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大学考试刑诉名词解释

大学考试刑诉名词解释

大学考试刑诉名词解释
大学考试刑诉名词解释

刑事诉讼: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

弹劾式诉讼:个人享有控告犯罪的绝对权利,国家审判机关不主动追究犯罪,而以居中仲裁者的身份处理刑事案件的诉讼制度

纠问式诉讼 :国家司法机关对犯罪行为,不论是否有被害人控告,均依职权主动进行追究和审判的诉讼制度

辩论式诉讼 :起诉与审判职能分离,实行不告不理,在控诉、辩护、审判构成的刑事诉讼基本结构下,国家司法机关依据当事人双方的辩论事实和证据进行审判的诉讼制度

自由心证:法律不预先规定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运用证据的规则。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争议事实的认定,均由法官或陪审员自由判断

刑事诉讼主体:构成严格意义上的刑事诉讼所必不可少的,承担基本诉讼职能的国家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具体包括检查机关、被告人、自诉人、法院

控诉职能:向法院揭露、证实;犯罪并要求法院对被告人确定刑罚权的职能

辩护职能:针对犯罪嫌疑人或指控进行反驳,说明犯罪嫌疑人或指控不存在、不成立,要求宣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从轻、减轻、免除刑罚处罚的职能

审判职能:通过审理确定被告人是否犯有被指控的罪行和应否处以刑罚以及处以何种刑罚的职能

刑事程序法定:在立法上,国家应该通过宪法和法律确立公正的刑事程序,在执法和司法上,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必须遵守法定程序行使职权

无罪推定:任何人在没有经过法定的司法程序最终确认为有罪之前,

在法律上把他看作是无罪的人

辩护: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从事实上和法律上反驳指控,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从材料和意见,说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刑事诉讼证据:依照法定程序取得,经查证属实,用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证据能力事实材料成为诉讼中的证据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证明力:证据对于特征事实的证明作用的大小和程度

人证:根据人的陈述形成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鉴定结论:公安司法机关为了解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指派或聘任具有这方面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进行鉴定后所做的书面结论

视听资料:以录像、录音、电子计算机以及其他高科技设备储存的信息证明案件情况的证据

控诉证据:能够证明犯罪事实的发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或者能够从重或加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处罚的证据

辩护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没有发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能够减轻、免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处罚的证据

证明责任:证明主体为使自己的主张成立而收集、提供证据并运用证据证明其主张成立的责任

证据标准: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等待证事项的证明所须达到的要求

疑罪从无:既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推定被告人无罪

辩护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辩解以及获得辩护人帮助的权利

辩护制度:由法律规定的关于辩护权的内容、行使的程序、原则、方式、保障措施等一整套规则的总称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是人民法院的制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辩护权,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

自行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辩解的行为

委托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依法委托律师或者其他公民协助其进行辩护

指定辩护: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力聘请辩护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代为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进行辩护

刑事代理: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

回避:侦查、检查、审判人员等同案件有法定的厉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关系,不得参与该案件诉讼活动的一种诉讼行为

附带民事诉讼: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依法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是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所进行的诉讼活动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在刑事诉讼进行程序中,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因其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的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依法负有赔偿责任,而被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起诉要求赔偿金及损失的人

管辖: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

划分

立案管辖:侦察机关、检查机关和审判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

级别管辖: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地区管辖: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权限上的划分

指定管辖:上级人民法院依照法院规定,指定其辖区内的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

专门管辖:涉及专门业务或技术方面的问题或者与某些专门业务有密切联系的刑事案件,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不由普通人民法院审判,而交由专门人民法院审判

报案: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犯罪事实后,或者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向公、检、法机关报告,提请予以侦破或者查处的行为

举报: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其他知情人想公、检、法机关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线索的行为

控告:受犯罪行为侵害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维护被害人的权益而向公、检、法机关指控犯罪人及其犯罪事实,请求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行为

自首:犯罪分子于作案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侦查:法定侦查机关为证实犯罪和查获犯罪行为人而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取的有关强制性措施

强制措施:侦查、检查和审判机关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法定的强制方法

搜查:侦查人员为了收集证据、差或犯罪嫌疑人,依法对于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证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寻、检查的一种侦查行为

鉴定:侦查机关为查明案情,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作出结论的一种侦查行为

通缉:公安机关以发布通缉令的方式对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通报缉拿归案的一种侦查行为

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于案件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尚有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的情形,在原有的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做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侦查活动

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

自侦案件:人民检察院对自己受理的案件,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强制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

取保候审:公、检、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活着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其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监视居住:公、检、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或指定居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和控制的强制方法

拘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

逮捕: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与一级压,并进行审查的强制措施

起诉:依法享有刑事起诉权的机关或个人,对刑事被告人提出控诉,要求法院予以审判,以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

法定不起诉:提诉机关对案件没有诉权或者丧失诉权,因而不提起公诉,

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形式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控诉形式

刑事审判: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

判决:人民法院根据查明和认定的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以国家审判机关的名义,对案件中民事实体权利义务争议,作出权威性的判定

裁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时候,对所发生的程序上应解决的事项,所做的审判职务上的判定

决定:在诉讼进行中,为了保证人民法院能够公正地审理民事案件,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正确处理人民法院内部的工作关系,对诉讼中发生的某些特定事项,作出职务上的判断。

陪审制:国家审判机关吸收非职业法官或者非职业审判员为陪审官或陪审员参加审判刑事、民事案件的制度

合议制:由法官说那人以上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集体审判的一种组织形式

庭审程序:在刑事诉讼案件的法庭审判过程中所要遵循的内容及程序刑事简易程序:第一审程序中的基层人民法院在神力某些简单轻微的形式案件时所依法适用的,较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程序

上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第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以法定程序提请上级人民法院重新神力和裁判该案的诉讼权利

抗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判决或裁定有错误,在法定期限内以法定程序提请上一级法院重新审理或裁判该案的一种诉讼活动

上诉不加刑: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的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

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死刑复核程序:对死刑判决或裁定进行审查核准的一种特殊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为了纠正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存在的错误,依法提起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一种特殊诉讼程序

执行:有关国家机关为了实现生效裁判确定的刑罚内容而进行的活动缓刑:对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有条件地暂缓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在一定的期限内予以考验,并保留执行的可能性,以达到刑罚执行目的的一种执行制度

暂予监外执行:由于某种特殊原因,罪犯不适宜在监狱执行而需要改变执行的时间或者地点的一种变更执行方式

减刑:对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刑罚过程中却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依法减轻其刑罚

假释:经过执行一定期限刑罚后确有悔过且不再危害社会的罪犯有条件予以释放

新罪:罪犯在服刑期间又范的罪

漏罪:罪犯在服刑期间被发现的在判决宣告以前所犯的尚未判决的罪行

未成年人分案处理:为把未成年嫌疑犯或未成年被告人与其他嫌疑人、被告人分开,尽量避免接触,从而实行分别关押,分案审理,分别执行的原则

教育、感化、挽救原则: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诉讼权利平等:外国人在我国参加刑事诉讼,与中国公民一样,享有中国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并承担义务

刑事赔偿: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错羁、错判,只是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有国家给予其经济赔偿的一项法律制度

教育学概论(按题型整理)讲课教案

教育学概论 名词解释、选择题 ·教育学:教育学是研究人类教育现象、揭示教育规律的一门科学。是研究如何更有效地影响人的身心发展的一门科学。 ·“不愤不启,不悱不发”的教育思想的提出者是----孔子 ·《爱弥儿》的作者是-----卢梭 ·教育学的研究目的是揭示----教育规律 ·将教学过程分为“明了,联想,系统,方法”的是------赫尔巴特 ·实用主义教育学的代表人物是美国的-----杜威 ·认为教育起源于儿童对成人无意识的模仿,这种教育起源论被称为---心理起源论 ·对终身教育提出系统阐述的是----保罗*朗格朗(法) ·下列不是原始教育的特点的是-----与生产劳动相脱离 ·提出“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的文件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世界上最早推行义务教育的国家是-----德国 ·教育的本质:培养人 ·教育:是通过培养人的活动而作用于社会,它的特定功能或基本职能是通过人类已有文明的传授促使受教育者从知之较少到知之较多,从智力的沉睡状态进入激活状态,使其沉睡状态的潜能发展为动态的潜能,最终成为一名合格的社会成员。 ·教育活动的构成:从宏观角度看,教育活动由教育主体、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教育手段、教育环境、教育途径六个要素构成;从微观角度看,教育活动由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内容和教育手段四个要素构成。 ·学校教育:学校教育实际上就是我们今天从狭义的角度来解释的教育,即社会通过学校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所施加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以使受教育者发生预期变化的活动。 ·当代社会构成要素:自然环境、人口和生产方式。 ·人的特征:自然属性、社会属性、精神属性 ·人的身心发展的含义:指的是一个人从出生到成年期间在身心两个方面所发生的积极变化,即个体在身心诸方面及其整体结构与特征方面的连续不断的变化过程

计算机网络答案-山东大学期末考题目答案

计算机网络答案-山东大学期末考题目答案

第一章概述 1-3试从多个方面比较电路交换、报文交换和分组交换的主要优缺点。 答:1、电路交换电路交换是一种必须经过“建立连接-通话-释放链接”三个步骤的一条专用物理通路。从建立连接开始,通讯就一直占用信道资源,直到释放。它具有实施性强,时延小,交换设备成本低的优点。同时,其线路利用效率低,通信效率低,不同类型终端之间不可通讯。电路交换适用于信息量大,较长的报文。 2、报文交换报文交换本质上也是存储转发方式,但是它将整个报文从一个结点传到下一个。它的优点是中继电路利用率高,可以多个用户同时在一条线路上传送。缺点在于报文信息量大,时延长,且占用交换机内存较大,不具有实时性。它适用于报文较短,实时性较低的通讯。 3、分组交换分组交换是将报文分组,在每个分组之前加上地址信息,通过路由器经接收,存储,再转发到下一个接口,直到将分组传到目标地址,再去掉地址信息将其重组为完整报文。在分组传输的过程中动态分配传输宽带,逐

段占用通信链路,多个分组数可同时传送。它传输效率高,且保证数据传输有很高可靠性。同时分组排队会造成时延,但比报文交换小,且成本较高。 1-12 因特网的两大组成部分(边缘部分与核心部分)的特点是什么?他们的工作方式各有什么特点? 答:边缘部分由所有连接在因特网上的主机组成,由用户直接使用,进行通信和资源共享。核心部分,是由大量网络和连接这些网络的路由器组成,主要为边缘部分服务提供连通性和交换。边缘部分不同终端上的程序通信方式有客户-服务器方式和对等方式。客户-服务器方式指进行通讯的双方中一方为服务请求方,一方为服务提供方。客户向服务器发送远程服务请求,因此客户程序必须知道服务器程序地址,而服务器只需要被动接受请求,不需要知道客户程序地址,但需要强大硬件和高级操作系统支持。对等方式是双方均可既为服务提供者,也可以为服务请求

名词解释及答案(经济法)

名词解释及答案 1)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独立的、重要的法律部门。 2)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根据经济法的规范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3) 经济法主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或当事人,是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4) 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主体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具有的自己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 5) 经济义务:是指经济法主体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责任。 6) 经济职权:是指国家机关行使经济管理职能时依法享有的权利。 7) 公司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关于公司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公司法既是组织法,也是行为法,但主要是组织法。 8)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9)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10)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可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 11)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12) 发起设立: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方式之一,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13) 募集设立: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方式之一,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14)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15) 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登记成立的公司。外国公司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16) 母公司(子公司):根据公司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实际控制其他公司的公司是母公司。受其他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是子公司。它们都具有法人资格。 17) 总公司(分公司):根据公司在管辖与被管辖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管辖全部公司组织的总机构是总公司。受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分公司。前者具有法人资格,后者不具有法人资格。 18)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指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19)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是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体现 股东权利和义务的,公司资本的组成 部分。 20)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 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 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21) 全民所 有制工业企业:即国有工业企业,是 指以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为基础 的、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 的商品经济组织。 22) 厂长负责制: 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 管理工作由厂长统一领导和全面负 责的一种企业内部领导制度。它是一 种首长负责制。 23) 职工代表大会: 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 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24) 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以生产资料的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独立 的商品经济组织。集体所有制企业包 括城镇和乡村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制企业。 25) 私营企业:是指企业 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八人以上的 营利性的经济组织。我国私营企业分 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 司三种。 26) 独资企业:是指依照 《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 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 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 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7)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 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 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 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28)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我国法 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 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 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根据 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中 国投资者包括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 经济组织,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国的企 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29) 外商投资企业法:是调整国家协调经 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关于外商投资 企业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0)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中国合 营者与外国合营者依照中国法律的 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 营,并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 险及亏损的企业。 31) 合营企业的 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合营企业在登 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应为合 营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 32) 合 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是指按照合营企 业合同、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需要投 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 的总和。投资总额包括注册资本和企 业借款。 33)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是指中国合作者和外国合作者依照 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举 办的,按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收 益或者产品、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 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属于契约式的 合营企业。 34) 外资企业:即外商 来我国举办的独资企业。它是指依照 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 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 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 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35) 破 产: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时,依法将其全部财产抵偿所欠的各 种债务,并依法免除其无法偿还的债 务。 36) 破产财产:是指在破产宣 告后,可以依法对债权人的债权进行 清偿的破产企业的财产。 37) 破产 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可 以通过破产程序从破产财产中获得 清偿的债权。 38) 反不正当竞争法: 是调整在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 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 39)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损害 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 济秩序的行为。 40) 商业贿赂:是 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活动中,为争取 交易机会,特别是为争得相对于竞争 对手的市场优势,通过秘密给付财物 或者其他报偿等不正当手段收买客 户的负责人、雇员、合伙人、代理人 或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等能够影 响市场交易的有关人员的行为。 41) 商业秘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 的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 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 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和经营信息。 42) 折扣:亦称让利。 是指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经营者在所 成交的价款上给对方以一定比例的 减让而返还给对方的一种交易上的 优惠。 43) 产品质量法:是调整在 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因产品质量 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一般包括关于产品质量责任、产 品质量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损害赔偿 及处理质量争议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44)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是指国 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由 它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依据 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 系列标准,对企业的质量体系和质量 保证能力进行审核合格,颁发企业质 量体系认证证书,以兹证明的制度。 45) 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是指依据具 有国际水平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 经过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 证书和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形式,证 明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技术要求的 活动。分为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 46)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是指国家指定的 产品质量专门机构,根据正式产品标 准的规定,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 序,对企业产品质量所进行的监督性 检验。 47) 国家监督:指国家对产 品质量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 查制度,重点检查实行生产许可证管 理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 产品以及用户、消费者、有关组织反 映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 48) 产 品质量责任:是指生产者和销售者因 其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有缺陷,造成买 主、用户、消费者或其他人人身和财 产的损害而应承担的赔偿义务。 49) 产品质量义务:是指产品质量法律关 系的主体,必须为一定质量行为或者

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名词解释

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名词 解释 Revised by BLUE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2,2020.

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1、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各种争议案件的专门法律活动。 2、刑事诉讼是在处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以实现刑事司法公正.提高诉讼效率,从而维护社会系统的基本秩序和基本利益为直接目标的活动。 3、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调整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 4、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侦查、检察、审判人员以及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因与案件有法定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关系,不得参与该案件诉讼活动的一项诉讼制度。 5、被害人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广义上的被害人,既包括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的被害人;也包括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案件的被害人。狭义上的被害人,仅指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属于当事人之一,居于原告人地位。 6、自诉人是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一方当事人。 7、刑事诉讼中的送达,是指公安司法机关按照一定的方式和手续,将诉讼文件送交诉讼参与人或有关单位的活动。 8、犯罪嫌疑人是指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侦查阶段一般办案机关为公安机关,有些类型案件如贪污受贿案件等为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机关为检察机关。 9、被告人,刑事案件中在审判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审判阶段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办案机关为人民法院。 10、刑事诉讼结构是指控诉.辩护和审判三方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组合方式和相互关系。 11、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为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12、现代刑事诉讼中的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依法针对控方的指控,根据事实和法律,从实体上和程序上,提出有利被指控人的证据和意见,论证控方的指控不能成立,维护被指控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免受不公正对待和处理的一系列诉讼行为的总和。 13、立案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分工。14、审判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判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包括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知己那,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15、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受理范围上的权限划分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范围的分工。 16、刑事诉讼证据,是指公安司法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集,用以确定犯罪事实是否存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和罪责轻重及其他有关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体育概论》简答题-名词解释教案资料

名词解释第一章 1、体育:是以身体运动为基本手段促进身心发展的文化活动。 2、竞技体育:是以竞技运动为手段来促进人身体和精神的协调发展的一种体育活动。 3、体育的本质:是指体育本身特有的不同于其他事物的根本属性。 第二章 1、体育的功能:是指体育这一文化现象对人和社会所发生会的有力作用和效能。 2、自然质功能:人类在进化过程中自然形成的走、跑、跳、投、攀登、爬越、悬垂和负重等各种运动形式, 可以看是体育最原始的形式。 第三章 1.目的:所谓目的,是实践主体在活动之前有意识设计的活动结果,是人的主体需要和客观事物发展规律 整合后产生并存在于人们观念之中的一种预期结果,是人们实践活动的一个必然的内在的规律性。 2.家庭体育:家庭体育是指以家庭成员为活动对象,家庭居室及其周围环境为主要活动场所,根据居室环 境条件与成员的需要与爱好,利用属于自己的余暇选择健身内容和方法达到增进身心健康的 目的,以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发展。 3、社区体育:社区体育是指以基层(微型)社区为区域范围,以辖区自然环境和体育设施为物质基础,以 全体社区成员为主体,以满足社区成员的体育需求,增进社区感情为目的,就地就近开展的 区域性体育活动。 第四章 体育手段:是人们为了强身祛病.娱乐身心以及提高运动技术水平采取的各种内容和方法的总称。 体育运动技术:为达到某种具体体育目的而完成的身体运动方法。 第五章 1、国际体育情报协会名词术语委员会出版的《体育运动词汇》把 体育科学定义:有关身体练习的全部知识,这些知识是同整个概念体系相联系并作为一种理论—它确定哪些可以预见,评价与证实社会生活实践中生物学的和精神的效果的原则。 2、体育科学体系:体育科学内部的结构及各学科之间相同联系和作用的关系。 第六章 体育人:(是指从事体育传播活动和体育教学的工作者)。 体育中介:(是指体育活动过程中支持‘体育人’与体育学习者相互作用的全部媒介)。 体育学习者:(是指那些通过参与体育活动学习体育知识.技术和技能的人)。 第七章 1.体育文化:体育文化是在增加健康、提高生活质量的过程中形成的一切物质和精神点财富,包括与之相 适应的社会组织及规范体育活动中的跟中思想、制度、伦理道德、审美观念,还包括为达成 目标的各种改革举措及相应成果 2.体育文化的创新:实际上就是体育文化特质和从结的产生及社会的融入,由此引起的体育文化局捕获总 体性改变. 第八章 1、体育体制的长期性:是指体育体制的建设过程涵盖人们思想观念的进步与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 2、体育体制的稳定性:是指体育体制一旦确立,不易受现实的短期需求而随意更改,这种体制要能够科学 地反映体育体制的运行的基本规律。 3、体育体制:是指国家组织管理体育的各种机构,各项制度和准则的总和。 4、机构:是指由专职人员组成的,专门从事某一工作的专业部门的构成。 5、职能:一般指人,事物和机构所具有的功能。 第九章 1.变商:指人处在变化不定的环境中的适应能力,人适应环境的能力越强,成功的机会越大。 2.逆商:指人在逆境中的承受能力和能力,能承受逆境的压力,变逆境为顺境者就能成功。 简答题 第一章 1、体育概论学科的发展概况。(1)引进与移植 (2)探索与终结阶段 (3)挫折与停顿阶 (4)发展与丰富阶段 2、体育概论具有哪些特点?(1)宏观性和普遍性 (2)概括性或抽象性 (3)综合性(4)应用性 (5)创新性 3、体育概论课程学习的意义。(1)更新体育观念 (2)促进学科建设 (3)指导体育教学和体育改革实践 4、体育的多种属性。 ①健身性②教育性 ③文化性④竞赛性

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法条分析重点总结

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法条分析题重点总结 、名词解释 1、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经济实现国家意志所预期的目标的法律规范总称。 p32) 2、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该协议可以以口头、书面或者以其他协同行为作出。(P89)3、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P 95)4、经营者集中: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相互合并,或者个或多个经营者通过收购以及其他方式对其他经营者进行控制,从而导致相互关系上的持久变迁的行为(p101) 行政垄断:是指政府或者政府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P104) 注意: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行政垄断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或者变相限制竞争的行为,所以说我国反垄断法上规定的行政垄断的主体,不仅包括行政机关,也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5、不正当竞争:是指市场主体之间为了争夺商品生产、销售的有利地位,采取不符合法律、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手段,违背自愿、平等、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谋取不法利益的市场竞争行为。(p115) 6、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行贿的主体是经营者,受贿的主体是交易对方,贿赂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交易机会,手段是通过回扣、软回扣的形式。(P125) 7、诋毁商誉:或称商业诋毁、商业诽谤,是指在交易过程中,捏造、散步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业声誉,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的行为(P129) 8、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性能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满足人们合理需要所必须具备的各种物质、技术、心理和社会特性的总和。主要有适用 性、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可维修性。(P152)9、产品质量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其他对产品质量负有义务者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义务应受到的法律制裁,包括产品质量的 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刑事制裁。(P158)10、产品责任:又称为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因缺陷产品损害 了他人的人身、财产权,依法应当追究的民事责任。(P159)11、企业国有资产: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的权益,出资形式分为两种:

刑事诉讼法名词解释(实时更新)

名词解释 反诉:是指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 鉴定结论:是指受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鉴定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出的书面结论。 刑事诉讼法:国家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制定和任课的有关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司法解释及判例总称。 专门机关:依照法定职权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的国家机关,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查院和公安机关。 管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立案受理刑事案件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制度。 代理: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法律后果的一项法律制度。 证明对象:需要用证据加以证明的与刑事案件有关的各种问题,既包括需要证明的刑事案件的主要事实,也包括需要证明的与刑事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凡是与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有关的一切需要证明的事实,都是证明的对象。 据传: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讯问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件是事实和其他有关情况,依照法定程序,以言词方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一种诉讼行为。 勘验、检查:侦查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亲临查看、了解与检验,以发现和固定犯罪活动所遗留下来的各种痕迹和物品的一种诉讼活动。 鉴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为了查明案情,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的一种侦查行为。 起诉:享有控诉权的国家机关和公民,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指控的内容进行审判,以圈定被告人刑事责任并依法予以刑事制裁的诉讼活动。 名词解释: 1.控审分离:指控诉职能和审判职能必须分别由专门机关或个人以及专门行使审判权的机关来承担,而不能把两种职能集中由一个机关或个人来承担,如果没有法定控诉机关或个人的起诉,法院就不能主动审判任何刑事案件,。 2.控审对等:是现代刑事诉讼程序的核心机制,是“平等武装”理念的具体化,是司法公正的前提条件,是程序正义的基本含义。这项原则主要是控辩双方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即控诉一方与被告人一方都是诉讼的主体,法律地位完全平等,不应存在谁高于谁的问题;法官在控辩双方的平等参与下,居中公断。 3.审判中立:指审判者不仅不能由控辩双方的主体或与案件有直接、间接利害关系的人来担任,而且审判者应当对控辩双方不偏不倚,保持等距离的地位,即控辩审三者之间的关系应当保持等腰三角形的结构。 4.司法公正: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司法活动,应当充分体现公平合理性,维护社会正义,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现行法所设定的内容和价值。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 5.自由心证:又称“内心确信证据制度”,是指法律对证据的证明力不作预先规定而由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加以自由判断的证据制度。 6.诉讼参与人:是指刑事诉讼中享有一定诉讼权利,负有一定诉讼义务的除国家专门机关工作的人员以外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82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

学前课程概论(复习题)

学前课程概论 1、幼儿园课程与中小学课程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答:从目标上看:整体发展(全面发展)、和谐发展、在原有基础上进步。 从内容上看:选择:生活化的、可感知的、基础的、启蒙的。不以抽象知识为学习重点。不以系统性为必然要求。加工,将内容趣味化、可经验。直接经验的积累和整理。从方法上看:保教结合、活动中学习、游戏中学习、生活中学习。与物的相互作用中学习可以获得物理经验、与人相互作用获得社会经验。思考可以获得数理逻辑经验。以游戏为基本活动。 从评价来看:评价的目的是诊断与教育、自己与自己比,在真实、自然的环境中进行评价、质性评价与量的评价相结合。侧重质的评价。 2.《纲要》和《指南》的幼儿园课程目标比较 答:《幼儿园工作规程》中 体育目标 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 健康领域目标: 1.身体健康,在集体生活中情绪安定、愉快; 2.生活卫生习惯良好,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 3.知道必要的安全保健常识,学习保护自己; 4.喜欢参加体育活动,动作协调、灵活。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 《规程》中的语言目标: 培养幼儿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 《纲要》中的语言领域目标 1.乐意与人交谈,讲话礼貌; 2.注意倾听对方讲话,能理解日常用语; 3.能清楚地说出自己想说的事情; 4.喜欢听故事、看图书; 5.能听懂和会说普通话. 《规程》中的智育目标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 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 望,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 《纲要》中的科学领域目标 1.对周围的事物、现象感兴趣,有好奇心和求知欲; 2.能运用各种感官,动手动脑,探究问题; 3.能运用适当的方式表达、交流探索过程和结果; 4.能从生活和游戏中感受事物的数量关系并体验到数学 的重要和有趣; 5.爱护动植物,关心周围环境,亲近大自然,珍惜自然资 源,有初步的环保意识。 《规程》中的德育目标 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 感, 培养诚实、自信、好问、友爱、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 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 开朗的性格。 《纲要》中社会领域目标 1.能主动地参与各项活动,有自信心; 2.乐意与人交往,学习互助、合作和分享,有同情心; 3.理解并遵守日常生活中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 4.能努力做好力所能及的事,不怕困难,有初步的责任感; 5.爱父母长辈、老师和同伴,爱集体、爱家乡、爱祖国. 《规程》中的美育目标 培养幼儿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纲要》中的艺术领域目标 1.能初步感受并喜爱环境、生活和艺术中的美; 2.喜欢参加艺术活动,并能大胆地表现自己的情感和体 验; 3.能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活动。 3.幼儿园五大领域课程内容的范围是什么? 答:1、健康领域的教育内容范围: 基本动作: 走、跑、跳、钻、爬、攀登等大肌肉动作和生活自理、绘 画和手工中的小肌肉动作的协调性和灵活性。 生活卫生习惯: 饮食、睡眠、盥洗、排泄等 自我保护和自理能力: 安全、保健、自我服务。 良好情绪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快乐地参加体育锻炼, 适应环境的能力。 身体器官。 科学领域: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有好奇心,探究的兴趣和愿望,乐于参与科学探究活 动;有初步的科学精神和态度;尊重事实和他人的观点, 乐于合作、分享与交流;关爱自然和生命,有初步的资源 和环境意识。 科学探究 认识科学探究;经历科学探究的过程:提出问题,猜 想与假设,观察,实验与制作,搜集、记录信息,思考、 解释与得出结论,表达、分享与交流。 认识常见的材料和物品的特性、功能; 认识常见的交通工具; 认识常见的科学现象: 声、光、电、磁、力、弹性、沉浮、滚动、溶解、天文、 颜色的变化等科学现象及其在生活中的作用。 形成初步的数概念:数、量、形、时间、空间。 工具及设计技术 探究各种工具的特性及其功能;经历技术设计的过程, 体验技术设计的关键步骤;发现不同结构与特性的物体及 其不同的运动形式。 3、社会领域 爱老师、爱朋友:交往技能、学会和睦相处、体验同伴共 处的乐趣。 爱集体:遵守幼儿园各种学习、生活、游戏规则。 爱家庭、幼儿园、爱家乡、爱祖国:认识环境,了解家乡 的特产、风景名胜;认识国旗、国徽、国歌;知道台湾、 香港、澳门是祖国的领土。 爱人民:接触和认识与幼儿生活相关的不同职业的成人, 培养尊重不同职业人们的劳动的情感;认识少数民族、知

山东大学期末考试知识点复习

第七章新闻图片编辑 【知识框架】 【重点难点归纳】 一、新闻图片的种类及其地位 1.报纸上常见的图片种类 (1)照片 新闻照片就是以新闻事件、新闻人物为拍摄对象,再现新闻现场情景的照片,它可以作为独立的新闻报道出现在版面上,也可以配合文字报道一同编发。 (2)漫画 漫画在现代报纸上的使用非常广泛,有根据新闻事实进行艺术加工的新闻漫画,时效性较强,经常刊登在新闻版上;也有反映社会生活现象的社会性漫画,通常刊登在专刊副刊上;还有用来配合文字报道的图解式漫画以及连环漫画、幽默画等。 (3)图示 图示包括统计图表、示意图和新闻地图三类。 统计图表就是将统计数字制成表格图,便于读者集中阅读,一目了然。

示意图不但将统计数字集中绘制成图,而且用形象化的手法表示这些数据所说明的意义。 新闻地图则是根据标准地图,将新闻发生地的地理位置绘制成更加简洁明确的地图。 (4)图饰 图饰一般是用美术图案点缀和烘托报纸的报头、报眉、标题、栏题、版头或版面的其他部位,使整个版面更加美观生动,恰当地运用图饰还能使版面编排思想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 2.图片的地位与作用 (1)纪实性作用 作为独立报道体裁的新闻照片具有再现新闻现场、记载真实瞬间的作用,这类照片成为报纸上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2)证实性作用 非独立使用的新闻照片与非新闻照片具有证实文字报道的作用,这类照片对新闻资源的充分发掘,对提高新闻报道的可信度具有重要意义。 (3)解说性作用 图表、示意图、新闻地图、漫画等能够以形象性的符号统计和描绘新闻报道中的某些内容,从而对相对比较枯燥的文字表述进行生动易懂的解释。 (4)装饰性作用 图片的形象性特征使其可以作为文字稿件的美化装饰手段。 (5)视觉冲击性作用 图片的形象性和直观性能够产生强烈的视觉冲击效果,产生巨大的吸引力与震撼力,这是文字报道所难以达到的。

经济法期末复习名词解释整理

市场竞争:经济利益互相对立的市场主体获取交易机会为目的经济行为 产业组织理论:马歇尔完全竞争理论的萌芽时期哈佛学派为代表的产生时期芝加哥学派和奥地利学派为代表的发展时期 市场结构:分析、判断经营者市场行为的基础, 市场行为:经营者各种市场竞争行为的总称 市场绩效:是对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的市场效果总称 市场规制:依规而制,制以达规。国家依法规范市场主体的市场竞争行为的行为。 市场规制法:是国家在调整市场行为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市场规制法调整对象:市场规制法的调整对象是市场规制关系,国家在市场规制市场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市场规制法宗旨:目标调整对象在主客观关系上的延伸目的功能的抽象体现 初级:通过规制垄断行为和不正当行为调整市场规制关系恢复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市场配置效率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利和利益 市场规制法原则:制定和实施法律的基本准则 垄断:经营者或其利益的代表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采用协议、合并或其他方式谋求或谋求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借以排除或限制竞争、谋取超额利益,依法应规制的行为 反垄断调整对象:国家规制垄断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相关市场: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 商品市场:……商品范围,包括同种品和替代品的范围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谋取超额利益的违法行为。 垄断高价/低价: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使价格长期、稳定、大幅度地低于\高于平均利润率。 掠夺性定价:为了排挤竞争对手,使价格低于成本价销售。 拒绝交易: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独家交易:只能与其或其指定的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的行为 搭售及附加不合理条件的行为:搭配销售商品的行为

刑事诉讼法名词解释(汇总)

名词解释 1、取保候审: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察、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2、回避:是指侦查、检察、审判人员等同案件又有法定的厉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关系,不得参与办理该案件或者参与该案件的其他诉讼活动的行为。 3、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上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出并由人民法院进行重新审判的诉讼程序。 4、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对某些简单轻微的刑事案件依法适用较普通审判程序简易的一种刑事审判程序。 三、名词解释 1、回避:是指侦查、检察、审判人员等同案件有法定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 正处理的关系,不得参与办理该案件或者参与该案的其他诉讼活动的行为。 2、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为严厉的一种,是在一定时期内暂时剥夺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 3、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4、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的案件,在审判过程中遇有影响审判继续进行的 情况,由合议庭决定延期审理日期,待影响审判的原因消除后,再开庭审理。 5、诉讼权利,是指公民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享有的提起诉讼要求国家司法机关予以保护和救济的权利,即司法保护请求权。具体而言,公民诉讼权表现为各种类型诉讼中的起诉权、应诉权、反诉权、上诉权、再审请求权,等等。总而言之,凡属要求启动或参加司法救济程序进行裁判之权利,均属公民诉讼权。 6、管辖,是指公检法机关在刑事案件受理范围上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管辖分为两大类:职能管辖和审判管辖。 7、职能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分工(即公检法三机关之间在立案上的分工)。 8、刑事审判管辖是指普通人民法院之间、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专门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权限范围上的分工(即法院内部的分工)。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6分) 1. 回避是指,侦查、检察、审判人员等同案件有法定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关系,不得参与办理该案件或者参与该案的其他诉讼活动的行 为。 2.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不应或不 必对犯罪嫌疑人定罪,从而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种诉讼活动。

幼儿园课程概论-复习

幼儿园课程概论 第一章: 一、幼儿园课程概念。 幼儿园课程是实现幼儿园教育目的的手段,是帮助幼儿获得有益学习的经验,促进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各种活动总和。 二、幼儿园课程特点: 1、幼儿园课程的基础性、启蒙性。 2、幼儿园课程的全面性、生活性。 3、幼儿园课程的整合性 4、幼儿园课程的活动性与直接经验性 5、幼儿园课程的潜在性 三、幼儿园课程的分类: 学科课程、分科课程、综合课程、经验课程 第二章: 一、什么是课程开发? 课程开发是一种决定、改进课程的活动与过程,探讨形成、实施、评价和改变课程的方式、方法,主要有两种模式,即目标模式和过程模式。 二、泰勒提出的四个问题。 1、学校应该达到哪些教育目标。 2、提供哪些教育经验才能实现这些目标。 3、怎样才能有效地组织这些教育经验。 4、我们怎样才能确定这些目标正在得到实现。 三、目标模式与过程模式的代表人物。 目标模式:博比特过程模式:劳伦斯·斯坦豪斯·宾特雷伊 四、幼儿园课程模式设计取向。 1、学科中心取向 2、学习者中心取向 3、问题中心取向 第三章: 一、课程目标分类。 1、普遍性目标 2、行为目标 3、生成性目标 4、表现性目标 二、幼儿园课程目标的基本依据。 对幼儿的研究、对当代社会生活的研究和对学科知识的研究。 第四章: 一、幼儿园课程内容选择原则。 目的性原则、适宜性原则、生活化原则、兴趣性原则、基础性原则、逻辑性原则。 二、幼儿园课程内容组织的方式。 (一)基本方法 1、论理组织法 2、心里组织法 (二)常用方法 1、纵向组织法 2、横向组织法

三、课程实施的取向。 1、忠实取向 2、相互适应取向 3、课程创生取向 四、影响幼儿园课程实施的主要因素 1、课程计划因素 2、一线教师因素 第六章: 一、幼儿园课程评价的原则及过程。 原则: (一)从课程评价的目的看 1、评价应有利于改进与发展课程 2、评价应有利于促进幼儿的发展 (二)从评价的主体看 1、应以教师自评为主 2、重视家长的参与 3、要鼓励幼儿参与评价过程 (三)从评价的过程和方法看 1、评价过程应客观、真是、自然 2、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四)从评价结果看 1、正确的看待评价结果 2、切实发挥评价结果的作用 过程: (笔记)一般过程:集中问题→设计评价方案→实施评价方案→分析评价方案→解释资料、得出结论 (书本) (一)评价方案制定阶段 1、确定目的及评价内容 2、确定评价的程序、指标及标准 3、选择评价方法 4、确定评价人员的分工及合作 5、撰写评价方案 6、对参与评价人员进行培训 (二)评价方案实施阶段 1、搜集信息 2、整理信息 3、分析信息、得出结论 4、撰写评价报告 专题: 一、陈鹤琴物质活动课程中心思想。 陈鹤琴先生的“活教育”理论体系包括三大方面,即或教育的目的论,活教育的课程论,或教育的方法论。 (一)活教育的目的论

计算机网络答案 山东大学期末考题目答案

第一章概述 1-3试从多个方面比较电路交换、报文交换和分组交换的主要优缺点。 答:1、电路交换电路交换是一种必须经过“建立连接-通话-释放链接”三个步骤的一条专用物理通路。从建立连接开始,通讯就一直占用信道资源,直到释放。它具有实施性强,时延小,交换设备成本低的优点。同时,其线路利用效率低,通信效率低,不同类型终端之间不可通讯。电路交换适用于信息量大,较长的报文。 2、报文交换报文交换本质上也是存储转发方式,但是它将整个报文从一个结点传到下一个。它的优点是中继电路利用率高,可以多个用户同时在一条线路上传送。缺点在于报文信息量大,时延长,且占用交换机内存较大,不具有实时性。它适用于报文较短,实时性较低的通讯。 3、分组交换分组交换是将报文分组,在每个分组之前加上地址信息,通过路由器经接收,存储,再转发到下一个接口,直到将分组传到目标地址,再去掉地址信息将其重组为完整报文。在分组传输的过程中动态分配传输宽带,逐段占用通信链路,多个分组数可同时传送。它传输效率高,且保证数据传输有很高可靠性。同时分组排队会造成时延,但比报文交换小,且成本较高。 1-12 因特网的两大组成部分(边缘部分与核心部分)的特点是什么?他们的工作方式各有什么特点? 答:边缘部分由所有连接在因特网上的主机组成,由用户直接使用,进行通信和资源共享。核心部分,是由大量网络和连接这些网络的路由器组成,主要为边缘部分服务提供连通性和交换。边缘部分不同终端上的程序通信方式有客户-服务器方式和对等方式。客户-服务器方式指进行通讯的双方中一方为服务请求方,一方为服务提供方。客户向服务器发送远程服务请求,因此客户程序必须知道服务器程序地址,而服务器只需要被动接受请求,不需要知道客户程序地址,但需要强大硬件和高级操作系统支持。对等方式是双方均可既为服务提供者,也可以为服务请求者。 网络核心部分要想网络边缘部分提供连通性和交换,起关键作用的是路由器,其任务是转发收到的分组,使得边缘部分的每一个终端都能够向其他主机通信。 1-14 计算机网络有哪些常用的性能指标? 答:1、速率:连结在计算机网络上的主机在数字信道上传送数据的速率,单位为b/s(其中 b 为bit,表示一个二进制数字,比特是计算机中数据量的单位) 2、带宽:带宽本来指的是某个信号具有的频带宽度,单位为赫;由于通信的主干线传送的是模拟信号,所以,带宽表示通信线路允许通过的信号频带范围,表示在单位时间内,从网络中的某一点到另一点所能通过的“最高数据率”,单位是比特每秒。 3、吞吐量:表示单位时间内通过某个网络口的数据量,经常用于对现实世界中的网络的一种测量,以便知道实际上到底有多少数据量能通过网络 4、时延:时延指数据从网络的一段传送到另一端所需要的时间。有以下几个部分组成:(1)发送时延从主机发送数据帧的第一个比特算起,到该帧的最后一个比特发送完毕所需要的

经济法》考试的名词解释

《经济法》中名词解释汇总 1)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独立的、重要的法律部门。 2)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根据经济法的规范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3)经济法主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或当事人,是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4)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主体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具有的自己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 5)经济义务:是指经济法主体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责任。 6)经济职权:是指国家机关行使经济管理职能时依法享有的权利。 7)公司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关于公司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公司法既是组织法,也是行为法,但主要是组织法。 8)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9)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10)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可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 11)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12)发起设立: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方式之一,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13)募集设立: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方式之一,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14)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15)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登记成立的公司。外国公司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16)母公司(子公司):根据公司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实际控制其他公司的公司是母公司。受其他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是子公司。它们都具有法人资格。 17)总公司(分公司):根据公司在管辖与被管辖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管辖全部公司组织的总机构是总公司。受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分公司。前者具有法人资格,后者不具有法人资格。 18)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指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19)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是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体现股东权利和义务的,公司资本的组成部分。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