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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62167

江阴市2017年市道危桥改造工程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江阴市交通工程建设总公司

江阴市2017年市道危桥改造工程项目部

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江阴市2017年市道危桥改造工程所有农民工参建人员。

二、职责

1、项目经理作为项目部第一负责人,必须将农民工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农民工管理体系,保障管理目标得以实现。

2、如项目部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农民工说明情况,同时就工资支付时间与农民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支付工资,延期支付期间,且不得超过30天.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督促单位支付工资,保障民工生产生活,并做好安抚工作,避免出现农民工上访,讨要工资等群体事件。如未能有效劝阻出现群体事件,项目部经理必须陪同第一时间现场处理。

3、项目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民工到公司机关、社会闹事或到上级部门投诉,项目部未出面有效解决的,造成公司的一切损失均由项目部承担。

4、公司应监督项目管理人员作为对农民工的直接管理人员,必须全面配合做好施工班作业人员的用工管理工作,考勤管理工作,全面掌握现场所有工人上岗工作情况及劳务款项支付情况。

三、管理要求

1、建立完善的农民考勤、工资支付等台账,定期计量核算工资。

2、用人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合同中明确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安全注意事项、安全生产责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权利与义务,工资待遇等事项,规避法律风险,保证双方合法权益。

3、加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管理工作,制定措施,落实责任,保证工人工资按时发放。

4、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新进场农民工进行全面安全教育培训,实施三级安全教育体系,并做好培训记录及建立安全教育台账,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四、管理措施

1、公司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办理有关用工备案、工伤保险等用工手续或按当地劳动监察管理部门要求办理有关用工手续。

2、监理单位、建设管理中心监督用人单位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发放农民工工资时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办理工资支付签收手续,并保存至项目工程交付。

3、公司应监督项目部应当做好每日各班组工作人员的考勤记录,由相应的班组长签字确认。

4、公司应监督与配合项目部工程施工人员必须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在生产中安全自我保护能力及意识、消除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环境、不安全状态。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

的安全生产活动。对违章者应对其组织学习教育,如无视规章制度者进行经济处罚。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明确工资计发操作流程,保证工资发放的准确、及时、无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职责

监理单位、建设管理中心负责监督工资发放,由银行直接发放工资到农民工卡上。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农民工。

内容

每月8号为工资发放时间,如遇节假日则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延迟发放。

2、各部于每月初将本公司上月的考勤资料,统计汇总交予财务部会计。

3、财务部会计负责所有人人员工资的造册,于每月4号前交予董事长审批。

4、董事长签批后,财务部会计在每月6号将工资表送交出纳,出纳确保在每月8号将上月工资发放到农民工工资卡中。

5、离职农民工在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后,可在下月发放工资时领取当月工资。

五、扣除项目

1、扣除个人所得税。

2、扣除法定必须代为扣除的有关个人的其它保险类费用。

3、扣除公司内部考勤制度中违规项。

六、工资误算、误法管理

1、工资误算、误发时,财务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

2、因误算、误发而超付的工资,财务部可向员工行使追索权。

3、因误算、误发而少付的工资,本人向财务部提出申请,由财务部负责查实。如属实,因误算而少付、误发的由财务部出具证明。证明经董事长签批后,给予员工补发。

七、工资资料的查阅及保管

1如员工对自己的工资存有疑问,原则上应在工资发放后的五日内持工资存折或工资条到出纳员处查询。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查阅的,可在一个月内到财务部申请查阅。

本人只可以查阅自己的工资,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阅。

每月的工资发放资料由财务部会计编制凭证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财务部月末进行系统的审核后,将工资发放资料加密在财务部长期保存(如若需要查看需向董事长提出申请签字同意后方可查询)

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确保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项目部的所有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访、集访、上访事件:

(一)5人以上集体投诉的;

(二)围堵党政机关或者堵塞交通,妨害正常工作秩序的;

(三)造成人员伤亡或威胁生命安全的;

(四)有引发地区性、行业性连锁反应趋势的。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体系

(一)成立农民工工资监控领导小组,由项目部第一负责人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小组成员负责因劳资纠纷而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指导和协调工作,形成各部门联动的处置体系。

(二)建立健全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发生的突发事件应迅速到场,掌握信息,做到早知道、早预防、早介入并妥善处置。

三、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一)当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时,项目部要在第一时间按报告程序及时逐级上报,项目经理要及时到达现场亲自处理,领导小组要积极协调,努力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严禁激化矛盾,造成上访。

(二)当发生农民工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电话投诉时,领导小组要立即组织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调查、落实和处理,三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处理材料分别报送处理投诉的政府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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