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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管员工变动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管员工变动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管辞职并补选董事、聘任

总经理、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20日收到邓鹏飞先生、裴佃飞先生、汪晓玲女士的致辞函.邓鹏飞先生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裴佃飞先生因工

作岗位变化和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

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汪晓

玲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邓鹏飞先生、裴佃飞先生、汪晓玲女士的辞职函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邓鹏飞先生、裴佃飞先生、汪晓玲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他们所负责的工作已经进行了稳妥交接,辞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和经营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对邓鹏飞先生、裴佃飞先生、汪晓玲女士在任职期

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4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总

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补选王立君先生、孙佑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请下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聘任王立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孙佑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高管层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经审核以上人员任职资格合法,以上提案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附件: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聘任总经理、财务总监简历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2日

附件:

1、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聘任总经理、财务总监

王立君,男,汉族,1968年9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城金矿采矿车间采矿助理工程师、

采矿车间副主任、主任、矿长助理、副矿长、矿长兼党委书记、山

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兼党委

书记.

孙佑民,男,汉族,1971年9月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山东省物资局基建物资总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副部长,天同证券公司济宁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天同证券经纪业务总部

机构管理部经理、计划财务部经理助理,山东黄金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山金矿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山东黄金地产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

2014年1月22日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证券代码:600547公告编号:临2014—003

2、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传真方式逐项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全票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收购福建省政和县源鑫矿业有限

公司10.31%股权的议案》

公司决定以人民币陆仟贰佰捌拾万元(¥62,800,000.00)收购公司控股80%股权的子公司福建省政和县源鑫矿业有限公司(下称

“源鑫矿业”)的自然人股东范顺生和法人股东福州东鑫矿业技术

有限公司(下称“东鑫公司”)转让的合计源鑫矿业10.31%股权.

源鑫矿业全称福建省政和县源鑫矿业有限公司,其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号为:350725100003114,注册地在福建省政和县石屯镇际下村,注册资本为54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多金、银开采加工、销

售(采矿许可证有效经营期限至2029年6月2日止).源鑫矿业拥

有一个采矿权和一个探矿权.2012年10月29日公司收购源鑫矿业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权合计80%后,源鑫矿业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持股情况:自然人范顺生持股比例为6%;东鑫公司持股比

例为4.31%;自然人林容彬持股比例为3%;自然人钟杭生持股比例

为4.19%;自然人黄润明持股比例为 2.5%.

自然人范顺生在本次交易中转让其持有的6%股权,福州东鑫矿业技术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转让其持有的 4.31%股权,合计交易标的股权为源鑫矿业的10.31%.

本次股权转让,公司聘请了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对

源鑫矿业资产和经营业绩以2013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评估和审计,并出具了相关《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按照基准日的

评估结果,源鑫矿业于2013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61,393.38万元,故10.31%的股权价值为6,329.65万元;最终双方

协商交易价格定为6,280.00万元.

本次协议的签署日期:2014年1月22日

交易结算方式:股权转让价款分三期支付:

(1)协议签署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定金12,560,000.00元(大写壹仟贰佰伍拾陆万元)并于源鑫矿业就本次股权转让办妥工商变更

登记之日起转为股权转让价款;

(2)源鑫矿业就本次股权转让办妥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的10日内,再支付47,100,000.00元(大写肆仟柒佰壹拾万元);

(3)留5%股权转让价款作为风险抵押金在按照协议规定扣除不可

预见之费用(若有)后支付.

股权转让协议于签署日起生效.

二、全票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邓鹏飞、裴佃飞、汪晓玲辞职的

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接受邓鹏飞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请求;根据工作

岗位变化和工作需要,接受裴佃飞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常

务副总经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请

求;接受汪晓玲女士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的请求.

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其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与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悖

的情况,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三、全票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补选王立君先生、

孙佑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请下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四、全票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王立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孙佑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高管层届满.

上述三、四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经审核以上人员任职资格合法,以上提案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管

辞职并补选董事、聘任总经理、财务总监的公告》.(临2014-004号)

五、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停止执行《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和《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医疗

保险实施方案》的议案

2011年12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通过了《山

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山东黄金矿

业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年金实施方案”).根据方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在2011年度提取职工补充养老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共计 1.01亿元.

截止2013年底,年金实施方案仍未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文件,按照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停止执行上述方案.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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