看期间对所犯错误有深刻认识并有明显进步表现者,可按期解除留校察看;有立功表现者,可提前解除;坚持不改或者另有违纪行为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毕业班学生一般不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特殊情况必须给予留校察看者,可酌情减期。 第九条学生违纪行为造成他人经济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有违纪者赔偿经济损失并负担医疗费用。 第十条学生在校期间违反学校纪律,在其毕业就业以后学校才发现的,将其违纪情况向有关单位通报,不再给予处分。 第十一条学生违纪行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违纪情节及后果较轻微的; (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的; (三)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挽回损失的; (四)受他人胁迫或诱骗而违纪的; (五)主动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查处问题的情况属实的。

中国海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

中国海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 海大学字[2005]4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建立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国家培养合格建设人才,根据教育部200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我校正式注册并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研究生、本科生和高职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学生在校内有违纪行为的,依照本条例给予纪律处分。学生在校外参加教学实习、考察、社会实践、挂职锻炼等活动中有违纪行为,参照本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等,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 学生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不足以给予纪律处分的,给予通报批评,督促其改正错误。 第五条留校察看一般以一年为限。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一年内对错误有深刻认识并有悔改表现的,可按期解除察看;对表现突出的,经学生工作处或研究生教育中心研究,报主管校长批准,可以做出提前解除留校察看的决定;对认为应当延后解除留校察看的,学校可以做出延长留校察看的决定;经教育不改或在察看期内又有违纪行为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六条未解除留校察看处分的本科生、高职生不能毕业;受留校察看处分的研究生在察看期内不得进入毕业论文答辩阶段,察看期满,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获批准后,可进入毕业论文答辩阶段。 第七条受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自处分决定书送达学生本人之日起,对处分无异

议者,应当于一周内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逾期不离校者由学校公安处处理。 第八条受处分者同时受到下列处理: (一)取消其当年(研究生指年度;本科生、高职学生指学年度。下同)参加学校和学部、院(系)各类奖励评定的资格;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自处分文件下达之日起停发一年。 (二)取消其当年可享受的未发放的各类奖学金(研究生普通奖学金除外)、资助和贷款,受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离校前须一次性偿还贷款; (三)取消其当年获得的由学校自行评定和由学校推荐评定的各类荣誉称号;(四)受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不论其课程修业程度如何,只发给学习证明,不发给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有其它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违反校纪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 (一)能主动说明违纪行为,检查认识深刻; (二)确系他人胁迫或诱骗,并能主动说明,认错态度好; (三)积极举报违纪行为的; (四)其它可以从轻处分的情形。 第十条违反校纪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处分: (一)拒不承认错误,态度恶劣; (二)对有关人员打击报复、威胁恫吓; (三)曾受过一次处分,第二次违纪时从重处分;曾受过两次处分,第三次违纪时,一律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四)同时触犯本条例两条以上(含两条)规定的; (五)伙同校外人员违反本条例的; (六)涉外活动违纪的; (七)煽动、组织群体性违纪事件为首者; (八)其它应当给予从重处分的情形。 第二章权限与程序 第十一条学生工作处、研究生教育中心负责本条例的具体执行。

学生违纪处罚的措施)

豫兴中学对学生违纪行为的处罚条例 ———政教处为了更好地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以整顿校风、严肃校纪、搞好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及养成学生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创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特制定学生违纪行为处分细则。依据为《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豫兴中学生须知》,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一、处分的原则 触犯《处分细则》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均记入学生个人档案,并追回处分前在校期间取得的一切荣誉称号,对拒不服从学校管理条例和不接受教育批评及严重触及社会公德(如打骂父母、欺辱老幼等)和法律法规的学生均给予劝退。 二、处分的种类: 1、通报批评 2、严重警告并通知家长 3、白榜公布 并记入学生档案 4、勒令劝退或转学 三、处分执行的程序 1、对违纪的学生由班主任、级部主任和政教处共同调查核实材料,留政教处备案。 2、学生违纪后,将情况通知家长,依违纪情况先进行家庭教育,然后进入学校处理和教育阶段,以达到学校家庭共同教育使其转变的目的。

三、处分的细则 (一)对学生违反《中学生仪容仪表要求》行为的处分 第一次,由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后,整理仪容仪表。 第二次,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并通知家长。 (二)对学生课间违纪行为的处分 在下课期间学生不得出校,不得在教学楼内大声喧哗、跑跳、打闹或进行拍球等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环境秩序的行为,对违纪者进行如下处分: 第一次,进行通报批评。 第二次,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次,出布告并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D级。 (三)对学生吸烟,喝酒,打架,辱骂或变相侮辱老师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处罚。 (1)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白榜公布并写出2000字的深刻检查(2)通知家长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学生档案中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为D级。 (3)给予记大过并对其勒令劝退。 (四)对在校学生异性间交往过密、偷看(听)非法出版物、音像制品(如:反动、色情)、参加非法组织行为的处分 1、凡在校异性同学交往过密、言行不符合学生身份的,(1)批评教育,写1000字检查(2)给予记大过记入学生档案并白榜公布。(3)勒令劝学

初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尹集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第一条、为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纪律,强化校风校纪,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对个别严重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给予必要的处分,以促使其接受教训,改正错误,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处分分下列6种。 1、通报批评 2、警告 3、严重警告 4、记过 5、记大过 6、勒令退学 第三条、处分程序 1、被处分的学生,本人须写出书面检查。 2、经班委会讨论,班主任提出书面意见,交政教处,或由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征求班主任的意见,交政教处,按审批程序审批。 3、处理决定要及时通知受处分的学生本人和家长。 4、通报批评公布范围:班级;警告处分以上(含警告处分)全校公布。 5、警告处分以上(含警告处分)由学校备查,记入档案。 第四条、处分权限 通报批评,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记过、记大过处分由政教处审批;勒令退学以上处分由校行政会议审批。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1、染发、怪发、烫发、染指甲、戴耳环、戴首饰,经教育不改者; 2、在教室或走廊跑跳打闹喊叫,语言不文明,累计超过三次者; 3、不服从教育、顶撞老师,经教育能承认错误,并改正者;

4、各项活动不能够按要求做,并给学校声誉带来影响者; 5、经常不按规定穿校服,多次教育仍不按要求做者; 6、上课不遵守纪律,影响课堂教学,不爱学习,造成一定影响者; 7、违反考试纪律者; 8、擅自进入学校禁止场所(如楼顶等); 9、私自不出早操、间操、不做眼操,累计超过三次者; 10、迟到超过三次,或上课睡觉、不完成作业累计超过三次者; 11、三餐三点不按值日教师要求做,出现违纪并造成影响者; 12、睡觉说话累计超过三次者; 13、私自携带、偷吃小食品被发现一次者。 第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已有一次通报批评处分再犯者; 2、严重干扰班级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者; 3、一般打架事故,没有造成对方伤害和不良影响者; 4、妨碍学校工作人员正常执行工作或打击报复进行正常管理的学生干部者; 5、做出有害于他人的不良行为者。 第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有一次警告处分并又违纪者; 2、严重损害他人利益、破坏集体形象者; 3、打架斗殴没有造成伤害但造成不良影响者; 4、泡网吧、传阅黄色书刊、扬言或实施打击报复,经教育改正者。

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法制观念,培养有理想、 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社会新人,根据《中学生 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 本条例。 第二条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坚持教导领先,把违纪处分作为教育的手段。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 育为主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受处分的学生,学校 领导和班主任要经常找他们谈心,要热情帮助,不应歧视。 帮助他们改正缺点,错误,及时撤消处分。 第二章处分种类和运用 第三条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送交公安机关 处理。 第四条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及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五种处分: 1、通报批评; 2、警告或严重警告; 3、记过或记大过;

4、留校察看; 5、劝其转学。 第五条各种处分由违纪学生写出书面检查,班主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填好有关表格、签名,连同学生的检查、旁证材料等 报学校德育处,或由德育处直接给予处分。处分决定后,由 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并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 处分决定全校公布。 第六条学生处分须经学校德育处、团委、教务处开会讨论通过,并报校长批复。 第三章违纪行为与处分 第七条凡所犯错误给集体或个人带来经济、物质损失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 以罚款。 第八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 1、情节轻微,不是主谋者; 2、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者; 3、主动赔偿损失者; 4、检举揭发有功者。 第九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从重处罚: 1、有较严重后果者; 2、认错态度不好者; 3、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

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对违纪现象做出公正的惩处,能督促学生修正错误,促进学校文明的建设,创造一个严明、守纪的校风。 第一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一般违纪,一经查出,责成班主任视其违纪情况,处以班内点名批评、书面检查和班内大会检讨处分。 1、上课、上自习迟到或早退一次者。 2、上早(课间)操拖拉,晚到操场或做操动作不规范一次者。 3、做眼保健操不认真一次者。 4、在午休、晚休时间内违犯宿舍有关规定一次者。 5、不经允许,无故不上交作业一次或不参加阶段性小考一次者。 6、不经允许,私自进入教职工活动场所一次者。 7、提前买饭或买饭不排队一次者。 第二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学校处以校内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8、不经允许,住宿生出校一次者。 9、在教学楼内大声喧哗一次者。 10、对违纪情节比较严重或对检查人员批评接受态度不诚恳一次者。 11、在一周内有一般违纪现象两次以上者。 12、旷课一节者。(含体育课、班会课、劳动课、自习课、校会) 13、无故不上早操、课间操或眼保健操一周之内两次者。 14、违反宿舍关于午休、晚休的规定,一周达两次以上者。 15、无故损坏公物,除按规定赔偿外,视其情节给以通报批评或从严处分。 第三条:学生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况,学校处以记过处分,并视其表现在一定时间内取消该处分,不记入学生档案,否则将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16、在学校组织的各种考试中,有舞弊行为一次者。 17、学生违纪对检查、管理人员教育态度生硬一次者。 18、学生违纪在一学年被学校通报批评两次(含两次)以上者。 19、学生连续旷课6课时(含6课时)以上者。 20、连续迟到、早退,一周在三次以上者。 21、在校内有吸烟、打牌、下棋等行为者。 22、无论在何时何地去网吧、电子游艺厅一次者。 第四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学校给以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并记入学生档案。 23、学年考试成绩有三门以上主要课程不及格者,学校处以留校察看处分。 24、一学期旷课、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三次作为旷课一节)累计达50节以上者,以自动退学论。(注销学籍) 25、乱用电器、乱扯电线者,最低应给以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事故者开除学籍。 26、学生有早恋倾向,不接受学校教育者,勒令退学。 27、有盗窃、赌博、酗酒行为者,视其情节,学校给以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28、打架、斗殴者,视情节,学校给以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对携带凶器斗殴或勾引社会人员到学校寻衅者,立即开除学籍,并报送公安机关。 29、触犯法律被公安机关收审者,开除学籍。 30、学生对批评教育不满,对老师或学生有报复行为者,视情节轻重,学校给予留校查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31、对个别违纪学生,若屡教不改,可采取连续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学生违纪处罚通告范文

学生违纪处罚通告范文 篇一 各二级学院、各部们处室: 学校年级系班同学,平时学习不认真,经常旷课,缺交作业,上课讲话打瞌睡,在月日财务会计期末考试中作弊。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当时该生将事先准备好的字条放入铅笔盒,乘打开时偷看,其不断打开关闭笔盒的情况引起监考老师的注意,当老师要检查笔盒,他执意不肯交出,后又迅速将字条揉成一团塞进口袋,并称老师无权搜身,不肯承认自己的作弊行为,态度极为恶劣,还影响了其他同学的考试。 根据《考场纪律》、《学生手册》第_章第_条,对该学生取消其该门课的考试成绩,不得参加正常补考,如态度恶劣则给予记过处分或开除学籍。 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考试规则。 (__学校教务处印) 二O__年_月_日 篇二 ____年_月_日上午九点三十七分,_班___在___楼二楼楼道对___进行殴打,造成___至今还在医院治疗。上述_名的违纪行为,事实清楚,情节恶劣。严重违反校规、校纪。

给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带来严重冲击,影响极坏。为严肃校风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依据___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经过校委会研究决定,本着帮助教育的原则,给她们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决定给予以上_名同学开除学籍,留校察看一年处分。 受到纪律处分的五名同学在处分没有撤销前,不能评为三好学生,若是学生干部的要撤销其职务,留校观察的纪律处分将填入本人的学籍档案,作为参加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一项内容,所产生的后果全部由被处罚学生自己负担。 zhuna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三 理化系______________级电子信息班陈文东、 ______________级环境检测班支鑫博在3月11日晚上出去喝酒,与历史系同学在寝室发生口角,影响极坏,严重违反了校规校纪。经系内领导研究决定给予陈文东、支鑫博系内通报批评处分。 以上同学在本学期综合测评成绩中给予-1分处理。 违纪学生请于一周内到辅导员办公室填写理化系学生违纪处理登记表理化系 _______市高级中学 20_______年_月_日

针对违纪学生的处理方法

针对违纪学生的处理方法 1.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力度。要求班主任、任课教师从日常管理抓起,严格考核,跟进错误记录,教学系、学生处层层把关,并及时处理,将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惩前毖后,有错必罚。 2.强化思想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转化问题学生的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教育系统工程。对问题学生,要了解其个性品质和能力的潜在性,尊重其自身的差异性,激发其进步的主动性。只要唤起了他们的自信心,问题也就得到了转化,教育就会收到成效。 3.改革教学模式,激发学生主动学习意识。教师必须打破传统,改革教学模式,使学生成为学习活动的主人,变“要我学”为“我要学”,使学生养成乐学、愿学的良好学习风气。在抓好课堂教学的同时,还要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学院近几年的各项活动的开展,对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起到了极好的教育作用。 4.教师应调整教育思维和教育方法。要做到赏识和肯定,激励问题学生转化。对违纪学生的教育应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切忌采用强制压服的方法。应注重自身人格魅力对学生的熏陶感染作用。老师要为人师表,言行一致,以高尚的道德,良好的个性教育学生,做到“以德感人,以德服人,以德育人”。对学生要多讲道理,少用处罚,帮助学生认识错误并改正错误,才是最终目的。 5.对学生的处罚要力求公正客观。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处罚是对学生进行正面教育的一个良好的途径。制定规章制度时要

有据可循,要进行细化和量化,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同时在处罚时要透明公开,不徇私情讲关系,一视同仁。 (二)针对单亲家庭的学生 杜威在《民主主义与教育》中说:“成年人有意识的控制未成熟者所受的教育,唯一方法是控制他们的环境,让他们在这个环境中行动、思考和感受。”对这些学生,我认为应做到“四多”。 一是多一份关注。教师应从生活、学习到思想状态都应给予单亲家庭子女关注,让他们产生被重视的感觉。关注他们的行为,尤其是交际行为,观察他们所结交的朋友。 二是多一点爱心。多给他们一些微笑和帮助,不失时机的或询问,或纠正,或鼓励,做到语言委婉亲切。在班级活动中,委以重任,这样既能有效的约束他们的行为,又让他们有价值感、成功感。发动优秀学生接近他们,主动帮助他们,从正面影响他们,使他们体验到集体的温暖和积极向上的力量。 三是多两回交谈。经常不定期的找他们谈话,谈话的地点尽量不要设在办公室,可以在教室里、操场上……总之,不要让他们有老师在教训他的感觉,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学习情况,对他们生活中困难、学习上的障碍给以及时的帮助和真诚的指点,鼓起他们的生活热情和学习信心,教给他们为人处事的方法原则。 四是多几份宽容。“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长期养成的坏习惯想叫他们在很短的时间内改掉,那是不可能的。他们好过一段时间后,会反复发作。但只要他们知道错了,就别对他们失望,更别说一些使他们或绝望,或逆反对抗的话,否则会前功尽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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