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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唐山市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唐山市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唐山市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唐山市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住建局(建设局、房管局、城建局),各建设、开发、施工、设计、监理企业及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在我市范围内逐步取消毛坯房,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唐山市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凡市中心区范围内2011年1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的商品住宅工程,精装修套数必须达到商品住宅工程项目总套数的20%以上,并按建设程序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明确该商品住宅工程精装修项目的实施方

案等相关文件。

二、对未严格执行《唐山市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商品住宅精装修工程项目不予验收及备案。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唐山市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建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验收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区行政区域内的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称“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区别原有基本入住条件下的简单装修的概念,是适应当前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要求,在质量标准更高层面上的装修。具体是指商品住宅在交钥匙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门、窗安装完毕,给、排水和供暖设备安装完毕,电气(器)、燃气等安装到位,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已具备基本使用功能且采用材料、工艺标准较高的商品住宅工程。

本办法所称“交接验收”,是指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在装修施工前,为明确各方质量责任,保证工程施工及质量管理的延续性,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对该工程已完成的部分进行质量验收和交接工作。

第四条鼓励推行商品住宅全装修,倡导一次性全装修模式下的商品住宅交付。商品住宅全装修方案,应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力求功能合理齐全,低碳节能环保,造价合理,能满足不同层面业主的需求。开发单位应提供不同档次的菜单式装修方案,设计的装修方案可根据业主要求进行调整,并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予以确定。

第五条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的全装修设计单位应具有相应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当全装修为二次设计时,如设计内容涉及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变更,必须由工程原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变更,并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图纸审查报告中要有专门审查意见。全装修施工图设计文件宜在结构±0.00前完成。

第六条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应在商品住宅项目招标时进行施工总承包,以便于管理和监督,且全装修的施工队伍资质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违法分包或随意肢解工程。

第七条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装修施工应先做样板间,并展示地板、吊顶等主要工序的施工断面。样板间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各相关责任主体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并形成装修工程操作工艺及质量控制措施后方可展开施工。

第八条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装修施工与土建其他分部工程施工应有良好衔接。

第九条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应在主体结构验收前制定交接验收方案。在全装修工程施工前,应对屋面、地面、外窗及管道渗漏情况以及室内装修基层、空间尺寸等按交接验收方案的规定进行交接验收,做好交接验收记录(附表)并形成书面验收意见。未进行交接验收不得进行全装修施工,交接验收具体要求见附件。

第十条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主要的装修材料、设备等,应符合设计或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的技术要求,应有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按规范

要求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测的材料,应有见证取样试验报告,并与样板间相一致。

第十一条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所用的人造木板、涂料、天然石材等影响室内环境质量的主要材料应进行甲醛含量、放射性等相关指标的见证检测,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分户验收前应按国家的规范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室内环境检测。

第十二条全装修商品住宅工程施工过程中所用的新材料、新产品,应提交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的产品质量标准、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以及施工工艺、验收标准等配套技术资料。

第十三条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的监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应由该工程原监理单位实施监理。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应明确商品住宅为全装修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对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实施监督。

第十五条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和交付前,应采用包裹、覆盖、贴膜等可靠措施对地面、门窗等容易污染或损坏的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

第十六条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在竣工验收前,应对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进行分户验收,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依据国家和省、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等进行。

第十七条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二)门窗、护栏安装质量;

(三)墙面、地面、顶棚面层质量;

(四)有防水要求房间的防水工程质量;

(五)采暖系统安装质量;

(六)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七)室内电气安装质量;

(八)裱糊、饰面板等墙面面层工程质量;

(九)裱糊、吊顶等顶棚面层工程质量;

(十)人造石材、木地板(包括竹、复合地板)等楼、地面面层工程质量;

(十一)隔墙、橱柜、窗套、台面、等细部工程质量;

(十二)屋(楼)面、外墙防水工程质量;

(十三)卫生洁具及管道安装工程质量;

(十四)电器安装工程质量;

(十五)通风与空调安装工程质量;

(十六)智能建筑安装工程质量;

(十七)其他应检查的内容。

第十八条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将含有商品住宅全装修内容的竣工验收报告、全装修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件和规定要求的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纳入工程综合验收备案管理。

第十九条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的开发单位在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交付时,必须向购房者提交含全装修内容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全装修设备管道(线)标注图和主要设备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保修单等。

第二十条商品房开发单位为商品住宅全装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商品住宅全装修质量责任,负责相应的售后服务及保修。

第二十一条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不应低于样板间装修施工的质量标准。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并在质量监督信息系统上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第二十二条市建设部门负责确定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项目全装修住宅套数应达到该项目总住宅套数的比例,并适时公布施行。

第二十三条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参照执行本办法。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1、《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交接验收要求》

2、《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交接验收记录》(样表)

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交接验收要求

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交接验收应按以下要求实施:

(一)交接验收的基本条件

1、屋面、外墙面(含外门窗等)应全面完成;

2、内墙面和无吊顶的顶棚抹灰完;

3、防水地面基层找平和防水层施工完;其他房间结构层表面平整度达到找平层要求时,可不做找平层;

4、给水管进户,户内配电箱、多媒体箱等安装就位,暗埋的给水、排水和采暖管道敷设完毕;

5、全装修样板间施工已完成。

(二)交接验收的主要内容

1、内装修基层(墙面、地面、顶棚)质量检验;

2、外门窗(含分户门)质量检验;

3、已完阳台护栏的质量检验;

4、平屋面、防水地面蓄水试验,坡屋面、外窗淋水试验;

5、室内空间尺寸检测;

6、建筑电气工程已完部分复核;

7、排水管道通水、灌水试验和已完给水、供暖管道强度、严密性试验;

8、烟道设置及附件质量检验等。

(三)交接验收的程序及要求

1、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前,应制定交接验收方案,并对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参加人员及分组、检验仪器(或工具)、交接批划分、问题处理等进行明确和规定。

2、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交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总包及装修施工等单位的质量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按本附录的要求进行逐套检查验收,并按《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交接验收记录(室内)》做好记录。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拿出整改方案进行整改,交接验收符合要求后及时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3、应以每个单体或不少于10层为一个交接批。

4、每一个交接批在交接验收前三天通知质量监督机构,未进行交接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所需材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原件); 2.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3.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证明(原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出让(转让)合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提交销售价格批准文件和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6.开户银行出具的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证明(原件); 7.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复印件)和经施工单位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 8.属于绿化隔离带地区的项目,提交市绿化管理部门认可机构出具的确认商品房范围的证明文件(原件); 9.已将土地使用权或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预售的证明(原件); 10.商品房预售方案,包括: (1)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3)项目预售计划 (4)本期预售商品房情况???? (5)本期自留商品房情况 (6)项目开盘应急预案 (7)预售资金监管方案 (8)商品房质量问题投诉渠道 (9)商品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10)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11)其他材料: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包括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等内容);临时管理规约;项目建设方案及备案登记表;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物名称核准文件;商品房装饰装修标准及相关附属设备设施的交付使用情况等材料。 二、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提交材料 1.开发企业名称变更的: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原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发企业名称变更的文件(复印件); (3)名称变更后的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名称变更后的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开发企业书面通知预购人名称变更的承诺(原件);

房屋建筑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1

质量标准及评价办法告知书 一、入户门检验 1.检验标准 (1)门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划痕、碰伤; (2)门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 (3)门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应饱满; (4)门制作的允许偏差:门框翘曲允许偏差为3mm,门扇翘曲允许偏差为2mm;门扇的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2mm;门框门扇对角线长度允许偏差为3mm; (5)门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门扇对口缝、门扇与门框立缝宽度为1.5~2.5mm; (6)毛坯房入户门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应小于3.5cm; (7)门框检查:门框安装是否牢固平整,门框与墙体连接是否密闭严实,门框表面有无异常毛刺、开裂、破损等情况; (8)门扇检查:门扇有无变形、开裂问题;面漆外观是否完好、表面是否平整;有无明显划伤、嗑撞,距离地面是否考虑预留地面装修做法; (9)门锁检查:门锁安装是否牢固,钥匙插拔是否平滑、锁芯转动是否自如,各方向锁舌伸缩是否平稳,锁孔位置是否正常; (10)开启检查:门开闭是否平稳,有无异常阻力及磨损,门锁紧

后是否有晃动; (11)门把手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旋转时有无异常的阻力,表面有无缺损、变形; (12)密封检查:门扇掩缝是否在2.5㎜以内。 释疑:一般业主关注比较多的问题是门的外观质量问题,轻微的如小刮花、碰伤等,严重的有面板开裂、深长的划痕等,可能是施工过程中对门造成了损坏,小问题的损坏可以通过现场修补和补油漆进行修复,严重的损坏可以将门返厂维修;入户门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满足要求(小于3.5cm)时可以要求返厂锯短处理;(注:关于返厂维修和锯短处理的确定一般尽量由物业现场说服业主,一般不随便允诺业主,可请地产工程部评判决定)门锁的问题一般会出现在装修使用期间和业主入住使用期间,如发现钥匙可以通用、锁打不开等问题,经过现场确认出现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更换。 二、塑钢窗检验标准 (1)塑钢窗成品质量: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 (2)塑钢窗安装的允许偏差: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5mm;窗横框的水平度允许偏差为2mm;窗横框标高允许偏差为5mm;窗竖向偏离中心允许偏差为5mm; (3)塑钢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4)塑钢窗扇的橡胶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设置的排

精装修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精装修工程质量管理规 定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精装修住宅的设计品质管理内刊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如何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已经成为房地产商们思考的问题,越来越多的精装修就这样悄然走进了开发商的视线,成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趋势。告别了毛坯房,走进了精装修时代已经成为了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甚至在业界有一种说法,房地产市场成熟的标志之一是精装修时代的到来,毛坯房是半成品,精装修房才是成品房。 那什么样的商品房才是精装修住宅呢按照建设部制定的《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导则》要求,精装修住宅在交房屋钥匙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用老百姓的话来讲,精装修的房屋就是只需要搬来家具就能居住的房子,不需要进行第二次装修。 精装修住宅根据其装修的程度被分为普通、中高级和高级3个档次。《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导则》中明确:开发单位为精装修住宅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精装修住宅分为不同标准,设立样板间或制定详细“菜单”由住户来选择,其售价应包括房屋的工程成本和装修成本,并要在购房合同中标明。 如何控制好精装修楼盘的品质,设计阶段的显得尤为重要,现对上城项目部分精装修楼盘图纸阶段进行梳理分析,供以下参考。 第一条在决定项目是否进行精装修的问题上,要谨慎对待。项目是否选择精装修应在项目定位时一并进行考虑,保证精装修工程在公司批复的方案和项目预算指导下进行。对已完成毛坯房(或主体在建)及竣工验收后的项目需增加或变更精装修内容,分公司必须将精装修方案上报,在获得项目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般情况下销售总价低、市场对精装修认知度低、大城市的郊区、大户型楼盘(如果考虑精装修应选择档次较高的)和别墅类产品不宜选择精装修;与之相对应的,属于中小户型、楼盘位于商务中心区或地铁附近、或坐落于大型购物中心和专业市场旁边、旅游度假类产品比较适合进行精装修。 第二条公司根据楼盘的市场定位确定精装修房设计的定位。装修设计标准要根据项目类别、户型特点、楼盘规模、销售价格等综合确定。 一般来说,中高挡、户型面积和规模较大的楼盘,装修设计的标准就相对会高些;中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精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不得外传) 新城地产 精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版本: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审批:日期: 主导部门:成品房管理部 目录

1 前言 为了加强精装修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统一精装修住宅工程质量的验收,保证住宅套内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精装修住宅工程的套内质量验收。 本规范规定了住宅工程套内质量验收的项目及其检查验收的数量和方法,不涉及住宅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机电安装等隐蔽验收内容。 住宅工程套内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基本原则 装修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适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施工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装修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 选用的装饰材料及装饰部品件的质量除应符合该产品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还必须符合GB6566、GB18580~GB1858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系列标准,供货商应提供产品质保书或检验报告,施工前必须对装饰材料及装饰部品件进行验证后方可进行施工。如供需双方有争议时.可由市级法定建材质检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厨房装修时严禁擅动燃气表具,燃气管道不得暗敷,不得穿越卧室,穿越吊平顶内的燃气管道直管中间不得有接头。 对安装、使用有特殊规定的材料制品及装饰部品件和设备,施工应按其产品说明

书的规定进行。 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3 给排水管道 基本要求 给排水管材、管件的质量必须符合相应产品质量要求。 施工后管道应畅通无渗漏。嵌装或暗敷给水管道必须按规定进行通水和加压试验,必须无渗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排水管道应在施工前对原有管道作检查,确认畅通后,进行临时封堵,避免杂物进入管道。 管道采用螺纹连接时,其连接处应有外露螺纹,安装完毕应及时用管卡固定,管材不管件或阀门之间不得有松动。 安装的各种阀门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便于使用及维修。 金属热水管必须作绝热处理。 验收要求和方法 管道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应符合“表1”的要求。

浅析商品房预售许可中的几个常见问题

浅析商品房预售许可中的几个常见问题 ——以成都市地方实践为例 一、可售与非售问题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由此可知,预售的主体只能是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开发企业,预售的客体应是正在建设中的尚未竣工的房屋。那么是否意味着正在建设中的房屋均可以纳入预售范围呢?当然不是。 预售的房屋首先应符合商品房的属性。然而,现行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标准对于商品房概念的界定并不十分明确。国家标准《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试行)》(建住房[2002]66号)将商品房定义为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出租的房屋。行业标准《房地产业基本术语标准》(JGJ/T30-2003)将商品房定义为: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开发,以建成后出售或出租为目的建设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可见,并非所有正在建设中的房屋均属于可以预售的商品房,纳入预售范围的商品房应具有开发经营属性。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不能纳入预售范围的房屋主要包括: (一)业主共有部分 1.法定的业主共有部分,如物业服务(管理)用房; 2.根据房屋建筑的自然属性,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如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3.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 (二)配套公建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 修订)关于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定,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也称配套公建)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设施。 (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 《物权法》规定的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以外的属于业主共有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笔者认为,判定房屋能否办理预售,还应结合规划、设计规范关于房屋用途的关规定。《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房屋用地调查表与分类A6 [房屋用途分类] 将房屋用途分为:住宅(成套、非成套、集体宿舍)、工业、交通(铁路、民航、航运、公交运输)、仓储、商业(商业服务)、金融(经营、旅游、金融保险)、信息(电讯信息)、教育、医疗卫生、科研、文化、娱乐、体育、办公、军事、其他16 大类28 个小类。根据国标对上述不同类别房屋的定义,住宅、商业、办公、娱乐用房应属于可预售的商品房范畴,同时,还应特别注意的是,影剧院、游乐场、俱乐部、剧团等特殊使用属性的房屋,不能分割销售,否则将影响其整体使用功能;商业服务、金融、文化用房等经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机关确认依法未列入配套公建,建成后无需移交的房屋,也可纳入商品房预售的范畴;而教育、交通、医疗卫生、军事及其他等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房屋依法不应纳入预售范畴。 实践中,随着建筑形态的多样化,房屋用途逐渐突破传统规范的范畴,哪些房屋能够纳入预售范畴尚存争议,还有赖于国家和相关行业标准的实时更新与完善。 二、土地或在建工程已设定抵押的房屋预售问题 现行有关商品房预售的法律法规均未明文规定办理预售许可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出具同意预售的证明材料。但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开发企业往往会通过土

碧桂园住宅施工工艺及质量标准

1 轻钢龙骨吊顶工程 1.1施工要点: 1.天花造型部分(包括跌级、灯槽、弧面、拱型)采用阻燃木骨架、阻燃夹板; 2.金属预埋件,钢筋吊杆、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木吊杆、木龙骨、木饰面必须进行防潮、防腐、防蛀、防火处理; 3.安装龙骨前,应按设计要求对房间净高、洞口标高和吊顶内管道、设备及其支架的标高进行交接检验; 4.主龙骨间距:小于1.2m,主龙骨与墙体间距不得大于300mm,主龙骨连接处应增设吊杆加强; 5.主龙骨吊点间距应小于1.2m,吊杆应通直,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超过300mm,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吊点构造或增设吊杆; 6.次龙骨间距不得大于600mm,在潮湿地区和场所,间距宜为300—400mm,相邻的次龙骨应错开连接; 7.吊顶应按房间短向跨度的1‰—3‰起拱; 8.吊杆应通直,当吊杆长度大于1.5m时,应设置反支撑; 9.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10. 饰面板安装前必须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和验收; 11. 板材应在自由状态下进行安装,固定时应从板的中间向板的四周固定; 12. 纸面石膏板螺钉与板边距离:纸包边宜为10~15mm,切割边宜为15~20mm;水泥加压板 螺钉与板边距离宜为8~15mm; 13. 板周边钉距宜为150 ~170mm,板中钉距不得大于200mm,螺钉应进行防锈处理; 14. 安装双层面板时,上下层板的接通应错开,不得再同一根龙骨上接缝,相邻两块板之间应 错缝拼接安装; 15.饰面板缝需进行防裂处理,板缝顺直、宽窄一致、两板间缝隙为均匀的4-7mm; 16.不同材质交接处或板材间交接处采取防开裂措施。 1.2质量标准: 1.龙骨、吊杆、饰面板安装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安装必须牢固,整体完好; 2.饰面板表面平整洁净、色泽一致,吊顶无开裂、破损、翘曲、污垢等情况; 3.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位置合理、美观,套割尺寸准确、边缘整齐,与饰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4. 金属吊杆、龙骨的接缝均匀一致,角缝吻合,表面平整,无翘曲、锤印。木质吊杆、龙骨 顺直,无劈裂、变形;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标[2001]157号 颁布日期:20010720 实施日期:20020101 颁布单位:建设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会: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7月20日联合发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2术语 2.0.1建筑工程buildingengineering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2建筑工程质量qualityofbuildingengineering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doc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商品住宅开发经营单位依法通过行政划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土地使用权取得费为取得该划拨土地所支付的征地费、拆迁安置补偿费及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之和。下文是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完整版 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商品房预售的管理。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七条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 的证明; (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第八条商品房预售许可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受理。开发企业按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材料齐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审核。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

毛坯房住宅工程质量标准

XXXXXXXXX 毛坯房住宅工程质量标准 签发 二零一一年六月一日开始实施

XXXXXXXXX 毛坯房住宅工程质量标准 1.引言 1.1 目的 为提升公司XXX住宅工程开发建设质量,确保住宅使用功能,提升客户满意度,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为置地内部住宅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也为设计、监理及承包商协调管理提供参考,使工程参与各方有明确的工程质量标准,做到有规可依。 1.2 使用范围 公司开发的新建住宅粗装修(毛坯房/初装饰)交楼工程,精装修房交楼工程将另行编制户内精装修工程质量标准。 1.3 编制依据 本标准依据相关国家标准及公司工程质量建设规划编制,主要依据有: (1)《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修订版) (2)《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3)《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GB/T50362-2005) (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标[2000]85号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7)《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建监字[94]第392号) (8)《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 2.户内质量验收标准 2.1室内楼地面(水泥混凝土、水泥砂浆楼面) 1) 主控项目 (1)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100%无空鼓、裂纹; 2) 一般项目 (1)地面表面密实,无地面裂缝、脱皮、麻面、起砂现象; (2)地面坡度满足设计要求,坡向正确,不应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3)踢脚线与墙面应结合紧密,高度一致,出墙厚度均匀; (4)对于有室内楼梯的,楼梯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要求。 水泥混凝土、水泥砂浆楼地面允许偏差

房屋建筑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房屋建筑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房屋建筑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入户门检验 1.检验标准 (1)门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划痕、碰伤; (2)门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 (3)门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应饱满; (4)门制作的允许偏差:门框翘曲允许偏差为3mm,门扇翘曲允许偏差为2mm;门扇的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2mm;门框门扇对角线长度允许偏差为3mm; (5)门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门扇对口缝、门扇与门框立缝宽度为1.5~2.5mm; (6)毛坯房入户门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应小于3.5cm; 2.业主疑问及释疑:业主一般会针对入户门的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1)门框检查:门框安装是否牢固平整,门框与墙体连接是否密闭严实,门框表面有无异常毛刺、开裂、破损等情况; (2)门扇检查:门扇有无变形、开裂问题;面漆外观是否完好、表面是否平整;有无明显划伤、嗑撞,距离地面是否考虑预留地面装修做法; (3) 门锁检查:门锁安装是否牢固,钥匙插拔是否平滑、锁芯转动是否自如,各方向锁舌伸缩是否平稳,锁孔位置是否正常;(4) 开启检查:门开闭是否平稳,有无异常阻力及磨损,门锁紧后

是否有晃动; (5) 门把手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旋转时有无异常的阻力,表面有无缺损、变形; (6) 密封检查:门扇掩缝是否在 2.5㎜以内。 二、塑钢窗检验: 1、检验标准 (1)成品质量: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 (2)安装的允许偏差: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5mm;门窗横框的水平度允许偏差为2mm;门窗横框标高允许偏差为5mm;门窗竖向偏离中心允许偏差为5mm; (3)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4)窗扇的橡胶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设置的排水孔应通畅; (5)推拉门窗扇开关应力应不大于100N; (6)窗玻璃安装质量: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 2.业主疑问及释疑:业主一般会针对塑钢门窗的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1)窗框检查:窗框安装牢固端正;窗框是否有划痕、磕碰、变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c19134040.html,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随着国内房地产产业的快读发展,购房人员的不断增加,商品房预售已经成为了我国商品房销售的主要途径了。那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有哪些?需要哪些材料?大家对此多有疑问,接下来,赢了网小编将为您作详细的解答。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核准条件 我国对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的条件规定如下: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 2、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登记时,除应当提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标准地名批准文件、拆迁户安置情况说明和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的证明文件。 上述五点为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相应条件,其中前三点规定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后两点规定于《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四到六款,“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在具备了上述条件之后,开发商才可以向房产主管行政部门提出预售许可申请。可以说,针对期房的不可预知性,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法

毛坯房住宅工程质量标准要点

毛坯房住宅工程质量标准 目录 绪论 一、目的 二、使用范围 三、编制依据 第一章:户内质量验收标准 一、室内楼地面(水泥混凝土、水泥砂浆楼面) 二、室内墙面(抹灰工程) 三、室内顶棚抹灰 四、室内腻子 五、入户门 (防盗门) 六、户内门窗 七、护栏和扶手 八、防渗漏 九、空间尺寸 十、室内环境 第二章:毛坯房住宅工程公共部位质量标准 一、外墙 二、室外铺装 三、节能工程 1.外墙保温 2.幕墙保温 3.屋面保温 页60 共页1 第 1.引言 1.1 目的 为提升公司开发建设质量,确保产品使用功能,提升客户满意度,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为光谷联合内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也为设计、监理及承包商协调管理提供参考,使工程参与各方有明确的工程质量标准,做到有规可依。 1.2 使用范围 光谷联合公司新建工程粗装修(毛坯房/初装饰)交楼工程, 1.3 编制依据 本标准依据相关国家标准及公司工程质量建设规划编制,主要依据有: (1)《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修订版)

(2)《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3)《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GB/T50362-2005) (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标[2000]85号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户内质量验收标准 2.1室内楼地面(水泥混凝土、水泥砂浆楼面) 1) 主控项目 (1)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100%无空鼓、裂纹; (2)砂、水泥原材料必须复检合格,水泥砂浆面层的体积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一般项目 (1)地面表面密实,无地面裂缝、脱皮、麻面、起砂现象; (2)地面坡度满足设计要求,坡向正确,不应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3)踢脚线与墙面应结合紧密,高度一致,出墙厚度均匀; (4)对于有室内楼梯的,楼梯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要求。 水泥混凝土、水泥砂浆楼地面允许偏差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 (MM) 地坪施工前,应将砼楼板表面的浮浆、落地灰等清理干净,可使用铣刨(1) 机或凿毛机进行机械清理;对于有地暖层的后浇地面,水泥混凝土楼地面采用平板振动器振捣密实,(2) 的铁辊碾子碾压密实;可采用直径150MM 有防水要求地面的立管、套管、地漏处封堵无渗漏,应进行蓄水试验;(3) 天;施工完成地面应洒水养护不少于7(4) (5)应特别注意入户门内开门时走道与入户地板标高的控制。 4) 设计要求,应明确公共~50MM(1)粗装修地面应预留二次装饰层厚度,一般宜预留40 室内地面与阳台、室内地面与厨卫间地面的节点标高。走道与室内地面、底层卧室、起居室等居住空间地坪应有防潮的措施。(2) ) 抹灰工程2.2 室内墙面(主控项目1) 墙面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1) 无爆灰和裂缝;检测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应采取建筑抹时,30mm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2)灰用钢丝网加强。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应采用建筑抹灰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1、新版标准规范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 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 目中,按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测 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 样方案。 13、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17、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 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 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 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 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 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 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 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 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 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房地产办理预售许可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房地产办理预售许可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②、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③、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④、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城市商品房预售售管理办法》第五条与《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内容相同;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申报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三、申报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5、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6、规划设计方案和主要楼层或户型平面图、剖面图(复印件)(1份); 7、已完成基础以上的的部分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8、《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复印件)(1份); 9、商品房预(销)售方案(方案中应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交付使用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原件)(1份); 10、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预售条件的工程进度证明(原件)(1份); 12、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表; 13、建筑施工许可证; 14、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房屋建筑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毛坯房篇)

房屋建筑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毛坯房篇) 注:本篇是以国家现行验收规范为基础,结合以往交楼经验汇编而成。 一、入户门检验 1.检验标准 (1)门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划痕、碰伤; (2)门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 (3)门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应饱满; (4)门制作的允许偏差:门框翘曲允许偏差为3mm,门扇翘曲允许偏差为2mm;门扇的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2mm;门框门扇对角线长度允许偏差为3mm; (5)门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门扇对口缝、门扇与门框立缝宽度为1.5~2.5mm; (6)毛坯房入户门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应小于3.5cm; 2.业主疑问及释疑 业主一般会针对入户门的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1)门框检查:门框安装是否牢固平整,门框与墙体连接是否密闭严实,门框表面有无异常毛刺、开裂、破损等情况; (2)门扇检查:门扇有无变形、开裂问题;面漆外观是否完好、表面是否平整;有无明显划伤、嗑撞,距离地面是否考虑预留地面装修做法; (3) 门锁检查:门锁安装是否牢固,钥匙插拔是否平滑、锁芯转动是否自如,各方向锁舌伸缩是否平稳,锁孔位置是否正常; (4) 开启检查:门开闭是否平稳,有无异常阻力及磨损,门锁紧后是否有晃动; (5) 门把手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旋转时有无异常的阻力,表面有无缺损、变形; (6) 密封检查:门扇掩缝是否在 2.5㎜以内。 释疑:一般业主关注比较多的问题是门的外观质量问题,轻微的如小刮花、碰伤等,严重的有面板开裂、深长的划痕等,可能是施工过程中对门造成了损坏,小问题的损坏可以通过现场修补和补油漆进行修复,严重的损坏可以将门返厂维修;入户门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满足要求(小于3.5cm)时可以要求返厂锯短处理;(注:关于返厂维修和锯短处理的确定一般尽量由物业现场说服业主,一般不随便允诺业主,可请地产工程部评判决定)门锁的问题一般会出现在装修使用期间和业主入住使用期间,如发现钥匙可以通用、锁打不开等问题,经过现场确认出现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更换。 二、铝合金门窗检验 1.检验标准 (1)铝合金门窗成品质量: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 (2)铝合金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2.5mm;门窗横框的水平度允许偏差为2mm;门窗横框标高允许偏差为5mm;门窗竖向偏离中心允许偏差为5mm; (3)铝合金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4)铝合金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设置的排水孔应通畅; (5)铝合金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应力应不大于100N; (6)铝合金门窗玻璃安装质量: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2.业主疑问及释疑 业主一般会针对铝合金的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1)窗框检查:窗框安装牢固端正;窗框是否有划痕、磕碰、变形等。 (2)型材检查:表面涂层要求颜色和光泽均匀,手感光滑以及是否有划痕、磕碰、变形等。 (3)五金件及开启检查:要求开关自如平稳,推拉自如,轨道件安装牢固,关窗后不漏气。 (4)密封检查:窗扇与窗框、窗扇与玻璃的密封条是否到位、严密,有无破损、断续等问题;窗框与墙体间的密封胶条是否完整、有无脱落、破损、裂缝等问题,有无渗漏现象。 (5)玻璃检查:安装牢固、完整、无裂纹及明显划痕。释疑:业主关注比较多的是门窗玻璃的质量问题,可按以下玻璃的检验标准给予合理解释 每平方米玻璃的表面质量检验标准 项次项目质量要求 1 明显划伤和长度>100mm的轻微划伤不允许

房屋建筑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房屋建筑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入户门检验 1.检验标准 (1)门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划痕、碰伤; (2)门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 (3)门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应饱满; (4)门制作的允许偏差:门框翘曲允许偏差为3mm,门扇翘曲允许偏差为2mm;门扇的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2mm;门框门扇对角线长度允许偏差为3mm; (5)门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门扇对口缝、门扇与门框立缝宽度为1.5~2.5mm; (6)毛坯房入户门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应小于3.5cm; 2.业主疑问及释疑:业主一般会针对入户门的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1)门框检查:门框安装是否牢固平整,门框与墙体连接是否密闭严实,门框表面有无异常毛刺、开裂、破损等情况; (2)门扇检查:门扇有无变形、开裂问题;面漆外观是否完好、表面是否平整;有无明显划伤、嗑撞,距离地面是否考虑预留地面装修做法; (3) 门锁检查:门锁安装是否牢固,钥匙插拔是否平滑、锁芯转动是否自如,各方向锁舌伸缩是否平稳,锁孔位置是否正常; (4) 开启检查:门开闭是否平稳,有无异常阻力及磨损,门锁紧后是否有晃动; (5) 门把手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旋转时有无异常的阻力,表面有无缺损、变形; (6) 密封检查:门扇掩缝是否在2.5㎜以内。 二、塑钢窗检验: 1、检验标准 (1)成品质量: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 (2)安装的允许偏差: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5mm;门窗横框的水平度允许偏差为2mm;门窗横框标高允许偏差为5mm;门窗竖向偏离中心允许偏差为5mm; (3)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4)窗扇的橡胶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设置的排水孔应通畅; (5)推拉门窗扇开关应力应不大于100N; (6)窗玻璃安装质量: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

精装修工程质量检查标准

精装修工程质量检查操作指引 1、目的 规范产品质量实测过程中的程序、取样方法、测量操作、数据处理等具体步骤和要求。 提供产品质量实测的操作方法,尽可能消除人为操作引起的偏差。 强调工程一次成型质量,以实测实量达标率反映工程一次成型质量水平。 以查促改,加强过程不断改进,持续提升工程质量。 2、实施原则 施工单位须对其施工产品质量负责,根据工程进度实时对施工范围的所有工程质量进行100%实测实量,检查记录按月建立分户实测档案,工程部检查比例须符合集团制度要求,并对实测档案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工程部项目经理须对当月施工范围的所有工程质量按每个施工单位不低于10户进行检查且总数不低于20户,工程部经理须对当月施工范围的所有工程质量按每个施工单位不低于2户进行检查,并在检查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户内墙、地砖全部施工完毕后,方可进行此户实测实量,且应在墙、地砖施工完毕7天后进行测量。 工程管理部须对工程部的检查记录表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复核。 工程管理部装修工程检查时应检查户内装修各已完成的所有工作面(不仅限于上个月完成工作量),不断促进整改。 每道工序完成后(指该工序所有工作量已完成,包含细部处理)施工单位须立即进行检查,工程部须在工序完成7日内进行检查,工程管理部按月对各工程部和施工单位所施工工程质量进行抽查。 同一户内同一工序内容须全数完成,检查时未完成位置直接按不合格点记录。工程部须在每月25日前上报施工单位当月工程量(包含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并确保施工单位当月所施工工程量与实际形象进度相符。如出现不符现象,视滞后情况扣罚施工单位当月综合达标率1%-4%。 3、工程管理部取样原则与计算说明 取样原则 工程管理部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复测时,按户进行抽查,所有检查项仅限于套内各项工程质量。 工程部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时,须尽可能将检查面均匀分散,工程管理部将对当月施工范围工程质量现场随机抽查。 现场实测实量时,须按编号进行记录、存档,不合格点须在现场实体上原位进行标注。 测量数据须真实、有效。 计算说明 检查表以户为单位,统计每户的质量达标率。 4、顶棚 吊顶石膏板不平整、接缝高低差 指标宗旨:控制户内石膏板平整程度和接缝处平整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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