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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一刘海洋伤熊事件的分析100929

作业一刘海洋伤熊事件的分析100929
作业一刘海洋伤熊事件的分析100929

作业一:关于对刘海洋伤熊事件的分析

2002年2月23日,清华大学四年级学生刘海洋用火碱和硫酸两次残害北京动物园中的黑熊,这一事件震惊了整个社会,下面是警方和记者对刘海洋本人和家人以及周围人的采访材料。请根据这些材料完成下面几个问题:

材料:

北京电视台报道警方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片断

刘:我觉得好奇,因为是兑在饮料里,看它能不能辨出里面有东西,不是存心想伤害它或怎么着。我比较喜欢动物,这都是实话。

民警:你在做之前知道是伤害它吗?

刘:知道,但不知道后果会这么严重。(按语:知道有后果,只是因为这不太严重,也就是说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所以还是干了。)

民警:如果硫酸和碱泼在你身上会怎么样?

刘:疼,硫酸和碱都曾滴到我手上,疼而已。(说的是不是很轻松?)

民:那泼熊身上呢?

刘:疼啊,疼吧?(按:知道熊也会疼,但还要去做,说明他缺乏以自己之心去度熊的移情能力。最后的一个问号,极有意味。他充分说明了他自己对痛苦的感觉已经非常麻木了。他似乎已经丧失了感受痛苦的能力。上面“疼而已”的轻松之语也可说明这一点。)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他虽极爱读书,然而令人意外的是他对小说、心理学、哲学等类图书却没有兴趣。这也可作为其情感方面过于缺乏的一个间接证据。

下面是对其母、其外婆与其本人的采访报道。

2002年02月28日北京青年报对刘母的采访

问:听说填报志愿的时候他曾经惹您生气来着?您让他报计算机系,他偏要报生物系?从这次出事看,他还是对生物更有好奇心。如果当初让他学生物系,会不会比现在成绩还好?

答:孩子出了事之后,这两天我也一直在琢磨自个儿,想把这22年来对洋洋的教育整理整理,可我还没琢磨透,但我知道,当初让他报计算机系是为他好。现在看,人做自己想做的事时是最痛快的,也是容易出成绩的。洋洋从小是个听话的孩子,他最后是为了不让我生气、伤心才听从了我的安排,被我按在那里学他并不是最喜欢的东西。(按:着重号是我加的。下同。)

问:但是他的那份对生物的好奇一直保留在他的心里。

答:也可能吧。

问:但他在大学里的成绩并不坏,他一直是个听话的孩子,从小到大,他从没向您抱怨过什么吗?

答:他从来没有抱怨过学习的事。高考那年,各科的卷子像雪片一样,一张没做完下一张又来了,好多同学都不做,他是每张都做,一张不落,做完一张就告诉我,妈,又做了一张。屁股不离开椅子,大热的天起痱子,家里没有电扇,孩子的屁股都烂了一片。

问:长这么大,他从没抱怨过,他就没有不高兴的事?他也是个孩子呀,就不撒娇吗?

答:他没不高兴的事,他有什么可不高兴的。(按:一个人没不高兴的事?除非是机器)他不看电视,不出去玩,就是一天到晚看书、学习。参加各种数学比赛,一参加就能拿奖,家里的奖状、证书、奖牌几十个,这就是他的快乐。

问:很小的时候您常带他去公园吗?给他讲故事吗?

答:我是司机,经常早晨3点去上班,晚上回来要买菜、做饭,等一家人吃完收拾完,我还得睡觉,明天还要上班。我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多陪伴他。也带他去过公园,就是紫竹院公园,离家近,带上一瓶水、一个馒头、俩鸡蛋,到公园里跑跑。讲故事?我也没什么经历,讲不出什么好故事,我给他用硬纸壳做过识字卡,把报纸上的大字剪下来贴上,教他认。3岁时他还不怎么会说话,可已经认300多字了。

问:我刚刚看过他的书架,两个书柜,10层书,有好几百本。文学类、历史类、哲学类的书一共不超过30本,其他都是数理化,数学方面的书最多。他的阅读范围好像很窄?

答:那四本中国古典名著还是他上高中的时候开家长会,老师说应该扩展学生的知识面。

问:他在家里能帮您干点什么?

答:他什么都不会干,到大四了,裤衩、袜子都是我给他洗,买东西是从去年暑假我腿疼才让他去商场。可第一次买挂面就买错了,买回来的是龙须面,我告诉他,这样的挂面咱家吃不起,我又带他去商场认该买哪一种挂面。其实,我早知道,洋洋的生活能力是很低的。

问:他要是考到外地读书怎么办?

答:我跟他说过,清华要是在天津咱都不能报,咱只能在北京念书。

问:他将来总要成家过日子呀。

答:那不是还有他的女朋友嘛,再说,到时候就把他逼出来了。我因为是没办法,分、分、分学生的命根,他有了高分不就都有了吗。

问:您不觉得洋洋22年的色彩太单调了吗?您认为您对洋洋的教育是成功的吗?

答:是单调,可我没辙。22年,凭我一个普通工人的本事,把洋洋从小学送到清华。从他3岁起,我就把他看成我的半个肩膀,我只能这样做。

对刘海洋本人的采访记录。

面对记者的提问,刘海洋显得异常平静,向记者讲述了他的家庭情况:

“我母亲告诉我,在我出生第100天,父母就离婚了,母亲为了我至今没有结婚。我只知道父亲姓刘,其他一概不知。母亲每月挣多少钱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她挣钱不多。为了能补贴家里的生活,母亲退休后,又找了个临时工作。母亲一直对我特别关心,教我怎么为人处事,对学习上管得更严。上初中时,一次放学后,我没做作业,却跟别人去打雪仗,回家后,被母亲骂了一夜。(按:刘虽

然说母亲对他特别关心。但谈到的事情给人的感觉却是其母亲对他的关心只表现在对他的学习管得严上面。)

“我们家从来不外出吃饭。我清楚地记得,小时候家里穷,看别人吃冰棍,自己却买不起。“我从小就喜欢小鸡、小鸟等小动物,自己家也曾养过鹦鹉。我小时候就特别喜欢动物玩具,但家里没有钱,买不起,只能买一些卡片。

“我虽然学的是电机专业,可对专业却并不感兴趣,我最喜欢的是生物学。我业余时间看专业书很少,但看生物、化学方面的书却很多,对于武侠、爱情方面的书更是从来不看。

“我知道这样做是违法。我在大学也学过刑法,但没能想到我做的事后果会这么严重。我非常后悔,我感到对不起母亲、对不起学校、更对不起社会,我要主动认罪,争取得到宽大处理。”(按:怎么没有提到最对不起的是自己呢?这说明他缺乏自我责任感。)

据了解,刘海洋在社会上也没有什么朋友,在班里也就有一两个好朋友。他每两周回家一次,有时还不回去。其生活过于闭塞,平时也不和同学聊天,更没有女朋友,没谈过恋爱,“我连想都没想过”。

刘海洋自小就没有父亲关照,母亲又要上班支撑整个家,是外婆一直带着他。在对他外婆的采访中,他外婆说:

“他都十岁了我还搂着他睡觉呢。”“海洋这孩子可聪明了,他不会讲话时就认识字,你信不?”老人不无自豪地说。她并不识字,但在刘海洋还不到一岁的时候,她就用一边有字一边有图案的卡片教他。这样看见图案,奶奶也就能知道背面的字是什么。她说,每次她把图案摆倒了,海洋总知道把它调过头来。

刘海洋为1980年生人。按照北京的儿童入学年龄,他们那一届的学生应为1979年生人。北京对学生的入学年龄向来控制得很严。据老人说,当时刘海洋年龄不够,但他一进校门就念他看见的那些字,老师们都很惊讶,说这么小的孩子怎么认识这么多字啊,于是就破格录取了。

老人说,刘海洋特别勤奋,上高中后在夜里12点之前从没睡过觉。他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就是喜欢书”,有钱就都用来买书。不喜欢体育活动,体育也比较差,“每次考体育,那愁的,就像上刑一样。”(按:从他的母亲与外婆

的话中我们所听到最多的是关于他如何学习勤奋,如何成绩好这样的事情。这一细节值得注意。)

据老人讲,刘海洋的父母在刘海洋5岁那年正式办理离婚手续。刘海洋这么多年,从来没花过父亲的抚养费。“他妈不要,她说‘既然他不爱孩子,我就不要他的钱。孩子我自己养。’”刘海洋很孝顺,“孝顺我,也孝顺她妈”。寒暑假打工,挣的钱都拿回家里,学校每月发的补助费也拿回家里。“我经常跟他说,咱们不比吃穿,咱们比学习。我还跟他说:你没有爸爸,不要和别人打架。他可听话了,我们洋洋从小学到大学,从来没和别人打过架。”“他上高中的时候,我跟他说,你还小,还不懂事,不要交女朋友,他听我的。可这孩子,一根筋,就知道学习,上了大学了,到现在也还是没有女朋友。”(按:听话,这孩子非常听话,这是我们在他母亲与外婆谈话中又一个反复听到的主题。这也非常值得注意。)

一般资料:

家庭关系:

反应机制:

阻抗:

荣格的分析心理学

?人格结构:意识(自我)、个体无意识、集体无意识

?人格动力

?人格类型学

一)人格结构

?意识

意识是人格的最上面的一层,能被人觉知,如我们所觉察到的记忆、思维和情绪。自我则是意识的中心,荣格认为意识只是心灵中很少的一部分,扮演门卫的角色,选择和淘汰无意识。与无意识相比,意识处于次要地位。

?个体无意识(能意识到,但说不清楚)

个体无意识主要是由情结构成。情结是人格结构的第二层,作用要比意识大,是一种具有情绪色彩的观念群。

情结包括一切被遗忘的记忆、知觉和被压抑的经验,以及梦和幻想等。

情结是具有复杂心理性质的图象,有时具有创伤的特征,有时具有痛苦的特征。

?集体潜意识

集体潜意识:人类或者说人群共有的对刺激的直觉反应方式。

?原型:是先天(遗传)固有的“直觉”反应形式,具有类似于本能的反应性质。原型在人的一生中是从不会被意识到。一旦与情境结合,就变成了个体无意识。有多少典型情境就有多少原型,如出生原型、儿童原型、英雄原型、骗子原型、上帝原型、魔鬼原型、智者原型、大地原型、母亲原型等。

?集体潜意识类似于本能(较弗洛伊德的无意识更深入),是人格的动力。几类重要的原型

?人格面具:社会期待的行为方式。

适应和膨胀(心理咨询师的危险)

?阴影:最隐秘、最深沉的邪恶倾向。

?阿尼玛与阿尼姆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男性身上的女性特质(娘娘腔)

女性身上的男性特质(铁娘子)

?自性:可以描述为是内心的向导,是集体潜意识

的核心,其作用是协调人格的各组成部分,

使之达到整合。

二)人格动力

?人格是一个相对闭合的系统。

?心理能是人格的动力。也称力比多,但不限于性,其本质是欲望,如食欲、性欲、情欲。可以是意识,也可以是无意识。

?等值原理与熵增加原理。

?心理能的前行和退行。

?能量输导系统。

三)人格类型

?态度类型:外倾型和内倾型

?功能类型:感觉、直觉、情感、思维

?态度×功能:

思维外倾型、思维内倾型

情感外倾型、情感内倾型

感觉外倾型、感觉内倾型

直觉外倾型、直觉内倾型。

三)阿德勒的个体心理学

?个体

?人格动力

?社会兴趣论

?生活风格和创造性自我

一)个体心理学

阿德勒所指的个体是一个与社会、与他人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一个有自己独特的目的、寻求人生意义、追求未来理想的和谐整体。

二)人格动力:追求优越

?器官缺陷与补偿:身残志坚

发展功能不足的器官

发展其他的机能弥补缺陷机能

l 自卑:不如他人的、消极的、不愉快的感受。

追求卓越:一个人克服自卑,赶上甚至超越别人的努力倾向,是对自卑感的一种补偿。

消除自卑—新的自卑—人格动力

自暴自弃—自卑情结—神经症

三)社会兴趣论

?社会兴趣:与他人合作以达到个人和社会目标的固有潜能,是对社会成员的一种情感,或对人类本性的一种态度。

?成熟的人格:关心别人——社会兴趣

?自尊神经症:自私自利——自我兴趣

?儿童情感漠视和母亲依恋症:现实儿童问题

四)生活风格和创造性自我

?生活风格:个人追求卓越目标的独特方式,标识着个体存在。实际是“人格”。

?生活风格的形成:四五岁时,取决于生活条件、家庭及社会环境。

分析方式—出生顺序、早期记忆、释梦

不健康因素—器官缺陷、溺爱或娇纵、受忽视

或遗弃

?创造性自我:人不是遗传作用和环境影响的消极接受者,人具有主动性和选择性,可以创造性地选择适合自己心理发展的活动方式,按照自己选定的方式建立起独特的生活风格。

艾里克森的自我发展理论

?从生物、心理、社会环境三方面考察自我的发展,提出了以自我为核心的人格发展的心理社会理论(psychosocial theory)。

自我及其同一性

?自我:自我是一个独立的力量,不再是本我和超我压迫的产物;自我的作用不仅是防御性,它还具有对内外力量的主动适应性。

?自我同一性:自我同一性的涵义比较复杂,一般是指个体对过去、现在、将来“自己是谁”及“自己将会怎样”的主观感觉和体验。包括个体性、整体性、一致性和连续性。

人格的终身发展

?人的发展分为八个阶段,它们依先天的次序进行。在每个阶段,个体都会面临一些“危机”,解决危机的方式将决定人格的发展方向。积极的解决办法有助于加强自我,形成较好的顺应能力;消极的解决办法则削弱自我,降低乃至阻碍自我的顺应能力。

?(1)基本信任对不信任(0~1岁)

?(2)自主性对羞愧和怀疑(1~3岁)

?(3)主动性对内疚感(3~6岁)

?(4)勤奋对自卑(6~12岁)

?(5)自我认同对角色混乱(12~20岁)

?(6)亲密对孤独(20~24岁)

?(7)生产对停滞(25~65岁)

?(8)圆满对绝望(65岁~死亡)

霍妮的神经症社会文化决定理论

导致神经症患者内心冲突的社会文化基础是现存的文化矛盾。

1、竞争、成功与友爱、谦卑的矛盾;

2、人们不断被激起的享受需要与人们在满足这些需要时实际受到的挫折之间的矛盾;

3、个人自由与实际受到的各种限制之间的矛盾。

这些社会文化困境使人们陷入难以调和的内心冲突之中。心理紊乱偏离了特定的社会文化中的共同模式。神经症是时代与文化的副产物的结论。

神经症自我理论

?真实自我:是指个体的潜能。

?理想自我:个体在头脑中所设想的关于自己的理想的自我形象

?现实自我:个体此时此地身心存在的总和。

神经症:神经症共有的心理因素是焦虑和对抗焦虑的防御机制。理想自我脱离真实和现实自我,被“应该”控制。不光要求自已,还要求别人。三种神经症的人格类型

?趋向-依从型。对友爱和赞许、生活伙伴或狭窄空间有神经症需要。甘居从属地位,常感到自我渺小可怜,总认为别人比自己强,倾向于以别人的看法来评价自己。人生哲学是“如果我顺从,别人就不忍心伤害我”。?反对-敌对型。对权力、社会认可、剥削、自我赞许和成就怀有神经症需要。将生活视为一种搏斗,适者生存,必须控制别人以掌握主动权;一心想超群出众、事事成功以至功名显赫;千方百计利用他人给自己带来好处;压抑感情,不愿为感情而“浪费时间”。人生哲学是“如果我有力量,就没有人敢伤害我”。

?逃避-退缩型。对自主、完美怀有神经症需要。为逃避紧张关系而离群独居,与他人保持距离,不与他人发生感情上的联系;孤立自己,超然物外,与世无争;凡事力求完美,以避免他人的帮助或指责。人生哲学是“只要我退避三舍,就没有什么人能够伤害到我”。

弗洛姆

气质、性格与人格

?人格是人的先天和后天的全部心理特征。

?气质与性格共同组成了人的人格。气质是体质的、不可变的;而性格是可变的,它是由人的体验尤其是早期生活的体验所构成。——与现代的观

点相吻合

?性格的动力来源于人的社会境遇,人性中的冲突,而不是力比多

性格取向

?非生产性(不健康)和生产性取向(健康)。

?前者有四种:接受取向、剥削取向、囤积取向和市场取向。前者是不健康的和病态的性格。

?后者关心的是人的潜能的实现,其性格特征体现在思维、工作和情感过程中。

四种非生产性取向对应的病态人格

?受虐狂——接受取向

?施虐狂——剥削取向

?破坏性——囤积取向

?机械地自动适应——市场取向

个性化与孤独感

?现代社会越来越崇尚个性。

?个体化发展的后果是使人产生了孤独感,社会化的程度与孤独感的程度、自由程度成正比。

?克服孤独感方法:一是逃避自由,二是崇尚积极自由。前者是病态的,后者是健康的。

梦的类型

1. 潜在梦

深层意识中压抑住的愿望、欲求在梦中的表现

2. 显在梦

现实生活中没有得到满足的欲望,在梦中出现

3. 反梦

即与现实生活中事实相反的梦。

4. 情绪梦

是你最近精神状态的反映。

梦的运作

⑴浓缩。即用隐意的个别元素代表全体,或把几种隐意的元素合而为一,如用胡须代替父亲,用乳房代替母亲等等。

⑵转移。即用暗喻、谐音、仿同、近似等形式,通过由此及彼来表示隐意。如一个女人经常牵着狗,即用狗的形象代表这个女子等。

⑶象征。即某些代表其它事物的东西。如用国王和王后象征父母,用小动物或害虫象征弟妹,以及用手杖、伞等等征男性生殖器,用坑穴、房间等象征女性生殖器等。此外,梦的运作还有润饰、校正等手法。

(4)投射:指在梦中将自己某些不好的愿望与意念,投射于他人,而减轻对自我的谴责。

如一男青年梦中梦到其未婚妻别有所恋并与人幽会。经过分析却发现他对未婚妻有所不满而萌发了追求其他女郎的意念。

(5)变形:指在梦中将潜意识的欲望或意念用其他甚至相反的形式表现出来。

例如一富家子弟.在其父病重后患了焦虑性神经症。其梦中梦见父亲病愈又能掌管家务了。经过分析,他的潜意识中盼父早死的不孝意念受到超我的严厉压抑。通过“反相形成”而产生了“父亲病愈”的“反”梦。

(6)“二次加工”:指做梦者在梦醒过程中,往往会无意识地对自己的梦进行修改加工,使它比较有次序或合乎逻辑一些;或者将梦中最有意义的东西反而置于次要或不显著的地位。

梦的四种工作方式

凝缩、移置、象征化、润饰

弗洛伊德把人的心理比作一座冰山,人的意识是冰山露出水面的一角,潜意识则是水面之下的部分。人的潜意识中的内容虽然无法意识到,但可以通过这样那样的途径泄露出来,按照弗洛伊德的观点,其中一个重要途径就是梦。

梦的本质

(一)梦是睡眠中的一种不安稳状态。

(二)梦是清醒状态精神活动的延续。

(三)梦是一种无意想象。

(四)梦是客观现实的反映。

(五)梦是愿望的满足

刘海洋硫酸泼熊案如何定性

1.刘海洋硫酸泼熊案如何定性? 一.案情 清华大学电机系4年级学生刘海洋,于2002年1月29日和2月23日,先后两次把掺有火碱、硫酸的饮料,倒在了北京动物园饲养的狗熊身上和嘴里,造成3只黑熊、1只马来熊和1只棕熊受到不同程度的严重伤害。这名大学生年仅21岁,已通过研究生考试。对于为什么要残害动物,刘海洋说:“我曾经从书中看到过熊的嗅觉敏感,分辨东西能力特别强。但人们又总说‘笨狗熊’,所以我就想验证一下狗熊到底笨不笨。” 上述3种动物被《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列为国际一级保护动物。 二.分歧 对刘海洋犯罪行为的定性在法律界引起了较大的争议,主要观点有: 1.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有学者认为受到伤害的熊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刘海洋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反对意见认为动物园中处于人工饲养状态下的黑熊是否仍然属于野生动物的范围值得商榷,且刘海洋同学的行为是向熊泼硫酸,既不是猎捕,也不是杀害,属伤害。 2.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有学者认为刘海洋的行为属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对动物园和国家来说,被伤害的熊是宝贵的财物,是一种特殊的物,它们被饲养,被游人观赏,具有经济价值,应该属于国家的财产。 反对意见认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中的“财物”指的是无生命物。黑熊是有生命的动物,不能理解为该罪名所指的“财物”。 3.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有学者认为刘海洋的行为属于破坏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行为,因为对动物园来说,刘海洋对其园内动物的伤害行为影响了其正常的经营活动。 反对意见认为破坏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行为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应为国家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刘海洋的行为不具备该罪的构成要件。 4.构成“寻衅滋事罪”

班组突发事件应对自测作业答案

班组突发事件应对作业+自测 一、单项选择题 1. 作业现场发生突发事故,班组员工除了抢救身边的伤者,最重要的任务()。 A. 抢救国家财产 B. 通知周边群众 C. 向上级报告 D. 逃生 答案:D 2. 在确立班组工作目标时,要有安全生产的内容,并按“生产无隐患、个人无违章、班组无()”的要求,结合班组的具体情况,制订出实现“安全合格班组”标准的具体办法。 A. 违纪 B. 事件 C. 违规 D. 事故 答案:D 3. ()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与重点。 A. 预先防范 B. 物的不安全状态 C. 人的不安全状态 D. 劳动防护与保健 答案:A 4. 班组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中明确指出:班组成员的标准化

操作应该形成()。 A. 意识 B. 习惯 C. 观念 D. 标准 答案:B 5. 海恩法则强调任何一起事故灾难都是有原因的,预防事故发生,必须及早 ( )。 A. 发现事故征兆 B. 开展安全大检查 C. 培养安全意识 D. 分析事故原因 答案:A 6. 发现和确认危机征兆后所采取的旨在迅速化解危机,避免危机扩大和升级的实质性措施被称为()。 A. 预防措施 B. 预警措施 C. 预控措施 D. 应急措施 答案:C 7. 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将伤害事故的直接原因确定为()。 A. 遗传及社会因素

B. 人的缺点 C. 认得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D. 事故 答案:C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2 8. 班组应急准备的目标是( )。 A. 培养按安全意识 B. 保持应急救援所需的应急能力 C. 培养安全文化 D.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答案:B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2 9. 事故发生后,()是否协调高效,能否迅速整合一切应急资源,对于应急处理有着决定性的意义。 A. 应急指挥体系 B. 应急组织 C. 应急预案 D. 应急信息系统 答案:A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2 10. 建筑物起火后的()内是灭火的最好的时间,超过这个时间,就要设法逃离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

重庆2010年教师考试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发布人:圣才学习网 发布日期:2010-3-15 1、小学生武某上课时,起立回答问题,后排的同学陈某用脚将武某的椅子移开,结果武某重重地坐到了地上。武某当时身体没有任何异样,老师也只批评了陈某几句,就继续上课。可是三天后,武某感到腿脚发麻,后来发展为没办法正常坐着上课。父母将她送往医院诊断,经检查为尾椎受挫伤,导致下半身麻痹,需要长期治疗。对这起事故,谁应该担负责任? 学生陈某负主要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学校负有管理失职责任,负次要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 2、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3名十四至十六周岁少年抢劫一案前,将开庭时间、地点、被告人姓名等进行公告并允许公民旁听。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不符合。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3、小学生张某因为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被任课老师罚站一节课,老师这样做可以吗? 不可以,教师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儿童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4、两名中学生星期天在居民区空地上踢足球,在争球时,不慎将球踢到邻居阳台上,不仅造成阳台玻璃破碎,而且使阳台一名儿童被玻璃划伤。问:邻居财产损失及人身被伤害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由两名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有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5、某电视台在新闻节目中这样报道:"今天上午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2 名犯罪嫌疑人是我市南山中学初三年级学生李××、赵××并将2人接受警察讯问的正面图像一同播放。电视新闻这样报道可以吗? 不可以。根据《预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罪犯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6、某中学高一年级2名学生因盗窃一辆摩托车而被刑事拘留,学校因此立即作出取消这2名学生学籍的处分决定,学校的处分决定正确吗? 不正确,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7、小明(13岁)在父母离婚后,跟随母亲一起生活,其父对小明仍有教育义务吗?为什么? 有,父母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 8、初二学生郭某偷了同学的饭菜票被发现,在以后的学校、班级活动中,郭某虽有心参加,都被班主任拒之门外,郭某数学成绩是班级最好的,省是数学竞赛,郭某报名参加,且取得全校选拔赛第一名,但学校以郭某有过偷窃的不良行为,不让郭某代表学校参加竞赛。请问学校的做法合法吗?为什么? 不合法。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不得歧视。

法律案例分析范文

法律案例分析范文 购买的二手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的事项 【案情简介】 双方协商不成,为此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 【裁判结果】 【律师评析】 所谓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财产关系一般发生在互有特殊身份关系 的当事人之间,较为典型的是基于夫妻关系而发生的夫妻共同财产 关系,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有等共同共有财产形式。 根据法律规定,部分共同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要看事后该处分行为是否获得其他共同共有人的追认。获得其他共同共有人追认的,该处分行为合法有效。没有获得追认 而擅自处分共有房产的,合同无效。 目前法律实务中存在着如下几种共有形式: 1、家庭共有:夫妻是一种人身关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另有约定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夫妻共同共有:家庭成员相互之间,也是人身关系,是一定 范围内的亲属关系。不能把亲属关系都当成家庭关系。如张某与其妻、子一同居住,其父、母单独居住。张某的家庭成员就只有3个人,而不是5个人。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其中比较典型的是基于农村共同生产生活而产生几代同堂的现象, 其共同居住人对家庭财产是共同共有。

3、尚未分割遗产形式的共同共有:共同继承的财产,在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之前,数人(相互之间是亲属,是同一顺序继承人)对遗产享有共有权的财产。一般认为,这种共有是共同共有。 1、如果是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是多个人的,一定要核实每个人的身份,并由每个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除非有公证的委托书, 否则不同意代签字。 2、如果房产所有人是在婚状态,且房产证上产权证为一个人名字的,也需要其配偶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或者由其配偶出具房 屋并非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声明。 3、如房产所有人系单身,且房产证上产权人为一个人名字的,需要该所有人到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 4、为防止出卖人故意隐瞒其他共有人,买受人可以让出卖人出具一份无其他共有人的承诺,并明确约定违反承诺的违约责任。 【法条链接】 1、《合同法》(1999年) 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89.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 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 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年) 第十七条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突发事件处理作业指导书

1.0适用范围 小区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 2.0突发事件定义 由于不即时处理将会产生严重不合格后果的事件为突发事件。如停电、停水、设备设施故障、火灾、刑事案件、伤害事故、水电气泄漏等事件。 3.0突发事件的处理要求 3.1对于辖区内已发生过的突发事件,已识别出可能发生并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产生严重影响的,不及时处理将会产生严重不合格后果的突发事件,各管理处需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3.2应急预案的具体要求包括: 3.2. 1应急预案由管理处根据本辖区具体情况,确定如何应对这些事故和紧急情况。 3.2. 2应急预案中必须明确应急预案处理小组组织架构,具体分工人员职责。 3.2. 3应急预案由管理处责任人负责组织编制,应当由物业项目管理处责任人批准后向分公司品质管理部备案后实施。 3.2. 4应急预案每年年初应当根据物业项目管理处的情况修订一次。 4.0突发事件处理 4.1停电停水事件 4.1. 1发生停电停水事件时,应当及时通知物业服务中心或消防监控中心,由物业服务中心委托或派专业人员前来处理,并及时报告上司,做好相关记录。 4.1. 2与物业服务中心或消防监控中心保持联系,及时反馈异常信息。 4.1. 3做好安抚客户和解释工作,及时将新情况通报客户。 4.1. 4加强巡逻力度,严格出入口管理,避免意外事件发生。 4.1. 5通过桥厢闭路监控器或到各电梯现场,了解电梯是否困人,如电梯困人,则按 4.5 处理。

4. 2偷盗或抢劫事件4. 2. 1发现偷盗或抢劫事件时,首先通过对讲机通知其他秩序维护员前来求助;如身上无通讯设备,可大声呼叫,以取得其他秩序维护员或群众的支援。同时向上司报告,必要时还应拨打110电话,向市警察机关求助。 4. 2. 2所有秩序维护员在听到求援信号后,要立即赶到现场并封锁现场出入口。 4. 2. 3疑犯逃跑时,要注意看清人数、衣着、面貌、体型、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其特点等,以便提供相关证据线索。 4. 2. 4将疑犯制服后,不得对疑犯殴打、搜身等超过秩序维护员权限的行为。 4. 2. 5在市公安部门未到达现场之前,不能离开现场,必须保护好案发现场(包括偷盗、 抢劫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任何东西,包括罪犯留下的一切痕迹(如指纹、脚印、烟头等),不得让外人进入现场。 4. 2. 6事主或现场人员受伤时,要拨打120电话,向市急救中心求助或尽快送到就近医院诊治,通知客户服务中心与其亲属联系。 4. 3刑事(治安)案件 4. 3. 1发现刑事(治安)案件时,要按3.2处理。并立即向上司报告,同时拨打110电话, 向市警察机关报案;如事主购买保险的还应提醒其通知承保公司。 4. 3. 2警察到达现场后,认真、全面汇报案件的相关情况,服从警察的指挥。 4. 4斗殴事件 4. 4. 1在辖区内发现争吵、斗殴事件时,要用文明礼仪进行劝阻。劝阻时,不宜将个人观点参与当事人之间的是非之中,同时要注意自身安全。 4. 4. 2劝阻方法可请双方住手、住口;也可以劝导双方或一方离开现场。同时劝导围观群众离开现场。 4. 4. 3若持有器械的斗殴行为,则应当及时拨打110电话,向市警察机关报警。 4. 5电梯故障 4. 5. 1发现电梯故障时,应立即赶往现场确认电梯是否困人,同时通知物业服务中心报修。并做好记录。 4. 5. 2若电梯困人,应尽力安抚、稳定电梯内人员的情绪,并及时通报客户服务中心电梯内的困人情况,由物业服务中心安排管理处人员(电梯放人培训合格人员)按《电梯放人作业指导书》处理。 4. 5. 3救出被困者后,必须询问其身体状况,并征求其是否需要协助等,同时要了解并记 住其联系方法。若被困者不适,应当及时送至附近的医院诊治。

法律部分辨析题与案例分析

法律部分辨析题与案例分析 第一章法理 1.凡具有强制力的行为规则就是法律 答: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法是由社会主义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社会主义法的本质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任命的共同意志的体现;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已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的内容归根结底是由我国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的主要特征:我国法律是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是规范性和社会性的统一,是科学性和公正性的统一,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是国家强制力和人民自觉遵守相结合的统一,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法通过规定人们在相互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它具有规范性、概括性和预测性等特点。它体现着由我国社会主义发展不同阶段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我国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利益,它用规定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方法,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生产力解放和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综合国力增强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工具。具有强制力只是法其中一个特点,而不能说凡是具有强制力的行为规则就是法律。 1.法的渊源就是法律的起源问题 答: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因为法律渊源是指法的“形式渊源”,即法的具体表现形式。法的产生方式不同,制定机关不同,其表现形式和法律效力.等级也不同。我国现行法律渊源主要表现为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规律文件,即制定法。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我的法律渊源有: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部门规章,5.地方性法规,6.地方政府规章,7.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8.特别行政区的法,9.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10.国际条约。 而法的起源则与此不同,它指的是法何时产生,如何产生的问题.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工具的进步,生产力的发展和私有制的五项形成,产生了阶级,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在这种情况下,处于统治地位的人奴隶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在政治上,经济上的利益,建立军队,警察,监狱等一系列暴力机构和专门的管理机关,以镇压奴隶阶级的反抗并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同时,奴隶主阶级还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制定或认可法律,以确认,维护和发展对本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这样法就随着阶级,国家的产生而同一产生了.所以,不能把法的渊源与法的起源混为一谈. 2.仅有思想而无行为不构成违法 答:该结论是正确的。 违法是指国家机关,企业单位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因违反法律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违法构成的条件是:(1)违法必须是人们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仅有思想而无行为不构成违法。(2)违法必须是在不同程度上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必须是对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的行为。(3)违法必须是行为者出于故意或过失,也就是行为人要有主观方面的过错。(4)违法的主体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力。所以仅有思想而无行为不构成违法。

施工作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预警机制

施工作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预警机制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项目部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切实保障广大施工人员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工程项目的正常运行,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及预警机制。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及预警机制适用于我项目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预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突发社会安全类事件。包括施工队伍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工、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项目部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工作人员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项目部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施工场地内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工作人员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项目部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工作人员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突发事故灾害事件。包括工地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项目部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4、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洪水、地质滑坡、地震灾害以及有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5、影响总监办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2、分级负责,逐级管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按所属年级或部门管理原则,在总监办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3、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公共事件后,项目部领导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4、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坚持从保护人命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引导工人和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5、加强保障,重大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经费保障、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1电大国际私法网上作业案例分析

国际私法网上作业:案例分析 三、案例分析题(共 2道试题,共 20分。) 1. W是美国居民,1956年,在沙特阿拉伯逗留期间,因其驾驶的轿车被美国石油公司雇员Z驾驶的卡车撞翻,W身受重伤。之后,W在美国石油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地纽约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美国石油公司做出侵权赔偿。初审法院根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冲突规范,确定本案应适用沙特阿拉伯法律,要求当事人提供并证明有关沙特阿拉伯法律,结果原告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沙特阿拉伯法律,被告也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答辩的沙特阿拉伯法律。法院最后以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不足为有驳回诉讼。原告不服,提起上诉。请问: 1.什么是外国法的确定?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几种方式? 2.在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 答:1,是指一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外国法作为准据法,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查明外国法的存在与否及怎样确定外国法的内容. 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把外国法看作是事实,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并向法院举证. 二,把外国法看作是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外国法 三,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法官不能查明时,当事人,法律专家及知道外国法内空的人可以提供. 四,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当事人不能提供时,由法官采取措施负责查明. 2,在外国法不明时的解决方法: 一,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 二,类推适用国内法. 三,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四,适用一般法理. 五,适用与外国法相近似的法律. 2. 一个在英国有住所的阿根廷人在英国死亡,在日本留有遗产,遗产为不动产。为继承遗产,死者的儿子为继承遗产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日本的冲突规范,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即应该适用阿根廷的法律。阿根廷的法律规定,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即应该适用英国法。而英国的冲突规范规定,不动产继承应该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应该适用日本法。 请问: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的何种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答: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间接反致制度。该制度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的指定应该适用乙国法律,而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该适用丙国法律,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该适用甲国法律,甲国法院根据丙国冲突规范的规定适用甲国的实体法为案件的准据法。 三、案例分析题(共 2道试题,共 20分。) 1.一俄国代理商在俄国某港口将货物装上一艘德国船,途径英国赫尔港,准备交给收货人凯麦尔,收货人是英国人,住所也在英国,船在挪威海岸附近出事,

经典劳动争议案例分析报告

经典劳动争议案例分析 案例一法定代表人主用人单位拖欠巨额薪资,应全面提举相应证据 【裁判要义】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及职权有别于一般劳动者。企业法定代表人仅持加盖公司公章的巨额欠薪证明,在无其他证据相佐证的情况下,无法实现相应证明力。 【案情概要】 青云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21日,某自公司成立时起便担任法定代表人,并任总经理职务。某主青云公司2013年2月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且长期拖欠其薪酬共计234万元。经协商无果后,某通过诉讼程序要求青云公司支付其2005年1月至2013年2月期间工资差额共计234万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青云公司经法院公告传唤,无法定理由未到庭应诉。某为证明其请求,向法院提供了加盖有青云公司公章的《证明》。该《证明》的容为“兹证明先生自2005年1月21日起到现在为青云公司工作,月工资肆万元人民币整。中间除个别月份外没有支付其工资,未发工资数为贰佰叁拾肆万元”,除此之外,某未就欠薪事宜向法院提举其他证据。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某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身份有别于一般职工,其劳动报酬和解聘事项均应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如未设立董事会的,则应由股东会决定或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某提交的《证明》中涉及到公司对拖欠某劳动报酬的自认,并且数额巨大。上述文件中虽加盖有青云公司的公章,但基于某职务与职权的特殊性,其对公司印章的使用具有决定权和管理权。因此,上述证据不宜单独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某针对于拖欠工资及解聘事宜,并未提交董事会决议或者股东会决议等证据来佐证《证明》的真实性,故法院判决驳回了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释法】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行事,通常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掌握与管理公司公章。司法实践中,公司“易主”时,前任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易发生纠纷。鉴于法定代表人上述身份的特定性、职权的特殊性,针对法定代表人向公司主权利时提举的证据,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进行审核,根据法律规定,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及证明力大小进行判断。对于存有疑点的证据,在没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的情况下,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案例二高管营私舞弊,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清华学生动物园硫酸烧狗熊案

清华学生动物园硫酸烧狗熊案 2月23日下午1点10分,在北京动物园的熊山,两只黑熊突然口吐白沫,倒在地上,来回翻滚,口中发出“嗷嗷”的惨叫。同时,水泥地上冒起一股股白烟。围观的人群一阵骚动,一名手拎食品袋、戴着眼镜的男青年急匆匆地挤出人群向熊山外溜去。在附近巡逻的动物园派出所民警、工作人员和在场群众的围追堵截下,这名男青年被抓住,带回了派出所。 肇事者的身份很快就被弄清,他就是清华大学电机系大四学生刘海洋。据交代,为了证实“熊的嗅觉敏感,分辨东西能力强”这句话是否正确,他先后两次把掺有火碱、硫酸的饮料,倒在5只北京动物园饲养的狗熊的身上或嘴里。 邪恶的”好奇心“ 当年仅21岁、已通过了研究生考试的刘海洋走进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拘留所的时候,虽然痛哭流涕地自称后悔莫及,但他这种骇人听闻、严重触犯法律的行为,仍然带来了很多人的震惊和愤怒,不仅给国家和社会带来巨大损失,也毁了自己的学业和前程。 经警方审查,刘海洋系北京人。1998年,他幸运地考入了清华大学电机系,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并已经通过了学校研究生考试。 对于为什么要残害动物,刘海洋说:“我曾经从书中看到过熊的嗅觉敏感,分辨东西能力特别强。但人们又总说‘笨狗熊’,所以我就想验证一下狗熊到底笨不笨。” 这种解释实在令人惊诧,但却基本是事实。 这了满足自己邪恶的“好奇心”,今年1月29日,刘海洋用事先准备好的一瓶饮料兑上从学校实验室偷到宿舍的火碱来到了动物园。他假意投喂黑熊并将掺有火碱的饮料倒向正在与游客戏耍的黑熊,看到黑熊被烧得满地打滚,嗷嗷乱叫。侥幸逃脱的刘海洋并没有感到满足,而是昧着良心又酝酿着下一次罪恶行动。 在事情发生的前一天中午,刘海洋用一个白色纸袋装着两瓶饮料和一个平时喝水用的500毫升硬塑料杯,从一家化工商店花8元钱买了一瓶硫酸,分别兑进了随身携带的饮料和塑料水杯内,而后乘公共汽车来到了动物园,又一次实施了他残害动物的罪恶行径。 北京动物园副园长王保强十分气愤地对前来采访的媒体介绍,北京动物园先后有3只黑熊,1只马熊和1只棕熊受到了刘海洋所泼的火碱或硫酸的残害。这5只熊有的嘴被烧坏,进食困难;有的四肢被烧,无法行走;有的前胸、背部、

作业名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课后习题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课后习题 总分:100 及格分数:60 考试剩余时间:0时29分54秒 单选题(共7题,每题5分) 1、根据本讲,突发事件的应对往往需要多部门的配合,通过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地处置,这体现了突发事件的()。 D、综合性和系统性 2、下列不属于我国自然灾害的特点的是()。 B、破坏性弱 3、"我国建立了各种各样的合作机制不包括()。" B、中非合作机制 4、本讲中,不属于卫生应急管理体制原则的是()。 B、综合协调 5、根据本讲,突发事件可能引起跨国界的传播,例如SARS疫情,这体现了突发事件的()。 B、群体性和公共性 6、"我国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应对优势不包括()。" D、资源优势 7、滑塌、滑坡、泥石流属于()。 C、地质灾害 多选题(共6题,每题5分) 1、我国传染病类突发应对机制包括()。 D、指标监测 E、事件监测 2、灾后卫生应急工作面临主要挑战有()。 A、灾区通讯、交通中断 B、信息不通 C、医疗卫生需求不清 D、灾区环境卫生条件差 3、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A、总体预案 B、部门预案 C、专项预案 D、地方预案 E、企、事业单位预案 4、根据本讲,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包括()。 A、自然灾害 B、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C、放射源丢失事件 D、恐怖事件 E、意想不到的群体事件 5、判定国际突发事件的标准有()。 A、事件的公共卫生影响是否严重 B、事件是否不同寻常 C、事件是否有国际传播的危险 D、事件是否有限制国际旅游和贸易的危险 E、事件是否侵害个人利益 6、根据本讲,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呈现()形势。 A、近几年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总数呈波动下降趋势 B、各类事件以一般事件为主,特大时间相对较少 C、传染病事件为主,食物中毒和其他事件所占比例小,但病死率较高 E、学校事件数和病例数所占比例较大 判断题(共7题,每题5分) 1、流感大流行可能会对医疗卫生系统产生巨大压力。 正确

法律案件分析论文3000字

法律案件分析论文3000字 篇一:法律案件分析报告 一分公司法律案件分析汇编 前言:近年来,我分公司部分工程项目部陆续发生了一些工伤赔偿、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法律纠纷案件。工伤赔偿、劳动纠纷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一些工程项目部与劳务分包队伍签订的分包合同不严谨,对劳务分包队伍的监督检查不到位,合同纠纷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一些工程项目部相关人员对合同法律知识的学习不够认真,不细心研究合同条款,合同签订不严谨,资料手续不完备,项目部管理不到位,责任心不强,给单位造成经济和名誉上的损失。为了有效地预防相关案件的发生,分公司将这些案件进行了汇总,并对案件的起因、经过、结果逐一进行了分析,形成了法律案件分析报告。现将此分析报告发给各工程项目部和固定施工生产单位,希望各基层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以此为鉴,认真查找自身不足,加强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学习,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管理办法,严格工作流程,确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减少法律纠纷的发生。 一、陈天华工伤案件 陈天华,男,54岁,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士,2021年4月1日成为承德华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支护班组的一名工人,未与承德华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系事实劳动关系。承德华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市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宁武高速公路A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负责A6合同段东花园隧道工程施工。 2021年6月22日陈天华在A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东花园隧道进口洞内

施工作业时,拱顶碎石坠落,砸到手部,立即送往医院急救,经诊断为左手大拇指骨折,住院治疗后医生建议出院疗养。住院期间承德华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了一切费用。陈天华出院后一直情绪不稳定,稍有好转就向承德华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领导提出个人索赔问题,并提出辞职和一次性补偿条件。承德华宝建筑公司鉴于此种情况作出决定: 1、疗养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2、回家养病期间补偿4000元; 3、一次性补偿本人10000元。 但是本人提出条件较苛刻,承德华宝公司无法接受,双方处于僵持状态。 2021年9月路桥集团公司企发部接到《福建宁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和《工伤认定提供举证材料通知书》,要求路桥集团接到通知后十日内提供不认为是工伤的有关证据材料。路桥集团企发部随后通知一分公司办公室核实此事,办公室将此案件资料发送福建宁武高速公路A6合同段项目部书记张建军核实调查此事,但是当时项目部并不知情。张建军通过询问承德华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才知道此劳务作业队系挂靠承德华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办公室通过向集团法律顾问咨询回复是:如果10日内拿不出证明陈天华与路桥集团无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宁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认定此人与路桥集团具有事实劳动关系,承当工伤赔偿的责任。因此,分公司要求项目部协调此劳务作业队尽快自行解决此事,和陈天华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并让陈天华放弃工伤认定申请。通过项目部对劳务作业队不断地协调工作,此劳务作业队以承德华宝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名义与陈天华于2021年10月15日达成和解协议如下:

幼儿园教育常见法律问题案例分析报告

幼儿园常见法律问题案例分析 儿童是人类文明的传递者,由于其年龄小、心智未熟、认知辨控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差,所以儿童权利在世界各国都受到格外的保护,我国也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儿童权利。尽管如此,我国儿童权益保护面临着严峻形式,尤其是近年来不断出现的留守儿童问题、流浪儿童问题、残疾儿童问题以及虐童事件,暴露出维护儿童生存权、受教育权、发展权的脆弱一面,人们对行政主管部门松散监管的谴责、对师德师风的怀疑,及对侵害儿童行为受惩过轻的质疑,都引人深思,值得考究。 案例1 幼儿园张贴体检结果,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权 案情:某幼儿园,把班里每个孩子的体检结果公布在教室门口,上面除了身高、体重等项目外,还包括是否患有鸡胸、包茎等孩子的隐私内容。幼儿园是否侵犯幼儿隐私的行为。 1、问:孩子有独立的人格和心理,任何人都不应该任意限制他们,也不应该举着各种美丽的幌子去任意揭露他们的隐私。事实证明,那样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极为不利。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孩子的隐私权保护是否有法律依据? 律师答疑:公民的健康状况是绝对隐私,隐私权作为人身权之一,是与生俱来的,并不会因为年龄小而打折扣,而侵权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儿童同样有隐私权,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任何

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同时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16条也明确规定:“儿童的隐私、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受任意或非法干涉。”健康状况是每个人的生理隐私,而且属于绝对隐私,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这种隐私权都应得到尊重和保护。 2、问:本案中怎么保护儿童隐私权? 律师解答:幼儿园应当为侵犯幼儿隐私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建议家长立即要求幼儿园撤掉相关的体检结果,同时消除影响,若严重影响到孩子的心理,还可以法定代理人身份代表孩子就此起诉幼儿园的侵权行为。同时,作为父母,还应多与孩子沟通,开导,尽量减少孩子因为隐私被公开而造成的心理负担甚至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 案例2 幼儿著作权纠纷 案情:某幼儿园幼儿李某很有绘画天赋,他的画多次在儿童画展上获奖。有家出版社计划出版《儿童优秀美术作品选》,经该幼儿园老师的推荐,李某署名。但出版印刷时,作品只有“xx幼儿园供稿字样”。李某家长知道后,就找到出版社索要样书、稿酬及作者证明。出版社答复说,样书可以给,作者证明可以开,但选登李某的画得到了幼儿园的同意,稿酬已统一支付给了幼儿园。幼儿园则认为李某的画作得到了幼儿园老师的指导,又被推荐出版,对李某来说是一种荣耀,家长不应再

临水作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最终版

青海省黄河干流防洪工程(贵德段)Ⅷ标段 (合同编号:HG-GD-SG-08) 临水作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青海禹辰水利水电有限公司贵德黄河干流防洪工程Ⅷ标项目部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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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事故分析 (2) 1.1、危险性分析 (2) 1.2、事故类型 (2) 1.3、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 (2) 1.4、事故特征 (3) 2、应急组织与职责 (3) 2.1、应急自救组织机构 (3) 2.2、职责 (3) 3、应急处置 (4) 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4) 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 3.3、事后处置措施 (5) 3.4、报警电话及上级管理部门、相应应急救援单位联系方式和人员 (5) 3.5、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5) 4、注意事项 (6)

1.1、危险性分析 1)进行临水作业的人员穿拖鞋、高跟鞋(容易滑跌的鞋子)等侧翻落水危险; 2)临水作业防护设施不全,临边无栏杆,安全设施不齐全,存在作业人员失手落水的危险; 3)设备或工具有缺陷,个体安全防护用品有缺陷,有可能造成临水边坡人员滑落的事故; 4)临水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不具备相应的安全防范意识,可能导致误操作引起的落水事故; 5)下雨、大风天气进行临水作业,可能发生作业人员脚下打滑落水。临水边坡长时间淋水后边缘地带塌陷造成过往人员、设备落水事故; 6)高温天气下临水作业人员中暑产生晕厥情况后落水事故。 7)超标洪水来临时人员机械未及时撤离至安全地带时发生洪涝灾害。 1.2、事故类型 落水溺亡事故。 1.3、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 可能发生事故区域:临河作业面、挡水围堰(即临时施工道路)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3)

教育法律法规十大案例分析 1.学生课间玩耍受伤学校是否有责任 某日下午,某小学课间,学生杨某(10岁)在操场玩耍,被正在追逐打闹的学生李某(9岁)、王某(8岁)摔倒在地,并被压在身下,造成阴茎包皮挫裂伤。杨某受伤后,学校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并同时通知了三名学生的家长。在医院,杨某做了包皮环切手术,但未住院治疗,并于10天后到校继续上课。其医药费、交通费等已由李某、王某的监护人支付。经法医鉴定,该包皮手术属正常手术,不会对杨某的身体造成不良影响,属于轻伤。其后,杨某的家长作为代理人,以杨某因伤害造成生殖器畸形,可能对今后的生活产生影响为由,以另两个学生及该学校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三方赔偿他们误工减少的收入及精神损伤费10万元。 运用教育法律知识,分析这个案例。 分析:这是一起侵权引起的教育法律案件。 从主体上看,涉及李某、王某、杨某(及其他们的监护人)和学校。 从客体上看,侵犯的是一种人身利益,具体来说是杨某的生命健康权。 从内容(权利义务关系)上看,首先,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12条第二款的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该案例中,李某、王某、杨某的家长对其负有监护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伤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教育法》第49条第二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这就是说,父母对在校期间的未成年子女,仍负有法定的监护责任和配合学校进行教育的义务。据此,学生李某、王某的家长应当对其孩子实施的伤害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的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这里所说的过错,不仅指一般的故意,也包括疏于管理防范、消极不作为等情形。依本案所述,两个小学生在做游戏造成伤害,说明学校管理不力。显然,学校在这起伤害事件中是有一定过错的,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所以,学校也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2.请依法分析教师李某和学校的行为。 某小学教师李某因对学校乱收费不满,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了学校存在的问题。该校领导一气之下,取消了李某的教师资格,并且说他是精神病,不安排教学任务给李某,并强行将其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 分析:作为教师,依据《教育法》和《教师法》的规定,李某不仅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而且有监督学校管理活动的权利。案例中李某因其正当行动遭到学校报复,被非法剥夺了教育教学权,学校的行为构成了对教师李某教育教学权额监督权的侵害。李某可依据《教师法》第39条的规定,向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30日内作出处理。 3.教师能否将学生撵出教室 因为不守纪律、不完成作业等原因把学生撵出教室、停他们课的事在中小学里时有发生,许多教师对这种做法似乎并不觉得有何不妥。下面就是发生在某市重点中学里的一件事。 一天,上课铃响过后,邵校长和往常一样,在教学大楼内巡视,当他走到一楼时,看见一个初一的男同学低着头、默不作声地站在教室门口。“不去上课,怎么站在外边?”,“不,是李老师让我出来的。”“为什么?”“因为我没完成作业。”邵校长把这个学生带到教导处,先是对其不完成作业的行为进行了批评,随后又让他补上未完成的作业。 下课了,李老师来见邵校长,谈起没让学生进教室上课这件事,邵校长说:“不准随便停学生的课,这是学校的规章制度,你怎么忘了?”李老师笑了:“校长,你讲得很对,我也知道不该这么做,但个别学生上课爱讲话,不按时完成作业,

大学生法律案例分析报告

大学生法律案例分析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 校园法律案例分析教师误伤学生 案例:在本案中,原告欣欣,男, 10岁,某小学学生;被告为原告的教师王适之,男,28岁;第三人为原告所在学校和某镇教办。原告诉称: 1992年6月19日上午上第一节课时,由于我同桌不专心听课,教师王适之使用竹制教鞭拍击学生某桌面,以示教训某,不料打断教鞭头。致碎片飞插入我的左眼睑及眼球角膜,后经治疗,也未见效。1992年7月13日经县人民医院检查,诊断为眼外伤,瞳孔闭锁。1992年8月20日,再到某眼科医院检查诊断为旧性眼球钝伤。现要求被告赔偿我的药费、亲属的误工费1800元、伤残生活补助费27500元,共30450元。被告辩称:我当时在执行公务,用教鞭击课桌,以示警告违纪学生,不料教鞭破裂飞出碎末刺

着原告的左眼皮上,后来原告自己拔下,但当时我未发觉,后我知道原告眼伤曾向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多次提议去医院检查治疗,而原告家属却说:只是热毒严重,不用麻烦了。后由于不及时找专科医院治疗,才导致眼睛失明。因此,我不应负全责。第三人述称:原、被告所述的受伤、治疗过程都是事实。由于被告的行为是过失行为,不是故意造成原告眼睛失明的,所以我们希望合情合理解决。经人民法院审理查明: 1992年6月19日上午上第一节数学课时,被告王适之检查学生背诵乘法口诀,因学生某不能背诵,且东西望,被告王适之便用教鞭拍击的课桌以示警告集中精神。但在拍击时,不料有一粒比牙签还细小的竹屑飞插入的同桌即原告左眼眉毛下的眼皮,原告即拨出,当觉得痛和出血时便小声哭。后被告发现即停止上课来问及病否和察看眼睛,并叫原告到卫生站看病。由于当时原告不愿去,结果到中午放学时才由班主任用

紧急突发事件处理作业指导书

紧急突发事件处理作业指导书 1.0 目的 建立紧急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并妥善处理,控制事态的发展,以减少危害和损失。 2.0 范围 适用于公司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3.0 职责 3.1总经理负责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审批、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的现场指挥和决 卒 策; 3.2主管副总经理负责本管理职责范围内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审核、应急响应队伍和应急准备物料的审批,并监控应急处理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3.3管理处经理负责本管理区域应急响应队伍的组织和应急准备物料的配备;组织本部门应急处理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发生一般紧急突发事件时负责现场指挥和对外协调; 3.4安保部负责编制治安、消防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编制;组织公司级有关应急处理的培训及演练;协助管理处治安、消防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对外协调; 3.5工程部负责设备、能源等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编制;组织公司级有关应急处理的培训及演练;协助管理处设备、能源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对外协调; 3.6公司及管理处全体员工作为义务应急服务队伍成员,积极参加应急处理培训及演练,掌握应急服务技能,在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时按照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和本职责要求实施应急处理工作。 4.0 过程控制 4.1紧急突发事件应急服务概述 4.1.1紧急突发事件应急服务是指在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面对突发的紧急情况,为维护广大业户的利益而采取的应对措施; 4.1.2应急服务的宗旨是:保护生命第一,财产第二; 4.1.3应急服务种类及其内容 4.1.3.1消防事故应急处理物业区域发生火警等异常情况时,提供有效的接警、报警、现场控制火势、疏散涉险人员、协助消防灭火、协助救治伤员、协助善后事宜、恢复正常运行等。 4.1.3.2治安事件应急处理 物业区域内发生盗窃、抢劫、斗殴、伤害以及其他危害社会治安的突发事件时,及时采取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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