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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生素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检查用卫生院版本

抗生素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检查用卫生院版本
抗生素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检查用卫生院版本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一、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

各临床及使用抗菌素的科室,要结合本科室的实际情况,根据抗菌药物的特点,临床疗效、细菌的耐药,不良反应及药品价格等因素,结合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一)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原则

1、非限制使用:

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的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

与非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

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二)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办法

1、各使用抗菌药物的临床科室,应当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要根据感染部位,感染的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的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当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2、各科室临床医师,要根据诊断和患者的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处方;患者在需要应用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有确凿依据,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签名。

3、在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

二、抗菌药物使用管理与监督

1、建立、健全指导、监督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2、各临床科室要加强抗菌药物应用管理,要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

基本原则》,结合本科室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科室“抗菌药物临床用药实施细则”。

3、将抗菌药物使用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体系。

4、医疗办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抗菌药物实施细则,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医师、药师与护理人员对抗菌药物知识的调查及本科室或全院细菌耐药趋势分析,对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5、加强合理用药管理,杜绝不适当的经济激励,医疗机构不准以任何形式将处方者开出的药品处方与个人或科室经济利益挂钩。

大田集镇中心卫生院

附表一:大田集镇中心卫生院抗菌药物目录

附表二:大田集镇中心卫生院抗生素使用权限说明

附表一:

大田集镇中心卫生院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目录

1、

医务科药剂科

附表二:

大田集镇中心卫生院

抗生素使用权限说明

1、非限制使用药物:医师均可使用。

2、限制使用药物:主治医师使用,执业医师使用需主治医师同意

并签名。

3、特殊使用药物:由“抗生素特殊使用专家组”会诊同意,首次

使用时在病程记录具体记录并由专家组成员签字,由副高职称及以上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处方一日一开,药剂科凭处方发药,紧急情况下使用限当天量。

成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及流程

成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及流程 1.目的: 规范仓库成品的运作程序,明确成品出入库的流程,保证成品出入库期及存仓期间的安全与准确。 2.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公司成品出入库的工作。 3.职责: (1)生产部负责开具成品入库单,将成品放置于指定地点并及时与仓库成品管理员及时办理当面交接入库手续。 (2)仓库成品管理员办理成品的入库接收,存放以及出货发送。 (3)其他部门借用、入库由当事部门负责开具其它出库和其它入库单据,并完成相关流程。 (4) 跟单员负责开具成品送货单或提货通知单,并通知仓库出货负责人以及物流公司安排好物流车辆。 (5)物流公司凭借提货单完成成品的装运工作。 4.流程图: 5.流程 5.1成品入仓 5.1.1经检验合格的产品,由生产线包装后,由生产线成品入库管理员开具《成品入库单》,并与仓库成品管理员当面办理成品入库手续。 5.1.2仓库成品管理员依据《成品入库单》或“其它入库单”跟入仓人员一起核对入库数量,并对存放于车间或仓库的成品做好标识和台账。 5.1.3仓库成品管理员还需检查外包装箱的外观状况:要求包装不能破损;物料代码正确;排查外包装箱顶部无异物,每发现一处异常处罚生产100元/次,相对应奖励仓库成品管理员100元/次。

5.2入库成品的搬运 5.2.1生产对未入库的成品需放在车间指定存放地点,并确保有规则存放。 5.2.2 严禁生产及其他非仓库人员擅自移挪存放在车间或仓库区域的成品,违者其责任主管处罚200元/次,当事员工100元/次。 5.2.2成品在入库或出货前首先要确认搬运工具是否符合要求,人员身体状况是否适合搬运。(严禁酒后或者身体不适时进行搬运) 5.2.3成品在雨天出入库时必须做好防护措施,避免成品淋雨或者接触到其他液体。 5.2.4成品在搬运过程中必须小心稳妥,以防发生倒货及碰撞货物。 5.3成品储存 5.3.1仓库成品管理员应保持成品外包装的整洁。 5.3.2不同规格、型号的成品应分开存放,禁止将不同批号的货物混放在一起。 5.3.3标有产品型号、成品数量或其它有关成品资料的标识要方便查看。 5.3.4符合客户对成品存放的环境要求。 5.3.5成品存放必须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和消防安全。 5.3.8成品在仓库存放期间因品质问题需要返工的,由品质部通知,再由生产部向仓库开具其它出库单领出返工合格后再重新入库,单上需注明“返工”。 5.4成品出库: 5.4.1出货前跟单员必须向仓库出具成品出货通知单或在微信“出货沟通群”内通知,相应送货单则由财务总监或其他授权人签字作为成品出货的依据。 5.4.2仓库成品管理员根据跟单员的出货通知单或在微信“出货沟通群”内通知的出货明细分类备货并确保待出货的成品在“成品仓”内。 5.4.3仓库成品管理员根据跟单员的成品出货通知和打印的送货单明细前来提货的物流公司人员交接,物流公司人员负责把成品提出“成品仓库”。 5.4.4仓库成品管理员在成品装车时务必和品质检验员重新核对成品名称、物料代码、数量等是否与送货单一致,避免错装、多装、或少装成品。 5.4.6仓库成品管理员在装卸车的过程中要督导装卸人员保证成品的包装完好和货物件数与送货单(出库单)一致。 5.5其它成品出库: 除了正常的销售出库之外,其它成品出库一律用“其它出库单”出库,出库类型包括内部相关部门的领用等等,此类领用需经物控及徐总签字核准。 6.所需单据: 6.1成品入库单 6.2送货单 6.3提货单

2019年抗菌药物规范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规范使用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1.个体化用药:严格掌握抗菌药物的适应症、毒副反应 和给药剂量、用法,制定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感染性疾病应根据药敏结合临床分析选择药物,避免滥用。抗菌药物的选择结合临床诊断、感染部位,尽量选用有效、价廉、毒性小的药物,能用窄谱抗菌药物控制的感染,尽量不用广谱,以减少耐药菌株和二重感染的发生。 2.有样必采: 在使用或更换抗菌药物治疗前应正确采集标本,做病原学及药敏试验,力求做到“有样必采” 。并根据药敏试验结果选择或更换原来抗菌药物治疗方案。 3.分线管理:根据抗菌药物的抗菌谱、疗效和不良反应 分为一、二、三线,并实施分线分级管理。 4.审批制度:使用三线抗菌药物或二联抗菌药物必须有 微生物药敏试验结果为依据,无药敏试验的必须有科主任及医务科审批。 5.记录用药:所有使用、更换抗菌药物必须有病程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所用药物的通用名称、用药剂量、给药途径和次数、疗程等,必须有合理的病情分析。 6.疗程用药:抗菌药物使用的疗程,一般感染的不超过 5 天,超过5 天的必须有明确的感染证据并在病程录上具体

分析记录 7.换药有理:抗菌药物的更换,一般感染患者用药72 小时(重症感染48 小时)后,可根据临床反应或临床微生物学检查结果,决定是否更换所用抗菌药物。 8.联合有据:抗菌药物的联合使用适应症:对单一抗菌 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混合或难治性感染,以及既需要长期用药而又使病人免于产生细菌耐药或避免药物的毒副作用的产生,可采用联合用药。 9.拒绝滥用:非感染性疾病和病毒性感染疾病,原则上 不使用抗菌药物。 10.预防用药:严格执行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关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的原则和用药方案,不得无针对性使用广谱抗菌药物作为预防感染手段。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仅限于外科围手术期及符合预防用药指征的非手术病人。 11.越级用药:以下紧急或危重情况,可越级使用抗菌药物:(1)感染病情严重者,包括:①败血症、脓毒血症(Sepsis )等血行感染,或有休克、呼吸衰竭、DIC 等合并症;②中枢神经系统感染;③脏器穿孔引起的急性腹膜炎、急性盆腔炎等;④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心包炎等;⑤严重的肺炎、骨关节感染、肝胆系统感染、蜂窝组织炎等;⑥ 重度烧伤、严重复合伤、多发伤及合并重症感染者;⑦有混合感染可能的患者。(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包括:

(推荐)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医疗机构按照“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2.“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3.“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主任签名方可使用。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总体原则: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 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征,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主任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三、督导、考核办法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药剂科及医务科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抗菌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二)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三)检查、考核办法:定期对门、急诊处方、住院病历包括外科手术患者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1、门诊、急诊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 患者基本情况书写,包括年龄、性别、诊断; 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包括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给药途径、是否按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用药等。

出库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出库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物资出库工作,保证各类物资快速、准确地出库,及时投入使用或进入市场,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仓储物资的出库工作,均按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2章出库前的准备工作 第3条物资经多次装卸、堆码、翻仓和拆检,会使部分包装受损,不符合运输的要求。因此,仓库保管员必须视情 况事先进行整理、加固或改换包装。 第4条包装材料、工具、用品的准备 对于需要装箱、拼箱或改装的物资,仓管员应根据物资性质和运输要求,准备各种包装材料、相应的衬垫物,以及包装标志所需的用具、标签、颜料和钉箱、打包等工具。 第5条待运物资的仓容及装卸机具的安排调配物资出库前,应留出必要的理货场地,并准备必要的装卸搬运设备,以方便运输人员的提货发运货装箱送箱,加快发送速度。 第6条出库作业的合理组织 由于出库作业是一项涉及人员多,处理时间紧、琐碎复杂、工作量大的工作,仓储部应事先对出库作业合理地加以组织、安

排、协调好作业人员和机械,保证各个环节的紧密衔接。 第7条出库凭证的准备 (1)物资的出库,一律凭有财务签字和相关运营签字的《出 库通知单》。 (2)根据《出库通知单》录入U8系统销售出库单,打印一 式三联财务、运营、库房各留一联保存。 第3章物料出库作业程序 第8条核对出库凭证 (1)物资出库,必须有正式的出库通知单。此凭证均应有使用部门主管人员、财务部的签名。 (2)出库管理人员接到《出库通知单》后,要认真核对物资的规格型号、品名、数量有无差错和涂改,有关部门 的签字是否齐全。 (3)审核无误后,出库管理人员按照《出库通知单》所列的物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与仓库账目,再进行全面 核对。 第9条出库检测 (1)根据《出库通知单》所列货物,仓管员将所有货物找到后,交有检测员进行出库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库,不合格产品应及时跟仓管员进行调换,保证出库产品符合出库标准。 第10条备货

抗生素应用管理制度(定稿)

沿河第三医院抗生素应用管理制度 各科室: 为规范我院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经济,避免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应,控制病原微生物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重庆市抗菌药物分线使用及分级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及分线目录。 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抗菌药物是指对细菌具有抑制或杀灭作用的药物。主要用于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性疾病。缺乏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依据的,原则上不使用抗菌药物。 二、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尽可能正确采集有关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作为选用药物的依据。未获结果前或严重感染,病情急迫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诊断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选择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一旦明确病原菌,应根据临床用药效果并参考药敏试验结果,选用合适的抗菌药物治疗。 三、对轻症社区获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可选用常用抗菌药物。对医院获得性感染、重症感染、难治性感染患者应根据临床表现及感染部位,推断可能的病原菌及其耐药状况,选用抗菌活性及针对性强、安全性好的抗菌药,必要时可以联合用药。 四、临床医师选择抗菌药物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患者的疾病状况:感染严重程度、机体生理、病理、免疫功能状态等。 (2)抗菌药物的特性:包括抗菌药物的药效学特点(抗菌谱、抗菌活性和后效应等)、药代动力学特点(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半衰期、血药浓度和细胞内浓度等)以及不良反应等。 (3)给药途径:轻中度感染尽量选用生物利用度高的口服制剂;重症感染或因病情需要者可采用注射给药。 (4)有多种药物可供选用时,应优先选用价格低廉、抗菌作用独特、窄谱、不良反应少的抗菌药物。 五、抗菌药物的调整:一般感染患者用药72小时(重症感染48小时)后,

疫苗管理制度

疫苗领取、登记、验收、存贮、使用管理制度 为贯彻实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确保我镇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工作的开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根据《条例》的规定,疫苗管理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各级供应下发时不准收取任何费用。第二类疫苗是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二类疫苗的收费应执行当地省级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 第二条各级都要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和帐目,做好疫苗的储存、领发和结算等工作。 第三条各级疫苗管理人员及接种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疫苗知识、性质、保存运输和使用注意事项,掌握禁忌症。疫苗预防接种人员应掌握各种疫苗的免疫程序、使用指导原则和工作方案。 第四条接种人员在实施接种时,应严格查验疫苗的品种、批号、效期和外观等,严防错种。从冰箱内取出的疫苗应立即接种。如不能立即使用应放置在冷藏容器内,疫苗开启后活疫苗应在半个小时用完,死疫苗应在一个小时内用完,否则废弃。各次接种剩余的疫苗应做好标记,放回冰箱,下次先用。冰箱内除疫苗外不得存放其它药品和杂物,不得有过期失效的疫苗。 第五条疫苗计划的制定要遵循“保证需要,适当储备,避免浪费”的基本原则。各级都要严格按疫苗的实际需要量制定计划和供应下发,避免一类疫苗因供应下发数过多而造成失效浪费。 第六条为保证新生儿乙肝疫苗24小时的及时接种,各预防接种单位都要储备一定数量的乙肝疫苗,供苗单位应依据报表数和实际接种数及时补充供应。新生儿乙肝疫苗必须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第七条各级疾控中心、接种单位在接收或购进一、二类疫苗时应当进行查验和登记疫苗的品种、剂型、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并做好记录。 第八条各级自行从疫苗生产或批发企业购置的二类疫苗,要查验审核疫苗生产(批发)企业的资质和疫苗推销人员的法人委托书,索取由国家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疫苗每批检验合格证明或上级疾控单位的疫苗出库证明。 第九条疫苗出入库证明、查验登记表、领发手续、温度记录等应立专卷保存,疫苗帐目应能反映出疫苗年度的拨入数、库存数和各单位领取下发数。 第十条二类疫苗资金要纳入本单位财务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及时做好清欠和还欠工作,确保疫苗资金周转畅通。 第十一条疫苗的分发要遵循“先短效、后长效”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先出”的原则,上级供苗单位应随时对地区间或用苗单位之间的疫苗余缺进行调剂,收回多余疫苗。防止人为因素或管理不当造成疫苗失效、浪费。 第十二条疫苗的贮存、运输要严格按温度要求进行,防止疫苗的温度暴露。疾控中心向乡镇接种单位运送疫苗应使用冷藏箱,乡镇级至村级的疫苗应使用冷藏包或冰瓶。 第十三条疫苗的贮存要按疫苗的品种、批号和规格分类码放,一、二类疫苗要分开放置,不得混放。贮存疫苗的冰箱、冷柜内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存储疫苗的库房要有上下水、暖气和通风设施。没有电冰箱的接种单位不得存贮疫苗。

物资采购及出入库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及出入库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加强公司物资采购及物资出入库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0管理内容及要求 2.1本制度所指物资包括固定资产、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原材料等一切以实物形态存在的资产。供应部为公司所有生产及生产辅助类物资的采购管理部门;除大宗物品 和专业性设备等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办理外,其他资产、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采 购由企管部指派专人办理采购。 2.2 物资的管理必须贯彻“专人负责、分工管理、合理调配、节约使用”的原则,对 物资的采购、保管、使用和回收都要有专人负责,做到验收严肃认真,进出手续清楚,定期核对帐、物,做到帐卡相符、帐物相符。 2.3 采购流程对于办公用机器设备、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日常事物物资,需求部 门应填写《物品采购申请单》,经相应权限领导批准后,报采购部门采购。 2.4 采购部门在收到《物品采购申请单》后,应充分了解市场情况。必要时应将可供 选择的两至三种购买方案,(如品牌、价格、数量、功能、供货商)提供给物品需求 部门选择确定。物品需求部门在确定最终购买方案后,根据方案所涉及的购买金额按 照相关权限领导批准后,即可由物品采购部门凭《物资采购申请单》到财务部领取资 金购买物品。 2.5 采购人员在物资采购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2.5.0 注意采购物资的售后服务和供应商信誉; 2.5.1 尽可能选取价低、质优的供货商; 2.5.2 建立供货商档案,以备调阅; 2.5.3 参考历史购货资料。 2.6 对于生产经营用机器设备、原材料等大宗物品的采购,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或竞 争性谈判的形式进行,避免只有一家供应商的情况。 2.7 财务部有权对采购物资采取直接或组织外部专家对大宗物品的采购实行随机调查,一经发现私拿回扣或虚报价格的情况,公司将视情况严肃处理。 2.8 物资入库程序 公司对所有购入物资实行归口负责制。物资入库由专人负责,业务办理相关人员如下:

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表

为提高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少细菌耐药性,预防和纠正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现象,根据《指导原则》将抗生素分三级管理: 一、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处方医师开具。 2、限制使用——主治以上医师开具 3、特殊使用——主任医师开具 二、分级管理办法 1、非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指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如青霉素、氯霉素、先锋5号等; 2、限制性使用的抗菌药物:是相对于非限制抗菌药物来说的。在疗效、安全、对细菌耐药性影响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药品价格也相对较高,这类抗菌药物应控制使用。如三代的头孢类抗生素。 3、特殊性使用的抗菌药物:是指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的;价格昂贵的药品。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须经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 以下为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 (1)第四代头孢菌素:头孢吡肟、头孢匹罗、头孢噻利; (2)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亚安培南/西司他丁、美洛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比阿培南、朵利培南; (3)多肽类与其他抗菌药物:万古霉素、去甲基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利奈唑烷; (4)抗真菌药物:卡泊芬净,米卡芬净,伊曲康唑(口服剂、注射剂),伏利康唑(口服剂、注射剂),两性霉素B含脂制剂。 三、分级管理临床应用 临床上轻度或局部感染患者,应首选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者或己明确病原菌,只对限制性或特殊抗菌药品敏感的患者,可使用限制性或特殊的抗菌药物。 患者若需要使用限制性抗菌药物,应经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若需要使用特殊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若科室上述级别的医师不在,则需要科主任签名。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品,但仅限于1天的用量,要做好相关的病历记录。 门诊患者若需要抗菌药物治疗,原则上只能选择非限制性药物。若病情需要使用限制性、特殊抗菌药物,分别需具有中级、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在处方上签名。另外,门诊抗菌药物的使用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5天,肺结核、慢性阻塞性肺病等慢性感染性疾病除外。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表(抗生素) 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表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管理制度 *******医院 2016.12 目录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三、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规定 四、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 六、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公示制度 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诫勉谈话制度 八、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质量持续改进制度 九、抗菌药物新药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 十、抗菌药物采购供应目录调整办法 十一、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制度与程序 十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合理使用评价标准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卫办医发〔2015〕43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发〔2015〕42号)为主要依据,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及部门职责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行责任制。院长是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各临床科室主任及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情况作为科室及相关工作人员综合目标考核及晋升、评先树优等的重要指标。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即: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安全性、疗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病原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三)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

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

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疫苗储存、运输,加强疫苗质量管理,保障预防接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疫苗仓储企业的疫苗储存、运输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的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还应当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疫苗仓储企业的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还应当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三条疫苗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疫苗仓储企业应当配备从事疫苗管理的专职人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并接受相关业务培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疫苗仓储企业应当建立疫苗储存、运输管理制度,做好疫苗的储存、运输工作。 第四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范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疫苗储存、运输的设施设备 第五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疫苗仓储企业应当装备保障疫苗质量的储存、运输冷链

设施设备。 (一)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苗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疫苗仓储企业应当根据疫苗储存、运输的需要,配备普通冷库、低温冷库、冷藏车和自动温度监测器材或设备等。 (二)设区的市级、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配备普通冷库、冷藏车或疫苗运输车、低温冰箱、普通冰箱、冷藏箱(包)、冰排和温度监测器材或设备等。 (三)接种单位应当配备普通冰箱、冷藏箱(包)、冰排和温度监测器材或设备等。 第六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的疫苗储存、运输设施设备管理和维护要求: (一)用于疫苗储存的冷库容积应当与储存需求相适应,应当配有自动监测、调控、显示、记录温度状况以及报警的设备,备用制冷机组、备用发电机组或安装双路电路。 (二)冷藏车能自动调控、显示和记录温度状况。 (三)冰箱的补充、更新应当选用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用冰箱。 (四)冷藏车、冰箱、冷藏箱(包)在储存、运输疫苗前应当达到相应的温度要求。 (五)自动温度监测设备,温度测量精度要求在±0.5℃范围内;冰箱监测用温度计,温度测量精度要求在±1℃范围内。 第七条有条件的地区或单位应当建立自动温度监测系统。自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00002)

岱岳区第二人民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 度 2015年,卫生部就出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要求各医疗机构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以及当地社会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是指: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是指: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的抗菌药物。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是指: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由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主要为:第四代头孢菌素:头孢吡肟、头孢匹罗、头孢噻利等;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亚胺培南/西司他丁、美罗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比阿培南等;多肽类与其他抗菌药物: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利奈唑胺等;抗真菌药物:卡泊芬净,米卡芬净,伊曲康唑,伏立康唑,两性霉素B含脂制剂等。 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一)医院将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工作纳入医疗质量与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和各项责任内容,切实将各项管理要求落在实处。 (二)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药事管理委员会下设“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 (三)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的职责和任务

最新出入库管理制度

出入库管理制度 1目的、职责和适用范围 1.1目的 为规范公司物料管理,降低生产成本,保证公司物资与财产的准确、完好,规范物料出入库流程,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提高公司成本核算水平,实现公司精细化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以涉及公司库房物料收发的部门。 1.3职责 1.3.1物资供应部负责物料入库的部分搬运工作,负责生产物料出库的配料工作。 1.3.2库房负责外协物料的发出与收回的管理,库房所有物料的出入库及储存管理。 1.3.3制造部物料科负责除成品仓外的其它仓库日常管理,负责下达物料采购计划。 1.3.4品管部负责物料质量检验工作。 1.3.5生产车间负责现场物料的管理与保全,组织退料工作。 1.3.6采购部负责按物料采购申请准时采购,及时处理外购不合格品的退料与换料工作,负责外购物料的采购价格录入与维护和计量单位转换系数的维护与管理。 1.3.7商务部负责物料的销售出库及退换货管理。 2物料管理基本原则 2.1帐、物、卡一致性原则 仓库负责做好物料的保管工作,如实登记仓库实物帐,经常清查、盘点所管辖的物料,确保在每一时点库存物料的账面数、销存卡数与实物数相同,对出现的盘盈、盘亏应及时上报财务部进行处理,保证帐、卡、物的一致性。

2.2库存资金最小化原则 2.3.1仓库对物料实行分类控制,在确保不断料、不呆料、不囤料的情形下,合理优化各物料的库存数量,对常用物料的备货实行库存上、下限管理,减少库存占用资金,加速资金周转。 2.3.2公司积极开展废旧物料、生产余料的回收、整理、利用工作,物资供应部负责主持联合其他部门开展积压物料的处理工作。 2.3安全性原则 2.3.1仓库以及车间等物料存放单位应按照规定要求做好物料储存、保管工作,减少存储过程中的损耗。 2.3.2仓库以及车间等物料存放单位应加强安全保护措施,做好防盗、防火、防潮工作。 2.4物料储存原则 2.4.1为了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仓库应按照5S管理标准,加强对仓库物料的存储管理,物料堆放要整齐、平稳、有序、便于盘点和领取,物料标识清晰。未经检验及正在检验的物料要与仓库的正常物料分别存储与标识。 2.4.2物料发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减少库存过期物料的积压。仓库员在发料时应遵循“推陈建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做到一盘点、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 2.4.3物料进仓后须根据储存要求提供满足物料要求的存放环境。 2.4.4库存的过期物料在需要使用时提供清单提供给质检员由其进行质量的复查,以便对质量发生变化的物料采取措施进行再利用。 2.4.5仓库内应配置经计量局检验合格的度量衡量器具,并随时校正妥善保管,度量衡量器具至少每年做一次总体校正。 3仓库分类 公司仓库按以下类型进行分类管理: 3.1原料库 主要储存和管理公司外购的各种原材料、零件、成品。主要包括仓库如下: 原材料库主要用来储存和管理本公司产品耗用的主要元器件

疫苗出入库登记管理制度

疫苗出入库登记管理制度 疫苗出入库登记管理制度 疫苗出入库登记管理制度 为贯彻实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确保我乡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工作的开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根据《条例》的规定,疫苗管理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各级供应下发发时不准收取任何费用。第二类疫第苗是公民自费并且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二二类疫苗的收费应执行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价 第二条条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工作,员 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和帐目,立做好疫苗的储存、领发和做结算等结工作。 第三条疫苗管管理人员及接种人员必须熟熟悉和掌握疫苗知识、性质、保存运输和使用注意质事事项,掌握禁忌症。疫苗预防接种人员应掌握各种预疫疫苗的免疫程序、使用指导导原则和工作方案。 第五条疫苗计划的制定要遵循“保证需要,适当“ 储备,避免浪费”的基本原则。避严格按疫苗的实际需要量严制制 定计划使用。 第六条疫苗必须实行梯级供应,严禁私自外购;应 第七条七接收疫苗或购进疫苗时,应查看疫苗的冷疫藏藏条件。在规定的冷链要求下运输的疫苗,方可接求收;收 第八条认真做好疫苗购进验收记录,切好实做到票、账、实

货相符。购货数量、供货单位、购购货货日期、质量情况(温度))及验收人签名等。购进验验收记录的填写,必须真实实、完整,不可漏项,并妥善保存妥2年备查。 第九条九疫苗登记:疫苗领领发时,需完备登记以下内容:内领发日期、疫苗名称、生产企业、剂型、规称格、批号、失效格 期、批准文文号、经手人、库存累计、来源、去向,一、二类、疫疫苗需分类登记,二类疫苗苗登记价格。疫苗领发、冷链管理冷需专人负责,运输、领发时按照规程严格输操作,登记时详实操 记录,确保疫苗领发安全。确 第十条二类疫苗资金要纳入本单位财务管理,做单 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及专时时做好清欠和还欠工作,确确保疫苗资金周转畅通。 第十一条条疫苗的分发要遵循““先短效、后长效”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先出”的批原则,上级供苗单位应随原时时对地区间或用苗单位之间间的疫苗余缺进行调剂,收收回多余疫苗。防止人为因素或管理不当造成疫苗因失效、浪费。失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具体措施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 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与持续改进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由医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 员组成。其他医疗机构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或指定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培训,组织对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相应数量的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流程和监督管理机制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流程和监督管 理机制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岳普湖县人民医院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 第一章??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基本原则 第一条使用抗菌药物之前,首先应尽可能明确诊断再选用药物;临床医生应以细菌学诊断为依据,进行细菌培养与药敏实验,使所选各类抗菌药物的抗菌谱与所感染的微生物相适应;临床医生应掌握抗菌药物的抗菌活性、药物动力学特性,适应症和不良反应;病情危急需在药敏实验前用药者,可先根据临床诊断进行经验治疗,待获知药敏实验结果后再依据治疗效果及药敏试验结果,综合考虑是否调整用药,制定个体化的综合给药方案;按照病人的免疫状态与脏器功能,选用适当的给药方案、剂量和疗程。 第二条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时必须目的明确,针对性强,选用对微生物影响小的窄谱抗菌药物;已确诊的病毒感染未合并细菌感染者不用抗菌药物;只能针对某一种或两种最可能的细菌进行预防用药,不能无目的的应用多种药物预防多种感染;尽量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不常规应用抗菌药物进行膀胱冲洗、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皮肤科的局部用药。 第三条联合应用抗菌药物时应是病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的严重感染)、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混合感染和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可考虑联合用药;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从而减少其毒性反应。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抗菌作用的药物联合,联合用药通常采用2种药物联合,3种及3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用于个别情况,一般不采用三联以上用药方案。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 第四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由院长领导下的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承担,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成员由医务科、

疫苗管理制度内容

疫苗管理制度内容 发生疫苗事件后大家都十分关心关于疫苗管理制度,为此,小编收集整理了疫苗管理制度内容,欢迎大家前来阅读,更多资讯请关注制度栏目。 疫苗管理制度 一、制定计划 接种单位应当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制定第一、二类疫苗及注射器的需求计划,上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二、储运管理 1、接种单位专人负责,做好疫苗的储存、分发和运输工作。 2、接种单位在接收第一类疫苗或者购进第二类疫苗时,应当进行查验,审核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的资质,并索取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要有企业印章);购进进口疫苗的,还应当索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要有企业印章)。索取的上述证明文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3、接种单位购进符合要求的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销售的疫苗,以及接收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发、供应的疫苗时,应当查验疫苗的冷藏条件,在规定的冷藏要求下运输的疫苗,方可接收。 4、接种单位在接收疫苗时,应对疫苗品种、剂型、批准文号、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温度记录、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质量状况等内容进行核对,做好记录。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5、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领发台帐,日清月结,每半年盘查1次,做到疫苗出入库账物相符。每次领发疫苗数量应根据使用量和贮存能力妥善安排,减少疫苗浪费。出入库领发登记必须清楚填写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家、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6、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保管人员在疫苗储存期间做好温度记录,保证疫苗质量。疫苗存放应按照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疫苗包装(盒)之间、与冷链设备内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 7、使用疫苗要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疫苗使用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活疫苗开启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1小时,即应废弃。 8、接种单位定期对储存的疫苗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异常的疫苗,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能自行处理。 9、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疫苗过期、破损、失效等,应及时上报疫苗报废审批表,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集中处置。 10、一次性注射器材应随时清点,及时补充,确保满足使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疫苗经营监督管理意见》 为了贯彻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加强对疫苗批发企业的监督管理,保证疫苗在流通环节的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学习贯彻

《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

《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对我省医院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遏制抗感染药物日趋严重的滥用,特制定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规范。 一、抗感染药物使用原则 1.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 2.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征。 3.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途径。 4.密切观察病人有无菌群失调,及时调整抗感染药物。 5.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抗感染药物费用支出。 二、抗感染药物使用细则 6.已确定为单纯病毒感染性疾病者不使用除抗病毒以外的抗感染药物。 7.对发热原因不明,且无可疑细菌感染征象者,不宜使用抗感染药物,对病情严重或细菌性感染不能排除者,可在留取临床标本后针对性地选用抗感染药物进行经验性治疗。8,凡有感染迹象,并能留取标本者,在使用抗感染药物前尽早留取临床标本,进行病原体检测和药敏试验。并按药敏结果、结合临床慎重进行选择或修正原用抗感染药物。 9.使用抗感染药物应有明确的细菌感染指征,医生应根据药敏试

验结果、药物的适应症、药代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 10.一般情况下,用药48-72小时疗效不佳才可考虑换药。体温恢复正常、症状明显消失后72小时考虑停药,严重感染者疗程应适当延长。 11.联合应用抗感染药物应严格掌握指征。联合使用的指征是:(1)病原体未明的严重感染;(2)混合感染,感染范围广,考虑可能有两种以上细菌感染;(3)单一药物难以控制的感染;(4)机体深部感染或抗感染药物难以渗透的部位感染;(5)防止或延缓耐药菌株的产生; (6)为减少药物毒性反应,联合应用以减少剂量。 12.严密观察抗感染药物的毒副反应。如肾毒性、神经毒性、肝毒性、骨髓抑制性等。严格掌握小儿、老人及孕妇等特殊人群用药特点。 13.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的局部用药。 14.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的预防用药。 (1)避免无针对性地以广谱抗感染药物及 二、三线抗感染药物作为预防感染的手段。 (2)手术及侵袭性操作应以无菌操作为预防感染的主要手段。必须预防用药时,应采用“围术期”给药,术前30-60分钟单次足量给药,手术时间超过药物半衰期者可术中追加一次。并优先选用窄谱抗感染药物,尽可能避免以广谱抗感染药物特别是三线药物作为预

仓库出入库管理规定流程

仓库出入库管理规定流程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X X X X X X X有限公司 仓库管理制度 一、物料入库管理流程 1、仓库根据已审核《采购订单》内容准备成品收货。 2、厂家送货到达后,厂家提供《送货清单》给收货仓管员,《送货清单》应清晰显示送货单位名称、送货单位印章或经手人签名、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收货仓管员将《送货清单》和对应的《采购订单》相核对。相核不符者拒收。相符者仓管员以《送货清单》和《采购订单》验收货品。 3、仓管员收货无误后,在《送货清单》上签收,并加盖收货专用章,一联自留,一联交对方。 4、仓管员开具《采购入库单》一式三联,经仓管员签字加盖收货专用章后,第一联存根自留,第二联财务联交采购作报销凭证,第三联对方联。 二、入库管理 1 、物料和生产工具进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2 、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3 、入库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送货单一致。收料单上必须有仓库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楚。 三、出库管理 1 、各类物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到限额领料,领用的物料必须由指定人员统一领取,领料人员凭部门主管相关凭证向仓库领料,领料员和仓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仓管员应开具领料单,经领料人签字,登记入卡、入帐。 2 、成品发出必须有市场信息部负责人签字发货 , 并登记。 3 、仓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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