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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日常办理事宜流程

公积金日常办理事宜流程
公积金日常办理事宜流程

个人账户合并

同一职工在资金中心系统内已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应将这些账户进行合并,以确保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唯一。

职工所需合并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登记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如职工两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不一致,须先办理个人信息变更,变更后再办理并户业务。因身份证升级导致位数不一致的,不需办理个人信息变更,在《并户转出申请书》中备注栏注明系统中登记的身份证号。

一、申请资料

1.填妥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转出申请书》一式四联(以下简称《并户转出申请书》),加盖转出单位预留印鉴;

2. 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二、《并户转出申请书》填写说明

(一)《并户转出申请书》一式四联,第一联作为网点存根备查,第二联作为资金中心会计处记账凭证,第三联返单位存根备查,第四联返转出职工个人;

(二)《并户转出申请书》第一、二联加盖转出单位预留印鉴;

(三)“转出个人账号”按需注销的个人账号填写,“转

入个人账号”填写合并后保留的账号。

三、办理程序

(一)职工持填妥并加盖转出单位预留印鉴的《并户转出申请书》到需注销的个人账户所属经办网点办理个人账户合并业务;

(二)经办网点接柜人员按以下要点审核申请资料:

1.《并户转出申请书》填写是否齐全,是否加盖转出单位预留印鉴;

2.《并户转出申请书》所填职工信息与系统中的职工信息是否一致,身份证号、姓名与身份证上登记的是否一致;

3.职工所需合并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登记信息是否完全一致。

(三)经办网点接柜人员审核无误后,将有关信息录入系统;

(四)复核人员复核无误后,套打《并户转出申请书》一式四联,加盖转讫章,第一联作为经办网点存根备查,第二联作为资金中心记账凭证,第三联返单位存根备查,第四联返转入职工;

(五)并户转入网点收到并户转入信息提示后,打印《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转入通知书》一式四联,(以下简称《并户转入通知书》),第一联作为经办网点存根备查,第二联作为资金中心记账凭证,第三联返单位存根备查,第四联返职工。

个人信息变更

个人信息变更是指职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储蓄账号等发生变化时,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经办网点办理变更手续。除身份证变更必须由单位盖章确认外,其他项变更可由职工个人办理。

一、申请资料

填妥的《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可从资金中心网站下载。

二、《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填写说明

(一)变更事项代码:(1)姓名(2)身份证号(3)储蓄账号(4)其他(需填写具体内容)。

(二)单位代办个人信息变更业务的,《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中须有职工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职工本人办理个人信息变更业务的,需持本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变更身份证号的,《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须加盖单位印章。(本表一式两份)

三、办理程序

单位经办人或职工个人按上述规定到经办网点直接办理。

转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职工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其在原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下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新调入单位或集中封存户: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职工调入、调离本市的;单位合并、分立的;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进入集中封存户管理的;集中封存户职工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资金中心的审核文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一、内部转移

住房公积金的内部转移,是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在资金中心内部不同单位账户之间转移,不涉及资金结算。

(一)申请资料

1.填妥的《住房公积金转出申请书》一式四联(以下简称《转出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2.办理2人(含)以上转入同一单位转移时,可以填写《转出清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印章;

3.转入集中封存户的,还应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二)《转出申请书》、《转出清册》填写说明:

1.该《转出申请书》一式四联,第一联作为网点存根备查,第二联作为资金中心会计处记账凭证,第三联返单位存

根备查,第四联返转出职工个人;

2.《转出申请书》第一、二联加盖转出单位预留印鉴;

3.当转移一人时,《转出申请书》中“集体转移人数”不填写;转移两人(含)以上时,“职工姓名”、“个人账号”、“身份证号”不填写,“集体转移人数”处填写转出清册中第一位转移职工姓名等几人,如“李明等12人”,并附《转出清册》加盖单位印章;

4.《转出清册》一式三联,为无碳复写凭证,第一联作为经办网点存根备查,第二联作为资金中心记账凭证,第三联返单位存根备查;

5.办理外部转出的,应在《转出申请书》备注栏填写职工有效联系方式。办理内部转移时,“外部转出填写”部分无需填写。

(三)办理程序

1.转出单位填制《转出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到经办网点办理内部转移手续;

2.经办网点接柜人员审核申请资料;

3.经办网点接柜人员审核无误后,将有关信息录入系统,复核人员复核无误后,套打印《转出申请书》,加盖转讫章,第一联作为经办网点存根备查,第二联作为资金中心记账凭证,第三联返单位存根备查,第四联返转入职工;有《转出清册》的,经办网点需在第一、二份右上角加盖“附件”章,第一联作为经办网点存根备查,第二联作为资金中心记账凭证,第三联返单位存根备查;

4.转入网点收到转入提示信息后,复核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转入通知书》一式四联,(以下简称《转入通知书》),第一联作为经办网点存根备查,第二联作为资金中心记账凭证,第三联返单位存根备查,第四联返转入职工;转移记录中存在相同流水号的,还需打印《转入清册》,经办网点需在第一、二份右上角加盖“附件”章,第一联作为经办网点存根备查,第二联作为资金中心记账凭证,第三联返单位存根备查;

二、外部转出

外部转出指在资金中心设立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转入外省市管理中心或其他分中心,同时个人账户注销。办理转移时,转入单位需已为职工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一)申请资料

1.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中直分中心、铁路分中心或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转移职工开户证明(其中包括转移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单位全称、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开户银行全称、收款银行账号),并加盖转入中心专用章;

2.《转出申请书》一式四联,在备注栏注明职工联系方式,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二)办理程序

1.单位填写《转出申请书》并加盖转出单位预留印鉴,持转移职工开户证明,到经办网点办理外部转出手续,开户

证明经办网点留存,作为《转出申请书》附件。

2.经办网点接柜人员按以下要点审核申请资料:

(1)转移职工开户证明是否有效,是否加盖转入中心或管理部专用章;

(2)《转出申请书》填写是否齐全,是否加盖转出单位预留印鉴;

(3)《转出申请书》所填职工信息与系统中的职工信息是否一致;

3.经办网点接柜人员审核无误后,将有关信息录入系统,复核人员复核无误后,套打印《转出申请书》,加盖转讫章,第一联作为经办网点存根备查,第二联作为资金中心记账凭证,第三联返单位存根备查,第四联返转入职工。

三、外部转入

外部转入是指在外省市管理中心或其他分中心设立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转入资金中心。办理转移时,转入单位需已为职工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程序如下:

1.职工从北京中心、中直分中心或铁路分中心转入的,职工个人持经办网点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书》到转出单位办理转移及汇款手续。职工从外省市管理中心转入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资金中心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再办理转出业务。

2.外部转入业务统一由主办行操作。主办行归集户收到外中心转入资金及外中心开具的信汇单、《住房公积金外部

转出通知书》等附件,先核实资金与附件合计是否相符,如不符直接退回外中心;如相符:

(1)接柜员在系统中录入转入职工单位账号及个人账号,并核对职工姓名、身份证号与系统信息一致后方可办理。以下两种情形,由经网点主管确认、在外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外部转出通知书》右上角上签字后也可办理。

①个人账号、姓名相同,但身份证由于升级导致身份证号码位数不一致的;

②个人账号、身份证号相同,但姓名由于存在生僻字导致不一致的。

(2)复核员录入信汇总金额后存盘确认,打印《转入清册总表》,与信汇第四联对应传递至资金中心会计处。

(3)如《住房公积金外部转出通知书》中转入个人账号、单位账号在系统中不存在或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与系统中个人信息不一致造成不能办理的,主办行办理外部转入退回,接柜员须抽出《住房公积金外部转出通知书》并注明原因,复核员打印《暂存款凭证》,于第二日传递至资金中心会计处开具信汇,将有关资金及相应票据划回外中心。

(4)成功办理外部转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外部转出通知书》(外中心开具的)原件作为凭证附件网点留存。

3.转入职工所属开户经办网点接收到外部转入业务提示信息后,查询并打印《转入通知书》,加盖转讫章,第一联作为经办网点存根备查,第二联作为资金中心记账凭证,第三联返单位存根备查,第四联返转入职工。

封存

封存分为单位内部封存和转入资金中心设立的集中封存户封存。

一、单位内部封存

职工与单位暂时中止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内部封存手续。单位为所属职工办理单位内部封存,需填制《变更清册》,可在办理汇缴业务时到银行经办网点一同办理。

二、转入集中封存户封存

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原单位应自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至集中封存户的手续。集中封存户管理范围如下:

(一)调出原单位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落实新单位或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

(二)调往外省市工作,所在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

(三)单位被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

(四)转入集中封存库的;

(五)其他。

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管理的,单位应按照内部转移手续办理。转出单位应告知职工个人,其住房公积金

已经转入集中封存户。

补缴

住房公积金补缴是指单位缴纳缓缴、应缴未缴的住房公积金及职工漏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未足额缴存的,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补缴后职工的月缴存金额不得超过当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

单位集体补缴当前住房公积金年度前几个月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按汇缴业务程序办理;集体补缴以前住房公积金年度的公积金、职工个人漏缴的公积金等情况通过补缴方式完成。

单位补缴以前年度住房公积金的,依据《缴存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审核。

一、申请资料

(一)单位填写资金中心统一印制的《汇(补)缴书》一式三联;

(二)单位填写资金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三份(以下简称《补缴清册》);

(三)与《汇(补)缴书》补缴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

(四)《进账单》一式三联。

二、补缴程序

单位持上述材料到经办网点办理补缴手续,办理程序同汇缴办理程序。

开户及个人账户设立

开户是指缴存单位在资金中心办理单位开户登记后,在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申请表》到银行经办网点办理开户及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应依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规定为本单位在职职工设立个人账户。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一、申请资料

(一)经资金中心归集处审批通过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申请表》(两份);

(二)加盖单位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核定清册总表》(两份)、《住房公积金核定清册》(两份),(印章指预留印鉴中的财务专用章或单位公章,以下同)。《核定清册》中职工账号无需填写。

二、办理程序

(一)单位持上述材料到选定的经办网点办理单位开户及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二)经办网点接柜人员审核申请资料;

(三)审核无误后,经办网点接柜人员在《住房公积金

开户登记申请表》中加盖业务专用章;

(四)经办网点接柜人员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申请表》、《住房公积金核定清册》中的有关信息录入系统,系统自动生成单位账号及个人账号。

(五)经办网点接柜人员指导单位经办人填制《单位预留印鉴》,参照银行对单位预留印鉴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六)将单位填写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申请表》及《住房公积金核定清册总表》、《住房公积金核定清册》,经办网点留存一份,返单位一份。

汇缴

住房公积金汇缴是指单位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代扣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业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汇缴到资金中心,不得多缴或少缴。资金到账(受理后一般第四个工作日到账)后,分配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借调、外派职工,由与职工确立劳动关系的单位

负责落实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一、月缴存额的确定原则

(一)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由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两部分组成。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二)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确定。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第1号)的规定计算。在京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缴存问题的通知》(国管房改…2009?80号)文件规定计算。

(三)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单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照职工本人当月工资计算。

(四)职工工资扣除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低于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可以降低,以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为限。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变。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工资扣除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低于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年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可以降低,以达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为限。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变。

二、申请资料

(一)单位填写资金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一式三联(以下简称《汇(补)缴书》);

(二)当月汇缴人员有变化时,单位填写资金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印章(以下简称《变更清册》);

(三)职工的月缴存额由于单位核定错误或其它原因需要变更时,单位需填写《核定清册》一份,在备注栏写明原因,并加盖单位印章。未注明原因的,经办网点不予受理;

(四)单位填妥的转账支票,填写要求:

1.与《汇(补)缴书》汇缴金额一致;

2.收款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名称;

3.背书:加盖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预留印鉴。

(五)单位填妥的《进账单》一式三联,填写要求:

1.填写出票人、出票人银行账号、出票人开户行。出票人为缴存单位名称,银行账号、开户行应与支票相对应;

2.收款人及收款账号由经办网点接柜人员填写或盖章;

3.金额应与支票金额一致,一张支票对应一份进账单;

4.日期填写业务办理日期。

三、《汇(补)缴书》、《变更清册》填写说明

《汇(补)缴书》一式三联,为无碳复写凭证,第一联作为经办网点存根备查,第二联作为资金中心记账凭证,第三联返单位留存备查。《汇(补)缴书》中“应缴存金额”填写应与“支票金额合计”一致。

单位只办理汇缴时,在“□汇缴年月份”前划勾;只办理补缴时在“□补缴人补缴金额:”前划勾;用一张支票一并办理汇缴和补缴时,必须用一张《汇(补)缴书》,同时在“□汇缴年月份”、“□补缴人补缴金额:”前划勾,“应缴存金额”应为“补缴金额”与“本月汇缴金额”之和。

4.《汇(补)缴书》中“支票张数”应与实际提交的支票张数一致;《汇(补)缴书》中“上月汇缴”、“本月增加”、“本月减少”三栏可以不填写;《变更清册》一式三联,为无碳复写凭证,第一联作为经办网点存根备查,第二联作为资金中心记账凭证,第三联返单位留存备查。《汇(补)缴书》和《变更清册》由资金中心统一印制,单位经办人可在银行经办网点领取。

四、办理程序

(一)首次办理汇缴的,单位须填制《汇(补)缴书》及与《汇(补)缴书》汇缴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进账单》。《汇(补)缴书》汇缴金额、汇缴人数与单位开户时填制的《核定清册》记录的汇缴金额、汇缴人数一致,一张支票附一份《进账单》。

(二)非首次办理汇缴的,若单位汇缴人员无变化,填写与上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金额一致的《汇(补)缴书》及转账支票;若单位汇缴人员有变化,填写资金中心统一印制的《变更清册》,以及与人员变更后应汇缴金额一致的《汇(补)缴书》和转账支票、《进账单》。

(三)银行经办网点审核无误后,将信息录入系统。

(四)银行经办网点将《汇(补)缴书》、《变更清册》一份返单位经办人,一份与转账支票、进账单一同提交清算,一份经办网点留存。

住房公积金卡及对账簿功能介绍

一、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

(一)查询途径

(1)拨打建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3查询;

(2)持卡在任意建行ATM机查询;

(3)登陆建行网上银行查询;

(4)持卡在建行自助终端机查询;

(5)通过建行短信平台查询;

(6)登陆建行手机银行查询;

(二)具体操作

1.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 8(其他服务)→ 1(查询服务)→ 1(公积金查询)→1(个人公积金查询)→1(按账号查余额)→联名卡卡号# →身份证号# →播报结果

或95533 → 0 转人工

2.建设银行ATM机

插入卡→输入卡密码→其他查询→公积金查询→显示结果

3.建设银行网上银行

如已是建行网银用户:在建行网银内追加公积金账户,即可查询。如不是建行网银用户:用任一建行储蓄账户在网上自行申请成为建行网银用户,追加公积金账户,即可查询。

余额查询:登录建行网银https://www.wendangku.net/doc/7310245132.html, →账户查询→查询余额→显示结果或登录建行网银https://www.wendangku.net/doc/7310245132.html, →其他账户服务→公积金查询余额

明细查询:登录建行网银https://www.wendangku.net/doc/7310245132.html, →账户查询→查询明细→输入起止日期→显示结果或登录建行网银https://www.wendangku.net/doc/7310245132.html, →其他账户服务→公积金查询明细→输入起止日期→显示结果

4.建设银行自助终端机

余额查询:主界面→公积金业务→账户信息查询→插卡并输入卡密码→显示结果

明细查询:主界面→公积金业务→账户明细查询→插卡并输入卡密码→输入时间段→显示结果

5.建设银行短信平台

先到建设银行网点柜台签约成为短信签约客户,以后每次查询时发送“CGJJ#联名卡卡号后四位”到80095533。

6.建设银行网站“查得快”(即手机银行查询方式)

首次使用时先通过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3设臵

公积金网站查询密码。

95533→#007 →2公积金账户→根据语音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及设臵查询密码

正常查询时登录建行网银https://www.wendangku.net/doc/7310245132.html, →查得快→公积金查询

二、住房公积金定向提取

持卡人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建设银行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储蓄账户中。

三、使用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明细

1.使用建设银行自助终端机可打印住房公积金一年来

业务明细(一年是指插卡日上一年对月对日到插卡日当天)。

2.具体操作:

主界面→公积金业务→登记簿补登→输入公积金账号和查询密码→插入公积金对账簿(需翻至补登页)→打印结果→退出公积金对账簿

查询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数字(遇X向前移一位,此查询密码已设臵为缺省值,不能更改)。

每次只能打印一页,如未打印完,可再次重复以上操作。

四、住房公积金卡金融功能

1.公积金龙卡联名卡在开卡后即默认开通卡内本外币

活期储蓄和定期储蓄及凭证式国债等账户的基本功能、境外交易和自助交易功能。

2.可签约开通约定转存、自动转账、自动汇款、质押贷款、外汇买卖、证券买卖、银证转账等功能。

3.具有同城异地存款、取款、消费结算及转账支付功能,代发工资、代理收付、理财签约服务等功能。

4.可通过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网点、客户服务电话、网上银行、自助终端等渠道查询储蓄账户余额及账务明细。

住房公积金卡办理流程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卡办理流程

一、单位到经办网点领取以下办理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卡)申请资料

1.从

2.0系统中导出的正常状态职工基本信息的电子表格。

该电子表格中包括序号、证件种类、证件号码、性别、中文姓名、拼音姓名、住房公积金个人账号、职工签字8项内容,其中个人签字栏为空。

2.背面印好《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北京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领用协议》(以下简称《领用协议》)的打印用纸。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北京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国管分中心)批量预约发卡业务协议书》。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北京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国管分中心)申请明细表》(以下简称《申请明细表》,见附件)模版(单位也可从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处下载)。

二、单位组织职工核对个人信息

1.单位打印《申请明细表》并组织职工签字。

2.单位制作《北京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国管分中心)申请明细表电子数据格式》(以下简称《电子数据格式》),以单位开户名称加制表日期为文件名保存在

3.5寸软盘内。

3.单位在《申请明细表》(一式一份)及《批量预约发卡协议书》(一式两份)上加盖印章。

三、单位须保证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材料齐全后提交银行网点审核

1.《申请明细表》

2.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批量预约发卡协议书》

4.包含《电子数据格式》的3.5寸软盘

四、经办网点柜台人员将单位提交的数据信息与2.0系统中信息进行比对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一、支取住房公积金具备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国、出境定居的;

(5)调离本市的; (6)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 (8)下岗失业的。 二、支取公积金提供材料 (1)购买商品房,须提交购买合同或房产证、购房发票(付款20%以上)。 (2)购买二手房,须提交房产证及契税、交易费发票。 (3)单位集资建房,须提交分房明细表或购房协议及交款收据。(4)因城建拆迁而购房的,须提交拆迁部门出具的拆迁证明,补偿计算表及补交款发票。 (5)职工家住农村按村镇规划,需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须提交县以上国土规划部门批准的《宅基地使用证》,《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6)大修自住住房的,须提交大修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1-6条中需提取和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 (7)职工离、退休(含提前离退休)的,须提供离、退休证或离、退休申请审批表。 (8)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1-4级《伤残证书》。 (9)下岗失业的职工,须提交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失业证》。

(10)辞职、辞退的职工须提交原单位辞职、辞退文件和本人档案转入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托管的协议。农民合同制工人离开市区回原籍的,须提交有关辞职、辞退文件和户籍证明。 (11)企业因撤销、解散或破产无重组能力,对职工不做分流安排的,须由企业持法院等部门的有效文件统一到中心办理。 (12)出境定居的,须提供居住国居住证,本人出国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国、出境证明。 (13)调离本市的,须提交工作调动材料和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 (14)考取研究生并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须提交《入学通知书》和单位证明。 (15)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可申请支取,须提交职工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证明。 (1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须提交《借款合同》,和上月还款凭证, (17)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须提交租房合同,付款凭证及家庭收入证明。 上述所要求提供的材料均为原件。 三、支取金额的确定 (1)职工离、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国、出境定居的;调离本市以及下岗失业的,办理全额支取并

社保公积金缴纳流程(分享)

以下社保公积金缴纳流程,和大家分享新手可以学习一下 五险一金内容: 1、养老保险:国有单位:20% 、个人:8%;私营、个体工商户单位:12% 个人:8% 2、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3、生育保险:全由单位负担(0.7%) 4、工伤保险:全由单位负担(0.5%) 5、医疗保险:单位:8% 个人:2% 6、公积金:单位:5%—20%、个人:5%—20%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同时设有上限和下限,其分别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若在上下限范围之内,则按实际缴,若超过按上限,不足按下限。你只需将个人承担的百分比乘以缴费基数,得出的总和就是要扣除的部分。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如可办理社保的具体流程,为新手准备! 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社保公积金缴纳流程

五险一金内容: 1、养老保险:国有单位:20% 、个人:8%;私营、个体工商户单位:12% 个人:8% 2、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3、生育保险:全由单位负担(0.7%) 4、工伤保险:全由单位负担(0.5%) 5、医疗保险:单位:8% 个人:2% 6、公积金:单位:5%—20%、个人:5%—20%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同时设有上限和下限,其分别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若在上下限范围之内,则按实际缴,若超过按上限,不足按下限。你只需将个人承担的百分比乘以缴费基数,得出的总和就是要扣除的部分。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如可办理社保的具体流程,为新手准备!

社保公积金的办理流程

社保公积金的办理流程人员分类和准备的资料 1)户口在外地,原单位在无锡,交过社保公积金 准备退工单,就业证,公积金转移单,签2张劳动合同。 2)户口在外地,原单位在外地,交过社保公积金 相当于新开户,准备1张2寸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签2张劳动合同。 自己再办社保由外地转入:1带好原参保地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3无锡正常缴费的养老保险手册4本人前来办理或单位经办人带好公章。 3)户口在外地,没有交过社保公积金的 准备1张2寸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签2张劳动合同。 如果是本科学历,可在市人才办理就业手续,本科以下都在劳动局办理社保。 4)户口在本地,交过社保公积金 准备就业证,退工单,公积金转移单,个人档案(需要就业证,退工单和介绍信),签2张劳动合同。 5)户口在本地,没交过社保公积金的 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中专应届毕业生就业手续流程 符合以下情况到企业就业的毕业生可到企业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就近办理: 1、无锡生源普通中专、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办理协议备案、报到 手续; 2、非无锡生源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办理协议备案、报到手续。

非应届毕业生就业手续流程 办理部门:无锡市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就业科 办理地点:解放东路888号无锡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九、十号窗邮编:214007 联系电话:82828865、85218739 查档电话:82823208 无锡人才服务网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7310245132.html,

(一)社保的办理流程 在劳动保障系统中做好录用,社保新增;做好减员,社保减员;做好续订。带好公司员工资料的和报盘到人力资源中心办理(3路)。先到3楼的窗口办理新增人员的社保新增。再到2楼办理劳动合同新订和退工,就业证写上开始日期并贴上照片刻章。最后到3楼办理社保的申报,带回征缴通知单。 备注:人以上的参保单位申报时必须带好上个月应付工资花名册,上个月应付工资明细账。 2公积金的办理流程: 1)员工要办公积金转移的带好公积金转移单(公司盖章)的到无锡市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10路到建设银行下车)办理。 2)填写公积金申请单向财务人员领取支票,开户和封存超过5~6个人的要报盘 (汇缴变更清册存入U盘)。 3)带着无锡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无锡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公司支票 (公司盖章),进账单(3张)去工商银行办理。 4)带回公积金汇缴变更对账单,一张公积金汇缴书,一张进账单。 5)复印一张变更对账单,将汇缴变更对账单原稿,进账单,公积金报销单交给 财务室。 特殊情况: 1就业证丢失,补办?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一、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 1、房地产开发公司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项目备案 2、购房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信贷科初审、复审 4、担保公司初审、复审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审批 6、信贷科、担保公司对符合条件人员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7、借款合同送开发公司、银行盖章 8、送市房管局办理抵押备案手续 9、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函 10、中心与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中心开具支票、银行发放贷款 11、借款人每月20日前还款 二、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交的资料: 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份); 2、《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申请表》(1份); 3、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新版身份证需正反复印,身份证过期或无身份证的,可由户籍派出所出具张贴照片的户籍证明; 4、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4份); 5、结婚证、离婚证或未婚证明和其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有效证明复印件(4份); 6、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收入证明(需加盖财务专用章)原件(1份)复印件(3份); 7、首付款发票复印件(4份); 8、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6份) 9、商品房销售卡(1份) 三、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交的项目资料 1、公司简介 2、营业执照 3、法人证书 4、税务登记证 5、资质证书 6、项目简介 7、国有土地使用证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0、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1、小区总平面图 12、房屋所有权证(现房提供)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的具体流程为: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项目合作协议→购房人申请贷款→贷款初审、复审→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担保初审、复审→签订担保合同→中心审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发放贷款→借款人 按期还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细节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细节: 第一步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向所购房屋公积金贷款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第二步提交申请 1、《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提供民政局婚姻状况证明); 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首付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三步签订合同 贷款银行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由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审批后,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等相关贷款文件。 第四步办理抵押 由贷款银行或借款人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第五步贷款发放 由公积金中心委托贷款银行将借款人的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第六步按月还款 自贷款发放的次月,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每月20日前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直至全部贷款结清。借款人最后一次还清剩余贷款时,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银行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第七步注销抵押 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公积金贷款5招活用窍门 要领一:精于算计巧用公积金贷款额度 张女士和她的先生都是一家大型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在结婚买房时设计出一个绝妙公积金使用计划:在和丈夫领结婚证前,两人先以各自的名义购买了4楼与5楼上下相邻的一室一厅的房子,这样算来可节省一大笔钱。 根据公积金管理规定,如果夫妇双方都缴公积金,只能用其中的一个,不能双方同时使用。 张女士是这样设计的:两个人如果共买一套房子,只能用夫妇一个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10万元,而两个人分开买房子就可以各自申请10万元的公积金,可以多获得公积金贷款10万元。当两套房子全部装修好以后,他们把其中的一套以每月1600元的价格租出去,这样既可以做到“以租养贷”,又减轻了还款的压力。等孩子将

社保及公积金办理流程

社保及公积金办理流程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办理社保登记程序如下 (一)网上登记 新参保企业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点击首页“在线办事”项目,在“企业网上申报”一栏点击“新参保企业网上登记”→点击“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网上申请须知”页面上的“同意”→按要求录入登记信息→点击“申请登记”→再按要求录入登记信息→点击“保存”→点击“网上申报”→点击“打印登记表”→点击“打印申报表”→点击“首选项”→点击“横项”→点击“确定”→点击“打印”。 (二)登记时效 企业网上申报成功之日起(不含当日)5个工作日内需将打印好的《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及有关资料交到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登记手续,预期不办理的,系统将自动取消企业网上申报的数据。 (三)申报资料 1、企业

(1)《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单位签字并盖章); (2)营业执照原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 (4)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证明或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 (5)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6)社保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社保审定后给开通公司网上操作系统和初始密码后,企业可为公司新员工参加社保了具体流程可按社保提供的资料操作完全即可。祝你顺利成功!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根据《暂行规定》办法第十一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专办员注册登记。 1、公积金缴存登记所需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一份。 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一式两份。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一式三份。 4.不同性质的单位按照下列分类分别提交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国家机关: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 (2)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 (4)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5)民办非企业单位: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6)社会团体: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

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 开 户 缴 存 退回给单位作记账凭证 支 取 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并 单位审核无误后由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将材 转 移 联交转入单位记账。 变 更 查 询 2805500进行查询(需录入正确的18位身份证)。

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类型:普通商品房、经济实用房、二手房、公有住房和参加单位集资建房。 贷款条件: 一、具有柳州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有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个人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二、单位和职工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欠缴最多不超过三个月,新参加工作的职工连续按月足额缴存满十二个月以上;从外地调入本市工作的职工,将其原工作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额转入管理中心,按时足额缴存达12个月(含在原工作单位缴存时间)以上; 三、在柳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抵押物; 四、购买普通商品房、经济实用房、公有住房和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具有相当于所购建自住住房价款的30%以上的首期付款;购买二手房,具有所购住房价款40%以上的首期付款; 五、同意在受托银行设立还款账户; 六、售房单位的楼盘经中心同意备案,所购普通商品房已封项。 申请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一、贷款审批表、贷款申请书、保证意向书:各1份 二、购房合同及契约。①普通商品房:商品房合同3份;②公有住房或二手房:住房买卖契约2份、评估报告书2份;③集资建房:委托书、协议各2份,个人集资建房申请审批表2份(A4纸复印件) 三、已交房款收款收据:3份(A4纸复印件) 四、夫妻双方收入证明:每人2份 五、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结婚证:3份(A4纸复印件) 六、单身职工(含未婚、离异、丧偶):婚姻保证书2份 七、离异职工:离婚证、民事调解书、法院判决书2份(A4纸复印件) 八、借款人配偶不参加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还需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劳动合同。 注:以上材料未注明复印件字样的,均指原件;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需同时提交相应的原件给管理中心审核。 贷款期限:由管理中心合理确定,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年限可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 贷款额度: 一、购买普通商品房、经济实用房、单位公有住房和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在抵押物价值的70%以内确定; 二、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所购住房评估值、成交价中低者的60%; 三、购建住房以借款人或作为担保方的第三者原有的房产或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的,贷款最高额度为抵押物评估值的60%。 四、借款人夫妻都参加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贷款最高金额不超过25万元;单身(含未婚、离异、丧偶)职工或配偶未参加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职工,申请贷款最高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视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可适当增加,但最高不超过25万元。

社保公积金缴纳流程

社保公积金缴纳流程(分享) 五险一金内容: 1、养老保险:国有单位:20% 、个人:8%;私营、个体工商户单位:12% 个人:8% 2、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3、生育保险:全由单位负担(0.7%) 4、工伤保险:全由单位负担(0.5%) 5、医疗保险:单位:8% 个人:2% 6、公积金:单位:5%—20%、个人:5%—20%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同时设有上限和下限,其分别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若在上下限范围之内,则按实际缴,若超过按上限,不足按下限。你只需将个人承担的百分比乘以缴费基数,得出的总和就是要扣除的部分。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如可办理社保的具体流程,为新手准备! 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企业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图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范围 1.单位:本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 2.个人: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建立劳动或工作关系需要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 账户的职工。包括本市或非本市城镇户口的职工。(目前农业户口、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暂不属于缴存对象。) 二、缴存登记及开户 1.单位

流程图 第一步:准备申请登记所需要的材料 材料包括: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注册证、登记证等开业许可证明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 (4)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一联《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样表如下,登记表后附)

第二步:赴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办理开户手续 (1)单位经办人员携带备齐的1-4项材料,赴注册地址或经营地址所在的区县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单位开户根据《上海 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所填地址选择所在的区县,以便 公积金业务的日常办理。) (2)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工作人员对单位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表单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相关信息录 入计算系统并打印《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确认表》,单位经办 人员对《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确认表》上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 确认。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工作人员完成审核后打印《上海市住 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审核表》(一式二联)加盖业务章并由单位经办人 签字,其中一联交单位经办人员。 (样表如下,登记表后附)

第三步:领取常用表格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另附) 《上海市公积金汇缴书》(需到建行住房公积金业务柜面购买) 《上海市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另附) 《上海市公积金补缴清册》(另附)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需到建行住房公积金业务柜面购买)《未与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职工公积金封存申请表》(另附) 《职工住房公积金错缴更正申请表》(另附) 《2005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汇总表》(另附,该表格每年都有变化)

社保、公积金网教流程

社险工作流程 一、增加、减少人员统计 1、新入职员工,询问其是否上过保险及公积金。如已有账户,需提供养老 保险手册,为其开具公积金账户转移申请,让其将公积金转入公司账户; 如从未上过,需留存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待汇缴后交社险),身份证 复印件及1张1存照片(做手册用)。 二、离职员工,需在最新的缴纳明晰中核查其是否享有保险及公积金,及时记录 以做减少。 三、社险汇缴 1、社保网操作步骤:插入各账户钥匙盘--打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页,点击左侧位置,出现窗口 点击进入,出现以下窗口 点击确定。出现以下界面 输入密码6个1。出现以下界面 选择社保业务。出现申报系统界面。 选择相应的险种后,进入系统左侧为各管理界面选择。 增减操作: 五险增加根据户口性质不同,点击选择缴费申报管理中的前两项 。

三险增加选择项。 后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申报工资后保存,逐一进行录入。 减少时皆选择项。进入后选择缴费人员批量减少,依次粘 入身份证号码---点击进行查询---出现的结果中选择减少原因(转出及其他)--保存。 保存后的操作并未被提交,可以删改。进入待提交信息 查看、取消、或提交保存的操作。未通过的信息会在转天可以查到,将信息删除,去柜台做相应处理。 注意:提交结算项一定要在所有增减确定后,再提交。 查询及打印项中下载审核通过的各种清册。 2、网缴 26日开网后,根据记录的入离职人员名单及夸主体异动人员名单,结合系统花名册,进行离职员工保险关系减出及新增。减少人员及早提交,转天查看未通过信息,以防有工伤记录人员被驳回。如被驳回,记录人员,删除驳回信息,填写工伤变动表到社险工伤窗口进行处理后,再做减少。 注意:五险人员增加时注意区分非农业户口为城镇职工增加,农业户口为农业户口从业人员增加,区别为农业户口个人不承担失业保险。 3、结算请款 增加减少全部确认提交完毕后,6日上午提交结算,下午到社保征缴科打缴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操作指南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办理场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单位设立证明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 4、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附件一)。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 申请条件:个人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未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办理场所:原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清册》(附件十); 2、个人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上海市职工退工通知单》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住房公积金汇缴 办理要求: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当月缴存人员不变动的需提供填妥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附件十二)、转账支票; 2、当月缴存人员变动的需提供填妥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转账支票。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住房公积金补缴(不超过12个月) 申请范围: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社保公积金开户流程(2018年)

社保、公积金 企业新账户开户流程 一、社保 1、利用法人一证通证书网上办理(财务开税务时会办理,若无,需先办理第一张证书) 2、登录自助经办平台(每月5-26日)进行企业参保 (1)登录→社会保险、企业参保→社会保险信息登记(缴费方式选择:开户行为社保合作15家银行时只可选择“委托扣款方式”,其他选择“社保缴费卡”) (2)网上登记完成自动生成“社保核定表” 2.1“委托扣款方式” (1)委托收款行号即公司开户银行号 (2)自动生成《上海支付结算综合业务系统集中代收付业务委托付款授权书》,打印两份,盖章(银行印鉴章、公章)交至开户银行办理授权 2.2“社保缴费卡” (1)登录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特色服务-社保缴费专用卡申办”栏填写开户信息,下载打印表格盖章, (2)开户表式和资料交至工行指定网点 (3)获取缴费卡,登录CA平台办理后续手续 3、申请第二张一证通证书,添加社保公积金账号(可在此前先开通公积金账号,一同添加至U盾中)

(1)申请第二张证书资料:第一张证书及密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需本人到场拍照认证),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现场填写申请表格,公章,现金(可微信支付宝) 二、公积金 1、公积金开户材料: 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网上可下载),公章

2、公积金首次汇缴 (1)首次汇缴去对应建行(开户时自行选择)办理,带支票、汇缴清册,汇缴书(柜台自取),公章 (2)U盾添加公积金功能: ①U盾中如果在办第二张卡时已添加可直接办理,若没有可在协卡助手中自己应用更新添加 ②去曹杨路540号中联大厦4楼(先手机预约培训),带:一证通证书及密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培训预约单》,《单位身份认证业务申请表(一证通数字证书变更)》(网站可下载),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 (一)客户需先填制《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签订《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一式两份),选择每月托收方式汇缴的客户还需签订《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一式三份) (二)专办员携带相关材料到我行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缴存登记(开立单位公积金账户)。专办员来柜台办理缴存登记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专办员办理单位缴存登记需带资料清单 (1)《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一份 (2)《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一式两份 (3)《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一式三份(选择托收方式缴存的客户) (4)不同性质的单位按照表格右侧的分类分别提交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家机关: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南京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 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南京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民办非企业单位: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社会团体: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5)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专办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单位填制《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清册》,并携带该清册的电子文档到我行公积金专柜办理个人账户设立(开立个人公积金账户)。 (四)单位完成缴存登记及职工个人账户设立后可进行每月住房公积金的汇缴。 .cn/gongjijin/jiangsu/nanjing/

单位办理社保流程

单位办理社保流程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单位办理社保 1.到当地区的社保中心办理单位登记,需要带的资料有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b.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c.办理过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单位须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注:外区县转入单位需出示由转出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加盖业务章的表1—1) d.单位公章(避免单位往返) e.法人或负责人(以营业执照为准)身份证复印件一张B5规格(注:外籍人员需提供护照复印件一张) f.提供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信息,包括银行名称、账户、银行行号(交换号3-4位) g.提供单位所属街乡名称 h.其他核准执业的有关证件、资料 i.单位开具的经办人身份证(以防万一) 带着上述资料全月工作日都可到社保中心办理公司登记,办完后会给一个《社保登记证》,回公司后到社保中心网站上下载一个信息采集软件,把公司信息登记上。 2.办理职工参保 a.未参加过社会保险人员:本人照片两张1寸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需单位提出申请并加盖公章和本人签字,需先在社保采集软件上登记个人信息,然后拷到U盘上带到社保中心 b.本市参加过社会保险人员:需持社会保险转移单或转移证明(此规定今年改成不用带了,但是如果是较长时间以前中断的可能还需要带),并带医疗手册办理续保手续,需填写《参保人员增加表》 这个业务是每月的2日至28日办理,有时间可能会提前到25日。 这些办好后就每月自动从银行上划账,一般在月初的5.6两日,这个根据公司在社保的排名位置,不太好掌握,如果较长假期会提前到月底就划走,所以最好每月底账上留好钱。 去社保办业务需要填写一些表格,网站上不一定都有,而且也不一定都会填,可以到社保中心领表现场填写,有不会的还可以问,所以一定记得去社保一定要带公章和社保登记证,如果有错的还可以改。一般社保中心都离公司不近,而且办事的人特多,这样以免来回跑和排队。 办理参保人员增加时,要先办医疗增加,再办四险增加。医疗增加后会给一个个人的医疗蓝本、条形码、打印在不干胶纸上的个人信息,把个人照片贴在不干胶纸相应的位置上,然后盖钢印(他们把钢印放在外边让自已盖)要同时盖在照片和不干胶纸上,三个月以后到北京银行取个人的医疗存折 社保还有一些业务是,人员减少(职工离职)、补缴(如果有中断的)、每年的3月核定工资基数等,可以到社保中心了解办理程序,这里说就太多了。

社保公积金办理流程

社保公积金等办理流程 员工社保办理 新进人员:(针对从未缴纳社保的人员) 第一步:给员工办理个人信息备案 本地人员:填写并提交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变更)表(盖公章) 外来人员:填写并提交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变更)表(盖公章)以及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盖公章) 手续办理地点:所在地就业促进中心 第二步:将填写好的资料送到就业促进中心备案,备案完成之后,带好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及公章,去社保中心办理员工的社保事宜即可。 第三步:网上系统录入(便利) 1、申请法人一证通并且设置密码,输入密码登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主经办平台,点击社会保险进入 2、点击缴费变更申报,出现的这一栏继续点击

3、未办理过社保的,但已经完成个人信息备案的,点击新进人员,输入身份证号码以及其他备案的资料,进行网上录入,农村户口请选择过渡,可以降低缴费标准,输入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 4、办理过社保的人员,点击转入人员(针对其他地方缴纳过社保的人员),输入身份证号码以及其他备案的资料,进行网上录入,输入完成后,同样点击提交即可 其余业务办理步骤同上。

离职人员:社保停缴,退工办理 第一步:填写单位退工证明书(盖公章一式4份)提交所在地就业促进中心; 第二步:完成退工后,网上办理社保转出(停缴)(每月5号-26号之间网上办理),或带好退工单到社保中心直接办理; (注:根据各地方社保缴纳形式不同,如果无法在网上完成社保缴纳,请去当地社保中心柜面办理) 公积金办理 已有公积金账号的员工: 第一步:查看账户的情况,是在原单位或者封存办; 第二部:填写转移通知书盖公章(从原单位或者封存办转入现公司账户) 第三部:填写汇缴清册(盖公章)、汇缴书;需要补缴的同时填写补缴清册盖公章,并提供转账支票(盖财务章) 公积金停缴,退工办理需要提交的资料: 1、填写封存清册,盖公章 2、退工单证明

住房公积金缴存操作流程

缴存办事指南 为推动我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促进政务公开,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制定本服务指南。 一、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与账户设立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 (一)办理要件 1.国家机关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事业单位出具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2.《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3.《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授权委托书》; 7.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二)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提供要件资料——管理局审核——银行柜员设立单位账户 二、职工个人账户设立 新设立单位应自办理开户登记之日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单位新录用职工的,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一)办理要件 1.新设立单位提供《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一式两联; 2.已缴存单位新录用职工的,提供《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两联; 3.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人数较多的另需提供电子文档。 (二)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指定银行网点开设个人账户 三、变更登记 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信息变更登记。 (一)办理单位信息变更所需材料: 1.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地址、经办人等发生变更时,单位提供相关变更文件、新证书(法人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证书副本)复印件(并

公积金办理流程和说明

公积金办理流程及说明 第一章公积金开户 一、单位登记应提供的材料 1.国家机关需出具单位设立批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填制的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单位登记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单位登记的程序: 1.单位经办人预先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单位登记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携带上述相关材料 到管理部办理登记手续。 2.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单位登记表》中单位信息项目填写是否准确完整、单位名称及代码与所提供 的资料是否一致、单位性质代码填写是否正确、单位证件号码是否准确无误、相关材料与表格填写是否相符、相关人员是否签字,审核《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填写是否准确完整,审核是否加盖单位公章、材料是否齐全及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 3.审核无误后,管理部接柜人员将《单位登记表》的有关信息录入归集系统。操作完成后,系统自动 为该单位生成单位登记号。单位登记号在系统内始终唯一,是单位在管理中心办理各项业务的标识4.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机制《单位登记表》一份,样式如下: 单位登记表 年月日 单位全称:

5.机制《单位登记表》经单位经办人核对无误后,管理部接柜人员盖章退单位经办人,并将单位登记 号手工标注在单位填制的《单位登记表》右上角处。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依据:(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0号令) (2)《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 ?表格下载:《单位登记表》 第二章住房公积金汇缴业务办理流程 一、汇缴方式 我们公司现已办理银行托收缴费,所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在每个月的一定时间处理托收业务,公司不必用支票或现金来缴付,节省了办理时间和精力。 二、网上系统操作方法 1.通过委托收款方式汇缴公积金。 单击“汇缴管理”-〉“托收汇缴”子菜单,显示托收汇缴界面,如图2-1所示。 图2-1 2.增员和减员 在此界面,变更处理功能即可操作增员和减员的业务,具体方法如下: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及办理流程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及办理流程 提取须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8、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第 2、3、4、7 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2、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四十五周岁、女职工年满四十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向管理中心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到建行网点领购《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现金(转账)支票》。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到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并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在《申请单》上加盖预留印鉴并出具《现金(转账)支票》。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建行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各区县职工到区县管理部申请)。 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乙方办理登记手续专用)》正本; 2、首付款收据或发票; 3、身份证。 购房时间以预售合同登记时间为准,配偶购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购买二手房含开发单位转入自管户的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房屋所有权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 3、《南京市存量房购买合同》(或《现售合同》); 4、身份证。 购房时间以交纳契税时间为准,配偶购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购买经济适用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复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单》; 2、《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或《南京市房屋买卖契约》(危旧房改造项目专用)); 3、《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4、付款收据或发票; 5、身份证; 6、结婚证; 7、户口簿; 8、公证书。 购房时间以买卖契约登记时间为准。 购买中低价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购买中低价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单》; 2、《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

社保及公积金办理流程

办理社保登记程序如下 (一)网上登记 新参保企业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点击首页“在线办事”项目,在“企业网上申报”一栏点击“新参保企业网上登记”→点击“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网上申请须知”页面上的“同意”→按要求录入登记信息→点击“申请登记”→再按要求录入登记信息→点击“保存”→点击“网上申报”→点击“打印登记表”→点击“打印申报表”→点击“首选项”→点击“横项”→点击“确定”→点击“打印”。 (二)登记时效 企业网上申报成功之日起(不含当日)5个工作日内需将打印好的《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及有关资料交到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登记手续,预期不办理的,系统将自动取消企业网上申报的数据。 (三)申报资料 1、企业 (1)《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单位签字并盖章);

(2)营业执照原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 (4)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证明或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 (5)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6)社保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社保审定后给开通公司网上操作系统和初始密码后,企业可为公司新员工参加社保了具体流程可按社保提供的资料操作完全即可。祝你顺利成功!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根据《暂行规定》办法第十一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 日内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专办员注册 登记。 1、公积金缴存登记所需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一份。 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一式两份。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一式三份。 4.不同性质的单位按照下列分类分别提交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国家机关: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 (2)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 (4)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5)民办非企业单位: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6)社会团体: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7)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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