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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记录文件管理办法

施工记录文件管理办法
施工记录文件管理办法

QB 浙江省电力设计院220千伏坦界输变电工程总承包项目部标准

施工记录文件管理办法

Q/ZEPDI.TJ.205.003-2014

现行版本: A

控制性质: 不受控

受控号:

2014-07-01 发布2014-07-01 实施浙江省电力设计院220千伏坦界输变电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发布

目录

1 目的和范围 (1)

2 编制依据 (1)

3 职责 (1)

4 管理内容和方法 (1)

1 目的和范围

1.1 为规范施工记录文件管理,确保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施工活动,为施工活动的可追溯性提供依据,特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施工记录文件的管理。

2 编制依据

2.1 文件控制程序

2.2 记录控制程序

3 职责

3.1 工程项目部工程室档案管理工程师负责施工记录文件的存档、整编、保管、查阅、借阅及销毁;

3.2 工程项目部各级人员负责将各自负责管理的文件及时归档;

3.3 IT应用管理部负责指导工程项目部开展电子记录管理工作;

3.4 项目部总经理负责批准施工记录的销毁。

4 管理内容和方法

4.1 施工记录的范围

4.1.1 施工过程记录

4.1.1.1 分部分项作业指导书及交底记录;

4.1.1.2 施工工序交接记录;

4.1.1.3 不合格项目处理记录;

4.1.1.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1.1.5 焊接记录。包括焊工考核、焊口检验、焊口热处理、焊接工艺评定等;

4.1.1.6 安装质量记录。包括锅炉的结构安装、水压、酸洗、吹管、保温记录;汽机安装的找正、扣盖、间隙、保安装置、油质记录;电气安装的各种测试、校正、整定记录等;

4.1.1.7 土建质量记录。包括建筑物的基础设施、标高、配筋的材料配制、砼的试验、建筑物各类缝的记录、原材料的检验、配套设施的检验、设计修改等;

4.1.1.8 安装设备的调试和分部试运记录;

4.1.1.9 自动化装置投入记录;

4.1.1.10 质量攻关和成果鉴定记录;

4.1.1.11 质量与安全事故处理记录;

4.1.1.12 其他和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相关和与索赔相关的纪录。

4.1.2 质量监督记录

4.1.2.1 上级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查记录;

4.1.2.2 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记录。

4.1.3 质量验收记录

4.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质量评级记录,包括技术记录;

4.1.3.2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和质量评级记录,包括质量评语记录;

4.1.3.3 工程总体验收和质量评级记录,包括质量评语记录;

4.1.3.4 未完工项目处理记录;

4.1.3.5 质量回访成果记录,包括过程中的质量回访;

4.1.3.6 竣工图纸和技术资料记录,包括单位工程竣工照片;

4.1.3.7 竣工报告;

4.1.3.8 沉降测量记录;

4.1.3.9 质量数据统计记录;

4.1.3.10 质量成本记录。

4.1.4 与施工过程有关的各类来往文件

4.1.4.1 业主的变更指令、各种业主方信函等。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项目部对业主和监理的口头指令和对工程问题处理意见要及时索取书面证据;

4.1.4.2 各类会议纪要;

4.1.5 施工记录填写要求

4.1.

5.1 施工记录必须清晰、真实并可追溯;

4.1.

5.2 施工记录如需修改,以划改为主。划改时,在原数据/文字上划一斜杠,在旁边的空白处写上正确的数据,如旁边空白处不够,可用箭头引至别处填写,也可注明附页填写,然后,务必要签上划改人的姓名和划改日期(或盖章)及原因,以便追溯;同时注意,划改须保持原数据可辨认,不允许使用涂改液或其他擦除错误的方式进行修改。无须填写的内容,写“/”,凡涂、贴、刮方式改动的施工记录表格一律作废;

4.1.

5.3 填写施工记录时,一律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填写时字迹要清晰、整齐、能准

确识别,填写人员签名时必须填写全名;

4.1.

5.4 施工记录填写中,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4.1.

5.5 施工记录中的示意图应正确绘制,不得徒手勾画;

4.1.

5.6 电脑打印的施工记录,签名应亲笔填写。

4.2 施工记录的管理

4.2.1 施工记录的设计

4.2.1.1 施工记录的设计、审核、批准、发布按照对应的管理标准执行;

4.2.1.2 业主、监理单位对施工记录的编制有特殊要求时,应满足业主、监理单位的要求。

4.2.2 施工记录保存、归档

4.2.2.1 施工记录由各级管理人员及时归档,由工程项目部工程室档案管理工程师负责及时整理归类、编目并将其装订成册,同时更新档案管理台帐(附录A);

4.2.2.2 施工记录的储存和保管方式,应便于存取;

4.2.2.3 施工记录的保存环境要适应防火、防虫、防潮、防盗等要求;照片、胶片、录音、录像带应有专用器具,做到防晒、防潮、防光;磁盘、光盘应防磁,避免在储存过程中受到损失。

4.2.3 施工记录的查阅/借阅

工程项目部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需查阅有关施工记录时,工程项目部工程室应按照院档案管理相关管理标准,办理相应手续。

4.2.4 施工记录的移交与销毁

4.2.5 电子记录的管理

对于施工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各类电子记录,工程项目部应按照院信息管理相关要求,进行记录的保存与存档工作,IT应用管理部应指导工程项目部开展相应工作。4.3 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记录管理

4.3.1 各施工分承包商的施工记录应根据本办法的要求,统一按照工程项目部施工记录的格式和规范进行操作;

4.3.2 工程项目部工程室负责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记录审核工作,保证各施工分包商施工记录的一致性和完整性,并保证符合文档要求。督促各施工分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施工记录的编制和管理,对重要过程和重要程序进行监督,督促各施工分包商按时申

报重要节点的报验申请。

文件档案记录管理制度

文件、档案、记录管理制度 1.目的 确保我局与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各岗位员工活动所依据的文件均为有效版本,防止使用作废的文件,对文件要求的相关记录进行控制,保证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和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局所有与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3.主要职责 3.1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修订、发放和回收等工作,负责 法律 法规、技术标准的备案管理。 3.2各部门、单位及项目部负责职责范围内文件的编制、修订、发放、回收、保管工作,对形成的记录进行控制。 3.3办公室负责公文的管理和科技档案的保管。 4.工作内容及要求 4.1文件的分类 文件分为管理文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工程文件和公文。 4.1.1管理文件 管理文件包括: a)管理手册 b)管理目标 c)管理制度 d)支持性文件 e)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记录 4.1.2法律法规:适用的法律及地方法规及相关行政规章。 4.1.3技术标准:适用于施工生产及各项管理的标准及规范。

4.1.4工程文件:项目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文件、记录和相关部门发来的有关工程的文件。 4.1.5公文:单位在对内实施管理和对外交往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管理效力或请示商洽工作性的规范体式文书。见《河北省水利工程局公文处理实施办法》。4.2文件的编制、评审、批准 4.2.1《管理手册》由质量管理部编写,管理者代表审核,局长批准;管理制度由各主管职能部门编写,质量管理部组织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质量管理部进行发放。 4.2.2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局质量管理部和总工办分别负责建立全局的《法律法规清单》和《技术标准有效版本目录清单》,各部门、单位、项目部需要从中识别出符合自身工作需求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综合其他途径获取的相关规定和标准来建立本部门、单位、项目部的《法律法规清单》和《技术标准有效版本目录清单》。 4.2.3工程文件:项目部要做好文件的编制、审批、发放、落实。需要归档的在工程结束后按照工程档案管理要求随竣工资料入档管理。未入档的有价值的文件、记录资料应由项目所辖单位自行保管至其没有使用价值为止。 4.2.4文件标识应保持唯一性,可以是编号或其他方式,如利用计算机进行管理记录,应按系统软件的要求或相应规定录入。 4.2.5当我局的组织结构、操作流程等发生改变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原文件重新进行评审、修改、批准,并保留评审记录。 4.3文件的收发过程中要做好收发文记录。发文时不能只发放到中层领导为止,要做到下沉一级,使有需要人员均能获得相应文件。 4.4文件的修订 4.4.1《管理手册》由质量管理部进行修订,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局长批准;管理制度的修订由原编制部门负责,管理者代表批准。文件修订时应由提出修订要求的人员填写《文件更改审批表》,说明更改理由,按原审批程序进行文件更改的审批。 4.4.2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如有最新版本,各部门应及时更新。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4号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 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二O—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是指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等载体记录的反映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履 行社会保险义务、享受社会保险权益状况的信息,包括下列 内容: (一)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 (二)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获得相关补 贴的信息; (三)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及领取待遇的信息; (四)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信息;

(五)其他反映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的信息。 第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提供与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相关的服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信息机构)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提供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服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实施监 督。 第四条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遵循及时、完整、准确、安全、保密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用于商业交易或者营利活动,也不得违法向他人泄露。 第二章采集和审核 第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等方 式获取参保人员相关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信息,同时,应当与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工商、民政、公安、机构编制等部门通报的情 况进行核对。 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工伤康复机构、辅助器具安装配置机构、相关金融机构等(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和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准确提供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信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核查。 第六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据业务经办原始资料及时采集社会 保险个人权益信息。 通过互联网经办社会保险业务采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信息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经办前台完成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信息采集工作,不得在后台数据库直接录入、修改数据。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中缴费数额、待遇标准、个人账户储存额、缴费年限等待遇计发的数据,应当根据事先设定的业务规则,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对原始采集数据进行计算处理后生成。 第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信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公司 2017年04月20日

根据总承包方及业主方资料管理的相关文件及公司《程序文件汇编》《质量手册》,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为了使资料与工程同步,做到尽量不返工,完工后能在合同要求期限内顺利交工,应及时、规范、统一的整理资料,现规定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资料统一规定 1、工程名称:统一为“××××项目”。 2、施工单位:统一为“××××公司”; 总承包单位:“××××公司”。 3、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名称:严格按照DL/T5210.1-2012电力验收规范划分的《项目验评划分表》填写,统一有资料室技术科进行编制。 4、资料样表统一,验评资料全部使用《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5210.1-2012)表格;施工记录样表使用中国电力建设协会编制的表格进行填写。 5、资料纸面须为A4纸,除施工日记手写外,其余资料均需打印,同时要求打印美观,并保持纸张清洁。 6、签字须用黑色碳素笔,不允许有涂改、乱抹现象,不得有代签字现象。 7、字体、字号统一,详见各项资料内容要求(按照业主下发的资料文件统一要求的格式进行填写)。 8、交工资料按照业主及总包单位要求,需保证中文资料三份,英文资料一份,在交资料的同时,要求提交电子版。 9、材料科:原材合格证若为复印件,应加盖原件存放处红章(业主要求,必须刻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进厂的材料需要提供相关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复试报告及厂家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其他相关资料,并及时报送资料室,以便报验(所提供资料必须齐全、完整,且证件有效)。 10、资料员负责资料的及时收集、报验等工作,并核对资料的签字完整性、内容填写的规范性等,及时进行整理、归档,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修改。 资料员应在资料收集和报审过程中建立好相关台账,尤其是图纸会检、设计变更类文件等。 11、试验员做好试验资料的收集,并及时做好相关试验的委托、试验报告等资料的追踪,及时建立相关试验台账,以便及时供其他人员参考使用。 及时对已经到期的试块,做好相关评定; 过程中结合技术员及施工员做好对相关部位委托的规范性填写,避免二次报告的修改。 考虑到混凝土试块同条件需做记录,晴雨表暂定有试验人员负责做记录,资料员做好相关配合。

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记录进行控制以及文件、档案的有效管理。 2 范围 本程序包含了文件的编写、审批、发放、使用、更改及作废等子过程。规定了各过程负责人的职责,适用于各过程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 3 职责 3.1 各过程管理部门职责: 3.1.1 负责确定所管理的过程的文件需求。 3.1.2 负责对所需的文件进行策划并安排专人编写。 3.1.3 负责过程管理文件的(程序、规定、制度、表格)组织编制。 3.1.4 负责严格执行过程管理文件的规定,并按规定的表格做好相应的记录。 3.1.5 负责文件更改内容等。 3.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各过程文件的编制、评审和批准。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记录的建立与管理。 4 程序内容 4.1 确定文件种类 4.1.1 为便于文件管理,根据不同的管理方式将综合管理体系文件分为外来文件、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4.1.2 外来文件:外来文件系指国家、地方政府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见法律法规的识别与评价程序);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要求、规定和办法;相关方的期望和要求。

4.1.3 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a. 方针、目标和指标; b. 实现方针、目标和指标的策划; c. 控制各业务过程的程序、规定、指导书、表格。 4.1.4 资料和记录 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各类分析 / 评价 / 统计数据; b. 特种设备及其附件的安全技术监察(检测)资料; c.图纸、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审查结论和批复意见; d.各类检查、教育培训、演习及其他活动记录; e.专项风险评价、环境因素识别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f.危化品应建立一栏三卡(职业危害公告栏、毒物周知卡、安全操作卡、异常工况处置卡); g.技术资料; h.供应商和承包商档案; i.作业许可证等; h.其他资料。 4.2 提出文件的编制和修改需求 4.2.1 所有人员都有提出编制和修改文件的权利,但是必须向过程负责人提出申请。 4.2.2 过程负责人确定所管理的过程的文件需求。 4.3 指定编写人 4.3.1 如需要编制或修改,对所需的文件进行策划并安排专人编写。

地产公司文件记录管理办法

文件记录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项目操作过程中文件和各项记录的管理,提高工作绩效,为生产经营提供更好的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1. 文件控制 1.1目的:通过对文件存续各过程的控制,以确保文件的适宜性、有效性和 充分性并保证在使用场合都能及时得到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1.2定义: 1.2.1外来文件:指政府部门、上级部门下发的与项目工程管理有关的文件、 设计院提供的施工图纸、外来的项目工程管理与业务所要求的其它文件或重要的记录、针对产品的技术和质量的标准、规范和规程以及法律、法规等。 1.2.2内部文件:指集团或项目公司编制的文件,如:集团各职能部门编制 的管理与业务性文件、项目公司编制的管理性与业务性文件等。 1.3工作流程图(见附录一) 1.4工作程序 1.4.1文件控制范围 1.4.1.1技术性文件,包括内部和外来的文件(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和顾客 提供或外买的)与项目工程管理有关的文件。如: 1.4.1.1.1针对产品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等; 1.4.1.1.2图样(施工图、设计交底会议纪要、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等)。 1.4.1.2其它内部和外来的与项目工程管理有关的管理与业务性文件。 1.4.1.3适用的法律、法规。 1.4.1.4项目工程管理所要求的其它文件或重要的记录。如:与施工单位的合同及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之间的与项目工程管理有关的往来信函、联系单等。 1.4.1.5表格。 1.4.1.6其它。 1.4.2文件控制清单 1.4. 2.1项目公司必须建立本部门文件控制清单。 1.4.1.2项目公司每年应整理、调整两次(分别于每年七月和次年元月)文件清单的方式来控制项目公司人员所使用的文件的有效性。 1.4.1.3为了确保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文件控制清单和文件

11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制度.doc

11-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 QEHS 3—ZPJZG11 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福建漳平项目经理部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编制:年月日 审核:年月日 批准:年月日 江西火电建设公司福建漳平项目经理部 二OO 八年三月 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福建漳平项目经理部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技术资料是保证施工质量的重要依据,是工程施工质量活动的真实反映和记录。为了适应公司现行管理模式及质量、职工安全健康、环境三个标准管理体系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技术资料的管理,理顺管理过程中各环节的关系,提高资料的形成、传递和使用的效率,更好地为施工及管理工作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1技术资料内容 上级和公司的行政性技术文件,施工招、投标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技术管理文件,施工图会审记录,施工组织设计,

作业指导书,技术方案、措施,推广四新的试验和改进记录,工程监理表格,施工图纸,设备安装图,主要原材料出厂证明,主体结构和重要部位试件和材料的检验、试验记录,设计变更、原材料代用记录,施工技术记录,隐蔽工程与中间验收签证,质量验评记录及签证,分部试运记录,工程总结和工程照相,调整试验记录(报告),有关工程建设的协议、文件和会议纪要,重要设备缺陷及处理情况记录,工程移交签证书,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等。 2机构及设置 项目部资料室设在质量技术科,受项目总工程师的领导。各专业公司应设置专(兼)职资料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为了保持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连续性,资料管理员应相对固定,如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项目分公司质量技术科。 3管理办法 3.1技术标准(含规程、规范) 3.1.1负责对国家、部颁发以及行业的新规程、新规范、新标准、新法规等订购、标识、发放工作。掌握有效版本,及时做好作废版本的处理工作。 3.1.2质量技术科负责将工程技术部提供的《电力标准全文数据库》挂在局域网上,各专业公司可以在局域网站上查询标准全文,提高标准查询的速度及效率。 3.2图纸

体系文件、记录管理考核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体系文件、记录管理考核 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875-53 体系文件、记录管理考核制度(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规范我厂体系文件的管理,特制定此考核制度,具体如下: 1、文件发放要编号标识,建立发放记录,并归档保存,文件发放记录要求部门、数量、签收人、日期(有分发号的需注明分发号),每缺一项处罚10元。 2、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应使用黑色或蓝色中性笔或钢笔填写,同一页上只能使用一种颜色的笔,不得随意涂改,每发现一次不按时记录处罚10元。 3、记录表上的日期“年月日”应用阿拉伯数字写清楚、完整(如20xx年4月1日),不准涂改,每发现一次不按规范写的处罚10元。 4、记录表上的“星期”应用中文一、二、三、

四、五、六、日填写清楚(如星期一),不准涂改,每发现一次不按规范写的处罚10元。 5、记录表上的体系文件编号,编号与现行体系文件编号不符的应及时改正(如LT—55应改为YL—80),改正编号时应将旧编号单杠划去,没有编号的要按现行体系文件编号要求编号,检查中每发现一次未按规定编号的或改正编号的处罚5-10元。 6、各种相关记录中的相关栏目都应该填写,记录表不适用时应及时更改,检查中每发现一项空缺处罚车间10元(如记录表中的交班人、接班人、负责人每班都要填写清楚),记录表中不填写的栏目,应将栏目单杠划去,每发现一处或一次不填写而没有划掉的栏目处罚10元。 7、记录表各栏目内所填写的数据必须与所标示的单位一致,如因表格印制等原因导致标示单位与数据记录的不一致时,应修改相应栏内的标示单位或换算成表格内标示单位,每发现一处或一次单位不统一的情况处罚10元。

质量记录管理办法(制度范本、DOC格式).DOC

质量记录管理办法(制度范本、DOC格 式).DOC 执行。质量记录是获得必要的产品质量及有效实施质量体系各要素的客观证据。购买产品的质量与最终产品的质量有着直接的联系。因此,供方和分供方的质量记录应考虑制定一个保证产品质量的程序。第二条产品质量记录这些记录包括下列类型的文件: 1、产品规范。 2、主要设备的图纸,原材料构成说明书。 3、原材料实验报告。 4、产品制造各阶段的检验和实验报告。 5、产品允许偏差和获得认可的详细记录。 6、不合格材料及其处理的记录。 7、委托安装和保修期内服务的记录。 8、产品质量投诉和采取纠正措施的记录。第三条质量体系运行记录这些记录将证实质量体系的正常运作,包括标准操作程序的有效运行。 1、质量审核报告和管理评审记录。 2、对供方及其定额的认可记录。 3、过程控制和纠正措施记录。

4、试验设备和仪器的标识记录。 5、人员资格和培训方面的记录。第四条典型的质量记录质量记录是实施质量体系各要素的原始证据。通常不被认为是质量成本。以下是一生产企业应用质量记录的典 签发人责任人签名制度名质量记录管理办法电子文件编码GLZD164页码4-2型例子。这一核查表可随着公司的规模、产品的类型、合同的要求和质量体系的改变而变化。1管理职责(1) 资源评估和为维护质量体系对人员要求的评价的详细记录。 (2)管理评审记录,包括评审结论,采取措施的记录。 (3)质量手册、质量计划和有关文件的发放记录。(4)对已颁布的质量体系文件及其有效期的修订的记录。2合同评审(1)进行合同评审的备忘录。(2)接受评审和评审结果的记录。(3) 供方对需方的要求进行修改和需方接受修改的详细记录。3设计控制(1) 根据包括市场调查在内的各种原始资料进行设计验证的详细记录。 (2) 在计算和分析基础上的设计输出,在生产线上对其验证的详细记录。 (3)同意生产单位改变设计的详细记录。4文件控制(1) 编制有效文件(包括文件的正式前言)、批准的日期、标识符号的数量的细节。 (2)批准文件修改的细节和执行日期的细节。5采购(1)采购制度包括参考规范、蓝图等的细节。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QEHS 3—ZPJZG11 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福建漳平项目经理部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编制:年月日 审核:年月日 批准:年月日 江西火电建设公司福建漳平项目经理部 二OO八年三月

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福建漳平项目经理部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技术资料是保证施工质量的重要依据,是工程施工质量活动的真实反映和记录。为了适应公司现行管理模式及质量、职工安全健康、环境三个标准管理体系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技术资料的管理,理顺管理过程中各环节的关系,提高资料的形成、传递和使用的效率,更好地为施工及管理工作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1 技术资料内容 上级和公司的行政性技术文件,施工招、投标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技术管理文件,施工图会审记录,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技术方案、措施,推广四新的试验和改进记录,工程监理表格,施工图纸,设备安装图,主要原材料出厂证明,主体结构和重要部位试件和材料的检验、试验记录,设计变更、原材料代用记录,施工技术记录,隐蔽工程与中间验收签证,质量验评记录及签证,分部试运记录,工程总结和工程照相,调整试验记录(报告),有关工程建设的协议、文件和会议纪要,重要设备缺陷及处理情况记录,工程移交签证书,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等。 2 机构及设置 项目部资料室设在质量技术科,受项目总工程师的领导。各专业公司应设置专(兼)职资料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为了保持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连续性,资料管理员应相对固定,如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项目分公司质量技术科。 3 管理办法 3.1 技术标准(含规程、规范) 3.1.1 负责对国家、部颁发以及行业的新规程、新规范、新标准、新法规等订购、标识、发放工作。掌握有效版本,及时做好作废版本的处理工作。 3.1.2 质量技术科负责将工程技术部提供的《电力标准全文数据库》挂在局域网上,各专业公司可以在局域网站上查询标准全文,提高标准查询的速度及效率。 3.2 图纸 3.2.1 资料管理员负责施工图、设备安装资料等收集、整理,并按图纸、设备安装资料等来源的不同分别建档、编目、标识和发放。 3.2.2 工程技术图纸实行技术科专工签发制度。资料管理员根据技术科专工签发的数量和内容向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发放。 3.2.3 当工程结束后,对具有典型设计意义的工程图纸,项目部工程技术科资料室应向公司工程技术部移交一份,由工程技术部存档供以后工程参考。 3.3 施工组织专业设计、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措施) 3.3.1施工组织专业设计、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措施)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打印,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交项目工程技术科出版。 3.3.2 资料室根据工程技术科签发的数量进行出版,并加盖标识章后,根据签发单进

一般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批流程

一般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批流程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一、企业各级技术负责人对所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并在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前及时进行审批,经审批、批准过后方可实施。 二、编制者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后,在审批前先经相关部门、人员审核会签,编制及审核者都必须有工程师职称。 三、施工组织设计审批采取分级控制。 四、施工组织设计应编制以下具体内容:工程项目的概况;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进度要求;施工组织机构、质量管理网络、安全管理网络;主要施工程序(方法或工序)、特殊过程及主要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资源的配置计划(如:施工设备、主要人员、生产设施、环境等);作业件的编制纲要计划、支持性的标准、规、质量管理体系件等件需求(可列出引用);工程所需的产品验证、质量检查验收活动、及其验证、验评的标准和规,可以引用);为施工过程、产品满足要求提供证据所需的记录(可以简述、引用)。 五、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按其所涉及内容由各级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质量、计划、设备、材料等相关职能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再由相应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核和审批人应有明确意见并签名,职能部门盖章。 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能随意变更修改。确因客观原因需要修改时,应按原审核、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六、安全技术措施编制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针对工程危险源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施工人员的素质等情况进行制定,对工程中各种危险源,要制定出具体的防护措施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七、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相关行业规定,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应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其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地方有关具体规定,组织专进行论证。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应力求细致、全面、具体;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设计计算,对所引用的计算方法和数据,必须注明其来源和依据;所选用的力学模型,必须与实际构成实际情况相符;为了便于方案的实施,方案中除应有详尽的字说明外,还应有必要的构造详图;图示应清晰明了,标注齐全。 八、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是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重要环节,为此须做好以下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关键工序安全技术交底、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作业班组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对新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为: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况、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目工程的危险部位、针对危险部分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和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躲避和急救措施。 九、安全技术标准规和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自身经营内容和施工特点,收编相关的现行有效地国、行业和地方的安全技术标准、规和企业的安全技术标准、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专人保

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规范公司各类文件的类别、编号规定、格式;编写、审批和发布、发放规则;评审、修订、作废管理,以提高文件编写质量,加强文件的系统性、协调性、合规性、适用性、唯一性;为保证记录收集及时、传递有序、标识清晰、保管齐全完整、归档及时、销毁受控等。特制定本 文件。 1.2本文件适用于本公司内部文件、外来文件和记录的管理。 1.3本文件相关部门的职责: (a)行政部负责确定公司文件的相关管理要求;负责标准化审查、编号、登记及分发。 (b)行政部负责外来文件的收发和公司的档案管理。 (c)各部门负责编制及审核主管工作所需的文件。 1.4公文的管理执行公司《公文管理办法》。 2、文件分类 2.1本公司将内部制定的文件分为如下类别: (1)管理手册:向公司内、外部提供关于公司管理体系的一致信息的文件; (2)管理制度类文件:通过公司通知类公文形式发布,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或适用于一个 部门但较重要的管理类文件。包括: (a)管理制度:规定如何一致地完成主要管理过程的信息的文件,主要用于职能部门管 理主要管理过程。 (b)方案、办法、细则等:规定如何一致地完成主要管理过程中相对独立活动的信息的 文件,主要用于职能部门管理各项相对独立活动。 (c)预案:规定各种紧急情况的应急方法的文件。 (3)作业类文件:阐明作业标准、作业步骤、作业检查要求的文件,如作业规程、安全操 作规程。 (4) 记录:规定填写内容的格式文件,一般随管理制度类及作业类文件同时发布。 3、文件编制总要求

3.1 各类文件所规定的条款应明确而无歧义,并且在其范围所规定的界限内按需要力求完整、 清楚、准确、相互协调,能被未参加文件编制的相关人员所理解。 3.2 各类文件充分考虑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协调 性,并考虑最新管理水平,能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 3.3在各层级文件内,文件的结构、文体和术语应保持一致,同类文件的结构及其章、条的编号应尽可能相同,类似的条款应使用类似的措辞来表达,相同的条款应使用相同的措辞来表达。 3.4在各层级文件内,某一给定概念应使用相同的术语。对于已定义的概念应避免使用同义 词,每个选用的术语应尽可能只有唯一的含义。 3.5文件的内容应便于实施,并易被其他文件引用。 3.6为了保证文件的及时发布,在制定文件时,应遵守文件制定程序。在起草文件前,应确 定预计的结构和内在关系,尤其应考虑内容的划分。 4、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 4.1公司根据各项管理工作的需要,明确各类文件应描述的基本内容要求。按照相关要求,根据 公司实际,规定各类文件格式,以保证公司文件的规范有序。 4.2公司管理手册应描述公司的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方针、目标等基本信息;公司各项主要工作 的责任部门、职能定位及管理要求。 4.3管理制度类文件应描述公司层面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及方法,应使用的相关记录等。 4.4作业类文件应描述相关作业要求、步骤等。 4.5记录是反映管理活动实施过程和主要内容。配套纸质记录表格的格式见附录5。如使用信 息系统上的电子记录,按照信息系统上确定的格式执行,在相应的文件中给予说明。 5、文件编制、评审 5.1 各部门根据管理需要按照第3章、第4章的要求编制相关管理类文件。 a)公司安全管理手册由质安部组织编制; b)管理制度类文件或作业文件由各相关主办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5.2 行政部组织各相关主办部门评审文件。 c)各文件编制主办部门组织本部门内部评审所负责文件的可操作性; d)各文件编制主办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评审所负责文件的接口合理性;

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办法

工程资料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程资料是工程施工的记录与总结,是工程验收、使用、维护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完整性,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71-2003)(以下简称规程)、北京市城建档案馆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在北京地区从事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资料管理应遵照本规定执行。外埠工程、业主及监理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除应符合本规定外,还应满足相应要求。 第二章资料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三条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工程资料编制的综合管理工作,对我公司承担施工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实施指导、检查、监督、审核及移交工作。 第四条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为工程资料的第一责任人,资料员、质量员、试验员、材料员、测量员、工程技术人员为相关责任人。 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必须设1名专职资料员,并经培训取得上岗证。其职责是: 1、负责施工组织设计中资料目标设计的编写工作。 2、在施工过程中,随工程进度按资料目标设计内容督促相关专业人员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经核实后按类别妥善保管,发现问题,责成相关人员及时修正。 3、工程竣工后,汇同资料管理相关责任人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组卷、报

公司技术质量部验收及向相关方移交工作。 第五条实行总承包(或设指挥部)的工程项目完工后,由总承包(指挥部)负责组织、汇集、组卷和移交工作。 第六条市场营销部门及有关单位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对工程资料的编制责任、编制份数、移交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第七条为保持技术资料的完整和工作的连续性,未报经劳人部与技术质量部协商同意,各单位不得随意变更资料员的工作,确需调出时,应在项目总工的主持下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第三章施工技术资料的主要内容 第八条施工技术资料指规程中明确的C类资料。如建设、管理单位有特殊要求,依据国家及地方规范、规程、标准、规定增加相应内容。依据规程施工资料内容包括: C1:施工管理资料 C1-1工程概况表 C1-2项目大事志 C1-3施工日志 C1-4工程质量事故资料 C1-4-1工程质量事故记录 C1-4-2工程质量事故调(勘)查记录 C1-4-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C2:施工技术文件 C2-1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规划)-依据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定的内容、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1目的 1.1通过对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通盘考虑工程全过程的技术、管理事宜,预防工程工期、质量、安全、造价等出现失控状况。 1.2通过对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了解施工单位的技术、管理实力。 1.2通过对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之间进行交流、学习,提高自身技术、管理水平。 2 范围 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 3 职责 3.1 各标段(专业)负责人: ①对经监理审核的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提出意见; ②将通过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在施工过程中落实。 3.2 部门经理:

①组织各标段(专业)负责人对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内部开会讨论,形成完整的审查意见; ②召集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开专题会,讨论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形成最终审查意见; ③对于技术复杂、危险性较大工程,提请分管领导组织专家对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④监督、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 4 程序 4.1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要点 4.1.1形式审查要点 ①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是否签名,是否越权签字,单位是否盖章; ②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包含:编制依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总进度计划,主要工艺流程与技术措施,劳动力配备,特种操作人员 配备(如有),施工机械、器具配置,管理班子配备,保证质量、安全和工期的措施; ③上述内容是否有针对性,并合理、可行; ④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 4.1.2技术审查要点 ①工期中的里程碑是否明确、合理,是否符合建设单位的要求,工序组织是否合理,有无对甲方分包项目、甲供材插入时的进度和条件说明; ②施工现场布置是否合理,是否会阻碍综合管网的施工,是否能保证综合管网等提前进场进行一定的交叉作业; ③有没有针对开裂、渗漏、净高、方正等常见质量问题的专项质量保证措施,措施是否可行; 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 4.1.3合同响应审查要点

质量记录管理办法

第一条公司应建立标准质量体系,要求供方制订质量记录的标识、收集、编目、归档、存贮、保管和处理程序,并贯彻执行。质量记录是获得必 要的产品质量及有效实施质量体系各要素的客观证据。 购买产品的质量与最终产品的质量有着直接的联系。因此,供方和分供方 的质量记录应考虑制定一个保证产品质量的程序。 第二条产品质量记录 这些记录包括下列类型的文件: 1.产品规范。 2.主要设备的图纸,原材料构成说明书。 3.原材料实验报告。 4.产品制造各阶段的检验和实验报告。 5.产品允许偏差和获得认可的详细记录。 6.不合格材料及其处理的记录。 7.委托安装和保修期内服务的记录。 8.产品质量投诉和采取纠正措施的记录。 第三条质量体系运行记录 这些记录将证实质量体系的正常运作,包括标准操作程序的有效运行。 1.质量审核报告和管理评审记录。 2.对供方及其定额的认可记录。 3.过程控制和纠正措施记录。 4.试验设备和仪器的标识记录。 5.人员资格和培训方面的记录。 第四条典型的质量记录 质量记录是实施质量体系各要素的原始证据。通常不被认为是质量成本。 以下是一生产企业应用质量记录的典

型例子。这一核查表可随着公司的规模、产品的类型、合同的要求和质量体系的改变而变化。 1管理职责 (1) 资源评估和为维护质量体系对人员要求的评价的详细记录。 (2)管理评审记录,包括评审结论,采取措施的记录。 (3)质量手册、质量计划和有关文件的发放记录。 (4)对已颁布的质量体系文件及其有效期的修订的记录。 2合同评审 (1)进行合同评审的备忘录。 (2)接受评审和评审结果的记录。 (3) 供方对需方的要求进行修改和需方接受修改的详细记录。 3设计控制 (1) 根据包括市场调查在内的各种原始资料进行设计验证的详细记 录。 (2) 在计算和分析基础上的设计输出,在生产线上对其验证的详细记 录。 (3)同意生产单位改变设计的详细记录。 4文件控制 (1) 编制有效文件(包括文件的正式前言)、批准的日期、标识符号的 数量的细节。 (2)批准文件修改的细节和执行日期的细节。 5采购 (1)采购制度包括参考规范、蓝图等的细节。 (2)供方选择和评价的细节;供方认可的核检表。 (3)采购产品的检验记录,接受和拒绝的数目记录。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1、总则 1.1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合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提高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 定本规定。 1.2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是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的真是记录,同时也是对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水平检查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2、管理与职责 2.1施工项目部应加强对安全技术资料的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责任制,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施工现场应设安全资料员,专 门负责安全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安全资料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 可持证上岗。 2.2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应由相关部门及责任人随施工进度即使整改,资料填写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准确真实、字迹工整、手续完备,各种资料要经工地安全资料员审查合格后盖章归档。公司安全部 门每月进行两次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下发《安全隐患通知书》项目部 接到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三定”措施整改,并反馈《安全隐 患报告书》 2.3施工项目部要按规定分类建档,施工现场要设置塑料档案盒,并设专用资料柜集中存放。 2.4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必须使用全省统一印制的范本。 3.安全生产责任制

3.1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包括企业经理、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分公司经理(工程处处长)、项目部经理、施工技术员、施工员、安全员、安全资料员等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2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包括企业中的工会、生产、计划、技术、设备、材料、安全、财务、质量、教育、人事、劳资、卫生、 消防保卫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3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企业应制定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与安全生产责任制一 并以企业文件形式下发。 3.4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与考核记录:按照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对施工现场的各级 各部门及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做记录。 3.5经济承包合同:企业、分公司(工程处)与项目部签订的经济承包合同中,要有安全生产指标和文明施工内容并与经济利益挂钩。 3.6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7安全员资格: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员,负责安全监督管理,安全员须持证上岗,并登记注册。 3.8安全值班:施工现场须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由管理人员轮流担任,安全值班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填写值班记录。 3.9项目经理安全资格:项目经理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取得《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岗位证书》,并持证上岗。 3.10施工企业安全资格:施工企业须持有效的《建筑业企业安全资格证书》,施工现场须存放《建筑业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副本或复印

文件、记录管理制度(03)1.doc

文件、记录管理制度(03)1 文件记录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有关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的控制,包括适当范围内的外来文件,如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产品标准等; 本制度规定了对记录的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为药品和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提供客观证据,为证明产品符合要求和网络药品和器械经营监管可追溯性的记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 职责 3.1 质量管理文件由质量部负责起草; 3.2 质量管理文件由质量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 3.3 人资行政部负责行政文件的归口管理,文控室负责公司全部文件的归档管理; 3.4 质量部负责质量管理文件、记录的分类归档工作。

4 文件管理 4.1 文件管理包括文件的起草、审核、批准、复制、发放、执行、归档、保存和销毁的一系列过程的管理活动; 4.2 质量管理文件由人资行政部负责打印或复制、分发至有关部门,并组织学习培训,具体培训工作由质量部协助完成;文件的分发应有相应的记录,确保受控。 4.3 各有关部门负责执行相关的质量管理文件,并将执行的情况做相应记录,要求记录完整、真实并按月整理装订交质量部保存; 4.4 质量部负责质量管理文件、记录的分类归档工作,将文件、记录保管至规定的年限;4.5人资行政部负责外来文件的收发、传阅、分发工作,要求有收发传阅记录。人资行政部负责公文性文件的归档工作; 4.6 对超过保存期的文件,由人资行政部进行登记造册并提出销毁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资行政部予以销毁; 5 记录管理 5.1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各种质量记录由质量部专人保管、分类、整理,不得随意更改内容,保证记录的真实、完整、可追溯性。 5.2 质量记录的查阅必须经过质量负责人授权。 5.3 记录按制度要求的年限保存,过期后,应由质量部组织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真实记录,是反映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是对建筑工程进行检查、维修、管理、使用、扩建、改建、装饰更新的重要档案资料,为统一、规范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一般民用与工业建筑安装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未尽事宜,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在形成过程中应按目录设置分类整理,目录分总目录、分目录、子目录。总目录应注明卷名、分册名称及代码、卷盒序号;分目录应注明分册名称及代码、分册细目录名称及代码、分册案本序号;子目录应注明分册细目名称及代码、文件名称、文件编号及有关项目。各目录项目设置应齐全,填写内容应详尽、清晰。 第五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按专业、性质分两卷,十分册,两卷为土建卷、安装卷。 土建卷分六分册为: A分册:原材料(构配件)出厂质量证明资料; B分册:试验资料; B1原材料(构配件)试验资料;B2施工试验资料; C分册:施工管理资料; D分册:施工控制资料;

E分册:设计勘察资料; F分册:其他专业项目资料(桩基、幕墙、网架、高级装饰、钢构件等专项工程); 安装卷分五分册为: G分册:给排水与采暖工程; H分册:建筑电气工程; I分册:通风与空调工程; J分册:电梯工程(电梯资料应由电梯施工的专业公司整理,报竣工时,应注明其资料存放单位); K智能建筑工程。 其分册细目详见附件一。 对于每个单位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汇总、整理、装订,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应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按技术资料的性质、专业增加内容。 第六条卷盒、分册案本的规格要求,分册案本、图纸的装订方式: 一、卷盒、分册案本的规格 分册案本采用卷盒分装,卷盒采用硬壳卷盒(塑料皮、纸胎),规格尺寸为310mm×220mm×50mm,卷盒盒盖应粘贴(插入)标签,标签上应注明工程名称、案本的规格尺寸为297mm×210mm(A4幅),小于A4幅面的文件要用A4白纸衬托,封面、封底采用白软、耐用的纸张或塑料材料,封面应注明:分册名称及代码、分册细目名称及代码、单位工程负责人、单位工程技术负责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措施)审查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措施)审查程序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措施)的审查程序如下: 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预定的时间内,施工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内部自审批准工作,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2、总监理工程师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需要施工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施工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查。 3、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机构报审建设单位。 4、施工承包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不得随意修改,如需对其内容做较大的变更时,应在实施前,按原审核、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制【2009】87号)规定,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与爆破工程,以及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其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渠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后组织实施。 二、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措施)审查的原则

1、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应符合规定的程序; 2、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符合国家的标准规范,充分考虑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施工现场条件及标准规范条件的要求,突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3、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具有针对性: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及难点,施工条件等; 4、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现场是否有能力执行并保证施工安全,实现安全目标;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切实可行; 5、安全技术方案应具有先进性: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的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先进适用,安全技术是否成熟; 6、安全管理体系、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健全且切实可行; 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并符合有关副i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时的注意事项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符合规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力求细致、全面、具体,并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设计计算,对所引用的计算方法和数据,必须注明其来源和依据,对所选用的力学模型,必须与实际构造或实际情况相符。为了便于方案的实施,方案中除应有详尽的文字说明外,还应有必要的构造详图,图示应清晰明了,标注齐全。 2、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方案与施工平面图布置应协调一致,施工平面图的静态布置内容,如临时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施工道路、临时办公房屋、物资仓库等,以及动态布置内容,如施工材料、模板、工具器具应做到布置有序,有利于各阶段施工方案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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