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
使用登记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年月日
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制
填写说明
1、申请单位:即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填写全称,并且名称与公章必须一致。
2、设备名称:按规范名称填写,即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3、规格型号:应与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标注一致。
4、产权属性:填写自用、租赁。
5、设备使用人员情况:包括设备操作驾驶工和起重司索信号工。
6、申请单位应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请表;
(2)安装验收资料;
(3)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5)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使用登记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其中,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应当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资料复印件应当加盖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公章,使用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7、使用登记编号由备案登记机关统一编号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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