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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期货投资基金

什么是期货投资基金

什么是期货投资基金

期货投资基金是一种专家理财的期货投资方式。据介绍,在国外,期货投资基金是共同基金的一种,是基金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1949年,美国诞生了世界上第一只期货投资基金。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其规模迅速壮大。据估计,到1999年,美国期货投资基金已远远超过500亿美元。目前,美国期货投资基金不仅成为一种重要投资工具,而且已成为机构投资组合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促进美国资本市场发展和繁荣美国期货市场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期货投资基金在欧洲、日本和澳大利亚等国家与地区也已步入快速发展阶段。

期货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客户需求

期货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客户需求分析 1、潜在客户类型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探索和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国期货市场已经逐渐开始不能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开展,正好能吸引广泛的市场潜在客户。 首先,以保值作为主要目标的产业客户将是期货资产管理业务的主力潜在客户。产业客户是期货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全国有数量巨大的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基于对原材料或产品价格的波动,他们都有套期保值的需求,然而事实上,由于专业套期保值和资产管理人才的缺乏,只有极少数企业参与期货市场。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开展可以凭借其专业性强、安全性高的优势,吸引渴盼已久的产业客户入场。 其次,各种机构将是期货资产管理业务的潜在客户之一,其中包括证券、保险、QFII、政府、银行以及企业年金、信托基金、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各类基金。由于政策原因,证券公司投资资金、保险资金和QFII等机构投资者无法参与期货市场。而资产管理业务的开展,将降低期货的风险系数,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金融体制的开放,上述这些机构都能以资产管理的方式进入期货市场。 此外,广大个人投资者也将是期货资产管理也的潜在客户之一。长久以来我国期货交易主体以广大中小散户为主,他们的投资技能和信息获取能力都十分有限,很多情况下都是盲目地跟风投资。而资产管理业务的开展,有专业的投资团队进行更理性的操盘,可以发挥期

货公司资金、技术、信息上的优势,在全面收集信息的基础上,运用专业的投资理论和技术,建立科学的投资组合,以低风险高收益吸引到个人投资者介入。而对于那些资金量小、投资经验缺乏甚至从未涉足期货市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等机构以资产管理的方式间接进入期货市场。 从我公司实际来看,所属的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旗下有多家涉及能源及有色金属行业的现货公司,由于缺乏专业的套期保值和资产管理人才,其对资产管理服务早已期盼已久,资产管理业务的开展将极大鼓舞这类产业客户的参与热情,并提升其整体抗风险能力。 2、具体资产管理需求 无论是产业客户、机构投资者,还是个人投资者,其投身于资本市场无外乎有两种目的:保值或增值。对于资产管理业务而言,投资者按照风险承受能力,可以分为保守型、稳健型、进取型,同样,他们的需求也可以按此分类。 对于产业客户而言,主要依靠期货市场来抵消原材料或者产品的价格波动,以维持现货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资产保值是其主要目的,表现为保守型策略。期货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可以为其推荐国内外期货市场,与其经营业务相关的标的物卖出或买入套保类产品对于机构投资者而言,其组成成分复杂,资金来源不同,对于风险的接受程度也不同,但一般作为投资的基金原则是最低的风险获取最大的收益,属于偏稳健性投资策略。期货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可以为其量身定做期现、跨期、跨市等套利类资产管理项目,以满足机构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办法.doc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 作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 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下文我就为大家找来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欢迎阅读!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规范市场行为,强化风险管控,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是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依法设立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 第三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相关销售机构不得违规销售资产管理计划,不得存在不适当宣传、误导欺诈投资者以及以任何方式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资产管理合同及销售材料中存在包含保本保收益内

涵的表述,如零风险、收益有保障、本金无忧等; (二)资产管理计划名称中含有"保本"字样; (三)与投资者私下签订回购协议或承诺函等文件,直接或间接承诺保本保收益; (四)向投资者口头或者通过短信、微信等各种方式承诺保本保收益; (五)向非合格投资者销售资产管理计划,明知投资者实质不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仍予以销售确认,或者通过拆分转让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或其收益权、为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提供短期借贷等方式,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 (六)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者人数超过200人,或者同一资产管理人为单一融资项目设立多个资产管理计划,变相突破投资者人数限制; (七)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布告、传单、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载体,向不特定对象宣传具体产品,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销售机构通过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官网、客户端等互联网媒介向已注册特定对象进行宣传推介的除外; (八)销售资产管理计划时,未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资产管理计划交易结构、当事各方权利义务条款、收益分配内容、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服务、关联交易情况等信息; (九)资产管理计划完成备案手续前参与股票公开或非公

推动发展我国期货投资基金的法制视角

推动发展我国期货投资基金的法制视角分析 □李大伟盖锐 【内容摘要】我国现代期货市场诞生二十多年来获得了巨大的发展,然而期货投资基金这一投资机制的缺失不仅不利于完善我国期货市场体系,而且从根本上也不利于我国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和规避风险功能的实现。本文基于法制的视角,分析了以“法制先行”这一策略推动发展我国期货投资基金的必要性,为以法制的力量推动发展我国的期货投资 基金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法制先行;期货投资基金;立法建议 【基金项目】本文为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加快期货立法对促进中国期货市场实现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研究”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李大伟,金陵科技学院商学院本科生;盖锐(通讯作者),金陵科技学院商学院教授 一、引言 期货投资基金又称为管理期货,是指由专业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一个金融衍生品行业,这些基金管理人被称为商品交易顾问(Commodity Trading Advisors,CTA),因此,在国内,期货投资基金又被称为CTA。CTA的职责是在市场上为投资者提供专业资金管理,交易的对象有实物商品和金融工具中的期货、期权和远期合约等。1949年,美国海登斯通证券公司的经纪人理查德·唐奇安创立了第一个公开发售的期货投资基金,成为期货投资基金的创始者。此后,期货投资基金以其成本低廉、规模经营、专家理财、投资科学和经营稳定的特点而得到快速发展,2011年,全球期货投资基金整体规模超过了2,500亿美元,加之期货的杠杆功能,其可以 再辅以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为遏制刑讯逼供上了“双保险”。 事实上,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自2002年起就开始在检察机关进行试点,并从2006年起在全国各级检察机关逐步推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指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每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对讯问全过程实施不间断的录音、录像。”这较之新刑诉法中的规定更为严格,一是不仅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要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对其他职务犯罪案件也要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二是录音与录像应当是同步进行的,而不是新刑诉法中所规定的录音或者录像。在新刑诉法的实施过程中应厘清二者的关系,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属于系统内部规定,对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要不与上位法相违背,就应当予以遵守。 四、控方证明证据的合法性 新刑诉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这是新刑诉法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的内容,明确了排除非法证据的责任应由控方承担。即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在被讯问的过程中受到了刑讯逼供、暴力或者威胁,违背自己的意愿进行了供述,其本身并不需要对此提出证据加以证明,反而控方要拿出证据证明所取得的证据是通过合法方式取得的。这使控方在进行调查取证的时候要更加谨言慎行,确保证据取得手段的合法性,防止刑讯逼供的发生;同时积极采取同步录音录像措施固定证据,一方面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翻供,另一方面也是对办案人员的保护,使其免受刑讯逼供的指控。 五、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权 新刑诉法为了加强对司法权的监督制约,完善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措施,在刑事诉讼的诸多方面规定了检察机关的监督权,在排除非法证据,遏制刑讯逼供方面也不例外。新刑诉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确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方面,任何人发现侦查人员在讯问过程中有刑讯逼供等非法收集证据现象的,都可以向人民检察院进行报案、控告、举报或者提供线索;另一方面,人民检察院应当充分行使法律监督权,进行调查核实,发现确实存在该情形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或启动司法程序,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新刑诉法为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遏制刑讯逼供机制。层层保障,环环相扣,充分体现了新刑诉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思想,同时也对司法机关提出了新的挑战,需要更加严格依法办案,防止因刑讯逼供引发的冤假错案再次发生。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黄土轩.浅谈我国刑讯逼供产生的原因及应对措施[J].法制与社会,2010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74 ·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合同指引最新版

附件1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合同指引 一、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 二、委托资产承诺书 三、期货公司资产管理合同必备条款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 为了使客户充分了解资产管理业务风险,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期货公司应制定《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揭示书》,向客户充分揭示参与资产管理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详细说明相关风险的含义、特征、可能引起的后果。《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揭示书》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提示客户在参与资产管理业务前,必须了解有关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业务特点、风险收益特征等内容,了解期货公司是否具有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试点资格,并认真听取期货公司对相关业务规则和资产管理合同内容的讲解。 二、提示客户在参与资产管理业务前,应综合考虑自身的资产与收入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确信自身有承担参与资产管理业务所面临投资风险和损失的能力,审慎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资产管理投资策略。 三、提示客户了解参与资产管理业务通常具有的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等。 四、提示客户应特别关注投资期货类品种具有的特定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保证金交易方式可能导致投资损失大于委托资产价值的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交易所暂停某合约的交易、修改交易规则或采取紧急措施等原因,导致未平仓合约可能无法平仓或现有持仓无法继续持有的风险。

五、提示客户合同虽然约定了一定的止损比例,但由于持仓品种价格可能持续向不利方向变动、持仓品种因市场剧烈波动导致不能平仓等原因,委托资产亏损存在超出该止损比例的风险。 六、提示客户参与资产管理业务的资产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期货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对客户作出取得最低收益或分担损失的承诺或担保。 七、提示客户无论参与资产管理业务是否获利,都需要按约支付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会对客户的账户权益产生影响。 八、提示客户委托期间,期货公司在一定条件下存在变更投资经理人选的可能,会对资产管理投资策略的执行产生影响。 九、提示客户期货公司既往的资产管理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期货公司介绍的预期收益仅供客户参考,不构成对委托资产可能收益的承诺或暗示。 十、提示客户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客户参与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所面临的全部风险和可能导致客户资产损失的所有因素。 十一、要求客户抄写以下内容:以上《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揭示书》的各项内容,本人/本单位已阅读并完全理解。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201605)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 (2016年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规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行为,结合目前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实际运行情况,按照“八条底线”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是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依法设立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 第三条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不得存在非公平交易、利益输送、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不得利用资产管理计划进行商业贿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交易价格严重偏离市场公允价格,损害投资者利益。不存在市场公允价格的投资标的,能够证明资产管理计划的交易目的、定价依据合理且在资产管理合同中有清晰约定,投资程序合规以及信息披露及时、充分的除外; (二)以利益输送为目的,与特定对象进行不正当交易,或在不同的资产管理计划账户之间转移收益或亏损; (三)以获取佣金或者其他不当利益为目的,使用资产管理计划资产进行不必要的交易; (四)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以及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五)利用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为资产管理人或第三方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相关服务机构支付不合理的费用; (六)违背风险收益相匹配原则,利用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向特定一个或多个劣后级投资者输送利益; (七)侵占、挪用投资者委托资产。 第四条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不得存在不适当宣传、违规销售资产管理计划、误导欺诈投资者以及以任何方式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资产管理计划名称中含有“保本”字样,资产管理合同及销售材料中存在包含保本保收益内涵的表述,如零风险、收益有保障、本

什么是期货资管

什么是期货资管 期货资管是期货资产管理业务的简称,是指期货公司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客户资产进行经营运作,为客户提供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的行为。期货公司开展期货资产管理业务需要达到证监会要求,获得证监会批准,并成立期货资产管理部。 期货公司作为期货资产管理人,可充分发挥自身的人才优势、IT优势、研发优势等为投资者做资产管理。期货公司资管业务可以投资于:期货、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但是从目前看,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主要投资于国内期货市场品种和固定收益类产品。未来随着人才储备和技术成熟可扩展至其他领域。 期货资产管理业务中,期货资产管理部门可进行产品设计、资金融通、市值管理、投资风控、清算托管、绩效评估等服务,并可作为期货衍生品交易平台、提供量化交易相关服务。而目前期货管理初期主要是针对单一个人和机构投资者,进行“一对一”的资产管理,其资产管理规模要求500万以上。而主要投资于期货市场,其产品主要是一些单边交易和对冲套利类产品,包括日内或单边程序化交易,宏观对冲型、基差交易型、月间套利型策略等。但是随着期货资产管理业务的成熟,发行产品逐步转向“一对多”业务。 在期货资产管理操作中,期货公司资产管理部一方面可以直接聘请有经验,操作业绩佳的交易员为客户进行资产管理。另一方面,期货公司可以作为资产管理平台,寻求专业的投机者或投机机构作为期货公司的投资顾问,合作发行资产管理基金产品。而专业的投机者或投机机构也可作为产品的直接参与者进行认购,分享投资收益。 在期货资产管理产品中,单一型资产管理产品中,资产委托方作为资产管理出资人,承担产品账户波动带来的风险,享受其大部分利润,期货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收取适当的资产管理费用后,可根据产品盈利后获得小部分利润。在结构型资产管理产品中,出资方根据其承担的风险不同可以分为优先方和劣后方,优先方出资后不承担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但仅仅享受产品盈利后部分收益。而列后方需承担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全部风险,享受产品盈利后大部分收益。其中劣后方出资资金大部分为期货公司合作的投顾。根据市场发展,目前“一对多”、多样化的结构性产品也在孕育之中。 因此可见,期货资产管理业务对整个期货公司的水平提升将有很大的意义;从期货行业来看,优秀的期货公司能通过资管业务带来利润,从而实现差异化竞争,提升整个行业的竞争质量。 文章来源:银河期货北京营业部https://www.wendangku.net/doc/7911036481.html,

如何发展期货投资基金

如何发展期货投资基金 一、国外期货投资基金的产生与发展 期货投资基金是指通过集资,以专业投资机构为主体进行期货投资交易,投资者承担风险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一种投资工具,其投资对象包括调期、互换、期权、权证以及商品指数等衍生工具。期货投资基金的具体运作与证券投资基金相类似,具有规模经营,降低成本;组合投资,风险分散,专家理财,投资科学;专门保管,安全性高;经营稳定,收益可观等特点。另外,期货投资基金还具有期货交易与投资基金的双重特性,是投资者介入期货市场的重要桥梁。在国外成熟的期货市场,期货基金分为公募期货基金、私募期货基金和管理期货三类。 1949年,美国海登斯通证券公司的经纪人理查德·道前(Richard Donchian)建立了第一个公开发售的期货基金 (Managed Commodity Fund Futures Inc.),成为世界上第一只真正意义上的期货投资基金。但直到60~70年代,期货投资基金才开始真正引起人们的兴趣,当时的投资者主要是小资金客户。1975年,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成立,监管期货投资基金经理(CPO)和商品交易顾问(CTA)的活动;80年代,期货品种由农产品发展到债券、货币、指数等金融领域,期货投资基金在资产的风险管理与运作方面的作用日趋重要。随着现代投资组合理论的诞生和投资技术的不断变化,期货投资基金规模迅速扩大。据统计,到1999年,美国期货投资基金的市场份额已由1988年的60亿美元增加到500亿美元。根据美国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的资

料,至2000年9月,美国共有基金经理(CPO)1416个,交易顾问(CTA)935个。目前,美国期货投资基金不仅成为期货市场上的主要投资工具,而且已成为机构投资组合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在繁荣美国期货市场及促进美国资本市场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样,期货投资基金在欧洲、日本和澳大利亚等国家与地区已步入陕速发展阶段。 二、国内发展期货投资基金的迫切性 中国期货市场经过几年的治理整顿,规范化程度已经大大提高,进入了稳步发展的新阶段。今年以来国内期货市场发展形势良好,交易规模增加迅速,截至到2006年6月,全国期货交易量累计达到212,569,166手,比去年同期增长了41.48%,成交金额达到100971.5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59.43%。虽然交易增长迅速,但一些制约期货市场发展的问题却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例如,市场规模小、所覆盖的行业少,流动性差,交易主体比较单一,以“散户投资”为主的问题仍然存在,导致期货市场的功能不能充分发挥。目前,我国期货市场迫切需要发展期货投资基金,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改善期货市场投资主体结构,培育机构投资者的迫切需要 我国期货市场与发达国家期货市场在成熟程度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别,特别是投资结构迥异,以“散户投资”为主的国内期货市场与以“机构投资”为主的国外期货市场形成鲜明的对比。这些散户投资者由于在知识、经验、资金规模,技术手段、信息、投资成本、交易渠道和心理素质等方面受到限制,在投资活动中处于劣势,极易成为市场的牺牲品,这将会对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产生较大负面影响。要想

期货公司单一客户委托资产管理业务工作指引(含附件1)

期货公司单一客户委托资产管理业务工作指引 第一条为推进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规范开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期货公司接受单一客户委托,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通过专门账户管理客户委托资产的活动,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客户应当以真实身份参与资产管理业务,委托资产的来源、用途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客户应当在资产管理合同中对此作出明确承诺。客户未作承诺,或者期货公司明知客户身份不真实、委托资产来源或者用途不合法,期货公司不得为其办理资产管理业务。 期货公司发现客户委托资产涉嫌洗钱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相关规定履行报告义务。 第四条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由期货公司与客户通过合同约定,不得超出《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规定的范围,并且应当与客户的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以及期货公司的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相匹配。 第五条根据期货公司与客户的约定,委托资产仅限于投资期货

类品种的,期货公司应当按照期货市场开户管理规定及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公司(以下简称监控中心)的操作要求为客户开立期货资产管理账户,申请交易编码。客户资产管理账户交易编码应当与其经纪业务账户交易编码严格区分。 期货公司与客户应当按照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有关规定及监控中心的操作要求办理委托资产的汇入、追加、提取和清退。第六条根据期货公司与客户的约定,委托资产投资范围包含除期货外的其他投资品种的,期货公司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与客户、资产托管机构签订单一客户委托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客户、期货公司、资产托管机构的权利义务。 客户委托资产应当交由具有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托管机构托管。资产托管机构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履行安全保管客户委托资产、办理资金收付事项、监督期货公司投资行为等职责。 第七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非期货类品种的,期货公司应当自开立非期货类投资账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过保证金存管数据文件向监控中心备案。开户备案前,期货公司不得开展相关市场的投资交易活动。 第八条期货公司经与客户协商一致,应当在资产管理合同中写明用于办理委托资产汇入、追加、提取和清退的银行账户(以下简称资管结算账户)。该资管结算账户应当与客户的期货结算账

期货投资基金与我国期货市场发展

期货投资基金与我国期货 市场发展 摘要期货投资基金(FuturesFund)是一种专家理财的期货投资方式它不但可使投资者享受到专业化管理和规模经营的好处而且可以有效防止期市风险波及到社会有利于期市稳定和社会安定随着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我国已实现了发展期货投资基金所需的市场容量条件、规范性条件和人才准备后发优势、民间资金充足和投资者入市动机为现阶段发展我国期货投资基金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有利条件发展我国期货投资基金对我国证券与期货市场的发展与完善有着突出的现实意义关键词期货投资基金;风险控制;金融创新一、期货投资基金的产生与发展1868年英国成立“海外及殖民地政府信托基金”这是世界上第一只投资基金在此之后尤其是随着战后全球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投资基金在美国、西欧、日本等西方国家取得巨大成功成为世界金融市场上最流行的投资工具之一据统计到1999年底全球各类基金达23万亿美元其中美国约有16000只投资基金资产达13万亿美元全美有47%的家庭近8000万人持有基金股份在美国资本市场上基金、银行、保险三分天下而早在1994年基金的资产就已经超过了商业银行在各种投资基金中共同基金占很大一部分有资料显示

截止2000年5月全球共同基金10.4万亿美元其中美国有共同基金7791个434家基金管理公司资产总额约6.9万亿美元期货投资基金作为共同基金的一种是基金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期货的蓬勃发展随着现代投资组合理论和技术的进步大型机构投资者和投资组合经理人开始运用期货投资基金使期货投资基金得到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1988年美国期货投资基金的规模为60亿美元到1996年就增加到300亿美元年平均增长率高达50%.从20世纪80年代起EastmanKodak、Alcoa、Amoco等大公司就已经开始把部分养老金投资于期货投资基金到1993年美国200家最大的养老基金中约有一半涉足衍生品市场这表明期货投资基金受到机构投资者的普遍欢迎有很好的发展前景目前期货投资基金主要集中在美国市场但欧洲、日本和澳大利亚等国家与地区已步入快速发展轨道期货投资基金的出现是资本市场风险管理的需要是推动期货市场进一步稳定发展的重要步骤之一期货投资基金的顺利发展除了要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之外(如法规制度健全)还必须具备以下两个基本要求一是期货市场基础要好期货市场无论从规模和规范性方面均需符合一定要求;其二市场投资者主观上要有利用基金回避风险的动机和需求随着市场风险的不断增大许多企业急需利用期货市场来套期保值和回避风险但苦于企业缺乏专业人才不敢贸然入市或因操作不当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企业很希望有

期货资产管理理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规范、高效、专业的资产管理投资业务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产管理投资业务必须遵循合规、稳健、审慎的运营原则,坚持公平交易,避免利益冲突,禁止利益输送,以专业化投资管理塑造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品牌。 第三条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相关规定。 第二章投资决策流程 第四条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采取层次分明、职责明确的二级管理体制:一级管理指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决策委员会的重大决策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公司经理层的日常运营管理。 第五条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决策委员会”)根据公司的授权,以及相关监管指标和风控指标等确定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可承受的风险限额,审议资产管理业务产品与规模和产品运营期间的重大事项,产品的资产配置方案、评估重大风险等。 资产管理业务决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职责、人员构成、工作方式等详见《混沌天成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决策委员会工作办法》。 第六条经理层职责 (一)拟定资产管理业务的基本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 (二)设计资产管理业务的相关产品; (三)组织开展产品的营销工作; (四)按照资产管理业务的决策流程,负责产品的投资运作; (五)研究、开发、培育资产管理业务新产品,制定新业务的研究计划、业务拓展计划等,并负责组织实施; (六)依照相关规定向监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第七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决策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公司总经理召集并主持会议。特殊情况下,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八条资产管理投资业务实行投资经理制度,每个产品指定一名投资经理为负责人,从事具体投资管理工作。 第九条投资经理拟定的资产配置方案、投资操作方案等,要经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决策会议审批。 第十条投资决策的内容 资产管理投资决策的内容分为:资产配置方案、投资操作方案。 资产配置方案为资金配置计划及重点投资品种、合约的确定,投资操作方案指在对基本面、市场趋势等方面研究基础上拟定的针对具体投资品种进行投资的操作方案,由投资经理拟定并执行。 (一)资产配置方案主要内容 1、对市场未来趋势的判断及其依据; 2、现有资产在股票、期货、债券、现金等方面的配置比例; 3、现有期货资产在趋势投机头寸、套利头寸的配置; 4、潜在风险因素分析及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二)投资操作方案主要内容 1、投资对象; 2、买入、卖出或开、平仓以及止损价位的选择; 3、投资组合规模、盈利预期; 4、交易风险评估。 第十一条决策委员会审核通过的资产配置方案、投资操作方案,还需要经过总公司混沌投资审批。 第三章权限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实行分级授权管理。决策委员会根据公司的授权,审核确定产品规模及是否投入运营等,监督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总体运作状况,评估业务运行风险等。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实行投资经理制度,公司在决策授权委员会授权范围内对投资经理授权,投资经理负责产品的日常投资运作。 超越自身权限范围的授权无效。 第十三条若市场或所投资商品品种的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需对投资方案作

基金对商品期货投资的策略研究

基金对商品期货投资的策略研究 伴随着美元的持续贬值和全球泛围内基础原材料、农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各类投资基金开始大举进入商品市场,以对冲通货膨胀风险和增强整体投资组合的有效性。历史数据表明,商品价格与通货膨胀具有正的相关性,与股票、债券价格具有负的相关性。近年来,受高投资回报率的示范效应吸引,进入国际商品期货市场的各类基金规模越来越大,基金对大宗商品市场走势的影响也越来越深远。 基金的大量参与,导致全球石油、有色金属、农产品等大宗商品价格出现了巨幅波动,并对中国国内相关市场带来了很大影响。因此,分析基金在国际商品市场中交易策略和交易方式,不仅对参与国际商品期货市场的相关企业十分必要,对国内金融机构、相关行业分析大宗商品及与其连动的金融产品的变化趋势也有着现实的意义。 目前进入商品市场的基金种类主要包括CTA(商品交易顾问)基金、对冲基金及指数基金。其中,CTA基金是始终活跃在商品市场的技术性基金,其目前总规模在1000亿美元左右,擅长波段操作;对冲基金总规模8500亿美元,擅长中长期运作;指数基金对于各种金融市场指数进行投资,包括投资于大宗商品期货市场。本文主要介绍专门投资于商品期货市场的CTA基金和近年来增长较快的商品指数基金。 一、CTA(商品交易顾问)基金 (一)、CTA 的基本特点 CTA 的产生源于管理期货的发展。1949 年世界上第一个有记载的对冲基金在美国产生,CTA 也基本是在同时期产生并逐步发展起来。在CTA 中有80 %的投资者属于富有的个人投资者;余下的20 %属于机构投资者,如养老基金、保险基金和各类基金会。与对冲基金不同,CTA 通常只在期货市场上操作,并广泛地运用资金杠杆,但他们不会使用信用工具,即他们会根据要进行的期货交易向交易所缴存初始保证金和变动保证金,而不是通过银行借贷方式进一步放大资金杠杆比率。 (二)、CTA 商品基金的主要类型 按照交易方法的不同,CTA基金又分为系统化交易基金和非系统化交易基金,当然,也有两者兼备的。系统化交易类型的CTA基金是通过在基本和技术分析中导入数量模型,并根据数量模型产生的买或卖的信号进行投资决策;纯粹的系统化交易是完全依靠于计算机的复杂、快速、有效的运算而完成的,商品交易顾问(CTA)的任务则是建立模型或调整模型参数,使得模型跟上金融市场的发展变化。非系统化交易的CTA基金,或称为随意型交易商(Discretionary traders),他们的投资策略一般建立在基本分析或者关键经济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因为经验对于随意型CTA基金显得至关重要,所以,他们一般只专注于某个他们熟悉的特殊或相关的市场领域。 另外,所有CTA基金运用的交易策略基本上又可分为两类:趋势交易策略和反趋势交易策略。趋势交易策略是目前CTA基金运用最广泛的一种交易策略。趋势交易CTA基金通过运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开户操作指引

附件2: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开户操作指引 为进一步明确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以下简称资管业务)开户要求,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监管规则以及《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等行业自律规则,制定本指引。本指引适用于期货公司单一客户资管业务和特定多个客户资管业务。 一、各类账户和编码的开立及分配规则 (一)期货公司内部资金账户 对于单一客户资管业务,同一客户(或客户分户管理资产)在同一家期货公司只能开立一个资管业务账户,对应一个资管业务内部资金账户。客户可以在同一家期货公司同时成为经纪业务客户和资管业务客户,期货公司应当为该客户(或客户分户管理资产)的经纪业务和资管业务分配不同的内部资金账户。 对于特定多个客户资管业务,期货公司应当为不同的资产管理计划(以基金业协会备案号为划分依据,一个备案号对应一个资产管理计划)开立不同的资管业务账户,对应不同的资管业务内部资金账户。 (二)交易所客户号和监控中心统一开户编码 对于单一客户资管业务,各期货交易所和监控中心应当为同

一客户(或客户分户管理资产)的经纪业务和资管业务分别分配不同的客户号和统一开户编码;为同一客户(或客户分户管理资产)在不同期货公司的资管业务分别分配不同的客户号和统一开户编码,并能够维护上述客户号和统一开户编码之间的关联关系。 对于特定多个客户资管业务,各期货交易所和监控中心应当为期货公司不同的资产管理计划分配不同的客户号和统一开户编码,并能够维护这些客户号和统一开户编码之间的关联关系。 (三)与期货公司资管业务相关的银行账户 1.资管结算账户:根据监管要求,单一客户资管业务合同中应当写明资管结算账户。对于未在资产托管机构办理资产托管的单一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资管结算账户为客户开立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的、用于向期货公司保证金账户办理委托资产汇入、追加、提取和清退的银行账户。对于在资产托管机构办理资产托管的单一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资管结算账户为客户向资管托管账户办理委托资产汇入、追加、提取和清退的银行账户。 2.资管托管账户: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及资管合同没有另行约定财产管理方式的单一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应当在资产托管机构办理资产托管,开立资管托管账户,该账户管理人为期货公司。委托资产投资于期货类品种的,需通过该账户将委托资产转入期货公司保证金账户。 3.资金中转账户:当资管托管账户开立在非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时,需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立资金中转账户,资管托管 - 2 -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开展,保护客户合法权益,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国期货业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期货公司及其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非公开募集资金或者接受财产委托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并担任资产管理人,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进行投资活动,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期货公司及子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包括为单一客户办理资产管理业务和为特定多个客户办理资产管理业务。 第四条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恪守职责,履行谨慎勤勉的义务,保护资产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资产委托人应当独立承担投资风险,确保投资资金来源合法,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 第五条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协会的自律规则,对期货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进行自律管理。 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应当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 第六条协会对期货公司及子公司的自律管理接受中国证监会的指导和监督,并与相关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建立监管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 第二章登记备案 第七条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向协会履行登记手续。 第八条期货公司申请登记期货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登记时期货公司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二)申请日前6个月的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

期货投资基金研究

中国期货业协会2001年重点课题―― 期货投资基金研究 课题承担单位: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 课题合作单位:深圳金牛期货经纪公司 课题负责人:胡俞越 课题组主要成员:严金明 高扬 乔林建 杨亚杰 裴勇 梁喆 崔景士 黎亮 一、期货投资基金概念的界定 什么是期货投资基金,这是我们进行期货投资基金研究首先面临的问题。为了给期货投资基金下一个明确的概念,我们有必要先对共同基金(Mutual Fund)和对冲基金(Hedge Fund)进行一定研究,因为期货投资基金同这两种基金形式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且通过对共同基金和对冲基金的了解,我们才可以从概念上更清晰的认识期货投资基金。 共同基金是指主要投资于传统的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的一类基金,具体又可细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四类。就美国目前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的共同基金采取开放式公司型的形式。从操作策略上来看,共同基金往往采取“买且持有”(buy and hold)的策略,通常不主动持有空头头寸,即使购买少量的衍生品工具其目的也在于规避风险,而且它几乎不使用信贷杠杆等金融放大工具,在操作上保守稳健,目的在于取得长期稳定的低风险收益。共同基金是投资基金中历史最长,规模最大的一类基金,不论在资产总值、基金只数还是投资者数量上都占绝对优势。截至2000年,美国共有共同基金8000多只,资产总值6.8万亿美元。 对冲基金也是一种投资基金,其区别于共同基金在于它具备以下特点:1.从投资领域来看除了投资于传统的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之外,它还大量投资于金融衍生品期货和期权市场。2.从投资策略来看大量运用卖空机制并且大量使用信贷杠杆进行高于自己本金数倍甚至数十倍的高风险投机操作。3.从组织形式上来看往往采取私募合伙的形式,监管最松,运作最不透明,操作最为灵活。对冲基金(Hedge Fund)的名称中的“Hedge”一词即有“保护”之意,即为防止损失而两面下注,最终使风险相互对冲。成立对冲基金,其本意就是想要通过买空卖空以及多头交易方式最大限度地避免和降低金融市场的风险,提高投资的保险率,但由于低风险带不来高收益,华尔街的一些金融冒险家们逐渐以对冲基基金的名义大肆进行投机交易活动,从而使对冲基金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已不像其名

国外期货投资基金发展

国外期货投资基金发展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推动,期货市场的发展也在悄然加速,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成立和股指期货的推出已成为不争的事实。随着期货市场交易品种的丰富,市场对资金的需求也必然增大。本文正是在这种背景下阐述了我国发展期货投资基金的迫切性和有利条件,并在借鉴国外期货投资基金发展的先进经验和分析我国具体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发展期货投资基金的战略构想。 一、国外期货投资基金的产生与发展 期货投资基金是指通过集资,以专业投资机构为主体实行期货投资交易,投资者承担风险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一种投资工具,其投资对象包括调期、互换、期权、权证以及商品指数等衍生工具。期货投资基金的具体运作与证券投资基金相类似,具有规模经营,降低成本;组合投资,风险分散;专家理财,投资科学;专门保管,安全性高;经营稳定,收益可观等特点。另外,期货投资基金还具有期货交易与投资基金的双重特性,是投资者介入期货市场的重要桥梁。在国外成熟的期货市场,期货基金分为公募期货基金、私募期货基金和管理期货三类。 1949年,美国海登斯通证券公司的经纪人理查德?道前(RichardDonchian)建立于第一个公开发售的期货基金(ManagedCommodityFundFuturesInc.),成为世界上第一只真正意义上的期货投资基金。直到60-70年代,期货投资基金才开始真正引起人们的兴趣,当时的投资者主要是小资金客户。1975年,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成立,监管期货投资基金经理(CPO)和商品交易顾问(CTA)的活动。80年代,期货品种由农产品发展到债券、货币、指数等金融领域,期货投资基金在资产的风险管理与运作方面的作用日趋重要。随着现代投资组合理论的诞生和投资技术的持续变化,期货投资基金规模迅速扩大。据统计,到1999年,美国期货投资基金的市场份额已由1988年的60亿美元增加到500亿美元。根据美国期货交易委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2016〕13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6〕13号 现公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自2016年7月18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6年7月14日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 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规范市场行为,强化风险管控,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是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依法设立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 第三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相关销售机构不得违规销售资产管理计划,不得存在不适当宣传、误导欺诈投资者以及以任何方式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资产管理合同及销售材料中存在包含保本保收益内涵的表述,如零风险、收益有保障、本金无忧等; (二)资产管理计划名称中含有“保本”字样;

(三)与投资者私下签订回购协议或承诺函等文件,直接或间接承诺保本保收益; (四)向投资者口头或者通过短信、微信等各种方式承诺保本保收益; (五)向非合格投资者销售资产管理计划,明知投资者实质不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仍予以销售确认,或者通过拆分转让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或其收益权、为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提供短期借贷等方式,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 (六)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者人数超过200人,或者同一资产管理人为单一融资项目设立多个资产管理计划,变相突破投资者人数限制; (七)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布告、传单、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载体,向不特定对象宣传具体产品,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销售机构通过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官网、客户端等互联网媒介向已注册特定对象进行宣传推介的除外; (八)销售资产管理计划时,未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资产管理计划交易结构、当事各方权利义务条款、收益分配内容、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服务、关联交易情况等信息; (九)资产管理计划完成备案手续前参与股票公开或非公开发行; (十)向投资者宣传资产管理计划预期收益率; (十一)夸大或者片面宣传产品,夸大或者片面宣传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及其管理的产品、投资经理等的过往业绩,未充分揭示产品风险,投资者认购资产管理计划时未签订风险揭示书和资产管理合同。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期货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以下简称资管子公司)的行为及资管子公司的业务行为,根据《公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章程》、《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资管子公司是指期货公司依法设立的,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 第三条期货公司设立资管子公司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的财务实力和管理能力,全面评估论证,合理审慎决策。 第四条期货公司设立资管子公司实行事后备案管理。----与证券,基金子公司设置程序存在差异,不知道是否还属于银监会代销规定中认可的持牌机构。 第五条资管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应当遵守《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管理规则》及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规定。--提及私募办法,意味着期货资管业务仍属于非公开募集基金范畴,但第一条立法依据中却没有列举《证券投资基金法》,令人不解。 第六条资管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建立健全合规与风险控制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保护资产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资管子公司工作人员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履行勤勉义务。 第七条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资管子公司进行自律管理。 第八条协会对资管子公司的自律管理接受中国证监会的指导和监督,并与相关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建立监管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 第二章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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