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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政策解答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政策解答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政策解答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政策解答

时间:2011-01-14 09:48

全国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

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套改办[2010]1号———————————————————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政策解答(一)》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78号),指导各地顺利开展职务套改工作,全国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政策解答(一)》,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全国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

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二日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

警员职务套改工作政策解答(一)

1、执法勤务机构中,哪些单位和人员暂缓列入职务套改范围?

答:尚未完成司法体制改革、纳入公务员法管理的行业公安机关暂缓列入职务套改范围。正在研究调离公安机关或者辞职、辞退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人员,暂缓进行职务套改。

2、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内设综合管理部门能否实施职务套改?

答: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内设综合管理部门参加职务套改。

3、铁道、交通、民航、森林公安局和海关总署缉私局及其下设公安机关和缉私部门,如何实施职务套改?

答:铁道、交通、民航、森林公安局和海关总署缉私局列入公安部序列局,其所属人员不参加职务套改。其下设公安机关、缉私部门的内设执法勤务机构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民警察可以参加职务套改,并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4、各级公安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且具有执法勤务职

能的事业单位,是否纳入警员职务套改范围?

答:各级公安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且具有执法勤务职能的事业单位暂不纳入警员职务套改范围。

5、未满足“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条件的人民警察如何参加套改?

答:未满足“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条件的人民警察参加职务套改,但不得高套职务。

6、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如何审批、任免?

答: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审批、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7、参加职务套改的执法勤务机构警员是否需要填写新的职务任免审批表?使用何种格式?

答:参加职务套改的执法勤务机构警员均需重新填写职务任免审批表,审批表使用《干部任免审批表》。

8、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能否同时担任警官职务与警员职务?

答: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不得同时担任警官职务与警员职务。

9、《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提出“重点解决基层公安民警工资待遇,不与工资外其他职务待遇挂钩”,“工资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答:有关部门将研究制定警员职务套改后工资待遇的相关政策,工资待遇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全国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

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套改办[2010]3号———————————————————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政策解答(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78号),指导各地顺利开展职务套改工作,全国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政策解答(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全国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

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二日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

警员职务套改工作政策解答(二)

1、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和派出所、车管所、监管所中科员职务的科、所、队长能否进行职务套改?

答:可以参加职务套改。

2、2010年1月1日后,组织实施职务套改前,执法勤务机构中职务发生变动的人民警察,如何进行套改?符合高套职务条件的人员是否可以高套职务?

答:2010年1月1日后,组织实施职务套改前,执法勤务机构中职务发生变动的人民警察,按照实施套改时的职务进行套改。对于截至2009年12月31日任职时间和工作时间等符合高套条件的,可以按照条件高套。

3、2010年1月1日后,组织实施职务套改前,执法勤务机构中退休的人民警察,是否列入套改范围?

答:列入套改范围,并按照所应套改的职务办理相关工资手续。

4、2010年1月1日后,组织实施职务套改前,执法勤务机构中试用期满的新录用人员,是否列入套改范围?如何实施套改?

答:列入套改范围。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确定职务后进行套改。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

悬赏分:0 |解决时间:2010-2-21 12:20 |提问者:q729048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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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国办发[2008]9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实施《意见》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治警、从优待警、以人为本,体现公安特色,倾斜基层一线,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力争在2008年底基本完成全国公安民警职务序列分类、称谓规范和相关人员职务套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完善公安民警分类管理制度和选人用人机制,深化公安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圆满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实施范围

(一)下列单位在编在职、已评授警衔的公安民警列入《意见》实施范围:

1.各级公安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2.各级公安行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中,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并列入评授人民警察警衔范围的机构;

3.已完成司法体制改革、纳入公务员法管理的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构,海关缉私部门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4.其他属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建制单位的机构。

面试,工资,福利,薪水

上述机构中因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尚未完成司法体制改革、未纳入公务员法管理的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构人员,暂不列入《意见》实施范围。

(二)下列人员不列入《意见》实施范围:

1.不担任人民警察职务的;

2.已批准离休、退休或者在2008年9月30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

3.正在办理调离公安机关和辞职、辞退手续的;

4.被开除公职、劳动教养、判处刑罚、免予刑事处罚的;

5.因其他原因不宜列入实施范围的。

三、实施方法和步骤

各地公安机关要积极主动地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从2008年10月1日起,按照自上而下、分期分批、积极稳妥的原则,对列入《意见》实施范围的单位,组织实施机构、人员分类、称谓规范和相关人员职务套改工作。列入《意见》实施范围的单位及其人员,应于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规范机构设置和职务序列工作。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确定实施范围: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梳理确定列入《意见》实施范围的单位及其人员,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二)规范分类、称谓。以省级公安机关为单位,按照《意见》规定,对公安机关内设机构进行分类并规范称谓。其中涉及的相关问题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凡机构分类与《意见》不一致的,以《意见》为准。其中,县级公安机关已根据2006年公安部《关于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调整归并的相关职能,如文秘、信访、督察等,原则上按照其目前归属情况确定机构分类,即:办公室已归并入指挥中心,以及信访部门已归并入法制室的,均列为执法勤务机构管理。县级公安机关政工监督室内部仍保留有相对独立督察机构及其人员的,该督察机构列为执法勤务机构管理。

2.除监管所、车管所外,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实行队建制,并以此规范其机构、人员称谓。其中,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在对外交流中需要实行“局”称谓的,可以继续保留。

3.内设执法勤务机构的下设单位,均作为执法勤务机构,所属人员按照执法勤务机构人员管理。同时,有关机构及其警官职务称谓暂保持不变。

(三)实施职务套改。

.公安部及其内设机构和地方公安机关及其内设综合管理机构的警官、警员职务称谓,按照《公务员法》及其实施方案执行。

考试,国家公务员,安徽公务员,警察,待遇,职业,求职,面试,工资,福利,薪水2

2.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按照上下同步、分级负责的原则,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和派出所的公安民警组织实施职务套改,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1)警官职务按照所在机构名称套改称谓。其中,内设队建制执法勤务机构的警官职务称谓主要为:总队长、副总队长、支队长、副支队长、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副中队长。监管所、车管所、派出所的警官职务称谓为:所长。副

所长。上述机构中主管政治工作的警官职务称谓为:政治委员、政治教导员、政治指导员等。

(2)警员职务原则上按照下列标准进行套改:

调研员套改为一级警长;副调研员套改为二级警长;

主任科员套改为三级警长;副主任科员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不在处分期间的,套改为四级警长,其他套改为一级警员:①任现职满2年;

②从事公安工作满10年;

③荣立相当于三等功以上等次奖励;

④累计三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科员套改为二级警员办事员套改为三级警员。(3)级别在24级以上、不在处分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科员,可套改为一级警员:

①担任现职满10年,且最近10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②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30年,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③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20年,荣立相当于二等功以上等次奖励或者累计五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优秀,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级别在22级以上、不在处分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副主任科员,可套改为三级警长:

①担任现职满10年,且最近10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②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30年,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③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20年,荣立相当于二等功以上等次奖励或者累计五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优秀,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原同时担任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公安民警,列入警官职务序列管理,继续保留原非领导职务相关待遇,并不占用所在公安机关警员职务职数。

(四)完善日常管理。首次套改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安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出台警官职务与警员职务的转换、警员职务的晋升、职数管理、警务技术职务管理相关规定。各地公安机关要以贯彻实施《意见》为契机,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研究,明确职责,与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按照《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意见》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切实规范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不断推进《意见》实施工作。

《青海省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实施方案》出台

2010-05-28 08:29:41来源: 青海新闻网(西宁)跟贴1 条手机看新闻

青海新闻网讯5月25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会议。会议决定实施《青海省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实施方案》。会后,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徐可就制定实施《青海省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实施方案》相关问题回答了

记者提问。

记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制定《青海省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实施方案》(简称《套改方案》),制定实施《套改方案》的意义是什么?

徐可: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实行专门的职务序列,是国务院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重要决策。这次进行警员职务套改,是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的具体步骤,对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正规化建设,逐步建立起与公安机关特点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拓展公安民警的职业发展空间,解决长期以来公安机关难以解决的压职压级问题,调动基层公安民警的积极性,提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确保公安民警忠实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职责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该《套改方案》的实施范围及对象有哪些?

徐可:列入此次套改范围的对象为《套改方案》确定的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派出机构具有公务员身份、在编在岗、已评授人民警察警衔的人员和现在公安机关执法勤务岗位工作,并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担任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的人员,2009年12月31日之前已批准退休或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2010年1月1日之后办理或正在办理调离公安机关或辞职、辞退手续的人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人员以及属于取消警衔情形的人员不列入此次套改范围。

县级以下公安机关在本次套改中,暂不划分综合管理类,除符合警官职务条件以外的人民警察均纳入警员职务套改。

记者:请问该《套改方案》规定的“高套”政策重点针对哪些人员?

徐可:此次规定的“高套”政策属“一次性”政策,重点针对执法勤务机构中部分工作年限较长的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目的是解决这三类人员的工资和职级待遇。

记者:请问该《套改方案》中规定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分类有哪些?

徐可: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和公安分局内设机构分为综合管理机构和执法勤务机构。全省县(市、区)级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关于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已于2008年规范了内设机构。这次套改,凡机构分类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不一致的,以国办《意见》为准。各地按如下标准划分综合管理机构和执法勤务机构,并确定套改范围。

综合管理机构,是指履行政工、文秘、审计、财务装备、科技管理、信息通信、信访、后勤保障等职能的机构。纪委监察、党务、离退休干部管理、群团等机构,参照综合管理机构进行管理。

执法勤务机构,是指履行指挥处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刑事犯罪侦查、出入境管理、监所管理、交通管理、禁毒、警务督察、法制等职能的机构。(作者:魏爽)

开封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实施方案来源:考试大 2011/1/6 【考试大: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模拟考场视频课程字号:T 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国办发〔2008〕9号)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人社〔2010〕192号)

精神,结合我市公安机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进一步激发公安民警队伍活力,加强公安民警队伍建设,为广大公安民警认真履行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提供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坚持依法实施,积极稳妥地有序推进;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基层公安民警的积极性;坚持统筹兼顾,以基层公安民警为重点;重点解决基层公安民警工资待

遇偏低的问题,不与工资外其他职务待遇挂钩。

三、组织领导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公务员局成立开封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套改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苏国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市公务员局局长

王星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宏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副组长:刘警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市公务员局副局长

关子杰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

成员:李文英市公务员局综合与职位管理科科长

卫岩岩市公安局人事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套改办”),办公室设在市公务员局,由李文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

员由市公务员局和市公安局政治部有关同志组成。

四、实施范围

(一)机构范围。市、县公安机关中履行指挥处警、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刑事犯罪侦查、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行动技术、监所管理、交通管理、禁毒、反邪教、反恐怖、警务督察、法制等职能的执法勤务机构列入套改范围。同时具有综合管理职能和执法勤务职能的内设机构,按照执法勤务机构套改;执法勤务机构内设的综合管理机构,统一按照执法勤务机构套改。

市、县已完成司法体制改革、纳入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林业公安执法勤务机构列入套改范围。

市、县公安机关中履行政工、文秘、审计、财务装备、科技管理、信息通信、信访、后勤保障等职能的机构及纪检监察、党务、离退休干部管理、群团等机构不列入套改范围。

(二)人员范围。列入套改机构范围的在编在职、评授警衔并具有公务员身份的警员纳入套改范围。新录用到公安机关试用期未满没有确定职务的公安民警,暂缓套改,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确定警员

职务后再进行套改。

尚未完成司法体制改革、未纳入公务员法管理的行业公安机关的人员,拟调离公安机关或者辞职、辞退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人员,暂不列入套改范围。待有关情况明确后再行研究是否进行套改;不担任人民警察职务、未评授警衔的人员,属于取消警衔情形的人员,2010年1月1日前已经批准调离公安机关或者退休、辞职、辞退的人员,不列入套改范围。

五、套改条件

(一)调研员套改为一级警长;

(二)副调研员套改为二级警长;

(三)主任科员套改为三级警长;

(四)副主任科员符合下列条件,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分别套改为三级警长、

四级警长、一级警员:

1、工作年限满25年且担任现职满3年的副主任科员,可套改为三级警长;

2、工作年限满10年且担任现职满3年的副主任科员,可套改为四级警长;

3、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副主任科员,套改为一级警员。

(五)科员符合下列条件,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分别套改为一级警员、二级警

员:

1、工作年限满20年且担任现职满3年的科员,可套改为一级警员;

2、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科员,套改为二级警员。

(六)办事员符合下列条件,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分别套改为二级警员、三级

警员:

1、工作年限满15年的办事员,可套改为二级警员;

2、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办事员,套改为三级警员。

上述人员套改任职时间和工作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到2009年12月31日。

六、工作步骤

此次套改工作按照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实施时间、确定套改机构和人员范围、套改确定职务等步骤进

行实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

各县成立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职务套改由市公安局制定实施方案,报市“套改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后实施。

(二)实施时间

此方案下发之日起,2011年1月31日前,完成县级公安机关套改工作;2011年2月20日前,完成市

公安机关套改工作。

(三)确定机构和人员范围

市、县公安机关研究确定列入实施范围的机构和人员范围,并报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

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套改确定职务

比照套改条件,结合民警工作年限及任职时间进行职务套改,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后,存入个人档案。

所有套改人员名册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七、工作要求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警员套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各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密切配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的同时,精心部署,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加强沟通联系,确保套改工作积极稳妥进行。对于套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切实做好此次警员职务套改工作。要高度关注队伍的思想动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其正确理解警员职务套改工作改革的指导思想,明确各项政策要求,确保队伍的稳定。要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政策公平公正。套改工作关系到民警的切身利益,广大公安民警非常关注,必须要坚持政策,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条件、要求开展套改工作,防止随意变通。要严格掌握工作时间和任职时间的标准,不能照顾倾斜,更不能弄虚作假。对确定的套改范围和人员,及时通过有效方式予以公示,加强监督,严明政策纪律,确保套

改工作顺利进行。

文件

中共宜春市委组织部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春市公安局

宜人社字[2010]144号

关于印发宜春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

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

现将《宜春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在实施套改中遇到的情况、问题,请及时向宜春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联系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余晓峰,联系电话3263446;市公安局政治部欧阳敬韶,联系电话3292039。

中共宜春市委组织部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春市公安局

二O一0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实施办法通知

抄送: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0年12月24日印

(共印60份)

宜春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

警员职务套改工作实施办法

为切实做好我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字[2010]386号),结合我市公安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套改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公务员法》、《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

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依据,进一步激发公安民警队伍活力,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人民警察队伍,为推动我市公安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提供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为适应公务员制度建设和公安机关队伍建设的发展需要,确保我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民警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顺利完成,在执行套改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要坚持依法实施,积极稳妥地有序推进;二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基层公安民警的积极性;三要坚持统筹兼顾,以基层公安民警为重点;四要坚持改革创新,重点解决基层公安民警工资待遇。

三、组织领导

中共宜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成立宜春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陈爱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副组长:宋长青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成员:张爱生市委组织部综合科科长

余晓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科长

欧阳敬韶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余晓峰兼任办公室主任,欧阳敬韶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政治部有关人员组成。

四、实施范围和套改条件

(一)实施范围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中履行警务执行职责,现在职在编、具有公务员身份并被评授警衔的人员。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是指履行指挥处警、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刑事犯罪侦查、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行动技术、监所管理、交通管理、禁毒、反邪教、反恐怖、警务督察、法制等职能的机构。同时具有综合管理职能和执法勤务职能的内设机构,按照执法勤务机构套改。执法勤务机构的综合管理部门,统一按照执法勤务机构套改。

下列人员不列入实施范围:不担任人民警察职务、未评授警衔人员,属于取消警衔情形的人员;已经批准调离公安机关或者退休、辞职、辞退的人员;因其他原因不宜列入实施范围的人员。

正在研究调离公安机关或者辞职、辞退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人员暂缓列入实施范围。

(二)套改条件

1、调研员套改为一级警长;

2、副调研员套改为二级警长;

3、主任科员套改为三级警长;

4、副主任科员符合下列条件,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分别套改为三级警长、四级警长、一级警员:

1)工作年限满25年且担任现职满3年的副主任科员,可套改为三级警长;

2)工作年限满lO年且担任现职满3年的副主任科员,可套改为四级警长;

3)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副主任科员,套改为一级警员。

5、科员符合下列条件,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分别套改为一级警员、二级警员:

1)工作年限满20年且担任现职满3年的科员,可套改为一级警员;

2)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科员,套改为二级警员。

6、办事员符合下列条件,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分别套改为二级警员、三级警员:

1)工作年限满15年的办事员,可套改为二级警员;

2)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办事员,套改为三级警员。

上述人员套改任职时间和工作时间的计算均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五、实施方法和步骤

各地人保局和公安局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按照自上而下、分期分批、积极稳妥的原则,组织实施相关人员职务套改工作。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要在2011年1月31日以前完成。具体实施步骤如下:(一)制定实施办法。各县、市(区)在2011年1月4日前成立本地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报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同时要对此项工作进行动员宣传。

(二)确定实施范围。各地人保局会同公安局,按照本办法确定列入实施范围的人员,并于1月7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实施职务套改。各地人保局会同公安局,对符合套改条件的公安民警组织实施职务套改。具体套改程序如下:

1、由公安局政工部门将拟套改人员情况提交党委研究后,通过有效方式予以公示七天(1月7日至1月13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时间、拟套改职务、近三年来年度考核情况等。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套改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套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暂缓套改。

2、公示结束后,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一式两份)、《宜春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人员花名册》,于1月16日与公示报告一同报本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

3、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人员经审核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套改审批、任免手续。将《干部任免审批表》存入个人档案。以上工作在1月21日前完成。

4、各地公安机关符合以下条件人员材料审批完毕后,报市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报省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1)副主任科员套改三级警长、四级警长,科员套改一级警员,办事员套改二级警员人员;

(2)套改一级警长、二级警长职务的人员。

备案材料包括《宜春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人员花名册》、套改情况相关说明材料。

(四)检查总结。工作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要对开展套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专门书面报告报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有关问题

(一)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不得同时担任警官职务与警员职务。(二)套改后的公安民警警员职务,不与工资外其他职务待遇挂钩。

(三)本次职务套改完成后,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原则上在警员序列内交流和晋升。少数确因工作需要,需交流到综合管理机构或公安系统外的,由接受单位比照本单位同等人员确定拟任职务,并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意见后办理。(四)本方案规定的套改条件,仅适用于本次职务套改。公安民警警员职务序列人员管理的有关问题,另行规定。

七、纪律和要求

此次警员职务套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提出以下纪律和有求。

公安民警着装规范

公安民警着装规范 着装常识之(一)——长袖制式衬衣 民警穿着长袖制式衬衣时,下衣穿着警用单裤。佩戴扣式软质肩章和软质警号、胸徽,通常系制式领带(各单位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统一不系领带),衬衣下摆系于裤腰内,系制式内腰带;男民警戴大檐帽,女民警戴翻檐帽。

着装常识之(二)——春秋常服、冬常服 民警在参加授衔仪式、宣誓、阅警、重大会议、外事等活动时,除主管(主办)单位另有规定外,穿着常服。民警在穿着常服时,佩戴硬质肩章、金属警号和胸徽;着内穿衬衣,系制式领带;男民警戴大檐帽,女民警戴翻檐帽。

民警在夏季工作时间,通常穿着夏季执勤服。民警着夏执勤服时,佩戴扣式软质肩章和软质警号、胸徽,夏季单裤;系尼龙编织内腰带或皮质内腰带;男民警戴大檐凉帽,女民警戴翻檐凉帽。

民警在冬季工作时间,通常穿着冬执勤服。民警着冬执勤服时,佩戴扣式软质肩章和丝织警号、胸徽;内着圆领针织T恤衫或警用毛衣;男民警戴大檐帽、栽绒帽或警便帽,女民警戴翻檐帽、栽绒帽或警便帽。在室内或办公区域,可脱帽。 圆领针织T恤衫作为与春秋执勤服或冬执勤服配套穿着的内穿服装,不得外穿或与其它警服品种混穿。

着装常识之(五)——多功能服 民警在冬季工作时间,通常穿着冬执勤服或多功能服。民警穿着多功能服时,佩戴套式软质肩章和硬质警号、胸徽,内着冬执勤服或者冬常服;男民警戴大檐帽或者栽绒帽,女民警戴翻檐帽或者栽绒帽。

着装常识之(六)——夏作训服和冬作训服 民警在参加训练时,通常按季节按要求穿着夏作训服或者冬作训服。民警穿着作训服时,佩戴套式软质肩章,戴警便帽,内着圆领棉针织长、短袖T恤衫或者圆领针织T恤衫。

精编机构编制和警务序列套改情况汇报公安机关套改方案

机构编制和警务序列套改情况汇报_公安机关套改方 案 机构编制和警务序列套改情况汇报(2020年6月24日)根据督查安排,现就*** 公安局机构编制和警务序列套改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机构编制工作方面 ***担负着全市新老*个市区、*个工业园区、*镇*乡的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全局内设机构*个,其中:综合管理服务部门*个,分别为政工室、纪检监察室、警务保障室,警力*名,占总警力的*%;一线实战部门*个,分别为指挥中心(含情报大队、案管中心、办公室)、法制大队(含信访)、国保大队、刑警大队(含预审)、治安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网安大队、看守所(含拘留所)、交警大队、特警大队、森林警察大队,警力*人,占总警力的*%;派出所*个,警力*人,占总警力的*%。 (二)警务序列套改工作方面全局编制总数*名(政法专项编制*名、事业编制*名、工勤编制*名)。实有警力*名(女民警*人),空编*人,其中:人民警察身份*人(含派出所事业编*人),无警察身份公务员*人,事业管理人员*人,聘用制工勤人员*人。 *人参加了职级序列套改(执法勤务类*人、警务技术类*人),执法勤务职级序列核定二级高级警长*名,三级、四级高级

警长*名,其中三级高级警长不超过*名。警务技术职级序列核定二级警务技术主任*名,三级、四级警务技术主任*名,其中三级警务技术主任不超过*名。 首次套改后,套改四级高级警长*名,警务技术四级主任*名,四级高级警长及四级技术主任以下*名,套改后共有*名民警上报组织、人社部门晋升职级。 二、主要做法 ***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警员职级套改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谋划,精心组织,坚持以人为本,采取“两个三”举措,推动警员职级套改工作顺利开展,效果显著。警员职级套改后,我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迅速为套改民警办理警员任职手续,兑现工资和警衔,全面完成了套改任务。高套民警人均月增资310元,最高的达800余元。通过开展警员职级套改,基层民警的待遇提高了,工作热情增长了,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增强了。(一)开好“三个会议”,促进认识统一,打好套改思想基础警员职级套改工作是国家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各级公安机关和基层一线民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面对这项全新的工作,有的同志迟疑,有的同志观望,在思想上普遍存在模糊认识。为此,该局迅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及时召开三个会议,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消除民警顾虑,确保了警员职级套改工作的顺利启动。一是召开市公安机关套改工作动员会,促

2010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实施范围及套改条件

2010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实施范围及套改条件 ——2010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实施范围及套改条件 2010-7-13 来源:澄城在线发布者:gongwuyuan001 评论6条 实施范围: 下列机构中履行警务执行职责,现在编在职、具有公务员身份并被评授警衔的人员。 (一)公安机关各内设执法勤务机构; (二)政工监督室、法制室、警务保障室等内设综合管理机构的警员职务人民警察可进行套改,套改后其职务划入执法勤务类; (三)未纳入上述之列的新调入、招录人员及军转干部; (四)已完成司法体制改革,纳入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林业公安执法勤务机构。套改条件: (一)调研员套改为一级警长; 二)副调研员套改为二级警长; (三)主任科员套改为三级警长; (四)副主 任科员符合下列条件,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分别套改为三级警长、四级警长、一级警员; 1、工作年限满25年且担任现职满3年的副主任科员,可套改为三级警长; 2、工作年限满10年且担任现职满3年的副主任科员,可套改为四级警长; 3、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副主任科员,套改为一级警员。 (五)科员符合下列条件,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分别套改为一级警员、二级警员: 1、工作年限满20年且担任现职满3年的科员、可套改为一级警员; 2、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科员,套改为二级警员。 (六)办事员符合下列条件,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分别套改为二级警员、三级警员; 1、工作年限满15年的办事员,可套改为二级警员; 2、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办事员,套改为三级警员。 上述人员套改任职时间和工作时间的计算均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七)军队转业“高职低配”或“平级”安置为军转干部,按照原部队职务级别套改,任职时间从部队任职起连续计算。 军转技术干部,现任职务低于现工资对应职务的,按与现工资对应的职级套改,任“对应职级”的时间为0年。其中: 对应职务为副主任科员,工作年限满28年的套改为三级警长;工作年限满13年的,套改为四级警长;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套改为一级警员。 对应职务为科员,工作年限满23年的套改为一级警员;其他的套改为二级警员。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2017年

2017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 模拟试卷 一、判断题(正确的打“√”错误的打“×”。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请把答案写在答题卡上)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法治领域的基本指导思想,其内容博大精深。( ) 答案:√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含义 2、在执法活动中应当强调法律效果优于社会效果。() 答案:×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平正义的含义 3、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涉及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的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答案:√ 考点:法律基本概念—我国的立法权限 4、“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宪法的一项重要原则。() 答案:√ 考点: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 5、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只要没有着制式警服,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可以不履行职责。() 答案:× 考点:人民警察法--非工作时间人民警察履行职责的规定 依据:《人民警察法》第19条 6、人民警察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遇交通阻碍时,可以优先通行。() 答案:√

考点:人民警察法--优先通行权和优先征用权的适用条件 依据:《人民警察法》第13条 7、人民警察对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犯罪分子,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 答案:√ 考点: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使用武器的条件 依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9条 8、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应当将使用情况如实向所属机关书面报告。() 答案:√ 考点: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使用武器后的处置程序 依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13条 9、对于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公安机关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 答案:√ 考点:治安管理处罚法--收缴、追缴的适用对象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 10、公安机关只能吊销自己发放的许可证,无权吊销其他行政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答案:√ 考点: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 11、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现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答案:× 考点: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行政案件的管辖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9条 12、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对已经扣押的物品,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立即解除扣押。()

云南省2020年公务员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云南省2020年公务员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专业 科目考试大纲 为便于报考者充分了解2017年度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 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特制定本大纲。 一、考试方式 2017年度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 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作答要求 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报考 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上作答。 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三、考试内容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是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 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掌握的知识和能力要素,包括职业素质、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一)职业素质。主要测查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必备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 1、政治素质。包括政治敏锐性与政治鉴别力。 2、职业道德。包括为民服务理念、公正执法理念。 (二)基础知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公安机关执法勤务工作有关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 能力。

1、法律基础知识与主要执法依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理论、法学基础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组 织管理条例》。 2、公安基础知识。包括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宗旨、任务、 管理体制、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公安工作的内容、根本原则、根 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公安执法监督。 (三)基本能力。主要测查报考者在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妥善协调或处理问题的能力。 1、行政管理能力。包括调查研究、纠纷化解、风险识别。 2、应急处理能力。包括信息研判、快速反应、合理处置。 3、接处警能力。包括受理报警、求助、投诉、处警。 四、题型介绍 专业科目笔试题目分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情境分析三种类型。 (一)单项选择(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 或不选均不得分) 公安机关是具有什么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 A.政治 B.阶级 C.武装 D.服务 答案:C (二)多项选择(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2020年警员职务套改

2020年警员职务套改 2020年警员职务套改2020年警员职务套改警员晋升工作总结篇120我分别在县民政局、镇人民政府工作,工作期间在党委(组)及班子的团结带领下,在分管各股室及同事们的积极配合下,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现将一年来履职、履责、廉政、学法用法等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认真履职情况(一)加强学习,不断增强履职能力为了更好的胜任工作,我始终坚持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根据客观实际和形势的需要,通过学习不断的丰富和充实自己。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及系列讲话精神;认真参加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参加市直机关工委在中南大学举办的党支部书记研修班学习及县委党校举办的自选课程学习。 (二)求真务实,圆满完成工作任务1、民政工作。民生目标任务按照保持进度、逐步推进、的原则,5月前民生目标按期实现。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五保动态及时掌握,医疗救助按月及时审批,临时救助实现救急、救难。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稳步开展。对各镇分管领导、民政干部开展了一期业务技能培训。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6余件。机关支部工作扎实推进。

2、工作。尽快熟悉工作,实现角色转换,党务、纪检、群团等工作稳步推进。一是规范管理,出台并完善了党委会议事规则、会议纪律暂行办法、工作交接制度、请销假制度等;二是创新学习方式,在讲堂、之声开设村(社)干部讲党课、身边的先进典型、荐书等栏目;三是规范三会一课记录,通过集中开展交叉检查,实现村(社区)同学习共提高;四是创建服务型党组织,建立2微信服务群;五是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共开展谈心谈话19次;六是认真开展双报到银龄守护活动;七是认真开展驻村(社区)包片工作;八是讲好党课,将上级精神及时传达,到村(社区)讲党课6次;九是认真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重点区域开展自查督促整改;十是开展好警示教育,抓好预防;十一是组织好各类活动。 二、认真履责情况一是摆正位置。作为一名副职,始终坚持把自己分管的工作置于党委(组)及班子的领导之下,把班子的决策贯彻在自己分管的工作中,并自觉接受职工监督,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二是服从领导。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做到到位不越位,揽事不揽权。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主要领导请示、汇报或提交党委(组)及班子研究,并注意协调、配合、支持其他班子成员的工作,除主要领导统一协调外,及时与其他班子成员一起商量,保证了全局工作的协调运转;三是处理问题不越权。对职权范围内的工作,积极大胆地干;对分管股室及下属单位

公务员招警、社会招警、公安院校统招招警异同点!

公务员招警、社会招警、公安院校统招招警有啥区别大家对于招警考试,其实有很多不同的看法,每年都会有公安院校招警,省考招警、国考招警,社会招警等招聘考试,很多考生在报名前对招警考试是什么内容,它和其它招警考试的区别在哪,招警考试不同之处是什么?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公安院校招警、省考招警、国考招警、社会招警有何不同?帮助大家更好的认识,备考招警考试。 国考招警:公安类职位所属部门主要有: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公安部、中国民航空中警察总队系统、交通部长江航运公安局、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各地海关、铁路公安局。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最大的优点就是不限制户籍。 公安院校统招招警:本考试主要针对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招考,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分省(区、市)录用的办法。每年定期统一组织笔试,分省(区、市)确定录用计划、划定分数线、组织面试、体检、考察和录用。 省考招警:省考招警采取与省公务员考试合并招录警察的形式,招警计划为省考招录计划的一部分,两者考试时间一致,招录岗位常见的为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监狱机关、戒毒机关人民警察等。大专及以上学历,招录对象的倾向性不明显,条件范围较宽松,但相比国考招警来说户口限制就有点多了。 社会招警:社会招警单独招考,招录多采取面向退役士兵、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职人员和其他社会人员倾斜的形式。一年的试用期中、通过岗位实习和4个月的初任课程后即具备正式干警身份。一般为大专及以上学历,个别省份比较低学历为高中,部分省份有心理测评环节。 警察 不同点: 1.统考范围不同 全国公安院校招警为全国统考形式,而省考招警和社会招警限于省内统考的形式,国考招警一般符合报名条件即可跨省考试。 2.招录对象不同 省考、国考招警的招录对象一般在公务员招录条件基础上,再根据本身特点和具体岗位选择对口的人才。全国公安院校招警主要针对警校公安专业的应届毕

2019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试卷

2019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试卷 (非专业警种科目) (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密封线打5孔)………….…....…………… 姓名:职务:年龄:警号 身份证号: 单位:铁路公安局公安处科(支队)/所(段)/大队考试地点考场座号 准考证号 ……………….…….(密封线打5孔)……………....…………… 一、判断题(每题1分,共20分) 1、只要入户盗窃即构成盗窃罪,不受所盗窃财物是否达到数额较大的限制。(对) 2、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错) 3、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十人。(错) 4、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应当重视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没有口供的,不能认定有罪。(错) 5、犯罪嫌疑人林某先后实施抢劫犯罪、诈骗犯罪。侦查中,其抢劫犯罪事实已有证据证明,但诈骗犯罪事实还未查清,故林某还不符合逮捕条件。(错)

6、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错) 7、公安机关在办理张某倒卖火车票的行政案件中,对查获的其购买用于自己回家的车票,不可以收缴。(对) 8、民警刘某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扣押郑某的手机时,因情况紧急,事后以书面方式补充告知了郑某扣押的理由、依据以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错) 9、对张某损坏路灯的违法行为,市政管理部门已经对其给予了罚款行政处罚后,公安机关不能再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对) 10、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对) 11、党的政策属于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错) 1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政治权利之一。(对) 13、民警刘某下班后回家路上听见路旁有人在呼叫“有人抢劫”,由于已经下班,刘某可以不履行职责。(错) 14、民警张某在火车站执勤时发现暴恐分子正欲引爆炸弹实施暴恐活动,可以直接使用武器将其击毙。(对) 1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设督察长,均由公安机关行政首长兼任。(错) 16、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实行队建制,称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对) 17、黄某因盗窃被处行政拘留15日,因赌博被处行政拘留15日。合并执行拘留时,最长不超过25日。(错) 18、虽然刘某没有身份证件,由于其租金较高,王某将房屋出租给刘某居住。王某构成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人居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对) 19、张某被县检察机关决定刑事拘留,交由县公安局执行。后经调查证明拘留错误,应以县公安局为赔偿义务机关。(错) 20、张某纠集多人同许某、李某等人持械殴打,期间,张某持刀将许某扎成重伤,张某构成聚众斗殴罪。(错)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30分) 1、下列情形构成共同犯罪的是(C)。 A.张某与李某聊天,谈到甲和乙两种物质混在一起,饮用后可以致人死亡。王某在旁边听到后,遂使用该方法将谭某杀死B.刘某唆使赵某将黄某打残废,赵某找到黄某后实施了抢劫行

2014公安部人事、法制部门负责人解读《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公安部人事、法制部门负责人解读《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建立公安民警职务新序列,对基层公安经费实行全额保障,明确法定工作日之外工作的补助问题……《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的制定和施行,将逐步解决机构设置不规范、警力配置不科学、效率不高、保障不力等长期制约公安工作的“瓶颈”性问题,推动公安工作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也填补了我国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立法的空白,为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组织立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范例———观点背景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七章(即总则、公安机关的设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公安机关的编制和经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管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待遇、附则)、四十二条,主要规范了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和管理体制,公安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的设置,民警职务序列的设置和管理,公安专项编制的管理,公安机关的经费保障,民警录用、调任、转任、警衔、考核、培训、辞退、奖惩、申诉控告以及工资、保险、抚恤、退休等福利待遇,基本涵盖了公安机关组织管理的主要内容。《条例》充分考虑了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充分考虑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配套,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对加强和改进新世纪新阶段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填补政府部门组织立法空白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公安机关组织管理的行政法规 记者: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陆续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加强公安队伍建设。随着形势的发展,公安机关组织管理工作面临哪些突出问题? 柯良栋: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不断迈出新的步伐,取得新的成就,公安工作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时期之一。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由于历史和现实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公安机关在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特别是组织管理方面的立法较为薄弱,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编制、经费、人事管理、教育训练等方面不能完全适应时代发展对公安工作的客观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制约着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 记者:如何从法治层面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性? 柯良栋:在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政府行使权力必须遵循的一个基本准

健全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探析

健全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探析 赵予广 【摘要】面对新形势下日益增多的执法受阻、民警遭袭、恶意投诉事件,维护基层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解决民警在执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已成为当前公安工作急需正确面对和妥善解决的现实问题。因此健全人民警察执法保障、待遇保障、安全保障、健康保障等制度有助于国家长治久安。 【关键词】执法待遇安全健康 一、人民警察职业保障现状分析 很多群众反映:警察如不值班,无论因私、因公都不愿着警服,为什么呢?原因有四:一是不值班遇到案件管不管不好界定,管是管不了,不管铁定有责任。二是警察执法无相关法律保护,导致在出警过程中受到挑衅和侵犯的现象比较普遍、办案中对民警进行诬告、陷害、辱骂和威胁等精神伤害的案件也急剧增加、暴力抗法、暴力袭警事件也时有发生(如上海6警察被杀一案)。三是同比差别大,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王凯读报”曾讲到:河北省赤城县和北京市延庆县山前山后相差20公里,老师工资一个是1800元,一个是6800元,造成了上访事件。且不说“安徽卫视”公布深圳公务人员工资起薪7,000 -15,000元左右,也不说公安部领导所讲“警察工资高于地方略低于部队”,单说河北省多数地区工资3,000-4,000元左右,而张家口、承德地区只有2,000-3,000元。尤其一个省市内地区工资差别太大,如:同在宣化的北京驻宣铁路民警工资7,000-8,000元,补贴也非常到位,而当地民警工资2,000-3,000元,古人云“不患寡而患不均”,因此心理失衡是不得而知的结果。四是一个让人头痛的问题:很多单位制服与警服外观极其相似,导致群众对警察识别不清,表现突出的是保安和城管,经常是他们出了问题归结到公安机关。 笔者在百度网上搜索“每年警察伤亡”一词,显示2011年1月7日“凤凰网”资讯(原载《合肥晚报》)《中美警察伤亡对比报告》一文,指出:“1996-2001年(警察)年牺牲人数突破了500人,年均达到了484人。”2006年第35期(总第178期)《公安内参--袭警频发,挑战金色盾牌尊严》指出“袭警行为致民警月月有牺牲,天天在流血”。而从百度网搜索“每年军人伤亡”一词,除“出国维和(高薪)”有1、2人伤亡,基本没有任何数字。这个数据说明:和平时期公安是远远超过军队危险系数

公安执法勤务类岗位专业考试大纲(面向社会考生)

2016年度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为便于报考者充分了解2016年度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特制定本大纲。 一、考试方式 2016年度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作答要求 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臵上填涂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臵作答一律无效。 三、考试内容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是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掌握的知识和能力要素,包括职业素质、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一)职业素质。主要测查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必备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 —1—

1、政治素质。包括政治敏锐性与政治鉴别力。 2、职业道德。包括为民服务理念、公正执法理念。 (二)基础知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公安机关执法勤务工作有关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法律基础知识与主要执法依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学基础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2、公安基础知识。包括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宗旨、任务、管理体制、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公安工作的内容、根本原则、根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公安执法监督。 (三)基本能力。主要测查报考者在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妥善协调或处理问题的能力。 1、行政管理能力。包括调查研究、纠纷化解、风险识别。 2、应急处理能力。包括信息研判、快速反应、合理处臵。 3、接处警能力。包括受理报警、求助、投诉、处警。 四、题型介绍 专业科目笔试题目分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情境分析三种类型。 —2—

警衔津贴标准警衔津贴最新调整

警衔津贴标准警衔津贴最新调整 警衔津贴最新调整 警察的工资是属于地方财政支出的,警察工资一般由基本工资,警衔工资,干部工资,工作年限等构成,目前,国家没有从宏观方面大规模提高警察工作的动作,所谓的警察工资脱离行政级别让工作年限与公安工资挂钩的政策暂时还没有施行,或者施行后依然没有大规模涨工资。 《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提出,贯彻落实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体系。据悉,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共有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100多项改革措施。警衔津贴最新调整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明确提出,根据人民警察的性质特点,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按照职位类别和职务序列,对人民警察实行分类管理。适应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建立健全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贯彻落实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体系。完善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制度,建立健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风险保障制度。依法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等等。

警察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警官警员技术人员分类管理。 《改革框架意见》提出,完善人民警察警官、警员、警务技术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序列制度,重点解决量大面广的基层一线人民警察任务重、职级低、待遇差的问题。按照公务员法确定的职位分类框架,建立公安、安全、审判、检察机关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制度,确保人员待遇与专业技术职务配套衔接。据警察改革最新消息,对公安、安全机关具有刑事司法属性的侦查人员探索试行主办侦查员制度。 人民警察警衔设五等十三级,即1、总警监、副总警监;2、警监(一级、二级、三级);3、警督(一级、二级、三级);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5、警员(一级、二级)。警衔津贴最新调整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作为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人民警察将实行分类管理,核心是完善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建立警务技术职务序列,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1、管理 将警务辅助人员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 《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明确提出:“根据公务员法和人民警察的性质特点,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管理制度。按照职位类别和职务序列,对人民警察实行分类管理。”

人民警察岗位执法资格等级化认证管理

人民警察岗位执法资格等级化认证管理 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民警法律业务素质,切实加强公安队伍规范化建设和执 法能力的提高,促进公安队伍整体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提高,年初就决定对民警执法资格及其晋级实行等级评定管理,即凡从事执法活动的公安民警,必须参加执法资格等级评定或升级考试,对民警执法资格的评定和管理按照基础执法和专业岗位执法资格相结合的等级管理制度,通过此制度确定民警是否具备 基础执法资格。凡取得基础执法资格的民警,按不同执法岗位、法律和业务知识熟悉程度、实际执法能力分配工作岗位。对考试考核不合格的民警,再培训再考核,经补考仍不合格的,取消该民警执法资格,不得再从事执法活动。公安民警执法资格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级,规定民警执法资格可以晋级,最高晋升为高级,要求中层领导必须达到中级以上执法资格,局领导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达到高级水平。这将从11月1日在全国正式实行。 人民警察岗位执法资格 等级化认证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民警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 队伍整体执法水平,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岗位执法资格等级化认证管理办法》, 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均应取得相应岗位执法资格。未通过岗位执法资格 认证的,不得执行主办、审核、审批案件和直接从事公安行政管理等执法活动和 任务,但可以在取得资格民警的指导下协助参与案件办理和进行公安行政管理(公 安部已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紧急情况,无论是否取得岗位 执法资格,都应当依法履行人民警察职责,不得推诿、拒绝或者拖延。

巫溪县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实施方案

― ― 1 巫溪府办发〔2010〕92号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巫溪县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 职务套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贯彻《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国办发〔2008〕9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0〕124号)精神,积极稳妥地做好我县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巫溪县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实行专门的职务序列,是国务院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这次进行警员职务套改,是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的具体措

施,对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正规化建设,逐步建立起与公安机关特点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拓展公安民警的职业发展空间,调动基层公安民警的积极性,提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确保公安民警忠实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职责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县属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按照市政府和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稳步实施,稳妥推进;县人力社保局要认真履行好公务员主管部门牵头抓总的职责;县公安局要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县编办、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 对此次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中遇到的问题,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采取措施,认真妥善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县政府。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2

人力资源知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

(人力资源知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 民警察警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后工资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国办发[2008]9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78号)规定,经报国务院批准,现就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套改为警员职务后的工资问题通知如下: 壹、实施范围 执行警员工资政策的人员,仅限于列入人社部发[2009]178号文件规定实施范围的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中列入国家政法专项编制、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人员。 二、基本工资标准 各警员职务的职务工资标准每人每月分别为,壹级警长760元,二级警长590元,三级警长480元,四级警长440元,壹级警员410元,二级警员380元,三级警员340元。 警员的级别工资标准,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相同。 三、套改工资的办法 职务工资。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按所任警员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和级别工资。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套改警员职务后,由办事员套为二级警员、科员套为壹级警员、副主任科员套为三级警长,现级别未达到拟任警员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最低级别,已达到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壹个级别;由副主任科员套为四级警长,现级别未达到四级警长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最低级别,已达到对应最低级别的级别和级别工资不变;其他的级别和级别工资不变。晋升级别时,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新任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四、正常晋升工资的办法 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晋升警员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次月起执行新任警员职务的职务工资和相应的级别工资。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最低级别;原级别于新任职务对应级别以内的,由壹级警员晋升为四级警长的级别和级别工资不变,其他的晋升壹个级别。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增加工资和晋升级别工资档次,按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规定执行。 五、其他政策 (壹)、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套改警员职务后,对按职务确定标准的津贴补贴,按所任警员职务执行;对其他津贴补贴,仍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人民警察,壹级警长和二级警长执行县处级的标准,三级警长、四级警长和壹级警员执行乡科级的标准,二级警员和三级警员执行科级以下的标准。规范后津贴补贴的执行办法,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020安徽省考公安专业知识:《破冰行动》包含了啥考点

2020安徽省考公安专业知识:《破冰行动》包含了啥考点 前段时间,《破冰行动》这部电视特别火,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这部剧以广东2013年雷霆扫毒“12·29专项行动”为原型,是一个真实存在的扫毒大案。演员们以精彩的演技生动地向我们展示了缉毒民警的日常工作,真实又令人感动。我们之所以看不见黑暗,是因为有人帮我们把黑暗挡在了身后,生于安乐,是因为有人替我们把忧患解决,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我们负重前行。今天中公教育专家以这部剧为例,跟大家简单列举一个公安专业科目考试中的重要知识点。 一、公安机构之—队建制单位 大家可能在剧中看到了毒枭林耀东主任在公安机关的一把强有力的“保护伞”之一就是刑侦大队长陈光荣。那么刑侦大队到底是啥?为啥叫队长?这个就涉及到公安机关的内部机构设置,这个是公安专业知识的一个重要考点。 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分局内设机构分为综合管理机构和执法勤务机构。执法勤务机构实行队建制,称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警官职务由高至低为:总队长、副总队长、支队长、副支队长、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副中队长。 我们具体以合肥市公安局为例具体列举解释清楚。合肥市公安局的内设机构执法勤务类的队建制单位主要有以下这些:(1)经侦支队:主要负责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开展侦查工作;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案件和部分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开展经侦队伍建设,组织全市经侦队伍的业务培训等。(2)治安警察支队:指

导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和公安基层基础工作,预测治安动向,研究制定对策;负责对全市特种行业、文化市场、公共场所的管理;查处治安案件或上级交办的案件;办理刻制公章证明信;负责对犬类的管理;负责对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危险物品及对管制刀具、警用器械的管理;负责指导、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拟定公共安全行业技术标准,实施技术监督;指导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等工作。(3)刑事警察支队:指导、协调全市刑侦部门及其他有侦破刑事案件任务的单位的刑事侦察工作,提供刑事技术、犯罪信息资料等服务;分析、研究全市刑事犯罪和刑侦工作情况,供市局领导和各刑侦单位领导参考;负责侦办部分重大刑事案件;对全市刑侦民警进行业务培训等。(4)禁毒支队:负责起草全市禁毒工作规划、行动方案,组织、指挥、协调开展禁毒专项斗争和重点地区集中整治等全市性禁毒集中统行动。组织、指导、监督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毒品预防教育、禁吸戒毒、禁种铲毒,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负责与市禁毒委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协调及市禁毒办的日常工作。(5)出入境管理支队:主要负责护照签发、国籍的加入、退出与申请的受理等工作。(6)特巡警支队:负责反恐防暴、突发事件及群体性事件的处置、重点时段和重点地段的武装巡逻、大型安保工作、要员警卫、排爆搜爆、参与处置重大治安事件、参与紧急救援服务工作、参与国家级的跨区特殊任务等工作。(7)警务督察支队:负责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8)交警支队:承担维护全市城乡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和非机动车辆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等工作职责。(9)

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公文

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公文 荣昌府办发〔2010〕117号 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荣昌县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 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贯彻《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国办发〔2008〕9号)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0〕124号)精神,积极稳妥地做好我县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荣昌

县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实行专门的职务序列,是国务院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这次进行警员职务套改,是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的具体措施,对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正规化建设,逐步建立起与公安机关特点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拓展公安民警的职业发展空间,调动基层公安民警的积极性,提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确保公安民警忠实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职责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按照市政府和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稳步实施,稳妥推进;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要认真履行好公务员主管部门牵头抓总的职责;县公安局要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县编办、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 对此次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中遇到的问题,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采取措施,认真妥善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县政府。 特此通知。 — 2 —

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后工资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财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国办发[2008]9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78号)规定,经报国务院批准,现就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套改为警员职务后的工资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执行警员工资政策的人员,仅限于列入人社部发[2009]178号文件规定实施范围的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中列入国家政法专项编制、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人员。 二、基本工资标准 各警员职务的职务工资标准每人每月分别为,一级警长760元,二级警长590元,三级警长480元,四级警长440元,一级警员410元,二级警员380元,三级警员340元。 警员的级别工资标准,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相同。 三、套改工资的办法 职务工资。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按所任警员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和级别工资。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套改警员职务后,由办事员套为二级警员、科员套为一级警员、副主任科员套为三级警长,现级别未达到拟任警员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最低级别,已达到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一个级别;由副主任科员套为四级警长,现级别未达到四级警长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最低级别,已达到对应最低级别的级别和级别工资不变;其他的级别和级别工资不变。晋升级别时,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新任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四、正常晋升工资的办法 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晋升警员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次月起执行新任警员职务的职务工资和相应的级别工资。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以内的,由一级警员晋升为四级警长的级别和级别工资不变,其他的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增加工资和晋升级别工资档次,按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规定执行。 五、其他政策 (一)、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套改警员职务后,对按职务确定标准的津贴补贴,按所任警员职务执行;对其他津贴补贴,仍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人民警察,一级警长和二级警长执行县处级的标准,三级警长、四级警长和一级警员执行乡科级的标准,二级警员和三级警员执行科级以下的标准。规范后津贴补贴的执行办法,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二)分配到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的军队转业干部,比照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基本工资。如所任科员职务低于和其原军队职务等级相应的综合管理类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相同的警员职务,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按和其原军队职务等级相应的综合管理类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相同的警员职务确定。 (三)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在警员职务序列与公安机关综合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之外相互交流的,按照在接收单位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工资。 (四)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新录用的警员的试用期工资,仍按国人部发[2006]58号文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后的工资待遇,另行规定。 六、执行时间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的工资政策,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七、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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