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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GB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GB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说明

第2章GB/T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一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计数抽样打算 GB2828.1-2003属于计数调整型抽样标准,它与国际标准ISO 2859-1:1999相对应,有严密的数学理论基础和广泛的应用范围,要紧适用于连续批的检验;(当认真考虑抽样方案的抽查特性曲线时,也能够用于孤立批的检验)。所谓调整型抽样方案是指在产品质量正常的情况下,采纳正常抽样方案进行检验;而当产品质量变坏或生产不稳定时,则换用一个严一些的抽样方案,以使存伪的概率小些;而当产品质量比所要求质量好且稳定时,则可换用一个宽些的抽样方案,使抽检样品数量减少,又能够节约检验的费用。因此,当产品的批量确定,且对产品质量提出要求以后,就可采纳GB/T 2828中规定的抽样方案。该方案要紧用于来自同一来源连续批的检验。在这种情况下,通过转换规划,从正常检验转向加严检验,或从正常检验转向放宽检验。应特不指出:抽样方案与转移规则必须一起使用。通过使用一个由AQL确定的系列抽样方案(抽样打算),可将通过产品的平均不合格品率操纵在事先规定的那个AQL值下。

第1节抽样方案的检索 1.1 一次抽样方案的检索方法 1.1.1 规定质量指标,接收质量限(AQL) 由生产方和使用方协商确定接收质量限(AQL),那个地点的生产方和使用方是广义的,也能够是供货方和订货方,下道工序是上道工序的使用方。 1.1.2 规定检验水平(IL) 由给定的检验水平IL和批量N查表2-1(GB/T2828表1 ),找到样本量字码;依照查到的样本量字码和接收质量限AQL,按照指定的抽样方案类型,在GB/T 2828表 2ABC~表4ABC检索抽样方案。从表2-2(GB/T2828表 2A)中检索出的是一次正常抽样方案,从GB2828表2B中检索出的是一次加严抽样方案,从GB2828表2C中检索出的是一次放宽抽样方案。一次抽样方案的一般表达式为:(n; A c , R e) 例如:当1201≤N≤3200, 接收质量限AQL=2.5, 检验水平IL为S-1水平常,其抽样方案系统为:一次正常抽样方案N (5;0,1);一次加严抽样方案T (8;0,1);一次放宽抽样方案R (2;0,1)

抽样检验方法

抽样检验方法 1 、抽样检验的来源 2 、抽样检验的定义 3 、抽样检验的分类 4 、抽样检验和全检的区别 5 、抽样检验的基本概念 6 、计数调整型抽样方案简介 7 、一次正常抽样方案使用简介 附录一、样本大小字码表 附录二、一次正常抽样方案表 1.抽样检验的来源 二次世界大战刚开始时,美国迫切需要把平时产业转变成战时产业,造成了大量的军需品的生产和检验,但当时检查员又非常缺乏,同时军需品不可能进行全检,故不得不采取经济又适用的抽检方法,在此背景之下就产生了抽样检验标准: MIL —STD —105A 。 (1945年产生,1950年正式发布) 2.抽样检验的定义 从群体中,随机抽出一定数量的样本,经过检验、试验或测量以后,以其结果与判定基准作比较,然后利用统计方法,判定此群体是合格还是不合格的检验过程,称之为抽样检验。 3.抽样检验的分类 按抽样检验的方式可分为如下四类: 一、标准型抽样检验 是在同时考虑生产方和顾客风险的情况下,对孤立批所进行的一种抽案,以判断群体的合格与不合格为目的。 二、挑选型抽样检验 对按一定抽样方案拒收的产品,不是一退了之,而是对不合格批采取全数检验,退全检后的不良品并要求退换。 三、调整型抽样检验 根据以往交验批的信息,按一定的转换规则,对检验方案的宽严程度进行调整的一种抽样 不良品 X >C 拒收 X ≦C 允收

方案。适用于连续生产批的检验,一般分为:(1)正常检验; (2)加严检验; (3)放宽检验。 四、链式抽样检验 从检验批中抽出很小的样本,并规定样本中不允许有不合格。适用于费用高、批量小及客观条件不允许抽取较多产品的情况。 4.抽样检验和全检的区别 一、抽样检验和全检的适用场合 抽样检验并非任何场合都适用,有些可以做抽样检验,有些必须进行全检。这主要依据检验群体的性质、数量、体积大小或检验所产生的经费或者检验方式而定。但全检不一定就比抽检好。 (1) 适用于抽样检验的场合 ——属于破坏性试验,如材料强度。 ——检验群体数量非常多,如螺丝。 ——检验群体体积非常大,如原棉。 ——产品属于连续的物品,如纱绒。 (2) 适用于全数检验的场合 ——检验很快,且费用少,如灯泡点火检验。 ——产品必须全数良品,如手表、照像机等。 ——产品中只要有少许不良品,就会严重影响人身或财产安。 全,如高压气筒。 二、抽样检验与全检的优劣比较 (1) 优点 ——抽检费用远比全检少。 ——抽检数少,可较详细。 ——判断为不合格则全批退货,可加强供货商的质量管理。 (2) 缺点 ——虽然判定为合格,也难免存在一些不良品。 ——可能把不合格批误判为合格批,也可能把合格批误判为 不合格批。 5.抽样检验的基本概念 一、检验群体(N) 、检验批(Lot) 一般来说,一个生产批即为一个检验批。但若批量很大、连续生产、周期较长,且过程在受控状态下,可以将一个生产批分成若干检验批,但一个检验批不可能包含多个生产批,也不能随意组合检验批。 二、单位产品 通常将用来检验群体中的每个样品单位称为“单位产品”,对大多数产品而言,一个产品就是一个单位产品,但对流程性材料,以其包装容器为一个单位产品,对纺织品则以长度(米、匹等)为单位产品。 三、单位产品质量 质量特性可分为计量型和计数型两种。计量型特性是可通过测量仪器测试的,如轴承的尺寸、钢的含碳量等。计数型特性是离散的,如铸件的汽孔数、纺织品上的疵点数等。 四、样本(n) 从群体(检验批)中随机抽取部份的单位产品称之为样本。 五、合格判定数(C) 作为判定群体是否合格的基准不良数称为合格判定数。 六、缺点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张勇 2014年12月31日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抽样检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依法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建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库,定期研究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完善并督促落实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承检机构进行监督评价,发现存在检验能力缺陷或者有重大检验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采取有关措施进行处理。 第九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指导规范。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指导规范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第二章计划 第十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科学性、代表性的要求,制定覆盖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计划,实现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的有效衔接。 第十一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制定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年度计划。

调整型抽样方案

调整型抽样方案 一、特点 所谓调整型抽样方案,是指在产品质量正常的情况下,采用正常抽样方案进行检验;而当产品质量变坏或生产不稳定时,则换用一个严一些的抽样方案,以使存伪的概率小些;而当产品质量比所要求质量好且稳定时,则可换用一个宽些的抽样方案,使抽检样品数量减少,又可以节约检验的费用,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下降到某种规定程度时,就要停止检查,直到采取措施确认生产过程恢复控制状态,而且产品质量达到质量规格要求以后,才能重新开始采用抽样验收检查。 美国军用标准MIL-STDI05D,简称105D 是具有上述特点,应用最为普遍的一类调整型抽样方案。105D 经过多次修改,于1974 年由国际标准化组织正式颁布实施,编号为ISO2859。我国参照国际标准ISO2859,于1981年颁布了国家标准GB2828,1987年对GB2828进行了第一次修正,然后应用非常广泛。在1999年国际标准化组织对ISO2859进行了修订,中国在2003年颁发了新的GB2828,其全名为《GB/T 2828.1—2003/ISO 2859—1:1999 计数检查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呵呵,名字太长了,我都懒得去记。 虽然105D在许多企业应用广泛,但是在国内的许多公司都是使用GB2828,其实这两种抽样方案基本是相同的,新的GB2828在去年刚刚颁布,我自己看到还没有多久,不过理解起来还是一样的。GB2828.1-2003属于计数调整型抽样标准,它与国际标准ISO 2859-1:1999相对应,有严密的数学理论基础和广泛的应用范围,主要适用于连续批的检验(当认真考虑抽样方案的抽查特性曲线时,也可以用于孤立批的检验,这是和87版本的区别之一)。 因此,当产品的批量确定,且对产品质量提出要求以后,就可采用GB/T 2828中规定的抽样方案。该方案主要用于来自同一来源连续批的检验。在这种情况下,通过转换规划,从正常检验转向加严检验,或从正常检验转向放宽检验。应特别指出:抽样方案与转移规则必须一起使用。通过使用一个由AQL 确定的系列抽样方案(抽样计划),可将通过产品的平均不合格品率控制在事先规定的那个AQL值下。二、GB2828的2003版与87版的不同 名称: 2003版: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一部分: 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计数抽样计划 1987版:逐批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验) AQL的定义 2003版:接收质量限acceptance quality limit

用计数抽样检验的基本原理之概率计算

用计数抽样检验的基本原理之概率计算 用计数抽样检验的基本原理之概率计算默认分类 2019-05-11 14:37:09 阅读80 评论1 字号:大中小订阅 引用 whxujq 的计数抽样检验的基本原理之概率计算 讨论:在批量为N的一批产品中,有不合格产品D个,现从中取出n个样本,我们来计算其中恰好有d个不合格品(d小于n)出现的概 率。 首先考虑,在D个不合格品中取出d个不合格品,共有多少种取法,实际上就是从D 个元素中取出d个元素组合的问题。共有 =D!/[d!(D-d)!]种取法。同样在N-D个合格品中取出n-d 个,其取法共有 =(N-D)!/[(n-d)!(N-D-n+d)!]种取法。 这样,在N个产品中取出n个样本,使其中恰好包含d个不合格品应共有种取法。 而在N个产品中取出n个样本(不论其不合格品多少)的取法应是:=N!/n!(N-n)!种取法。 因此,在N中抽取n个样本,使其中恰包含d个不合格品出现的 概率应为: 这就是超几何分布。 现在我们来看这样一个例子,在100件产品中,内有20件不合格品,从中随机抽取20件进行检验,我们来计算样本中恰有0,1,2,3, 4,5,6,…个不合格品出现的概率。 ①、没有不合格品,d=0 =[(100-20)!*(100-20)!]/[100!(100-40)!]≈0.0066 ②、只有一个不合格品,d=1 =[(20!)2*(80!)2]/[100!*(19!)2*61!]≈0.0433 ③、有二个不合格品,d=2

=[(20!)2*(80!)2]/[2*100!*(18!)2*62]!≈0.192 这样算下去可得: P(3)≈0.216,P(4)≈0.244,P(5)≈0.192, P(6)≈0.109,…,P(20)≈ 这是超几何分布的计算方法,也是理论的计算方法,在GB2828 中还有两种近似计算方法,即二项式分布计算方法和泊松分布计算方法,在设定一定 的近似条件后,都可以推导出来,这里不再赘述。 通过这一组数据,我们可以看到,样品中不合格数等于20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d=4即等于样本的平均不合格数的可能性最大,如果此时我们规定一个合格判定数Ac,就可以计算出该批产品在抽样方案 (n|Ac)时的接收概率(即被判为合格批的概率)。 1、什么叫接受概率:在抽样检验中,检查批被判定合格的可能性(大小)(概率值)为接受概率。用Pa(或LCP)表示。 2、接受概率的计算: 当一个抽样方案给定后,即n与Ac值给定后,批质量一定的批产品就会有一个固定 的被接受概率(判为合格),那么这个概率是怎样得 来的呢? 首先我们先回忆一下合格判定数的概念,Ac是作出批合格判断的样本所允许的最大不合格品数或不合格数,也就是说当样本中的不合格品数(或不合格数)d≤Ac时,判该批 合格,若d>Ac时,就判批不合格。 接着我们前面的讨论,可以知道,在批量为N的一批产品中,如不合格品数为D,从 中抽取n个样本,其中恰好有d个不合格品出现的概 率为: 这时,若d≤Ac,均判批产品合格,那么该批产品被判合格的总概率应该是样本中不 合格品d小于等于Ac的各值(d=1,2,3,…,Ac) 出现的概率的总和,即: Pa=P(0)+P(1)+P(2)+…+P(Ac) 用连加符号表示,即: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实施细则全文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实施细则全文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下文是收集的最新全文,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___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抽样检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依法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建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库,定期研究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完善并督促落实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承检机构进行监督评价,发现存在检验能力缺陷或者有重大检验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采取有关措施进行处理。

抽样程序与抽样标准

抽样程序与抽样标准 1 目的 为了保证检测结果的代表性、正确性和有效性,对抽样行为进行控制,降低抽样检测的误判率,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适用于抽样方案的制定和批准,抽样活动的组织实施等过程。 3 职责 3.1 技术负责人的职责 负责抽样方案的批准,负责维护本程序的有效性。 3.2 办公室的职责 负责组织抽样及样品的管理。 3.3 检测室负责人的职责 负责提出抽样方法、制定抽样方案。 3.4抽样人员的职责 负责实施抽样,认真填写抽样文件,执行抽样纪律。 4 工作程序 4.1 下列情况应进行抽样检测 4.1.1 委托进行批量生产产品仲裁检测的 4.1.2 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中规定须抽样的; 4.1.3 产品标准、检测方法要求抽样的; 4.1.4 客户要求抽样的。 4.2 抽样依据 4.2.1 产品标准或检测方法有抽样规定的,依据标准或方法的规定:没有标准或方法规定的,则制订基于统计方法的抽样计划; 4.2.2 委托检测或客户要求抽样的一般执行GB/T 2828 ,计数抽样检测程序第1 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I)检索的逐批检测抽样计划或GB 2829《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也可根据与客商的约定。 4.3.1 抽样方案由相关检测室制定。 4.3.2 抽样方案的内容: 4.3.2.1 抽样依据; 4.3.2.2 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 4.3.2.3 不合格品的分类; 4.3.2.4 质量水平; 4.3.2.5 检测等级; 4.3.2.6 抽样时问、地点及人员; 4.3.2.7 抽样风险评价; 4.3.2.8 抽样检测的费用; 4.3.3 抽检样品及其母体要求 4.3.3.1 是成批生产并投放市场的产品; 4.3.3.2 出厂时间等符合检测标准和技术文件规定; 4.3.3.3 有出厂检测合格证;

抽样方案.doc

一、小包装 一般检验项目 重要检验项目 二、绷带 一般检验项目 (S-3 AQL=6.5) 重要检验项目 注:外购按此(S-3 AQL6.5)方案抽样,辅料中的纸标签/不干胶/合格证/天地板用此抽样,医用手术膜一般项目按此方案抽样。 三、辅料类 1.消毒袋 2.中盒、纸条、纸箱、包装纸、白鸡皮纸

四、胶类 1. 自粘敷贴 重要检验项目 一般检验项目 (S-3 AQL10) 2.医用手术膜 一般检验项目(按S —3 AQL6.5,见绷带的一般检验项目的抽样方案) 五 纱布片(一般性的) 重要检验项目 一般检验项目 注:有关纱布片的抽样,根据客户的不同其抽样方案都不同。

六、无纺布片 重要检验项目 一般检验项目:此抽样同纱布片的一般检验项目的抽样一致。 抽样检验及其标准 ※产品检验的概念和分类 单位产品:为了实施检验的需要而划分的基本单元。如一辆卡车、1M棉布、1KG水泥、一双鞋等。 检验批:需要进行检验的一批单位产品。简称批。构成检验批的单位产品不应有本质的差别,只能有随机的波动。因此,一个检验批应当由在基本相同的生产条件下并在大约相同的时期内,所生产的同类型、同等级的单位产品所组成。 批量:需要检验的一批产品所包含的单位产品数。 致命缺陷:对使用和维护产品或对与此有关的人员可能造成危害或不安全状况的缺陷;或损坏产品重要的、最终的基本功能的缺陷。 重缺陷:不同于致命缺陷,但能引起失效或显著降低产品预期性能的缺陷。 轻缺陷:不会显著降低产品的预期性能的缺陷,或偏离标准但只轻微影响产品有效使用或操作的缺陷。 产品检验可分为全数检验、抽样检验、购入检验、中间检验、成品检验、出厂检验、库存检验、监督检验、计数检验、计量检验、破坏性检验、非破坏性检验等。 抽样检验常常用于下列情况: a)检验是破坏性的; b)检验时,被检对象是连续体; c)产品数量多;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总局令第11号) 2014年12月31日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11号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张勇 201 4年12月31日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抽样检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依法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建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库,定期研究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完善并督促落实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承检机构进行监督评价,发现存在检验能力缺陷或者有重大检验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采取有关措施进行处理。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新 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新编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抽样检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依法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建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库,定期研究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完善并督促落实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承检机构进行监督评价,发现存在检验能力缺陷或者有重大检验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采取有关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章 抽样检验(4)计数标准型抽样检验 - 副本

第三章抽样检验(4)计数标准型抽样检验 - 副本

/wEPDwUJOTU4Mj 第三章 3.2计数标准型抽样检验 3.2计数标准型抽样检验 学习目标 1、熟悉计数标准型抽样检验的含义 2、了解计数标准抽样检验的基本原理 3、了解抽样检验中几种主要的随机抽样方法 本节主要考点是熟悉概念和原理。 计数标准型抽样检验就是同时规定对生产方的质量要求和对使用方的质量保护的抽样检验。设计数标准型抽样方案这种抽样方案的oc曲线应通过两点(生产方和使用方风险点),如图3.2-1所示。解释一下。 下面以GB/T13262-2008 下面以gb/t13262-2008《不合格百分数的计数标准型一次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表》为例,介绍这种抽样方案的抽样程序和抽样表。 一、抽样表的构成 表3.2-1为计算标准型一次抽样表。只要给出p0与p1,就可以从中求出样本量n和接收数。解释一下表格,代表值和区间值。 表3.2-1(p128)不合格百分数的计数标准型一次抽样方案 二、抽样程序 (一)确定质量标准;(二)确定p0、p1值;(三)批的组成;(四)检索抽样方案;(五)抽取样本;(六)检验样本;(七)批的判断;(八)批的处置。 1、关于确定p0、p1值; (1)p0、p1值(p0< p1)s应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2)p1的选取,应使p1与p0拉开一定的距离。p1/ p0过小,会增加样本量,

使检验费用增加;但p 1/p 过大,又会放松质量要求,对使用方不利。因此,以 α=0.05,β=0.10的抽样方案中,iec推荐p1=(1.5~3.0) p0,而有些国家则取p1=(4~10)p0。 总之,要综合考虑过程能力,制造成本、产品不合格顾客的损失、质量要求和检验费用。 2、关于样本的抽取方法 2、关于样本的抽取方法 (1)简单随机抽样。指总体中的每个个体都有相同的机会被投到。常采用抽签法、查随机数表法,或掷随机数骰子法。优点:抽样误差小,缺点:比较繁琐。(2)系统抽样法。(等距抽样;机械抽样法) 由于系统抽样法操作简便,实施起来不易出差错,因而在生产现场人们乐于使用它。如在某道工序上定时去抽一件产品进行检验,就可以看做是系统抽样的一个例子。但在总体会出现周期性变化。 (3)分层抽样法(类型抽样法) 它是把一个总体分成若干个子总体(层)然后按规定的比例从各层中抽取样本的方法。优点:样本的代表性好,抽样误差小。缺点是抽样手续比简单随机抽样还要繁琐。 (4)整群抽样法 它是把一个总体分成许多群,然后随机地抽取若干群,并对抽到的群合检。优点:实施方便。缺点:样本的代表性差,抽样误差大。这种方法常用在二序控制中。 [例3.2-1]解释一下 [例3.2-1]解释一下。 假设有某种成品零件分别装在20个零件箱中,每箱各装50个,总共是1000个。如果想从中取100个零件组成样本进行测试研究,那么应该怎样运用上述4种抽样方法呢? ①将20箱零件倒在一起,混合均匀,并将零件从1~1000一一编号,然后用查随机数表或抽签的办法,从中抽出编号毫无规律的100个零件组成样本,这就是简单随机抽样。 ②将20箱零件倒在一起,混合均匀,将零件从1~1000逐一编号,然后用查随机数或抽签的办法先决定起始编号,比如16号,那么后面入选样本的零件编号依次为26,36,46,56,…,906,916,926,…,996,06.于是就由这样100个零件组成样本,这就是系统抽样。 ③对所有20箱零件,每箱都随机抽取出5个零件,共100件组成样本,这就是分层抽样。 ④先从20箱零件随机抽出2箱,然后对这2箱零件进行全数检查,即把这2零件看成是“整群”,由它们组成样本,这就是整群抽样。 3、关于批的处理 3、关于批的处理 (1)判为接收的批即可交付。关于样本中已发现的不合格品是直接接收、退货、还是换成合格品,这要按事先签订的合同来定。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承检机构测习题

精心整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承检机构测试题 姓名:分数: 一、选择题(3分/题) 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制定的法律依据是() A B C D 2 A B C D 3 A B C、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依据等检验工作要求; D、检验结果的汇总分析及报送方式和时限; 4、下列食品应当作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的重点: A、风险程度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食品; B、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

C、风险监测、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表明存在较大隐患的食品; D、专供婴幼儿、孕妇、老年人等特定人群食用的主辅食品; 5、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范的抽样文书,详细记录抽样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年。 A、1 6 A、 7 A、 8 A、 9 A、 10、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结论不合格的,承检机构应当在检验结论作出后个工作日内报告组织或者委托实施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A、2 B、3 C、5 D、10 二、判断题(3分/题)

1、案件稽查、事故调查中的食品安全抽样活动,应当由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或者陪同。()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可以从食品生产者的成品库待销产品中或者从食品经营者仓库和用于经营的食品中随机抽取样品,也可以由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行提供样品。() 3 4 5 6 7 8 9、 () 10、标称的食品生产者对抽样产品真实性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不合格检验结论通知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向组织或者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异议审核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认可抽样产品的真实性。()

抽样检验作业指导书

抽样检验作业指导书 第 1 页共 7 页 1. 目的 指导检验员正确地按AQL抽样计划进行物料、半成品、成品的抽样检验,确保物料、成品检验的判定符合AQL 标准之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进料、半成品、成品检验。 3. 职责 检验员负责AQL抽样计划的执行。 4. 定义 4.1. AQL:(Acceptance Quality Limit)接收质量限,是供方能够保证稳定达到的实际质量水平,是用户能接 受的产品质量水平。 4.2. CR:(Critical)致命缺陷。 4.3. Ma:(Major)严重缺陷,也称主要缺陷。 4.4. Mi:(Minor)轻微缺陷,也称次要缺陷。 5. 作业细则 5.1. 抽检方案依据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8.1-2003)及抽样表,其中检查水 平为一般检查水平Ⅱ级。 5.2. 样本的抽选 按简单随机抽样(见GB/T 3358.1-1993的5.7), 从批中抽取作为样本的产品。但是,当批由子批或(按某个合理的准则识别的)层组成时,应使用分层抽样。按此方式,各子批或各层的样本量与子批或层的大小 是成比例的。 5.3. 抽取样本的时间 样本可在来料时、批生产出来以后、批生产期间或库存重检时抽取。两种情形均应按5.2抽选样本。 5.4. 二次或多次抽样 如在实际运作中,需要使用二次或多次抽样时,每个后继的样本应从同一批的剩余部分中抽选。 5.5. 正常、加严和放宽检验 5.5.1. 检验的开始 除非负责部门另有指示,开始检验时应采用正常检验。 5.5.2. 检验的继续 除非转移程序(见5.5.3)要求改变检验的严格度,对连续的批,正常、加严或者放宽检验应继续不变。 转移程序应分别地用于各类不合格或不合格品。 5.5.3. 转移规则和程序(见附件1) 5.5.3.1. 正常到加严 当正在采用正常检验时,只要初次检验中连续5批或少于5批中有2批是不可接收的,则转移到加严 检验。本程序不考虑再提交批。 5.5.3.2. 加严到正常 当正在采用加严检验时,如果初次检验的接连5批已被认为是可接收的,应恢复正常检验。 5.5.3.3. 正常到放宽 当正在采用正常检验时,如果下列各条件均满足,应转移到放宽检验 5.5.3.3.1. 连续至少15批检验合格; 5.5.3.3.2. 生产稳定;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 抽样检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 工作,监督指导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 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 抽样检验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 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五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承检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检验活动。承检机构进行检验,应当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 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承检机构的抽样检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检验能力缺陷或者有重大检验质量问题等情形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第六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建立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定期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完善并督促落实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及时报送并汇总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 第七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指导规范。 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指导规范。 第二章计划 第八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制定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年度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抽样检验年度计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方 案。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九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抽样检验的食品品种; (二)抽样环节、抽样方法、抽样数量等抽样工作要求; (三)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依据等检验工作要求; (四)抽检结果及汇总分析的报送方式和时限;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下列食品应当作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的重点: (一)风险程度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食品; (二)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 (三)风险监测、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表明存在较大隐患的食品; (四)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五)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经营的食品; (六)有关部门公布的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食品;

抽样检测管理办法

1.目的 确保批量外购外协件、自制件的抽样检测得到有效控制。2.依据: 计数调整型抽样标准GB2828、一般检测水平II。 3.适用范围: XXXXXX有限公司所有外购、外协件及自制件的抽样检测控制。 4.职责: 4.1质管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及监督考核。 4.2采购部配合质管部做好外购外协件的抽样检测。 4.3制件车间配合质管部做好外购外协件、自制件的抽样检测。5.程序: 5.1样本的抽取: 质管部检验人员从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样本。当检验批由若干层组成时,则应采用分层抽样的方法抽取样本。若检验的产品较笨重或属于易碎品,则采购部、车间应安排人员配合质管部人员进行样本的抽取,必要时协助验收。 5.2样本的数量: 依据工艺处制定的《采购物资分类标准》,对关键件、重要件、

一般件的样本量规定如下: e e 5.3样本的检验与处理: 依据外购、外协和自制件图样及检验细则,逐个对样本进行检验,并分别累计不合格品总数,若检验结果中,不合格品数不大于合格判定数,则判该批产品质量合格,予以接收。 5.4抽检的严格度 5.4.1根据检验情况计算出每批的抽检合格率。 5.4.2正常检验:按照上述程序采用标准型抽样检验。 5.4.3加严检验: 根据每批的抽检合格率情况,若连续两批产品抽检合格率低 于90%时,则进行加严检验。 加严检验要求: 正常检验时的样本量增加30%,即新的样本=原样本量* (1+30%),而合格判定数不变;加严检验后,若连续三批产 品抽检合格率达到100%时,则转为正常检验。 5.4.4放宽检验: 根据每批合格率情况,若连续三批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解读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权威解读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一出,立即引起广泛关注,包括食品生产商、贸易商,还有从事抽检的检测机构。下文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办法》的解读,对《办法》的重点进行了明确的阐述,推荐相关方阅读。 2014年9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2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签署总局第11号令并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七章五十三条,规定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的原则、计划、抽样、检验、处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办法》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改革和创新 一是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办法》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同时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到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当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二是强化食品检验机构的法律义务 《办法》规定承检机构应当对检验工作负责,按照食品检验技术要求开展检验工作,如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写检验原始记录,保证检验工作的科学、独立、客观和规范。食品检验机构有伪造检验数据或者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利用抽样检验工作之便牟取不正当利益,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报告不合格检验结论等行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向社会公布,并在五年内不得委托其承担抽样检验任务。复检机构有非法更换样品、伪造检验数据或者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行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商请有关部门将其从复检机构名录中删除。 三是强化监管部门的主动作为 为切实解决案件查办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办法》规定在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工作中,抽样可以不受抽样数量、抽样地点、被抽检企业是否具备合法资质等限制,检验结论的通报和报告可以不受本办法规定时限的限制,可以采用非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分析查找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 四是完善不合格检验结论的报告通报程序

抽样检验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检验人员检验提供依据,确保进料,制程品和成品的抽样检验供应商样品检验符合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原物料进料检验、制程全检检验、供应商样品检验、物料验证测试、产品最终检验。 3 定义 3.1抽样检验:从“检验批”里,依照批量的大小抽出特定数量的样本,将该样本按照事先约 定的检验办法加以检验,并将检验的结果,与预先决定的品质标准相比较,决定个别样本是否合格。再将样本中不良品的数目与“抽样计划”中允许不良的数目相比较,以判定该检验批量是否允许。 3.2 样本:由检验批中所抽取一个以上的单位制品所组成。样品中所含的制品单位的数目,称 为样本数或样本大小,用符号“n”表示。 3.3 批:各种产品,凡是具有相同的来源,且在相同的条件下生产所得到的一群规格相同的产 品,称为一个“批”,又称为一个制造批。一个制造批“有需要可分为几个检验批”,但注意避免将一个以上的“制造批”合并为一个“检验批”。 3.4 批量:“批量”是每个“检验批”的产品数量,其符号以“N”表示,以“批量”来称呼。 3.5检验批:“检验批”构成的目的便于抽样检验的进行,即在该制成品送验批中,依其“批量” 的大小,按照抽样计划随机抽取样品加以检验,再依照抽样检验的原则来判定这个“检验批” 是否允收。 3.6 Ac:接收数 3.7 Re:拒收数 3.8 AQL:接收质量限(以不合格品百分数或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表示) 3.9 致命缺陷CR:指可危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重大环境污染的缺陷,用CR表示; 3.10 严重缺陷MA:指影响产品使用的缺陷,一般为结构性或装配性缺陷,用MA表示; 3.11 轻微缺陷MI:指不影响产品使用的缺陷,但影响产品的外观及档次,用MI表示。 4 职责 4.1 品管部负责按全检、抽样标准进行检验。 5 内容 5.1本公司引用MIL-STD-105E (计数值的调整型抽样计划)的部分内容。

产品认证抽样检验的管理规定

产品认证抽样检验管理规定 版本:01/0 文件编号:CQM/ZY-SH-00-8 发布日期:2006年11月28日 实施日期:2006年11月28日

产品认证抽样检验管理规定 1 概述 1.1目的 为了规范产品认证抽样检验活动,保证产品认证工作规范、合理,特制订本规定。1.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产品认证抽样检验工作。具体的抽样、检验活动按该产品的”产品认证实施方案”执行。 2 相关文件 CQM/CX-06-2008 分包管理程序 3 职责 3.1集团公司事业发展部负责产品认证实施方案的制修订。 3.2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分包检验机构的组织管理工作,公布检验机构名录,核实检验能力。 3.3分公司、子公司/集团公司业务部负责组织检查组或指定人员进行产品抽样。 3.4分包检验机构负责产品检验或必要时派员进行产品的现场抽样和检验。 3.5检查组长对产品抽样工作负责,现场组织抽样人员按产品认证实施方案或规定要求实施抽样工作。 4 抽样工作 4.1 抽样原则 检查员通过工厂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确定抽样样品,抽样时要确保抽样的公正性和样品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不会受到损害,抽样样品应具有代表性。 4.1.1按“产品认证实施方案”进行抽样; 4.1.2按认证产品单元进行抽样,不同认证产品单元分别抽样; 4.1.3抽样样品必须能代表认证产品的范围; 4.1.4抽样样品必须是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且应随机抽取; 4.1.5抽样产品库存量必须大于或等于抽样基数; 4.1.6初次认证时,可遵循下列准则: a)同一种类同一等级有多种型号/规格时,可选择抽样(为能代表认证产品的型号/规 格范围,抽样按大中小型号/规格选择抽样);或按以抽取技术含量高、生产难度大、产量最大和最少的产品为主的方式实施。 b)产品种类、等级、生产条件相同,仅商标不同时,可选择抽样。 c)液体或粉状产品仅因包装容器体积不同,可选择抽样。 4.1.7年度监督 在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在产品种类、等级、生产条件相同、规格/型号不同时,

抽样检验方法介绍

抽样检验方法介绍 对产品质量的检验通常采用两种方式:全数检验和抽样检验 一、全数检验与抽样检验 1、全数检验:是对交验的一批产品的所有单位产品进行全部检验,并对每个单位产品作出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 全数检验适用于以下场合: (1)经检验后合格批中不允许存在不合格品时; (2)单件小批生产; (3)检验费用低,检验项目少时; 2、抽样检验:是按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批或过程中抽取少量个体或材料作为样本,对样本进行全数检验, 并根据对样本的检测结果对该批产品作出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 抽样检验主要用于以下场合: (1)破坏性检验(检验一件破坏一件),必须采用抽样检验; (2)对连续体的检验,如对布、电线、油的检验等,只能采用抽样检验; (3)大批量生产与连续交付时; (4)检验费时、费用高时。 3、全数检验与抽样检验的比较 二、抽样检验的基本原理 1、抽样检验的数学理论基础 (1)随机变量的统计规律性

(2)概率运算 (3)计数抽样检验批接收概率的计算 (4)计量抽样检验批的接收概率 2、各种抽样检验类型的设计思想与基本做法 (1)标准型抽样检验 标准型抽样检验是最基本的抽样检验方式,为保护生产方与使用方双方的利益,将生产方风险α和使用方风险β固定为某一特定数值,(通常固定α= 0.05 ,β=0.1),由生产方和使用方协商确定P O、P1 ?生产方风险α:在生产方与使用方的验收抽样检验中, 在抽样检验中,将合格批误判为不合格所犯的错误 称为弃真错误,犯弃真错误的概率将称为弃真概率,记为犯弃真错误(将合格批误判为不合格),对生产方是不利的,在此时犯弃真错误的概率称为生产方风险 ?使用方风险β:在生产方与使用方的验收抽样检验中,犯存伪错误(将不合格批误判为合格),对使用方是不 利的,在此时犯存伪错误的概率称为使用方风险。 ?P O:可接收质量,被认为满意的批质量水平; ?P1:极限质量,使用方认为不允许更差的批质量水平。 具体做法是: ?好批高概率接收:当交验批质量达到或好于可接收质量P O时,抽样方案以1-α的高概率接收,保护生 产方利益; ?坏批高概率拒收:当交验批质量达到或差于P1时,抽样方案以大于或等于1-β的高概率拒收,保护使用 方利益; ?鉴别好批和坏批:当交验批的质量介于P O、P1之间时,抽样方案的接收概率急骤下降,较好地区分好批 和坏批。 (2)调整型抽样检验 调整型抽样检验只规定了可接受质量水平AQL,但它同时规定了正常、加严和放宽一组抽样方案与转移规则,能根据连续交验批以往的质量历史提供的质量信息及时调整宽严程度。具体做法是: ?正常抽样检验:当交验批的质量=AQL(接收质量限)时,采用正常检验的抽样方案,对这样的批抽 样方案以高概率接收。 ?加严抽样检验:当交验批质量明显劣于AQL(接收质量限)时,采用加严检验或暂停检验对使用方 提供保护。对生产方在经济上或心理上施加压力,敦促其加强质量管理,使过程平均不合 格品率好于可接受质量水平AQL。 ?放宽抽样检验:当交验批质量P明显优于AQL时,采用放宽检验,增加对合格批的接收概率,并降 低检验费用,对生产方提供保护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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